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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內元宇宙項目心得體會和感想(5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2-12-25 17:12:13 頁碼:7
關于國內元宇宙項目心得體會和感想(5篇)
2022-12-25 17:12:13    小編:ZTFB

我們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啟發(fā)后,可以通過寫心得體會的方式將其記錄下來,它可以幫助我們了解自己的這段時間的學習、工作生活狀態(tài)。那么心得體會該怎么寫?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心得體會范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國內元宇宙項目心得體會和感想一

大家晚上好!

歡迎來到--20--年元旦晚會現(xiàn)場,在這里,我首先要感謝--的同事們,感謝你們一路上的風雨同行,同甘苦共患難,沒有大家的齊心協(xié)力,就沒有--今天的興旺發(fā)展。在這里,我向大家表達我最真誠的謝意:謝謝大家!

其次,要感謝來到晚會現(xiàn)場的各位員工家長,感謝你們對子女的辛勤培育,使你們的孩子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成為一名優(yōu)秀的管理者;同時也要感謝各位家長對兒女們工作的支持,因為工作忙,子女們無法常侍父母左右,在這里,我代表全體員工向來到現(xiàn)場和沒到現(xiàn)場的家長們道一聲:爸爸媽媽,你們辛苦了!

今天來到晚會現(xiàn)場的,還有我們的采購供應商和物流合作伙伴們,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的鼎力支持,為--的發(fā)展提供安全保障,希望在未來的一年里,我們繼續(xù)保持良好合作關系,努力拓展多種合作方式,為實現(xiàn)來年的營收目標打下堅實的基礎。

20--年,充滿了歡樂與拼搏,我們建立了一套規(guī)范化組織架構,完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實施多項標準化工作流程及績效考核方式,成功組織多項培訓及團體活動,使--從一個小型貿易公司蛻變成一家專業(yè)化電子商務公司。

20--年,我們再出發(fā)!未來一年,我們將繼續(xù)加大對人力資源的投入,提升員工專業(yè)素養(yǎng),增加績效薪酬比重,擴展多種產品品類,建立多渠道采購基地,規(guī)范質檢及倉儲管理流程,向國內一流的電子商務公司看齊,爭取早日跨入電商第一梯隊。

最后,感謝所有參加晚會的朋友們,相聚是緣,希望大家在此能渡過一個愉快而又溫馨的夜晚。

讓我們舉起酒杯,為新年干杯!

關于國內元宇宙項目心得體會和感想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 )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的項目和質量,并按規(guī)定在報名時簽定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

3、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__________( 如簽約時暫無團號,此項可空缺 ) 團體人數(shù) _______( 附名單 )

線路名稱 ______ 行程共計 ____ 晚 ____ 天 ( 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shù)內 )

出發(fā)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發(fā)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sh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sh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門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服務 ( 全陪、地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jù)。

4、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shù)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fā)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按約定辦法處理。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的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fā)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2、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游者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五)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zhí)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jiān)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或協(xié)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昆明仲裁委員會仲裁的,甲乙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1.

2.

3.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關于國內元宇宙項目心得體會和感想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已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yè)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注意事項、團號、人數(shù)

團號

人數(shù)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

標準元/人天

導游服務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shù)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了、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fā)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的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一、報名須知

1.游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于總團費30%的預付款,余款在啟程前7天(不含出發(fā)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游客報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fā)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yè)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團時,按本細則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鑒于游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不滿2歲收總團費的10%;2-11歲由旅行社根據(jù)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標準與游客商定;12歲(含12歲)以上按成人收費。未按成人收全額的小孩不提供酒店床位,機、車、船票及景點門票費(旅行社事先特別注明的除外)。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商交通費、各地瀏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星級酒店的住宿。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征程表所列各游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超得(件)行李托運費。

4.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方法

1.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yè)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fā)前7天以上,扣總團費的10%;出發(fā)前6-4天,扣總團費的20%;出發(fā)前3-1天,扣總團費的50%; 出發(fā)當天,扣總團費的80%。

2.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zhàn)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xié)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出發(fā)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團費的2%; 出發(fā)前6-4天,賠償已交團費的5%; 出發(fā)前3-1天,賠償已交團費的15%;出發(fā)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30%。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游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shù)不足16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重復游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對16人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16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jù)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fā)生費用增減,按未發(fā)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游客交費后如遇國家政策性調價,按(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6.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xié)商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高速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guī)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游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游客的書面同意。

8.導游應為游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標準的服務,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扣除已發(fā)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9.游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xù)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xié)助作出妥善安排工作,其所交團費,扣除已發(fā)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guī)定摧促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游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guī)定》處理。此外,旅行社應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監(jiān)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可向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申訴,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行程安排表

旅游團隊名稱

旅游線路及名稱自起,途經、到達,

自起,途經、返回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

飲食安排及標準

住宿安排及標準

導游安排

購物安排

娛樂安排及自費項目

出團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聯(lián)系方式

備注:

附件3安全旅游須知

為了增強游客安全意識,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識,使游客參加活動的計劃圓滿、愉快、發(fā)生順利地完成,請游客認真總計并切實遵守。

一、乘車(機、船)安全事項

1.游客在機、車、船停穩(wěn)后方可下機、車、船。按先后秩序排隊上下機、車、船;要講究文明禮貌,先照顧老人、兒童、婦女;切勿擁擠,以免發(fā)生意外。

2.游客在乘車途中,請不要與司機交談和催促司機開快車,聲音超速和超車行駛;不要將頭、手、腳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發(fā)生。

3.游客下車瀏覽、就餐、購物時,請注意關好旅游車窗,拿完自己隨身拾的貴重物品;若出現(xiàn)遺失被盜旅行社概不負責。

4.游客乘坐飛機時,應注意遵守民航乘機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別是不要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等無線電通工具或電子游戲等。

5.不要向車窗外扔廢(雜)物品(特別是硬質物品),以免傷害他人。

二、住宿安全事項

1.游客入住酒店后,應了解酒店安全須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安全轉移的路線。

2.注意檢查酒店為你所配備的用品是否齊全,有無破損,如有不全或破損,請立即向酒店服務員或導游報告。

3.貴重物品應存放于酒店服務總臺保險柜,不要隨身攜帶或放在房間內,若出現(xiàn)跌后果自負。

4.不要將自己住宿的酒店、房號隨便告訴陌生人;不要讓陌生人或自稱酒店的維修人員隨便進入房間;出入房間要鎖好房門,睡覺前注意房門窗是否關好,保險鎖是否鎖上;物品最好放于身邊,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時,應告知隨團導游;在酒店總臺領一張飯店房卡,卡片上有飯店地址、電話;如果您迷路時,可以按卡片地址底部或搭乘出租車,安全順利返回住所。

6.遇緊急情況千萬不要慌張。發(fā)生火警時不要搭乘車電梯或隨意跳樓;鎮(zhèn)定地判斷火情,主動地實行自救。若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重衣物壓火苗;必須穿過有濃煙的走廊、通道時,用浸溫的衣物披裹身體,捂著口鼻,貼近地、順墻爬走;大火封門無法逃出時,可采用浸溫的衣物披裹身體被褥堵門縫或潑水降溫的辦法等待救援或搖動色彩鮮艷的衣物呼喚救援人員。

三、飲食衛(wèi)生安全事項

1.在旅游地購買食物需注意商品質量, 不要購買“三無”(無生產廠、生產日期、廠家地址)商品;發(fā)生食物不衛(wèi)生或有異味變質的情況,切勿食用

2.出門旅游,應隨身帶上礦泉水及干糧等食品,以備不時之需。注意請勿喝生水和不潔凈之水

3.不要失道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贈送的香煙、食物和飲品,防止他人暗算。

4.旅游期間要合理飲食,不要暴飲、暴食或貪雜食。

5.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應自備一些常用藥品以備不時之需。切勿隨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藥品。

6.喜歡喝酒的游客在旅途中應控制自己的酒量,飲酒時最好不超過本人平時的三分之一;若出現(xiàn)酗酒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或造成第三方財務損失的一切責任由肇事者承擔。

四、瀏覽觀景安全事項

1.聽取當?shù)貙в斡嘘P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應預防意外事故和突發(fā)性疾病的發(fā)生。

2.經過危險地段(如陡峭、狹窄的同路、潮濕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擁擠;前往險峻觀光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條件是否可行,不要強求和存僥幸心理。

3.登山或參與活動中應注意適當休息,避免過度激烈運動;同時做好防護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庫)瀏覽或活動時,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單獨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險河道。

5.乘坐纜車或其他土載人觀光運載工具時,應服從景區(qū)工作人員安排;遇超載、超員或其他異常時,千萬不要乘坐,以防發(fā)生危險。

6.瀏覽期間游客應三兩成群,不要獨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則上應原地等候導游的到來或打電話求救、求助,千萬不要著急。自由活動期間游客不要走的太遠。帶小孩的游客,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讓小孩單獨行動,并注意安全。

五、購物娛樂安全事項

1.不要輕信流動推銷人員的商品推薦。

2.無意購買時,不要向商家問價或還價。

3.不要隨商品推銷人員到偏僻地方購物或取物。

4.要細心鑒別商品真?zhèn)?,不要急于付款購物。購物時應向商家索取正式發(fā)票。

5.在熱鬧擁擠的場所購物或娛樂時,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錢包、提包、貴重的物品及證件;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游客在購物、娛樂時、主要應附上被詐騙、盜竊和搶劫事故的發(fā)生。

6.在景點內娛樂時,應根據(jù)自身的條件參與適應的項目;在自由活動期間外出娛樂活動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注意聽從導游的安排,記住集中的時間和地點;認清自己所乘從的車型、車牌號及顏色;不要遲到,因遲到千萬的后果由個人負責。

2.在旅游活動中,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請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亂扔煙頭和火種;遵守各交通運輸部門、酒店等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各種法律、法規(guī)。

3.游客乘從的機、車、般在行駛的途中,若遇有交通事故發(fā)生時,應聽從導游的安排及指揮,不要慌張;發(fā)生人員傷害的應盡力施救或自救;同時注意保護現(xiàn)場,避免損失擴大。

4.游客乘坐飛機旅游時,應帶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小孩應帶戶口本原件,滿16歲未辦理身份證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證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導游發(fā)給你機票時應核對自己機票上的姓名、往返時間、抵離目的地、航班號是否正確;請注意保存好機票和火車票并配合導游把票收回。如因游客原因造成不能登機,旅行社概不負責。

5.游客在旅途中發(fā)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機構(如交通運輸部門、酒店、保險公司、風景區(qū)管理單位)訂閱的條例或合同規(guī)定處理或公安部門查處。本旅行社盡力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

6.游客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尊重旅游途徑地區(qū)當?shù)氐拿褡?、民俗習慣。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動的頭等大事,搞好旅游安全是本旅行社與全休游客的共同責任尊敬的游客,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注意旅游安全。

關于國內元宇宙項目心得體會和感想四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簽訂團隊國內旅游(不含赴港、澳、臺地區(qū)旅游及邊境游)合同時使用。

2、雙方當事人應當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本合同協(xié)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空格處應當以文字形式填寫完整。

3、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內容予以變更或者補充,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4、本示范文本由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解釋,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旅游業(yè)務的企業(yè)法人。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jù)《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qū))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景區(qū)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fā)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fā)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y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qū)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shù),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fā)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游團隊的行為。

13、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tǒng)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zhàn)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政府行為。

15、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f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6、業(yè)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fā)生的實際費用。

17、黃金周,指通過調休將春節(jié)、“十一”等3天法定節(jié)日與前后公休日相連形成通常為7天的公眾節(jié)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 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缎谐虇巍窇攲θ缦聝热葑鞒雒鞔_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fā)地、途經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和具體安排(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fā)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點、星級,非星級飯店應當注明是否有空調、熱水、獨立衛(wèi)生間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shù)、地點、標準);

(6)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qū)點及游覽項目名稱等,景區(qū)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shù);

(8)購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shù)不超過行程日數(shù)的一半,并同時列明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10)另行付費項目(如有安排,旅行社應當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費項目表》,列明另行付費項目的價格、參加該另行付費項目的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等,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另行付費項目應當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xiàn)“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 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行程單》和《另行付費項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約規(guī)定的。

第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jù)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 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在出團前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guī)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應急聯(lián)絡方式;

3、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持證導游人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5、為旅游者發(fā)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應急聯(lián)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8、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9、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xié)助旅游者進行索賠;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fā)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13、積極協(xié)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xiàn)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4、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簽訂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單》兌現(xiàn)旅游行程服務;

2、拒絕未經事先協(xié)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fā)票;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賦予消費者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旅游報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項內容,旅游者及代理人應當保證提交的證件或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旅游者應實事求是地向旅行社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旅游者因未向旅行社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而發(fā)生旅游行程中意外傷亡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shù)氐拿褡屣L俗習慣;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7、行程中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8、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9、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jù)。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雙方協(xié)商解決。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不予退還旅游者。

第十二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條 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游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fā)前7日(按出發(fā)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fā)生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給旅行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旅游者自身損害或損失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擔。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guī)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旅行社未經旅游者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拼團的,旅游者在出發(fā)前(不含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在出發(fā)當日或者出發(fā)后得知的,旅行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

6、與旅游者出現(xiàn)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同旅行社違約,旅行社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yè)務損失費: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60%;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yè)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yè)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擔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

3、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游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xiàn)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其他責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xié)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xié)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協(xié)議條款

第十九條 旅游時間

出發(fā)時間 ,結束時間 ,共 天 夜。

第二十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

(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 人;兒童(不滿12周歲的,不含12周歲): 元/人, 人。滿12周歲及以上按成人標準支付旅游費。

合計: 元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第二十一條 個人旅游保險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

保 險 人:

保 險 金 額: 元人民幣

保 險 費: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二條 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shù): 人;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fā)前 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至 旅行社出團;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第二十三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二十四條 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游者行前退團,旅游者應當支付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團,旅行社應當支付旅游者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出發(fā)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jiān)執(zhí)法機構、消費者協(xié)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

1、旅游者已認真閱讀并確認本合同各項內容。

2、旅游者聲明:參加此次旅游的人員身體狀況健康,能夠適應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擔健康責任。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視為旅行社已按照本合同約定對旅游者的人身、財產安全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盡到真實說明和必要的警示說明義務。旅游者確認旅行社已盡到說明和警示義務。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旅行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住 址: 營業(yè)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旅行社監(jiān)督、投訴電話:

省 市旅游質監(jiān)執(zhí)法機構:

投訴電話:

電子郵箱:

地 址:

郵 編:

附件1:旅游報名表

旅游線路及編號 旅游者出團時間意向

姓 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身體狀況

(需注明身體情況是否適宜出游、有無突發(fā)病史、有無藥物過敏史;是否身體殘疾,是否為妊娠中婦女,是否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損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報名后在合理范圍內給予特別關照,所需費用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單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視為旅游者要求必須同時安排出團):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為單男/單女需要安排與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單間(應當補交房費差額)。

其他補充約定:

旅游者確認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備注(1、年齡低于18周歲,需要提交家長書面同意出行書;2、年齡低于12周歲的,須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方可出行。)

以 下 各 欄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員 填 寫

服務網點名稱

旅行社經辦人

附件2: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游者:(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關于國內元宇宙項目心得體會和感想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jù)《_____》、《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住所或營業(yè)地址與實際營業(yè)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fā)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xiàn)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xiàn)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旅行社責任_____;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中發(fā)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_____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jù)。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jiān)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yè)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可以約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5x8185。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x5315。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25x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電話:025x0315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消費者協(xié)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xié)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guī)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人數(shù)?(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人數(shù)___?。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shù)內)。

出發(fā)、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shù)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shù)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jù)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問題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zhí)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jiān)督所、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xié)商、調解或協(xié)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_____協(xié)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協(xié)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經辦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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