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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婦女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報告(模板9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9 07:25:14 頁碼:11
最新婦女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報告(模板9篇)
2023-11-19 07:25:14    小編:ZTFB

心得體會是對過去所經歷的事情進行思考和反思的重要途徑。那么,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心得體會呢?首先,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總結,不能脫離實際寫一些空洞的話。其次,要突出重點,明確自己的核心體會和經驗。同時,還要注意語言的簡練明了,使讀者能夠一目了然地理解我們的思想和感悟。此外,也要注重文筆的優(yōu)美和語氣的真實感,這樣才能更好地吸引讀者的眼球。此外,在寫作過程中,還要注重邏輯性和條理性,使文章的結構合理,內容豐富,讓讀者能夠有條不紊地閱讀和理解。最后,要認真審查和修改自己的心得體會,確保其語句通順,表達準確,不出現錯誤和瑕疵。以下是一些經典的心得體會文段,希望能夠給你帶來一些寫作的啟示。

婦女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報告篇一

《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xx年來,男女平等就業(yè)和女職工的勞動權益保障得到了進一步的維護。中國城鄉(xiāng)婦女就業(yè)人數從1990年的2.91億增加到xx年3.37億。目前城鎮(zhèn)單位女性從業(yè)人員為4156萬人,占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總數的38%。但在婦女權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全國婦聯xx年5月《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調查報告中,認為城鎮(zhèn)婦女勞動權益受侵害的現象在所有問題中最為嚴重,主要表現在就業(yè)方面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女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不落實。我認為產生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是:

(一)重男輕女的傳統(tǒng)觀念,依然影響著女性就業(yè)。

“男主外,女主內”已成為中國家庭的固定模式,束縛著婦女的解放。然而社會的進步已經促使婦女從家庭進入社會,特別是在當前改革開放的年代里,愈來愈多的女性參與社會活動。即便如此,她們中的大多數毅然承擔著社會和家庭的雙重角色,承擔著人類再生產的光榮使命。這使職業(yè)女性,尤其是已婚的職業(yè)女性,在精力、時間,感情、體力等方面必然比男性要承擔更多的負擔,為此付出更多的代價。這種性別的沖突,使女性在參與社會活動及勞動就業(yè)方面客觀上就有所限制,在男女公平競爭的天平上,女性就略低一籌。更何況社會上歧視婦女的現象并未完全消除,表現在招工、招生、畢業(yè)分配、住房分配、下崗就業(yè)等方面。

(二)在社會主義經濟轉型時期,男女兩性的差異是導致婦女實現勞動就業(yè)的障礙。

1.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因素的增加和擴展,社會分工加劇,性別職業(yè)被強化了。在衛(wèi)生、社會福利、金融保險,廣播電視這些被認為更適合女性生理條件的行業(yè),這幾年就業(yè)人數呈上升趨勢,而這些被女性看好的行業(yè),男性同樣可以參與;相反地,如高空、井下、高溫等工作,女性由于自身生理特點卻無法參與。尤其是下崗女工,她們所從事的職業(yè)主要集中在餐飲服務、營業(yè)員、營銷員、勤務工、家政服務等;對要求高的管理類、技術類的崗位很少涉足。同時由于受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即使是適合女性的就業(yè)崗位,用人單位還要選擇那些文化程度較高、年紀輕、長相好的婦女。

2.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就業(yè)的公平競爭與經濟利益之間的矛盾,中突加劇,也給婦女就業(yè)造成了一定困難。女性的生理機能決定了她們在一生中必然要經過經期、懷孕期、生育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殊時期。在市場經濟日益完善的形勢下,私營企業(yè)、個體經濟、三資企業(yè)等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這些企業(yè)又是近幾年來吸納勞動力較多的企業(yè),尤其是這些企業(yè)大部分為勞動密集型,有的工種技術含量不高,很適合婦女勞動。但由于這些企業(yè)多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考慮自身經濟利益比較多。在吸收婦女勞動力時,企業(yè)主考慮女性懷孕、生產、撫養(yǎng)后代等特殊時期,會給企業(yè)造成經濟損失,為降低成本,增加利益,因此他們往往“寧要武大郎,不要穆桂英”。

(三)女性總體素質偏低,特別是下崗女工更為突出。

她們大都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和技能偏低,沒有受過專門的培訓。女性文化素質偏低,已成為女性就業(yè)競爭的一個弱勢,也是影響女性就業(yè)的關鍵因素。從總體上看,目前婦女就業(yè)的壓力仍然很大,就以北京市為例:全市單位招用人員中,女性只占總需求量的`27.3%。北京市某負責人說:“這既有用人單位性別選擇傾向,也有婦女自身就業(yè)能力問題。”

(四)在維護女工勞動保護方面還存在許多問題。

不少企業(yè),特別是非公有制經濟中個體、民營以及租賃承包的國有大集體企業(yè)主,對國家制定的女工勞動保護、女工禁忌的勞動范圍等不了解或根本就無視其存在,缺乏保護勞動女工的意識。這些企業(yè)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往往以女工的健康和安全為代價以換取最大的經濟效益。突出表現在:任意延長工作時間、加班不加薪;任意加大工作強度,員工超負荷勞動;低報酬招聘、男女同工不同酬;不簽訂勞動合同,任意解雇,有的試用期滿即換人有害有毒不適合女性工作環(huán)境的事先不告知等,特別是在對待女職工特殊期保護方面很少或甚至沒有相應措施。有的企業(yè)甚至將女工勞動保護和婦女保健開支一減再減,企業(yè)不設或很少設有托兒所、哺乳問,有的企業(yè)規(guī)定女工在錄用期要保證不生育等。根據全國婦聯《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調查報告的統(tǒng)計數字顯示,所在單位沒有為婦女提供特殊保護措施的:哺乳期為25.6%,孕期40.1%,經期78.5%。婦女本身也缺乏維權意識,有的女工也不了解國家和政府對女職工還制定有專門法規(guī),因此對她們來說談不上維權,只好以犧牲自己的健康為代價,換取一個生存的“飯碗”。

鑒于以上原因,今后必須加強《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宣傳力度,特別是在維護婦女勞動權益和女職工特殊保護方面還應下大功夫解決。

(一)首先要在全民中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政府及有關部門也應相應地采取一些政策措施,促進男女平等就業(yè),消除對女性的歧視。如有的地方建議人大設立專門“性別平等”政策評價、監(jiān)督機構;勞動部門設“性別平等”監(jiān)管辦公室;勞動力市場設監(jiān)控窗口處理投訴,使遇到性別歧視的女性勞動者有正常的投訴渠道。對性別比例達到一定幅度的企事業(yè)單位可減免稅收,也可通過投資抵免,刺激投資者向適合女性就業(yè)的行業(yè)投資。同時婦女本身也要更新就業(yè)觀念,對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依靠國家分配,一業(yè)定終生的就業(yè)形勢必須打破,要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全方位,多渠道、多種形式的就業(yè)。在婦女中要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提倡自主創(chuàng)業(yè)、自謀職業(yè),改變依靠國家政府發(fā)飯碗,要靠自己找飯碗,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有助于下崗人員的優(yōu)惠政策,應多向女性傾斜,多為她們提供就業(yè)服務,鼓勵并幫助她們實現就業(yè)。

有效地開展職業(yè)技術培訓。特別是當前技術發(fā)展日新月異,新技術不斷出現,沒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直接接受技術培訓是相當困難的。在經濟結構調整中,為什么女職工下崗比男職工多,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女職工過去從事的大部分為文化程度要求不高、單一技能的工程,或者是簡單的熟練工種,因此這部分人要想實現再就業(yè)就必須參加職業(yè)技術培訓。事實也證明了在下崗人員中凡是參加了再就業(yè)培訓的,再就業(yè)的機率就高。目前職業(yè)技術培訓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培訓內容與勞動力市場需求不對口;培訓質量低,學習不到什么東西;有的培訓機構受商業(yè)利潤的驅使,只為賺錢影響了培訓質量;還有的職工本身對培訓失去信心,缺乏參加培訓的積極性,認為參加了培訓拿到了上崗證仍然找不到工作,白白浪費了時間,相反沒有經過培訓沒有上崗證照樣能找到工作。以上這些問題還需教育和勞動等政府部門協調解決。

(三)切實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黨和政府多次頒布對女職工勞動保護的規(guī)定和條例。從法律條文上看,只規(guī)定了應該怎樣做,對違法或不按法律辦事的單位或個人應如何處理沒有做明確規(guī)定,這樣對單位或個人來說,缺乏法律應有的約束力,認為不執(zhí)行也無礙于事;而被保護者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怕丟飯碗也可以忍氣吞聲,息事寧人,很少去投訴,這是勞動法規(guī)不能嚴格執(zhí)行的癥結。今后要加強這方面宣傳教育,并對有關法規(guī)作一些具體細則規(guī)定,使女職工勞動保護在實際工作中得到進一步實現。

婦女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報告篇二

《婦女權益保障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以婦女為主體,全面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截止底我市常住人口中有婦女175.35萬,占常住人口的39.6%。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深入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江蘇省實施辦法,以促進男女平等為目標,以改善婦女生存發(fā)展條件為主線,以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為重點,加快發(fā)展婦女事業(yè),促使婦女在參政議政、勞動就業(yè)、教育培訓、健康保健等各個領域得到全面進步。

一、基本情況。

連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婦女事業(yè)發(fā)展和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各級政府制定出臺了婦女發(fā)展規(guī)劃,并把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列入政府部門職責范圍和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婦女享有全方位的公共資源和公共服務。各級婦女組織抓住每年人大政協兩會召開的契機,積極提交議案建議,督促各項保護婦女兒童權益政策的落實。各級各部門在人大的監(jiān)督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使《婦女權益保障法》得到了較好的貫徹落實。

一是健全培養(yǎng)機制,切實保障婦女參政議政權益。市委《-連云港市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隊伍建設規(guī)劃》中,明確提出后備干部隊伍中女后備干部的比例,要求“縣處級女后備干部應當不少于20%,鄉(xiāng)科級女后備干部應當不少于25%”。20底,市本級黨代會代表中女性比例為23.6%,比女性黨員占黨員總數的比例高2.22個百分點。新發(fā)展黨員中女性比例為42.59%,比省婦女規(guī)劃高7.59個百分點。市、縣兩級黨政領導班子女干部的配備率均為100%,市級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女干部配備率為67.9%,縣級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女干部配備率為64.9%,縣處級正職女干部占同職干部的比例為14.97%,全市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領導班子中都至少配備了1名女干部;全市村(居)中配有女委員的黨支部比例達100%。

二是堅持多措并舉,切實保障婦女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權益。我市不斷完善促進婦女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的體系和機制,制定出臺了穩(wěn)定就業(yè)和促進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的一系列優(yōu)惠政策。市工商、稅務、勞動保障等部門從政策扶持、稅費優(yōu)惠、小額擔保貸款、建立創(chuàng)業(yè)基地等方面為女性創(chuàng)業(yè)提供了有力支持。各級婦聯組織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通過加強培訓、典型引導等方式提高婦女綜合素質,扶持女性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啊币詠?,市婦聯聯合市委農工辦、市農委等部門大力實施巾幗現代農業(yè)“雙增雙富”、“巧媳婦”農家樂等巾幗富民行動,幫助4萬余名農村婦女實現科技致富、生態(tài)致富。成立市巧娘聯誼會搭建資源、信息共享平臺,舉辦計算機、syb創(chuàng)業(yè)培訓等婦女急需的培訓200期,深入縣鄉(xiāng)舉辦女性專場招聘會120余場次,幫助5萬城鄉(xiāng)婦女實現“家門口”就業(yè)。創(chuàng)建女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基地64個、來料加工基地76個,發(fā)放婦女小額擔保貸款1.95億元,幫助3萬留守婦女、女大學生圓夢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成立全省首家女性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女企業(yè)家、女科技工作者赴深圳、浙江義烏等地學習考察和項目對接,推動近百項科技成果轉化。依托全省首個“好蘇嫂”家政培訓學校,每年培訓和推薦就業(yè)2019余人,市婦聯巾幗聯佳服務中心被評為“全國百強家政服務企業(yè)”,市婦聯連續(xù)多年被市政府表彰為“促進就業(yè)再就業(yè)先進集體”。2019年底,全市從業(yè)人員250.2萬,其中女性118.95萬,占從業(yè)人員總數的47.54%。全市城鎮(zhèn)登記失業(yè)人數為1.41萬,其中女性0.65萬,占46%。

三是加大監(jiān)管力度,切實保障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維護婦女合法的勞動權益,監(jiān)督企業(yè)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推動村民委員會將男女平等寫進村民自治章程。人社、工會等部門積極落實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及時糾正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嚴格執(zhí)行有關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工時、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督各類用人單位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重點查處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強迫女工超時、超強度勞動等違法行為。開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的學習宣傳,按照女職工特殊權益新法規(guī),及時調整修訂女職工專項合同相關條款,依法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目前,全市簽訂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4834家,覆蓋女職工24.3萬人,2019年底,全市女職工特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簽訂率為98%。市婦聯通過健全機制,運用項目化運作從源頭維護婦女權益,聯合法院等部門出臺《關于深入開展婚姻家庭案件訴前調解和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法規(guī)文件,召開“”婦兒規(guī)劃新聞發(fā)布會,舉辦婦兒規(guī)劃培訓班,組織綱要、規(guī)劃知識競賽,提交涉及婦兒權益保護的議案、建議20余件。聯合市司法局成立“市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在市、縣全部建立反家庭暴力庇護中心、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室,在全市村(社區(qū))設立婦女維權站,全市召開婦女議事會議9800余次,參與調解糾紛6200多件,受理婦女來信來訪3萬余件,信訪結案率和滿意率均達100%,。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家庭暴力等問題,聯合民政加大對村規(guī)民約修改完善的督查指導,配合市委農工辦積極開展土地確權登記,聯合公安全力推行家庭暴力告誡制度,聯合法院、司法局開展“模擬法庭”鄉(xiāng)村行、平安家庭創(chuàng)建、“珍愛生命、遠離毒品”、預防艾滋病“巾幗紅絲帶”等行動,市婦聯被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以來,我市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社會利益的不斷調整,婦女維權領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在參政議政方面,女性的參政意識較男性而言仍顯得相對淡薄,尤其是農村婦女參政議政的意識還不強,基本條件與男性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導致村“兩委”委員中女性比例偏低,目前全市村委委員中女性委員占比為25.7%(全國婦女發(fā)展綱要為30%),村黨組織中女性委員占比為22.99%,村主任中女性主任占比為2.3%(全國婦女發(fā)展綱要為10%)。在勞動權益方面,女性就業(yè)壓力增大,如城鎮(zhèn)單位從業(yè)人員中女性比例為38.3%(省婦女發(fā)展規(guī)劃要求為45%以上);女性整體就業(yè)層次相對較低,從婦女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監(jiān)測來看城鎮(zhèn)單位從業(yè)人員中女性比例低于全社會從業(yè)人員中女性比例9.24個百分點。在社會權益保障方面,由于家庭暴力,導致婦女人身權益受侵害的還占有一定比例,農村婦女土地權益難以保障依然存在。

三、原因分析。

1、村“兩委”女委員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一些村主要干部思想認識上存有偏見,對女性進村“兩委”班子認識不夠。有的認為班子成員中配女干部,既要動員女性參選,還要征得其家屬的同意,增加了工作量;相當一部分人對婦女參政的認同感不強。另外,農村選舉中利用派性、家族勢力的競爭仍然存在,群眾對女性參政看法不一,往往造成女性落選。二是措施落實力度不夠。一些地方在換屆選舉中,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的力度不到位,雖然提名但沒有創(chuàng)造條件讓女性當選。三是婦女參政意識不強。一些婦女對自己的能力估計不高,參政意識不夠強,對成功的期望值較低,不敢或不愿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四是女性后備人才相對缺乏。農村女干部源頭不足,有文化、有能力的年輕女性多數外出打工,留守婦女大多不愿從事這一瑣碎、繁雜、待遇低的基層工作;加上受傳統(tǒng)觀念的束縛,部分女性不愿參與競爭,造成可以挑選的女性人才較少;部份村對女性黨員培養(yǎng)不夠,有的村近2019年來沒有發(fā)展一名女性黨員,農村中女性黨員普遍年齡較大。

2、女性就業(yè)方面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女性生育成本造成企業(yè)不愿接收女性職工。由于我國實行單位福利制度,女性承擔著生育任務,享有產假,產假期間醫(yī)療費報銷、不能辭退、工資照發(fā),這樣就造成了企業(yè)單位使用女性成本增加,從而不愿接收女性職工。二是性別歧視依然存在。由于“重男輕女”傳統(tǒng)思想的影響,用人單位及社會依然認為女性不如男性。雖然現在在人才招聘上用人單位不再標明“只限于男生”或“男生優(yōu)先”的條件,但一些企業(yè)在招聘中隱性的“寧要成績差的男生,也不要成績好的女生”的情況時有發(fā)生。市婦聯在一次組織女企業(yè)家協會成員座談時,部分女企業(yè)家就明確表示在同等情況或稍差一點的情況下,會優(yōu)先考慮招聘男性。三是女性自身原因。主要是競爭意識不強,缺乏強勢心態(tài)。如在就業(yè)中缺乏自信,無法面對社會競爭的壓力;存在依賴心理,有些女生參加招聘會還由父母陪同;關鍵時刻患得患失,喪失良好的就業(yè)機遇;缺少創(chuàng)業(yè)精神,文秘、財會、翻譯等穩(wěn)當的職位成為女畢業(yè)生的首選,對一些需要開拓精神的職位則避之惟恐不及。(我市國有大中型企業(yè)領導班子和中層管理人員中的女性比例僅為9.9%,省婦女規(guī)劃要求是不低于30%)。

3、產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方面原因。雖然男女平等已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但是一些男性“男尊女卑”等傳統(tǒng)夫權思想依然嚴重,認為丈夫就應該控制妻子的一切,稍不如意,妻子就成為丈夫出氣泄欲的暴力對象。傳統(tǒng)觀念將打罵妻子視為丈夫的權利和當然行為,這一點在農村地區(qū)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表現的尤為突出。二是社會方面的原因。受“清官難斷家務事”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人們往往對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認識不足,簡單地把它歸為家庭糾紛,不予過問和調解,出現了“鄰居不勸、居(村)委會不問、單位不管、不出人命執(zhí)法機關不理”的“四不管”現象,客觀上助長了家庭暴力的肆虐。三是經濟方面的原因。部分家庭女方無經濟來源,在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依賴丈夫的收入養(yǎng)家糊口,當她們遭受家庭暴力時,只能忍氣吞聲。妻子對丈夫的這種依附關系致使丈夫施暴有恃無恐、理直氣壯。四是法律方面的原因。我國現行法律不夠完善,尚無配套措施預防、制止家庭暴力。有些執(zhí)法部門對家庭暴力問題重視不夠,認為家庭暴力是夫妻間的私事,不屬于司法管轄的范圍,對受害婦女的投訴和求助處理得簡單輕率,有的甚至根本不管,致使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從而助長了暴力事件的增多。五是自身方面的原因。受害婦女由于自身素質、文化水平、個性心理等原因,導致法制觀念淡薄、調適家庭矛盾夫妻矛盾能力差、自我保護意識差、缺乏獨立性,導致家暴行為的發(fā)生以及對阻止暴力行為的無力無方,使得施暴者膽大妄為。

4、產生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主要原因:一是法律原因。我國現有的土地法律法規(guī),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以戶為單位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沒有充分考慮到基于不同性別利益上的差異,忽視了由于婚姻關系而流動的農村婦女的權益,造成對出嫁女、離婚喪偶女土地權益以及相關權益的保護力度不夠,可操作性不強。二是思想原因。由于男尊女卑的思想仍然頑固地存在于人們的觀念和風俗當中,影響著農村婦女的命運。大多數村委會和村民都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出嫁后自然成為夫婿家的人,理應收回土地。而對于離婚或喪偶的婦女,則認為她們不再屬于男方家的人,婦女很難爭取到土地承包權。三是個人原因。農村婦女受教育程度相對較低,法律知識匱乏,依法維權意識淡薄。大多數農村婦女出嫁后,放棄了自己的土地權益,她們的土地權益受侵害后,往往采取消極、忍讓的態(tài)度。

四、對策建議。

1、提高女性進村“兩委”比例的對策建議。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宣傳媒體,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優(yōu)化婦女參政參選環(huán)境,為農村婦女參與基層民主管理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二要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新形勢對基層婦女干部的整體素質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婦聯及相關單位,要把加強村級婦代會主任的教育管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切實加強對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進一步提升她們的素質。三要加大村級女后備干部培養(yǎng)。把培養(yǎng)村級女后備干部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抓緊抓好,切實解決村級女后備干部培養(yǎng)難的問題。高度重視農村女黨員發(fā)展工作,努力把農村婦女典型、創(chuàng)業(yè)能人、生產能手、婦女骨干作為重點對象加強培養(yǎng),確保新發(fā)展黨員中的女性比例。更加關注女大學生村官的成長,熱心幫助她們解決工作、學習、生活中的困難。要把那些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的優(yōu)秀年輕婦女及時充實到村婦代會班子中,擴大農村女性人才儲備,為女性進村“兩委”提供源頭活水。

2、提高女性就業(yè)的對策建議。一是出臺相關政策,從源頭為女性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提供保障。如政府對女性生育成本買單,從而降低企業(yè)的女性用工成本,提高女性就業(yè)率。二是進一步完善機關事業(yè)單位男女平等的用人制度,保證女性平等競爭。機關事業(yè)單位雖然接收就業(yè)人員少,但涉及女性參政和公共管理,代表性強,影響力大。三是加大女性就業(yè)技能培訓,提高女性自身競爭力。四是對女性就業(yè)給予一些政策性扶持和傾斜。

3、保障婦女婚姻家庭權益的建議。一是健全法律保障體系。從源頭上抓立法,建立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使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guī)更加完整、有力。二是加大執(zhí)法工作力度。執(zhí)法部門和執(zhí)法人員要加大對家庭暴力的打擊力度,各街道派出所、110的工作人員在接警后要確保迅速出警,及時制止正在發(fā)生的家庭暴力行為,對施暴者進行嚴肅查處。建立反家庭暴力執(zhí)法監(jiān)督機制,明文規(guī)定各執(zhí)法機關對家庭暴力案件推諉、執(zhí)法不嚴的情況要承擔責任。三是擴大社會輿論宣傳。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guī),不斷提高全社會依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意識,營造全社會反對家庭暴力的濃厚氛圍。四是加強部門協調聯動。法院對家庭暴力案件要及時受理、公正審理、嚴格處理。法律援助機構對于符合受援條件的受害婦女,要及時提供援助。要充分發(fā)揮家庭暴力投訴站、基層婦女維權站作用,做好普法宣傳和干預家暴工作,做到預防和制止并重。婦聯組織要充分發(fā)揮協調作用,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強化宣傳、協調、綜合、指導服務職能,推動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上形成合力。五是提升婦女素質。加強對婦女“四自”精神教育和法律法規(guī)培訓,提高婦女的獨立人格意識和自我維權意識、自身綜合素質。

4、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建議。一是完善法律規(guī)定。在制定完善具體的法律政策文件規(guī)定時強化性別意識,充分考慮到現實的社會性別利益關系。盡快出臺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案件的相關司法解釋,界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并對農村出嫁女、離婚婦女、喪偶婦女的土地權益及相關利益受到侵害時如何得到司法救濟作出具體規(guī)定,為法院解決此類糾紛提供更具有操作性的法律依據。二是加大執(zhí)法監(jiān)管力度。明確各級政府部門保護農村婦女權益的職責,建立相關執(zhí)法監(jiān)督制度,堅決制止村委會、村民小組制定的土政策大于法律的做法,加大對瀆職人員的懲罰力度,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建立村規(guī)民約審查制度,加強對村規(guī)民約的指導審核,確保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在村規(guī)民約中得到體現和保障。司法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損害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各類矛盾糾紛和案件的介入、調解和審理,有效保護婦女的土地權益。三是切實做好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文件規(guī)定,有計劃、分步驟地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確保每個婦女“證上有名、名下有權”。四是加大普法宣傳力度。面向農村基層干部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婦女權益保障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提高鄉(xiāng)村干部對保護婦女土地權益重要性的認識,促使其在工作中自覺維護婦女權益。加強對婦女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村婦女的法律素質,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婦女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報告篇三

《憲法》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條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城鄉(xiāng)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保障婦女的權益。

第十八條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必須履行保障適齡女性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以外,對不送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入學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評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責令送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入學。第二十三條各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guī)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禁止錄用未滿十六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

第三十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

第三十一條在婚姻、家庭共有財產關系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

第三十二條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第四十三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

第四十四條國家保護婦女的婚姻自主權。禁止干涉婦女的結婚、離婚自由。

第四十七條婦女對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享有與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不受雙方收入狀況的影響。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權益的,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依法調解;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行政處罰的,從其規(guī)定;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辦法。

第七條第二款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在制定居民公約、村規(guī)民約等規(guī)章制度中,不得有歧視婦女和損害婦女合法權益的內容。

第三十五條婦女結婚或者離婚后,可按戶籍管理規(guī)定在男方戶籍所在地或者婚前戶籍所在地安家落戶。

第四十一條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的發(fā)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fā)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男子結婚到女方家落戶的,適用本款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城鄉(xiāng)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有關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條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婚姻法》第十三條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離婚時,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物權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六條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成員作出的決定侵害村民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責任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婦女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報告篇四

為依法維護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提升村民的性別平等意識,促進村內民主管理,底,**縣婦聯、**縣民政局聯合啟動了以維護婦女權益為重點的村規(guī)民約修訂工作。為更深入地了解村規(guī)民約情況,更有針對性的做好婦女維權工作,**縣婦聯利用1個月的時間,通過發(fā)放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個別走訪等形式,對全縣村規(guī)民約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有關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這次調查,共發(fā)放調查問卷5520份,收回有效問卷5025份,回收率91%。我縣有551個行政村,其中416個村對村規(guī)民約進行了修訂,占75.5%,223個村完善了對婦女權益保護的條款,133個村把涉及婦女權益的條款寫進了村規(guī)民約。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村莊的村規(guī)民約在維護婦女權益問題上能夠堅持男女平等原則,保證婦女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較好地維護了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但由于婚嫁、移居等原因,有些村不同程度地存在婦女失地情況。在失地婦女中,90%以上是已婚婦女。

嚴格落實土地承包政策。全縣大部分村認真貫徹執(zhí)行土地承包期三十年的政策,并與農戶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在土地承包中,大部分村都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確定承包土地人口,不搞性別歧視,較好地維護了婦女的合法權益。

采取措施,合理解決因婚姻流動出現的農村婦女土地承包問題。一是“動帳不動地”。即在“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大穩(wěn)定政策下,采取微調的方式,由減人戶將承包地轉為機動地,交納承包費。集體給予因婚姻流動而未分配到土地的婦女一定的經濟補償,維護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二是預留機動地?!皺C動地”是為解決人地矛盾而設立的,在土地承包三十年不變的情況下,“機動地”的合理利用在一定程度上為解決因婚姻流動出現的婦女土地承包問題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轉機制。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fā)展,部分村大批男女勞動力從土地上轉移,有些村甚至出現了土地制約經濟發(fā)展的現象,土地承包與經營產生了矛盾,為了確保土地承包政策的穩(wěn)定性,促進各村經濟發(fā)展,部分村建立了有效的土地流轉機制,通過轉包、轉讓、租賃等多種形式進行土地經營權流轉,使農村婦女既保留了土地承包權,又不被土地所束縛,成為經濟發(fā)展的主力軍。

二、存在的問題。

法律法規(guī)與地方政策發(fā)生沖突?!掇r村土地承包法》規(guī)定了土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并且規(guī)定了調整土地或收回土地的條件和程序。然而,《農村土地承包法》在各村的落實情況卻不盡一致。有的村實行“30年不變”的政策,有的村堅持“大穩(wěn)定,小調整”的原則,個別村還存在“五年大調整,三年小調整”的做法,由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這種政策執(zhí)行不統(tǒng)一的現象比較普遍。土地調整的不同步,使相當一部分出嫁女在娘家的.土地被收回,而嫁入的地方因已經調整完土地或者不調整土地又得不到土地,從而淪為失地婦女。

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澳凶鹋啊?、“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等傳統(tǒng)思想在農村一定程度地存在著,女孩子被看成家庭暫時的成員,一旦出嫁將不再享受娘家與土地相關的權益,只能依靠夫家獲得財產,使得婦女在夫家事實上處于依附地位。農村戶主絕大多數是男性,家庭成員所承包的土地大多都記錄在戶主名下,而且村集體的土地收益分配、家庭財產登記,大多是記錄男性戶主的名字。在這種情況下,家庭一旦破裂,以家庭為單位的承包地、宅基地以及集體分紅等家庭財產的分割,有利于男方而不利于女方,即使婦女有分割承包土地及家庭財產的權利,也很難爭取到。

失地婦女維權缺乏政策保障。一些土地權益受侵害的農村婦女找村委會,因為村規(guī)民約和村民代表的反對村干部無能為力;找到政府則認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工作做不通,如強制執(zhí)行,會造成干群關系對立,影響其他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在處理中力度不夠,陷入兩難境地;找到婦聯組織,婦聯組織缺乏相應的執(zhí)法權限,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協調有關部門解決,但解決起來難度很大;起訴至法院,由于我國法律中對婦女土地承包權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guī),以致法院在受理、判決三、幾點建議進一步完善立法,力求在法規(guī)制度建設上有新保障。完善《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guī),依法保障婦女的土地權益不受侵害。一是有關土地權益保障的法律規(guī)定太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如,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本意是保護婦女土地權益,但在實施過程中卻存在偏見,當農牧民婦女在承包期內結婚時,其新居住地的發(fā)包方以該條規(guī)定為借口,認為只要該婦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承包地就不能收回,因此拒絕在新居住地為其分配承包地。部分婦女嫁出后承包田仍在娘家村,人地分離,相關權益難以實現。二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三十年不變”的國家土地政策更是讓新增人口長期無地,造成人地分離矛盾突出。三是由于我國法律中對婦女土地承包權缺乏詳細的可操作司法解釋,以致法院在受理、判決此類案件時彈性很大,即使訴訟時婦女勝訴,執(zhí)行起來也很難。在調研中,我們發(fā)現,加強對村規(guī)民約的審查和監(jiān)督力度是十分必要的。每個村制定的有關土地承包政策各有不同,致使許多婦女失地。因此,有必要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時,出臺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政府監(jiān)督、管理村規(guī)民約的具體權限和程序,完善對村規(guī)民約的審查和監(jiān)督,確保村民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行使自治權。

加大宣傳力度,力求在氛圍營造中有新突破。一是要進一步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要在各級各類干部培訓班、黨校中開設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及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等課程,有效提高領導決策層、執(zhí)法者、基層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識,徹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傳統(tǒng)觀念,將性別意識納入決策主流。二是要廣泛深入地抓好《村民組織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宣傳,轉變農村干部的思想觀念。三是要組織廣大婦女學法用法,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積極爭取男女平等權利,以制止和減少甚至杜絕侵害婦女土地權益現象的發(fā)生。

強化救濟措施,力求在保障機制上有新舉措。一是政府要協助解決。盡管我國此類案件困難重重。以上情況,使土地權益受到侵害的婦女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非常艱難。廣大農村地區(qū)實行村民自治制度,但實際上該項制度的實施依然需要地方基層政府的指導,由于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侵犯的情況屢見不鮮,轉變根深蒂固的封建觀念絕非一日之功。因此,要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權益離不開政府部門的指導協助。二是設立仲裁程序。《農村土地承包法》規(guī)定:“對土地承包當中發(fā)生的糾紛,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钡?,《農村土地承包法》并未明確規(guī)定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設置問題,導致農村婦女并不知道該由哪個部門行使仲裁職能而無法申請仲裁。為此,建議對《農村土地承包法》相關的條文進行修訂。應明確仲裁機構的具體名稱和履職機關,為農村婦女申請仲裁指明方向。三是完善司法保障機制。對于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案件而言,應當樹立起司法最終解決的理念,因此需要建立通暢的司法救濟途徑,以保證這類案件得到人民法院的及時受理和解決。比如說,法院的受案范圍、管轄地和訴訟時效等等。結合農村的實際情況,得到公正的司法判決并不意味著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就得到了相應的保障,還涉及到判決結果的執(zhí)行問題,執(zhí)行難始終是一個難破的司法問題,仍需要政府部門和農村自治組織加強配合,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工作,力求保證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婦女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報告篇五

這次《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改,堅持和落實科學的發(fā)展觀,以最廣大婦女的整體利益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全面總結了十幾年來保障婦女權益的成功經驗,適應了新形勢的需要,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習婦女權益保護法。

心得體會。

范文,供你參考!

讓我告訴世界,婦女命運自己主宰,讓我告訴未來,婦女進行著改革賽,承前啟后的領路人帶領我們走進那新時代啊!帶領我們走進那新時代,我們唱著東方紅,當家作主站起來我們講著婦女的故事,女權運動起來繼往開來的領路人,帶領婦女走進那新時代…這么多年,我們一直以男性為主的中國也終于認識到了女性的偉大,終于也有了給我們女性安全感的東西《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這不是最終的勝利,這只是最初的認識,因為偏見還是如影隨形,到處存在。方方面面可見,如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財產權益,人身權益,婚姻家庭權益…社會的進步絕不僅僅是男人的進步,若對女性的教育跟不上,就請別說女人是累贅,是拖后腿的生物,沒有人是天生的天才,可以不用學就知道所有的事。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觀念也已被推翻很多年,中國婦女已經走出秀閨,不在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我們也希望像男人那樣學習打拼,創(chuàng)造屬于自己的一片天,屬于自己的精彩人生。所以,對于那些還在認為女孩不必多讀書,讓男孩上學,女孩就該在家做家務的人請趕快覺醒,否則,你就會被無情的指責,被淘汰。各國婦女爭取到受教育的權利到如今,婦女教育教育已取得長足的進展。婦女文盲率普遍降低;婦女的受教育年限普遍增加。但是,與男性相比,女性中的文盲較多仍是一個普遍現象;女童失學率也普遍高于男童。要繼續(xù)提高婦女的教育水平,使之達到男性教育的水平,還須經過長時間的不懈。

的機會和待遇,不得歧視婦女,不適當地提高條件和標準。

相信有這些保障我們女性學習機會的權利的存在,我們在受到更好教育及更少歧視后,我們定能乘風破浪,所向無敵,不敢說比男些男性好多少,至少不會差太遠。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讓全世界的婦女有了保障,讓婦女不會背歧視,讓婦女能夠工作,讓全世界的婦女也能當家作主。

今年6月15日,新浪網頭版又赫然出現了一個令人揪心的大標題:《行唐受虐女孩令社會各界關注》。雖然副標題令人欣慰(“白克明季允石均有指示,涉案人員被逮捕”),但我們不能不思考,是否還有類似被虐女童曉霞的情況存在。如何切實保護兒童合法權益,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來有效地呵護我們祖國的花朵、民族的未來和希望—兒童--健康成長,這是我們構建和諧河北、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所不能忽視和回避的。

建立兒童權益保護的長效機制,需要把工作做細做實。各級應該有相應的經費、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要有一個統(tǒng)一的行動計劃。包括摸清轄區(qū)內各類兒童的底數、狀況,分類建立檔案(區(qū)分兒童的年齡段,可委托學校、社區(qū)進行),根據各類情況制定相應的權益保護措施(全方位啟動相關的法律機制和道德機制,包括開辟道德法庭、少年兒童維權律師援助中心、拓展“成長網”話題范圍等),并有具體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去落實這些事項。

建立兒童權益保護的長效機制,需要各方聯動來進行。我們每一個人,既有社會角色,更有家庭角色,既可能有公職身份,更有家庭身份,其中有很多種身份是直接與兒童相關的,比如老師、兒童用品生產經營銷售者、醫(yī)院婦產科醫(yī)生、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等身份,哪怕是繼父繼母也好,兒童福利院工作人員也好,兒童的健康快樂成長(當然包括心理健康)都應當成為我們快樂生活的一部分,都應當是促進社會和諧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所以,我們各方面(尤其是婦聯、共青團組織和教育部門)、每個人都應當積極投身到關懷兒童成長進步中來,為此做出切實的努力。

建立兒童權益保護的長效機制,重在長效。不能一陣風就過了。今年4月2日,我省省婦聯等部門發(fā)起了紀念安徒生誕辰200周年暨“感受安徒生、閱讀安徒生、思考安徒生、表現安徒生”全國“讀童話、寫童話、畫漫畫”活動河北區(qū)啟動儀式,呼吁孩子們要從小喜愛讀書。今年的兒童節(jié)期間,恰逢每五年一次的第五次全國“少代會”召開,人民日報為此專門發(fā)表了社論《花朵健康開放未來充滿希望》,有關方面為開好這次會議進行了長時間的精心準備,包括發(fā)起體現兒童特色的“少年話題”征集活動,由少先隊員代表圍繞兒童成長中遇到的問題,發(fā)表自己的觀點,傾吐自己的心聲,通過少代會傳達給社會,傳遞給老師和家長,讓更多人了解孩子,關心孩子,幫助孩子健康成長。今年確定的話題主要包括:“網絡是天使還是魔鬼”、“酷&炫”、“農村孩子想看書買不起怎么辦”、“爸爸媽媽打工去”、“外地小伙伴,我能做點啥”、“我和伙伴鬧矛盾”、“特長班,能不能我們自己定”、“我的課外書”、“能不能又玩好又學好”、“我為地球做什么”、“節(jié)約能源金點子”、“你安全嗎”。6月24日的《河北日報》文化周刊(9版)呼吁“今年暑期擋獨缺兒童片”,6月26日的《解放日報》2版也刊出醒目的標題《繃緊青少年安全保護之弦》(列舉了中小學生假期應當注意的水安全、道路安全、家庭安全,同版介紹了上海市徐匯區(qū)未成年人保護部門的暑期相關舉措)等等。等等。我們經常不斷地談起兒童話題,關愛兒童成長,揭示其中存在的問題,弘揚好的典型和好的經驗好的做法,就能夠為兒童的健康快樂成長營造長遠的良好社會氛圍。

讓我們共同扎實努力,為孩子們的成長撐起一片蔚藍的晴空。

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及家庭生活等各方面進行了全面的補充和完善,對于促進經濟社會和男女兩性全面協調發(fā)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在我們的社會中,女性的地位得到了提高,男女平等得到了更進一步的拓展。如今,幾乎在中國所有行業(yè)中,都能看到中國女性們自信、勇敢、活躍的身影。特別是都市中,用知識武裝起來的“白領”女性,比起老一輩“半邊天”們,她們更加開放地享受著個性發(fā)展的自由與欣喜。然而在現代的社會里,女性的地位是不是因為自身的提高法律的保護而真正意義上得到了提高還是遭到了大家的質疑。

對于我們的社會中兩性究竟是否平等的問題,在法律上的平等是不是也意味著心里的平等呢?不少知識女性并沒感覺到外在形式上的不平等,但還是能感到有一種心理層面微妙的不平等。從知識女性角度看,社會平等對我們來說不是很大的問題。從發(fā)揮自己的才干、創(chuàng)造自己的生活天地上,沒感到來自男性的壓抑,但是在觀念層次上對女性的歧視還是存在的。有些家庭暴力的成因,決不僅限于家庭內部,而其產生的背景,而是社會大環(huán)境下的男女不平等現象。習俗或觀念是一種有行或無形的社會力量,重男輕女是一種丑陋習俗和落后的觀念。與現代社會文明相悖,阻礙社會的和諧發(fā)展。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法制的健全,女性同胞更應該加強自身的素質,不僅僅在法律講究平等更應該在心理尋求真正意義上的平等。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事業(yè)發(fā)展,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把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作為義不容辭的職責。實現男女平等,共同發(fā)展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既需要法律保障,還需要政治的,經濟,文化,社會的條件。可以樹立在政治,經濟,社會上同男人平等的思想,開拓進取,自強不息,在黨所領導的各項事業(yè)中實現自己的真正價值,實現自己的解放和發(fā)展。從家庭和社會來看,婦女自尊,自信,自強,自力可以抗擊不良的社會誘惑,可以自覺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應有權利,人身和財產安全,增強其反家庭暴力的自覺性,通過斗爭減少家庭不和諧音符,進而維護家庭和社會穩(wěn)定。婦女自尊,自信,自強,自力還關系到國家和社會的未來。

婦女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報告篇六

涉及25人,其中重復上訪2批7人。占信訪總量181件(126件,20xx年55件)的3.8%。為依法維護農村婦女兒童土地權益、探索婦女土地權益案件解決、落實婦女土地權益的辦法,婦聯就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在我市的幾個重點鄉(xiāng)鎮(zhèn)作了專題的調研。

一、接待來訪事項的簡要情況和特點。

從我市婦聯接待有關農村婦女反映土地權益糾紛的信訪事項的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上訪來源地相對集中,主要集中在土地被征用的地方,如:高碼鄉(xiāng)、經濟開發(fā)區(qū)、東江鎮(zhèn)、香花鄉(xiāng)等;二是反映的訴求基本一致?;旧鲜菓艨谠诒镜氐某黾夼?、男到女家落戶者家庭成員要求享受土地征用分配款,也有少部分為丈夫去世后或離婚后其土地權益受到一定侵害的問題;三是因婦女權益受損引發(fā)的上訪多存在重復上訪傾向。如高碼鄉(xiāng)邵愛玲因其夫到女家落戶家庭成員要求享受組上同等待遇問題多次赴京、赴省、赴郴,到本市不計其數上訪;四是造成上訪的原因焦點基本為村規(guī)民約與法律的沖突。主要是法律規(guī)定男女平等,計劃生育政策也提倡男到女家落戶,但由于農村傳統(tǒng)的影響,以及一部分地方村規(guī)民約的規(guī)定,出嫁女戶口必須外遷,即使不外遷在一定年限后也不再享受村組的經濟成員待遇,同時,對于農村男到女家落戶也有一定的限制。

權益侵害體現在:

1、有的村組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不到落實。農村外嫁女和離婚婦女,因為土地不可移動的特殊性,往往在娘家或依附于前夫,無法單獨分出來;如香花鄉(xiāng)星塘村一離婚婦女,夫家所在地將承包土地給再婚妻子,而娘家所在地也不給或無法落實其承包土地,鄉(xiāng)村經過多次協調都得不到解決。

2、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宅基地分配權得不到落實。周邊城區(qū)鄉(xiāng)鎮(zhèn)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宅基地成了一項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經濟利益,部分村組在宅基地分配問題上按照男婚女嫁習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村村規(guī)民約明文規(guī)定男子成年或結婚后可單獨立戶批一間宅基地,而大齡女青年、戶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婦女、離婚婦女包括孩子不能單獨立戶批房,只能計入娘家或夫家大戶人口。

3、征地補償款和集體福利享有權得不到保障。隨著城鎮(zhèn)一體化的不斷推進和項目建設的需要,對土地的非農建設性需求也不斷增大。在分配土地補償金政策上,雖然各級政府都明確男女平等的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對外嫁女、離婚婦女不發(fā)或少發(fā)土地征用補償金;在分配集體經濟時采取剝奪或不公平分配的形式,導致土地權益糾紛,其子女戶口在本村的也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二、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存在問題和根源。

1、受傳統(tǒng)觀念影響。受幾千年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認為嫁出去的姑娘理應到男家落戶,不能與娘家的村民爭土地、爭飯吃,所生的`子女更沒有理由再到娘家爭土地和經濟利益。由于《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頒布實施,在法律上確認了村規(guī)民約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農村過分強調“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而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對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確規(guī)定,中央和地方對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也專門制定了許多政策,但是部分村組仍以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為由,以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決議、村委會決定或村規(guī)民約的形式,侵害甚至剝奪作為少數人的農嫁女、離婚婦女、大齡女的土地權益,出現村規(guī)民約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現象。這些村規(guī)民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侵害婦女土地權益以及相關權益的現象。

2、依法解決該類問題在實際操作中有一定難度。缺乏必要的解決手段是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始終難以得到解決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許多土地權益受侵害的農村婦女找村干部,村干部因為村規(guī)民約的規(guī)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對而無能為力;而且有的村本來就是村上的主要干部反對,即使大多數村民同意,因支書或組長的不同意也得不到落實;找鎮(zhèn)政府或街道,總認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強制執(zhí)行,則勢必造成干群關系對立,影響其它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在處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夠,陷入兩難境地;找到市婦聯,市婦聯缺乏相應的執(zhí)法權限,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只能結合受害婦女所在的鎮(zhèn)街道婦聯做一些宣傳教育工作,或是協調有關部門解決,但解決起來難度很大,收效甚微。依法起訴,法院因為村民委員會具有社會管理的職能,由于我國法律中對婦女土地承包權缺乏詳盡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釋,以致法院在受理、判決此類案件時彈性很大。即使訴訟時婦女勝訴,執(zhí)行起來也很難。為此,婦女要求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婦女去找法院起訴時,法院答復暫緩受理外嫁女土地權益侵害案。因此各個部門在解決此類問題上顯得拖沓和被動,使受到侵害的婦女們往往爭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很難。

益的優(yōu)厚使經濟發(fā)達村的出嫁女不愿意把戶口遷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鎮(zhèn)男子結婚的“農嫁居”婦女更不愿隨其夫將戶口遷往城鎮(zhèn)。長此以往,導致農村資源和經濟利益增長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長速度急劇性的矛盾比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關系壓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們認為自身的利益被搶走了,所以紛紛排斥“出嫁女”、“離婚婦女”等邊緣人群。

三、解決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建議和對策。

目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受侵害問題,我們認為一是有違背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二是不利于和諧社會建設,問題不妥善解決,帶來不穩(wěn)定因素;三是不利于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在現有的社會保障程度以及集體經濟發(fā)展水平之下,維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特別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護,需要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積極介入和有力的司法救助與監(jiān)督?,F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村組干部的法律意識。通過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把高層意識逐步轉化為廣大人民群眾的共識,推動農村廣大干部和群眾學法、知法、懂法和用法,增強法制觀念,強化責任意識,徹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傳統(tǒng)觀念,樹立男女平等意識,堅持依法辦事,在農村形成依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氛圍。

2、建立執(zhí)法監(jiān)督制度,廢除與法律相抵觸的村規(guī)民約。明確各級政府部門責任,建立執(zhí)法監(jiān)督制度,嚴懲瀆職人員。目前,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不力現象的發(fā)生,固然有歷史、立法的原因,但“執(zhí)法不嚴”的因素也不容忽視。因此,應明確各級政府部門保護農村婦女權益的職責,建立起相關執(zhí)法監(jiān)督制度,加大對瀆職人員的懲罰力度,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加強國家法律對村規(guī)民約等的指導和規(guī)范,建立“村規(guī)民約”審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時,出臺相關法律條文,規(guī)范政府監(jiān)督、管理村規(guī)民約的具體權限和程序,對涉及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規(guī)定、村民或社員代表會的決定、村規(guī)民約進行徹底清理,對村規(guī)民約中侵害婦女合法財產權利的條款堅決予以清除,堅決制止村委會、村民小組制定的土政策大于法律的做法,完善對村規(guī)民約的審查和監(jiān)督,確保村民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行使自治權。

3、積極爭取政策,提高婦女參政比例。當前農村重大事務的決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規(guī)則制定過程中,婦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見難以得到充分的表達,往往是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決定,婦女在利益分配中處于不利地位。鑒于這種狀況,要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爭取在原有的“至少要有一名女干部”的基礎上,制定出適當增加女性“一把手”比例的相關政策,為女性當選“一把手”提供組織保障和政策支持。

婦女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報告篇七

《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來,男女平等就業(yè)和女職工的勞動權益保障得到了進一步的維護。全國婦聯在《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調查報告中,認為城鎮(zhèn)婦女勞動權益受侵害的現象在所有問題中最為嚴重,主要表現在就業(yè)方面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女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不落實。我認為產生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是:

(一)重男輕女的傳統(tǒng)觀念,依然影響著女性就業(yè)。

“男主外,女主內”已成為中國家庭的固定模式,束縛著婦女的解放。然而社會的進步已經促使婦女從家庭進入社會,特別是在當前改革開放的年代里,愈來愈多的女性參與社會活動。即便如此,她們中的大多數毅然承擔著社會和家庭的雙重角色,承擔著人類再生產的光榮使命。這使職業(yè)女性,尤其是已婚的職業(yè)女性,在精力、時間,感情、體力等方面必然比男性要承擔更多的負擔,為此付出更多的代價。這種性別的沖突,使女性在參與社會活動及勞動就業(yè)方面客觀上就有所限制,在男女公平競爭的天平上,女性就略低一籌。更何況社會上歧視婦女的現象并未完全消除,表現在招工、招生、畢業(yè)分配、住房分配、下崗就業(yè)等方面。

(二)在社會主義經濟轉型時期,男女兩性的差異是導致婦女實現勞動就業(yè)的障礙。

1.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因素的增加和擴展,社會分工加劇,性別職業(yè)被強化了。在衛(wèi)生、社會福利、金融保險,廣播電視這些被認為更適合女性生理條件的行業(yè),這幾年就業(yè)人數呈上升趨勢,而這些被女性看好的行業(yè),男性同樣可以參與;相反地,如高空、井下、高溫等工作,女性由于自身生理特點卻無法參與。尤其是下崗女工,她們所從事的職業(yè)主要集中在餐飲服務、營業(yè)員、營銷員、勤務工、家政服務等;對要求高的管理類、技術類的崗位很少涉足。同時由于受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即使是適合女性的就業(yè)崗位,用人單位還要選擇那些文化程度較高、年紀輕、長相好的婦女。

2.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就業(yè)的公平競爭與經濟利益之間的矛盾,中突加劇,也給婦女就業(yè)造成了一定困難。女性的生理機能決定了她們在一生中必然要經過經期、懷孕期、生育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殊時期。在市場經濟日益完善的形勢下,私營企業(yè)、個體經濟、三資企業(yè)等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這些企業(yè)又是近幾年來吸納勞動力較多的企業(yè),尤其是這些企業(yè)大部分為勞動密集型,有的工種技術含量不高,很適合婦女勞動。但由于這些企業(yè)多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考慮自身經濟利益比較多。在吸收婦女勞動力時,企業(yè)主考慮女性懷孕、生產、撫養(yǎng)后代等特殊時期,會給企業(yè)造成經濟損失,為降低成本,增加利益,因此他們往往“寧要武大郎,不要穆桂英”。

(三)女性總體素質偏低,特別是下崗女工更為突出。

她們大都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和技能偏低,沒有受過專門的培訓。女性文化素質偏低,已成為女性就業(yè)競爭的一個弱勢,也是影響女性就業(yè)的關鍵因素。從總體上看,目前婦女就業(yè)的壓力仍然很大,就以北京市為例:全市單位招用人員中,女性只占總需求量的27.3%。北京市某負責人說:“這既有用人單位性別選擇傾向,也有婦女自身就業(yè)能力問題?!?/p>

(四)在維護女工勞動保護方面還存在許多問題。

不少企業(yè),特別是非公有制經濟中個體、民營以及租賃承包的國有大集體企業(yè)主,對國家制定的女工勞動保護、女工禁忌的勞動范圍等不了解或根本就無視其存在,缺乏保護勞動女工的意識。這些企業(yè)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往往以女工的`健康和安全為代價以換取最大的經濟效益。突出表現在:任意延長工作時間、加班不加薪;任意加大工作強度,員工超負荷勞動;低報酬招聘、男女同工不同酬;不簽訂勞動合同,任意解雇,有的試用期滿即換人有害有毒不適合女性工作環(huán)境的事先不告知等,特別是在對待女職工特殊期保護方面很少或甚至沒有相應措施。有的企業(yè)甚至將女工勞動保護和婦女保健開支一減再減,企業(yè)不設或很少設有托兒所、哺乳問,有的企業(yè)規(guī)定女工在錄用期要保證不生育等。根據全國婦聯《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調查報告的統(tǒng)計數字顯示,所在單位沒有為婦女提供特殊保護措施的:哺乳期為25.6%,孕期40.1%,經期78.5%。婦女本身也缺乏維權意識,有的女工也不了解國家和政府對女職工還制定有專門法規(guī),因此對她們來說談不上維權,只好以犧牲自己的健康為代價,換取一個生存的“飯碗”。鑒于以上原因,今后必須加強《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宣傳力度,特別是在維護婦女勞動權益和女職工特殊保護方面還應下大功夫解決。

投資抵免,刺激投資者向適合女性就業(yè)的行業(yè)投資。同時婦女本身也要更新就業(yè)觀念,對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依靠國家分配,一業(yè)定終生的就業(yè)形勢必須打破,要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全方位,多渠道、多種形式的就業(yè)。在婦女中要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提倡自主創(chuàng)業(yè)、自謀職業(yè),改變依靠國家政府發(fā)飯碗,要靠自己找飯碗,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有助于下崗人員的優(yōu)惠政策,應多向女性傾斜,多為她們提供就業(yè)服務,鼓勵并幫助她們實現就業(yè)。

(二)開展職業(yè)培訓,提高婦女勞動者的素質。首先在婦女中普及基礎教育,提高婦女的文化素質,在農村婦女中掃除文盲、半文盲,在城市中普及基礎教育和職業(yè)技術教育培訓的重點應放在失地的農民婦女和城市流動人口中的農村婦女,這部分人的文化水平都很低,有的甚至沒有文化,只有在普及基礎教育的基礎上才能有效地開展職業(yè)技術培訓。特別是當前技術發(fā)展日新月異,新技術不斷出現,沒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直接接受技術培訓是相當困難的。在經濟結構調整中,為什么女職工下崗比男職工多,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女職工過去從事的大部分為文化程度要求不高、單一技能的工程,或者是簡單的熟練工種,因此這部分人要想實現再就業(yè)就必須參加職業(yè)技術培訓。事實也證明了在下崗人員中凡是參加了再就業(yè)培訓的,再就業(yè)的機率就高。目前職業(yè)技術培訓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培訓內容與勞動力市場需求不對口;培訓質量低,學習不到什么東西;有的培訓機構受商業(yè)利潤的驅使,只為賺錢影響了培訓質量;還有的職工本身對培訓失去信心,缺乏參加培訓的積極性,認為參加了培訓拿到了上崗證仍然找不到工作,白白浪費了時間,相反沒有經過培訓沒有上崗證照樣能找到工作。以上這些問題還需教育和勞動等政府部門協調解決。

(三)切實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黨和政府多次頒布對女職工勞動保護的規(guī)定和條例。從法律條文上看,只規(guī)定了應該怎樣做,對違法或不按法律辦事的單位或個人應如何處理沒有做明確規(guī)定,這樣對單位或個人來說,缺乏法律應有的約束力,認為不執(zhí)行也無礙于事;而被保護者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怕丟飯碗也可以忍氣吞聲,息事寧人,很少去投訴,這是勞動法規(guī)不能嚴格執(zhí)行的癥結。今后要加強這方面宣傳教育,并對有關法規(guī)作一些具體細則規(guī)定,使女職工勞動保護在實際工作中得到進一步實現。

婦女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報告篇八

鄉(xiāng)鎮(zhèn)婦女權益保護問題的調研報告(精選4篇)鄉(xiāng)鎮(zhèn)婦女權益保護問題的調研報告(精選4篇)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報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那么,報告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整理的鄉(xiāng)鎮(zhèn)婦女權益保護問題的調研報告(精選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xiāng)鎮(zhèn)婦女權益保護問題的調研報告1為全面了解和掌握xx縣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情況,及時發(fā)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村婦女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權益,xx縣婦聯依據日常律師代理案件積累的經驗,又采取進村入戶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對全縣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政策落實到位,措施得力,保證了農村婦女依法取得土地承包權自xx實行土地延包政策以來,各級黨委、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保護農村婦女合法權益的土地承包政策,確保廣大農村婦女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對于因婚嫁等原因出現的婦女土地承包問題,基本上都采取以下四種辦法加以解決:一是“動帳不動地”,即在“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大政策下,采取微調的方式,由減人戶將承包田轉為機動地,向集體交納承包費,由集體對婦女給予一定的補償;二是由集體先從機動地中劃出一部分地分給這類婦女,等到村里調地時再把地割給她們;三是對暫時沒有分割土地的婦女由村辦企業(yè)給予一定的補償;四是按結婚先后排隊,抽多補少加以解決。近年來,隨著婚喪嫁娶,全縣有部分婦女暫時沒有土地。鎮(zhèn)村兩級及時實行了這種大穩(wěn)定小調整的政策,既解決了人地矛盾,又保證了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了社會安定。

(二)法律意識增強,保證了農村婦女能夠依法維護自己的土地承包權從調查的情況看,近年來,隨著《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婦女發(fā)展綱要》的貫徹實施,以及各類培訓班的舉辦,農村婦女的綜合素質得到很大提高,法律意識明顯增強。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夠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護。同時,農村婦女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認識也越來越深入,在土地承包中因性別歧視受到不平等待遇時,能夠及時到政府、婦聯、信訪、法院、法律服務部門反映,要求公正解決。

己掌握的技術和知識,從事經商、運輸、農產品加工、餐飲和服務業(yè)等產業(yè),為當地經濟的發(fā)展注入了強大的生機和活力。

鄉(xiāng)鎮(zhèn)婦女權益保護問題的調研報告2(一)加大教育宣傳力度,破除陳規(guī)陋俗,倡樹文明新風各級婦聯組織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大眾媒體,采用各種宣傳手段、向社會廣泛宣傳xx主義婦女觀,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廣大婦女在兩個文明建設中作出的突出貢獻。要在全社會大力弘揚文明進步的社會風尚,破除封建陋習,樹立男女平等的思想觀念,為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各級政府應對所轄地區(qū)的鄉(xiāng)規(guī)民約進行檢查1、是對村規(guī)民約制定程序進行檢查。對于只由少數人制定的村規(guī)民約,應責成村委會按照《村民組織法》的規(guī)定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重新討論決定。

2、是對村規(guī)民約的條款內容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按照《村民組織法》“村民自治章程,村規(guī)民約以及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的事項不得與憲、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的政策相抵觸,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的內容”的規(guī)定,對村規(guī)民約中侵害婦女合法財產權利的條款堅決予以清除,對與國家有關法律相抵觸的鄉(xiāng)規(guī)民約、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決議要進行清理;對違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內容要堅決廢止。

會、村民小組制定的土政策大于法律的做法。

(三)、應明確規(guī)定,土地承包書上應寫上夫妻二人的名字,夫妻各持一份,雙方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在轉讓、租賃土地時,要出具雙方所持有的兩份土地承包書,并由夫妻雙方簽名才能生效,防止婦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失去土地承包權益,保障婦女在分居、離婚和喪偶情況下土地承包權的安全。

(四)繼續(xù)深入開展普法教育,保證在土地承包中依法行政繼續(xù)將《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土地承包法》等相關婦女土地權益法規(guī)的學習宣傳,作為普法學習宣傳的重要內容,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注意向農村基層干部宣傳,使之在工作中依法行政,在土地承包和宅基地劃分中自覺依法維護婦女權益。同時加大執(zhí)法力度,制定有效措施,對違反法律規(guī)定,經批評教育又不改正者,堅決給責任人行政處分。

(五)鼓勵婦女參與經濟發(fā)展,為自身權益的保護提供堅實的經濟基礎各級婦女組織要通過轉移勞動力等有效形式,積極引導農村婦女離開鍋臺,走出家門,參與二、三產業(yè)的發(fā)展。同時,廣開農村婦女農外就業(yè)渠道,不斷提高競爭能力和水平,使廣大農村婦女在爭取男女平等中實現經濟獨立,在家庭中取得經濟地位,從而為維護自身權益奠定堅實的基礎。

在少數村,侵害婦女承包權的現象還時有發(fā)生,且屢禁不止。有的村在村規(guī)民約中規(guī)定出嫁女、離婚婦女戶口一律遷出,未遷出者不得參與本村的土地承包;有的村不分給出嫁女和離婚婦女應得的征地補償金;有的村通過討論自行決定給不給出嫁女、離婚婦女承包地;有的出嫁女戶口一經遷出,娘家村便抽回土地,而婆家村則遲遲不能予以落實等等。形成這些問題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傳統(tǒng)習俗的作用。

“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古老的“三從四德”雖然在法律或者制度中已經銷聲匿跡,但依然頑固地存在于人們的習俗和觀念中,最明顯的表現形式就是,完整的家庭中幾乎所有的戶主都是男性。另外,婦女婚前跟父母一起生活,結婚后移居丈夫家庭,即所謂的“從夫居”,這使得婦女所在的村莊和家庭都把她們看成暫時的成員,一旦出嫁,將不再享受娘家與土地相關的權益,只能依靠丈夫在夫家獲得財產和繼承權,使得婦女在夫家事實上處于依附地位。而在男方居住的村要得到承包地則要等到土地調整時才能實現,如調整周期過長,出嫁女將長期得不到承包地。

(二)法律與政策存在的漏洞。

婚、喪偶時有關土地承包的規(guī)定,但過于原則,條文少、不細化,法律與政策還缺少社會性別視角,許多政策從表面上看是中性的,沒有歧視婦女權利,但是由于沒有充分考慮到現實的社會性別利益關系,使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給婦女帶來不利。

比如土地承包責任制以家庭為單位,都忽視了婦女的個體土地權益。正因為現有的法律規(guī)定不明確,在實際中土地的分配和再分配都直接取決于鎮(zhèn)村的決策,而鎮(zhèn)村依然保留著以男權為中心的財產分配習慣,婦女的土地權益受到侵害也是不足以為奇的。

(三)現實的利益驅動。

在城鎮(zhèn)周邊地區(qū),地少人多,土地利益關系復雜,加上土地的商用開發(fā)價值逐年攀升,因此,婦女土地承包權益最容易被侵害。同時,受利益驅動,一些村莊為了不讓出嫁女參與征地補償金的分配,規(guī)定出嫁女無論嫁到何處,戶籍是否遷出,承包地一律被村集體收回。

(四)村規(guī)民約違背政策法律。

中辦文件《關于切實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通知》、《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都明確規(guī)定:農村婦女結婚后本人的責任田和口糧田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婦女有權選擇其戶口所在地。一切與法律關于男女平等原則相違背的村規(guī)民約均應廢止,絕不能以“小政策”對抗國家法律。然而,受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和利益驅使,部分村干部和村民法律意識淡薄,以村規(guī)民約、村民大會通過等借口,要求出嫁女戶口一律遷出,不遷出的村集體不分配給其承包地,嚴重侵害了婦女選擇居住地和承包地的權益。

鄉(xiāng)鎮(zhèn)婦女權益保護問題的調研報告4婦女的勞動就業(yè)權益,是關系婦女民生的重要內容。一直以來,湖州市吳興區(qū)婦聯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將保護婦女勞動權益作為建設“平安吳興”,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來抓,從健全工作機制和網絡建設,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創(chuàng)新維權服務手段著手,主動發(fā)揮婦聯優(yōu)勢、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努力構建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fā)展的良好社會環(huán)境。

一、主要做法1.健全工作機制,暢通權益保護渠道。充分發(fā)揮區(qū)婦聯協調服務的職能,積極爭取社會各方面對婦女勞動權益的高度重視,確保權益保護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婦女維權有人聽、能解決。一是注重源頭參與筑基礎。發(fā)揮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設在婦聯的組織優(yōu)勢,協調推動區(qū)政府頒布《吳興區(qū)婦女發(fā)展規(guī)劃(xx年)》,分別在婦女與健康、教育、經濟、決策管理、社會保障、環(huán)境、法律等六大領域明確婦女享有的權益、受到的保護及目標。尤其是,將“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社會經濟活動和共享資源的權利,實現男女平等就業(yè)與同工同酬,切實維護婦女的勞動權益”明確列入規(guī)劃,將“生育保險按規(guī)定覆蓋城鄉(xiāng)用人單位比例、城鎮(zhèn)女職工醫(yī)療保險參保率、婦女就業(yè)人員比例”等數據列為重要指標,實行年度統(tǒng)計、動態(tài)監(jiān)測,確保婦女勞動權益受到源頭制度保障。

二是完善服務網絡強合力。加強部門合作,在區(qū)法院協調成立“維。

護婦女兒童權益和議庭”,在司法局、螢火蟲律師事務所建立“婦女兒童法律援助中心”;整合工作資源,發(fā)動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律師、心理咨詢師,各類大專院校中法律專業(yè)的大學生等組成一支429人的維權志愿者隊伍,發(fā)動一批有工作熱情、懂法律知識、會做群眾工作的基層婦女干部、調解委員組建一支210人的信訪協理員隊伍,確保婦女勞動權益保護網絡健全有力。三是拓展基層陣地顯作用。在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行政村(社區(qū))建立婦女維權機構,構建了婦聯、司法、警務、村(居)委會為一體的維權接訪站共240個;在兩新組織中建立婦女組織和“婦女之家”,為女職工提供法律咨詢和維權服務,目前已建兩新婦女組織411個、“婦女之家”183個。在流動人口較多、婦女勞動權益問題凸顯的織里鎮(zhèn),建立“新織里女性平安之家”和“吳美麗工作室”,以全國“三八”紅旗手——吳美麗為領軍人物,由婦聯主席擔任工作室副主任,開啟了婦聯直接參與司法調解、維護女工權益的新實踐。

《實施辦法》、《女職工禁忌勞動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增強全民的法律意識,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和保護婦女勞動權益的良好風尚。二是創(chuàng)新載體廣泛宣傳,強化滲透力。依托企業(yè)、社區(qū)(村)“婦女之家”、“職工之家”、“家長學校”、遠程教育網絡站點等陣地,積極開展法律知識“進企業(yè)、進社區(qū)(農村)、進家庭”的“三進”活動,組織維權示范崗創(chuàng)建、法規(guī)知識競賽、法制教育講座、法律知識培訓等活動,并將婦女勞動權益保護的內容穿插納入“文化走親”、企業(yè)文藝表演中,將集中學習教育和日常潛移默化滲透相結合,不斷提高婦女群眾對婦女勞動權益保律法規(guī)的了解、理解及運用水平,增強用工單位執(zhí)法守法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三是結合實際重點宣傳,提高針對性。針對平等就業(yè)權、勞動合同簽訂、男女同工同酬、女性“四期(經期、孕期、生育和哺乳期)”保護等婦女勞動權益保護中的重要內容和薄弱點,聯合法院、工會、司法等部門共同開展更具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婦女對切身權益的保護意識。聯合勞動部門強化就業(yè)工作監(jiān)督檢查和勞動保障監(jiān)察工作,嚴肅查處各類不規(guī)范用工行為,督促企業(yè)依法用工,為女性平等就業(yè)創(chuàng)造條件。

幫扶結對、微心愿認領、大病臨時救助等形式,關心女職工的生活狀況,解決她們的后顧之憂。如,振興阿祥集團已連續(xù)六年開展了貧困母親捐助活動;久立集團、美欣達集團、紅鷹集團等兩新組織專門建立了冠名慈善基金,用于本企業(yè)、結對村困難婦女的臨時救助。

二是組織教育培訓提高競爭水平。立足農村失地婦女、富余女勞動力的就業(yè)致富需求和城鎮(zhèn)創(chuàng)業(yè)婦女的發(fā)展需求,加強同人力社保、科協和各類技能培訓機構的協調合作,重點辦好婦女創(chuàng)業(yè)小戶素質提升實務培訓班、城鎮(zhèn)下崗失業(yè)婦女職業(yè)技能培訓班和農村4050失地婦女充分就業(yè)培訓班。有效利用“南太湖幸福大講堂”、“青年女農民大講堂”等平臺,扎實開展“訂單式”、“定向式”的勞動技能培訓,幫助婦女進一步提高就業(yè)能力和競爭水平。三是助推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提升發(fā)展能力。以“春風送崗位·婦女得實惠”為主題,組性用工專場招聘會,幫助婦女提供就業(yè)崗位、暢通就業(yè)渠道;聯合吳興農村合作銀行推出“巾幗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貸款”,為有創(chuàng)業(yè)意向的婦女積極爭取資金支持;深入推進與浙江大學婦女組織項目合作,以人員互派、項目互接等形式,邀請有關專家進行項目指導,幫助婦女實現創(chuàng)業(yè)增收;著力推進“以‘培養(yǎng)優(yōu)秀女經紀人、培育規(guī)模加工點、培植加工示范村’的‘三培’模式,大力發(fā)展來料加工與,幫助婦女實現家門口就業(yè)。

殊保護、生育保險、企業(yè)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甚至還加入延緩生育等一些不利于女職工權益的條款。

2.部分勞動權益時有侵害。雖然法律法規(guī)對婦女勞動權益作了大量規(guī)定,但在實際施行中,仍然存在保護不周的情況。如,部分企業(yè)無視八小時工作制的規(guī)定,時常以計件制計算勞動報酬等理由,要求女職工加班加點或讓女職工自愿加班加點;大部分企業(yè)沒有專門針對女職工“四期”的保護措施。

3.男女平等就業(yè)存在挑戰(zhàn)。婦女的生理特點和社會分工對她們的實際工作具有一定的限制和影響。用人單位基于經濟利益和實際工作考慮,在招聘、培訓、提拔、輪崗、加薪等過程中常常優(yōu)先考慮男性員工,婦女公平享有就業(yè)和發(fā)展機會的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

對進一步加強婦女勞動權益保護的對策建議1.針對兩個群體,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女職工和用人單位對各項法律法規(guī)的了解和重視,是維護婦女勞動權益的源頭保障。要以婦女為主體,通過開展多層面、多方位的宣傳活動,不斷豐富女職工的法律知識,提高她們對各項勞動權益的認識,引導婦女有序提出合理訴求,自覺維護自身權益。要以企業(yè)為重點,通過廣泛、集中的宣傳教育活動來增強經營者和企業(yè)管理人員對婦女勞動權益的了解,自覺執(zhí)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保障婦女勞動權益。

業(yè)學校為重點,以農廣校、農函大和鄉(xiāng)鎮(zhèn)文化站、科技培訓中心為依托,社會民辦培訓機構和村級合作組織為補充的培訓體系,大力發(fā)展定向培訓、訂單培訓,不斷提高婦女在勞動力市場上的競爭力。要不斷健全就業(yè)服務體系,聯合勞動保障等職能部門,詳細了解婦女勞動力就業(yè)狀況、就業(yè)需求、就業(yè)能力等情況,主動聯系掌握企業(yè)用工需求,引導本地勞務中介組織共同構筑勞務供需信息平臺,以多種形式向婦女發(fā)布勞務信息,暢通婦女就業(yè)渠道。

3.突出兩項重點,進一步強化權益保障。健全有力的維權保護和執(zhí)法監(jiān)察機制,是維護婦女勞動權益的根本保障。要強化維權幫扶,發(fā)揮兩新婦女組織、女職工委員會、婦女之家的作用,通過協調簽訂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解答女職工法律咨詢、受理女職工投訴舉報、幫扶困難女職工生活等舉措,代表和維護好女職工的合法權益。要加大執(zhí)法力度,聯合勞動執(zhí)法部門加強對企業(yè)的管理,督促企業(yè)按規(guī)定與女職工簽訂合同,落實女職工“四期”保護措施,對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等有關規(guī)定的企業(yè),要依法嚴處,立即整頓,為婦女勞動就業(yè)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

內容僅供參考。

職工權益調研報告。

女職工權益調研報告。

鄉(xiāng)鎮(zhèn)調研報告。

婦女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報告篇九

近年來,世界各國都在積極推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作為社會主體的一員,我也深入參與其中,并獲得了一些寶貴的心得體會。在這篇文章中,我將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歷,以五段式的方式,分享我的體會。

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婦女和兒童是社會中最弱勢群體之一,面臨許多特殊挑戰(zhàn)和風險。我們作為社會的成員,必須承擔起保護他們的責任。只有當婦女兒童得到充分的保護和平等對待,社會才能實現真正的發(fā)展和進步。從我的親身經歷來看,那些擁有安全、健康和教育保障的婦女兒童,都更有可能實現自身的潛能,并為社會做出更有益的貢獻。

提高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意識是護航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的關鍵一環(huán)。只有當廣大人民群眾都認識到婦女兒童的權益重要性,并能積極參與到保護工作中來,我們才能真正做到力行以身作則。作為一個母親,我試圖通過與我女兒共同參與志愿者活動的方式,教育她關心兒童權益。通過這種方式,她逐漸理解和認識到為人母親意味著要為兒童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健康和平等的環(huán)境。她開始制定自己的努力目標,以便能夠更好地保護兒童的權益。

婦女兒童權益保護離不開法律的支持。政府和國際組織需要加強立法和法規(guī)建設,確保婦女兒童的權益受到法律的保護。只有當合理的保護機制得到有效的執(zhí)行,我們才能真正確保婦女兒童的權益得到保障。在我的工作中,我參與了一項關于制定兒童福利法的項目。通過這項工作,我認識到了創(chuàng)建和改善法律框架與解決實際問題之間的聯系。確保法律得以執(zhí)行和落實,是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的必然要求。

第四段:倡導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性。

性別平等教育是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基石。只有通過教育,我們才能樹立起對婦女兒童權益的正確認識?!敖逃俸?,也不能只讓一半的天空飛翔”,性別平等的觀念需要在教育中得到廣泛傳播和培養(yǎng)。教師和家長應該始終積極倡導性別平等,從小培養(yǎng)兒童的性別平等意識。在我家庭中,我和丈夫都非常注重教育我們的孩子關于性別平等的重要性。我們鼓勵她們追求自己的夢想,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有平等的機會去追求自己的理想。

第五段:加強國際合作與信息分享。

婦女兒童權益保護需要國際合作與信息分享。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是全球性的問題,需要各國攜手合作,通過信息分享和經驗交流,共同解決問題。在我參與的一個國際性會議中,我見到了來自世界各地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者和專家。我們分享了彼此的經驗和最佳實踐,并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通過這樣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我們可以發(fā)掘更多創(chuàng)新的方法,提高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的效果。

總結: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中,我認識到每一個人都可以參與其中。我們應該重視婦女兒童的權益,提高意識,并通過立法、教育和國際合作等各種手段來加強保護。只有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我們才能真正實現婦女兒童的平等與發(fā)展。至于身為母親,我愿盡我所能,為婦女兒童的權益保護工作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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