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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理論教育心得體會實用 消防員心得體會范文(七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06 07:05:04 頁碼:13
消防員理論教育心得體會實用 消防員心得體會范文(七篇)
2023-01-06 07:05:04    小編: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體會時,不如來好好地做個總結,寫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們如何才能寫得一篇優(yōu)質的心得體會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yōu)秀心得體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消防員理論教育心得體會實用一

1.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消防安全負全責;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具體崗位工作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學校要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時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全體師生都應熟知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guī),做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識的培訓工作,并至少配備一名兼職消防宣傳員,每季度開展一次滅火演練,每周搞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新教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3.學校必須制定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確定用火用電負責人,制定并逐步完善緊急疏散方案;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及時進行食堂、變電室、水房等設施設備的檢修,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杜絕責任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嚴禁出現不規(guī)范布線、擅自私拉私接臨時線路等不規(guī)范行為的出現。

4.各學校都應按照規(guī)定配足、配齊消防器材,定時檢修,專保器材完整有效。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實驗室等存放化學藥品要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

5.各學校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謹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外向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6.各學校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必須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指示標志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走道和轉彎處距離地面一米以下的墻面上。設在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應急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分鐘。

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到消防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施工或投入使用。

8.各學校要在認真開展自查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自覺積極地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和消防安全“123”工程建設活動。 (“消防安全管理六化標準"即:消防組織制度規(guī)范化;消防建設標準懸掛統(tǒng)一化;消防設施器材標識化;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警示化;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經常化;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常態(tài)化。“l(fā) 2 3”工程即:一暢通,即保持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暢通;兩知,即學校師生知道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知道崗位火災危險性;三能,即學校教

師具備引導師生疏散的能力、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及查改身邊火災隱患的能力。)

9.各學校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分級分類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律機制,實現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逐步建立“重點突出、監(jiān)管有序’’的消防監(jiān)督管理長效機制。

根據本責任書規(guī)定的內容,由教育局在年終組織檢查,對本責任單位完成本責任書情況進行綜合量化考核。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及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教育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本責任書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教育局與各學校各執(zhí)一份:本責任書規(guī)定責任內容不因責任人的變更而變更,責任人如有變化則繼任者繼續(xù)履行前責。

x學校 負責人:

(章) (簽字)

最新消防員理論教育心得體會實用二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

最新消防員理論教育心得體會實用三

縣各中小學、幼兒園: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防火安全委員會“12。10”電視電話會議和xx《關于印發(fā)〈xx年xx冬季防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蕪縣防字〔xx〕9號)文件精神,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fā)生,扎實做好校園冬季防火工作,為“兩節(jié)”“兩會”創(chuàng)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特制訂以下實施方案:

為確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縣教育局研究決定,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

組 長:副組長:成 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基建科,辦公室主任為麻繼忠,成員為楊佳懷、奚家興,具體負責冬季防火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和情況收集反饋工作。

專項治理按動員部署階段、組織實施階段和驗收總結階段3個步驟進行,時間從xx年12月15日至xx年3月15日結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0日)

各校召開冬季防火工作會議,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層層動員,全面部署;要確定專人負責,明確職責量化任務。同時,要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培訓、演練活動,增強師生安全意識。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2月21日至xx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兒園根據專項整治要求,開展自查,重點檢查是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是否存在火災隱患或消防行為,對檢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要認真填寫“學校消防安全狀況摸底登記表”,并按時上報。自查整改工作必須在12月21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報告,報縣教育局基建科。

2、組織實施。

(1)各校、幼兒園要緊密聯系學生家庭,建立預防火災體系,通過發(fā)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召開家長會等活動的開展,充分調動學生家長預防火災的積極性。

(2)各校、幼兒園要加強師生預防火災的教育,利用校園宣傳欄、廣播站、黑板報等創(chuàng)設氛圍,大力宣傳冬季放火;利用校會、班會等對師生進行教育。

(3)各校、幼兒園要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志,積極開展安全演練工作。

(三)驗收總結階段(xx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兒園要對校園(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同時,縣教育局將配合縣政府做好督查驗收,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各校、幼兒園要將此次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與xx年3月15前報教育局基建科。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校、幼兒園要結合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集中整治工作,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組織,切實抓好具體工作的落實??h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全縣各學校、幼兒園的自查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自查整改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的學校、幼兒園的負責人將依法依紀處理;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將責令學校、幼兒園限期整改。

(二)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各學校、幼兒園要確定專人,明確責任,認真仔細排查消防安全隱患,做到“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難的,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縣相關部門支持,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各校、幼兒園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為師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要因地制宜,組織開展逃生、自救、滅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練,切實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三)嚴肅紀律,依法辦事。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辦事,切實履行職責。對于在專項治理工作中走過場、措施不落實等問題,除及時整改外,并通報批評;對于工作不力、失職的學校領導和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從嚴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否經過消防審核、驗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檢查。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狀況。

(三)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況。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急照明燈的安裝。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學生集體宿舍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

(六)按規(guī)定應設而未設火災應急廣播系統(tǒng),或系統(tǒng)不能保證正常使用。

(七)在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圍違法亂搭建,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

(八)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圍有影響消防車通行或正常工作的障礙物。

最新消防員理論教育心得體會實用四

1.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fā)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并負責此制度的執(zhí)行;

3.2安全監(jiān)督員負責安全監(jiān)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zhí)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jiān)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qū)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后及時關閉;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qū)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guī)程工作;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發(fā)隱于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wěn)、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崗位操作規(guī)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zhí)行崗位操作規(guī)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guī)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yè);(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fā)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qū)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4.1.5廠區(qū)治安安全

1)門衛(wèi)人員嚴格管理進入公司內的外來人員、車輛,并進行登記在冊;對外出貨廂車輛進行清點、檢查;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guī)、條例;

最新消防員理論教育心得體會實用五

為了促進消防目標化管理,保衛(wèi)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護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規(guī)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全院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由院保衛(wèi)處統(tǒng)一布局及全面監(jiān)督管理。

二、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經使用或被損壞,由責任人及時報告保衛(wèi)處。

三、院保衛(wèi)處負責全校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維修保養(yǎng)及更換。并負責消防培訓及防火宣傳等工作。

四、全院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滅火時的供水系統(tǒng),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證道路暢通。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資品,確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規(guī)定,消防器材必須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者,報公安機關按有關法規(guī)處理。

最新消防員理論教育心得體會實用六

第一條為了加強庫房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庫房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庫房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庫房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本規(guī)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jiān)督機構負責監(jiān)督。

第四條本規(guī)則適用于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庫房、堆棧、貨場。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庫房,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庫房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庫房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jiān)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庫房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庫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庫房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guī),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yè)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庫房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庫房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庫房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庫房,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各類庫房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庫房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庫房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對庫房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十四條庫房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十五條依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按照庫房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十七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二十二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同意。

第二十七條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蒸汽機車駛入庫區(qū)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qū)清爐。庫房應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第二十九條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三十六條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庫區(qū)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庫房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庫房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庫房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第四十六條庫房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庫房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qū)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庫區(qū)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五十一條庫房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庫房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yè)性庫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庫房,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qū)的庫房,寒冷季節(jié)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庫區(qū)的消防車道和庫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五十七條庫房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對違反本規(guī)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規(guī)有規(guī)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規(guī)予以處罰;國家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zhí)行本規(guī)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yè)的中轉性庫房,可以按照本規(guī)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guī)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最新消防員理論教育心得體會實用七

樣本一

甲方: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fā)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簽訂本協(xié)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企業(yè)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tǒng)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guī)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yè)環(huán)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企業(y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guī)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jiān)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jiān)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fā)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xié)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yè)環(huán)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xù),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并監(jiān)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jiān)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jiān)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發(fā)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jiān)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衛(wèi)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huán)境,在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區(qū),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fā)生傷亡事故按規(guī)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jiān)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zhí)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tǒng)一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guī)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zhí)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fā)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fā)生交叉作業(yè)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jiān)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yè)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yè)。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wèi)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wèi)生要求。

9.在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區(qū)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定而發(fā)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xié)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樣本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guī),加強 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xié)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xié)助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協(xié)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tǒng)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操作規(guī)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guī)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guī)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fā)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zhí)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guī)、條例、規(guī)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guī)定及要求,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并接受甲方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執(zhí)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yè)。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并按規(guī)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yè)人員熟悉并嚴格執(zhí)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經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yè)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yè)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yè)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yè)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zhèn)鬟_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并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并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guī)作業(yè)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fā)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fā)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tǒng)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zhí)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fā)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向屬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后,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并協(xié)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后,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后,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后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guī)定

1、本協(xié)議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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