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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投訴餐食反思心得體會 針對旅客投訴的服務質量反思(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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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投訴餐食反思心得體會 針對旅客投訴的服務質量反思(九篇)
2023-01-07 22:25:28    小編:ZTFB

體會是指將學習的東西運用到實踐中去,通過實踐反思學習內容并記錄下來的文字,近似于經(jīng)驗總結。優(yōu)質的心得體會該怎么樣去寫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體會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旅客投訴餐食反思心得體會一

船票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

(三)起運港(站、點)(以下簡稱“起運港”)和到達港(站、點)(以下簡稱“到達港”);

(四)艙室等級、票價;

(五)乘船日期、開船時間;

(六)上船地點(碼頭)。

旅客運輸?shù)倪\送期間,自旅客登船時起至旅客離船時止。船票票價含接送費用的,運送期間并包括承運人經(jīng)水路將旅客從岸上接到船上和從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間,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內、碼頭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設施內的時間。

旅客的自帶行李,運送期間同前款規(guī)定。

行李運輸合同成立的憑證為行李運單,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即時清結費用,填制行李運單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運單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船票號碼;

(三)旅客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郵政編碼;

(四)行李名稱;

(五)件數(shù)、重量、體積(長、寬、高);

(六)包裝;

(七)標簽號碼;

(八)起運港、到達港、換裝港;

(九)運費、裝卸費;

(十)特約事項。

旅客的托運行李的運送期間,自旅客將行李交付承運人或港口經(jīng)營人時起至承運人或港口經(jīng)營人交還旅客時止。

承運人為履行運輸合同,需要港口經(jīng)營人提供泊位、候船、駁運、倉儲設施,托運行李作業(yè)、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務及其他工作等,應由承運人與港口經(jīng)營人簽訂作業(yè)合同。

作業(yè)合同的基本形式為中、長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業(yè)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和港口經(jīng)營人名稱;

(二)碼頭、倉庫、候船室、駁運船舶名稱;

(三)托運行李作業(yè),包括行李保管、裝卸、搬運;

(四)候船服務,包括:問詢、寄存、船期、運行時刻公告,票價表,茶水,衛(wèi)生間;

(五)旅客上下船服務;

(六)特約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旅客投訴餐食反思心得體會二

成立的憑證為船票,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買、賣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

(三)起運港(站、點)(以下簡稱“起運港”)和到達港(站、點)(以下簡稱“到達港”);

(四)艙室等級、票價;

(五)乘船日期、開船時間;

(六)上船地點(碼頭)。

旅客運輸?shù)倪\送期間,自旅客登船時起至旅客離船時止。船票票價含接送費用的,運送期間并包括承運人經(jīng)水路將旅客從岸上接到船上和從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間,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內、碼頭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設施內的時間。

旅客的自帶行李,運送期間同前款規(guī)定。

行李運輸合同成立的憑證為行李運單,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即時清結費用,填制行李運單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運單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船票號碼;

(三)旅客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郵政編碼;

(四)行李名稱;

(五)件數(shù)、重量、體積(長、寬、高);

(六)包裝;

(七)標簽號碼;

(八)起運港、到達港、換裝港;

(九)運費、裝卸費;

(十)特約事項。

旅客的托運行李的運送期間,自旅客將行李交付承運人或港口經(jīng)營人時起至承運人或港口經(jīng)營人交還旅客時止。

承運人為履行運輸合同,需要港口經(jīng)營人提供泊位、候船、駁運、倉儲設施,托運行李作業(yè)、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務及其他工作等,應由承運人與港口經(jīng)營人簽訂作業(yè)合同。

作業(yè)合同的基本形式為中、長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業(yè)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和港口經(jīng)營人名稱;

(二)碼頭、倉庫、候船室、駁運船舶名稱;

(三)托運行李作業(yè),包括行李保管、裝卸、搬運;

(四)候船服務,包括:問詢、寄存、船期、運行時刻公告,票價表,茶水,衛(wèi)生間;

(五)旅客上下船服務;

(六)特約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旅客投訴餐食反思心得體會三

甲方(包車方):

乙方(承運方):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雙方就合同的有關條款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包車事項

1、包車事由: 。

2、包車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3、包車起訖地自 省 市 縣至 省 市 縣。為 (單、雙)程包車,約 公里,其中:

主要途經(jīng)地點:

上客地點:

下客地點:

4、包車人數(shù)(含導游,但不含包車司乘人員)共 人。

二、承運車輛

1、 座以上大型客車 輛,其中:

中級車 輛,車牌號:

高級車 輛,車牌號:

2、 座以上中型客車 輛,其中:

中級車 輛,車牌號:

高級車 輛,車牌號:

3、其它:

上述承運車輛的車籍地應在包車起訖地任意一端,且均具有有效檢驗合格的車輛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并按規(guī)定購買了相關保險。

三、包車費用

1、包車費用按以下第 項辦法計算,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圓 角 分整)。

2、包車期間產(chǎn)生的路橋費、停車(保管)費、油費及司機的食宿費用、差旅費用由 方負責,或按以下辦法處理:

四、結算方式:

1、 甲方應在用車前付給乙方 元。

2、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進行核實,如不符合合同約定可拒絕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換與合同約定相符的車輛。

2、甲方不得以包車名義,從事道路運輸經(jīng)營活動,包括設點銷售客票、招攬散客等;不得從事盈利性的客運代理活動。

3、甲方應保證乘客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4、甲方人員不得要求駕駛員違章駕駛。

5、甲方因故取消用車或變更合同事項的,應提前 小時通知乙方。

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提供的車輛應取得相應的包車客運許可,符合營運的相關條件,并配備具有相應從業(yè)資格的駕駛員。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起迄地和線路進行承運,不能招攬合同外的旅客乘車。

3、乙方應在起運前核實包車的真實性。發(fā)現(xiàn)與本合同不符的,乙方有權中止承運,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4、乙方應將甲方乘客安全運送至本協(xié)議指定終點,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換車輛或轉交他人運輸。

5、乙方應當為甲方提供良好的乘車環(huán)境,確保車輛設備、設施齊全有效、保持車廂清潔、衛(wèi)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侵害甲方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違法行為。

6、如包車期間因車輛原因影響正常運行的,乙方應盡快更換與合同約定相符的車輛完成承運任務,或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六、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車輛等承運的,須賠償甲方由此引起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

2、合同簽定后,甲方不租用乙方車輛或變更合同事項又不提前告知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方式結算費用的,須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具體賠償方式和金額雙方應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3、甲方利用包車從事班車客運或其它非法經(jīng)營活動,造成乙方受到處罰的,須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經(jīng)濟損失。

4、甲乙雙方若不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造成一方其他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件原因的詳情。

5、調解仲裁方式:

七、補充條款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并每車復印一份(須雙方簽字蓋章確認)隨車同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蓋章): 代表簽名(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旅客投訴餐食反思心得體會四

甲方:

乙方:

為了規(guī)范道路旅客運輸經(jīng)營行為,保障客運中心(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jù)我國合同法、道路運輸條例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 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合同經(jīng)營事項

1、甲方負責提供廈門空港快線客運中心經(jīng)營許可證。

2、乙方提供符合國家道路旅客運輸資質運輸車輛: 臺,經(jīng)營線路: 條(具體車號及車輛檔案附后)及符合從事國家道路旅客運輸資質駕駛員 名。

3、車輛具體運行方式:在太平洋國棉三廠停車場始發(fā),再到甲方客運站配載,具體發(fā)班時間詳見附表。

4、甲乙方雙方根據(jù)車型、車級向旅客銷售客票,票價應嚴格按武漢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及武漢市物價局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經(jīng)營結算

1、甲方向乙方收取營運車輛客運代理費,實行定額收取,由乙方在每月1日前向甲方報送車輛發(fā)班臺次月報表(月報表統(tǒng)計時間為上月26日至次月25日止),經(jīng)甲方審核后,按乙方進站車輛發(fā)班臺數(shù)定額收取勞務費,具體為:每臺 元(人民幣)/月,目前共計車輛 臺,甲方應收客運代理費 元/月(合計全年應收取客運代理費元),乙方營運車輛以 臺為基數(shù)向甲方交納客運代理費,如乙方當月車輛需增加,乙方需隨時補報新增車輛發(fā)班臺次報表,經(jīng)甲方核實后,每臺車按實際運營的時間 ,進行折扣核算后計提當月客運代理費。(車輛發(fā)班臺次報表每月交甲方備案)。乙方營運車輛在甲方配載票款的結算,由乙方每月底10日前,將運輸車輛在甲方配載的旅客運輸售出客票登記表(結算周期為上月26日至次月25日止),交甲方財務部審核,(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收取相關費用:客運代理費按客運站運費收入10%收取,站務、微機售票費按1元/人收取,行包代理費按行包運輸收入10%收取),在次月25日內,由甲方財務部將結算款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安全責任

為確保道路旅客運輸?shù)摹鞍踩?、?yōu)質、快捷”的總體目標,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乙方進站營運車輛必須具備國家相關法律、條例規(guī)定的有效證、照,經(jīng)甲方審核后方可進站營運。乙方負責營運車輛的安全性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確保車輛運行狀況良好。在營運期間,乙方全面負責營運車輛每班次的安全檢測,以確保車輛的安全運輸,并承擔運輸過程中所有的安全責任。乙方全面負責客運車輛運輸安全,嚴格按《交公路發(fā)【20xx】2號關于規(guī)范管理客運車輛》的文件精神管理,確?!叭贿M站”和“五不出站”的管理規(guī)定。(具體為:1、三不進站: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無關車輛不進站;五不出站: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jīng)審核簽字不出站)乙方進站車輛運行必須按相關條例在始發(fā)站點進行安檢,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止營運,如發(fā)生相關安全責任事故,其一切法律責任及民事糾紛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擔。

3、雙方責任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經(jīng)營條件,積極組織客源,合理配載,并負責中心客運站內開班宣傳和各項服務與管理。甲方為乙方提供售票專用章一枚,由乙方負責使用及保管。在中心客運站內甲方負責為乙方參運車輛提供售票、候車、上客、停放等服務,按照道路客運的有關規(guī)定提供有償服務。

4、乙方在甲方進站車輛,須有完備的營運和保險手續(xù),必須經(jīng)過車輛管理機關檢測合格,各種手續(xù)齊全有效,按規(guī)定投保的營運車輛方可報班。營運期間,乙方須保證車容整潔,車廂衛(wèi)生,車輛完好,按規(guī)定執(zhí)行車輛日安檢制度,并在甲方戰(zhàn)場內指定區(qū)域候班上客。

5、乙方車輛憑進站證進甲方客運戰(zhàn),須懸掛有效線路牌。營運車主應嚴格遵守甲方的稽查和安全管理規(guī)定,積極配合甲方維護站場經(jīng)營秩序, 維護甲方及自身的經(jīng)營信譽和旅客利益。不得私自在站內攬客、攬貨,或設點委托他人售票,更不得中途甩客、賣客。

6、 乙方車輛必須服甲方的調度指揮,保證正班、正點運行不得誤點、塌班、停班。因不可搞拒因素,需提前 4 小時通知甲方,事后補辦手續(xù)。春運及國家節(jié)假日期間,不受理報停班。

7 、 高速直達班車應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運行,不得隨意途中停車攬客,如因車主行為造成的違規(guī)及旅客投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旅客運輸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處罰。

8 、 在特定條件下(如搶險救災,春節(jié)等重點運輸),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調度安排。

9 、 乙方車輛的包車,加班運輸,按甲方運調部門的安排運行。

10、 乙方應加強對危險,有害物品的查堵,營運車司乘人員,應全力配合安檢人員對車輛進出站例行檢查,憑安檢合格證報班及簽發(fā)行車路單。

11 、 乙方客運車輛車廂內不得堆放,攜帶危害旅客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車頂行李架裝載貨物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瓦\車輛必須配備三角木、砂袋、防滑鏈條、滅火器。認真做好“三品”查堵工作,杜絕“三口”上車,如發(fā)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五、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須按時與對方進行財務結算,除節(jié),假日或特殊情況外,雙方不得延期結算。

2、 乙方車輛停班未在該班發(fā)車時間4小時前報甲方經(jīng)甲方同意后。方可停班,否則按塌班處理,計每臺次由乙方向甲方繳納違約金起300元。

3、 乙方因經(jīng)營行為不良,被有關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等,對甲方造成信譽損害的,要根據(jù)情節(jié)不同,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10000元。

六、 其它

1、 本協(xié)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協(xié)議期滿,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行延期,延長期為一年。

2、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甲乙雙方發(fā)生糾紛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4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如甲方組織機構或股權發(fā)生變化,本協(xié)議期內,甲方如遇政府收購或公司股權變更(70%及以上)等事由,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本協(xié)議既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旅客投訴餐食反思心得體會五

訂立合同雙方: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jīng)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旅客人數(sh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fā)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乘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依據(jù)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

2.要求承運人提供與車票等級相應的服務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運人過錯發(fā)生身體損害或物品損失時,有權要求承運人給予賠償。

義務:1.支付運輸費用;

2.遵守國家法令和運輸規(guī)章制度,聽從鐵路車站、列車工作人員的引導,按照車站的引導標志進、出站;

3.愛護鐵路設備、設施,維護公共秩序和運輸安全。

二、承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按照公告的標準收取客票價款和行李、包裹的運費等有關的費用;

2.按照有關規(guī)定查驗旅客客票和檢查限運物品及危險品;

3.對于托運的旅客行李,在規(guī)定期限內無法交付的,有權依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義務:1.按照約定向旅客提供運送工具,并保證旅客于客票載明的時間、班次、座別搭乘列車和按時到達目的地;

2.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運送途中,承運人有義務為旅客提供必要的設施和生活服務;

3.將旅客安全送達目的地;

4.將旅客托運的行李,包裹安全送達目的地并交付給收貨人。

第五條 車票

車票是旅客乘車的憑證。同時也是旅客加入鐵路運輸傷害強制保險的憑證。旅客應當根據(jù)自己施行的需要買票。

車票分為兩種:

1.客票:包括軟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別加快、普通加快)、臥鋪票(高級軟臥、軟臥、包房硬臥、硬臥)、空調整票。

車票票面主要應當載明:

1.發(fā)站和到站站名;2.座別、臥別;3.路徑;4.票價;5.車次;6.乘車日期;7.有效期。

第六條 兒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兒童乘車時,應隨同成人購買座別相同的半價客票、加快票及相應空調票(簡稱兒童票)。兒童票的座別應與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遠于成人車票的到站。超過1.4米的兒童應買全價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一名。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shù)應買兒童票。

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單獨使用臥鋪時,應購買全價臥鋪票,有空調時還應購買半價空調票。

第七條 加快票

旅客購買加快票,必須有軟座和硬座客票。發(fā)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須是所乘快車或特別快車的停車站。發(fā)售需要在中轉換車的加快票的中轉站還必須是有相同等級快車始發(fā)的車站。

第八條 臥鋪票

旅客購買臥鋪票,必須有軟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車時還應有加快票。臥鋪票必須和客票的到站、座別相同。但中轉換車的旅客,臥鋪票只發(fā)售到換車站。買臥鋪票的旅客在中途站開始乘車時應在買票時向車站說明。

持臥鋪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車到中途站時,應另一方面行購買發(fā)站至中途站的車票。

如在列車開車1小時后臥鋪仍無人使用時,列車長可將該鋪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來臥鋪時,應要求安排同等席別的其他鋪位,沒有空位時,應編制客運記錄交送旅客,到站退還臥鋪票價,核收退票費。

為了維護臥車的正常秩序,每個臥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帶兒童或兩個兒童可共用一個臥鋪。

第九條 站臺票

進站接送旅客的人應購買站臺票。站臺票當日使用一次有效。隨同大人進站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及特殊情況經(jīng)車站同意進站的人員,可不買站臺票。未經(jīng)車站同意無站臺票進站時,加倍補收站臺票款。

第十條 傷殘軍人半價票

現(xiàn)役革命傷殘軍人,憑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簽發(fā)的“革命傷殘軍人證”;退役革命傷殘軍人,憑省、市、自治區(qū)民政部簽發(fā)的“革命傷殘軍人證”,僅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fā)的統(tǒng)一式樣。

第十一條 學生減價票

正規(guī)院校(不包括各為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yè)余廣播大學、函授學校)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費回家或返校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yōu)特證”的學生證和小學校的書面證明,每年可買四次從院校到家或從家到院校包在地車站之間的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以下簡稱學生票)。

學生從實習地點回家,或從家去實習地點,憑附有“減價優(yōu)待證”的憑證和院校的書面證明,可購買學生票。

應屆畢業(yè)生從院?;丶?,憑院校的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新生入學憑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可買一次學生票。

華僑學生和港澳學生,按照上述規(guī)定同樣辦理。華僑、港澳學生如回家時,車票購買至邊境車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內其他地方旅游或探親訪友時,在規(guī)定的次數(shù)內可購買學生票。

下列情況均不能購買學生票:

1.學生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2.學生因退學、休學、復學、轉學時;

3.學生從學校到家或從家回學校時。

第十二條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時,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并核收退票費;

1.在發(fā)站開車前,特殊情況也可在開車后2小時內,退還全部車票票價。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

2.在購票地退還聯(lián)程票和往返票時,必須于折返地或換乘地的列車開車前5天辦理。在折返地或換乘地退還未使用部分車票時,按本條第(1)項辦理。

3.旅客開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傷、病不能繼續(xù)施行時,經(jīng)站、車證實可退還已收票價同已乘區(qū)間的票價差額。已乘區(qū)間不足起碼里程計算;同行人同樣辦理。

4.退還帶有“行”字戳跡的車票時,應先辦理行李變更手續(xù)。

5. 站臺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運人責任致使旅客退票時,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不收退票費;

1.在發(fā)站、退還全部票價。

2.在中途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qū)間票價差額,已乘區(qū)間不足起碼里程時退還全部票價。

3.在到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使用部價票價差額。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碼里程按起碼里程計算。

4.空調列車因空調設備故障在運行過程中不斷修復時,應退還未使用區(qū)間的空調票價。

第十三條 乘車條件

1.旅客應按車票票面指定的乘車日期、車次、座別和鋪別上車,并在票面規(guī)定有效期內到達到站。

2.旅客如在車票票面指定的乘車日期、車次于中途車站上車時,未乘區(qū)間的車票票價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車站下車(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車票有效期間內恢復施行但中途下車后,臥鋪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車途中,車票的有效期終了,要求繼續(xù)乘車時,應在有效期終了站最近前方停車站起,另行補票,核收手續(xù)費。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條 車票簽證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車次乘車時,在不延長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間和列車有能力的條件下,可辦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車手續(xù)。辦理改晚乘車簽證手續(xù)時,最遲不超過開車后2小時。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往返票、臥鋪票不辦理改簽。

由于承運人責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記載的日期、車次、座別、鋪別乘車時,站、車應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車,座席、鋪位高于原票等級時,超過部分票價不予補收,低于原票等級時,應退還票價差額,不收票費等。

旅客在中轉下車和中途下車恢復旅行時,都應先行到車站辦理簽證手續(xù)。

第十五條 變更路徑

旅客在車站和列車內可要求變更一次路徑,但須在車票有效期間內能夠到達到站時方可辦理。辦理時收回原票,換發(fā)代用票,原票價低于變徑后的票價時,應補收新舊徑路里程票價差額,核收手續(xù)費。原票價高于或相等于變便的徑路票價時,持原票乘車有效,差額部份(包括列車等級不符的差額)不予退還。

第十六條 變更座別和鋪別

旅客要求變更座別、鋪別時,由票價高的變更為標價低的不辦理。由票價低的變更票價高的,應換發(fā)代用票,補收變更區(qū)間的票價差額核收手續(xù)費。不足起碼里程時,按起碼里程計算。

第十七條 越站乘車

旅客在車票到站前要求越過到站繼續(xù)乘車時,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列車應予以辦理。核收越站區(qū)間的票價和手續(xù)費。辦理時換發(fā)代用標。不足起碼里程時,按起碼里程計算。遇到下列情況不能辦理越站。

1.列車嚴重超員;

2.乘坐臥鋪的旅客買的是給中途預留的臥鋪;

3.乘坐的回轉車,途中需要甩車。

第十八條 檢票、驗票和收票

為了維護秩序,保證旅客安全,旅客購票上車時,必須經(jīng)指定的檢票口進站。車站對進站人員持用的車票、站臺票經(jīng)確認后打票驗標記。對出站人員的車票、站臺票和團體旅客證應收回。中途下車和換車旅客的車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報銷憑證時,卡片式車票將有日期、票價的一端撕交給旅客;計算機票、代用票、區(qū)段票應撕角后交給旅客。學生票不給報銷憑證。出站人員的站臺票應將其副券撕下。

在列車上或到站發(fā)現(xiàn)未經(jīng)車站剪口和應答而未簽證的車票應補剪、補簽,并核收手續(xù)費。但對已使用到站的車票不再補剪、補簽。乘坐臥鋪車旅客的車票,由列車員代為保管并發(fā)給臥鋪證,下車前交換。對于持用減價票和鐵路簽發(fā)的各種乘車證的旅客,檢票時應對照減價憑證和規(guī)定的相應證件。

第十九條 丟失車票處理

旅客在乘車前丟失車票,應另行買票。在乘車中丟失車票,應從發(fā)現(xiàn)丟失車票的車站(如不能判明丟失站時,從列車站發(fā)站起)補收票款,核收手續(xù)費。

第二十條 不符合乘車條件的處理

對于下列不符合乘車的旅客,除按規(guī)定補票、核收手續(xù)費外,還必須加收應補票50%的票款。

1.旅客無票或持有失效車票乘車時,應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明時從列車始發(fā)站)起至到站止車票票價。

2.持用偽造或涂改的車票每次車時,除按無票處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3.持站臺票上車并在開車后20分鐘仍不聲明時,按無票處理。

4.持用低等級的車票乘坐高等級列車鋪位、座席時,補收所乘坐區(qū)間的票款差額。

5.旅客使用半價票沒有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時,補收全價票價與半價差額。

第二十一條 雜費

1.站臺票:每張1元。

2.手續(xù)費:列車上補臥鋪每人每張5元,其他每張1元。同時發(fā)生時,按最高標準收一次手續(xù)費。

3.退票費:按應退票價計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計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價不退。

4.送票費: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貨簽費:每個0.25元;安全標簽費:每個0.2元。

6.行李、包裹變更手續(xù)費:裝車前,每票次5元;裝車后,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詢費:當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貨人還要求查詢時,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費:超過免費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過每件規(guī)定重量時,按其超重倍數(shù)增收。

9.攜帶品暫存費: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為限。超重時按其倍數(shù)增收。

10.攜帶品攜運費:從站臺搬運到廣場停車地點(由火車、汽車搬上、搬下車時,每搬一次另計一次搬運作業(yè)),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為限,超重時按其倍數(shù)增收。

第二十二條 車票有效期間的計算和延長

1.客票的有效期間按乘車里程計算:500千米以內為二日,超過500千米時,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數(shù)也按一日計算。

2.臥鋪票按指定的乘車日期和車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隨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種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間,從指定乘車日起至有效期間最后一日的24點止計算。

4.改簽后的客票提前乘車時,有效期間從實際乘車日起計算;改晚乘車時,按原票指定乘車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況,四站可延長車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滿員、晚點、停運等原因,使旅客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不能到達到站時,車站可視實際需要延長車票的有效期,延長日數(shù)從車票的有效日期終了的次日起計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間內出具醫(yī)療單位證明或經(jīng)車站證實時,可按醫(yī)療日數(shù)延長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過10天。臥鋪票不辦理延長,可辦理退票手續(xù);同行人同樣辦理。

第二十三條 車票票價的計算方法

1.車票票價根據(jù)發(fā)、到站間的運價里程,按旅客票價表計算。棚車代用客車時,客票票價按硬座票半價計算。棚車小孩客票票價按棚車客票半價計算。棚車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計算。

2.享受減價優(yōu)待的學生、傷殘軍人乘坐市郊、棚車小孩客票票價半價計算,不再減價。

3.計算旅客票價、行李包裹起碼里程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條 旅客攜帶品范圍及超過范圍的處理

1.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特殊區(qū)段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攜帶品的長度和休積要適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邊,并不妨礙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攜帶品的外部尺寸(長、寬、高的總和),最大不得超過160厘米;桿狀物品的長度不得超過200厘米;重量不得超過20千克。

2.凡是危險品(如雷管、炸藥、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體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等),國家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共衛(wèi)生的物品、動物以及損壞和污染車輛的物品(如:雞、鴨、鵝、狗、豬、猴、貓、蛇),都不能帶入車內。但在保證安全和衛(wèi)生的條件下,可攜帶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氣體打火機5個。

(2)不超過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fā)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液。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發(fā)膠、衛(wèi)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3)軍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員和獵人憑法規(guī)規(guī)定的持槍證明佩帶的槍支、子彈。

(4)初生雛20只。

3.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時,其超重部分應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品交最近前方停車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毀的危險品應就地銷毀,使之不能為害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第二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糾紛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運雙方各執(zhí)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關旅客投訴餐食反思心得體會六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險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保證旅游者在旅游期間的人身安全和經(jīng)濟利益,促進旅游事業(yè)的發(fā)展,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協(xié)辦乙方保險業(yè)務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保險對象:

凡身體健康、能正常旅行參加出境(含港、澳、臺地區(qū)),入境和國內團隊旅游者以及隨疇的旅行社導游,領隊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甲方代辦投保。

二、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參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開始,直至該旅游行程結束并辦理完出境手續(xù)出境時止;國內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約定時間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開始,直至該次旅行結束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時止,被保險人自行終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險期間至其終止旅游行程時止。

三、保險責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zhí)行。

四、責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zhí)行。

五、賠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zhí)行。

六、投保手續(xù):

甲方每組織一個旅游團隊,應在出團前向乙方辦理投保手續(xù)。甲方將投保單傳真至乙方專用傳真機,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據(jù)后,正常工作日應在當天出具承保確認書并傳真給甲方,休息日及節(jié)假日在專用傳真機收到旅行社傳真時即自行確認,無須再發(fā)確認書。

七、保險費的結算與支付及勞務的支付:

甲方為乙方代收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在每個月五日前(節(jié)假日順延)統(tǒng)計前一月保險費并通知乙方,經(jīng)核對無誤,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劃給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險費后,按實收保險費的5%支付給甲方作為勞務報酬。

八、保險金的申請和給付: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發(fā)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事故時,甲方應事發(fā)后三天內通知乙方,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或結案后提供有關索賠單證(包括當?shù)毓膊块T 證明、醫(yī)療證明、原因、地點、估計損失或賠償金額等),積極協(xié)助乙方處理賠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責任明確、資料齊全后,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按條款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

九、本協(xié)議所稱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被保人無法預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事件。

十、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如雙方無異議則繼續(xù)生效。

十一、對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可隨時修改補充,并作為本協(xié)議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國平安*險公司旅游人身意外保險預約單(略)

有關旅客投訴餐食反思心得體會七

訂立合同雙方: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jīng)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旅客人數(sh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fā)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乘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依據(jù)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

2.要求承運人提供與車票等級相應的服務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運人過錯發(fā)生身體損害或物品損失時,有權要求承運人給予賠償。

義務:1.支付運輸費用;

2.遵守國家法令和運輸規(guī)章制度,聽從鐵路車站、列車工作人員的引導,按照車站的引導標志進、出站;

3.愛護鐵路設備、設施,維護公共秩序和運輸安全。

二、承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按照公告的標準收取客票價款和行李、包裹的運費等有關的費用;

2.按照有關規(guī)定查驗旅客客票和檢查限運物品及危險品;

3.對于托運的旅客行李,在規(guī)定期限內無法交付的,有權依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義務:1.按照約定向旅客提供運送工具,并保證旅客于客票載明的時間、班次、座別搭乘列車和按時到達目的地;

2.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運送途中,承運人有義務為旅客提供必要的設施和生活服務;

3.將旅客安全送達目的地;

4.將旅客托運的行李,包裹安全送達目的地并交付給收貨人。

第五條 車票

車票是旅客乘車的憑證。同時也是旅客加入鐵路運輸傷害強制保險的憑證。旅客應當根據(jù)自己施行的需要買票。

車票分為兩種:

1.客票:包括軟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別加快、普通加快)、臥鋪票(高級軟臥、軟臥、包房硬臥、硬臥)、空調整票。

車票票面主要應當載明:

1. 發(fā)站和到站站名;2.座別、臥別;3.路徑;4.票價;5.車次;6.乘車日期;7.有效期。

第六條 兒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兒童乘車時,應隨同成人購買座別相同的半價客票、加快票及相應空調票(簡稱兒童票)。兒童票的座別應與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遠于成人車票的到站。超過1.4米的兒童應買全價票。每

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一名。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shù)應買兒童票。

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單獨使用臥鋪時,應購買全價臥鋪票,有空調時還應購買半價空調票。

第七條 加快票

旅客購買加快票,必須有軟座和硬座客票。發(fā)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須是所乘快車或特別快車的停車站。發(fā)售需要在中轉換車的加快票的中轉站還必須是有相同等級快車始發(fā)的車站。

第八條 臥鋪票

旅客購買臥鋪票,必須有軟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車時還應有加快票。臥鋪票必須和客票的到站、座別相同。但中轉換車的旅客,臥鋪票只發(fā)售到換車站。買臥鋪票的

有關旅客投訴餐食反思心得體會八

被代理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guī)定(試行)》及有關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yè)務,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yè)務。

第二條代理地域范圍乙方為甲方在甲方經(jīng)營區(qū)域內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yè)務。

第三條代理業(yè)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yè)務。

(二)乙方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為定額保單。

(三)乙方為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guī)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yè)。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

對于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責任范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yè)務所產(chǎn)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xù)費的;

2、甲方在授權乙方為其代理保險業(yè)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3、甲方在乙方為其代理的業(yè)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并按規(guī)定賠付;

4、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yè)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范圍,而事后又未經(jīng)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乙方為甲方收取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六條代理手續(xù)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甲方根據(jù)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的險種,根據(jù)總公司、省公司的規(guī)定支付代理手續(xù)費為_______%。(手續(xù)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fā)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范圍代理的保險業(yè)務有最后確認權。

(2)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

(3)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yè)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yè)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yè)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jù)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shù)額按規(guī)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xù)費。

(3)甲方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yè)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于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xié)助解訣,提供必要的幫助,對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采納,促進代理工作發(fā)展。

(5)甲方應為乙方保守商業(yè)秘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yè)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3)有權要求甲方為乙方保守商業(yè)秘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并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jiān)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按規(guī)定結算。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guī)定代理保險業(yè)務,并安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

(4)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為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xié)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如愿繼續(xù)保持代理關系,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代理合同的變更、終止及其效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jīng)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guī)定將代理手續(xù)費支付給乙方,經(jīng)乙方促告仍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支付的,除應如數(shù)支付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guī)定劃繳保險費,經(jīng)甲方促告仍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shù)劃繳保險費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fā)生爭議,要及時協(xié)商解決。

經(jīng)協(xié)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附則(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

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旅客投訴餐食反思心得體會九

成立的憑證為船票,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買、賣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

(三)起運港(站、點)(以下簡稱“起運港”)和到達港(站、點)(以下簡稱“到達港”);

(四)艙室等級、票價;

(五)乘船日期、開船時間;

(六)上船地點(碼頭)。

旅客運輸?shù)倪\送期間,自旅客登船時起至旅客離船時止。船票票價含接送費用的,運送期間并包括承運人經(jīng)水路將旅客從岸上接到船上和從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間,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內、碼頭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設施內的時間。

旅客的自帶行李,運送期間同前款規(guī)定。

行李運輸合同成立的憑證為行李運單,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即時清結費用,填制行李運單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運單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船票號碼;

(三)旅客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郵政編碼;

(四)行李名稱;

(五)件數(shù)、重量、體積(長、寬、高);

(六)包裝;

(七)標簽號碼;

(八)起運港、到達港、換裝港;

(九)運費、裝卸費;

(十)特約事項。

旅客的托運行李的運送期間,自旅客將行李交付承運人或港口經(jīng)營人時起至承運人或港口經(jīng)營人交還旅客時止。

承運人為履行運輸合同,需要港口經(jīng)營人提供泊位、候船、駁運、倉儲設施,托運行李作業(yè)、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務及其他工作等,應由承運人與港口經(jīng)營人簽訂作業(yè)合同。

作業(yè)合同的基本形式為中、長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業(yè)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和港口經(jīng)營人名稱;

(二)碼頭、倉庫、候船室、駁運船舶名稱;

(三)托運行李作業(yè),包括行李保管、裝卸、搬運;

(四)候船服務,包括:問詢、寄存、船期、運行時刻公告,票價表,茶水,衛(wèi)生間;

(五)旅客上下船服務;

(六)特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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