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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任務遠程教育心得體會總結 參加遠程教育的收獲和體會(四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08 11:17:02 頁碼:14
國家任務遠程教育心得體會總結 參加遠程教育的收獲和體會(四篇)
2023-01-08 11:17:02    小編:ZTFB

在平日里,心中難免會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會寫一篇心得體會,從而不斷地豐富我們的思想。優(yōu)質的心得體會該怎么樣去寫呢?那么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心得體會怎么寫才比較好,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關于國家任務遠程教育心得體會總結一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裝飾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數(shù)日歷天數(shù): 天

三、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四、合同價款:

金額(大): 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甲方預先支付給乙方總工款的10%;主體工程完工50%后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總工款的4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半月內付清50%工程尾款。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并作為閱讀和理解本協(xié)議書的組成部分

1、合同通用條款及甲方的招標文件和乙方的投標文件;(圖紙及預算說明)

2、主要材料確定說明;(不定品牌)

甲方負責義務:甲方負責為乙方的施工帶來配合:乙方施工所需的水電及水電的源頭地址,涉及到的消防及配電設備由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政府相關部門協(xié)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乙方義務:積極配合甲方,根據前期既定方案組織施工,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進行組織生產,并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應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約定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全部工程竣工后,經交工驗收合格以及缺陷責任期滿由發(fā)包人發(fā)給缺陷責任種植證后失效。

十六、本協(xié)議書正本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準。

本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公章)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乙方(公章)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合同訂立地點:

關于國家任務遠程教育心得體會總結二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 (經辦銀行)

介紹人(丙方): (學校機構)

甲方經丙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級機構與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xié)議》,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在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借款,執(zhí)行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為 ______%。

實際發(fā)放貸款時,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fā)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檔次執(zhí)行。

貸款展期后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zhí)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畢業(yè)后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yè)后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yè)證書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結業(yè)、肄業(yè)、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xù)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后,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1日。

第五條 貸款的發(fā)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戶,第二年及以后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后20個工作日內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后,將交費憑證復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fā)放給乙方,并負責監(jiān)督乙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賬戶是丙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賬戶,賬戶戶名為: ,賬戶號為: ;

四、貸款發(fā)放計劃: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發(fā)放方式: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二)按學年發(fā)放:

1.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2.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3.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4.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5.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的實際進帳日為準,實際還本日以《還款協(xié)議》的日期為準?!督杩罱钃泛汀哆€款協(xié)議》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甲方畢業(yè)離校60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xù),制訂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xié)議》(以下簡稱“還款協(xié)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xù)后,方可為其辦理畢業(yè)手續(xù)。

二、甲方畢業(yè)后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甲方可根據就業(yè)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yè)后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yè)之日起24個月后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xié)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yè)或終止學業(yè)后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shù)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條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款,用于甲方進入還款期后歸還借款本息,賬戶戶名為: ,賬戶號為: 。

二、甲方因賬戶余額不足不能按規(guī)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guī)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賬戶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辦理賬戶變更手續(xù),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賬戶供乙方扣劃,否則造成乙方扣劃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guī)定計收罰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為約束借貸雙方的法律依據。如發(fā)生以下情形,三方應另行簽署補充協(xié)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當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兩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愿提出終止貸款發(fā)放:甲方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愿提出終止貸款發(fā)放;有終止貸款發(fā)放意向時,甲方應在當年放款10日前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甲方轉學:如甲方轉學,必須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后,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xù)。

三、甲方畢業(yè)后繼續(xù)攻讀學位:甲方必須在畢業(yè)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并提供繼續(xù)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丙方審核通過后,由乙方為其辦理展期手續(xù)。甲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期間的貼息,按丙方所在學校的隸屬關系,由財政部門繼續(xù)按在校生實施貼息。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學校對該筆貸款繼續(xù)承擔《國家助學貸款業(yè)務合作協(xié)議》規(guī)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四、甲方發(fā)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yè)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或乙方與甲方簽訂還款協(xié)議后,方可為學生辦理相應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

一、甲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將本人的貸款信息及還款情況按國家有關法規(guī)使用。

二、甲方承諾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jiān)督,并給予足夠的協(xié)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并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明確的賬戶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明確的賬戶存款額不足扣收時,甲方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戶中劃收;

(四)當發(fā)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fā)生變化;

2. 出現(xiàn)失業(yè)、重大疾病等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

3. 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 發(fā)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五)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fā)生大額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六)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fā)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yè)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丙方受所在學校委托,作為甲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介紹人,丙方承諾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學校授權委托書;

二、在本合同訂立后,以掛號信等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jiān)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fā)放給甲方,并負責監(jiān)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四、甲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xù)后,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yè)手續(xù);

五、將甲方在校期間發(fā)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留學或定居、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yè)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并協(xié)助乙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yè)后,丙方負責在一年內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業(yè)的有效聯(lián)系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聯(lián)系地址;

六、應負責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記錄,協(xié)助乙方做好甲方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有權停止貸款發(fā)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并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shù)計收罰息,罰息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違反在本合同第九條承諾的第四、五項規(guī)定的義務,或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1. 甲方在有關合同中的陳述發(fā)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償清借款的;

3. 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后3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后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通知貸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償清借款的;

5. 甲方按還款協(xié)議進入還款期后,連續(xù)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lián)系辦理有關手續(xù)時;

6.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丙方監(jiān)督檢查其貸款使用情況;

7. 甲方在畢業(yè)時未與乙方簽訂還款協(xié)議。

(四)按還款協(xié)議進入還款期后,連續(xù)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lián)系辦理有關手續(xù)的甲方,乙方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yè)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五)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付給甲方違約金,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款規(guī)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丙方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并要求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xié)調。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開始后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yōu)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1、借款借據;

2、還款協(xié)議;

3、 。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辦理。

二、本合同經各方授權簽字人簽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借款學生):

甲方父親(法定監(jiān)護人)姓名:

乙方(貸款銀行):

丙方(借款學生所在高校):

丁方(教育廳管理機構):

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國家任務遠程教育心得體會總結三

各位老師、家長、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勿忘國恥,立志成才》!

今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將12月13日確定為南京_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

__年前的12月13日,一個比今天還要冷的日子。那一天日軍的炮火轟開了南京的大門,滅絕人性的侵略者用機槍掃射、活埋、把人當做刺殺的靶子,對手無寸鐵的中國平民進行了長達六周的慘絕人寰的大規(guī)模_。他們以極其殘忍的手段_了我30萬余同胞!慘叫四起,撕心裂肺;尸骸遍地,觸目驚心。

這是歷屈辱的一天,這是讓我們中國人心痛的日子,這是一段永遠無法讓中國人忘卻的國恥。

國家公祭,既是對自己死難同胞靈魂的安撫,也是對那些犯罪者的警示,警告這個罪孽深重又不愿悔改的鄰國,更是告誡我們的國民,保持清醒狀態(tài),不要有片刻的忘卻與麻木,絕不能忘卻歷史、忘卻苦難。這不是在宣泄情緒,不是在倡導民族復仇,而是提醒我們每一個人,我們是一個整體,我們在共同悲痛。

半個世紀以前,我們中國被許多帝國主義者踐踏蹂躪,我們的人民失去自由和生活的權利,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恥辱,這些恥辱是我們祖國的傷痛,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悲哀。有人會說,它已經過去,就讓它過去好了,干嗎還要“勿忘”呢?這是因為,忘記“恥辱”雖然可以減少傷感,但是記住“恥辱”就是記住祖國的歷史創(chuàng)傷,能激起更強烈的民族精神,讓我們懂得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記住中華民族的祖先為祖國所做出的犧牲,更能增

強自己對祖國的責任感。只有記住歷史,吸取歷史的教訓,才能保證世間不再有戰(zhàn)爭和_。

我們紀念歷史,并不是一味地宣泄仇恨,而是希望我們的國家、民族和每一位中國人,包括海外的炎黃子孫,要有憂患意識和自強精神。我們紀念歷史,并不是為了_倒算,是為了避免“南京_”式的悲劇不再重演。是為了正告那些已經、正在或者妄圖對中華民族施加罪孽、圖謀不軌的國家和民族:團結、堅強的中華民族是不可戰(zhàn)勝的。我們自信地向全世界宣布:我們都有一個家,這個家沒有任何人可以膽敢再次侵犯,這個家的名字就叫——中國!

同學們,我們是祖國的未來,祖國的榮辱興衰強弱需要靠我們年輕的一代。國家看似很大,但愛國卻是很具體的。為國家節(jié)約每一滴水,是愛國;為國家節(jié)約每一度電,是愛國;為國家珍惜每一粒糧食,是愛國;認真學習、高唱國歌、向國旗敬禮更是愛國。遵守國家的法律,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家里做個好孩子、在社會上做個好公民也依然是愛國。努力學習,將來做個對國家有用的人更是愛國的表現(xiàn)。國家公祭日講話稿同學們,趕快行動起來,為了我們祖國的強大不再受欺辱,為了在國際舞臺上中國人的尊嚴,為了我們個人美滿幸福的生活,為了整個中華民族的崛起而努力吧。

謝謝!

關于國家任務遠程教育心得體會總結四

關于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 土地使用權免征營業(yè)稅手續(xù)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xx年第50號

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現(xiàn)將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征營業(yè)稅手續(xù)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個人以離婚財產分割、贈與特定親屬、贈與撫養(yǎng)人或贍養(yǎng)人方式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yè)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xx〕111號)第二條免征營業(yè)稅規(guī)定的,在辦理營業(yè)稅免稅手續(xù)時,無需提供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贈與合同公證書”。

本公告自20xx年7月1日起實施。此前尚未進行稅務處理的,按照本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xx〕144號)第一條中“屬于其他情況無償贈與不動產的,受贈人應當提交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xx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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