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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輪船舶大講堂心得體會及收獲 一拖中小輪拖參觀心得(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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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輪船舶大講堂心得體會及收獲 一拖中小輪拖參觀心得(七篇)
2023-01-12 11:48:42    小編:ZTFB

當在某些事情上我們有很深的體會時,就很有必要寫一篇心得體會,通過寫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總結積累經驗。那么你知道心得體會如何寫嗎?下面小編給大家?guī)黻P于學習心得體會范文,希望會對大家的工作與學習有所幫助。

推薦拖輪船舶大講堂心得體會及收獲一

出租方:(簡稱甲方)

電話:傳真: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規(guī)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船名、規(guī)格及用途

甲方將自用的挖泥船、泥駁船、拖輪各一條其船體本身附屬設施出租給乙方。武漢港務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上述船舶的所有權人,特授權漢口港埠分公司作為出租方出租該船舶,乙方將此船舶用于漢江新溝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總工期約二個月,從《交接確認書》所記載的實際交付之日起作為起租日。雙方約定起租日為20____年2月26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保證金、繳付規(guī)定

1、雙方約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計算,船員勞動報酬壹萬五仟元整(¥15000.00)計算,兩項合計壹拾叁萬伍仟元整。租賃期的第一個月內,不足一個月仍按一個月計算。第二個月開始,不足一個月以天為單位計算,租金計算標準為:4500.00元×實際工作天數。

2、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預付第一個月租金人民幣壹拾叁伍萬伍仟元整給甲方,次月起每5日按進度支付租金,余款待工程完工后進行一次性決算。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租賃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賃物。

3、雙方約定租金從20____年2月26日起開始計算。

4、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此款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不保值、不得沖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終止,合同標的物順利返港后,雙方財務對賬清算后辦理退還手續(xù)。

第四條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費用

1、雙方約定:船舶交付地分別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武漢港15碼頭及漢江漢川電廠碼頭,由雙方現場辦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時,雙方以書面的形式簽署租賃物的《交接確認書》。甲方將船舶交給乙方后由乙方負責安排拖移至漢江新溝并承擔拖移及海事簽證等相關費用。

2、工程完工后,租賃船舶由乙方負責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碼頭并承擔拖移費用,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簽證工作并承擔簽證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證躉船安全無損完好,并不得缺少經確認的隨船本身附屬設施,若發(fā)生缺少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書面確認延期租賃,乙方不予返還躉船,視為乙方延期租賃,需按本合同項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應按超出租賃期限的時間計算,雙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繼續(xù)使用該船舶。返港后雙方先辦理租賃船舶交接確認書后,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xù)。

3、乙方在租賃躉船交接時應對躉船質量進行現場驗收,同意接收并簽署《交接確認書》的即證明認可船舶符合租賃要求,事后不得異議。

第五條船舶維修、保養(yǎng)租賃期內,乙方以人民幣伍仟元整包干的方式委托甲方負責船舶的日常維修及保養(yǎng)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產生的船舶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雙方約定事項

1、租賃期內,由于乙方使用導致的所有燃潤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擔。

2、雙方約定:乙方委托甲方安排10名船員隨船輪流工作,工作時間為每天6:00——22:00時。隨船船員的勞動報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總價內),并服從乙方管理。若無特殊情況,甲方保證平均每月27個正常工作日。

3、租賃期間,乙方僅擁有船舶的使用權,無處置權。更不能因自身債務及糾紛將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經營需要對租賃船舶進行局部改造時,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與甲方簽訂《船舶改造協議》,同時征得船舶監(jiān)管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改造。在沒有簽定補充協議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并承擔賠償責任。

5、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將船舶遷移至漢江新溝外其它泊位水域時,乙方需報請甲方同意,并確保船舶安全,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船舶移至漢江新溝外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合同,收回租賃船舶。

7、乙方負責現場生產安全。并承擔船舶在當地海事、航道等各種社會管理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責搞好船舶的各項安全防范工作,懸掛信號標志、(信號標志應符合《內河避碰規(guī)則》規(guī)定)完善防碰撞設施、配置消防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滿后,如甲方需繼續(xù)租賃該船時,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yōu)先權。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終止

1、租賃期內,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下,甲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乙方擅自將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轉讓,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非法活動,違法經營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

(3)乙方未按規(guī)定繳付租金,拖欠達5天。

(4)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2、租賃期間,如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未按約定按時將船舶交給乙方,影響乙方使用。

3、由于雙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終止合同時,必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協商解決。

若屬甲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終止日起,甲方將乙方已繳付的船舶返港費及尚未履約完所剩余的部分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若屬乙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解除終止日起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金及返港費,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設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需解除終止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船舶返港費用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進行。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可作出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海事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貳份,另附交接清單一式貳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二0?年月日??二0年月日

推薦拖輪船舶大講堂心得體會及收獲二

出租方:(簡稱甲方)

電話:傳真: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規(guī)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船名、規(guī)格及用途

甲方將自用的挖泥船、泥駁船、拖輪各一條其船體本身附屬設施出租給乙方。武漢港務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上述船舶的所有權人,特授權漢口港埠分公司作為出租方出租該船舶,乙方將此船舶用于漢江新溝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總工期約二個月,從《交接確認書》所記載的實際交付之日起作為起租日。雙方約定起租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保證金、繳付規(guī)定

1、雙方約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0.00)計算,船員勞動報酬壹萬五仟元整(¥15000.00)計算,兩項合計壹拾叁萬伍仟元整。租賃期的第一個月內,不足一個月仍按一個月計算。第二個月開始,不足一個月以天為單位計算,租金計算標準為:4500.00元×實際工作天數。

2、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預付第一個月租金人民幣壹拾叁伍萬伍仟元整給甲方,次月起每____日按進度支付租金,余款待工程完工后進行一次性決算。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租賃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賃物。

3、雙方約定租金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計算。4、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萬元整(¥0.00),此款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不保值、不得沖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終止,合同標的物順利返港后,雙方財務對賬清算后辦理退還手續(xù)。

第四條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費用

1、雙方約定:船舶交付地分別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武漢港15碼頭及漢江漢川電廠碼頭,由雙方現場辦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時,雙方以書面的形式簽署租賃物的《交接確認書》。甲方將船舶交給乙方后由乙方負責安排拖移至漢江新溝并承擔拖移及海事簽證等相關費用。

2、工程完工后,租賃船舶由乙方負責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碼頭并承擔拖移費用,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簽證工作并承擔簽證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證躉船安全無損完好,并不得缺少經確認的隨船本身附屬設施,若發(fā)生缺少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書面確認延期租賃,乙方不予返還躉船,視為乙方延期租賃,需按本合同項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應按超出租賃期限的時間計算,雙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繼續(xù)使用該船舶。返港后雙方先辦理租賃船舶交接確認書后,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xù)。

3、乙方在租賃躉船交接時應對躉船質量進行現場驗收,同意接收并簽署《交接確認書》的即證明認可船舶符合租賃要求,事后不得異議。

第五條船舶維修、保養(yǎng)租賃期內,乙方以人民幣伍仟元整包干的方式委托甲方負責船舶的日常維修及保養(yǎng)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產生的船舶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雙方約定事項

1、租賃期內,由于乙方使用導致的所有燃潤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擔。

2、雙方約定:乙方委托甲方安排10名船員隨船輪流工作,工作時間為每天6:00——22:00時。隨船船員的勞動報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總價內),并服從乙方管理。若無特殊情況,甲方保證平均每月27個正常工作日。

3、租賃期間,乙方僅擁有船舶的使用權,無處置權。更不能因自身債務及糾紛將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經營需要對租賃船舶進行局部改造時,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與甲方簽訂《船舶改造協議》,同時征得船舶監(jiān)管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改造。在沒有簽定補充協議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并承擔賠償責任。

5、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將船舶遷移至漢江新溝外其它泊位水域時,乙方需報請甲方同意,并確保船舶安全,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船舶移至漢江新溝外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合同,收回租賃船舶。

7、乙方負責現場生產安全。并承擔船舶在當地海事、航道等各種社會管理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責搞好船舶的各項安全防范工作,懸掛信號標志、﹙信號標志應符合《內河避碰規(guī)則》規(guī)定﹚完善防碰撞設施、配置消防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滿后,如甲方需繼續(xù)租賃該船時,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yōu)先權。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終止

1、租賃期內,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下,甲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乙方擅自將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轉讓,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非法活動,違法經營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

(3)乙方未按規(guī)定繳付租金,拖欠達5天。

(4)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2、租賃期間,如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未按約定按時將船舶交給乙方,影響乙方使用。

3、由于雙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終止合同時,必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協商解決。

若屬甲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終止日起,甲方將乙方已繳付的船舶返港費及尚未履約完所剩余的部分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若屬乙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解除終止日起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金及返港費,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設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需解除終止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船舶返港費用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進行。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可作出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海事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貳份,另附交接清單一式貳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拖輪船舶大講堂心得體會及收獲三

保險單位: 船舶名稱:

--------------------------------------

本公司根據被保險人( )的要求,由被保險

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和本保險單載明的條件承

保下述船舶。被保險人茲確認所填內容屬實并對本保險合同條款(包括除外責任部分)

及保險條件的內容已經了解,同意從本保單正式簽發(fā)之日起保險合同成立。

--------------------------------------

制造年份: 制造廠家:

船舶種類 船舶用途

總噸位/馬力/客位: 載重噸:

船舶尺寸:(總長) 船質結構:

(型寬)

(型深) 船籍港:

--------------------------------------

保險價值:人民幣 (¥ )

保險金額:人民幣 (¥ )

--------------------------------------

航行區(qū)域:

保險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

基本保費: 免賠額:

費 率: %

總保險費:人民幣 (¥ )

--------------------------------------

保險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

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

本保險的保險標的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注冊從事沿海、內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體、機器、設備、儀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給養(yǎng)、淡水等財產和漁船不屬于某險標的范圍。

本保險分為全損險和一切險,本保險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一條 全損險

由于某原因造成保險船舶發(fā)生的全損,本保險負責賠償。

一、八級以上(含八級)大風、洪水、地震、海嘯、雷擊、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二、火災、爆炸;

三、碰撞、觸碰;

四、擱淺、觸礁;

五、由于某一至四款災害或事故引起的傾覆、沉沒;

六、船舶失蹤。

第二條 一切險

本保險承保第一條列舉的六項原因所造成保險船舶的全損或部分損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責任和費用:

一、碰撞、觸碰責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險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他船舶或觸碰碼頭、港口設施某標,致使上述貨物發(fā)生的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被碰撞船舶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保險對每次碰撞、觸碰責任僅負責賠償金額的四分之三,但在

保險期限內一次或累計最高賠償額以不超過船舶保險金額為限。

屬于某舶上的貨物損失,本保險不負賠償責任。

非機動船舶不負碰撞、觸碰責任,但保險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帶時,可視為機動船舶。

二、共同海損、救助及施某

本保險負責賠償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或規(guī)定應當由保險船舶攤負的共同海損。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共同海損的理算辦法應按《北京理算規(guī)則》辦理。

保險船舶在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損失而采取施某救助措施某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某救助費用、救助報酬,由本保險負責賠償。

但共同海損、救助及施某項費用之和的累計最高賠償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除外責任

第三條 保險船舶由于某情況所造成的損失、責任及費用,本保險不負責賠償:

一、船舶不適航,船舶不適拖(包括船舶技術狀態(tài)、配員、裝載等,拖船的拖帶行為引起的被拖船舶的損失、責任和費用,非拖輪的拖帶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損失、責任和費用);

二、船舶正常的維修、油漆,船體自然磨損、銹蝕、腐爛及機器本身發(fā)生的故障和舵、螺旋槳、桅、錨、錨鏈、櫓及子船的單獨損失;

三、浪損、座淺;

四、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包括船長)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五、清理航道、污染和防止或清除污染、水產養(yǎng)殖及設施某撈設施某下設施某的損失和費用;

六、因保險事故引起本船及第三者的間接損失和費用以及人員傷亡或由此引起的責任和費用;

七、戰(zhàn)爭、軍事行動、扣押、騷亂、罷工、哄搶和政府征用、沒收;

八、其他不屬于某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保 險 期 限

第四條 除另有約定,保險期限最長為 年,起止日期以保險單載明的時間為準。

保險金額

第五條 船齡在 年(含)以內的船舶視為新船,新船的保險價值按重置價值確定,船齡在 年以上的船舶視為舊船,舊船的保險價值按實際價值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但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

重置價值是指市場新船購置價;實際價值是指船舶市場價或出險時的市場價。

索賠和賠償

第六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及時按保險人的要求提供有效單證,如保險單、港監(jiān)簽證、航海(行)日志、輪機日志、海事報告、船舶法定檢驗證書、船舶入籍證書、船舶營運證書、船員證書(副本)、運輸合同載貨記錄、事故責任調解書、裁決書、損失清單及其他有關文件。

第七條 在保險有效期內,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損失或費用支出,保險人均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

一、全損險

船舶全損按照保險金額賠償。但保險金額高于某價值時,以不超過出險當時的保險價值計算賠償。

二、一切險

1.全損:按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計算賠償。

2.部分損失:

新船按實際發(fā)生的損失、費用賠償,但保險金額低于某價值時,按保險金額與該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舊船按保險金額與投保時或出險時的新船重置價的比例計算賠償,兩者以價高的為準:

部分損失的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或實際價值為限,兩者以低為準,但無論一次或多次累計的賠款等于某金額的全數時(含免賠額),則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八條 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必須與保險人商定后方可進行修理或支付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第九條

保險船舶發(fā)生海損事故時,凡涉及船舶、貨物和運費方共同安全的,對施某救助費用、救助報酬的賠償,保險人只負責獲救船舶價值與獲救的船、貨、運費總價值的比例分攤部分。

第十條 船舶失蹤,本保險自船舶在合理時間內從被獲知最后消息的地點到達目的地時起6個月后立案受理。

第十一條 保險人對每次賠款均按保險單中的約定扣除免賠額(全損、碰撞、觸碰責任除外)。

第十二條 保險船舶遭受全損或部分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三條

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險人應提起訴訟。在被保險人提起訴訟后,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提出的書面賠償請求,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同時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

,并協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按保險人要求提供的各種必要單證齊全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核,賠款金額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后,保險人在10天內賠償結案。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從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 年內不向保險人提出書面索賠的,不按保險人的要求提供各種有關索賠單證的,在達成結案協議時起 年內不領取應得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應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繳清保險費。除合同另有書面約定外,保險合同在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后才能生效。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對保險船舶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船舶出售、轉借、出租、變更航行區(qū)域或保險船舶的船名、船東、管理人、經營人的改變或船舶改變技術狀況和用途,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保險人,經保險人同意并辦理批改手續(xù)后,保險合同方為有效。

第十八條

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及時采取合理的施某護措施某須在到達第一港后48小時內向港航監(jiān)督部門、保險人報告,并對保險事故有舉證的義務及對舉證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當嚴格遵守港航監(jiān)督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航行規(guī)則和制度,按期做好保險船舶的管理、檢驗和修理,確保船舶的適航性。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不履行第十六條至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合同或拒絕賠償。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所發(fā)生的爭議,按( )項處理:(1)提交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推薦拖輪船舶大講堂心得體會及收獲四

目錄

第一條工程內容、建造數量及依據

第二條概述與船級

第三條材料和設備

第四條合同價格及付款辦法

第五條合同價格的調整

第六條監(jiān)造

第七條工程變更及修改

第八條試航與驗收

第九條建造地點與交船

第十條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條質量保證

第十二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第十三條合同簽署與生效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地點由下述兩方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全稱)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全稱)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工程內容、建造數量及依據

1.1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建造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建造依據

本船由甲方委托_________進行設計,技術設計經送ccs審查認可,由_________負責施工設計。下列文件作為本船建造依據,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技術規(guī)格書(圖號:_________)

(2)全船說明書(圖號:_________)

(3)船體結構說明書(圖號:_________)

(4)舾裝說明書(圖號:_________)

(5)輪機說明書(圖號:_________)

(6)空調說明書(圖號:_________)

(7)機械說明書(圖號:_________)

(8)電氣說明書(圖號:_________)

(9)總布置圖(圖號:_________)

(10)舯橫剖面圖(圖號:_________)

(11)機艙布置圖(圖號:_________)

(12)輪機國內設備訂貨明細表(圖號:_________)

(13)輪機進口設備訂貨明細表(圖號:_________)

(14)電氣國內設備訂貨明細表(圖號:_________)

(15)電氣進口設備訂貨明細表(圖號:_________)

(16)甲板機械訂貨明細表(圖號:_________)

(17)艙室設備訂貨明細表(圖號:_________)

(18)主要舾裝設備訂貨明細表(圖號:_________)

(19)工程機械設備訂貨明細表(圖號:_________)

(注:凡造價在500萬元以上的船舶應給出上述可能的全部圖號,500萬元以下的船舶應給出(1)、(2)、(5)、(8)、(9)、(11)和主要訂貨明細表圖號;有與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應列入此款中,如:本船供圖協議、由設計單位提供的并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廠商表、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口設備的明細表以及有關文件的文號等。)

如圖紙與全船說明書不一致時,以全船說明書為準。如全船說明書與本合同不一致時,則以本合同為準。

1.4工程編號(指工廠的生產工程編號)

乙方必須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船舶的建造,不經甲方同意,不得把接受的船舶建造任務轉讓給第三方,包括乙方自辦的第三產業(yè)。

1.5乙方承擔甲方提出的有關技術方面的保密義務。

第二條概述與船級

2.1概述

2.1.1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船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3航區(q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4船舶主尺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垂線間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吃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5船舶主要工程技術指標

(1)系柱拖力:最大系柱拖力為_________千牛頓;

(2)吊重:_________________(給出何種限制條件下的起吊重量)

(3)挖深及其它工程作業(yè)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給出何種限制條件下的挖深及其工程指標要求)。

2.1.6動力裝置

主機生產廠:_________________主機型號:________主機臺數:________

最大持續(xù)功率_______________(千瓦)轉速

齒輪箱生產廠及型號_________________速比

發(fā)電機組:原動機型號_________功率(千瓦)_________轉速_______臺數

發(fā)電機型號:_________功率(千瓦)_________生產廠_________________

2.1.7航速、主機燃油消耗率和自持力

(1)試航速度:船舶在試航壓載狀態(tài),吃水_______米,船體無污底,風力小于蒲氏風力3級,深靜水,主機功率為_______千瓦,航速不小于_________公里(或節(jié))。

(2)燃油消耗率:主機在其制造廠車間座臺上試驗,在iso標準工況下,其合同最大持續(xù)功率_______(千瓦),轉速為_________轉/分,燃油消耗率為_________克/千瓦 小時+3%。

(3)自持力:本船主機在常用功率(85%mcr),油水艙柜裝滿,續(xù)航力不小于_________公里(或節(jié)),自持力不小于______天

2.1.8建造工藝

本船建造工藝按乙方的造船工藝和慣例進行。

2.2船級和規(guī)范

2.2.1本船的建造、入級,應滿足本船建造合同簽字之日已公布實施的必須滿足的本船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規(guī)范和規(guī)則及有關國際公約的規(guī)定。由中國船級社代表中國政府對船舶進行法定和船級檢驗,按中國船級社的規(guī)范和規(guī)則進行設計,建造和檢驗,并取得下列船級符號:(★csatuglceclassb,★csm)

2.2.2本船交船時,應取得中國船檢局的證書。申請船舶建造檢驗和入級由乙方辦理,費用包括在合同價格內,由乙方支付。

第三條材料和設備

3.1本船所需的材料和設備(包括進口的),除按本船說明書或另有協議應由甲方供應外,均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雙方認定的廠商表,由乙方負責訂購。甲方有權參加雙方商定的船舶主要設備的驗收及廠商表中規(guī)定的主要設備、材料的技術談判。

3.2按照規(guī)定,由乙方供應的從國外進口的設備、材料和稅金等,均已列入本合同價內,由乙方支付。進口設備開箱時,乙方應通知甲方駐廠代表參加。

3.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設備、儀器和材料,應及時檢驗,發(fā)現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者補充。

3.4乙方隱瞞原材料與設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原材料與設備而影響船舶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修理和減少船價。

3.5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設備、儀器和材料要按要求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設備、儀器和材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

3.6乙方由于原材料、設備、備品、供應品訂貨困難等原因影響建造進度時,征得甲方或甲方駐廠首席代表同意后,可采用符合船檢要求的代用品。凡涉及船舶性能及驗船規(guī)范的,還應征得船檢部門的同意。

3.7機電設備及輔助機械系統的備品、備件、工具,文件及說明書乙方應按規(guī)范要求和制造廠的標準隨機備件清單(或按雙方議定的清單)在交船時交給甲方。如有欠交部分,應征得甲方同意,在雙方議定的日期補交或作減帳處理。上述清單應編入完工資料中。

第四條合同價格及付款方法

4.1合同價格

4.1.1本船合同價格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計價、結算及支付。

4.1.2本船每艘船舶的合同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1.3上述合同價格包括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口設備和材料的費用,暫按_________萬美元計,匯率暫按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折算人民幣_________(大寫與小寫)元整,進口部分價格按對外商務合同和實際支付日匯率進行調整。

4.1.4上述合同價格包括施工設計、船檢審圖等費用,包括由甲方支配的監(jiān)造費和接船費及該船的技術評估費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1.5上述合同價格包括進口設備的關稅、增值稅、手續(xù)費、監(jiān)管費等,總計為進口設備的_________%。

4.1.6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因甲方提出正式書面意見發(fā)生的項目變更或修改而引起的加減帳在交船時,同本條款4.2款規(guī)定的最后一期付款一起結算。

4.1.7上述價格為無條件的最終封閉價。

4.2國內部分付款方法。

4.2.1乙方應在船舶建造前將該船的建造計劃書面通知甲方,除第一期款外,其余各期付款要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當期的進度付款要求,以使甲方及時準備款額。

4.2.2第一期付款

(1)合同經甲方上級主管機關批準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格的百分之二十(20%)中的50%的款額,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以電匯發(fā)出的日期為準(以下類同)。

(2)合同生效后30個工作日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格的百分之二十(20%)中的50%的款額,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2.3第二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經甲方駐廠首席代表簽認的本船開工報告及付款通知單后7個工作日內(以郵局郵戳日期為準,以下類同),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格的百分之二十(20%)的款額,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最遲不超過十五(15)個工作日(以下類同)

4.2.4第三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經甲方駐廠首席代表簽認的本船大合攏報告及付款通知單后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格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額,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2.5第四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經甲方駐廠首席代表簽認的本船下水報告及付款通知單后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格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額,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2.6第五期付款

在甲、乙雙方簽訂《交接船議定書》后十五(15)個工作日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的款額,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規(guī)定經雙方認可的加減帳、賠償金、罰金等項目一起結算。

乙方同意甲方扣留船價的_________元人民幣做為質量保證金,如質量保證期內未發(fā)生質量問題,則保證期滿后退還乙方。

4.3進口部分付款要求

4.3.1進口設備的對外商務合同生效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該商務合同價格的_________%款額。

4.3.2根據乙方書面通知,在開具進口設備信用證前至少45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價格的_________%款額。

4.3.3以上是常規(guī)付款約定,如進口設備商務合同的付款要求有變化,則甲乙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并以補充協議為準。

4.4逾期補償

如甲方未按本條款規(guī)定的日期付款,則甲方除付清價款以外,還應支付合同規(guī)定付款日期的次日算起一直到向乙方實際付款日止應付金額的利息,利息以同期建設銀行規(guī)定的流動資金貸款發(fā)生利率計算。乙方不能因此影響船舶的正常工期。

第五條合同價格的調整

5.1交船期

5.1.1本船交船日期不超過本合同第九條第9.1.1款規(guī)定的交船日期(有與本合同不可分割的補充協議“允許的延誤”除外,下同)的當天午夜12時,本船的合同價格不作調整(如有加減帳除外)。

5.1.2本船從超過本合同第九條第9.1.1款規(guī)定的交船日期,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午夜12時起,每天從本船合同價中扣除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并以120天為限。如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船期后的120天尚不能交船,甲方有權拒收該船或另行商定交船日期及船價的減價。如甲方拒絕接船,則乙方除退還甲方全部已付本金(含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的價款)和同期建設銀行規(guī)定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的利息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1.3如果甲方要求提前交船并與乙方達成協議,則甲方應付給乙方趕工費,從本合同第九條第9.1.1款規(guī)定的本船交船日期前當天午夜12時開始,每提前一天,在本船合同價的基礎上增加趕工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5.1.4本船在建造中,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延期交船,超過本合同第九條第9.1.1款規(guī)定的本船交船日期后十五(15)天時,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并雙方簽訂修改交船日期、賠償金等協議,該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5.2航速

如有因建造廠施工方面的原因而引起的實際試航航速未達到設計要求,如航速低于設計航速零點三至零點五(0.3~0.5)節(jié)(不含0.3節(jié)),則應扣除本船合同價的千分之五(5‰);如航速低于設計航速零點五一至零點七(0.51~0.7)節(jié),則應扣除本船合同價的百分之一(1%);如航速低于設計航速零點八(0.8)節(jié)以上,甲方有權拒接船舶或降價接船,如甲方拒絕接船,則乙方除退還甲方全部已付本金(含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的價款)和同期建設銀行規(guī)定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的利息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3其它應要求的技術保證指標和違約責任(如拖輪系柱拖力、工程作業(yè)船的起吊重量、挖泥船的挖深、排距指標等)。

第六條監(jiān)造

6.1圖紙審查和認可

6.1.1施工設計圖紙審查按雙方議定的審查目錄,由乙方一式二套,分期分批送甲方審查認可。甲方在收到圖紙后20天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審查意見,并將一套標注審查意見的圖紙退回乙方。如甲方到時未提出意見,則表示甲方已對原圖認可。乙方對甲方的書面意見應在7天內予以書面答復。如乙方未按時答復,則認為乙方已接受甲方所提的意見。如果圖紙和信函郵寄,則收退圖紙和信函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

6.1.2乙方應分別給甲方和甲方駐廠代表提供二套施工圖紙,同時,把建造過程中由乙方發(fā)出的“修改通知單”送甲方駐廠代表一份。

6.2甲方代表

6.2.1甲方代表在船舶進度達到(接船廠書面通知)時進廠監(jiān)造,甲方要任命首席代表。

6.2.2為甲方代表工作方便,乙方應免費提供甲方駐廠代表的通訊、辦公室、辦公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給予住宿、伙食及交通的方便(其費用由甲方自理)。

6.2.3為使甲方代表檢驗方便,乙方應為甲方及時提供施工建造進度報告。

6.3甲方代表的權力

6.3.1乙方應允許甲方代表進入本廠與本船建造有關的各工作場所。

6.3.2如果甲方代表需到各設備協作廠進行檢查驗收,乙方應疏通渠道,但交通等費用由甲方自理。

6.3.3本船在整個建造期間規(guī)定的一般驗收和試驗項目,由乙方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代表參加試驗和檢查項目的時間和地點,甲方代表應及時書面確認。乙方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而進行的檢驗是無效的。如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未按時參加試驗、驗收及檢查,又未事前提出異議,則認為甲方代表自動棄權,乙方在船廠檢驗部門和船級社驗船師參加下的試驗、檢驗結果對雙方有效。

6.3.4在檢查與試驗驗收中,如果甲方代表發(fā)現本船建造中使用的材料、設備與設計不符或施工質量問題,則應將上述情況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應迅速處理。如乙方不同意甲方的書面意見,可書面通知甲方代表,闡明理由。在雙方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則應相互協商解決。如還有分歧,則應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來解決。如經裁決,乙方并無不當,甲方應承擔此爭議引起工程延期的責任和賠償乙方停工的損失。但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停止與該分歧無關的建造項目,或拒絕驗收與該分歧無關的項目。

6.3.5甲方代表在廠方或工地執(zhí)行公務時,應遵守工廠的規(guī)章制度。如非因廠方或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上的過錯而造成的人身傷害時,乙方不承擔責任。反之,乙方應承擔醫(yī)療及善后責任。

第七條工程變更及修改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要嚴格遵照執(zhí)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停止執(zhí)行合同,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提出方負責賠償。

7.2在本船建造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提出修改變更合同內容,需經對方的認可并簽訂修改變更的補充協議,該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修改變更引起合同交船期的變動、價格的調整及其他問題均以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準。

7.3本合同簽訂后,由于船舶規(guī)范、規(guī)則修改并要求本船遵守時,由此修改而引起費用增加,應調整本船合同價格。如引起交船期延長,應視為允許的延長。價格的調整和交船期的延長均以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準。

7.4若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達不成協議,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試航、(工程作業(yè))與驗收

8.1通知

乙方在十五(15)天前以電報或書面?zhèn)髡娣绞酵ㄖ追疥P于本船的下水時間、試航(工程作業(yè))時間。在七(7)天前以電報或書面?zhèn)髡娣绞綄⒋_定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這一通知后,應在三(3)天內書面?zhèn)髡婊螂妶蠡貜鸵曳揭呀拥皆撏ㄖ?,并按時派人員參加本船的試航(工程作業(yè))。如甲方未能提出異議又不能按時派人參加試航(工程作業(yè)),則認為甲方已放棄參加本船試航(工程作業(yè))權利,乙方可在中國船級社驗船師參加下進行試航(工程作業(yè))。經驗船師簽認的試航、試挖記錄報告,應視作甲方已認可。

8.2實施辦法

8.2.1系泊試驗前60天,乙方提出“試車試航(工程作業(yè))大綱”送甲方及船檢部門認可。

8.2.2乙方應在消除系泊試驗時發(fā)現的缺陷后進行正式試航(工程作業(yè)),試航(工程作業(yè))時發(fā)現的缺陷應在交船前消除。

8.2.3本船試航(工程作業(yè))由乙方負責。試航(工程作業(yè))內容按雙方認可的“試車試航(工程作業(yè))大綱”進行。甲方應根據安全航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人員。試航(工程作業(yè))期間因氣候突變不能繼續(xù)進行時,雙方可協商暫時中止試航(工程作業(yè)),未完成的項目推遲到其后的第一個氣候良好的日子繼續(xù)進行。試航(工程作業(yè))因氣候不良而推遲,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這種延誤應視為允許的延誤。

8.2.4本船試航(工程作業(yè))所需的燃油、滑油、滑油脂的供應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試航(工程作業(yè))后所剩余的各種油料,甲方按雙方簽字認可的數量,以結算日油料市場價格結算,作加減帳處理。

8.3驗收

8.3.1本船試航(工程作業(yè))結束時,乙方與甲方參加試航(工程作業(yè))的代表應就本船試航(工程作業(yè))結果進行協商并簽署相應的試航(工程作業(yè))文件。

8.3.2如試航(工程作業(yè))結果有不符合全船說明書及試驗大綱的要求時,乙方應會同甲方代表調查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補救,必要時組織再試航(工程作業(yè))。

8.3.3甲方和乙方對本船試航(工程作業(yè))或再試航(工程作業(yè))的結果發(fā)生爭議時,應盡快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仍達不成一致意見時,應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辦理。

第九條交船

9.1交船日期和地點

9.1.1本合同交船日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優(yōu)惠期______天(或:本合同交船期為合同生效后______月)。

9.1.2交船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碼頭。

9.2交接船

9.2.1具體交船日期應由乙方提前十五天(15)天書面通知甲方,提前五(5)天向甲方確報。

9.2.2當本船試車、試航(工程作業(yè))發(fā)現的缺陷已經消除,收尾工程項目全部完成,所有設備均能正常運轉,所有的備品、備件、工具及規(guī)定的證件、圖紙、技術文件均已點交完畢,本船的技術性能符合本合同和全船說明書的要求。乙方即可通知甲方及甲方代表接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并確信本船經驗船師檢驗合格,應按時接船。接船時,由甲乙雙方委派的代表簽署《交接船議定書》。《交接船議定書》簽字之日為正式交接船日期。

9.3交接船證件

交船時,乙方應提交下列證件及有關文件。

9.3.1《交接船議定書》及傾斜試驗報告一式陸(6)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三(3)份。

9.3.2按2.2.2款規(guī)定的中國船檢局(zc)頒發(fā)的證書(正副本各一份)。

9.3.3乙方質量檢查部門的《質量證書》一式肆(4)份。碼頭試驗、航行試驗(工程作業(yè))報告一式二(2)份。

9.3.4外購設備的隨機技術文件、合格證及說明書一式叁(3)份。

9.3.5備件清單、屬具清單一式叁(3)份。

9.3.6造船廠《建造證書》。

9.3.7《商業(yè)發(fā)票》。

9.3.8完工圖紙叁套,按雙方商定的時間提交。

9.3.9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2.2款規(guī)定的證書提交甲方。如果證書在交船時未能得到,乙方負責提供認可和簽字的臨時證書,以供甲方使用,并在交船后短期內補交。

9.4所有權和風險轉移

在建造期內本船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其風險由乙方承擔?!督唤哟h定書》一經甲乙雙方簽署,本船所有權轉移歸甲方,其風險同時轉移歸甲方。

9.5本船的移離

甲方應在本船交接簽字后十五(15)日內,將本船移離交船碼頭,如逾期不移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船的停泊費。

第十條不可抗力事件

10.1在合同規(guī)定的履行期(即交船期)內,因受到地震、海嘯、臺風、颶風、暴風、水災、瘟疫等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影響或由于材料設備供應廠發(fā)生類似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船舶進度延期應視為允許的延遲。

10.2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二十(20)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并附有當地法定部門證明。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時,乙方應以同樣方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質量保證

11.1缺陷的責任及范圍

自雙方代表簽署本船《交接船議定書》之日起十二個月內為本船保修期,在此期間凡屬乙方施工、工藝、以及材料、設備質量而引起的缺陷、故障和損壞,由乙方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

凡屬甲方保養(yǎng)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故障和缺陷以及易損零件的正常磨損,由乙方負責修復,甲方承擔費用。

11.2缺陷的通知

甲方在保修期內發(fā)現屬于保修范圍內的任何缺陷應迅速以傳真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說明損壞和缺陷的性質及程度。甲方發(fā)給乙方的關于在保修期內發(fā)生的損壞和缺陷的通知,乙方在本船保修期滿后七(7)天內收到應是有效的(如果是以信函的方式發(fā)出則以郵戳為準)。

11.3缺陷的處理

11.3.1本船的保修原則上應由乙方安排進廠修理。

11.3.2如船舶在乙方所在地之外的港口或在航行中發(fā)生屬于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船舶不能等待返回乙方解決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派人前往確認處理。如乙方不能派人,應在收到甲方電報后五(5)天內電告甲方,甲方可在就近船廠或維修站進行修理或更換機件。如修理或更換項目確屬乙方保修范圍,由甲方提供有關驗船機構的檢驗證明和修理廠發(fā)票,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換下的零部件,所有權屬于乙方,由甲方隨船帶給乙方。

11.3.3本船在保修期屆滿前,甲方提出保修時,應由乙方按照本條款第11.1款的規(guī)定安排本船的保修。若甲方提出水線下的保修工程,需要進塢檢查確定,則船進塢后如經經核實,水線以下確有由于乙方建造質量引起的缺陷的損壞,則進塢費和缺陷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水線以下無上述缺陷則進塢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12.1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時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和爭議,都應及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可以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2如對本船的建造、機械設備或有關本船的材料或工藝質量引起爭議或意見分歧,應該通知雙方協商解決。當協商解決不了時,可提請法定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檢驗并提供檢驗證明,在這種情況下,法定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的檢驗是終決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合同簽署與生效

13.1本合同的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書面委托的代理人在本合同正本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及在甲方得到其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批準并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期應付款額的百分之五十(50%)后立即生效。

13.2合同簽訂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書面委托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fā)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13.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副本十(10)份,雙方各執(zhí)五(5)份。副本及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推薦拖輪船舶大講堂心得體會及收獲五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以下是“船舶租賃合同簡單版本”,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出租方: (簡稱甲方)

電話: 傳真:

承租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規(guī)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船名、規(guī)格及用途

甲方將自用的挖泥船、泥駁船、拖輪各一條其船體本身附屬設施出租給乙方。武漢港務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上述船舶的所有權人,特授權漢口港埠分公司作為出租方出租該船舶,乙方將此船舶用于 漢江新溝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總工期約二個月,從《交接確認書》所記載的實際交付之日起作為起租日。雙方約定起租日為 20x年 2 月 26 日。

第三條 租金標準、保證金、繳付規(guī)定

1、雙方約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計算,船員勞動報酬壹萬五仟元整(¥15000.00)計算,兩項合計壹拾叁萬伍仟元整。租賃期的第一個月內,不足一個月仍按一個月計算。第二個月開始,不足一個月以天為單位計算,租金計算標準為:4500.00元×實際工作天數。

2、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預付第一個月租金人民幣壹拾叁伍萬伍仟元整給甲方,次月起每5日按進度支付租金,余款待工程完工后進行一次性決算。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租賃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賃物。

3、雙方約定租金從 20x年 2 月 26 日起開始計算。

4、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此款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不保值、不得沖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終止,合同標的物順利返港后,雙方財務對賬清算后辦理退還手續(xù)。

第四條 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費用

1、雙方約定:船舶交付地分別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武漢港15碼頭及漢江漢川電廠碼頭,由雙方現場辦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時,雙方以書面的形式簽署租賃物的《交接確認書》。甲方將船舶交給乙方后由乙方負責安排拖移至漢江新溝并承擔拖移及海事簽證等相關費用。

2、工程完工后,租賃船舶由乙方負責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碼頭并承擔拖移費用,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簽證工作并承擔簽證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證躉船安全無損完好,并不得缺少經確認的隨船本身附屬設施,若發(fā)生缺少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書面確認延期租賃,乙方不予返還躉船,視為乙方延期租賃,需按本合同項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應按超出租賃期限的時間計算,雙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繼續(xù)使用該船舶。返港后雙方先辦理租賃船舶交接確認書后,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xù)。

3、乙方在租賃躉船交接時應對躉船質量進行現場驗收,同意接收并簽署《交接確認書》的即證明認可船舶符合租賃要求,事后不得異議。

第五條 船舶維修、保養(yǎng) 租賃期內,乙方以人民幣伍仟元整包干的方式委托甲方負責船舶的日常維修及保養(yǎng)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產生的船舶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雙方約定事項

1、租賃期內,由于乙方使用導致的所有燃潤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擔。

2、雙方約定:乙方委托甲方安排10名船員隨船輪流工作,工作時間為每天6:00——22:00時。隨船船員的勞動報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總價內),并服從乙方管理。若無特殊情況,甲方保證平均每月27個正常工作日。

3、租賃期間,乙方僅擁有船舶的使用權,無處置權。更不能因自身債務及糾紛將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經營需要對租賃船舶進行局部改造時,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與甲方簽訂《船舶改造協議》,同時征得船舶監(jiān)管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改造。在沒有簽定補充協議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并承擔賠償責任。

5、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將船舶遷移至 漢江新溝 外其它泊位水域時,乙方需報請甲方同意,并確保船舶安全,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船舶移至 漢江新溝 外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合同,收回租賃船舶。

7、乙方負責現場生產安全。并承擔船舶在當地海事、航道等各種社會管理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責搞好船舶的各項安全防范工作,懸掛信號標志、(信號標志應符合《內河避碰規(guī)則》規(guī)定)完善防碰撞設施、配置消防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滿后,如甲方需繼續(xù)租賃該船時,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yōu)先權。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終止

1、租賃期內,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下,甲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乙方擅自將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轉讓,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非法活動,違法經營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

(3)乙方未按規(guī)定繳付租金,拖欠達5天。

(4)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2、租賃期間,如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未按約定按時將船舶交給乙方,影響乙方使用。

3、由于雙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終止合同時,必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協商解決。

若屬甲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終止日起,甲方將乙方已繳付的船舶返港費及尚未履約完所剩余的部分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若屬乙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解除終止日起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金及返港費,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設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需解除終止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船舶返港費用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進行。

第八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可作出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海事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貳份,另附交接清單一式貳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二0 ?年 月 日 ? 二0 年 月 日

推薦拖輪船舶大講堂心得體會及收獲六

1.沿海內河船舶險保險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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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單位: 船舶名稱:

--------------------------------------

本公司根據被保險人( )的要求,由被保險

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和本保險單載明的條件承

保下述船舶。被保險人茲確認所填內容屬實并對本保險合同條款(包括除外責任部分)

及保險條件的內容已經了解,同意從本保單正式簽發(fā)之日起保險合同成立。

--------------------------------------

制造年份: 制造廠家:

船舶種類 船舶用途

總噸位/馬力/客位: 載重噸:

船舶尺寸:(總長) 船質結構:

(型寬)

(型深) 船籍港:

--------------------------------------

保險價值:人民幣 (¥ )

保險金額:人民幣 (¥ )

--------------------------------------

航行區(qū)域:

保險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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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費: 免賠額:

費 率: %

總保險費:人民幣 (¥ )

--------------------------------------

保險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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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

本保險的保險標的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注冊從事沿海、內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體、機器、設備、儀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給養(yǎng)、淡水等財產和漁船不屬于本保險標的范圍。

本保險分為全損險和一切險,本保險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一條 全損險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船舶發(fā)生的全損,本保險負責賠償。

一、八級以上(含八級)大風、洪水、地震、海嘯、雷擊、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二、火災、爆炸;

三、碰撞、觸碰;

四、擱淺、觸礁;

五、由于上述一至四款災害或事故引起的傾覆、沉沒;

六、船舶失蹤。

第二條 一切險

本保險承保第一條列舉的六項原因所造成保險船舶的全損或部分損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責任和費用:

一、碰撞、觸碰責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險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他船舶或觸碰碼頭、港口設施、航標,致使上述貨物發(fā)生的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被碰撞船舶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保險對每次碰撞、觸碰責任僅負責賠償金額的四分之三,但在

保險期限內一次或累計最高賠償額以不超過船舶保險金額為限。

屬于本船舶上的貨物損失,本保險不負賠償責任。

非機動船舶不負碰撞、觸碰責任,但保險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帶時,可視為機動船舶。

二、共同海損、救助及施救

本保險負責賠償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或規(guī)定應當由保險船舶攤負的共同海損。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共同海損的理算辦法應按《北京理算規(guī)則》辦理。

保險船舶在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損失而采取施救及救助措施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費用、救助報酬,由本保險負責賠償。

但共同海損、救助及施救三項費用之和的累計最高賠償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除外責任

第三條 保險船舶由于下列情況所造成的損失、責任及費用,本保險不負責賠償:

一、船舶不適航,船舶不適拖(包括船舶技術狀態(tài)、配員、裝載等,拖船的拖帶行為引起的被拖船舶的損失、責任和費用,非拖輪的拖帶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損失、責任和費用);

二、船舶正常的維修、油漆,船體自然磨損、銹蝕、腐爛及機器本身發(fā)生的故障和舵、螺旋槳、桅、錨、錨鏈、櫓及子船的單獨損失;

三、浪損、座淺;

四、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包括船長)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五、清理航道、污染和防止或清除污染、水產養(yǎng)殖及設施、捕撈設施、水下設施、橋的損失和費用;

六、因保險事故引起本船及第三者的間接損失和費用以及人員傷亡或由此引起的責任和費用;

七、戰(zhàn)爭、軍事行動、扣押、騷亂、罷工、哄搶和政府征用、沒收;

八、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保 險 期 限

第四條 除另有約定,保險期限最長為1年,起止日期以保險單載明的時間為準。

保險金額

第五條 船齡在3年(含)以內的船舶視為新船,新船的保險價值按重置價值確定,船齡在3年以上的船舶視為舊船,舊船的保險價值按實際價值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但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

重置價值是指市場新船購置價;實際價值是指船舶市場價或出險時的市場價。

索賠和賠償

第六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及時按保險人的要求提供有效單證,如保險單、港監(jiān)簽證、航海(行)日志、輪機日志、海事報告、船舶法定檢驗證書、船舶入籍證書、船舶營運證書、船員證書(副本)、運輸合同載貨記錄、事故責任調解書、裁決書、損失清單及其他有關文件。

第七條 在保險有效期內,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損失或費用支出,保險人均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

一、全損險

船舶全損按照保險金額賠償。但保險金額高于保險價值時,以不超過出險當時的保險價值計算賠償。

二、一切險

1.全損:按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計算賠償。

2.部分損失:

新船按實際發(fā)生的損失、費用賠償,但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時,按保險金額與該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舊船按保險金額與投保時或出險時的新船重置價的比例計算賠償,兩者以價高的為準:

部分損失的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或實際價值為限,兩者以低為準,但無論一次或多次累計的賠款等于保險金額的全數時(含免賠額),則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八條 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必須與保險人商定后方可進行修理或支付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第九條

保險船舶發(fā)生海損事故時,凡涉及船舶、貨物和運費方共同安全的,對施救、救助費用、救助報酬的賠償,保險人只負責獲救船舶價值與獲救的船、貨、運費總價值的比例分攤部分。

第十條 船舶失蹤,本保險自船舶在合理時間內從被獲知最后消息的地點到達目的地時起6個月后立案受理。

第十一條 保險人對每次賠款均按保險單中的約定扣除免賠額(全損、碰撞、觸碰責任除外)。

第十二條 保險船舶遭受全損或部分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三條

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險人應提起訴訟。在被保險人提起訴訟后,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提出的書面賠償請求,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同時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

,并協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按保險人要求提供的各種必要單證齊全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核,賠款金額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后,保險人在10天內賠償結案。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從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2年內不向保險人提出書面索賠的,不按保險人的要求提供各種有關索賠單證的,在達成結案協議時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應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繳清保險費。除合同另有書面約定外,保險合同在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后才能生效。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對保險船舶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船舶出售、轉借、出租、變更航行區(qū)域或保險船舶的船名、船東、管理人、經營人的改變或船舶改變技術狀況和用途,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保險人,經保險人同意并辦理批改手續(xù)后,保險合同方為有效。

第十八條

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及時采取合理的施救保護措施,并須在到達第一港后48小時內向港航監(jiān)督部門、保險人報告,并對保險事故有舉證的義務及對舉證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當嚴格遵守港航監(jiān)督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航行規(guī)則和制度,按期做好保險船舶的管理、檢驗和修理,確保船舶的適航性。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不履行第十六條至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合同或拒絕賠償。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所發(fā)生的爭議,按( )項處理:(1)提交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推薦拖輪船舶大講堂心得體會及收獲七

甲方:

乙方:

建造本合同說明的一艘,經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船舶建造合同。

第1條 船型、數量和工程編號

本合同工程船為鋼質船體,柴油機動力裝置,單螺旋槳推動。共建造一艘。工程編號:---。

第2條 技術依據

2.1、船舶根據乙方提供的經送審的(ccs審圖中心許可)船、機、電完整設計建造圖紙,及詳細生產設計圖紙及光盤。甲方按現有的設備、設施、場地等條件進行建造。

2.2、以下技術文件和其它有雙方認可的并由雙方簽署,同時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2 1、技術說明書。

2.2 2、主要技術圖紙。

總布置圖/機艙布置圖/基本結構圖/解剖面圖/電力負荷計算書/線型圖/容積圖。

2.2 3、主要機電設備及制造商表;船、機、電供應品明細表。

2.3、用來建造和安裝在船上的所有材料、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消防設備、導航設備、救生設備及輔料均有乙方提供,并應是船檢認可的船用產品。(如鋼板預處理、鋼管鍍鋅,按船舶檢驗要求及規(guī)范購置舾裝件及提供加工完整舵、軸系統等標準件。) 所有的材料設備運至廠。

2.4、船舶建造都應符合國家標準和/或行業(yè)標準。采用的工廠造船標準及工藝,須經船檢部門認可。

第3條 建造規(guī)范依據

3.1、滿足技術說明書和圖紙的要求。當技術說明書和圖紙的要求高于船檢造船規(guī)范和有關修改通報時,應以技術說明書和圖紙的要求為準及csqs標準。

3.2、 船舶應符合技術說明書指明的公約、規(guī)則和要求(以下通稱“規(guī)章要求”),包括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龍骨安放完畢前的規(guī)章要求。

第4條 船舶規(guī)格及時間

4.1、船體:

總長: 米; 船長(兩柱間): 米; 型寬: 米; 型深: 米; 設計吃水 米。

4.2、主推進裝置:

柴油機一臺,最大持續(xù)功率為 kw,機艙內輔助機械、甲板機械等按技術說明書要求提供并安裝。

4.3、船速: 試航速度不小于 節(jié)。(與甲方無關)

4.4、建造時間 年 月 日,交船時間 年 月 日。

第5條 價格與付款

5.1、 合同價格:

本合同造船總價約為人民幣 整。

5.1.1、本合同中第2.3條款合計人民幣為 ---- 萬元整。

5.1.2、本合同中的造船工時價預估人民幣 整。按船舶建造后的實際空船重量結算約。5.1.2.1、甲方承擔船舶輔助吊車費、胎架及支撐費、搭拆腳手架費、碼頭費、無損探傷費、管系酸洗、施工需要的設備/專用工具費、各項試驗/試航費 (不包括所需油料)。

5.1.2.2、甲方承擔船舶的所有冷作、電焊、涂裝、舾裝、室內裝修、管系制作安裝、機電設備安裝調試的人工費用及必須的零碎機加工費用。

5.1.2.3、甲方承擔船舶耗用的焊條、焊絲、碳棒、陶瓷墊片、氧氣、乙炔、二氧化碳氣體。

5.1.3、本合同中除5.1.1款項外的其它費用預估人民幣 ---- 萬元整。

5.1.3.1、船臺費---萬元/艘,施工設計費、放樣費、舾裝件、尾、舵軸系統及主要機械加工另計。

5.1.3.2、船舶檢驗費、拖輪費、巡航費、下水費按實際結算,保險費按船舶總價(按---萬元計算)的 ‰(按甲方公司保險條款要求,費用按實際由甲方代付乙方承擔,受益人為甲方),稅金按建造工時總價的--支付(按最終決算銷售完稅額--支付),上述費用由乙方另行承擔。

5.1.3.3、乙方自帶的設備、材料碼頭至作業(yè)區(qū)域的運費及上下車費,每噸按 元另行計算。甲方提供現場辦公室一間。

5.2、付款:

5.2.1、合同簽訂乙方應先支付給甲方定金造船總價的 %,三個工作日內匯入。

5.2.2、第二期付款: 開工之日,乙方支付船廠造船總價的 % 。

5.2.3、第三期付款: 開工之日起 天, 乙方支付船廠造船總價的 % 。

5.2.4、第四期付款:下水前一天,支付船廠造船總價的 % 。

5.2.5、在試航前 天,雙方將產生的加減帳項目清算, 確定船舶的最終造價, 船舶法律交接時, 乙方支付甲方余款的全部。

5.2.6、在建造過程中如不正常過度浪費,下料不當(不超過 %),所損失費用按實際由甲方承擔,廢料歸甲方所有。

5.2.7逾期 天按正常結算交付,超期每天按 元/天,以 天為限。

第6條 監(jiān)造

6.1、乙方駐廠監(jiān)造代表及其權利

6.1.1、本合同簽定后,乙方派出監(jiān)造代表駐廠,參加船舶監(jiān)造。監(jiān)造代表應由乙方正式任命并指定首席代表。

6.1.2、船舶建造過程中,雙方商定的檢驗和試驗項目,在甲方檢驗后,提前 小時提交檢驗通知單。監(jiān)造代表接到通知單后,無故不參加檢驗和試驗時,甲方可在驗船師出席的情況下進行檢驗,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6.2、甲方職責:

6.2 1、甲方應為接船人員提供辦公場所,交通、住宿、伙食,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7條 工程變更和修改

7.1、船舶在施工設計和建造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或變更本船工程內容、材料及設備配套,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并經船檢認可后,達成修改工程協議。修改工程協議為合同組成部分,由此修改或變更而引起本合同交船期的變動,價格的調整等問題,均以雙方代表簽字認可的修改工程單為準,費用另行結算。

7.2、本合同簽定后,如船檢要求或船舶施工需要符合其他法定而進行修改的,甲方應立即用書面方式告知乙方,雙方應為此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7.3、乙方自帶的設備、材料的ccs證書,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8條 試航和試驗

8.1、通知:

甲方在試航前 天應以書面方式將試航的時間和地點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船舶試航的通知 天內以書面方式確認收到通知。如乙方代表無故未能參加試航,甲方可在沒有乙方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執(zhí)行試航計劃。試航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下水后不作進塢處理。但在下水時造成船體及設備損傷,所有費用均有甲方承擔。

8.2、試航方法:

試航按雙方認可的試航大綱進行,如任何一項試驗項目不能滿足合同或技術說明書及船檢的要求,甲方須進行再試驗和/或試航,并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相應費用。

8.3、接受船舶:

船舶試航結果滿足試航大綱、技術說明書及船檢的要求,拆檢項目完成,缺陷修復,負責相應的證書,甲方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船舶。

第9條 船舶交接

9.1、船舶技術交接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船舶的技術交接時間為自合同簽定之日起 天內(按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實際開工日期算起),交接地點為甲方碼頭。

9.2、技術交接前,全船的貨艙、機艙、生活區(qū)及公共場所、及其他各艙,全部清潔干凈。各機電設備完好運作。

9.3、技術交接畢,雙方簽署船舶技術交接證書。確認技術轉交乙方。

9.4、船舶技術交接文件:

9.4.1、船舶技術交接畢,甲方應將技術說明規(guī)定的正式文件及下列文件一式二份交給乙方:

1)、符合合同、技術說明書規(guī)定的試航報告。

2)、符合技術說明書要求的船舶設備清單,船舶設備證書。

3)、船舶建造證書。

4)、船舶質量說明書。

5)、船舶檢驗證書。

6)、其他文件,如乙方需要的。(乙方自帶的設備及材料清單或證書除外)。

9.5、船舶的法律交接

在乙方支付全部造船款后,雙方在甲方碼頭完成船舶的法律交接, 簽署船舶法律交接證書。法律交接時的船舶狀況應與技術交接時的船舶狀況一致,正常的磨損除外。

9.6、產權與風險

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前,該船的產權與風險屬于甲方,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后,移交給乙方。

第10條 船舶安全

10.1、船舶在廠期間,甲方應對船舶的安全負全部責任,甲方應制定并執(zhí)行嚴格的安全生產制度,加強消防管理。乙方自負安裝、調試的人員必須具備資格認可。

10.2、船舶在廠期間,由于甲方原因如發(fā)生失火或全部或部分損害,甲方應即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即時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事故報告。由于乙方安裝、調試過程中發(fā)生的原因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事故報告,并作出相應的措施和處理。

第11條 交船時間延誤

11.1、自合同簽定之日起到船舶完工的期間,由于下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戰(zhàn)爭、地震、海嘯、洪水、臺風或因自然災害使船舶嚴重破壞或造成的交船延誤。應視為不可抗拒或充許延誤。

11.2、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返工,而產生的費用,甲方有權按現行船舶修理標準收取費用,并順延周期。

11.3、如因船舶設計、材料、設備等原因引起船舶無法驗收,由乙方負責處理,造船周期順延;如因甲方施工質量原因引起船舶無法交驗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12條 質量保證

12.1、材料、設備、工藝及設計的保證:

船舶技術交接后固定件十二個月,運動機械設備六個月內。甲方對船體、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凡是由于施工質量及材料、設備缺陷、安裝工藝問題,而引起的各種故障、損壞,甲方保證免費修理和更換。乙方應嚴格按船舶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否則由此引起的各種故障及損壞由乙方自負。乙方自備設備及材料或安裝調試的工程由乙方自負。

12.2、關于故障的通知:

一旦發(fā)現屬于保證范圍內的任何故障,乙方應盡快書面通知甲方,說明故障損壞的性質及程度,甲方接到通知后,應迅速答復乙方進行處理。

12.3、甲方接到乙方關于船舶發(fā)生故障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予以明確答復,提出處理意見。如果船期不受影響,或船舶仍能安全航行,甲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處理意見。如果對故障的性質發(fā)生爭議,須經當地驗船師證實,如屬于保修范圍內故障,由甲方盡快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13條 其他事宜

13.1本合同雙方之間引起的任何爭執(zhí),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guī)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海事法院或人民法院起訴。

13.2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單方面均不準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14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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