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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論辯心得體會及收獲 法庭辯論心得(七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06 01:34:46 頁碼:14
公訴論辯心得體會及收獲 法庭辯論心得(七篇)
2023-01-06 01:34:46    小編:ZTFB

心得體會是指一種讀書、實踐后所寫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們寫心得體會要注意的內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質的心得體會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主題公訴論辯心得體會及收獲一

今年暑假,我有幸來到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了一個多月,以助理檢察員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過實踐對大學期間所學到的理論知識有一個感性客觀的認識,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際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對社會的認知能力。一個多月的時間,我跟隨帶帶我的沈老師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審查意見書,提審犯罪嫌疑人,寫公訴意見書以及起訴書,出庭支持公訴等等,自己也從中學到了很多:

幾乎每一個來公訴科實習的學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審查意見書。這個工作說簡單也簡單,說復雜也復雜,個人覺得考驗的是一個人的耐心和細心。說簡單是因為這些案子是從公安機關移送過來的,一些繁瑣的工作已經(jīng)由他們做了,說復雜是因為公安機關每天要處理的案子很多,可能會有一些疏忽的地方,這時就要考驗一個檢察官的細心與耐心了,從雞蛋中挑骨頭了。

我參與審查的第一個案件是盜竊的案子,聽沈老師說他們處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盜竊案了,現(xiàn)在盜竊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兩個多小時的時間看完了卷宗,這卷宗的主要內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訊問筆錄,被害人的詢問筆錄以及相關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等等,詳細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動機,作案手段,涉案金額以及公安機關的發(fā)破案經(jīng)過等等,可以認定他構成盜竊罪了,然后實地操作,找來了一個盜竊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審查意見書,我發(fā)現(xiàn)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證據(jù)的認定問題了。

據(jù)以定案的每一個證據(jù)都經(jīng)過查證屬實,證據(jù)的取得合法有效。據(jù)以定案的證據(jù)與被證明的事實之間具有客觀關聯(lián)性。最后的目的是為了這樣一句話:據(jù)以定案的證據(jù)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結論:犯罪嫌疑人犯盜竊罪。

大概一個多小時后,一份完整的審查意見書就完成了,我就拿給沈老師檢查,沈老師看完稍作修改后讓我打印了出來,我知道成功了。這一個月來我所制作的審查意見書有很多,我自己也記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亂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過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覺得課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條文,老師掛在嘴邊的各種光怪陸離的案例原來和我們的距離是這么地近。真后悔自己在課堂上沒有好好學,書到用時方恨少。

在開庭前的一段時間里,檢察院會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書,然后檢察官就要做開庭前的準備了,包括辯論提綱和公訴詞等。到開庭的日子了,由于沒有工作證,我沒有以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訴,沈老師讓我坐在旁聽席旁聽。我發(fā)現(xiàn)法庭上檢察官的形象更偉大,尤其是檢察官宣讀起訴書和發(fā)表公訴意見的時候。

我發(fā)現(xiàn)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給法院后,檢察官就等著開庭了,其實在出庭支持公訴前,檢察官必須進一步審查證據(jù),熟悉案情。 應該說案件在提起公訴時,檢察人員對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訴與開庭在時間上有一段距離,而且檢察人員往往同時承辦數(shù)個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關鍵情節(jié),所以在開庭前需要對起訴證據(jù)進一步審查。

同時進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可能提出的辯解,這樣才能在庭審中靈活自如地運用證據(jù),及時反駁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無理辯解,應付各種事先沒有考慮到的情況,有力地揭露和證實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訴的權利。

其實在實習期間,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隨檢察官到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審都會學到很多的東西。非常清楚的記得我的第一次,剛進去時,對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滿好奇心,不停地觀望。但是面對犯罪嫌疑人時,我確安安靜靜的坐在那里埋頭做筆錄,一點都不敢直視犯罪嫌疑人的眼睛。

這一點被沈老師發(fā)現(xiàn)了,在回來的路上,沈老師對我說,下一次再來的時候一定要抬頭面對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實習生了,你就是一名檢察官了。后來我自己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知道我是實習生啊,如果我總是一味的低頭記筆錄,給他的印象會是什么?

今天這個“檢察官”一臉的孩子氣,而且一點威嚴也沒有,哪是國家工作人員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檢察官,代表的就是整個檢察院的形象,一定要讓他感覺到法律的威嚴。所以在后來的提審過程中,我勇敢的與他們直視,有時候也會發(fā)問幾句,發(fā)現(xiàn)這種感覺很好。

在這個過程中,我跟隨了很多的檢察官來提審,我?guī)缀醭闪丝词厮某??,每個檢察官的訊問方式都各有不同,這期間也學到了很多的訊問技巧。很清楚的記得一個合同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態(tài)度非常的強硬,只承認了其涉案的一筆,但是張檢察官一步步地突破他的心理防線,最后他全部供認了他的犯罪行為,還檢舉揭發(fā)了其他人的犯罪行為,爭取立功。

他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就是:我們雖然現(xiàn)在法律地位上有差別,但是我們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覺得也許就是這句話,真正的打動了他,使他能夠如實的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吧。在他面前,我真正的理解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句話。

跟隨科長的那次提審給我的印象也很深,他提審時第一句話就是你要好好交代。我發(fā)現(xiàn)他們對于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tài)度很重視,從他辦的一個案子就很容易看出來,一個搶劫案,兩個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個態(tài)度非常好,另一個態(tài)度強硬,什么都沒有交代,在零口供的情況下,最后態(tài)度好的判了兩年半,態(tài)度強硬的判處七年,現(xiàn)在判七年的那個在農(nóng)場后悔著呢。

因為檢察院移送給法院的材料中有一個量刑建議權,法院基本上都在這個幅度類量刑。所以聰明的罪犯這個時候最好坦白從寬,要翻供到法庭上再去翻,那個時候反倒給了檢察官一個措手不及,然后運氣好的話,他的翻供說不定還會被法官所采信!

在完成了前面幾個階段后,就到了草擬起訴書的時候了,沈老師很相信我,經(jīng)常讓我草擬,要知道這些是要代表檢察機關拿到法庭上宣讀的,是要送達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關的人員的,可想而知它的格式,語言等方面是多么的嚴格。

和制作審查意見書一樣,還是找了一個模板來參考,但是我還是認真的斟酌每一個用語,生怕弄錯。最后完成后,就拿給沈老師修改,幾乎沒怎么改就讓我打印出來,然戶送給科長簽字蓋章,最后拿回來做正稿。由于內勤那天比較忙,然后他們就讓我把案子送到法院立案庭,我喊了司機,去了法院,當我拿回送達回證的時候,所有的一切都完成了,一種滿足感油然而生。

一個月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我不想說在這期間我學到了多少多少,但是自己確實是接觸到了許多自己不曾想到過的東西。檢察院公訴科的工作是需要日積月累的,僅靠這僅僅的一個月是遠遠不夠的。在實習中我的課本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它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重要的作用,架起了我從學校到社會的橋梁,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jīng)歷,對將來走上社會,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也許以后的我不能夠在檢察院工作,但是對于自己的人生來說,這是一段難忘的經(jīng)歷,我會永遠珍藏。

在這短短的時間里,我所接觸到的都是我之前想都沒有想到過的領域,社會的黑暗丑陋一面在我面前暴露的琳琳盡致,課堂上對于犯罪刑罰的紙上談兵轉化為現(xiàn)實中的是非黑白竟然會是如此的沉重殘酷。

其間,我始終都在強迫自己接受眼前這一切,并不止一次的告訴自己“這就是社會,既然你不能改變它,你就要去努力的適應它”。社會是這樣的,社會是殘酷的,我相信自己今后的工作中,我會盡我最大的努力去實現(xiàn)我目前的愿望的,只要我一直不斷的努力下去,我會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取得更大的進步的。

當前社會高速發(fā)展,已經(jīng)不再是之前一樣了。但是在任何時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永遠不會過時,所以在今后的學習中,我會盡我最大的努力來提升自己的個人能力。不能夠改變社會,那就改變自己,讓自己在社會上取得更大的進步,我堅信我自己能夠做的更好,只要自己不斷的努力,我相信我會成功的,只要我一直不斷的努力下去,我就會在最終的發(fā)展中取得更好的結果!

主題公訴論辯心得體會及收獲二

法庭辯論可能會出現(xiàn)不可預測的變化,有時會發(fā)生猝不及防的情況。這種情況一旦出現(xiàn),首先要冷靜待之,進而對策攻之??偟膶Σ呤牵涸瓌t問題據(jù)理力爭,枝節(jié)問題不予糾纏,無理則不強辯。

具體對策大體有如下幾種

1、控訴失實的以所獲之實對辯。

不可否認,某些辦案人員由于業(yè)務素質差異或缺乏職業(yè)道德,案件辦得粗糙,有些案件摻雜了個人成分因素,因此失實的情況時有出現(xiàn)。對于這類案件,律師為了發(fā)揮制約作用,一定要有實辯之,不能有任何遷就的表現(xiàn)。要充分引用可靠有力證據(jù),當庭公布事實真相,以客觀事實反駁其不實之詞。

2、對于片面的指控應以全面對辯。

片面指控有兩種情況:一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本身就不全面,沒有把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重要情節(jié)反映出來,當然不利于綜合分析案情;二是起訴書中片面強調了從重的一面,而忽略了完全要從輕處理的依據(jù)、情節(jié)。這兩種情況的出現(xiàn),律師可根據(jù)客觀存在的事實和情節(jié)加以辯論。

3、控訴謬誤的應以真理對辯。

謬誤往往產(chǎn)生于無知或偏激。如果公訴人出現(xiàn)了這種情況,律師應以緩解的態(tài)度,恰當?shù)夭皇r機地據(jù)理反駁,以澄清是非。但應避免發(fā)生感情上的沖突。如果辯方言之謬誤,則應及早修正錯誤,絕不可無理強辯。

4、利用矛盾,借言對辯。

這種應變技巧多用于對共同犯罪案的辯論中,由于共同犯罪有許多被告與律師出庭,而每一個律師都要維護各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于是就可能形成諸律師對公訴人的共辯,以及形成律師與律師之間的對辯,辯論的內容,大多會形成主犯與從犯、從犯與從犯之間地位與作用上。這時在法庭上往往形成多種矛盾并存的場面。如第三被告辯護人認為第四被告的犯罪作用比第三被告要大,試圖將其犯罪地位提前,此時第四被告的辯護人可采取借言辦法,以公訴人認定的理由辯之,爭取同公訴人“求同辯異”達到辯論的目的。

在許多被告人的共同犯罪中,如果案件定性不準,各被告人辯護律師還可以采取著眼全案、通力合作、分清主次,各盡其責的策略,一致與公訴方對辯,共同分訴案件性質,提出依據(jù),給法庭以全面影響。如果各辯護律師首先就著眼分清各被告人的主從,而忽視全案的事實和性質,則是舍本求未,即使把從犯辯成功,但對全局而言也可能是失敗的。

5 、辯論發(fā)言先后有序,留有余地。

每一律師在法庭辯論中,都可能會遇到許多被告人辯論范圍的問題,這就需要巧妙地加以安排,其原則做法是:把握關鍵,合理安排,使自己辯論永遠處于精神飽滿狀態(tài)。為此,要針對公訴方可能提出的問題,作好二、三輪辯論的準備。從技術處理上,可層層展開,道理與依據(jù)不可一次說盡,以免二、三輪無言可發(fā),陷入被動。

主題公訴論辯心得體會及收獲三

法庭辯論可能會出現(xiàn)不可預測的變化,有時會發(fā)生猝不及防的情況。這種情況一旦出現(xiàn),首先要冷靜待之,進而對策攻之??偟膶Σ呤牵涸瓌t問題據(jù)理力爭,枝節(jié)問題不予糾纏,無理則不強辯。

具體對策大體有如下幾種

1、控訴失實的以所獲之實對辯。

不可否認,某些辦案人員由于業(yè)務素質差異或缺乏職業(yè)道德,案件辦得粗糙,有些案件摻雜了個人成分因素,因此失實的情況時有出現(xiàn)。對于這類案件,律師為了發(fā)揮制約作用,一定要有實辯之,不能有任何遷就的表現(xiàn)。要充分引用可靠有力證據(jù),當庭公布事實真相,以客觀事實反駁其不實之詞。

2、對于片面的指控應以全面對辯。

片面指控有兩種情況:一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本身就不全面,沒有把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重要情節(jié)反映出來,當然不利于綜合分析案情;二是起訴書中片面強調了從重的一面,而忽略了完全要從輕處理的依據(jù)、情節(jié)。這兩種情況的出現(xiàn),律師可根據(jù)客觀存在的事實和情節(jié)加以辯論。

3、控訴謬誤的應以真理對辯。

謬誤往往產(chǎn)生于無知或偏激。如果公訴人出現(xiàn)了這種情況,律師應以緩解的態(tài)度,恰當?shù)夭皇r機地據(jù)理反駁,以澄清是非。但應避免發(fā)生感情上的沖突。如果辯方言之謬誤,則應及早修正錯誤,絕不可無理強辯。

4、利用矛盾,借言對辯。

這種應變技巧多用于對共同犯罪案的辯論中,由于共同犯罪有許多被告與律師出庭,而每一個律師都要維護各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于是就可能形成諸律師對公訴人的共辯,以及形成律師與律師之間的對辯,辯論的內容,大多會形成主犯與從犯、從犯與從犯之間地位與作用上。這時在法庭上往往形成多種矛盾并存的場面。如第三被告辯護人認為第四被告的犯罪作用比第三被告要大,試圖將其犯罪地位提前,此時第四被告的辯護人可采取借言辦法,以公訴人認定的理由辯之,爭取同公訴人“求同辯異”達到辯論的目的。

在許多被告人的共同犯罪中,如果案件定性不準,各被告人辯護律師還可以采取著眼全案、通力合作、分清主次,各盡其責的策略,一致與公訴方對辯,共同分訴案件性質,提出依據(jù),給法庭以全面影響。如果各辯護律師首先就著眼分清各被告人的主從,而忽視全案的事實和性質,則是舍本求未,即使把從犯辯成功,但對全局而言也可能是失敗的。

5 、辯論發(fā)言先后有序,留有余地。

每一律師在法庭辯論中,都可能會遇到許多被告人辯論范圍的問題,這就需要巧妙地加以安排,其原則做法是:把握關鍵,合理安排,使自己辯論永遠處于精神飽滿狀態(tài)。為此,要針對公訴方可能提出的問題,作好二、三輪辯論的準備。從技術處理上,可層層展開,道理與依據(jù)不可一次說盡,以免二、三輪無言可發(fā),陷入被動。

主題公訴論辯心得體會及收獲四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起訴書號:公刑訴[_______]_______號

審判長、審判員:_______________

在今天公開審理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及《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我受本院檢察長的指派,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并依法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責。

在剛才的法庭調查中,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分別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和發(fā)問,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別就自己參與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實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舉證階段,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證人證言、書證、鑒定結論、物證。以上證據(jù)均當庭經(jīng)被告人進行質證,已充分地證明被告人馬文藝、鄭彥康、范少聰、王利強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足以認定。下面,公訴人就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構成,犯罪的根源及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及其應負的法律責任,發(fā)表如下公訴意見: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_______________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了非法謀取他人財物,相互勾結在一起,事先預謀,分工明確。__________、__________伙同范__________、__________于20__年4月17日,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實施制造虛假交通事故,詐騙他人財務,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觀上,該犯罪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的權利主體的不特定性。行為人在侵害開始時就沒有明確具體的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數(shù),或者是行為人的初衷是要針對具體的人和物進行侵害,但由于行為本身的高度危險性,在危害特定對象的同時,也隨時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

該案中,四被告人雖然是事先選定了一個特定的被害人及所駕駛的車輛作為侵害對象,但在實施犯罪行為的過程中,由于案件發(fā)生在高速公路上,車輛多、車速快,這種制造虛假交通事故的行為可能隨時危及選定目標以外的其他多數(shù)車輛,使其發(fā)生追尾或其他車毀人亡等不確定的難以預測的嚴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已經(jīng)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觀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的犯意。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為人對危害公共安全這一危險后果具有“明知”的認識。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虛假交通事故,肯定對造成所選定車輛上的人員和財產(chǎn)損失事先有明確認識,屬于直接故意;同時,根據(jù)一般人的認知水平,被告人也應該能夠明確地認識到在高速公路上的這種行為,極其容易造成對選定目標以外的第三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危害,但卻放任這一危害結果的發(fā)生,屬于間接故意。

四、該犯罪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

眾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當大的社會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當多的人死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為,其社會危害性絕不亞于《刑法》已經(jīng)列舉出來的其他四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同時,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chǎn)受損,危害后果的發(fā)生具有高度蓋然性。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可以認定為“其他危險方法”。

五、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根源及量刑意見。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相互勾結,共同作案,除了四個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存在僥幸心理外,還與四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奉公守法、規(guī)矩做人,自私、狹隘的本性是分不開的。常言到“君子愛財取之有道?!?/p>

四個被告人,你們想得到財物,不通過正常渠道如勞動、打工等方式取得,而是通過制造虛假交通事故來詐取他人財物,危害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你們是于心何忍?而且共同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比普通的刑事犯罪的社會危害性還要更嚴重。

我國《刑法》的三大原則之一就是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規(guī)定: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也就是被告人犯多大的罪,就應當依法判處其相應的刑罰。我們認為,為了維護公共安全,確保公民的人身權不受侵犯,保障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對于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guī)定,在共同犯罪中,__________、__________起主要作用,是主犯,__________、__________起次要作用,是從犯,因四位被告認罪態(tài)度較好,故建議判處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兩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需要,也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要求。

以上意見,建議合議庭予以充分考慮。

公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主題公訴論辯心得體會及收獲五

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guī)定,我(們)受×××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并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F(xiàn)對本案證據(jù)和案件情況發(fā)表如下意見,請法庭注意。

(結合案情重點闡述以下問題:

第一、法庭調查的情況,概述法庭質證的情況、各證據(jù)的證明作用,并運用各證據(jù)之間的邏輯關系證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

第二、根據(jù)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訟證應適用的法律條款并提出定罪及從重、加重、從輕、減輕處罰等意見。

第三、根據(jù)庭審情況,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基礎上,做必要的法制宣傳和教育工作。)

綜上所述,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并應(從重、加重、從輕、減輕)處罰。

公訴人:××

×年×月×日

主題公訴論辯心得體會及收獲六

審判長、人民陪審員:

今天,xx區(qū)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公開審理本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吳徇私舞弊一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3條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15條之規(guī)定,我們受本院檢察長的指派,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并依法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責。在剛才的法庭調查過程中,公訴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吳,宣讀并出示了大量書證、證人證言,盡管被告人吳在某些環(huán)節(jié)上避重就輕,推卸責任,但大量的證據(jù)已足以證明被告人吳徇私舞弊的犯罪事實,其理應受到法律的懲罰。為更好地履行公訴人的職責,闡明公訴人的觀點,現(xiàn)就本案情況發(fā)表如下公訴意見,請合議庭評議時予以充分考慮并采納。

一、被告人吳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情枉法,對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訴,其行為已構成徇私舞弊罪。

無論是現(xiàn)行《刑法》第399條規(guī)定的徇私枉法罪,還是79年《刑法》第188條所規(guī)定的徇私舞弊罪,都體現(xiàn)了打擊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這種司法腐敗現(xiàn)象的決心和力度。依照法律規(guī)定,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徇私、徇情而實施的枉法行為。

l、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即具有偵查、檢察、審判或監(jiān)管職責的工作人員。本案的被告人吳是開化縣公安局局長兼黨委書記,是公安局行政首長、一把手,具有司法工作人員的主體身份。

2、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而故犯,犯罪的目的是放縱罪犯和冤枉好人,結果是出入人罪,犯罪的動機可以是徇私,也可以是徇情。被告人吳正是接受許、胡x等人的說情、請吃,并考慮到今后開展工作上的順利,才實施了枉法行為。

3、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徇私枉法的行為。表現(xiàn)為三種情況:(1)利用司法權,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訴;(2)利用司法權,對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3)利用司法權,在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作出枉法裁判。吳行為屬于第2種情況。吳明明知道何宗林非法制造槍支案的嚴重性,明明知道何宗林案的其他同案犯都被判重刑,明明知道何宗林的取保候審期限將要屆滿,應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由于接受他人說情而喪失了起碼的原則,自作主張決定何宗林案不移送起訴,致使一名本應判處重刑的犯罪分子在將近兩年的時間里逍遙法外,未受到應有的懲罰。

4、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顒?。司法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法工作人員由于握有執(zhí)法權,這就需要他們在執(zhí)法時,忠于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法律,忠于事實真相,不枉不縱。如果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就會破壞國家司法機關的正?;顒?,損害它在人民群眾中的威望。由于被告人吳行為,致使開化縣公安局的正常活動受到影響,在當?shù)厝嗣袢罕娦闹性斐蓸O為惡劣的影響。

綜上,被告人吳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情枉法,利用職權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訴,其行為完全符合徇私舞弊罪的構成要件,依法應受到懲罰。

二、從被告人吳徇私舞弊一案中應吸取的教訓。

翻開吳簡歷,可以看到他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nóng)民家庭,高中畢業(yè)后做代課教師,22歲加人公安隊伍后從最基層的工作干起,先后在預審股、治安股、派出所、秘書科等部門工作,90年7月任常山縣公安局副局長,95年7月任政委,同年10月交流到開化縣公安局任局長。應該講,吳從一名普通的農(nóng)家子弟,成長為公安局長,確實付出了自己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吳今年只有45歲,正值年富力強之時,本應勤奮工作,更好地回報社會,但今天,他卻從公安局長的交椅上跌落下來,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審判。從一名公安局長變?yōu)殡A下囚,反差實在是太強烈了,公訴人也為其感到惋惜。究其原因,公訴人認為:

1、情大于法而枉法,是吳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人生活在社會而不是生活在真空,而且我們中國人又最講究人情味,多少會有自己的親朋好友。但作為一名執(zhí)法者,理應保持清醒的頭腦,在情與法的選擇上答案始終只有一個:決不能拿法律作交易。可惜是吳沒有把握好其中的關系,在情與法的較量中敗下陣來,被說情人和說情人的情面給吞噬了。

2、權力膨脹、一意孤行,也是吳走上犯罪道路的一個原因。

徇私枉法目前較多發(fā)生于公安機關,這是因為公安機關涉及面廣,權力相對較大,又是準軍事化單位等諸多因素所決定的。從法庭調查已查證的大量事實可以看出,吳知道何宗林案的嚴重性,分管副局長姜當時已簽署同意起訴意見并交付打印,預審科科長邱也多次找其反映情況,告知案情、分析利弊,但在他人說情的影響下,吳根本聽不進去,從96年7月一直到97年4月,因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在邱“局里再不研究決定,就要按姜局長簽署的同意起訴的意見,在 5月13日前移交審查起訴”的再三催促下,吳才同意交局黨委研究討論。拖了快一年的研究會,又是怎樣一個會呢?僅僅是幾分鐘臨時碰頭會,僅僅是沒有辦案人員參與的會議,僅僅是吳一個人說了算的會議,草草開會、草草決定、草草收場。如果吳能多下基層聽聽預審科承辦同志的真心話,如果吳這個行政首長行使權力時能多一道監(jiān)督程序,那么吳也就不致于落到今天這個地步。

3、說情者在本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是吳走上犯罪道路的外在因素。

在說情人名單中有當?shù)氐臋z察長,也有當?shù)刂攸c企業(yè)的廠長,在開化這個小山城,他們都算得上是頭面人物,他們?yōu)榱送粋€人向吳說情,請你關照,面子也算夠大了,吳在這些頭面人物的說情、請吃下,沒有好好把握,最終實施了枉法行為。

公訴人希望通過今天的審判活動,被告人吳能真正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其不僅僅踐踏了法律,而且也給開化的公安機關,開化政法隊伍的總體形象帶來了較大的損害。同時也希望參加旁聽案件審理的人員從中吸取教訓,以此為誡,用好人民賦予的執(zhí)法權。

審判長、審判員:

最后公訴人就被告人吳量刑發(fā)表如下意見:被告人吳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其行為已構成犯罪,依照從舊兼從輕原則,適用79年《刑法》第188條的規(guī)定,認定為徇私舞弊罪,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請合議庭認真考慮吳認罪態(tài)度,結合其在庭審中的表現(xiàn),對其作出公正的判決。

公訴人:××

×年×月×日

主題公訴論辯心得體會及收獲七

審判長、審判員:

在今天公開審理被告人馬、鄭、范、王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及《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我受本院檢察長的指派,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并依法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責。

在剛才的法庭調查中,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分別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和發(fā)問,被告人馬、鄭、范、王分別就自己參與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實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舉證階段,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證人證言、書證、鑒定結論、物證。以上證據(jù)均當庭經(jīng)被告人進行質證,已充分地證明被告人馬、鄭、范、王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足以認定。下面,公訴人就被告人馬、鄭、范、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構成,犯罪的根源及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及其應負的法律責任,發(fā)表如下公訴意見: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馬、鄭、范、王為了非法謀取他人財物,相互勾結在一起,事先預謀,分工明確。馬、鄭伙同范、王于20xx年4月17日,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實施制造虛假交通事故,詐騙他人財務,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觀上,該犯罪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的權利主體的不特定性。行為人在侵害開始時就沒有明確具體的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數(shù),或者是行為人的初衷是要針對具體的人和物進行侵害,但由于行為本身的高度危險性,在危害特定對象的同時,也隨時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

該案中,四被告人雖然是事先選定了一個特定的被害人及所駕駛的車輛作為侵害對象,但在實施犯罪行為的過程中,由于案件發(fā)生在高速公路上,車輛多、車速快,這種制造虛假交通事故的行為可能隨時危及選定目標以外的其他多數(shù)車輛,使其發(fā)生追尾或其他車毀人亡等不確定的難以預測的嚴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已經(jīng)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觀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的犯意。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為人對危害公共安全這一危險后果具有“明知”的認識。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虛假交通事故,肯定對造成所選定車輛上的人員和財產(chǎn)損失事先有明確認識,屬于直接故意;同時,根據(jù)一般人的認知水平,被告人也應該能夠明確地認識到在高速公路上的這種行為,極其容易造成對選定目標以外的第三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危害,但卻放任這一危害結果的發(fā)生,屬于間接故意。

四、該犯罪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

眾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當大的社會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當多的人死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為,其社會危害性絕不亞于《刑法》已經(jīng)列舉出來的其他四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同時,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chǎn)受損,危害后果的發(fā)生具有高度蓋然性。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可以認定為“其他危險方法”。

五、被告人馬、鄭、范、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根源及量刑意見。

被告人馬、鄭、范、王四人于20xx年4月17日相互勾結,共同作案,除了四個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存在僥幸心理外,還與四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奉公守法、規(guī)矩做人,自私、狹隘的本性是分不開的。常言到“君子愛財取之有道?!?/p>

四個被告人,你們想得到財物,不通過正常渠道如勞動、打工等方式取得,而是通過制造虛假交通事故來詐取他人財物,危害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你們是于心何忍?而且共同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比普通的刑事犯罪的社會危害性還要更嚴重。

我國《刑法》的三大原則之一就是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規(guī)定: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也就是被告人犯多大的罪,就應當依法判處其相應的刑罰。我們認為,為了維護公共安全,確保公民的人身權不受侵犯,保障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對于被告人馬、鄭、范、王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guī)定,在共同犯罪中,馬、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范、王起次要作用,是從犯,因四位被告認罪態(tài)度較好,故建議判處被告馬、鄭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被告范、王兩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需要,也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要求。

以上意見,建議合議庭予以充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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