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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訴案件心得體會及收獲 非訴訟案件案例分析(九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06 14:12:26 頁碼:8
非訴案件心得體會及收獲 非訴訟案件案例分析(九篇)
2023-01-06 14:12:26    小編:ZTFB

我們得到了一些心得體會以后,應該馬上記錄下來,寫一篇心得體會,這樣能夠給人努力向前的動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得一篇好的心得體會嗎?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質(zhì)的心得體會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描寫非訴案件心得體會及收獲一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受托人)

甲方因與_____公司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jīng)雙方協(xié)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的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如乙方指派律師因故不能辦理委托事項時,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接替。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是:

1.以甲方的名義參與甲方與__有限公司有關合作參股問題的談判;

2.草擬合作參股協(xié)議、合同以及報批所需的各項法律文件;

3.對上述合同、協(xié)議進行律師見證;

4.協(xié)助處理甲方有關債權、債務剝離事項;

5.就在合作參股中的有關事項向甲方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就合同、協(xié)議的執(zhí)行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協(xié)助各項審批、變更登記手續(xù))。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非訴訟事宜的律師代理費為人民幣____元,其中在本合同簽訂后支付____元,在甲方與____公司正式簽訂合同(協(xié)議)時支付人民幣____元,剩余部分在本委托事項完畢時支付。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必須提供有關證據(jù)、證明材料等,以供乙方律師進行代理活動之用。如發(fā)現(xiàn)甲方隱瞞事實,有意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所收報酬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按照甲方委托的事項辦理,以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六、乙方律師對在履行職責中獲悉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文件資料、涉及的法律事務,對外要保守秘密。

七、有關本案活動的一切旅差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xié)議。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項辦理完畢時止(即辦理工商變更完畢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描寫非訴案件心得體會及收獲二

非訴訟事務委托代理協(xié)議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jīng)雙方協(xié)商,訂立下列協(xié)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根據(jù)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jù)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nèi)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根據(jù)律師_____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

第六條?律師從事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活動而發(fā)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甲、乙雙方如終止委托關系,涉及_____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_____管理暫行辦法》之規(guī)定解決。

第八條?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編碼: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描寫非訴案件心得體會及收獲三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孫 渝,主任。

甲方因工作及業(yè)務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guī)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指派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的指派。

第二條 服務內(nèi)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顧問服務:

1.就甲方日常經(jīng)營管理活動中涉及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審查或起草甲方針對專門事項的聲明、承諾、保證或公告等文書;

3.負責審查甲方與他方的意向書、合同、紀要及其他法律文書;

4.對甲方的格式合同和其他標準格式的文件進行必要的審訂、修改,使之更加完善和適用;

5.以擬發(fā)律師函的方式,協(xié)助甲方主張權利或回應他方的權利請求;

6.就甲方重大決策提供必要的法律論證,協(xié)助甲方構建符合中國和本地法律條件與法制環(huán)境的經(jīng)營模式與運作方式;

7.在需要時,就具體服務事項提供中、英文兩種版本的法律文書;

8.在需要時參與甲方和他方間的重大商業(yè)談判;

9.根據(jù)甲方經(jīng)營、管理情況,在需要時,就普及性法律知識或針對甲方所涉及的具體問題,以專題講座、座談等恰當形式,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10.以非訴訟、非仲裁的方式幫助甲方處理與聘用員工的勞動合同關系;

11.協(xié)助或代理甲方以非訴訟、非仲裁的方式處理甲方與他方的爭議。為保證乙方不過度介入甲方的企業(yè)活動,乙方提供上述服務均以甲方提出具體需要為前提。

第三條 法律顧問服務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及收費方法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yè)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fā)新股、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yōu)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fā)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lián)合組織提供法律顧問服務。若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lián)合組織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yōu)惠 20% 收取律師服務費。

第四條 律師服務方式

1.除非特殊需要,法律顧問在乙方所在地辦公場所辦公;

2.雙方提倡以電話、傳真及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方式進行聯(lián)絡,并盡量以快捷、簡便的方式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但對重大、復雜等關系企業(yè)重大權益的法律事務乙方應以書面方式完成服務;

3.法律顧問在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9項服務時應在甲方所在地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合適場所進行。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律師服務費為甲方應向乙方繳納的法律顧問費。本合同項下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

2.差旅費

(1)在重慶市區(qū)(僅指渝中區(qū)、江北區(qū)、沙坪壩區(qū)、南岸區(qū)、九龍坡區(qū)、大渡口區(qū)、渝北區(qū)、巴南區(qū)、北碚區(qū),下同)內(nèi)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本合同項下市區(qū)差旅費為人民幣 元,實行包干制。

(2)承辦律師如需到市區(qū)以外出差,差旅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3.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復印費、閱卷材料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等費用,不屬于律師服務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4.費用的支付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nèi)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和市內(nèi)差旅費。其他費用的支付以不影響承辦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為原則,可以在費用發(fā)生后立即憑據(jù)支付,也可以預付,在結案時結算。

(2)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承辦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承辦律師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須向承辦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或者饋贈。

5.乙方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戶名: 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 ;

乙方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重慶分行上清寺支行 ; 乙方銀行賬號: 2321 。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的,或不適合服務于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 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 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應當根據(jù)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外,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xù)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如果乙方指派的律師沒有履行或者不能繼續(xù)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八條 保密事項

本合同的全部內(nèi)容均為雙方的商業(yè)秘密,未經(jīng)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泄漏,但雙方為履行各自的義務或者在涉訟時需作為證據(jù)使用時除外。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方要求更換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承辦律師,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

(2)承辦律師違反保密義務,已經(jīng)或者必然給甲方帶來合法利益損失,乙方拒絕采取救濟措施。

2.乙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方向承辦律師陳述虛假案件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經(jīng)承辦律師指出而拒絕改正的;

(2)甲方要求承辦律師實施違法違紀行為,經(jīng)承辦律師指出而堅持要求的;

(3)甲方拒絕履行支付義務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第九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的違約責任相當于乙方根據(jù)本合同約定所享有的全部受支付利益;

(2)甲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支付義務,應承擔繼續(xù)支付責任和遲延支付責任,遲延支付責任以同期銀行商業(yè)貸款利率2倍計算。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第九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承擔的違約責任相當于甲方根據(jù)本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全部支付義務;

(2)在乙方承擔前款違約責任的情況下,甲方根據(jù)合同應當履行的支付義務尚未履行的,無須繼續(xù)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乙方應予退還,但已實際發(fā)生的差旅費應予扣除。

第十一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及其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就合同條款進行的修改,均需形成書面協(xié)議并由雙方簽署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以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并經(jīng)雙方簽署后生效。修改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有效期限和續(xù)展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前30日,一方提出續(xù)展意見,另一方同意的,本合同

有效期自動續(xù)展一年;根據(jù)需要,雙方也可以另行訂立新的法律顧問委托合同。

第十三條 糾紛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糾紛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通知和聯(lián)系

1.甲方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法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法是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

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法: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聯(lián)系人:

2.乙方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法

乙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法是甲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乙方

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法:

通訊地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新溉大道2號重慶科技大廈8樓

郵政編碼:401147 電話:023-6762 1818

傳真:023-6762 1028 聯(lián)系人:

3.通知義務的履行

甲、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qū)Ψ街付ǖ穆?lián)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雙方向

對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lián)系方法,需提前7日通知乙方。

第十五條 文本及收執(zhí)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生效方式

本合同經(jīng)雙方加蓋公章或者雙方委托的簽約代表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第十七條 特別約定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闡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甲 方: 乙 方: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約地址:重慶市

描寫非訴案件心得體會及收獲四

委托人:住所地:郵編: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受托人:住所地,郵編:,電話:,傳真:

法定代表人:席__,主任。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因辦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jīng)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范圍如下:

第二條: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承辦律師為二人時,至少有一名律師親自出庭。承辦律師可以將部分事務性工作交由律師助理辦理,律師助理對承辦律師負責。

第三條: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xiàn)的法律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將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jīng)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jù)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fā)現(xiàn)甲方提供虛假證據(jù)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jù),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xié)助,如簽署有關協(xié)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系等。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nèi)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第八條: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zhí)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jù)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條:甲方隨時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應甲方要求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第十一條:交通費、行政收費、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的處理:

乙方辦理委托事務過程中發(fā)生的交通費、行政機關收取的有關費用、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甲方預付人民幣元,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實行包干制,不退不補,乙方亦毋須出具差旅費票據(jù)作為報銷憑據(jù)。

亦包括在律師服務費中。

第十二條: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

第一條約定之外的其他事務,將根據(jù)乙方的收費標準另行支付。

2、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fā)票。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yè)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之日止。

第十七條:關于本合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律師

時間:

描寫非訴案件心得體會及收獲五

甲方:

乙方:天陽律師事務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規(guī),甲方委托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雙方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協(xié)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劉強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擔任法律顧問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三、乙方的工作范圍包括:

1、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協(xié)助草擬甲方不能獨立完成的法律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diào)解、仲裁活動。

4、根據(jù)甲方要求,協(xié)助甲方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提供法律實務培訓。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指派的律師應盡職盡責、優(yōu)質(zhì)及時地處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如遇到甲方有緊急法律事務需要處理,而乙方指派的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到場,乙方應委派有相當水平的其他律師代為處理。

2、乙方律師在處理甲方法律事務時應遵循審慎嚴密原則,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權益。乙方應就所辦業(yè)務的合法性進行論證,并提出意見或建議,由于乙方合法性論證和重大法律風險預測不到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律師對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4、乙方在為甲方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的利益沖突方和甲方公司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和法律服務。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盡可能提前預約乙方律師的工作時間,合同的審查或需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法律事務,一般提前三個工作日告知顧問律師,以便顧問律師充分審查和論證。

2、甲方在委托乙方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時,應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甲方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虛假或不合法的資料,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對于乙方所做的合法性論證或重大法律風險預測意見及建議,甲方未予采納的,因此產(chǎn)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服務費用:

1、甲方支付乙方年顧問費人民幣?萬元。顧問費分兩期支付,每期各?萬元。首期款在合同簽訂后支付,尾款在合同到期后支付。

2、乙方律師接受甲方委托辦理法律事務過程中發(fā)生的鑒定費、公證費、異地辦案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3、訴訟、仲裁等其它另行收費事項及具體收費辦法按照**省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4、甲方付費后,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fā)票。

七、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2、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因乙方違反第四條規(guī)定的義務之一而使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以

合同期內(nèi)甲方已支付或應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及仲裁、訴訟費)為限,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與第三方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若有意見分歧應通過平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zhí)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天陽律師事務所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描寫非訴案件心得體會及收獲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就甲方委托乙方以非訴訟方式追收逾期賬款事宜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后訂立本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其債務人拖欠賬款事宜(詳見附表)現(xiàn)委托乙方通過非訴訟方式為甲方提供追收欠款的法律服務。

二、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和提供材料積極地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誠實信用地履行職責以善良、勤勉且專業(yè)管理人的標準處理各代理事項維護好甲方的合法權益。如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按《律師法》的規(guī)定進行賠償。

三、乙方執(zhí)行“不成功不收費、成功后收費”的風險代理收費原則按實際收回金額的一定百分比詳見附表向甲方收取律師費。甲方應在收到賬款之日起5日內(nèi)支付律師費給乙方如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賬款的律師費將從賬款中直接扣除乙方應在5日內(nèi)支付賬款余額給甲方。發(fā)票可由乙方及/或乙方指定的協(xié)作律師行分別或共同開具具體發(fā)票金額劃分由乙方自主確定。

四、甲乙雙方各自指定的收款賬戶: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戶名

北京中誠法信企業(y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開戶行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華支行

賬號

4057

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未經(jīng)雙方書面協(xié)商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對案件進行管理咨詢及催收服務。

六、甲方有其它法律事務如需委托乙方處理雙方可就該項委托事務進行協(xié)商后另行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xié)議。

七、甲方如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服務費或無故終止本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服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委托追收期限為簽約之日起12個月。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另行書面修改和補充。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描寫非訴案件心得體會及收獲七

編號:_____________

知識產(chǎn)權非訴業(yè)務專項法律顧問

聘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yè)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知識產(chǎn)權非訴業(yè)務法律顧問,現(xiàn)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擔任甲方的知識產(chǎn)權非訴業(yè)務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xiàn)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jīng)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jīng)甲方同意。

第二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xié)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xié)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jīng)、面臨和/或可能發(fā)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xié)助甲方完善內(nèi)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yè)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chǎn)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jīng)濟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jīng)濟活動發(fā)生的企業(yè)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chǎn)、上市、融資、房地產(chǎn)開發(fā)、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nèi),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xié)議書、規(guī)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lián)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jīng)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yōu)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nèi)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nèi)外),代理國內(nèi)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nèi)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qū)κ袌銮謾嗉倜靶袨樘岢鲞M行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jīng)、面臨或者可能發(fā)生的(國內(nèi)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qū)λ颂岢霎愖h、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zhàn)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chuàng)意、(國內(nèi)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yè)的專利戰(zhàn)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nèi)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jiān)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nèi)外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yī)藥、農(nóng)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jiān)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diào)查取證、庭外調(diào)解、申請行政調(diào)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diào)查;

2.30、為企業(yè)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chǎn)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nèi)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guī)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zhàn)略實施提供專業(yè)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fā)、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diào)查、糾紛調(diào)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第三條 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chǎn)權非訴業(yè)務專項法律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

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lián)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lián)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四條 知識產(chǎn)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chǎn)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nèi)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xiàn)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yè)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市區(qū)以外發(fā)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chǎn)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diào)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jù)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yè)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yè)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jù)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yè)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nèi),勤勉盡責、保質(zhì)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jù)法律做出專業(yè)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jù)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描寫非訴案件心得體會及收獲八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非訴訟)_________市司法局_________市律師協(xié)會監(jiān)制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務特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依據(jù)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本法律事務涉及的相關情況、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結束或終止時,應如實完整地填寫《_________市律師服務質(zhì)量反饋意見卡》,并及時將《_________市律師服務質(zhì)量反饋意見卡》交還給乙方,由乙方立卷歸檔。本合同涉及的《_________市律師服務質(zhì)量反饋意見卡》編號為:______________。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jù)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服務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xù)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xiàn)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fā)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nèi)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jīng)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10、如果乙方已經(jīng)接受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的委托,需書面告知甲方,若甲方書面同意,則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書面不同意,則解除本合同,乙方將所收取的全部費用退還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委托的代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

2、差旅費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qū)域內(nèi)(_________市區(qū)僅指_________區(qū)、_________區(qū)、_________區(qū)、_________區(qū)、_________區(qū)、_________區(qū)、_________區(qū)、_________區(qū)、_________區(qū))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不超過律師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nèi)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lián)網(wǎng)上網(wǎng)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yè)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qū)域外進行與本案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jīng)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guī)定辦理出差手續(xù),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jù)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jù)《_________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fā)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六條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fā)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lián)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yōu)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xié)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第九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人: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lián)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lián)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描寫非訴案件心得體會及收獲九

甲方:

乙方:天津泰閣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因事宜,現(xiàn)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jù)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應甲方要求及時通報委托事項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yè)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guī)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對甲方業(yè)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jù)、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jù)、文件、其他事實材料及其線索;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lián)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送達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指定代理人的聯(lián)系方式為:電話:,電子郵箱:,甲方更換聯(lián)系人的應及時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jù)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

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代理費及支付辦法如下:簽訂委托合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翻譯費、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交通費、通訊費、復印費、資料費、差旅費、食宿費等。

第1項費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后向甲方報銷。

第2項費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辦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2)涉及外省市辦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后向甲方報銷。

第七條甲方支付第五條及第六條約定的費用后,乙方開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不退還律師代理費: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jù)或者隱瞞重要情節(jié)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時止。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fā)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手機、e-mail、郵寄。需郵寄的,送達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手機號碼,應當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e-mail:傳真: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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