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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通用18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9 16:19:38 頁碼:8
最新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通用18篇)
2023-11-19 16:19:38    小編:ZTFB

總結是一種思維的整合和提煉,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清頭緒和思考。在總結中,可以借助一些圖表或數(shù)據(jù)的展示方式,來更直觀地呈現(xiàn)自己的觀點和結論。閱讀這些總結范文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總結的寫作技巧和要點。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一

申訴人(原審原告):朱xx,(其他同前)xxxx.7.3.為融資將“包頭路300弄2號305室”(下稱“公房”)押與“李”,被“李”以犯罪手法偷賣給“孫”,隱至03.12.25.曝露,現(xiàn)僅剩戶口因殷行警署秉公執(zhí)法而未被遷出,房產(chǎn)卻被“孫”買通法官后強占!

被申訴人:(1),孫育才(此乃勾結“李”以私刻偽造公、私方簽名與印章,盜用公、私方名義,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偽造全部轉移登記材料等犯罪手段盜竊“公房”案的共犯,原審被告,下稱“孫”),男,漢,1952.9.12.生,住:非法竊取的“公房”。

(2),上海宏僑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有限公司及趙尉,(此乃原審在判決書中虛構并假冒“李”的“隱形替身”,下稱“趙”),?。簻味▍^(qū)安亭鎮(zhèn)墨玉南路8號。

(3),上海宏僑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及李敏(此乃勾結“孫”以犯罪的手段和虛假主體偷賣偷買“公房”案的主犯,下稱“李”),?。簻缈趨^(qū)周家嘴路80號。

為何不服、申訴?

判申訴人敗訴的“滬(xxxx)楊民三(民)初字第3478號、(xxxx)滬二中民二(民)終字第824號民事判決與(xxxx)滬二中民二(民)監(jiān)字第9號、(xxxx)滬高民一(民)監(jiān)字第299號駁回再審申請書”,都是以假證、偽造的證據(jù)和破壞法定程序等犯罪手法作出的(簡稱“滬枉法裁判”)!

愿滾釘板申訴!

滬三級法院若能以0.0001個科學證據(jù)來支持“滬枉法裁判”、推翻“申訴所根據(jù)的事實與證據(jù)”,愿承擔“誣告陷害法官”的刑事責任!

滬三級法院不能以權駁回申訴所根據(jù)的事實與證據(jù)!

申訴請求。

一,撤銷滬三級法院作出的“枉法裁判”;。

二,依法提審或者指令下級法院再審,判令“孫”將竊取的“公房及其他房內(nèi)財物和登記權”歸還給申訴人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

現(xiàn)根據(jù)民法、合同法、《民訴法》、法發(fā)(xxxx)13號第15條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guī)定和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司法原則,提出再審申訴。

申訴的理由與根據(jù)。

一,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jù)“第三人是替身即假證”!

【事實真相】既陌生又不到庭的“趙”,是原判決與被告秘密追加的的第三人.不是作案的第三人,即不是勾結“孫”以犯罪手法直接偷買偷賣公房的主犯,真實作案的主犯是“李”!

因此,“滬枉法裁判”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jù),在客觀上確確實實是與案件事實無任何關聯(lián)的非法假證!

【證據(jù)】(一),“趙不在偷買偷賣公房案的現(xiàn)場”!

(二),“趙”與“偷買偷賣公房案”無事實上和法律上的聯(lián)系!

(3)自原判決偷工減料地將“趙”假冒替代第三人起,與一路駁回上訴和再審申請的“滬中、高級法院”至今都不能舉證證明“趙是第三人”!所以“趙不是第三人”,即申訴人至今不知“誰與孫偷買偷賣了己的公房”、至今沒有獲取孫的購房款!

(三),“前身做王婆,法官露惡意!”

【事實真相】據(jù)“滬枉法裁判”等生效判決作出的這個違背法律規(guī)定和矛盾律的確認:“上海宏僑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第三人宏僑房產(chǎn)的前身)”。

證實:“邪惡法官崔藝萍(包括中、高院法官)在申判中,已清礎、明白、確實地知道“申訴人在xxxx.12.25.前,對于李勾結孫以犯罪手法偷買偷賣公房之犯罪事實是不知道的!”

因為,擺在“崔”面前的新事實(1)是“趙在.12.03.已接到《工)商局通知》,知道“李”(前身)已無民事行為能力,且同時被法和工商局明令‘不得用于從事經(jīng)營活動’”;(2)是“xxxx.6.6.趙實施了仍用己廢止的前身與申訴人簽訂假收購其準售公房的協(xié)議、背后卻勾結孫以犯罪手法偷買偷賣其房屋并謀取了三萬元以上的暴利(按當時的房地產(chǎn)市場價)等明顯是對申訴人隱瞞事實真相的欺詐行為!”!

【證據(jù)】《no.03199912030007企業(yè)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此后孫仍以偽造申訴人與同住人簽、章偽造房屋轉讓登記申請表等手法非法登記、交房》以及破壞法律、捏造事實、指鹿為馬作偽證等訴訟事實。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二

民再字第號。

抗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原審原告(或原審上訴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被告(或原審被上訴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第三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本院決定再審的案件用的民事判決書樣式相同。)。

……(寫明原審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人民檢察院于年月日對本案提出抗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對本案進行了再審。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員)出庭支持抗訴,……(寫明參加再審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未開庭的寫:“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再審,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概要寫明原審生效判決認定的主要事實、理由和判決結果以及檢察院抗訴的理由)。

經(jīng)再審查明,……(寫明再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jù))。

本院認為,……(根據(jù)再審查明的事實,著重論述原審生效判決是否正確,闡明應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應當維持原判的理由)。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款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維持原判的,此項不寫)。

……(按第一審程序再審的,寫:“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

五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人民法院?!卑吹诙彸绦蛟賹彽模瑢懀骸氨九袥Q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三

關于車輛買賣合同糾紛案民事判決書范文原告:張x,男,38歲,漢族,無業(yè),住____省____縣鳳凰村。被告:崔x,男,36歲,漢族,____縣煤礦設備廠工人,住____省____縣____鎮(zhèn)南環(huán)路1號。原告張被告崔x車輛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劉x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張x、被告崔x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原告張x訴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xié)議,但是被告明知自己不享有該車產(chǎn)權,卻以產(chǎn)權人名義與原告簽訂購車協(xié)議,違反了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致使原告蒙受了重大損失,故原告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宣布該購車協(xié)議無效,并判令被告返還原告購車款人民幣十一萬元、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承擔本案訴訟費用。被告崔x辯稱,當時覺得屬于企業(yè)內(nèi)部承包性質(zhì),被告有權將該車賣給原告,故被告不同意返還購車款,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經(jīng)審理查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xié)議》一份,該協(xié)議寫明“茲有被告擁有產(chǎn)權的39;楊子中巴長途客車一輛(車牌號為晉95950),欲轉讓給原告”。協(xié)議規(guī)定車價為人民幣十二萬一千元整,被告保證該車產(chǎn)權過戶前所有手續(xù)、證件齊全,真實有效,過戶費用三千元由原告負擔,為保證該車的順利過戶,被告同意原告預留過戶抵押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的要求,過戶之后退還被告。協(xié)議簽訂后,原告當即交給被告車款人民幣十一萬元,被告給原告寫了車款收條,并且將有關機動車行車證等證件交給了原告。之后,雖然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一起去有關部門辦理該車過戶手續(xù),但被告一直以種種借口不肯一同前往,后經(jīng)向有關部門詢問,原告才得知該車的車主不是被告,而是長子公路客運公司。原告為了證明自己的主張,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證據(jù):

(1)原告與被告簽訂的《購車協(xié)議》一份。

(2)部門出具的晉95950汽車產(chǎn)權證明一份。

(3)被告寫給原告的人民幣十一萬元購車款收條一張。本院經(jīng)審理認為,原告與被告車輛買賣合同中所指晉95950面包車車主為長子公路客運公司并非被告,被告并不享有該車產(chǎn)權,不具備該車的處分權利;被告在合同中隱瞞車輛真實情況,致使原告在不了解真實情況的前提下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xié)議,原告與被告所簽《購車協(xié)議》應該視為無效合同。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購車款及賠償經(jīng)濟損失的要求應予支持,對被告的答辯意見不予采納。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該合同無效、被告于本判決生效后____日內(nèi)返還原告購車款十一萬元并按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賠償原告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本判決生效之目的利息損失。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四

(19××)×民監(jiān)字第×號。

申訴人(原上訴人):蘇××,男,39歲,漢族,××省××縣人,××光電技術研究所干部,住本市××區(qū)××路24號。

被申訴人(原上訴人):肖××,女,40歲,漢族,××省××市人,××××院設計所工人,住本市××區(qū)××胡同三號。

委托代理人:楊××(肖××之夫),40歲,漢族,××市人,××市政法干校司機,住址同上。

申訴人蘇××因借貸糾紛一案,不服本院(19××)中民字第6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出申訴,經(jīng)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對此案進行再審。

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經(jīng)再審查明:

19××年1月,蘇××經(jīng)汪××介紹與馬××相識。19××年1月20日馬××以借貸方式向蘇××詐騙人民幣5000元,蘇××發(fā)現(xiàn)受騙后,于當天找馬××追回2500元,所余2500元在蘇××緊追的情況下,由馬××找肖××出面作保,并寫了借條:“馬××借到蘇××現(xiàn)金2500元整(由借方提出利息為百分之三十),本利全部于19××年1月31日以前歸還。如借款人馬××逾期不能歸還時,則由中保人肖××償還2500元整?!瘪R××于19××年2月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19××年2月,蘇××訴至原審人民法院以馬××向自己借款2500元,逾期不還為由,要求肖××償還,肖××提出自己也是受騙作保,不同意償還借款2500元。原審法院判決,肖××償還蘇××借款2500元整,自19××年12月起,每月給蘇××人民幣500元整。

判決后,蘇××以不同意每月付人民幣500元償還方式為由;肖××以自己是受騙作保,不應負償還債務的責任為由,均上訴至本院。二審認為,蘇××以高利貸款是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不應受法律保護,于19××年9月30日以(19××)中民字第6號民事判決:一、撤銷××市××區(qū)人民法院(19××)西民字第336號民事判決,二、駁回蘇××之訴訟請求。終審判決后,蘇××以二審判決認定自己以高利貸款不符合事實,肖××仍應償還借款為由,向本院提出申訴。

經(jīng)本院再審認為:馬××以借貸方式進行詐騙犯罪,已受到國家法律制裁。蘇××與馬××、中保人肖××之間不是正當?shù)拿袷陆栀J關系、原判認定蘇××以高利貸款,證據(jù)不足,本院不予認定。蘇××受騙借款,肖××受騙作保都應從此事中吸取教訓。蘇××要求肖××償還借款,本院不予支持。綜上所述,一審判決承蘇××與馬××的借款關系,讓肖××負連帶償還責任,二審判決認定蘇××高利貸款均屬不當,應予撤銷。據(jù)此,本院改判如下:

二、駁回蘇×的訴訟請求。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劉××。

審判員:李××。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代理審判員:郝××。

××××年×月×日。

書記員:董××。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五

(認定財產(chǎn)無主案件用)。

()民特字第號。

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如果申請人是單位,應寫明該單位的名稱和所在地址,并另起一行寫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有委托代理人的,再另起一行列項寫明其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

申請人要求認定財產(chǎn)無主一案,本院依法進行了審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寫明申請人要求認定的無主財產(chǎn)的名稱、數(shù)量及其根據(jù))。經(jīng)審查,(寫明法院審查核實的情況)。本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于×年××月××日在(寫明公告方式)發(fā)出認領上述財產(chǎn)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間為一年,現(xiàn)在已經(jīng)屆滿,上述財產(chǎn)無人認領。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款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寫明財產(chǎn)的名稱、數(shù)量。財產(chǎn)多的只寫明其概況,詳情另列清單附后)為無主財產(chǎn),收歸國家所有〔或歸(集體單位名稱)所有〕。

審判員×年××月××日(院?。?/p>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印戳)。

書記員。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六

上訴人(原審原告):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該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該公司職員。

上訴人(原審被告):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審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

原審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

上訴人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洋公司)因與上訴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民公司)侵犯商業(yè)秘密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寧民三知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以()民三終字第3號民事裁定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重審后作出()寧民知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上訴人正洋公司、福民公司不服該重審判決,再次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由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蔣志培擔任審判長、審判員王永昌、代理審判員郃中林參加的合議庭,書記員王新?lián)畏ㄍビ涗?,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正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何明、王偉,福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任曉、劉運到庭參加訴訟。劉方、劉請經(jīng)本院傳票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審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

綜上所述,上訴人正洋公司的上訴請求缺乏充分的事實依據(jù),其上訴請求應予駁回;上訴人福民公司的上訴理由部分成立,可予支持。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維持人民法院()寧民知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第二、四項。

二、撤銷人民法院()寧民知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第三項。

三、變更人民法院()寧民知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為:集團有限公司自本判決送達后十五日內(nèi),賠償有限公司經(jīng)濟損失元。逾期支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審 判 長。

審 判 員。

代理審判員。

書 記 員。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七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________與被上訴人嚴肅債權轉讓糾紛一案,重慶市大渡口區(qū)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渡民初字第________號民事判決,________對該判決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________委托代理人黨建,嚴肅及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一審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嚴肅欲承攬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后找到________________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公司出面與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文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就該裝飾工程項目簽訂協(xié)議,由嚴肅與寧結負責該裝飾項目的具體運作,直至該工程完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寧結出具借條一份,確認其借嚴肅________________元,以對雙方的裝飾工程合作項目做個了斷,寧結還承諾了具體的還款方式及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嚴肅書面委托________處理該工程及財務問題,并聲明其“從即日起不再以任何理由處理工程及財務問題,寧結有權自由支配該工程資金”。另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一審法院依法對寧結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進行了查封。

一審法院認為,公民之間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的保護。雖然寧結出具借條給嚴肅,但由于雙方之前的合伙關系存在,依法認定該份借條系二人就此前合伙關系的了結,即雙方約定由________付款________元給嚴肅,由________繼續(xù)處理該工程項目的工程及財務問題,雙方的合伙關系就此解除。同時,該借條客觀上表現(xiàn)為嚴肅和寧結之間形成的一個新的________元的債權債務關系,鑒于寧結出具的借條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并不違反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該借條有效,嚴肅對寧結享有________元的債權。因借條沒有給付逾期利息的內(nèi)容,且嚴肅并沒有舉示證據(jù)證明其曾向?qū)幗Y主張該項債權并遭到其拒絕的情況,故對嚴肅提出的該項請求不予支持。寧結辯稱在________公司沒有得到工程款,無法履行給付義務,屬另一法律關系,本案不予處理。

遂判決:

一、寧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支付嚴肅借款________元;。

二、駁回嚴肅的其他訴訟請求。

寧結不服一審判決,向本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原判,駁回嚴肅的訴訟請求。其主要理由是: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首先因借條明確了320000元所謂借款系嚴肅掛靠永徽公司項目的工程結算款;并明確了嚴肅委托寧結收取該工程款?,F(xiàn)從文豐公司出具的情況說明及永徽公司授權嚴肅簽訂合同的委托書都證明嚴肅無權委托寧結收取前述工程款。其次,嚴肅除“借條”外,未舉示雙方發(fā)生實際借貸關系的證據(jù)。

被上訴人嚴肅答辯稱:________在承攬合同中向我借款________元,并約定了還款時間。________上訴的理由不是事實,請求維持原判。

本院二審查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胡佳代表甲方重慶市文豐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與乙方重慶永徽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乙方代表)嚴肅簽訂了工程地點在巫山縣南三路的建筑裝飾工程合同。合同約定寧結作為乙方的現(xiàn)場代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重慶永徽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授權嚴肅代表該公司負責巫山縣裝飾工程簽訂施工合同及辦理各項申報事宜。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寧結向嚴肅出具借條一份,載明:今借到嚴肅人民幣32萬元,該款系嚴肅與寧結就巫山文豐公司裝飾工程項目結算支付金額。至此雙方就此項目不再有任何經(jīng)濟關系。并且嚴肅全權授權寧結代表永徽公司處理其工程結算事宜,并全權處理工程款的支配。原所有協(xié)議全部作廢,并確立了還款期限。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重慶市文豐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情況說明,載明: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寧結持嚴肅開具的授權委托書來我公司辦理永徽公司所屬工程項目的工程決算收取工程款,但經(jīng)我公司審核后發(fā)現(xiàn)以下問題:

1、永徽公司給予嚴肅的授權書中并無工程決算及工程款收取的相關委托;。

2、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公司所屬工程款項不能直接給予私人;。

3、永徽裝飾公司未提供有關工程決算的其他有關合法有效的手續(xù)。鑒于此,我公司至今未與寧結就永徽裝飾公司所屬工程項目辦理工程決算,更未支付工程結算款給寧結。

本院認為,從嚴肅主張權利提供的證據(jù)“借條”看,系名為借條,實為債權轉讓,借條上提到的______________萬元系嚴肅與寧結就巫山文豐公司裝飾工程項目結算支付金額,嚴肅授權寧結代表永徽公司處理該工程結算事宜,并全權處理工程款的支配。而文豐公司出具的情況說明證明永徽公司給嚴肅的授權書中無工程決算委托,故嚴肅委托寧結代表永徽公司處理工程結算事宜是無效的。嚴肅和寧結均無權收取文豐公司的工程款。因此,嚴肅無權轉讓巫山文豐公司裝飾工程項目之債權,且寧結并未收到該工程款。現(xiàn)嚴肅又未舉示向?qū)幗Y支付32萬元借款的證據(jù),因此嚴肅以借條為據(jù)要求寧結給付32萬元工程款,本院不予支持。原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本院應予糾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渡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民事判決。

二、駁回嚴肅的訴訟請求。

一審案件受理費______________元,其他訴訟費______________元,保全費_____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____元,二審案件受理費______________元,其他訴訟費_____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____元。一、二審訴訟費(含保全費)共計______________元由嚴肅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______________。

審判員汪______________。

代理審判員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書記員______________。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八

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申請人×××要求撤銷對×××(或其本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宣告一案,本院依法進行了審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特字第××號民事判決,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寫明宣告該公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原因已經(jīng)消除的事實)。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款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撤銷本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民特字第××號民事判決。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九

(一審公訴案件用)。

(××××)×刑初字第××號。

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害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強制措施情況等,現(xiàn)在何處)。

辯護人……(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

××××人民檢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訴;在訴訟過程中,被害人×××又以要求被告人×××賠償經(jīng)濟損失為由,向本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或由審判員×××獨任審判),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對本案進行了合并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員)×××出庭支持公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證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首先概述檢察院指控的基本內(nèi)容,并簡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起訴的民事內(nèi)容;其次寫明被告人供認、辯解和辯護人辯護的要點)。

經(jīng)審理查明,……(除詳寫法院認定的事實、情節(jié)和證據(jù)外,還應寫明由于被告人的行為造成被害人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事實。如果控、辯雙方或一方對事實有異議,應予分析否定。在認定事實時,不但要具體列舉證據(jù),而且要通過對主要證據(jù)的分析論證,來說明本判決認定的事實的正確性)。

本院認為,……〔根據(jù)查證屬實的事實、情節(jié)和法律規(guī)定,除論證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應否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論證被告人對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應否負民事賠償責任(一案多人的還應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及其刑事和民事責任),應該從寬或從嚴處理。對于控、辯雙方關于適用法律方面的意見和理由,應當有分析地表示采納或予以批駁〕。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款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分四種情況:

第一、被告人構成犯罪并應賠償經(jīng)濟損失的,表述的:

“一、被告人×××犯××罪,……(寫明判處的刑罰或者免予刑事處分);

二、被告人×××賠償被害人×××……(寫明賠償?shù)?金額和支付日期)。”

第二、被告人構成犯罪,但不賠償經(jīng)濟損失的,表述為:

“一、被告人×××犯××罪,……(寫明判處的刑罰或者免予刑事處分);

二、被告人×××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免予賠償經(jīng)濟損失)。”

第三、被告人不構成犯罪但應賠償經(jīng)濟損失的,表述為:

“一、被告人×××無罪;

二、被告人×××賠償……(寫明受償人的姓名以及賠償?shù)慕痤~和支付日期)?!?/p>

第四、被告人不構成犯罪又不賠償經(jīng)濟損失的,表述為:

“一、被告人×××無罪;

二、被告人×××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薄场?/p>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書狀正本一份,副本×份。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文檔為doc格式。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十

1、訴訟參加人的基本情況,判決書應當寫明訴訟參加人的基本情況,及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所在單位、職業(yè)、住所等,有第三人的,應寫明第三人的情況。當事人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的,應當寫明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的基本情況,除此之外,還必須寫明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2、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案由在法院立案時就明確。訴訟請求包括原告的訴訟請求,也包括被告的反訴請求和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的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是指雙方當事人各自對案件所認識的爭議事實和理由。

3、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法律根據(jù)。判決的結論是在正確認定案件事實的前提下作出的,所以,判決的一個重要內(nèi)容就是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判決理由是有關法院依據(jù)所認定的事實和法律根據(jù),針對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引出判決結論的過程的表述。

4、判決結論。判決結論是判決的主文部分。

5、訴訟費用的負擔。法院在案件審理終結后還應根據(jù)案件審理的具體情況,按照訴訟費用負擔的原則對訴訟費用的負擔作出裁判。

6、上訴期間和上訴法院。除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和適用特別程序?qū)徖碜鞒龅呐袥Q外,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均是可以上訴的判決,因此,在制作這些判決時,就必須寫明上訴的有效期間和相應的上訴法院,以便當事人行使上訴權。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十一

民特字第號。

起訴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起訴人不服指定監(jiān)護一案,本院依法進行了審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寫明起訴的理由和請求)。

本院認為,……(寫明撤銷原指定監(jiān)護的理由)。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款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單位名稱)指定為的監(jiān)護人的指定;

二、指定為的監(jiān)護人。

審判員。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十二

(199×)建初字第256號。

原告××市××××開發(fā)公司(以下稱開發(fā)公司),地址在本市鐵花里10號。

法定代表人劉××,開發(fā)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馮××,××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張×,男,1950年3月4日生,漢族,××市××研究所工人,住本市勝棋路20號。

原告開發(fā)公司與被告張×房屋遷讓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開發(f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馮××和被告張×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開發(fā)公司訴稱,1991年對被告原住本市西街10號拆遷時,因被告無房過渡,遂將本市小園第1、2號過渡房安排給被告過渡,現(xiàn)被告早已搬入新居,故訴請被告立即騰讓過渡房并賠償損失費15萬元。

被告張×辯稱,現(xiàn)雖住進了安置房,但因安置房的產(chǎn)權證書和拆遷遺留問題未解決,故未騰讓過渡房,原告將上述問題解決并賠償損失3萬元后,立即騰讓過渡房。

經(jīng)審理查明,1991年原告下屬×××指揮部對被原住本市西街20號住房進行了拆遷并于1992年5月4日與被告訂立拆遷補償協(xié)議。嗣后,因被告無房過渡,該指揮部于1992年5月10日將本市小園第1、2號過渡房提供給被告過渡。1994年被告的安置房交付使用后,因安置房的產(chǎn)權問題及被告的尚留有少量未拆遷住房的補償未能解決等被告未能騰讓過渡房。原告經(jīng)催要未果遂訴請被告立即遷讓過渡房并賠償損失15萬元。被告應訴后,要求原告先解決安置房的產(chǎn)權證及拆遷遺留問題并賠償損失3萬元。原、被告各執(zhí)己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上述事實,有雙方當事人陳述及補償安置協(xié)議書等書證證實。

本院認為,被告住進安置房后理應騰讓過渡房,故原告要求被告騰讓過渡房的請求應予支持。被告以未辦理安置房的產(chǎn)權證等為由,不騰讓過渡房的主張,不予支持。被告未騰讓過渡房引起糾紛,應負主要責任,故其要求原告賠償損失的請求不予支持;原告未及時解決與拆遷相關的問題,亦有一定的責任,故對其要求被告賠償損失的請求亦不予支持。為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張×應于本判決生效后5日內(nèi)騰讓本市小園第1、2號過渡房,交原告開發(fā)公司。

本案受理費50元,其他訴訟費用100元,由張×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省××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劉××。

審判員:李××。

審判員:管××。

199×年×月×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萬××。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十三

民特字第號。

起訴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起訴人不服指定監(jiān)護一案,本院依法進行了審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寫明起訴的理由和請求)。

本院認為,……(寫明撤銷原指定監(jiān)護的理由)。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款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單位名稱)指定為的監(jiān)護人的指定;。

二、指定為的監(jiān)護人。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員。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十四

一審被告:李某某,女。

申請人因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濟民一終字第某號民事判決,特向貴院申請抗訴。

申請事項。

申請貴院對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濟民一終字第某號民事判決,依法抗訴。

事實和理由。

一、原審判決符合《xxx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原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具體理由如下:

(一)原審判決認定,申請人、一審被告與被申請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屬認定事實錯誤。

申請人與一審被告為姐弟關系,__年某月某日二人繼承了本案訴爭房屋,并辦理了過戶手續(xù)。但在繼承該房屋時,一審被告已經(jīng)于__年某月某日與孫某某結婚,根據(jù)《xxx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一審被告繼承的房產(chǎn)份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因此,該房產(chǎn)的共有人有三人:申請人、一審被告和孫某某。申請人與一審被告在未經(jīng)另一共有人孫某某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與被申請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其行為屬于無權處分行為,根據(jù)《xxx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只有經(jīng)過權利人追認或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行為才有效。原審判決在未查明孫某某對申請人和一審被告的行為是否追認的情況下,徑行認定該《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屬認定事實錯誤。

(二)原審判決認定,辦理過戶的時間為給付首付款時,屬認定事實錯誤。

首先,一審被告做出的“余款過戶、貸款后付清”的意思表示無效。本案訴爭房屋有三個共有人,在沒有其他兩個共有人的授權,事后也未取得他們追認的情況下,一審被告的意思表示不能視為是其他兩個共有權人的意思表示,一審被告的該意思表示對其他兩個共有人沒有約束力。

其次,該《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過戶的時間不明確,未明確約定買賣雙方履行義務的先后順序?!斗课葙I賣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約定,“甲方應于結清該房屋相關費用后,協(xié)助乙方辦理該房相關的更名手續(xù)及房產(chǎn)證?!倍摗斗课葙I賣合同》第四款規(guī)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協(xié)助乙方到房屋產(chǎn)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從以上可以看出,該《房屋買賣合同》對辦理過戶的時間的約定是矛盾的,約定不明確。依據(jù)《xxx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在此情況下,雙方應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應按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本案中,跟據(jù)合同條款無法確定過戶時間,只能按交易習慣確定,而房屋買賣的一般交易習慣為付清全部房款后辦理過戶手續(xù)。

綜上,該房屋的過戶時間應為付清全部房款時,而不是給付首付款時,因此,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

二、原審判決符合《xxx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guī)定,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具體理由如下:

原審判決認為,被申請人有先履行抗辯權,屬適用法律錯誤。如前所述,該房屋的過戶時間為付清全部購房款時,在被申請人沒有付清全款的情況下,原審法院依據(jù)《xxx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的規(guī)定,認定被申請人享有先履行抗辯權,判決申請人與一審被告辦理過戶手續(xù),屬適用法律錯誤。

三、原審判決符合《xxx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具體理由如下:

如前所述,孫某某是訴爭房屋的共有人,其不參加訴訟,無法查明案情,依據(jù)《xxx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guī)定,法院應當依職權追加其為被告。但原審法院沒有追加,導致認定事實錯誤,把原本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認定為有效,進而錯誤判決申請人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的正確判決,故特申請抗訴,望支付支持。

此致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十五

______________民監(jiān)字第___--號。

……(寫明原審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民____字第_____號民事判決(或裁定),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本案經(jīng)本院復查認為,……(簡要寫明本案應當指令再審或提審的理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或裁定)的執(zhí)行。

院長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__________。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十六

自訴人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辯護人……(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

自訴人×××以被告人×××犯××罪,要求給予刑事處分,同時要求賠償給他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為由,向本院提起控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獨任審判(或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自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證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首先概述自訴人的刑事控告和附帶民事請示的基本內(nèi)容,其次寫明被告人陳述、辯解和辯護人辯護的要點)。

經(jīng)審理查明,……(除寫明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及其證據(jù)之外,還應寫明被告人的行為造成被害人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事實。如果雙方當事人對事實、情節(jié)或證據(jù)各持異議的,應當通過主要證據(jù)的分析論證,說明本判決認定的事實的正確性)。

本院認為,……(根據(jù)查證屬實的事實、情節(jié)和法律規(guī)定,論證被告人構成何種犯罪,對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應否負民事賠償責任,應否從寬或從嚴處理。對于控、辯雙方關于適用法律方面的意見和理由,應當有分析地表示采納或者予以批駁)。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款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被告人構成犯罪并應賠償經(jīng)濟損失的,表述為:

“一、被告人×××犯××罪,……(寫明判處的刑罰或者免予刑事處分);

二、被告人×××賠償……(寫明受害人的`姓名以及賠償?shù)慕痤~和支付日期)。”

第二、被告人構成犯罪但不賠償經(jīng)濟損失的,表述為:

“一、被告人×××犯××罪,……(寫明判處的刑罰或者免予刑事處分);

二、被告人×××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免予賠償經(jīng)濟損失)?!薄?。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份。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十七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針對我國目前裁判文書的質(zhì)量指出:“現(xiàn)在的裁判文書千案一面。缺乏論證、斷理,看不出判決結果的形成過程,缺乏說服力,嚴重影響了司法公正?!蓖瑫r要求“裁判文書無懈可擊,使裁判文書成為向社會公眾展示法院文明、公正司法形象的載體,真正具有司法權威?!弊C據(jù)分析、論證說理成為民事判決中的核心部分,成為提高裁判文書質(zhì)量的重要問題。

民事判決書是公正的載體,是司法機關體現(xiàn)公正的外部表現(xiàn)形式。筆者以為,民事判決書的改革應當實行“繁簡分流”。所謂“繁”就是指案情復雜,當事人舉的證據(jù)較多,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所謂“簡”就是指當事人對爭執(zhí)的焦點分歧不大、雙方所舉的證據(jù)較少、案情簡單、雙方陳述基本一致,僅就當事人的爭執(zhí)的一、兩個焦點分析論證即可釋闡法理,判定權利義務歸屬。該繁則繁,該簡就簡。

一、幾種證據(jù)分析的寫作方法。

(1)先總后分。先總后分就是將原、被告雙方陳述一致的事實證據(jù)進行歸納確認下來,一般表述為“雙方當事人對下列陳述一致,本院予以確認?!敝笤賹㈦p方當事人有爭執(zhí)的焦點歸納出來,一般表述為“原、被告有下列爭議的焦點”,將原、被告所舉的證據(jù)及人民法院結合當事人爭執(zhí)的焦點分析、論證,決定取舍證據(jù),說明取舍證據(jù)的理由,這種方法適用于簡單的民事案件。多數(shù)案件適用此法。

(2)先分后總。先分后總有三個步驟:一是將原、被告、第三人所舉的證據(jù)逐一排列,不僅要寫清證據(jù)的名稱,還要寫明當事人所舉證據(jù)擬證明的對象。一般表述為“原告圍繞自己的主張?zhí)峁┝讼铝凶C據(jù)”;二是對一方當事人所舉的證據(jù),其他當事人對其所列的證據(jù)逐一進行質(zhì)證,并將質(zhì)證過程敘述清楚。質(zhì)證當事人舉出反證的應當交另一方當事人再行質(zhì)證。質(zhì)證過程應當一證一質(zhì);三是合議庭對舉證、質(zhì)證、反證的情況進行評析,采用“篩選法”對證據(jù)逐一進行過濾,逐一進行排除。然后留下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若干個自然事實,且這些自然事實(也叫良然事實)之間具有內(nèi)在的關聯(lián)性,并互為印證,形成證據(jù)鏈,從而將若干個自然事實上升為法律事實,為后來的審理查明事實作好鋪墊。第三個步驟一般表述為“合議庭評議認為”。這里的“合議庭評議認為”就是合議庭取、舍證據(jù)的理由,為什么采信此證據(jù),為什么否認彼證據(jù)應當寫明。凡是當事人所舉證據(jù)都要進行質(zhì)證、認證,都要說明取、舍的理由,不能以當事人所舉證據(jù)與案情無關或無理攪三分為由隨意不論述。一般來說,認證程序中不能用“本院認為”來代替“合議庭評議認為”或“獨任審判員認為”,因為“本院認為”是一種制式規(guī)范,是判決中將合議庭或獨任審判員的意見上升為法院處理意見的必由過程。此類表述方式適用于案情疑難、民事法律關系復雜、當事人所舉證據(jù)較多、以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p>

以上幾種對事實證據(jù)的分析方法通過去偽存真,由表及里使得案情事實已然清楚??梢詫⒆匀皇聦嵣仙秊榉墒聦崳话惚硎鰹椤熬C合以上的證據(jù)分析與認定,經(jīng)審理查明”。用簡潔的語言將法律事實羅列出來,審理查明即告完成。

訴訟程序中采用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過實體問題的應在“本院認為”之前敘述清楚。如先予執(zhí)行、財產(chǎn)保全、財產(chǎn)評估、鑒定等,且獨立成一自然段。

二、“本院認為”的幾種表述方式。

論證說理是“本院認為”的內(nèi)容。如果說對證據(jù)的分析與認定是判決書的核心,那么“本院認為”中的理由闡述則是判決書的`精華。這是昭示法、情、理的窗口,既不能說的過于專業(yè)化,也不能寫的過于口語化,要既通俗易懂又循循善誘。既要有張揚、鼓勵,又要有規(guī)勸、批評,兩者相互滲透,相得益彰。實踐中,民事責任大凡分兩類,一是違約責任,二是侵權責任。義務人所承擔的責任方式不一,在論證說理的方式方法上也應不一樣。

(1)先法理,后事理。

[1][2]。

一審民事判決范文匯總篇十八

原告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原告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太波熱系統(tǒng)(東營)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山東科瑞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王學、被告太波熱系統(tǒng)(東營)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楊楊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山東科瑞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訴稱,原、被告分別于年月日、日簽訂工業(yè)品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原告購買被告緊湊型管式供熱采暖系統(tǒng),該工程為交鑰匙工程。年月日凌晨,高永一因在使用被告產(chǎn)品的房間內(nèi)居住導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年月日,死者親屬與原告、被告等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該協(xié)議約定被告認可高永一的死亡與原告無關。原告墊付了高永一死亡賠償款及相關費用。年月日,原告依法通知被告解除了上述《工業(yè)品買賣合同》,被告未提出異議。請求依法判令被告返還合同款元,被告限期將采暖系統(tǒng)拆除、恢復原告施工場所原狀;判令被告返還原告墊付的高永一死亡賠償款及相關費用元;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元。

被告太波熱系統(tǒng)(東營)有限公司辯稱,原告在高永一死因不明及毫無證據(jù)的情況下,推定被告所提供的產(chǎn)品產(chǎn)生的一氧化碳造成高永一死亡,認定被告所提供的產(chǎn)品有質(zhì)量瑕疵,并主張被告賠償其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沒有任何法律和事實依據(jù)。請求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告為證明其主張,提供以下證據(jù):

證據(jù)1、提交企業(yè)變更情況復印件1份,證明原告名稱于年月日由有限公司變更為山東科瑞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被告對該證據(jù)無異議。

證據(jù)2、提交年月日、年月日的工業(yè)品買賣合同各1份,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

被告對證據(jù)本身無異議,認為年月日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被告供應給原告的是太波熱加熱系統(tǒng),20__年12月29日簽訂的合同被告供應給原告的是ctcu22型燃氣自燃式熱風機,該兩種產(chǎn)品分別安裝在原告的車間和辦公室走廊內(nèi),兩者型號、加熱原理、安裝地點均不同。

證據(jù)3、解除合同通知書一份、郵政特快專遞詳情單及收據(jù)各一份,證明被告提供的產(chǎn)品存在質(zhì)量問題并致他人死亡,而被告拒不進行整改、修理、更換,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因此原告向被告發(fā)出解除合同通知書,并通過郵寄方式送達給被告,原、被告簽訂的合同自被告收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已解除。

被告主張沒收到原告的解除合同通知書。

證據(jù)4、收款收據(jù)一份,金額元,證明被告收到原告使用天燃氣瓶押金元。提供收款收據(jù)二份、境內(nèi)匯款通知單一份,金額共計元,證明合同簽訂后原告共計支付被告工程款元。

被告對收到款項的金額沒有異議。但認為天燃氣瓶押金元不包括在合同工程款之內(nèi);原告支付的132470元沒有分清是年月日和年月日哪次貨款。

證據(jù)5、現(xiàn)場簽證一份,證明原、被告及死者高永一的家屬對高永一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沒有異議。

被告對該現(xiàn)場簽證的形式有異議,現(xiàn)場簽證簽字的各方均沒有認定死亡原因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更沒有認定死因的資格,因此該現(xiàn)場簽證認定無效,即高永一死因不明。該簽證無法確定死者就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更不能說明是被告所提供產(chǎn)品漏放一氧化碳所致死亡。

證據(jù)6、東營市東營區(qū)勝園街道安全生產(chǎn)委員會給原告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一份,證明事故發(fā)生后政府有關部門勒令原告停止使用被告的產(chǎn)品。

被告認為該整改通知書是在發(fā)生高永一死亡的當天出具的,高永一死亡經(jīng)權威部門檢驗是不可能在當天出來結論,認定高永一系一氧化碳中毒沒有依據(jù);該通知書第二條也說明一氧化碳氣體來源不明;政府部門責令原告立即查明一氧化碳來源,而原告至今未查明一氧化碳來源,系原告不作為,因不作為帶來的責任應由原告承擔。

證據(jù)7、人民調(diào)解協(xié)議書及證明一份,證明原、被告及死者的親屬都認可高永一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責任與原告無關。而一氧化碳的來源應該是被告與山東天泰建工周村分公司駐科瑞項目部進行責任劃分;原告已將高永一的賠償款元支付給高永一家屬,該款應由被告承擔。

被告認為該調(diào)解協(xié)議書并不代表被告的真實意思;該協(xié)議上清楚的寫清一氧化碳來源不明;本案涉及的建筑公司與被告之間并未確定責任人是誰,而原告想當然的認定是被告所為且是唯一的責任承擔者,與協(xié)議是相矛盾的。

證據(jù)8、高永一的親屬高德清的收條一份及住宿費和餐費發(fā)票共13張,證明原告墊付高永一喪葬費8500元及高永一的親屬來東營處理事故的所有費用元都是原告支付的,此費用應該由被告承擔。

被告認為原告提供的費用單據(jù)都是在人民調(diào)解書以外,原告自愿支付給死者家屬的,與被告無關;原告提供的發(fā)票13張本身不能證明是用在招待高永一家屬的費用。

證據(jù)9、東營區(qū)勝園街道安全生產(chǎn)委員會出具的證明一份及原告出具的證明一份,證明因高永一的死亡造成原告停產(chǎn)三天,損失大約元。

被告認為該安全機關沒有資格認定原告是否停產(chǎn)、停產(chǎn)幾天、停產(chǎn)范圍,因此該證明是無效的;原告自行出具的證明不具有證據(jù)效力。假設原告停產(chǎn)三天是事實,但其損失元的依據(jù)、計算方式均不清楚。因此,原告的訴求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jù)。

證據(jù)10、建設工程造價預(結)算書一份、派工單二份,證明因為安裝被告的太波熱系統(tǒng)進行的房頂施工、洞口抹平產(chǎn)生的工程費用共計元。

被告對該預算書本身有異議,天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本案的利害關系人,因此其為原告出具預算書被告認為不真實。

證據(jù)11、原告付給天泰建工的收款收據(jù)一份,證明原告付給天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元,其中包括因安裝被告的太波熱系統(tǒng)進行的房頂施工、洞口抹平花費的費用元。

被告認為該收據(jù)不能證明原告的主張,因為天泰公司在原告處施工,總價值幾千萬,該收據(jù)是原告支付給天泰公司工程款的一部分,該收據(jù)顯然不能證明包括原告支付給天泰公司以上兩部分款項。

被告為證明其主張,提供以下證據(jù):

國家燃氣用具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一份,時間是年月日,證明被告出售給原告的ctcu22型燃氣自燃型熱風機所檢項目完全符合國家標準。該產(chǎn)品煙氣中一氧化碳含碳十萬分之二點五,該含量比熱電廠周圍的空氣中的含量還要低,因此即使該氣體直接排及室內(nèi),也不會造成高永一死亡。

原告認為該檢測報告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單位是美國太波熱系統(tǒng)(東營)生產(chǎn)有限公司,不是本案被告,也證明不了被告給原告的產(chǎn)品質(zhì)量是合格的;該報告是對燃氣直燃式熱風機本身機器的一種檢測,不能證明在使用過程中的一氧化碳含量。同時,該報告也不能證明被告給原告安裝的熱風機的質(zhì)量是合格的。

根據(jù)原、被告舉證及質(zhì)證,本院對以下事實予以確認:

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元由原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書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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