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2023年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優(yōu)秀15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23 05:07:13 頁碼:11
2023年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優(yōu)秀15篇)
2023-11-23 05:07:13    小編:ZTFB

總結是一面鏡子,可以讓我們看到自己在學習和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成長和不足。可以適當運用一些統(tǒng)計數據和圖表,使總結更加直觀和有說服力??偨Y范文積累的越多,我們寫總結的水平就會越高。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一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公安機關涉案車輛管理工作,促進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并結合我省公安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涉案車輛,是指公安機關在辦理行政、刑事案件過程中,依法扣留、扣押、追繳的與案件有關的機動車輛。

第三條涉案車輛管理工作實行辦案與保管相分離、來源去向明晰、妥善保管、案結物清、依法及時處理的原則。

第四條全省各級公安機關的督察、紀檢、法制、裝備財務等部門,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涉案車輛的管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

第五條公安機關辦案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涉案車輛的接收、保管、移交等工作,不得由辦案人員自行保管涉案車輛。市、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統(tǒng)一保管場所,并指定專人對涉案車輛實行集中保管。

第六條各級公安機關應當完善涉案車輛登記、移交、調取和處置制度,嚴格規(guī)范管理。嚴禁單位和個人侵占、私存、借用、挪用、調換、拆卸、損毀或者擅自處理涉案車輛。

第七條辦案人員在辦理案件過程中,需要對涉案車輛采取扣留、扣押、追繳等措施的,應當嚴格依照有關法律和規(guī)定進行,履行相應法律手續(xù),并認真查驗車輛特征,清點車內物品,拍照或錄像固定,注明車輛外觀、受損、來源、發(fā)動機號、車架號、行駛里程及車內物品等情況。

第八條辦案人員依法扣留、扣押、追繳涉案車輛(或從外地扣留、扣押、追繳涉案車輛返回辦案單位所在地)后,應當在24小時內將車輛移交保管人員,并辦理移交手續(xù),由保管人員對涉案車輛粘貼封條予以封存。

保管人員對辦案人員移交的涉案車輛,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文書當場查驗核對、登記入冊,并與辦案人員共同簽名或者蓋章。對于缺少法律文書或者法律文書中對必要事項記載不全的,應當要求辦案人員補齊。

第九條辦案人員因鑒定需要,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書面批準,可以向保管人員調取涉案車輛。但應當嚴格履行手續(xù),登記調取事由及歸還時間,并由辦案人員和保管人員簽名或者蓋章。涉案車輛歸還時,保管人員應當進行檢查,對于有毀損、拆卸、調換車輛零部件等情況的,應當如實記錄,并報告辦案部門負責人。

辦案人員不得以辦案需要使用交通工具為由調取使用涉案車輛。

第十條涉案車輛的移送、返還、收繳、上繳國庫等由辦案部門依據有關法律和規(guī)定進行。對應當依法返還的涉案車輛,辦案部門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及時返還,不得無故拖延。

依法返還涉案車輛時,應當由辦案部門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制作發(fā)還物品清單一式兩份,由公安機關經手人、領取人分別簽字或者蓋章,一份交領取人,一份附卷。同時,應當在案卷中注明返還的理由,將原物照片、法律文書和當事人的領取手續(xù)存卷備查。

第十一條對在刑事案件中扣押作為證據使用的涉案車輛,除依法返還合法持有人的外,辦案單位應當隨案移送。對不宜移送的,應當隨案移送扣押車輛清單、照片或其他證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由辦案單位根據人民法院的通知作出處理。

第十二條地市級公安機關每年至少要對涉案車輛進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頓,對無人主張權利半年以上的依法進行集中處理,避免出現(xiàn)遺留問題。

第十三條辦案部門對涉案車輛采取扣留、扣押、追繳等措施的,應在24小時內將采取措施的事實、法律依據、實施時間、涉案車輛基本情況、保管地點及辦案民警等情況報本級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辦案部門將涉案車輛依法移送、返還、收繳、上繳國庫的,應當報本級法制部門審核,在實施后24小時內將涉案車輛處理情況通報本級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警務督察部門應當通過開展現(xiàn)場督察等多種方式加強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辦案單位、辦案人員對涉案車輛采取的扣留、扣押、追繳及保管措施違法、不當的,應當及時制止、糾正。

第十六條各級公安機關應當將涉案車輛管理工作納入執(zhí)法監(jiān)督和執(zhí)法質量考評范圍。法制部門在審核、監(jiān)督案件過程中發(fā)現(xiàn)辦案部門、辦案人員對涉案車輛采取措施違反法律和規(guī)定的,應當及時提出糾正意見。

第十七條對涉案車輛違規(guī)采取扣留、扣押、追繳等措施,或者無正當理由未及時移交保管的,或者依法應當發(fā)還車輛而拒不發(fā)還,情節(jié)輕微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八條單位或個人違規(guī)私存、借用、挪用、調換、損毀或以其他方法侵占、擅自處理涉案車輛,或者因未按照規(guī)定履行保管職責,造成車輛損毀、丟失的,對部門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后果嚴重、影響惡劣的,除追究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外,應當依照規(guī)定追究公安機關領導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依法賠償當事人損失的,賠償后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執(zhí)法過錯的人民警察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第十九條各地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本規(guī)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上級公安機關備案。

第二十條本規(guī)定由省廳警務督察總隊、法制總隊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的使用管理,搞好服務工作,逐步實現(xiàn)車輛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根據審計實際,制定本局車輛管理辦法。

第一條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和調派。并實行每周輪流值班制度。

第二條派車本著急事優(yōu)先的原則。首先保證領導辦公和業(yè)務用車;到機場的派車,由分管領導和辦公室掌握;本局干部職工及家屬因病等特殊情況需用車的,由個人提出,辦公室安排。

第三條駕駛員應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規(guī)章,嚴禁酒后開車、違章駕駛,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做到安全行駛。自覺服從安排、聽從指揮,不斷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yè)務技能,愛護車輛,搞好日常保養(yǎng),保持車輛干凈整潔,樹立對外良好形象。

第四條駕駛員沒有出車任務時,駕駛員應遵守機關工作制度,遵守正常上下班制度和參加機關學習及有關會議,并協(xié)助辦理機關的一些日常事務,有事離開單位,應與辦公室說明或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五條。

油料發(fā)放標準及結算辦法。每周值班車輛核報油料50公升;機場核報80公升;長途用車按道路起止里程28公升/百公里核報,途中臨時用車的應從嚴控制,由隨車領導簽署報銷意見。油料結算采取每周結算制度,愈期后果自負。

第六條。

車輛維修。實行不定點修理,應選擇價格合理,質量高,技術好的廠家。駕駛員應事先請示,做好費用預算報辦公室及分管領導,由辦公室與駕駛員共同做好具體事項的落實;并堅持候車監(jiān)修制度,特別對車輛隱蔽部位維修,駕駛員必須監(jiān)修。修復后由駕駛員檢查試車,在修理單上核對所修項目、費用并簽字。修理費用2000元以下由分管局長批準,2000--3000元由主管局長批準,3000元以上由局務會議研究決定,出差在外的修車由隨車領導批準,并簽署意見履行報銷手續(xù)。

第七條。

養(yǎng)路費、運管費及年審等手續(xù)由駕駛員本人按照要求及時辦理,并憑票據報銷費用。

第八條。

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發(fā)生違章行為和交通事故的,由單位發(fā)給安全獎;發(fā)生交通事故除扣發(fā)全年安全獎、獎和取消當年先進評選資格外,憑據監(jiān)理部門的裁決書,并按下列情況分別給予處理:

(一)屬私自開車外出、酒后開車、擅自將所駕車輛交給非駕駛員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的,由駕駛員承擔其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并調離駕駛崗位待崗。

(二)發(fā)生事故并造成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10%,負主要責任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5%。

(三)駕駛員因違反交通法規(guī)被執(zhí)法部門處罰的各種罰款,一律由駕駛員自己承擔;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對機關車輛使用、維修的管理,努力到達“安全、節(jié)約、高效”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車管原則。

機關(含建立辦)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調度;局領導用車與所分管部門的用車相結合;部門和個人用車均須履行派車手續(xù)。

二、用車程序。

1、用車申請:用車處室或個人填寫《車輛使用報告單》,報辦公室簽發(fā),駕駛員憑簽發(fā)的《報告單》帶給用車服務。

2、用車手續(xù):辦公室接到《車輛使用報告單》后,按確保局領導用車和會務、接待用車,用心安排處室公務用車,兼顧因私用車的原則,及時、合理調度車輛,簽發(fā)《報告單》;因故不能按時派車應及時向相關人員說明狀況。一般狀況下,市區(qū)范圍內用車提前一天申報,出市區(qū)用車提前兩天申報。遇有緊急用車,未及時簽發(fā)《報告單》的,事后應補辦手續(xù)。需借用基層單位車輛,由辦公室與基層單位協(xié)調。出省車輛、因私用車和車輛外借須經局分管領導批準。

三、派車范圍。

1、局領導用車。

2、中層及中層以下人員無特殊狀況,在城區(qū)范圍內原則上不予派車,南通市范圍內(包括六縣市、天生港、唐閘、狼山、開發(fā)區(qū),不含城區(qū))因公務用車,在可能的狀況下予以派車。中層干部以下人員到南通市以外地區(qū)一般不予派車。

3、局召開或承辦各類會議和組織各類活動用車。

4、運送票證、取送機密文件、提取較大數額現(xiàn)金及大宗郵件等用車。

5、機關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的婚、喪、病等特殊狀況因私用車。

6、上級領導部門和協(xié)作單位借用車輛(務必由本局駕駛員駕駛)。

7、其他特殊狀況用車。

四、費用報銷。

1、出車費用報銷時,按規(guī)定填寫《報銷單》,并將《車輛使用報告單》作為報銷憑證的附件。

2、報銷要及時,憑證要真實,一單一報,每月結報一次(長途出差一次一結)。

3、汽車在指定地點沖洗,統(tǒng)一結算,駕駛員個人不報支洗車費。

4、車輛用油須使用統(tǒng)一購買的油票,因特殊狀況未用油票加油的,須由辦公室領導和車管員簽字后方可報銷。

五、車輛維修。

1、汽車日常維修、保養(yǎng)及添置配件、工具等,由駕駛員填寫《汽車維修報告表》交車管員初審,報辦公室領導批準后,按政府集中采購要求,到指定維修廠家(或特約維修點)維修和購置。費用在200元以下的零星修理可不到指定單位。

2、汽車維修或保養(yǎng)完成后,要由駕駛員驗收、車管員復驗。如因駕駛員查驗不認真,應修項目未修或修理不貼合要求的,應由車管員督促駕駛員與廠方交涉,挽回損失。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車輛管理,規(guī)范用車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節(jié)省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1、政府公務車輛(京pvv710、蒙dc9099)要確保黨政主要領導用車,由政府辦公室負責管理、調配,費用由財政所核銷。

2、財政所車輛(蒙dd3986)要保證政府中心工作應急用車,由常務領導和政府辦公室負責管理、調配,費用由財政所核銷。

3、各站、辦、所、室(計生辦、動防所、林站、司法所)配置的車輛由政府統(tǒng)一管理,費用由各站室在財政零戶中列支。重點工作和特殊任務用車由常務領導與分管領導協(xié)商后統(tǒng)一調度;日常工作用車由分管領導負責管理使用,各站所負責人是車輛管理的具體責任人。

4、機關車輛必須確定有駕駛資格的干部負責駕駛,非指定人員駕車出現(xiàn)事故,一切責任和后果由駕車人及站所負責人自負。機關統(tǒng)一調度車輛時,臨時確定人員負責駕駛。

5、車輛外出到鎮(zhèn)境外聯(lián)系工作,需經分管領導同意,由常務領導簽批派車單。車輛外出到縣外辦事,須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否則出現(xiàn)事故,相關責任和后果由駕車人及站所負責人自負。

6、機關所有車輛不得擅自外借,特殊情況車輛外借須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擅自外借車輛,發(fā)現(xiàn)一次罰司機或責任人200元,出現(xiàn)事故責任自負。

7、非公務事項,駕駛員不得出車。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黨政主要領導批準,私自出車或公車私用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司機或責任人200元,出現(xiàn)事故責任自負。

8、工作期間如無外出任務,車輛必須停放在鎮(zhèn)政府院內指定車位,駕駛員要隨時待命,不能擅離崗位。下班后及節(jié)假日期間,所有車輛應停放在鎮(zhèn)政府院內指定車位或指定專人管理;如需要外出,經分管領導審批,并在政府辦公室備案。

二、車輛使用與用油。

1、下鄉(xiāng)或外出用車必須確定有駕駛資格的人員負責駕駛,并填寫隨車《行車記錄》,詳細寫明出車地點、事由、人員、行車里程等情況,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用車,特殊情況用車前未能請示的,事后及時履行審核手續(xù)。

2、行車前駕駛員必須檢查車輛安全狀況,要自覺遵守有關交通管理法規(guī),嚴禁超載、超速和酒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否則出現(xiàn)事故,一切責任和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3、堅決杜絕無證駕駛,如果發(fā)現(xiàn)無證駕駛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對駕駛人員和用車人各罰款300元。

4、嚴禁公務車輛用于學習、實習駕駛技術,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人200元。

5、車輛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無論駕駛人員是否負有責任,都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匯報,以便進行協(xié)調處理。因工作用車出現(xiàn)交通事故,駕駛員無責任的,由政府或相應站辦所室承擔;駕駛員有責任的,根據事故發(fā)生情況,除保險公司負責的費用外,由駕駛員和政府(或相應站辦所室)按比例承擔。因個人用車過程中出現(xiàn)交通事故,除保險公司責任之外的經濟費用,全部由用車人承擔,政府不負任何責任。

6、由財政所核銷費用的車輛加油由財政所統(tǒng)一辦理加油卡,發(fā)票一次性開具,不允許駕駛員以現(xiàn)金加油,否則不予報銷加油單據。特殊情況需駕駛員現(xiàn)金加油時,經請示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

7、各站辦所室車輛加油由各站所負責人管理,分管領導按實際行車里程(審核隨車《行車記錄》)和車輛油耗把關審核,燃油費經鎮(zhèn)長審批后在本站口零戶列支。每季度財政所負責將每輛車用油情況進行匯總,每輛車耗油量與行駛里程數要相吻合,否則超支的燃油費不予報銷。

8、各站辦所室車輛需要跑通勤的,由站所負責人提出申請,確定專人駕駛和乘坐人員,經分管領導同意、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上下班跑通勤。

9、遇有緊急任務、中心工作等特殊情況調用機關干部職工個人車輛從事公務活動的,經黨政主要領導批準,給予一定的燃油補助。

三、車輛保養(yǎng)與維修。

1、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和一般性維護,由駕駛員自行完成。車輛必須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無特殊情況,可隨時出車。

2、車輛維修、保養(yǎng)實行定點制度。車輛發(fā)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報告。車輛如需進廠維修,由駕駛員或站所負責人填寫車輛報修單,列明修理項目,經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批準并在財政所備案后,方可到指定場所維修養(yǎng)護。車輛保養(yǎng)需到4s店的,須財政所派人與司機一同前去辦理。車輛維修期間,駕駛員應隨車監(jiān)督修理廠家在指定的維修范圍內進行維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維修或任意增加修理項目,確需增加修理項目的要及時請示,否則發(fā)生的費用由經辦人自負。

3、駕駛員要熟悉車輛狀況,掌握使用保養(yǎng)知識。如因使用不當、養(yǎng)護(維修)不及時等人為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壞,所有維修費用由駕駛員或車輛管理責任人承擔。

4、財政所要建立健全車輛管理檔案,對車輛行駛里程、用油情況、維修費用、配件更換等情況進行登記并存檔。

5、車輛要及時進行年檢及參加保險,不按時進行年檢和參加保險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站所負責人或責任人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6、各站辦所室車輛內外裝具和裝飾用品的添置與更換,經分管領導同意,報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購買,費用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否則不予報銷。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五

1、四大班子領導工作用車,油料供應及維修保養(yǎng)由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統(tǒng)一管理。

2、領導工作用車,每車每月供油350升,超耗不補,節(jié)約用油可順延使用并由所在單位視情況給予獎勵。

3、司機的管理由四大辦公室分別負責。

4、設立司機安全獎,對全年行車無事故的司機由四辦予以獎勵。

5、對各種事故和違章違紀的處理辦法:

(1)因出車事故,責任完全在對方者,按有關部門意見處理;雙方互有責任者,除按有關部門處理意見執(zhí)行外,扣除司機安全獎,并視責任大小承擔相應比例的經濟損失。

(2)出車途中出現(xiàn)機械性故障,如果司機負有檢查不當之責任,視具體情況處理。

(3)因出私車出事故者,一律由本人負責;重大責任事故,除負責全部經濟損失外,5000元以下者,須在車隊公開檢討,停車檢查;損失額在5000—20000元者,視其情況給予紀律處分;2萬元以上者,限期調離。

(4)私自將車輛交給他人或酒后開車出現(xiàn)事故,參照出私車條文嚴肅處理。

(5)不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車輛發(fā)生碰撞、丟失等,后果自負。

6、兩輛大轎車的管理使用由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統(tǒng)一負責。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六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1條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司機妥善保管。

第2條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點,因事不能停入指定地方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第4條車輛進行加油需憑加油卡加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加油卡,而又確需加油的事前要向辦公室報告。

第5條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的原則。

第6條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辦公室申請,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調度。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否則,按私自用車論處。

第7條用車實行出車登記制。下鄉(xiāng)、出差憑派車單,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領派車單的,下鄉(xiāng)或出差回來要及時補辦,司機每月的。出差或下鄉(xiāng)補助,憑當月派車單,作為報銷旅差補助等費用的依據。

第8條各科室如需用車的,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用車。

第9條車輛出車返回后,司機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

第10條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司機的勞動。用車人員和司機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第11條司機要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tǒng)一安排。

第12條司機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第13條為確保行車安全,司機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第14條司機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第15條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xiàn)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第16條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督促司機按時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xù),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

第17條定點維修。車輛需維修時,司機要事先辦理車輛維修報批手續(xù),手續(xù)完備后,方可到定點廠家維修,并將更換的零件和維修費用票據帶回,辦公室及時核對,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第18條定點洗車、美容。由辦公室確定1-2個服務質量好、價格合理的洗車美容店,統(tǒng)一購買洗車卡,對市社的公務用車進行定點洗車美容。無特殊情況(如出差在外)在非定點店洗車、美容的,一律不予報銷。

第19條定點辦理保險。市社根據政府采購的有關規(guī)定,選定一個保險公司作為定點保險單位。辦理車輛保險時,由司機填寫公務用車保險申請表報告辦公室,辦公室領導要親自與保險公司洽談,在政府采購的優(yōu)惠費率基礎上,初步確定險種和價格。報領導審批后方可辦理保險手續(xù)。

第20條建立車輛維修、養(yǎng)護檔案。每輛公務用車要分別建立一個維修臺帳,由辦公室保管,以便監(jiān)督、檢查、核實。

第21條實行嚴格的費用開支審批制度。市社所有的辦公用品和公務用品原則上由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采購。公務用車需購買或更換有關用品的,必須辦理審批手續(xù)。一次性購買價值200元以下的,辦公室可以委托司機辦理;一次性購買價值200元(含200元)以上的,辦公室要認真做好市場調查,向領導提供參考價格,經審批后由辦公室負責采購。無特殊原因,凡是不經審批,先斬后奏的費用開支,一律不予報銷。

第22條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等費用,有關票據與車牌號、出差時間、地點要相符,統(tǒng)一由辦公室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司機當月的費用需當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

第23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七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1條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司機妥善保管。

第2條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點,因事不能停入指定地方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第4條車輛進行加油需憑加油卡加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加油卡,而又確需加油的事前要向辦公室報告。

第5條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的原則。

第6條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辦公室申請,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調度。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否則,按私自用車論處。

第7條用車實行出車登記制。下鄉(xiāng)、出差憑派車單,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領派車單的,下鄉(xiāng)或出差回來要及時補辦,司機每月的出差或下鄉(xiāng)補助,憑當月派車單,作為報銷旅差補助等費用的依據。

第8條各科室如需用車的,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用車。

第9條車輛出車返回后,司機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

第10條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司機的勞動。用車人員和司機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第11條司機要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tǒng)一安排。

第12條司機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第13條為確保行車安全,司機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第14條司機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第15條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xiàn)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第16條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督促司機按時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xù),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

第17條定點維修。車輛需維修時,司機要事先辦理車輛維修報批手續(xù),手續(xù)完備后,方可到定點廠家維修,并將更換的零件和維修費用票據帶回,辦公室及時核對,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第18條定點洗車、美容。由辦公室確定1-2個服務質量好、價格合理的洗車美容店,統(tǒng)一購買洗車卡,對市社的公務用車進行定點洗車美容。無特殊情況(如出差在外)在非定點店洗車、美容的,一律不予報銷。

第19條定點辦理保險。市社根據政府采購的有關規(guī)定,選定一個保險公司作為定點保險單位。辦理車輛保險時,由司機填寫公務用車保險申請表報告辦公室,辦公室領導要親自與保險公司洽談,在政府采購的優(yōu)惠費率基礎上,初步確定險種和價格。報領導審批后方可辦理保險手續(xù)。

第20條建立車輛維修、養(yǎng)護檔案。每輛公務用車要分別建立一個維修臺帳,由辦公室保管,以便監(jiān)督、檢查、核實。

第21條實行嚴格的費用開支審批制度。市社所有的辦公用品和公務用品原則上由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采購。公務用車需購買或更換有關用品的,必須辦理審批手續(xù)。一次性購買價值200元以下的,辦公室可以委托司機辦理;一次性購買價值200元(含200元)以上的,辦公室要認真做好市場調查,向領導提供參考價格,經審批后由辦公室負責采購。無特殊原因,凡是不經審批,先斬后奏的費用開支,一律不予報銷。

第22條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等費用,有關票據與車牌號、出差時間、地點要相符,統(tǒng)一由辦公室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司機當月的費用需當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

第23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八

(一)局機關和市企業(yè)調查隊的車輛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辦公室根據需要及要車時間先后和輕重緩急派車。

(二)實行派車登記制度,由辦公室主任派車,主任不在,由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派車,分管領導不在,由在家的其他局領導派車。每次出車,須對派車人、派車事由、出車時間、乘車人、出車地點、行車里程等進行登記。

(三)現(xiàn)有車輛主要保證局領導工作用車。各科室(隊、中心)下縣聯(lián)系工作和到外地或省上開會,原則上不派車接送;如科室(隊、中心)遇特殊工作需用車,在保證局領導和縣級干部工作用車的前提下,可予以安排。

(四)局機關職工因病住院、出院、急診,可以向單位申請派車,經批準后使用;其他特殊情況經申請批準用車的,油料費(每公里0.50元)和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自負。

(五)局領導工作用車,科室(隊、中心)因特殊情況工作用車,一般情況下均需在前一天向局辦公室派車人要車,局領導無特殊情況不得直接找駕駛員出車。

(六)未經辦公室派車,駕駛員出車,視為私自出車,其費用由駕駛員負擔(一律按3元/公里收取費用);如發(fā)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駕駛員負擔,嚴重的對駕駛員要給予行政處分。

(七)接待用車、全局性重大活動、專項活動用車優(yōu)先于一般公務用車。

(八)除本單位人員外,其他人員搭便車需經領導同意,否則出現(xiàn)意外由駕駛員負責。

二、安全管理。

(一)辦公室負責全體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定期對駕駛員進行遵章守紀、職業(yè)道德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情況檢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駕駛員要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自覺遵守交通秩序,謙虛謹慎,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不得隨意沖站、搶道、占道或違章停放車輛等,做到車在人在,人離車進庫或交人看守。

(三)駕駛員要認真鉆研業(yè)務,提高駕駛技能。要戒驕戒躁,不開“霸王車”、“賭氣車”;要堅持中速行駛,準確判斷和處理行車途中出現(xiàn)的各種情況,把保護乘車人和行人生命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前提,做到有十分的把握開七分的.車,確保行車安全。

(四)駕駛員未經派車人同意,不得將車交其他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交非駕駛員駕駛。否則,一切責任概由本車駕駛員承擔。

(五)嚴格執(zhí)行“十不準”,即:不準疲勞行車;不準酒后行車;不準帶“病”行車;不準賭氣行車;不準私事行車;不準“教練”行車;不準空腹行車;不準違章行車;不準超速行車;不準“讓權”行車。

(六)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做到出車前、行車中、出車后“三檢查”,長途行車前一天須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車輛附件、工具除自然損耗外,造成丟失由本車駕駛員照價賠償。

(七)增強服務意識,加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服從單位管理調度。不允許駕車行駛中打電話;不允許送領導到目的地后私自把車開走去辦其他事;不允許出差在外領導需用車時而本車駕駛員不在場,要做到隨叫隨到。無正當理由不出車或臨出車時提出修理而影響正常工作的,辦公室負責另安排車或租車完成任務,其車費按出租車費計算,由駕駛員承擔,并對該駕駛員以曠工論處。

(八)不允許出事故后隱瞞不報,不允許發(fā)生事故后與人私了,不允許開空車搭人收錢,不允許向有關部門伸手要錢要物或加油等。

三、維修管理。

(一)辦公室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記錄,對車輛行駛里程、維修、換件和事故責任等情況做好登記。

(二)車輛原則上實行定點維修、定點洗車,駕駛員負責保養(yǎng)、維護所駕駛的車輛。凡屬一級保養(yǎng)的小修項目,能自己處理的,由駕駛員完成,并及時向辦公室管車人報告。小修和零星換件購置,由駕駛員書面申請,辦公室主任審定。二級、三級維修、保養(yǎng)和購買材料,由駕駛員寫出書面申請,送辦公室主任審查,分管局長審批;大修,除按程序申報審查批準外,辦公室委派人監(jiān)修。未經批準擅自決定修理,擴大修理范圍和購買更換汽車材料,由駕駛員承擔50%的修購費用(車輛發(fā)生故障無法正常行駛的除外),各種維修換件一律交回舊件。

(三)加強維修管理,確保維修質量。各種維修實行責任制,駕駛員、監(jiān)修人員要對修車質量、費用支付負責,嚴禁敷衍了事、弄虛作假,一旦發(fā)現(xiàn)要從嚴從重查處。

(四)車輛輪胎原則上行駛0公里以上方可更換一套,專車專用,不能與其他車輛交換或轉為其他車輛使用。

四、油料管理。

(一)汽車所需油料由辦公室統(tǒng)一或駕駛員自行購買,辦公室負責審核、登記。每月按油耗標準,以有效行駛里程考核單車耗油(憑出車登記表核報,未經派車登記的不計發(fā)油耗)。超支油料費用由責任駕駛員自付,節(jié)約油料的車輛,按節(jié)約數量的50%計發(fā)獎金,獎金的計算以當年12月31日油價折合人民幣年終一次性兌現(xiàn)。

(二)耗油標準:對現(xiàn)有車輛按13升/100公里計算(其中桑塔納按14升/100公里計算)。如新購小車,其油耗標準參照現(xiàn)有同類車輛標準執(zhí)行。行駛10萬公里以上的,可視車況適當調整油耗標準。

(三)小車需更換、添加機油時,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辦公室審核,報請領導批準后,憑購油發(fā)票報銷。

五、獎懲。

(一)服務態(tài)度好,愛護車輛,服從調度,安全行車,無大小交通事故,無違章行為,年終按300元的標準給予安全獎勵。

(二)不服從調度,服務態(tài)度差,不愛護車輛,出事故不吸取教訓的,扣發(fā)安全獎金,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嚴重的要調離駕駛崗位。

(三)應自覺接受交通管理人員檢查,如違章駕駛造成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負。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九

1、四大班子領導工作用車,油料供應及維修保養(yǎng)由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統(tǒng)一管理,機關車輛管理辦法。

2、領導工作用車,每車每月供油350升,超耗不補,節(jié)約用油可順延使用并由所在單位視情況給予獎勵。

3、司機的管理由四大辦公室分別負責。

4、設立司機安全獎,對全年行車無事故的司機由四辦予以獎勵,管理制度《機關車輛管理辦法》。

5、對各種事故和違章違紀的處理辦法:

(1)因出車事故,責任完全在對方者,按有關部門意見處理;雙方互有責任者,除按有關部門處理意見執(zhí)行外,扣除司機安全獎,并視責任大小承擔相應比例的經濟損失。

(2)出車途中出現(xiàn)機械性故障,如果司機負有檢查不當之責任,視具體情況處理。

(3)因出私車出事故者,一律由本人負責;重大責任事故,除負責全部經濟損失外,5000元以下者,須在車隊公開檢討,停車檢查;損失額在5000—xx0元者,視其情況給予紀律處分;2萬元以上者,限期調離。

(4)私自將車輛交給他人或酒后開車出現(xiàn)事故,參照出私車條文嚴肅處理。

(5)不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車輛發(fā)生碰撞、丟失等,后果自負。

6、兩輛大轎車的管理使用由區(qū)機關事務管理局統(tǒng)一負責。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十

車輛使用堅持為工作服務、為急需服務和統(tǒng)一凋配的原則,淡化用車意識,加強車輛調度,保證車輛安全,提高用車效率,節(jié)約車輛開支,嚴禁公車私用。

二、用車。

1、局領導不設專車。根據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線方向群眾接送,車輛輪流接送,每車一個月。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帶車,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層工作,屬機關統(tǒng)一安排或急需者,視車輛狀況,予以安排車輛。

3、短途用車實行送達再接制度。

4、辦公室統(tǒng)一協(xié)調派車,實行出車在登記薄和小黑板上登記制度,平衡司機工作量,避免疲勞駕駛。

5、司機負責填寫“出車登記簿”。出車登記簿分為里程、地點、用車人、油票數量等項目,由司機本人如實填寫,一天一登記、一月一小結,交辦公室主管人員審核后,做為司機領取補助及年底考核司機的依據。

三、開車。

1、司機和辦公室主管人員通訊工具要24小時持續(xù)暢通。辦公室主管人員和司機的通訊補貼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司機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上班時光司機務必堅守崗位,隨叫隨到。

2、司機行車時應持續(xù)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身心不適隨時報告,嚴禁疲勞駕駛。

3、車管人員和司機要持續(xù)車況良好,嚴禁派、開病車,消除事故隱患。

4、司機不準私自用車和酒后開車、讓他人開車,否則扣發(fā)本月出車補助,同時,后果自負。情節(jié)嚴重者,另行研究處理。

5、機關所有工作人員不準私自開車,否則,需寫出書面檢查,并處以必須數額罰款。

四、車輛停放。

1、市內工作時光以外一律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并將鑰匙和存車牌隨身攜帶;

2、市外停車,應交有關人員看管,或司機本人看護,不準將小車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則出了問題按濮綜治辦(1994)12號文件精神,除追究有關人員職責外,還要對直接職責人實行經濟處罰。

五、油料管理。

1、車輛燃料實行定點加油。加油時憑車管人員開具的加油批準單,司機到定點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個工作日內將加油站工作人員簽字的回執(zhí)聯(lián)經車管人員登記后交計劃財務科留存。

2、長途出車途中加油,可由司機掌握適量購買,用車人審簽后及時報辦公室主管人員登記報銷。

3、車管人員每月將油料購置、使用狀況盤點一次,在辦公室主任碰頭會上通報狀況。每輛車的行駛里程、耗油狀況,半年統(tǒng)計一次,將統(tǒng)計結果送領導傳閱。

1、首先要加強車輛保養(yǎng)。要定期按要求進行保養(yǎng),防患于未然。車輛需經常持續(xù)車內外清潔衛(wèi)生,機件要定期檢查、擦拭、保養(yǎng),確保行駛安全。

2、車輛出現(xiàn)故障時,要先進行自修。

3、送修理廠維修。自修不成時,由機關二名以上司機及車管人員進行會診。大額維修由司機、車管人員和采購小組成員共同辦理,按照采購程序的要求,擬定維修目錄,講定價錢,編制預算,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審批單;小額維修(預算金額200元以下)由司機、車管人員辦理。憑維修申請審批單到指定廠家維修。修理時,本車司機要一向在場,監(jiān)督修理。修理完畢,車管人員會同司機或有關人員一齊檢查維修狀況,確保修理效果。并按有關財務規(guī)定及時報送維修回執(zhí)單。

一、局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調度用車。辦公室應認真履行職責,從嚴把關,確保工作用車(優(yōu)先保證局領導公務用車),杜絕不合理用車。要經常提醒、教育駕駛員安全行車,定期安排車輛保養(yǎng),及時排除故障,持續(xù)車況良好。

二、為方便管理、合理調度,除緊急狀況外,在島內用車時,應提前半天通知辦公室。如需要出島,應提前1天通知辦公室。

三、車輛原則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單位職工如遇特殊狀況需用車,辦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確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決定,1天以上須經局領導同意。并進行出車登記。

四、駕駛員須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單位各項制度。對于不守紀律和制度、不服從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以及未經主管人員安排而擅自出車的,給予必要的教育和處罰,屢教不改或情節(jié)嚴重的,固定職工予以行政處分,臨時工予以辭退。

五、除特殊狀況并經辦公室領導同意外,車輛夜間不得在外過夜,駕駛員須將車輛停放回單位車庫內。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六、駕駛員務必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后駕車,確保安全。平時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持續(xù)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七、發(fā)現(xiàn)故障,駕駛員須及時報告車管員,車管員須及時向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匯報。車輛維修、設備更換和增添須經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同意,司機不得自行決定(特殊狀況除外,但事后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要認真選取車輛維修單位,車輛修理完畢后,須由車管員和駕駛員對修理項目進行仔細的驗收。驗收合格的,方能結算有關費用。

八、在全市尚未統(tǒng)一指定公務用車加油點前,由辦公室根據油料質量、價格,及加油站所處地點,逐步實行定點加油制度。駕駛員在發(fā)現(xiàn)油料不足時,要及時加油,盡量減少途中加油次數。

九、實行車輛行車里程,油料消耗月報制度。駕駛員每月底要將里程表數字、油料消耗量報給車管員,由車管員負責統(tǒng)計、考核并及時向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匯報。

十、實行公務車輛保險政府采購制度。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十一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辦發(fā)〔2019〕2號)和《省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江蘇省省級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蘇辦發(fā)〔2019〕23號),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節(jié)約型機關建設,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用車,是指市級機關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分為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

一般公務用車是指用于辦理公務、機要通信、處置突發(fā)事件等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是指用于執(zhí)勤、監(jiān)管、稽查、辦案等公務的專用機動車輛。

第三條市級機關建立公務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委、市政府秘書長任副組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xié)辦公室主任和市監(jiān)察局、財政局、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市級機關管理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級機關管理局。領導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研究確定車輛編制、新增購車、更新購車、車輛調劑等相關事項。市級機關管理局是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公務用車上牌、保險、維修、加油和一般公務用車的編制、配置、更新、調劑等具體管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的編制、配置、更新、調劑和使用管理工作。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負責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市級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xié)機關、檢察院和法院機關、民主黨派、工商聯(lián)和群團機關,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

市級機關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務用車按本辦法的原則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車輛編制及費用核定。

第五條公務用車實行編制管理。一般公務用車編制數根據領導干部實有數、人員編制數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確定。市(廳)級領導干部用車按實際需要相對固定配備?,F(xiàn)職縣處級干部一般按每人0.6輛、其他人員一般按每20-30人1輛的標準確定車輛編制數。事企合一等單位按領導職數核定。處級以上兼職干部不重復核定車輛編制數。核定編制數是最高控制數而不是必達數。

車輛編制實行動態(tài)管理,每年核定調整一次,可根據領導干部實有數作適當增減。工作性質特殊的部門,經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增加車輛編制數。對新增副處級領導干部的部門(單位),不再因此增加一般公務用車編制數。

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編制標準另行規(guī)定,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不得與一般公務用車重復配備。

省級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公務用車編制,由省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負責核定。

所有類型和用途的車輛,包括小轎車、越野車(含suv車型)、旅行車(含大、中、小型客車)和接待用車、機關后勤服務用車、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服務用車等,必須納入車輛編制。

上級配送的車輛納入單位車輛編制管理。

第六條市級機關管理局每年在市級機關編制下年度經費預算前,對各部門(單位)一般公務用車的編制數進行復核并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依據各部門(單位)車輛編制數和單車費用定額,對車輛運行費用進行核定,并按序時進度核撥,包干使用。

第七條市政府不安排各類協(xié)會購車資金。

第三章車輛配置、更新、報廢標準。

第八條車輛配置標準遵循經濟適用、節(jié)能環(huán)保、保障公務、節(jié)約使用的原則,配備使用國產汽車。對自主品牌和自主創(chuàng)新的新能源汽車,可以實行政府優(yōu)先采購。配備享受財政補助的自主創(chuàng)新的新能源汽車,以補助后的價格為計價標準。不得配備各種類型進口汽車。

各部門(單位)的一般公務用車可配備排氣量在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1-2輛,其余轎車排氣量1.6升(含)以下、價格15萬元以內。商務車排氣量3.0升(含)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

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原則上配備排氣量1.6升(含)以下、價格12萬以內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因工作需要配備少量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或其他小型客車的,須由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審批。

部門(單位)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含suv車型),確需配備的,經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同意,且不得將配備的越野車作為領導干部固定用車。

部門(單位)原則上不配備大中型客車,工作需要可租賃使用,已經配備的在車輛報廢后不再更新。

部門(單位)確需高于標準配備更新公務用車的,必須按照規(guī)定,履行報批手續(xù)。

第九條車輛更新標準市(廳)級領導公務用車使用6年以上或行程30萬公里以上的可以更新,部門(單位)的公務用車,使用2019年以上或行程40萬公里以上的可以更新,原有舊車必須上繳。

符合更新條件仍能繼續(xù)使用的,應當繼續(xù)使用。不得因領導干部提職、調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第十條車輛報廢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四部委《關于調整汽車報廢標準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19〕1202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十座及以上的使用不得少于2019年,九座及以下的使用不得少于2019年)。

第十一條車輛使用管理建立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情況統(tǒng)計報告制度。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應當定期通報或公示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情況。

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納入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節(jié)能減排檢查考核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工作。

工作人員到外地辦理公務,應當盡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減少公務用車長途行駛。

(一)部門(單位)車輛使用管理。

1.各部門(單位)的公務用車實行集中調度使用,一律不得指定到人。車輛不能滿足公務需要的,可到機關汽車服務公司臨時租車,還可推廣在市區(qū)辦理公務使用公務公交卡乘坐公交車或使用公務自行車等做法。

2.公務用車應在政府采購確定的保險公司、加油站、維修廠家進行保險、加油和維修。

3.公務用車費用實行單車核算,定期統(tǒng)計并公示,接受群眾監(jiān)督。嚴禁在車輛維修等費用中虛列名目或夾帶其他費用。

4.各部門(單位)要依據本辦法,制定本部門(單位)車輛使用、停放、維修、加油及駕駛員管理等制度。

5.市級機關管理局下設機關汽車服務公司,面向機關提供優(yōu)質、優(yōu)惠的車輛租賃服務。

(二)交流干部用車管理。

1.市四套班子等市(廳)級領導干部在本地交流任職的,實行車跟人走。

2.部門(單位)領導干部到市(區(qū))任職或在部門(單位)交流任職的,一律由新單位按規(guī)定解決其公務用車,不得借用原單位車輛。

第十二條車輛購置管理各部門(單位)不得以新增處級領導干部為由申請購車。購置、更新或報廢車輛的,必須履行報批手續(xù)。公務用車采購按政府采購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增購置、更新購置車輛,由申請購車部門(單位)向市政府提出書面請示。市級機關管理局根據市政府的批示意見,審核申請部門(單位)車輛編制、鑒定舊車,審核申購車輛的車型、排氣量和價格,經市財政局審核資金來源后,由市級機關管理局提交市政府分管領導批準確定。市級機關管理局向市政府分管領導批準同意購車的部門(單位)發(fā)放購車申請表。購車申請表經市級機關管理局、市財政局審核后,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購車部門(單位)憑市分管領導審批的“申請表”到政府采購中心辦理購車事宜。新增上級配送車的,須到市級機關管理局辦理審核備案手續(xù)。

第十三條舊車處置管理?因更新或超編上繳的舊車由市級機關管理局統(tǒng)一簽收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提出調劑使用意見或交由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統(tǒng)一拍賣,拍賣所得資金列為車輛購置基金,??顚S?。調劑車輛由市級機關管理局報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有關部門(單位)憑車輛調撥單辦理資產增減和車輛過戶手續(xù)。

第十四條車輛報廢管理達到國家法定報廢標準或經公安交警部門檢測必須報廢的車輛,由相關部門(單位)向市級機關管理局申請,由市級機關管理局會同市財政局進行報廢處置。公務用車處置須經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按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處置后須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銷車輛資產,處置收入上繳同級國庫。

第十五條車輛牌照管理劃為機關公務用車號段的牌號,由市級機關管理局負責核發(fā)。凡列入“公務用車管理單位目錄”的部門(單位)新車上牌照(含使用社會號段的牌號)、機關號段的牌號調換使用等,市車輛管理所一律憑市級機關管理局出具的手續(xù)上牌。報廢車輛牌號屬機關號段的須及時交市級機關管理局。

第十六條車輛油料及維修管理各部門(單位)公務用車實行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和定點維修(含輪胎)。市級機關管理局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定點維修、輪胎定點采購等的招標和監(jiān)管工作。

第十七條車輛送修管理車輛大修、二級維護、更換2019元以上總成件,在送修前須經鑒定。由送修部門(單位)向市級機關管理局提出申請,市級機關管理局派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鑒定,對符合修理條件的進行拆檢,確定維修方案,出具維修鑒定表,送修部門(單位)憑維修鑒定表到定點維修廠家進行修理,修理前維修廠家出具預算估價單。不符合修理條件的不得送修。

第十八條駕駛員管理。

(一)新增駕駛員一律實行勞務聘用制,其工資由市人社等部門統(tǒng)一核定,納入財政預算。富余的駕駛人員屬行政附屬編制的應轉崗,其余的應按規(guī)定解除。

合同。

(二)部門(單位)領導干部調任市(區(qū))黨政正職的,原則上不自帶駕駛員,確因工作或家庭實際情況需要自帶駕駛員的,須報經市分管領導批準,并辦理人員借用手續(xù);部門(單位)領導干部調任市(區(qū))黨政副職或在部門(單位)之間交流任職的,一律不得自帶駕駛員。

(三)為切實維護黨政機關的良好形象,加強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在市級機關繼續(xù)開展紅旗車駕駛員評選表彰活動。由市級機關工委、市監(jiān)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和市級機關管理局五部門聯(lián)合組織,市級機關管理局負責日常工作。每年對無交通違法行為和責任等級事故、無其他違紀行為且經所在部門(單位)推薦的駕駛員,授予年度“紅旗車駕駛員”稱號,給予通報表彰和物質獎勵,對交通違法次數較多的駕駛員,予以通報批評并進行相應處罰。

第十九條紀律要求。

(一)不準擅自購車、超編制購車;。

(二)不準購買進口車、超標車,不準搞超過車輛原配置標準的裝修;。

(四)不準通過出資后以捐贈、配送名義新增公務車輛;。

(五)不準以掛靠在黨政群機關的各類協(xié)會名義購車;。

(六)不準處級干部配備專車,不準將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等作為一般公務用車使用;。

(八)不準公車私用,因特殊情況私事用車時,需經批準并按實際里程數計費;。

(九)不準發(fā)生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

各部門(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以上規(guī)定,各級領導干部要認真執(zhí)行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帶頭杜絕公務用車使用中的奢侈浪費現(xiàn)象。市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違反規(guī)定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查處,并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直至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我市此前公務用車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zhí)行?!蛾P于印發(fā)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的通知》(泰辦發(fā)〔2019〕27號)從即日起廢止。

第二十一條各市(區(qū))依據本辦法,結合工作需要和當地實際情況,在不突破市級機關編制標準的基礎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合理確定本市(區(qū))范圍內的公務用車編制標準,報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市級機關管理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從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三條舊車處置管理因更新或超編上繳的舊車由市級機關管理局統(tǒng)一簽收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提出調劑使用意見或交由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統(tǒng)一拍賣,拍賣所得資金列為車輛購置基金,??顚S?。調劑車輛由市級機關管理局報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有關部門(單位)憑車輛調撥單辦理資產增減和車輛過戶手續(xù)。

第十四條車輛報廢管理達到國家法定報廢標準或經公安交警部門檢測必須報廢的車輛,由相關部門(單位)向市級機關管理局申請,由市級機關管理局會同市財政局進行報廢處置。公務用車處置須經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按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處置后須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銷車輛資產,處置收入上繳同級國庫。

第十五條車輛牌照管理劃為機關公務用車號段的牌號,由市級機關管理局負責核發(fā)。凡列入“公務用車管理單位目錄”的部門(單位)新車上牌照(含使用社會號段的牌號)、機關號段的牌號調換使用等,市車輛管理所一律憑市級機關管理局出具的手續(xù)上牌。報廢車輛牌號屬機關號段的須及時交市級機關管理局。

第十六條車輛油料及維修管理各部門(單位)公務用車實行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和定點維修(含輪胎)。市級機關管理局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定點維修、輪胎定點采購等的招標和監(jiān)管工作。

第十七條車輛送修管理車輛大修、二級維護、更換2019元以上總成件,在送修前須經鑒定。由送修部門(單位)向市級機關管理局提出申請,市級機關管理局派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鑒定,對符合修理條件的進行拆檢,確定維修方案,出具維修鑒定表,送修部門(單位)憑維修鑒定表到定點維修廠家進行修理,修理前維修廠家出具預算估價單。不符合修理條件的不得送修。

第十八條駕駛員管理。

(一)新增駕駛員一律實行勞務聘用制,其工資由市人社等部門統(tǒng)一核定,納入財政預算。富余的駕駛人員屬行政附屬編制的應轉崗,其余的應按規(guī)定解除合同。

(二)部門(單位)領導干部調任市(區(qū))黨政正職的,原則上不自帶駕駛員,確因工作或家庭實際情況需要自帶駕駛員的,須報經市分管領導批準,并辦理人員借用手續(xù);部門(單位)領導干部調任市(區(qū))黨政副職或在部門(單位)之間交流任職的,一律不得自帶駕駛員。

(三)為切實維護黨政機關的良好形象,加強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在市級機關繼續(xù)開展紅旗車駕駛員評選表彰活動。由市級機關工委、市監(jiān)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和市級機關管理局五部門聯(lián)合組織,市級機關管理局負責日常工作。每年對無交通違法行為和責任等級事故、無其他違紀行為且經所在部門(單位)推薦的駕駛員,授予年度“紅旗車駕駛員”稱號,給予通報表彰和物質獎勵,對交通違法次數較多的駕駛員,予以通報批評并進行相應處罰。

第十九條紀律要求。

(一)不準擅自購車、超編制購車;。

(二)不準購買進口車、超標車,不準搞超過車輛原配置標準的裝修;。

(四)不準通過出資后以捐贈、配送名義新增公務車輛;。

(五)不準以掛靠在黨政群機關的各類協(xié)會名義購車;。

(六)不準處級干部配備專車,不準將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等作為一般公務用車使用;。

(八)不準公車私用,因特殊情況私事用車時,需經批準并按實際里程數計費;。

(九)不準發(fā)生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

各部門(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以上規(guī)定,各級領導干部要認真執(zhí)行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帶頭杜絕公務用車使用中的奢侈浪費現(xiàn)象。市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違反規(guī)定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查處,并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直至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我市此前公務用車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zhí)行?!蛾P于印發(fā)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的通知》(泰辦發(fā)〔2019〕27號)從即日起廢止。

第二十一條各市(區(qū))依據本辦法,結合工作需要和當地實際情況,在不突破市級機關編制標準的基礎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合理確定本市(區(qū))范圍內的公務用車編制標準,報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市級機關管理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從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十二

(一)局機關和市企業(yè)調查隊的車輛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辦公室根據需要及要車時間先后和輕重緩急派車。

(二)實行派車登記制度,由辦公室主任派車,主任不在,由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派車,分管領導不在,由在家的其他局領導派車。每次出車,須對派車人、派車事由、出車時間、乘車人、出車地點、行車里程等進行登記。

(三)現(xiàn)有車輛主要保證局領導工作用車。各科室(隊、中心)下縣聯(lián)系工作和到外地或省上開會,原則上不派車接送;如科室(隊、中心)遇特殊工作需用車,在保證局領導和縣級干部工作用車的前提下,可予以安排。

(四)局機關職工因病住院、出院、急診,可以向單位申請派車,經批準后使用;其他特殊情況經申請批準用車的,油料費(每公里0.50元)和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自負。

(五)局領導工作用車,科室(隊、中心)因特殊情況工作用車,一般情況下均需在前一天向局辦公室派車人要車,局領導無特殊情況不得直接找駕駛員出車。

(六)未經辦公室派車,駕駛員出車,視為私自出車,其費用由駕駛員負擔(一律按3元/公里收取費用);如發(fā)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駕駛員負擔,嚴重的對駕駛員要給予行政處分。

(七)接待用車、全局性重大活動、專項活動用車優(yōu)先于一般公務用車。

(八)除本單位人員外,其他人員搭便車需經領導同意,否則出現(xiàn)意外由駕駛員負責。

二、安全管理。

(一)辦公室負責全體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定期對駕駛員進行遵章守紀、職業(yè)道德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情況檢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駕駛員要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自覺遵守交通秩序,謙虛謹慎,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不得隨意沖站、搶道、占道或違章停放車輛等,做到車在人在,人離車進庫或交人看守。

(三)駕駛員要認真鉆研業(yè)務,提高駕駛技能。要戒驕戒躁,不開“霸王車”、“賭氣車”;要堅持中速行駛,準確判斷和處理行車途中出現(xiàn)的各種情況,把保護乘車人和行人生命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前提,做到有十分的把握開七分的車,確保行車安全。

(四)駕駛員未經派車人同意,不得將車交其他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交非駕駛員駕駛。否則,一切責任概由本車駕駛員承擔。

(五)嚴格執(zhí)行“十不準”,即:不準疲勞行車;不準酒后行車;不準帶“病”行車;不準賭氣行車;不準私事行車;不準“教練”行車;不準空腹行車;不準違章行車;不準超速行車;不準“讓權”行車。

(六)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做到出車前、行車中、出車后“三檢查”,長途行車前一天須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車輛附件、工具除自然損耗外,造成丟失由本車駕駛員照價賠償。

(七)增強服務意識,加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服從單位管理調度。不允許駕車行駛中打電話;不允許送領導到目的地后私自把車開走去辦其他事;不允許出差在外領導需用車時而本車駕駛員不在場,要做到隨叫隨到。無正當理由不出車或臨出車時提出修理而影響正常工作的,辦公室負責另安排車或租車完成任務,其車費按出租車費計算,由駕駛員承擔,并對該駕駛員以曠工論處。

(八)不允許出事故后隱瞞不報,不允許發(fā)生事故后與人私了,不允許開空車搭人收錢,不允許向有關部門伸手要錢要物或加油等。

三、維修管理。

(一)辦公室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記錄,對車輛行駛里程、維修、換件和事故責任等情況做好登記。

(二)車輛原則上實行定點維修、定點洗車,駕駛員負責保養(yǎng)、維護所駕駛的車輛。凡屬一級保養(yǎng)的小修項目,能自己處理的,由駕駛員完成,并及時向辦公室管車人報告。小修和零星換件購置,由駕駛員書面申請,辦公室主任審定。二級、三級維修、保養(yǎng)和購買材料,由駕駛員寫出書面申請,送辦公室主任審查,分管局長審批;大修,除按程序申報審查批準外,辦公室委派人監(jiān)修。未經批準擅自決定修理,擴大修理范圍和購買更換汽車材料,由駕駛員承擔50%的'修購費用(車輛發(fā)生故障無法正常行駛的除外),各種維修換件一律交回舊件。

(三)加強維修管理,確保維修質量。各種維修實行責任制,駕駛員、監(jiān)修人員要對修車質量、費用支付負責,嚴禁敷衍了事、弄虛作假,一旦發(fā)現(xiàn)要從嚴從重查處。

(四)車輛輪胎原則上行駛20000公里以上方可更換一套,專車專用,不能與其他車輛交換或轉為其他車輛使用。

四、油料管理。

(一)汽車所需油料由辦公室統(tǒng)一或駕駛員自行購買,辦公室負責審核、登記。每月按油耗標準,以有效行駛里程考核單車耗油(憑出車登記表核報,未經派車登記的不計發(fā)油耗)。超支油料費用由責任駕駛員自付,節(jié)約油料的車輛,按節(jié)約數量的50%計發(fā)獎金,獎金的計算以當年12月31日油價折合人民幣年終一次性兌現(xiàn)。

(二)耗油標準:對現(xiàn)有車輛按13升/100公里計算(其中桑塔納按14升/100公里計算)。如新購小車,其油耗標準參照現(xiàn)有同類車輛標準執(zhí)行。行駛10萬公里以上的,可視車況適當調整油耗標準。

(三)小車需更換、添加機油時,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辦公室審核,報請領導批準后,憑購油發(fā)票報銷。

五、獎懲。

(一)服務態(tài)度好,愛護車輛,服從調度,安全行車,無大小交通事故,無違章行為,年終按300元的標準給予安全獎勵。

(二)不服從調度,服務態(tài)度差,不愛護車輛,出事故不吸取教訓的,扣發(fā)安全獎金,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嚴重的要調離駕駛崗位。

(三)應自覺接受交通管理人員檢查,如違章駕駛造成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負。

(四)車輛發(fā)生負全部和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并且經濟損失在8000元以上或傷者在2人以上的,其駕駛員一律停車檢討,并根據檢討程度,決定是否恢復駕車或給予處分。負全部責任者,駕駛員承擔本單位經濟損失的20%;負主要責任者,駕駛員承擔本單位經濟損失的15%,負次要責任者,駕駛員承擔本單位經濟損失的5-10%。

(五)駕駛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隨時做好出車準備。凡因工作派車駕駛員通訊不通的,一次扣駕駛員現(xiàn)金50元。不按時把車開到指定地點等候,誤時一次扣獎金10元-50元;領導在進行公務時,駕駛員就地守候,未經同意隨意離開而影響領導正常工作的,一次扣獎金10-50元。因駕駛員的原因造成重大接待和重要工作失誤,取消該駕駛員評選先進和領取安全獎的資格,并追究其過錯。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十三

為了切實加強警用車輛管理使用,確保警用車輛正常運行,促進公安業(yè)務建設,特制定以下八條措施。

由駕駛員所在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簽訂。從2010年11月1日起,所有駕駛員必須持警車準駕證上崗,凡未領取警車準駕證的,一律不得駕駛警車,若發(fā)現(xiàn)駕駛警車現(xiàn)象的追究單位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責任。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非警人員和無照人員駕駛,凡發(fā)現(xiàn)一次,屬聘用的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處理。若發(fā)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負??h局和車輛使用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公務派車。各單位均要實行公務用車、派車制度,自制派車表,局機關公務用車原則上由各單位填寫,駕駛員持派車單到辦公室領取加油單。

三、定點停放。所有車輛在非工作時間必須停放在車庫或指定位置,嚴禁將車輛停放在飯店酒樓和公共娛樂場所前,未經主管領導批準,駕駛員私自將車開出或將車輛隨意停放在外,發(fā)生問題及交通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單位概不承擔責任,發(fā)現(xiàn)一次扣發(fā)一個月工資的50%,發(fā)現(xiàn)第二次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

四、規(guī)范駕駛。嚴禁在非公務期間鳴警笛、亂停亂放、逆行、闖紅燈,如違反要求,一經發(fā)現(xiàn)的要在全局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待崗一個月。

五、定點維修。駕駛員要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wèi)生,車輛需要維修時,必須提前申報,經核實,由主管領導批準后,持維修單到指定修理點進行維修。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外出執(zhí)行公務的車輛無法保障行車安全需要維修時,駕駛員必須向車輛主管人員報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維修。

六、駕駛員要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嚴禁飲酒。未出車在上班時間內,駕駛員不能離開單位,保證隨叫隨到,鑒于公安業(yè)務的特殊性,手機要24小時開機。凡每月累計3次不在崗或一次不在崗貽誤工作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

七、鉆研業(yè)務。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駕駛有關知識,不斷提高駕駛水平,嚴禁疲勞駕車、駕駛帶病車、開英雄車、酒后駕車,違者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處理。

八、責任追究。駕駛員若一年內發(fā)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給予待崗1個月,負全部責任的,待崗2個月;全年發(fā)生兩次一般事故的給予待崗3個月;凡發(fā)生重大以上事故,負次要責任的待崗6個月,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予以辭退,一切損失費用自負并追究法律責任。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十四

為了加強我局車輛管理,確保合理調度、高效運轉、安全行駛、節(jié)約開支,更好地為全局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參照執(zhí)行。

本制度所指車輛管理對象包括:局機關及各基地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范圍。

(一)單位所有公務性用車;

(二)上級或其它單位經領導同意的借用車。

三、車輛使用原則。

(一)工作為主、急需優(yōu)先和統(tǒng)籌兼顧的原則;

(二)合理使用、統(tǒng)一調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則;

(三)嚴守制度、確保安全的原則;

(四)統(tǒng)一管理、節(jié)約開支,嚴謹公車私用的原則。

(一)車輛使用。

1.派遣程序。

(1)局辦公室負責全局車輛的統(tǒng)一調度使用,其中基地車輛由基地主任具體負責,接受局辦公室指導。除特殊情況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調度車輛。

(2)由辦公室指定車隊負責人具體負責車輛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務用車,應填寫《工作用車申請單》,提交車隊負責人。

(3)取水、財務取款、大件設備運輸、檢查、接待等日常公務用車,由車隊負責人直接派遣車輛;各科室臨時用車,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內(即不在外過夜)的,車隊負責人需報辦公室同意后派遣車輛,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慶市范圍的,車隊負責人需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派遣車輛。

(4)局領導因工作需要使用車輛,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內(即不在外過夜)的,由車隊負責人根據領導指示派遣車輛,報辦公室備案;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慶市范圍的,車隊負責人需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審核后方可派遣車輛。

(5)在主城6區(qū)范圍以內,原則上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遣車輛。辦理緊急事務需派遣車輛的,必須經分管局長及分管辦公室局長同意后方可派遣。

(6)出主城6區(qū)以外的車輛,車隊負責人應根據辦公室或局領導簽批意見,出具派車單。

(7)車隊負責人應掌握實時車輛在位情況,()并統(tǒng)一做好車輛派遣工作,除特殊情況外,局機關應保證1輛車以上備用。

(1)駕駛員必須服從車管人員的車輛調度安排,接到任務后應及時出車。出車時要帶齊證件,并對車輛作相關檢查,若發(fā)現(xiàn)車輛故障及時向車管人員報告,及時檢修,不帶病出車。

(2)駕駛人員按派車單規(guī)定路線完成出車任務,不得擅自改變行車路線,遇特殊情況,需要臨時改變線路的,必須報車輛管理人員同意,車輛派遣單是駕駛員每月計發(fā)出差補助的唯一依據。

(3)出車到達目的地后,原則上車輛應就地等候工作人員完成公務后一道返回機關,若遇車管人員安排其它緊急任務,車輛可返回,用車人另行乘車回單位。

(4)出車返回單位后,駕駛員應及時主動與車管人員聯(lián)系,以便車管人員掌握車輛及駕駛員在位情況。

(5)出車過程中,未經允許嚴禁公車私用或轉交他人使用,一經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由此發(fā)生的一切事故和損失,由駕駛員本人及用車人負責,我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6)車管人員應不定期抽查核實駕駛員的出車情況,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謊報出車者,應取消當月的所有出車補貼,并在會上通報批評。

3.車輛停放。

(1)所有公務用車必須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下班時應停放車庫,不得擅自將車輛停放在外單位、個人家中,一經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造成車輛損壞及丟失等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2)遇節(jié)假日,除安排公務用車外,所有車輛鑰匙應交由車管人員統(tǒng)一保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轉交他人使用。

(二)車輛維護。

1.保養(yǎng)、維護及年檢。

(1)車輛保養(yǎng):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及車內外衛(wèi)生清潔由本車駕駛員負責,駕駛員應愛護和保養(yǎng)好自己所駕駛、保管的車輛,使車輛經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確保一有任務就能立即出車。

(2)車輛維護:駕駛員應定期對車輛作相關維護和檢查,若發(fā)現(xiàn)車輛有故障要及時向車管人員報告并及時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3)車輛證件的辦理和保管:由車管人員指定相關駕駛員辦理車輛年檢手續(xù)及防汛車汛期免路橋費的手續(xù),繳納路橋費、車船使用稅、車輛保險等費用;以上證件由本車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或轉借他人。

2.維修。

(1)駕駛員無法修理需送廠修理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填寫車輛保修單,報車管人員、辦公室主任審核同意后,送指定廠家修理。

(2)車輛送廠修理過程中,該車駕駛員應每天到現(xiàn)場檢查修理質量。接車時應嚴格檢查修理項目,達到合格要求后才能接車;接車時車管人員應到現(xiàn)場驗收并審核有關費用,簽字登記后,財務才能予以報銷。

(3)出長途車,途中需要修理時,所修項目應是影響安全行駛的.部位,不得借故購買其它備用件,修理費需經乘車人簽字,車管人員審核登記,辦公室主任簽字后報銷。

每個季度由辦公室對每輛車油耗情況進行一次統(tǒng)計,并在駕駛員和局領導之間進行通報,對超標準的油耗費用,超過20%的按超過部分的80%承擔。

1.出車補助。

(1)實行每月定額公里補助;出差補助依據《派車單》記載的出車情況,按照局差旅費標準報銷。

(2)專職駕駛員公里數補助按300元/月包干;駕駛員兼設備維修人員的公里數補助按150元/月包干。

2.其它費用。

(1)洗車費實行包干制;報銷過路費、停車費、汽油費時應寫明行車路線、出車到達地,并由用車人簽字證明,報辦公室審核登記,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報銷。

(2)凡修理費(含換件)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2人以上參加價格商議;大修車輛,車管人員、辦公室主任應到修理廠參加價格商議,并報分管局長批準后才能進行修理,否則其產生的維修費不予報銷。

(3)駕駛員違反交通規(guī)則,被交通管理部門罰款的,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五、駕駛員管理。

(一)駕駛員職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牢固樹立“安全行車、優(yōu)質服務”的宗旨。

2.服從車輛調度安排,保證行車安全,圓滿完成出車任務。

3.愛護車輛,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負責車輛的保養(yǎng)、維護和各種車輛證、照的保管,保證行車安全。

4.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況,出車返回后,應停放在指定的車庫,并適時清潔車輛。

6.嚴格執(zhí)行廉政紀律,維護水文局形象。

7.完成車輛管理人員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車管人員職責。

1.負責組織駕駛人員學習交通法規(guī)、業(yè)務知識,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駕駛員隊伍的政治責任和業(yè)務技能。

2.加強車隊安全、勞動和保密紀律教育,搞好駕駛員隊伍的團結,提高服務質量,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絕重大事故發(fā)生,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學習,每月一次安全檢查,經常抽查車輛運行和停放情況,所有學習檢查情況應有書面記載。

3.認真做好單車成本核算,每季度公布一次駕駛員出車補貼,汽車維修、燃料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等開支情況,協(xié)助辦公室建立車輛單車管理檔案。

4.嚴格按照本制度加強駕駛員及車輛的日常管理,確保后勤保障工作順利完成。

(三)勞動紀律。

1.駕駛員應自覺遵守本局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派遣,按時出車,文明服務,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

(1)為領導服務的駕駛員,在領導沒有離開單位前,不能離開崗位;在領導不用車時,應接受其它出車任務。

(2)駕駛員因病因事必須提前向車管人員請假。

(3)汽車故障需修理,駕駛員應提前報告車管人員,不得在派車時才提出,如因此影響工作則按無故不出車處理。駕駛員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車管人員應在安全學習時向全體駕駛員通報。

(4)駕駛員保管的車輛不得交給其他人駕駛,一經發(fā)現(xiàn)此情況扣發(fā)當月安全獎、優(yōu)質服務獎和當月的績效獎金。情況嚴重的,由此而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受到嚴肅處理并以經濟處罰。

2.在休息時間,遇有緊急公務,車管人員必須及時調度車輛,駕駛員必須聽從安排及時出車,對電話通知出車不允許不接電話和無故關機,駕駛必須時時保持通訊暢通。

3.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未經派車私自出車者,按對外行車的實際公里計費,在工資或補助中扣除;出私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該車駕駛員全部負責承擔。

六、獎懲。

(一)獎勵項目及標準。

1.績效獎:根據局機關和各基地出臺的《駕駛員績效考核辦法》,每季度對駕駛員進行一次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兌現(xiàn)駕駛員的績效獎金。

2.安全獎:40元/月,每半年兌現(xiàn)一次,半年內車輛不碰、不擦、不掛,未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每人給予240元獎勵,由辦公室對駕駛員半年的駕駛情況給予審查。

3.優(yōu)質服務獎:40元/月,每半年兌現(xiàn)一次,半年內提供優(yōu)質服務、服從統(tǒng)一安排、出車滿勤的駕駛員每人給予240元獎勵,由辦公室對駕駛員半年的出車情況給予審查。

4.通訊費:80元/月,每月兌現(xiàn),發(fā)生不接聽電話或關機的,由辦公室對其情況給予處罰。

(二)處罰。

1.駕駛員確保車輛安全,不得私自出車、私拉便客、車輛夜不入庫、不在指定地方停放車或轉交他人駕駛等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之一者,扣發(fā)當月優(yōu)質服務獎40元,并每次罰款50元,同時收取用車人費用。

2.凡出現(xiàn)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保險公司賠償部分外)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扣發(fā)當年安全獎;由交管部門認定是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一律辭退。

3.駕駛員上班不在崗(除特殊情況外)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度、無正當理由不出車的駕駛員,由辦公室作出停止駕駛,待崗學習,扣發(fā)公里補助或績效獎金等處理。

4.對電話通知出車而不接電話或無故關機的,按不完成工作任務和無故不出車處理,若發(fā)現(xiàn)一次不接電話或關機扣除當月通訊費的50%,第二次不接扣除當月全部通訊費用”。

5.因工作需要可對駕駛員進行調整,若駕駛員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正式工待崗學習改換其它工種,臨時工自動辭職。

6.駕駛員若將車輛有關證件遺失,由駕駛員負責補辦,所需費用自理。

機關車輛管理稿件范文范本篇十五

商務局機關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jié)約開支,規(guī)范車輛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領導和局機關各科室工作人員用車需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與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yǎng)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yǎng),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guī)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要禮貌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fā)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車輛要嚴格按規(guī)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fā)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光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光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lián)系。

七、對不執(zhí)行本規(guī)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職責人要按規(guī)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yè)調查、協(xié)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xiàn)金;

3、去市區(qū)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fā)事件;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由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

為確保工作用車需要和車輛安全行駛,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局班子成員會意見,特制定如下車輛管理制度。

1、辦公室對車輛實行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

2、局領導公務用車予以保證,各股、辦、中心工作用車分別由其分管領導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后統(tǒng)籌安排。出車應做好登記,實行領票加油。

3、小車實行定點維修,單車核算。維修前務必報請分管局長同意并經縣政府采購中心審核,維修車輛時駕駛員同車管人員一道到指定地點(采購中心指定修理點)進行修理,更換下來的零部件交回辦公室。車輛大修或更換主要零部件須報局長或局班子成員會議根據車況實際研究決定。否則修理費不予報銷。

4、車輛用油實行專人管理。用油一律到辦公室領出車單,憑單領油票,并在辦公室指定地點加油,省內跑車原則上不準在外現(xiàn)金加油,因出遠門,需在外加油,回單位兩天內核報,并說明狀況。

5、車輛費用采取月核制。當月費用務必當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維修費等費用。

6、辦公室對駕駛員要加強教育和管理,駕駛員要服從管理和調度,遵守交通規(guī)則、禮貌行車、不開疲勞車、帶病車,嚴禁酒后開車,確保行車安全。

7、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不用車時及時歸庫。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不得擅自出車,嚴禁公車私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駕駛員個人負責。

8、嚴禁婚喪喜慶使用公車,違者按縣紀委、監(jiān)察局有關文件處理。

您可能關注的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