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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標工期規(guī)范文件如何寫 招標工期怎么確定(二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3 09:56:04 頁碼:10
工程招標工期規(guī)范文件如何寫 招標工期怎么確定(二篇)
2023-01-13 09:56:04    小編:ZTFB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有關工程招標工期規(guī)范文件如何寫一

項目名稱:?

委托單位:?(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將??????????????????????項目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yè)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xiàn)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yè)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xié)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guī)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jīng)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guī),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guī)定進行,接受招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zhí)行,中標通知書簽發(fā)后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付款方式為現(xiàn)金_______或_______,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__]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xié)議的其他條款:

委托方(甲方):??????????????????????????代理方(乙方):????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有關工程招標工期規(guī)范文件如何寫二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yè)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jīng)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xié)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xiàn)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yè)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lián)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jù)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xié)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jīng)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jīng)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jīng)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chǎn)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jù)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jīng)驗的專職技術經(jīng)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yè)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shù)據(jù)的計算、技術經(jīng)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咨詢業(yè)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chǎn)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jīng)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jīng)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yè)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yè)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jīng)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chǎn)權,委托人,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yè)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shù)量和費用,經(jīng)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內所發(fā)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shù)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shù)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shù)乃髻r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jù)。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fā)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jù);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jīng)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xù)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yè)務。 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以補充協(xié)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xù)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fā)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xié)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未達成書面協(xié)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xié)商確定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shù)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副本根據(jù)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 。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yè)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lián)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xié)調的工作:。

(6)應盡的其他義務:。

5、受托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3)承擔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

(4)應盡的其他義務:;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8)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7)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

代理報酬的幣種: 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 ;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6、合同份數(shù)

16.2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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