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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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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大全11篇)
2023-11-11 14:54:57    小編:ZTFB

時刻保持積極的態(tài)度,才能在困難面前保持心態(tài)穩(wěn)定。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是每個人都需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下面是一些學術研究的最新成果和發(fā)現(xiàn),希望能夠引起大家的思考。

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篇一

異議事項:鹿邑縣人民政府擬將爭議土地確權給被申請人是錯誤的,該宗土地應確權給申請人。事實和理由:

1背歷史,違背真相。理由如下:

一、《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guī)定》不適用于本案,被申請人使用法律錯誤。

《立法法》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guī)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guī)定除外。眾所周知,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的基本原則。《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guī)定》是1995年5月1日開始頒布實施,當然不適用于發(fā)生于是于1977年之前的本案事實。同理,省建委予革建設字(79)第43號文‘關于征用土地問題的通知’也不能適用于本案。被申請人使用錯誤的法律依據(jù),其結果必然不合法。

二、按照《xxx關于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審批權限適當下放的通知》規(guī)定,即使申請人的土地被征用,被申請人的行為也屬于超越職權的違法行為。

xxx1964年7月20日通知規(guī)定:征用土地十畝以下和遷移居民五戶以下的(不包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可分別城市和農村、城市的近郊和遠郊以及土地好壞等情況,將審批權適當下放,至于在這一規(guī)定權限內具體下放幾畝、幾戶,下放到鄉(xiāng)、州還是縣、市,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行確定后報內務部備案。征用土地的審批權限下放后,承辦審批的機關仍應從嚴掌握,盡量利用空地、荒地,盡量不拆除民房,不占用農田。本案中,被申請人擬征用的土地為18畝(包括鄰村土地),遠遠大于通知的規(guī)定,且占用的是基本農田。因此,按照當時的法律政策,被申請人的征地行為也是違法的。

三、當年的歷史事實證明該宗地是原農機廠借用的,但被申請人不調查了解當年參與人員,就作出了違背真相的結論。

當年事情真相以下人員均可以作證(以下人員均可證明該宗地是借用的):

1、穆店鄉(xiāng)黨委書記李心友;

2、原農機廠廠長張瑞宗;

3、原宋新行政村大隊支書宋洪禮;

4、原宋新行政村大隊長賈學增;

5、原宋新行政村賈灣隊生產隊長賈學師;

6、原宋新行政村賈灣隊會計賈長付。

除了以上證人外,鹿邑縣人民政府于1987年4月27日作出聯(lián)合處理意見明確寫明是關于“借地”的處理意見,并且指出申請人的農業(yè)稅和村提留款照繳。如果該宗地確已被征用,那么就不需要再交農業(yè)稅等稅款。申請人照繳農業(yè)稅等稅款,任何人都明白該宗地事實上沒有被征收。這么簡單的事實,被申請人不知是不明白,還是不清楚。

鹿邑縣信訪辦依據(jù)省建委予革建設字(79)第43號文‘關于征用土地問題的通知’為被申請人提出一個補救方案,要求被申請人補辦征地手續(xù)??上н^了30多年,被申請人并有采取任何措施,時至今日才想起辦征地正式手續(xù)。

四、從1975年和1977年的現(xiàn)金支出憑單可以看出,農機廠以120元每畝的價格支付給申請人的款項難以證明該款是征地補償款,只可是因借用關系而形成的租金或青苗補償款。

首先看該單,收款人是“賈灣賈長江”。按照《xxx關于國家建設征。

3用土地審批權限適當下放的通知》的規(guī)定,被征收人是應當是村民,而不是生產隊。該憑單收款人是生產隊,說明該款是以生產隊為單位收取的,不是以個人名義收取的征地補償款。其次在款項說明一欄,只表明“每畝120元折物”,而沒有作其他說明。該120元是租金和青苗費的補償,還是征地補償,從字面上難以確定。1962年9月27日通過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規(guī)定,生產隊所有的土地不經過縣以上人民委員會的審查和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占用。

結合相關規(guī)定,在任何時候,在xxx境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是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的征收人,原農機廠即使寫的是征收,也不能作為征收人征收集體土地。因此,單單從該憑單看,本案的征收土地的說法也不能成立。

綜上,鹿邑縣人民政府擬將爭議土地確權給被申請人是錯誤的,該宗土地應確權給申請人。

異議人:鹿邑縣穆店鄉(xiāng)宋新行政村賈灣村民組。

2017年11月15日。

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篇二

申請人:南寧市豐達工程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寧市高新區(qū)瑞達路96號,法定代表人xxx。

申請人因范仲訴胡陽陽、劉繼承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對貴院作出查封申請人所有的小轎車的裁定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申請撤銷(20xx)中民一初字第158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一臺小轎車(車牌號:桂a999999)的查封決定。

事實與理由:

20xx年3月17日,申請人與劉繼承簽訂了二手汽車買賣合同,合同第五條第1款約定劉繼承在付清全部貨款前該小轎車(車牌號:桂a999999)的所有權屬申請人所有,劉繼承只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到目前為止,劉繼承尚未付清申請人全部貨款,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該小轎車的所有權仍屬申請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guī)定》第18條的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購買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第三人依合同約定保留所有權,申請執(zhí)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價款或者第三人書面同意剩余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yōu)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依據(jù)上述規(guī)定,貴院保全的是案外人的合法財產,屬保全不當。故申請人提出上述申請,望貴院批準!

南寧市青秀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

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篇三

上訴人(原審訴訟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yè)),住......。聯(lián)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被上訴人(原審訴訟地位):×,......。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寫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民初......號駁回管轄權異議裁定,現(xiàn)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2.本案移送×人民法院處理。

上訴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訴狀副本×份。

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篇四

郵編:____________。

請求貴院依法解除車的扣押,將其直接返還給申請人。

____________年底,異議申請人獲知其個人財產車,在被執(zhí)行人涉及的強制執(zhí)行案中被當作執(zhí)行財產予以扣押。經多次協(xié)商未果,無奈之下向貴院提出執(zhí)行異議。

異議申請人認為上述扣押行為沒有法律依據(jù),存在明顯錯誤,理由如下:1、該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已表明,其歸屬于異議申請人所有...

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篇五

申請人: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1972年生、漢族,住合肥市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棟102室。

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男、1971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

委托代理人:____律師事務所事師。

被申請人:______。

申請事項。

2、對執(zhí)行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財產——-查封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于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1、追加楊慧、項興海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zhí)行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一案[(20__)合執(zhí)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2、申請人楊慧、項興海由于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范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zhí)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慧、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zhí)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慧、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范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復議于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合執(zhí)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20__年7月10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慧、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zhí)行裁定[20__]合執(zhí)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慧、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zhí)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慧、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范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楊慧、向興海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zhí)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zhí)行。本裁定送達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20__年8月13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員張勇)又向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楊慧、項興海下達了(20__)合執(zhí)申字66號查封楊慧、項興海(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20__]合執(zhí)申字第66-3號執(zhí)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zhí)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zhí)行員張勇于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huán)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一、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程序錯誤。

1、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慧、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zhí)行裁定[20__]合執(zhí)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20__]合執(zhí)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20__]合執(zhí)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為本案被執(zhí)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序違法。

4、[20__]合執(zhí)申字第66-3號執(zhí)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zhí)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序違法。滁州市三環(huán)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zhí)行人,又不是利害關系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zhí)行員張勇于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huán)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zhí)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于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并把手機轉讓與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jù)證實:a、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被執(zhí)行人)被撤銷、注銷、歇業(yè)后,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zhí)行人財產導致被執(zhí)行人無履行能力;b、楊慧、項興海(案外人)對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安徽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jù)證實:被執(zhí)行人(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楊慧、項興海)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zhí)行人或被執(zhí)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fā)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適用法律錯誤。

應適用以下法律:

1、《xxx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zhí)行行為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向負責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xxx民事訴訟法》執(zhí)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zhí)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zhí)行法院的執(zhí)行為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guī)定提出異議。執(zhí)行法院審查處理執(zhí)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zhí)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zhí)行中,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被執(zhí)行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根?jù)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zhí)行人破產——-中止執(zhí)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____律師電話:____x。

200x年x月__日。

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篇六

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重慶市永川市人民法院缺席審理,作出(2__x)永民初字第16x3號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zhí)行程序。貴院依據(jù)(2__x)永民執(zhí)第__x2x--4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zhí)行(2__x)永民執(zhí)第__x2x--4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__x年,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申請人財產及聲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作出(2__x)永民初字第16x3號審判決書,已進入執(zhí)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從1__x年12月x日(原告稱申請人借款時間)至2__x年1x月1x日(原告發(fā)催款通知書時間),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多年來一直在永川市勝利路__-1-3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訴訟期間亦沒有離開過。原告、法院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lián)系,則能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法院只憑借原告詢問筆錄中申請人下落不明一句話,就依此判決,有違法律的嚴謹、權威,明顯輕率和不負責任。

三、申請人從沒有向原告借款,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他人代理申請人向原告有借貸的行為。

申請人從法院復印了相關資料后,經過仔細辨認,申請人沒有在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jù)等文書上簽字,這些文書上的簽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簽署的,同時,申請人也沒有委托過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請人不應當承擔任何還款的法律責任,原審法院作出申請人還款的判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jù)等文書,不應作為裁判依據(jù)。原告提交上述證據(jù)中本人簽名系他人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jù)真實性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證據(jù)顯示,借款時間是1__x年12月x日至1__x年12月7日,那么,申請人應當在2__x年12月7日前向申請人(即使不是申請人借款)進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原告直到2__x年1x月1x日向申請人發(fā)出催款通知書,在2__x年6月x日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訴訟早過時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請人沒有接到通知的情況下作出原告勝訴的判決,是錯誤的。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xiàn)依據(jù)第2x4條的規(guī)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zhí)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永川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__。

二零__年十一月十七日。

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篇七

身份證號碼:xxxx,聯(lián)系電話xx。

住址:重慶市云陽縣xx鄉(xiāng)xx村x組。

申請事項:

將本案移送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2月8日收到金安區(qū)人民法院受理的xx訴申請人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理由如下:首先,xx向金安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據(jù)是“20xx年3月2日原告在xxx工地上班,具體從事水電安裝工作。20xx年3月19日上午10點,原告在被告成立的重慶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xx項目部指派的工作過程中,因電表爆炸造成原告燒傷”。依據(jù)原告對其受傷過程的描述,是“工作過程中”,并非其他原因造成的傷害。因此,xx的傷害應該屬于勞動爭議糾紛的范疇,一般情況下,職工工傷糾紛應該待受傷員工治愈后,向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然后經勞動仲裁機構選定傷殘鑒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再依據(jù)傷殘等級,按照我國現(xiàn)行的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條文進行裁定。其做法違背了我國現(xiàn)行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安徽省工傷保險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所以,xx的工傷事故應該移交六安市金安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請予準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重慶市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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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篇八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聯(lián)系電話: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xxxx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聯(lián)系電話:

上訴請求:

請求依法裁定撤銷xx人民法院通知并將本案依法移送至xx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和理由:

被上訴人訴上訴人合同糾紛一案,上訴人于xxxx年2月1日收到應訴通知書、民事訴狀、舉證通知書等相關訴訟材料,并于xxxx年2月28日對xx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xx法院于xxxx年3月28日作出通知,對上訴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不予審查。上訴人對該通知不服,提出上訴,具體事實理由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睋?jù)此,人民法院對于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的,都應當審查,而不存在不予審查管轄權異議的法定事由。所以,xx法院認為上訴人沒有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就不予審查,是違法的。此外,人民法院對于管轄權異議的處理,都應當通過裁定的方式而不能用通知,xx法院對于上訴人提出管轄權異議以通知方式來駁回是不規(guī)范的。xx法院即使認為上訴人提出管轄權異議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也應當用裁定的方式駁回,而不應當用通知方式駁回,此舉有變相剝奪上訴人提出管轄權異議上訴的嫌疑。上訴人不應當因為這種不規(guī)范地運用司法文書的行為而失去提出管轄權異議上訴的權利。

二、xx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xx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將本案移送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首先,xx法院對于本案的定性存在重大失誤,本案應為買賣合同糾紛而非承攬合同糾紛。對于買賣合同,出賣人的基本權利義務是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收取貨款;買受人的基本權利義務是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支付貨款。對于承攬合同,承攬人的基本權利義務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并收取報酬;定作人的基本權利義務是接受工作成果,給付報酬。在本案所涉及的合同中,被上訴人的義務是負責污水處理設備供貨,安裝施工、調試只是輔助性工作,是為了更好地促進買賣合同的達成及合同目的的實現(xiàn)。(實踐中賣方為了更好地達成交易,在賣出貨物后負責安裝、調試的例子很多)。上訴人的義務是支付被上訴人人所提供污水處理設備的貨款,從合同第六條“結算方式和期限”中明顯能看出,上訴人支付的對價在合同中的措辭為“貨款”而非“報酬”(《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對承攬合同內容的規(guī)定為“報酬”),除預付款的支付是在合同生效后5日內外,上訴人后期支付貨款都是以被上訴人供貨進度和對貨物的表觀驗收為依據(jù),上訴人基于合同支付的對價顯然并非是因為被上訴人付出了安裝施工、調試工作而給予的報酬。合同中有不少篇幅設計到設備安裝施工、調試是因為要突出被上訴人承擔的這些義務,以體現(xiàn)出該合同與一般買賣合同的不同。事實上,被上訴人提供的材料是從其他地方購得,并不是自己生產,也即被上訴人并未完成污水處理設備的生產工作,被上訴人只是將設備轉賣給了上訴人,這與在承攬合同中承攬人要親自完成主要工作是相背的。故本案是買賣合同糾紛而非定作合同糾紛。

其次,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另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guī)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由此可知對于買賣合同糾紛,被告住所地法院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交貨地點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轄權。具體來說,被告(上訴人)住所地xx法院和約定交貨地點xx法院對本案雙方糾紛有管轄權,而xx法院既不是被告(上訴人)住所地法院也不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交貨地點所在地法院,故對本案并無管轄權。而依據(jù)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睂Υ?,新民訴下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主動審查自身對于所立案或受理的'案件是否有管轄權,雖然本案中上訴人沒有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異議,已經超過了法定期限,但這絲毫不會影響法律賦予受案法院審查是否有管轄權的職責,而我們曾以提醒的方式告知xx法院并無對本案的管轄權,xx法院應當認識到這一點并主動依法將案件移送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最后,即使按照合議庭對本案所涉合同性質的確定,認為本案原被告雙方(被上訴人與上訴人)之間的合同是屬于承攬合同中的定作合同,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條的規(guī)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可見對于承攬合同糾紛,當事人約定的履行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可以管轄,具體到本案,xx法院和南京是xx法院有管轄權,而xx法院并非本案原被告(被上訴人與上訴人)約定的履行地法院也并非被告(上訴人)住所地法院,是沒有管轄權的。

綜上,上訴人認為:原審法院以一種極不規(guī)范的法律文書不予審查上訴人的管轄權異議,是不符合民事法相關規(guī)定的,故上訴人依法向貴院提起上訴,望裁如所請。

此致

xx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x股份有限公司。

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篇九

申請人: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市______區(qū)梨園地區(qū)______村______號。

被申請人:______市______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申請事項:

內容;。

2、請求貴院撤銷(____________)通執(zhí)字第______號行政裁定書。事實與理由:

______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______區(qū)分中心與申請人因房屋拆遷糾紛,向被申請人申請房屋拆遷糾紛裁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請人做出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請人依上述裁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法院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通執(zhí)字第______號行政裁定書,并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達(____________)通執(zhí)字第______號執(zhí)行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的執(zhí)行行為違法,特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執(zhí)行異議,主要理由如下:

一、據(jù)以執(zhí)行的被申請下發(fā)的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下文簡稱“裁決書”)在實體上、程序上均存在違法情況,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zhí)行。

1、作為裁決主要事實依據(jù)的《估價報告》,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實體上均存在違法之處,不應作為裁決的依據(jù)。

首先報告沒有依法送達;其次評估結果未依法公示;最后房地產評估機構的選定方式違法。本項目的的評估機構是拆遷人自行委托的,拆遷人沒有與被申請人協(xié)商共同選定評估機構的證據(jù),剝奪了被拆遷人選擇的權利。

2、裁決前未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聽證。

依據(jù)《裁決規(guī)程》第______條規(guī)定,裁決前被申請人有義務組織第三人和申請人調解,舉行聽證工作,充分聽取雙方意見。而被申請人卻未能按此規(guī)定履行前述義務。因為,自始至終,被申請人沒有找申請人調查了解核實過相關事實也沒有進行聽證工作。

3、未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而逕行作出《裁決書》。

被申請人沒有經過該局領導班子在《裁決書》作出前進行討論的決定或會議記錄。此即意味著被申請人沒有經此程序就已作出《裁決書》,此舉已違反《裁決規(guī)程》第______條,即“書面裁決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規(guī)定。

4、《裁決書》并未生效,因此不能作為申請執(zhí)行的依據(jù)。

首先法律文書只有送達當事人后方才生效。被申請人并未在裁決作出后依法向申請人送達《裁決書》,因此該《裁決書》并非如被申請人所言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經生效。

其次申請人在收到裁決書后已經向______市住房...

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篇十

請求事項:。

1、請求貴院依法終止對案外人__x的執(zhí)行,(201x)辰民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事實和理由:

天津市________x與天津市________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yè)經貴院一審判決終結,現(xiàn)已進入執(zhí)行程序。現(xiàn)申請人對該案提出以下異議:。

1、被執(zhí)行主體不適格。

天津市__________與天津市________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被執(zhí)行的主體是天津市________x而不是案外人__x,,然而貴院在沒有任何針對案外人__x生效判決文書的基礎上而對案外人強制執(zhí)行”,顯然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2、(201x)辰民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針對的是天津市________,而不是案外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雖然(201x)辰民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已生效并申請執(zhí)行,但在該判決中明確被告只有一個即是天津市________,并沒有案外第三人,根據(jù)合同相對性及判決可以證實被執(zhí)行的主體為天津市__________,執(zhí)行案外人__x明顯與判決不符與事實相悖。理應終結對案外人的強制執(zhí)行。

據(jù)此,申請人請求貴院依據(jù)事實和法律,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維護申請人合法的權益,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生存的權利。以體現(xiàn)法律的公正和正義。

__市北辰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__年月日。

血液書面異議申請書篇十一

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重慶市永川市人民法院缺席審理,作出(20___)永民初字第1683號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zhí)行程序。貴院依據(jù)(20__)永民執(zhí)第_______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zhí)行(20___)永民執(zhí)第_______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____年,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申請人財產及聲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作出(____)永民初字第1683號審判決書,已進入執(zhí)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從____年____月9日(原告稱申請人借款時間)至____年____月19日(原告發(fā)催款通知書時間),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多年來一直在_______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訴訟期間亦沒有離開過。原告、法院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lián)系,則能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法院只憑借原告詢問筆錄中申請人下落不明一句話,就依此判決,有違法律的嚴謹、權威,明顯輕率和不負責任。

三、申請人從沒有向原告借款,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他人代理申請人向原告有借貸的行為。

申請人從法院復印了相關資料后,經過仔細辨認,申請人沒有在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jù)等文書上簽字,這些文書上的簽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簽署的,同時,申請人也沒有委托過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請人不應當承擔任何還款的法律責任,原審法院作出申請人還款的判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jù)等文書,不應作為裁判依據(jù)。原告提交上述證據(jù)中本人簽名系他人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jù)真實性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證據(jù)顯示,借款時間是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那么,申請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申請人(即使不是申請人借款)進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原告直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請人發(fā)出催款通知書,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訴訟早過時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請人沒有接到通知的情況下作出原告勝訴的判決,是錯誤的。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xiàn)依據(jù)第204條的規(guī)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zhí)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永川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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