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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精選20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22 16:10:32 頁碼:8
最新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精選20篇)
2023-11-22 16:10:32    小編: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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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一

本文提要:為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培養(yǎng)員工廉潔、勤勉、守紀、高效的精神,制定員工出差管理辦法,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期限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審核。

一、出差制度

第一條 經理出差,必須經主管領導及有關經理同意;其他人員出差必須經主管經理批準。

第二條 出差要填寫《出差申請報告表》,出差報告包括:工作任務、往返時間、到達地點。該表按上述審批權限審查批準后,交辦公室留存,憑出差報告表,填寫借款單,并經辦公室主任簽批后列財務處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三條 出差應遵守的事項

1.必須按計劃前往目的地,無特殊原因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返回,如有變動需事先請示并獲批準。

2.乘坐火車必須按正常路線,不得無故繞道,出差途中因私事繞道者,需事先由領導批準,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本人承擔。

3.乘坐飛機人員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領導特許方可乘坐飛機。

第四條 出差結束,應寫出詳細的`出差匯報,送有關領導審閱。

第五條 出差回來上班后四天內向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報銷前須由部長審核簽字。

第六條 出差期間,嚴禁用公費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嚴禁收受禮品,不得請求代購商品,對違反者各級領導有責任給予批評教育,所需費用一律由本人承擔。

第七條 出差時間不超過7天,不補休,在國家法定假日出差的可補休同等時間。

二、出差管理辦法

第八條 為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培養(yǎng)員工廉潔、勤勉、守紀、高效的精神,制定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九條 員工出差按如下程序辦理:

1.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期限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審核。

2.憑《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預支一定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付款。

3.差旅費中,"實報"部分不得超出合理數額,對特殊情況應由出差人出具證明,否則財會人員有權拒絕處理。

第十條 出差審批程序和權限如下:

1.國內出差:一日以內由經理核準,超過一日由總經理核準。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十一條 國內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雜費等。

1.交通費需依票根或發(fā)票認定,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者不支付交通費用。

2.住宿費需依憑證按上述標準核報,本公司備有住宿場所時不支付住宿費。

3.伙食補助、雜費、特別費等依憑證視情況報銷。

第十二條 因時間急迫或交通不便根據業(yè)務需要,必須乘坐出租車時,須經理同意。

第十三條 國外出差旅費分交通費、生活費及特別費,其支付標準憑相關票據報銷。

第十四條 員工出國考察、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每日補120元(人民幣)生活費。

第十五條 出國人員出國前應提出出國申請計劃書,并于回國后十日內提出出國人員工作計劃檢查報告。

第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可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等艙以下艙位。

部門總監(jiān)、副總監(jiān)出差可乘坐火車軟臥、硬臥、輪船三等以下艙位,行程在1800公里以上可乘坐飛機經濟艙。

員工出差可以乘坐火車硬臥、硬座及輪船三等以下艙位。

第十七條 奉令調遣人員,可依照以上條文報銷。

三、特別旅費處理

第十八條 出席招待會、客戶接待出差、投宿于公司駐外機構時,不支付住宿費。

第十九條 參加研討會、招待客戶、隨客出差等產生的差旅費憑票據實報實銷。

第二十條 出差不允許私人旅行,不得已情況下,報主管批準。

第二十一條 職員出國出差期間依照本公司國外差旅費規(guī)定,憑票據實報實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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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二

1、公出:因公出差聯系業(yè)務當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聯系業(yè)務超過24小時無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請假休息者。?

三、公出人員需派車時按具體情況由公司安排用車。

四、具體管理:?

4、出差后每三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一下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五、出差費用規(guī)定:?

5、電話費補貼銷售部主管150元、區(qū)域經理100元、銷售員70元。?

6、出差人員無論級別在選擇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火車。?

2、業(yè)務招待費用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否則自負。?

七、用款審批和費用核銷審批流程:?

八、手機號管理?

1.銷售員手機號碼由公司統一發(fā)放,服務密碼由公司統一設置。

2.開機時間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tài)。?

3.月度手機連續(xù)停機、關機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當月的通訊補貼。

九、銷售人員的自覺性:?

2.出差人員出差后須加強自身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意識,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規(guī)章制度中或將增加制度內容。?

十、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1、總則

為規(guī)范公司出差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請、登記及報銷時限

2.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必須詳細填寫出差任務、出差地點,公司特別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達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yè)務需要安排,由分管領導核定。

2.1.3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簽批后支取。

2.1.4 員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應到綜合部辦理登記。

2.1.5 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本市業(yè)務)及5個工作日內(市外業(yè)務)限時報銷。凡超過報銷時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罰息并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署意見后給予報銷。

2.2出差審批權限

2.2.1一般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派遣長期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2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并由經理安排行政人員代辦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其他人員在發(fā)生緊急、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2.3.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為主,一般員工不得乘坐飛機,公司領導在事務緊急或路程較遠情況下,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乘坐飛機。

3.差旅費管理辦法

3.1臨時出差

3.1.1出差紀律

3.1.1.1 臨時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長豐、肥東、肥西,且當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視為臨時出差。

3.1.1.2? 員工出差未按規(guī)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

3.1.1.3 ?出差路線的選擇以最佳路線為準,如出差人員繞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個人承擔。

3.1.1.4? 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應電話申請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報銷差旅費外,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3.1.2差旅費補助

3.1.2.1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外,住宿費、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它雜費實行包干制,補助標準詳見表二《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

3.1.2.2? 上述3.1.2.1條款中市內交通費指出差地市內交通車票費,在第3條款“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市內交通費含義相同。

3.1.3差旅費報銷的有效憑證

3.1.3.1 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鐵路局、汽車公司、輪船公司印制的車船發(fā)票。

3.1.3.2 住宿應有賓館填制的服務業(yè)發(fā)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3.1.3.3 車船及住宿發(fā)票要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相吻合。

3.1.3.4 車船及住宿發(fā)票丟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領導或同行人證明后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3.1.4住宿費包干管理

3.1.4.1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實際住宿天數發(fā)放補助,補助標準見《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連續(xù)乘車超過8小時并在車上過夜,乘坐火車硬座按以下標準發(fā)放補貼:特快補助10元/夜,直快補助20元/夜,慢車補助30元/夜;乘坐硬臥按乘坐硬坐的60%發(fā)放;乘坐汽車按照慢車補助30元/夜的標準發(fā)放。銷售人員不執(zhí)行此項規(guī)定。

3.1.4.2住親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fā)放。

3.1.4.3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3.1.5誤餐費包干管理

3.1.5.1員工出差誤餐費按實際天數計發(fā),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5.2 員工如已享受出差誤餐費,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誤餐費(按出差天數扣除)。

3.1.5.3 員工出差期間繞道回家不計發(fā)誤餐費(繞道時間超過1天以上的,耽擱時間按事假處理,期間內的所有費用在報銷時扣除)。

3.1.5.4 外出學習、培訓,誤餐費按50%執(zhí)行。

3.1.5.5 出差期間如因業(yè)務原因需要招待業(yè)務單位,須事先電話請示有關領導?;毓竞笤傺a辦審批手續(xù),同時按每百元業(yè)務招待費扣減個人誤餐補助10元。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1.6市內交通費及其他雜費包干管理

3.1.6.1 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發(fā),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6.2 自帶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3 員工出差繞道回家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4 外出參觀、學習按標準的50%執(zhí)行。

3.1.7其他規(guī)定

3.1.7.1 公司領導一人單獨出差,住宿費可在規(guī)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50%。

3.1.7.2 一般員工與公司領導隨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領導標準享受補助。

3.1.7.3 一般員工出差如住宿費實報實銷,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對應標準的50%執(zhí)行。

3.1.7.4 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單位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可據實報銷,但陪同人員不再享受各種補助。

本規(guī)定由綜合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執(zhí)行。修正時亦同。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三

一、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應履行派批手續(xù),填寫出差審批單。先由業(yè)務分管領導提出派差意見,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出差。工作人員出差前應明確出差任務,明確出差時間、返回時間、出差路線,不得隨意繞道或延期。

二、工作人員差旅費報銷實行單次核報制度,出差返回后一周內必須辦理差旅費結算手續(xù)。差旅費結算程序按有關財務制度執(zhí)行。

三、工作人員出差,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省外地區(qū)35元/天,省內25元/天。沒有住宿發(fā)票只報銷往返路途補助。

四、工作人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類別,按州財政局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凡一般工作人員乘坐飛機、火車軟臥和乘坐出租車,由領導預先批準。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市內交通費:省外為15元/天,省內為6元包干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五、住宿費:除會議培訓統一安排外,一般工作人員住宿標準原則每人不得超過100元/天(省外)、60元/天(省內)、30元/天(縣區(qū))。到特區(qū)等地方出差,住宿費標準適當提高。無特殊原因超標準食宿的,超出部分由個人自付。

六、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可能發(fā)生的`計劃外費用,須電話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后開支,返回后按財務審批程序報銷。

七、非緊急和工作必需,工作人員不得在本縣內乘坐出租車,必須乘坐的,經分管領導簽字后按財務審批程序報銷。

八、因公務加班需安排公務餐的,應經分管領導同意并簽字后按照財務審批程序報銷,報銷加班工作餐不得使用白條。

九、副縣級以上人員出差,其各類報銷標準按州財政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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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四

1.目的:規(guī)范出差流程,統一出差人員開支標準,滿足出差人員的食、宿、交通等正常需要,確保工作的正常進行。

2.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3.管理職責:3.1出差審批權限:

4.1出差人員需認真填寫《公出差旅費申請單》,按出差批準權限審批。

4.2出差人員根據需要憑經批準的《公出差旅費申請單》、借款單向財務部門暫借相應數額的差旅費。

4.3出差期限需要延長時,出差人員應及時請示主管領導,經同意后方可延長出差期限,同時由批準主管領導負責通知公司行政部修改備案。

4.4出差人員如遇緊急狀況無法提前提交《公出差旅費申請單》,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行政部取得聯系,并在回到工作崗位后3個工作日內填寫《未打卡說明單》報行政部核準。4.5出差結束回到公司后,應在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有關規(guī)定要求結清預支差旅費,如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視情節(jié)給予50元以上處罰,二十個工作日未辦理的所有費用由個人承擔。5.出差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核銷標準:5.1交通工具:

4)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準;

6)各級員工應根據實際狀況,在不影響工作效率的前提下,以盡量減少開支為原則,合理選取交通工具。特殊狀況需超過以上標準,務必經公司總經理同意批準。5.2出差補助:5.2.1出差補助說明:

1)出差期間出差地市內交通(公交)費用實報實銷;

5)以上所列以外的費用,一般不予報銷,特殊狀況確因工作需要超過補助標準或超范圍費用,須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報銷。5.2.2餐費補貼標準:

3)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員工:200元/天。5.3.2住宿費報銷說明:

1)出差人員憑住宿費報銷單予以報銷,如高于標準,僅按規(guī)定標準上限報銷;

3)住宿費報銷須附明細單據,除房費以外的其他費用自理;

4)參加會議、培訓時,由組織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費用據實報銷,公司鼓勵員工采用拼房等較為合理、經濟的方案。6.出差具體要求:

6.1出差過程視為正常工作,不得報支加班費。

6.2出差期間(包括出國)須隨時持續(xù)電話通暢以及及時查看、回復郵箱,手機不接聽或聯系不上,將按照公司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6.3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補助、住宿標準等涉及到的職級確定,均按公司下發(fā)正式聘任文件為依據。

6.4實行績效提成工資制的員工,出差期間按照工資標準發(fā)放薪資。

6.5出差期限如未經批準私自延長者,超期一切費用本人自理,并給予相應處罰或處分。6.6出差人員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出差路線,不得從非正常出差路線經過和在途中無故逗留,否則僅報銷正常路線和合理交通工具的費用,并扣除因此所耽擱當日的出差補貼及因此產生的其他費用等,由此發(fā)生的一切事故等公司不承擔任何職責。6.7結束出差工作當日,能夠回到公司的應盡量回到,如確實當日不能回到,第二天應盡量安排所乘交通工具最早班次回到,擅自延長出差所在地逗留時間,超期一切費用本人自理,并扣除當日出差補貼,同時給予相應處罰或處分。

6.8出差人員嚴禁弄虛作假,偽造費用單據和報銷實際未發(fā)生的費用等,凡一經發(fā)現類似狀況予以辭退處理,票據報銷日期、項目等務必與業(yè)務日期一致,否則不予報銷,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6.9參加培訓人員,在報銷差旅費之前,應將培訓資料上交公司行政部,并簽定《員工培訓登記表》,報銷單據經公司行政部簽字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報銷手續(xù)。6.10特殊狀況無法界定是否報銷或報銷標準等,由公司總經理批準。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施行,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7.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相關制度即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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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規(guī)定。

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

第五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3)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借款金額在3000~5000元以內,特殊用途超過8000元等特大金額應標明原因審批。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六條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之前必須提交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等事宜(見出差申請表)。(2)將出差申請表送人力資源部留存、記錄考勤。

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xù)。

(5)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

(6)未按以上手續(xù)辦理出差手續(xù)或未經審批所發(fā)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并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費用標準及審批權限,如下表所示。

差旅費用標準及審批表:

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報銷補助具體標準規(guī)定如下:

由公司規(guī)定統一開支。無任何安排情況,實行實報實銷。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第十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第十二條本管理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六

為使公司員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

因公出差的領導及員工。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辦理工作交接、且辦理好審批手續(xù);

2、申請批準后應及時到財務部備案;

3、出差的審核批準權限如下:

3.1當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準;

3.2市外出差及遠途出差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時間,必須電話請示其主管領導,并獲批準。

1、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標準:

1)、食宿標準:見附表一。

2)、交通補助: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公司派車的將不予以報銷。

3)、其它報銷:

公關費、招待費等根據情況酌情報銷,涉及接待費,應在費用報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門經理及負責人

1)、食宿標準:見附表一。

2)、交通補貼:憑有效票據報銷火車票(臥鋪、動車、高鐵)、汽車及(公交車自理),酌情報銷出租車票。原則上不報銷飛機票。

3)、其它報銷:

公關費、招待應酬等費用經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的,可實報實銷;涉及接待費,應在費用報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員工

按附表一執(zhí)行,經總經理批準執(zhí)行的費用,可實報實銷。

1、出差必須是經領導派遣或事先申請方可執(zhí)行。

2、原則上要按照預定時間準時返回,因私事延誤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所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3、出差時間,必須遵守法紀法規(guī),嚴禁滋擾生事,破壞公司聲譽,若有違反,將受公司嚴重處罰。

4、嚴禁假公濟私,以出差名義辦理私人事務。

5、出差歸來,須在3日內(周末除外)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總經理及財務告之清楚。

6、出差期間,除因公需要,可向財務部申請借款。

7、和領導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報銷須據實執(zhí)行,嚴禁虛報假報。

8、外出人員須將每日工作匯報以短信或郵件的形式向主管領導匯報。

1、報銷的審批權限

1)、公司員工因公出差,自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內,提交《出差費用報銷單》,經部門經理審核簽字確認后,由內勤于每周一,周四統一交財務核算確認,然后由總經理審批簽字,最后到出納處報銷。如果員工因臨時出差等原因無法自行報銷,所有單據交由部門內勤協助辦理。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未出本地區(qū)且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出差補助標準額

2.1)、員工出差不超過一日的視同正常出勤,因此產生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2.2)、長途出差補助標準:(包含住宿費、交通費和膳食費)

出差標準現劃分為三級:總經理級別;經理級別;普通銷售人員;

注:住宿費,交通費按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超標自付。

3)、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3.1)正常情況下實報實銷( 火車,汽車 ,輪船等),所有報銷需要正規(guī)發(fā)票,不能獲得發(fā)票的特殊情況需要注明詳細情況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3.2)如果因特殊情況出差需要乘坐飛機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車的費用不在報銷之列。

3.3)銷售人員出差,經理級別每月話費補貼100元;其他人員每月話費補貼50元。

1)、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2)、本規(guī)定由綜合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七

一個公司,為規(guī)定業(yè)務方面的員工出差支給辦法及管理,都會制定出一些相應的。以下詳細的業(yè)務的資料,可供參考。

本標準規(guī)定了xxxx有限公司員工出差旅費支給辦法細則。

本標準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員工公派出差辦理公務者的管理。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差旅費報銷單》。

《出差報告》。

3要求。

本公司內員工出差旅費支給辦法按本制度執(zhí)行。

3.1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yè)務需要出差,應先由派遣出差部門主管核準,登記出差相關內容,并憑核準預借或報支旅費。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a、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須明確記錄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總經理視情況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實核定,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情形特殊事前無法及時辦理,亦應盡快補辦手續(xù)后方可支給出差旅費。

b、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可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其預借款額,須經由主管部長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結清暫支款項,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部應將該員工預借差旅費在當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報支時,再行核付。

3.2員工在本市、郊區(qū)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時應經部長級主管核準。當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當日工資外,原則上不支給交通費以外的任何費用,交通費憑乘車憑證實數支給。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當日中午無法返回的,給予適當的中餐補貼(補貼標準按10元/人執(zhí)行),但如實際需要,須事先呈主管核準批準。

3.3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無論出發(fā)或返回一律按實際差旅日給付,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費。

a、四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b、部長級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3.5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以下實際票額發(fā)給交通費:。

a、乘坐汽車及火車,原則上應出具公路局、鐵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憑證;。

b、乘坐輪船應出具輪船公司的購票憑證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憑飛機票存根報銷交通費;。

d、搭乘或駕駛公司的交通工具者,憑車輛行使損耗及車輛行使必支費用憑證報銷,不得再報支其他交通費。

3.6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的船車等費,按實際報支,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3.7出差人員膳食、住宿、雜費(包括:公交出租車費、手機費),最高定額按以下標準核發(fā)(住宿及公交出租費須憑票據報銷),超支部分不予報銷。

3.8員工出差同行時要求同住,住宿費每二人按一人標準報銷,另一人只支付定額內的膳食費和雜費。

3.9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

b、因公宴客的費用,應以正式統一收據發(fā)票為憑;。

c、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以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3.10出差費用的報銷:。

a、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采取超標自付原則;。

b、膳食費等按標準領取;。

c、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3.11出差人員中途患病、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誤,導致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必須延長滯留,出差者需出具申請,經調查確定無誤,方可支給出差旅費。出差員工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出差路線或應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論處。但事后總經理特準者除外。

3.12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如因特殊情況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超額費用,可以呈請總經理特別核準,其余超額報支一律剔除。

3.13員工報銷出差旅費時,應據實提繳收據,經核實,如發(fā)現有瞞報、虛報,除將所領款追回外,并視情節(jié)之輕重,酌予懲處。

3.14出差一般不得報支加班費,但節(jié)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薪。

3.15出差行程時間工資自出發(fā)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計算給付,首尾行程時間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給;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給。出差人員交通費,憑交通票據實數支給。

3.16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或退差后,應及時將出差相關狀況總結編制《出差報告》向直屬主管匯報,并及時到人力資源部報到退差。

3.17本標準為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fā)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對該條款負有解釋權,修改時亦同。

3.18本標準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八

出差?、借款、報銷管理?辦法、管理?規(guī)定。范文如下:為加強本公司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保證財務管理有序運行,根據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出差人員借款

必須先填寫“預借差旅費申請單”,詳細列明出差事由、出差目的地、出差路線、擬搭乘交通工具、預計出差時間、借款金額等內容,經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二、生活費借支

1、時間:每月1號、15號兩個時間可以借支生活費;

2、標準:學生、學徒、輔助工,每月借支300元,最高不得超過500元;其他人員須事先請示,經同意后按同意標準填寫借支單據,部門領導審核,財務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批準。

三、其他臨時借款

如業(yè)務招待費,零星采購周轉金,借款人員必須先填好“其他借款申請單”,詳細注明借款事由,按借款審批程序辦理。公司員工?原則上不予辦理因私借款,確實有重大原因需要借款,額度不得高于應得工資的30%。

四、報銷

出差人員回公司后3天內必須辦理審批報銷手續(xù),報銷后借款金額應及時歸還公司;其他借款人經辦人員在借款業(yè)務完成后的二天內必須辦理報銷結算手續(xù)。否則,財務部將有權從其工資薪金中扣除欠款額。

五、出差費標準

1、住宿費報銷標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每天不得超過100元,其他人員不能超過50元,確因工作需要住宿費超過上述標準的,須事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能執(zhí)行并報銷。

2、出差補助:按出差起時間計算,部門經理以上人員30元/天,其他人員15元/天。

3、市內短途交通費:員工乘坐公交車的憑據報銷,未經事先批準者不得乘座出租車。

4、車船票:按批準的出差路線、交通工具及合法的車船票據審核報銷。

5、出差乘坐飛機須由總經理事先批準,未經批準不得乘座,并不予報銷。

六、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公司費用管理?,在保證員工?出差?有個良好工作條件的前提下,節(jié)約開支,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公差類型分為以下四類:

(一)與公司生產經營相關的商務活動;

(二)公司批準參加的與公司業(yè)務有關的各類會議、培訓?等;

(三)其他經過公司批準的公務活動;

(四)因公出國的費用,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員工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寫明出差事由、主要地點、路線、時間和往返的交通工具,經本部門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主管領導簽批后,作為借款和報銷依據。

外出參加培訓需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并持經審核的外出培訓審批單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四條 員工預借的'差旅費,必須及時報銷,出差返回后15個工作日內報銷,不得拖欠,逾期不報的從下月工資中扣回,原借款未報銷的,不得再次借款。

第五條 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可報銷的上限標準:

職務

乘坐交通工具

高管人員、首席研究員、總工程師、首席營銷員

飛機、火車軟臥

中層管理人員、主任工程師、副主任工程師、主任研究員、支部書記

飛機、火車硬臥

一級、二級研究員;一級、二級工程師;主管;高級操作員、操作技師;銷售分部經理

單飛、火車硬臥

其他人員(包括臨時工和靈活用工)

火車硬臥

注:(一)其他人員從昆明出發(fā),特殊情況如攜帶貴金屬、打折機票接近當日火車票票價的,需乘坐飛機的應在出差報告中說明原因,并經主管領導簽批。從昆明出發(fā)機票一律由黨政辦統一購買,并由黨政辦經辦人簽字后方可作為報銷憑據。

(二)員工出差期間,乘坐火車硬座的,按實際乘坐火車硬座票價的30%計發(fā)補助費。

第六條 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不超過標準總額據實報銷,住宿補助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發(fā),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辦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發(fā)。

第七條 員工出差的住宿費報銷標準:

1、去往同一目的地的員工應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按下列辦法報銷:

崗位 省外 省內 一般地區(qū) 特殊地區(qū)

2、員工出差不可一同住宿的 每日按下列標準報銷

到達目的地 住宿費報銷標準 一般地區(qū)

特殊地區(qū)

注:(一)以上住宿費報銷均以合法票據為報銷依據。

(二)特殊地區(qū)是指:深圳、珠海、上海、北京、廣州和海南省的??谑?。

(三)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憑住宿發(fā)票天數計發(fā),住親友家或無住宿發(fā)票的按每天40元計發(fā)。

(四)員工出差期間,夜間乘坐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的,住宿費按每夜40元計發(fā)。

(五)兩個以上(含兩個)員工一同出差的,返回后必須一起報銷差旅費,不得分開報銷。

第八條 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天20元計發(fā)(營銷人員按每天30元計發(fā)),不再憑票報銷。如特殊情況須據實報銷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不再實行包干辦法;如攜帶貴金屬的員工,可按次憑票報銷交通費,并扣除當日交通補助;自帶交通工具的員工,不再報銷交通費。已享受當日交通費補助的員工,不再報銷由機場到市內的大巴票。

第九條 員工出差的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

省外 省內 一般地區(qū) 特殊地區(qū) 市、縣

40.00 50.00 20.00

注:(一)員工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天所在地區(qū)計發(fā)伙食補助費。

(二)員工出差發(fā)生業(yè)務接待費必須經請示批準,并按實際發(fā)生金額扣除當天伙食補助費后給予報銷。

(三)員工出差發(fā)生的業(yè)務接待費必須和差旅費一起報銷,不得單獨報銷。

(四)出差云錫及附屬廠礦,提供食宿的,不計發(fā)補助;未安排食宿的,按省內標準計發(fā)伙食補助,符合第十條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進行報銷。

第十條 員工外出參加會議、長期培訓,期間的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實憑據報銷,不計發(fā)伙食補助費,途中按出差規(guī)定報銷。會議期間不安排伙食,按出差伙食補助包干辦法執(zhí)行。

第十一條 員工外出參加短期學習、培訓,期限不超過30日,學習和培訓期間不計發(fā)伙食補助費,但學習、培訓地點在本市,而又未安排食宿的,需附相關證明,可按每天10元計發(fā)伙食補助費。

第十二條 因工作需要,員工短期在外地出差,時間超過30天(含30天),實行以下補助標準。

1、住宿費包干標準:

內容 標準 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

不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

2、伙食補助標準:人均每日10元,不再憑票報銷。

3、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人均每日10元,不再憑票報銷。

第十二條 新錄用的員工,可報銷由原單位或原學校到公司的路費、行李托運費,路費按火車硬臥憑據報銷。

第十三條 享受探親假員工在探親期間的往返路費報銷規(guī)定:

1、員工每年一次探親的可據實報銷往返路費,四年一次探親的,按本人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年功工資)的30%部份自理,超出部份據實報銷。

2、員工探親路費按火車硬座車票憑據報銷,年滿50周歲的,可按火車硬臥車票憑據報銷。

3、探親期間發(fā)生的路費無法提供火車硬座或硬臥票據的,應出具相應車次票價證明作為報銷依據。

4、探親假類型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方可報銷。

第十四條 員工出差期間辦理私事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第十五條 公司董事會、監(jiān)事會成員為辦理公司董事會、監(jiān)事會業(yè)務出差,按高管人員標準報銷。

第十六條 員工出差期間必經路線的車票遺失,必須作出情況說明并有證明人證明,經部門領導簽字,報主管副總審批后,按原車票金額的90%報銷。

第十七條 員工因公出國,按國家有關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報銷。

第十八條 公務用車差旅費管理辦法由黨政辦負責制定和審核。

第十九條 本規(guī)定從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九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yè)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guī)定發(fā)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表16.4.1的標準發(fā)給交通費: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fā)。

a主管級:每日1,20元。

b一般級:每日1,0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fā)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fā)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guī)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一)下午一時以后銷差者準報午餐。

(二)下午八時以后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三)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一天)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調遣人員若超過一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津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一)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二)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國稅局出差規(guī)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續(xù)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如因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guī)定者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fā)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七條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得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本公司董事、監(jiān)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膳、宿什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論處。

第六條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員工出差旅費支給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據機械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人事管理規(guī)則之規(guī)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出差旅費之支給概依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差分為: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二)當日出差。

第四條員工當日出差時由科長以上主管核準之。

第五條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得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第六條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guī)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第七條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第八條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經理以上主管核準者按遠途出差辦理。

(三)遠途出差。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yè)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書'(格式另定,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部(室中心)經理(主任)或分公司經理核準后方可出差。

第十條遠途出差之員工得在'出差申請書'添附'出差旅費概算表'向財務單位預借旅費。

第十一條未及呈準出差人員須補辦手續(xù)后方得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災地變致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得據出差者之申請,經調查確實無誤乃得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必須于公畢返回后三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請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車輛外,以利用火車、公路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協理以上人員核準者得利用空運交通工具。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因乘坐出租汽車三輪車,無法取得乘車證明者呈請部(室、中心)經理(主任)以上主管核準后得實數支給之。

第十六條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十七條員工遠途出差旅費,按下列標準支給:表3.4.5。

第十八條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9時以后,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但不支給日當。

第十九條日當自出發(fā)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給付之,但午后出發(fā)或午前回公司者減半支給。

第二十條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成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第二十一條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日數定額支給。

第二十二條出差人員住宿費必須取得住宿費憑證(旅社給一發(fā)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費憑證者減半支給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與經理以上人員隨行,其住宿費不夠時得呈經上級人員核準,憑住宿費支給憑證支給與上級人員同等之住宿費或實費。

第二十四條各分支機構人員因業(yè)務需要或受命到總公司述職,比照遠途出差支給日當及住宿費。但支領外勤津貼人員不得支給住宿費。

(四)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辦法〖ht〗。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yè)務需要出差國外時,必須填具'出差申請書'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由董事長核準。

第二十六條國外出差人員得憑核準之出差申請書預編出差費概算,于出國前向財務單位預借旅費。

第二十七條國外出差人員渡航費,董事長、總經理得按頭等艙位實額支給,其他人員均按二等艙位實額支給。

第二十八條國外出差人員之出差旅費,按下列標準支給。

注:

1.上列金額系赴東南亞、日本之旅費標準。赴歐美者,按級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標準每日減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條前條之出差旅費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費、住宿費、雜費及日當。

第三十條國外出差去程當日不論何時起程概以一天計算,回程當日不論何時返回均不予計算出差日數。

(五)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guī)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于出發(fā)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qū)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fā)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fā)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雇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推薦閱讀:

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后經總經理特準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fā)之,但如發(fā)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jié)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xù)另定。

員工出國辦法。

(一)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悉依本辦法之規(guī)定辦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國人員,于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如附件一),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xù)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愿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額之差額,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出國人員于返國后,應于二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并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四)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仍準照領,并得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六)出國人員應照規(guī)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檢具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七)出國人員在國外之旅行,應予規(guī)定之路程為限,規(guī)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八)出國接受技術訓練或愛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給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供給之費用較本辦法所訂之費用為低時,其差額得由公司補助之。

(九)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通過呈總經理核定公布實施,其修改或補充亦同。

附件一。

承諾書。

立承諾書人因公經××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國,謹保證:

(一)按期歸國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國后三年內決不自動離職,如有違背愿依貴公司所訂之辦法負責賠償,連帶保證人愿負擔一切連帶賠償責任,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諾書人:

連帶保證人:

地址:

身份證編號:

說明:

(一)因公出國者,其手續(xù)由總務部代為辦理。

(二)在同一地區(qū)內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雜費以八折計算。

(三)低職人員隨同高職出國者,其費用得酌實情比照高職人員報支。

(四)美金幣值如有變動,得視各該地區(qū)匯率調整之。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十

第一條為進一步明確省局機關差旅費開支范圍,統一開支標準,規(guī)范差旅費管理,根據財政部印發(fā)的《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和《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結合機關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省局機關及直屬機構、事業(yè)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guī)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五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guī)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guī)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別。

火車。

輪船。

(不包括旅游)。

飛機。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中央國家機關正副司(局)長,以及相當職務人員。

軟席(軟座、軟臥)。

二等艙。

普通艙。

憑據報銷。

其余人員。

硬席(硬座、硬臥)。

三等艙。

普通艙。

憑據報銷。

(二)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應遵循以下原則:

處級以下人員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填寫《安徽省國稅局工作人員出差乘飛機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局領導同意,由分管機關服務中心局領導批準,方可辦理報銷手續(xù)。

一般人員與處級以上人員一起出差的,可參照處級以上人員乘坐飛機普通艙或其他同種交通工具。

出差人員能夠證明乘坐飛機票價低于按規(guī)定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票價的,可自主選擇乘坐飛機。

到北京出差的人員可乘坐特快火車軟席。

第六條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xù)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guī)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梢猿俗浥P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七條出差人員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不在公雜費定額包干之內。出差人員前往火車、汽車車站的交通費用,在公雜費定額包干范圍之內,不予報銷。

第八條自帶車輛因違反交通法規(guī)被處罰款不予報銷。

第九條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準:廳局級人員每人每天300元;處級以下人員(含處級)每人每天150元。

處級以下出差人員(含處級)為單數,或異性人員出差的,可以單人住宿,每人每天300元以內,財務部門根據出差的人數和性別的實際情況,予以報銷。

住宿費實際開支如有差異,最高不得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上限,標準以內的據實報銷。

第十條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應選擇定點飯店住宿,定點飯店因故不能接待或當地沒有定點飯店的,可選擇到非定點飯店住宿,標準同前。

第十一條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fā)-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票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省局機關工作人員到省內或省外出差,由相關單位按標準安排接待的,出差人員應如實申報,不享受伙食補助。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fā)放。

第十六條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含各類報表匯審會議、小型調研會等)或經單位批準參加各類非學歷、學位的業(yè)務學習、培訓或以會代訓等,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guī)定報銷。會議或培訓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視不同情況規(guī)定如下:

1.承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或培訓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guī)定統一開支,憑承辦單位統一開據的會議、培訓費等憑據報銷,會議或培訓期間不享受伙食費、公雜費補助。

2.承辦單位未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guī)定報銷。

第十七條到不在同一城市的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guī)定執(zhí)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fā)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fā)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十九條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yǎng)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條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guī)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yè)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條規(guī)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一條由部隊轉業(yè)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guī)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guī)定標準計算發(fā)給,到達調入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三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guī)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guī)定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應按本辦法規(guī)定標準自覺向接待單位交納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不得轉嫁到其他單位。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定標準和伙食補助費標準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出差人員無有效住宿發(fā)票、有效城市間交通費憑據,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及公雜費。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參加經單位批準的各類學歷學位教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局有關學歷學位教育管理辦法執(zhí)行,不享受伙食補助、公雜費補助。

第二十六條非公務活動(如職工經批準外出就醫(yī)等)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不屬于差旅費開支范圍,費用自理。

第二十七條因保管不當丟失出差期間交通票據的,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材料,提供有效證明,經本處室負責人和分管機關服務中心局領導審批后按有關規(guī)定報銷。

第二十八條工作人員出差返回單位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報銷差旅費,并采取一事一單報銷制。報銷單采用省局統一格式。

第二十九條本規(guī)定由局機關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原有關差旅費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一

5、出差伙食補助

6、關于差旅費、會議費的幾項特別規(guī)定

(3)參加會議的出差人員在報銷時必須提供會議通知原件或復印件;

7、下列人員不予報銷伙食補助

會議通知上明確注明收取會議費且宿費另收的;

被外單位聘請?zhí)峁┯袃攧趧盏?

帶工資外出進修或學習的(一個月以內的業(yè)務培訓除外);

在出差的同時發(fā)生業(yè)務招待費的;

出差期間所發(fā)生的車船費,住宿費等直接差旅費之外的其他費用,需單獨辦理報銷手續(xù),不可與差旅費票據混在一起報銷。

工作人員出差及差旅費報銷規(guī)定

一、工作人員出差的批準:

1、一般工作人員在本省境內出差,須經系、部(辦)領導批準。赴省外出差,須經主管副院長批準。

2、中層干部省內外出差,須經主管副院長批準。

3、副院長、顧問省內外出差,須經院長批準。

4、院長出差須經西工大主管副校長批準并報董事長。

5、工作人員出差,凡乘坐飛機公務倉或輪船二等艙,必須事先申請院長批準后,方可乘坐。

6、工作人員出差前,應填制出差申請單,寫明出差事由、出差地點、預計天數,經批準后,方可出發(fā)。

二、差旅費用報銷有關規(guī)定:

1、出差人員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費標準:

2、凡夜間乘火車超過6小時,白天連續(xù)乘火車超過12小時以上,可購同席臥鋪票(定票費限額30元)。凡符合購臥鋪條件而末購者:乘慢車或直快列車的按硬席座位票價的60%;乘特快列車的按硬席座位票價的50%;乘特快空調列車的按硬座票價的30%計算發(fā)給補貼。

3、住宿費包干使用,提交住宿-費-發(fā)-票,按標準計發(fā)。未提交住宿發(fā)票者,按住宿費標準的一半發(fā)給。

4、伙食補貼

1)按實際出差天數(含途中)一般地區(qū)每人每天補助20元;在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地區(qū)每人每天補助30元。

2)脫產到外地(西安市區(qū)以外)學習、進修人員,時間在30日內按出差伙食補貼標準。31天以上至60天以內,每人每天補助5元。61天以上不計算補貼。

3)赴外地招生,在原補貼標準上增加10元計算。

4)會議伙食補貼:

西安市內無伙食補貼;外埠會議,凡交納會議費或資料費者,無伙食補貼,只計算往返途中伙食補貼。凡未交納會議費、資料費的按出差伙食補貼標準計算。

5、市內交通費

1)工作人員外埠出差,每日發(fā)市內交通費5元。參加會議期間無市內交通費。

2)副院長以上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應事先征得院長同意,可報銷相關出租車費。

3)本省境內凡乘坐學院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不發(fā)市內交通費。隨同出差的專職駕駛員,日行車100公里以上者,發(fā)給10元行車補貼。

6、出差期間的個例

1)出差人員因病在外埠住院30日內按標準計算伙食補貼,但不計算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超30天以上停發(fā)伙食補貼。

2)學生赴外埠實習或畢業(yè)設計,只報銷出發(fā)地至目的地的交通費。凡實習單位免費提供住宿的,不計發(fā)住宿費。住宿收費的,按每人每天20元標準控制,據實報銷。

3)出差人員丟失原始票據的,原則上不予報銷。經同行人證明確屬交通工具票據丟失。經領導批準,只報銷出發(fā)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車硬座票價。

4)工作人員出差,原則上在外埠不得發(fā)生招待費用。中層以上領導干部確屬工作需要,應事先請示院長同意,本著勤儉的原則,在院長批準的限額內報銷。

5)出差人員不得繞道或借出差游山玩水。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7日內辦理報銷手續(xù),及時沖還借款。

2、按照誰批出差,誰批準報銷的原則,報銷人應附出差申請單,原始單據,并填明報銷人,經批準人簽字后,由財會人員辦理報銷并付款。

?

為保證公司出差人員能迅速高效的`完成任務,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 出差流程?

(二)借款:出差人員憑《出差審批表》到財務辦理預借款手續(xù)。?

第二條 出差規(guī)定?

(一)出差期間不得有違法行為和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二)出差期間不享受法定節(jié)假日。?

火車 汽車 輪船 飛機?

路途 交通費?

住宿標準 一類 地區(qū)?

二類 地區(qū) 三類 地區(qū)?

董事長 軟臥 普通 二等艙 普通艙 實報 實報?

硬座?

普通 三等艙 普通艙 實報?

200?

120?

80 項目 等級 職務?

2、總監(jiān)、子公司總經理、部門領導:連續(xù)乘車 5 小時以上可以乘坐硬臥。?

1、交通費:?

一類地區(qū)(首都、直轄市和各省會城市): 30 元/人/ 天; 二類地區(qū)(各地級市): 20 元/人/天; 三類地區(qū)(縣級及以下地區(qū)): 10 元/人/天。

2、伙食費:?

出差交通費、伙食費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住宿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8、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或火車軟臥必須經總經理事先批準。?

9、出差人員應在本規(guī)定標準限額內報銷,超出標準范圍的部分由本人自理。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二

為加強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guī)定辦理。

一、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二、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三、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四、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呈請技術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財務部銷差后應于兩日內呈報核銷,如兩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扣除。

五、員工在本市及郊區(qū)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餐費。オ

六、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飛機、汽車、火車、出租等費用,憑票報銷。オ

七、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長出差時間,須經營銷總經理特準者,后方可承認報銷費用。

八、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fā)之,但如發(fā)現有虛報不實情事,一律開除。

九、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餐補費、通信費、辦公費用等。

十、出差費的報銷

1、出差人員出差完成后,憑所花費用的各項單據,由營銷總經理審核,技術總經理批準,財務部方可予以報銷。

2、出差費用的各項標準由營銷總經理規(guī)定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三

為規(guī)范公司出差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1出差的申請、登記及報銷時限。

2.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務必詳細填寫出差任務、出差地點,公司個性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到達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yè)務需要安排,由分管領導核定。

2.1.3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簽批后支取。

2.1.4員工出差以及回到公司,應到綜合部辦理登記。

2.1.5員工出差回到公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本市業(yè)務)及5個工作日內(市外業(yè)務)限時報銷。凡超過報銷時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罰息并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署意見后給予報銷。

2.2.1一般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派遣長期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2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并由經理安排行政人員代辦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其他人員在發(fā)生緊急、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2.3.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為主,一般員工不得乘坐飛機,公司領導在事務緊急或路程較遠狀況下,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乘坐飛機。

3.1臨時出差。

3.1.1.1臨時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長豐、肥東、肥西,且當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視為臨時出差。

3.1.1.2員工出差未按規(guī)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

3.1.1.3出差路線的選取以最佳路線為準,如出差人員繞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個人承擔。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應電話申請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報銷差旅費外,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3.1.2差旅費補助。

3.1.2.1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外,住宿費、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它雜費實行包干制,補助標準詳見表二《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

3.1.2.2上述3.1.2.1條款中市內交通費指出差地市內交通車票費,在第3條款“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市內交通費含義相同。

3.1.3差旅費報銷的有效憑證。

3.1.3.1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鐵路局、汽車公司、輪船公司印制的車船發(fā)票。

3.1.3.2住宿應有賓館填制的服務業(yè)發(fā)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3.1.3.3車船及住宿發(fā)票要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相吻合。

3.1.3.4車船及住宿發(fā)票丟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領導或同行人證明后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3.1.4住宿費包干管理。

3.1.4.1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實際住宿天數發(fā)放補助,補助標準見《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連續(xù)乘車超過8小時并在車上過夜,乘坐火車硬座按以下標準發(fā)放補貼:特快補助10元/夜,直快補助20元/夜,慢車補助30元/夜;乘坐硬臥按乘坐硬坐的60%發(fā)放;乘坐汽車按照慢車補助30元/夜的標準發(fā)放。銷售人員不執(zhí)行此項規(guī)定。

3.1.4.2住親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fā)放。

3.1.4.3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3.1.5誤餐費包干管理。

3.1.5.1員工出差誤餐費按實際天數計發(fā),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5.2員工如已享受出差誤餐費,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誤餐費(按出差天數扣除)。

3.1.5.3員工出差期間繞道回家不計發(fā)誤餐費(繞道時間超過1天以上的,耽擱時間按事假處理,期間內的所有費用在報銷時扣除)。

3.1.5.4外出學習、培訓,誤餐費按50%執(zhí)行。

3.1.5.5出差期間如因業(yè)務原因需要招待業(yè)務單位,須事先電話請示有關領導?;毓竞笤傺a辦審批手續(xù),同時按每百元業(yè)務招待費扣減個人誤餐補助10元。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1.6市內交通費及其他雜費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發(fā),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6.2自帶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3員工出差繞道回家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4外出參觀、學習按標準的50%執(zhí)行。

3.1.7其他規(guī)定。

3.1.7.1公司領導一人單獨出差,住宿費可在規(guī)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50%。

3.1.7.2一般員工與公司領導隨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領導標準享受補助。

3.1.7.3一般員工出差如住宿費實報實銷,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對應標準的50%執(zhí)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單位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可據實報銷,但陪同人員不再享受各種補助。

本規(guī)定由綜合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執(zhí)行。修正時亦同。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十四

為統一、規(guī)范員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確出差費用預算,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 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三條 公司員工出差分為:省內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條 出差人員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填寫《出差登記表》,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提前填寫的,須在到達出差目的地開展工作后的三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結束后須在返回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實際出差結束時間的填寫。

第五條 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辦公室主任處。

第六條 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須打卡,若因個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視為無效,不予發(fā)放出差補貼;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預見性的原因無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負責人需要及時跟相關上級主管確認其加班事宜。

第七條 出差員工在生活費用、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不得損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九條 員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內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的限額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的限額為1000元。

第十條 出差人員如需借支生活費,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填寫的《出差登記表》中填寫借支金額,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出納人員確認審批結果,辦理費用借支手續(xù)即可。

第十一條 出差需借大筆現金時,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向財務部申請;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條 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返回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生活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fā)票)到財務部辦理生活費報銷手續(xù)。

第十三條 員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須嚴格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者,超標準部分將自行承擔。出差員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標準見下表:

火車乘坐規(guī)定:

1、出發(fā)地與到達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員工出差啟程時間在晚上八時至次日早上七時之間且乘坐時間6小時以上;

3、員工出差連續(xù)乘車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中任一個皆可乘坐臥鋪票,不符合者皆買坐票。

注:火車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若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臥鋪票,則須服從公司其他安排。

汽車乘坐規(guī)定:

1、出發(fā)地與到達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員工出差啟程時間在晚上八時至次日早上七時之間且乘坐時間6小時以上;

3、員工出差連續(xù)乘車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中任一個皆可購買臥鋪票,不符合者皆買坐票。

注:汽車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若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臥鋪票,則須服從公司其他安排。

飛機乘坐規(guī)定:

經理級員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飛機,其他級別員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飛機,出差路途較遠且出差任務緊急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注:飛機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

其它情況:

員工在出差地處理事務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為主,可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上級領導批準方可乘坐出租車。

第十四條 出差員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個工作日告知辦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辦公室主任有足夠時間去訂購車/機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到辦公室主任處領取車/機票。

第十五條 交通費報銷規(guī)定

(一)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回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fā)票)到財務部辦理交通費用報銷手續(xù),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交通費用員工自行承擔。

(二)符合購買火車臥鋪票的條件而無法購買火車臥鋪票的員工,除憑車票報銷車費外,乘坐慢車和直快列車的員工,分別按慢車或直快列車軟(硬)席坐位票價的60%發(fā)給補助;乘坐特快列車的員工,按特快列車軟(硬)席坐位票價的50%發(fā)給補助;乘坐新型空調特快列車和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的員工,分別按其軟(硬)席座位票價的30%發(fā)給補助。

(三)符合購買汽車臥鋪票的條件而無法購買汽車臥鋪票的員工,除憑車票報銷車費外,乘坐慢車班次的員工,按慢車坐票票價的60%發(fā)給補助;乘坐直達快班的員工,按直達快班坐票票價的50%發(fā)給補助。

(四)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六條 全國各類城市等級劃分標準:

全國各類城市分類:

a類(特大型城市):上海、北京、廣州、深圳

b類(大型城市):重慶、天津、杭州、南京、哈爾濱

e類(小型城市):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邊遠小型城市及地區(qū),在此不一一列舉。

第十七條 員工出差的住宿標準須嚴格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者,超標準部分將自行承擔,住宿費用標準見下表:

第十八條 出差員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

(一)總裁、總經理住宿標準為三星級酒店標準套房,環(huán)境優(yōu)雅須帶有會客室,所在區(qū)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車。

(二)副總經理、總監(jiān)住宿標準為三星級酒店標準間。

(三)經理級住宿標準為普通商務酒店。

(四)各區(qū)辦公室主任可根據實際需要與當地商務酒店簽定長期合作協議。

(五)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出差時,除男女有別可分開住宿外,無特殊情況不可獨自開房住宿;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崗位級別員工同住一間房間時,以崗位級別高的員工住宿費用可報銷額度作為標準,不累加住宿人員可報銷額度。

第十九條 住宿費用報銷規(guī)定

(一)員工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住宿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fā)票)到財務部辦理住宿費用報銷手續(xù),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住宿費用員工自行承擔。

(二)出差員工住在親友家,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三)出差人員外出期間生病,確需住院治療,應立即向上級領導申請休假,住院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不享有出差補貼。

第二十條 出差員工在啟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時刻出發(fā)皆可享有出差補貼,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當天不享有出差補貼。

第二十一條 出差補貼費隨當月工資一齊發(fā)放,享有出差補貼的天數要扣除出差期間休假的天數;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補貼,不同時享有加班補貼。

第二十三條 以上工作失誤內容未詳盡完善,在實際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誤行為,公司有權決定失誤等級予以相應處罰,經公司研究后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員工行為規(guī)則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總公司行政部擁有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各相關人員須嚴格執(zhí)行。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五

本標準規(guī)定了xxxx有限公司員工出差旅費支給辦法細則。

本標準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員工公派出差辦理公務者的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出差申請單》

《差旅費報銷單》

《出差報告》

3 要求

本公司內員工出差旅費支給辦法按本制度執(zhí)行

http://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yè)務需要出差,應先由派遣出差部門主管核準,登記出差相關內容,并憑核準預借或報支旅費。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a、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須明確記錄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總經理視情況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實核定,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情形特殊事前無法及時辦理,亦應盡快補辦手續(xù)后方可支給出差旅費。

b、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可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其預借款額,須經由主管部長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結清暫支款項,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部應將該員工預借差旅費在當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報支時,再行核付。

http://員工在本市、郊區(qū)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時應經部長級主管核準。當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當日工資外,原則上不支給交通費以外的任何費用,交通費憑乘車憑證實數支給。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當日中午無法返回的,給予適當的中餐補貼(補貼標準按10元/人執(zhí)行),但如實際需要,須事先呈主管核準批準。

http://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無論出發(fā)或返回一律按實際差旅日給付,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費。

http://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a、四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b、部長級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http://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以下實際票額發(fā)給交通費:

a、乘坐汽車及火車,原則上應出具公路局、鐵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憑證;

b、乘坐輪船應出具輪船公司的購票憑證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憑飛機票存根報銷交通費;

d、搭乘或駕駛公司的交通工具者,憑車輛行使損耗及車輛行使必支費用憑證報銷,不得再報支其他交通費。

http://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的船車等費,按實際報支,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http://出差人員膳食、住宿、雜費(包括:公交出租車費、手機費),最高定額按以下標準核發(fā)(住宿及公交出租費須憑票據報銷),超支部分不予報銷。

http://員工出差同行時要求同住,住宿費每二人按一人標準報銷,另一人只支付定額內的膳食費和雜費。

http://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

b、因公宴客的費用,應以正式統一收據發(fā)票為憑;

c、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以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http://出差費用的報銷:

a、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采取超標自付原則;

b、膳食費等按標準領取;

c、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起程日期、出差路線或應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論處。但事后總經理特準者除外。

http://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如因特殊情況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超額費用,可以呈請總經理特別核準,其余超額報支一律剔除。

http://員工報銷出差旅費時,應據實提繳收據,經核實,如發(fā)現有瞞報、虛報,除將所領款追回外,并視情節(jié)之輕重,酌予懲處。

http://出差一般不得報支加班費,但節(jié)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薪。

http://出差行程時間工資自出發(fā)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計算給付,首尾行程時間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給;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給。出差人員交通費,憑交通票據實數支給。

http://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或退差后,應及時將出差相關狀況總結編制《出差報告》向直屬主管匯報,并及時到人力資源部報到退差。

http://本標準為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fā)布和施行,人事行政部對該條款負有解釋權,修改時亦同。

http://本標準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十六

1.目的:規(guī)范出差流程,統一出差人員開支標準,滿足出差人員的食、宿、交通等正常需要,確保工作的正常進行。

2.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3.管理職責:3.1出差審批權限:

4.1出差人員需認真填寫《公出差旅費申請單》,按出差批準權限審批。

4.2出差人員根據需要憑經批準的《公出差旅費申請單》、借款單向財務部門暫借相應數額的差旅費。

4.3出差期限需要延長時,出差人員應及時請示主管領導,經同意后方可延長出差期限,同時由批準主管領導負責通知公司行政部修改備案。

4.4出差人員如遇緊急狀況無法提前提交《公出差旅費申請單》,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行政部取得聯系,并在回到工作崗位后3個工作日內填寫《未打卡說明單》報行政部核準。4.5出差結束回到公司后,應在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有關規(guī)定要求結清預支差旅費,如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視情節(jié)給予50元以上處罰,二十個工作日未辦理的所有費用由個人承擔。5.出差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核銷標準:5.1交通工具:

4)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準;

6)各級員工應根據實際狀況,在不影響工作效率的前提下,以盡量減少開支為原則,合理選取交通工具。特殊狀況需超過以上標準,務必經公司總經理同意批準。5.2出差補助:5.2.1出差補助說明:

1)出差期間出差地市內交通(公交)費用實報實銷;

5)以上所列以外的費用,一般不予報銷,特殊狀況確因工作需要超過補助標準或超范圍費用,須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報銷。5.2.2餐費補貼標準:

3)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員工:200元/天。5.3.2住宿費報銷說明:

1)出差人員憑住宿費報銷單予以報銷,如高于標準,僅按規(guī)定標準上限報銷;

3)住宿費報銷須附明細單據,除房費以外的其他費用自理;

4)參加會議、培訓時,由組織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費用據實報銷,公司鼓勵員工采用拼房等較為合理、經濟的方案。6.出差具體要求:

6.1出差過程視為正常工作,不得報支加班費。

6.2出差期間(包括出國)須隨時持續(xù)電話通暢以及及時查看、回復郵箱,手機不接聽或聯系不上,將按照公司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6.3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補助、住宿標準等涉及到的職級確定,均按公司下發(fā)正式聘任文件為依據。

6.4實行績效提成工資制的員工,出差期間按照工資標準發(fā)放薪資。

6.5出差期限如未經批準私自延長者,超期一切費用本人自理,并給予相應處罰或處分。6.6出差人員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出差路線,不得從非正常出差路線經過和在途中無故逗留,否則僅報銷正常路線和合理交通工具的費用,并扣除因此所耽擱當日的出差補貼及因此產生的其他費用等,由此發(fā)生的一切事故等公司不承擔任何職責。6.7結束出差工作當日,能夠回到公司的應盡量回到,如確實當日不能回到,第二天應盡量安排所乘交通工具最早班次回到,擅自延長出差所在地逗留時間,超期一切費用本人自理,并扣除當日出差補貼,同時給予相應處罰或處分。

6.8出差人員嚴禁弄虛作假,偽造費用單據和報銷實際未發(fā)生的費用等,凡一經發(fā)現類似狀況予以辭退處理,票據報銷日期、項目等務必與業(yè)務日期一致,否則不予報銷,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6.9參加培訓人員,在報銷差旅費之前,應將培訓資料上交公司行政部,并簽定《員工培訓登記表》,報銷單據經公司行政部簽字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報銷手續(xù)。6.10特殊狀況無法界定是否報銷或報銷標準等,由公司總經理批準。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施行,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7.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相關制度即行終止。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七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yè)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guī)定發(fā)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國家標準發(fā)給交通費: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fā)。

a主管級:每日120元。

b一般級:每日10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fā)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fā)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guī)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十八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論處。

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九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有關問題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領導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出差人應遵照執(zhí)行。

(二)出差人憑經批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存檔以便核查開支的審批。出差人返回后一周內應報清費用并結清暫支款,未在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申請出差由部門經理審核后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指定并核準。

第四條工作日出差不得計加班費,但假日酌情予以計薪。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工作需要或因病及意外事件,經請示延時外,不得借故或因私事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第六條出差地區(qū)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七條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由財務部另行確定。(財務總監(jiān)制定)。

第八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規(guī)定標準憑據報銷,超過標準自付。

(二)膳食費、通訊費按規(guī)定補貼標準領取。

(三)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四)如無法取得支出之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由經理核準后,才能報銷。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篇二十

為使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除公務培訓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人員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均按本制度執(zhí)行。

3-1、國內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內因公出差稱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鄰近,單程60公里以內稱之,應當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qū),時間在3日以內稱之。

3-1-3、長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qū),時間在3日以上2個月以內稱之。

3-2、國外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外因公出差稱之。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前后應知事項:

4-1、出差要有預見性,要進行有計劃的安排,且經過審核作業(yè)的流程。

4-2、出差人員應及時認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務,遇有問題應主動與公司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系。

4-3、出差人員對其出差之工作有詳細報告的責任,且出差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之商業(yè)行為。

4-4、出差人員有對支出費用索取憑證(指有效發(fā)票等票椐)的義務。

4-5、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內銷假及申報差旅費的責任。申報差旅費同時應附必要的出差工作報告。

4-6、國內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職級及出差目的地消費標準之差異分等級報銷。

4-7、除非經核準,出差開始應錯過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應首選汽車或硬座火車,超過8小時的可選硬臥火車,需要乘坐游輪的經核準后方可乘坐。緊急事件經核準可乘軟臥火車及飛機。需用私車的,經核準,其私車公用給付標準為:汽車元/公里;機車元/公里,標準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員出具工作報告的,須附出差工作報告,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

4-9、國外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另外規(guī)定執(zhí)行。

4-10、出差時高管與屬下同行其食宿費用經核準后據實報銷。

4-11、出差人員當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結束返回公司后,應在一周內結清出差費用,超過期限以核定金額之80%報銷。

5、國內出差管理流程:

6、國外出差管理流程:

7、國內出差差旅費分為交通費、食宿費及雜費(含通訊費)。均按下列支給,其標準如下:

交通費 住宿費 膳食費 雜費 備注

區(qū)域間 區(qū)域內(市或縣內)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qū)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qū)

高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 報銷

7-1、如市內交通費(或住宿費)低于標準,則可適當提高住宿費標準(或交通費),但兩者之和不可超過交通費和住宿費標準之合計金額。

7-2、差旅費超過核定標準10%以內的,需報請總經理核準才可報銷,超過標準10%以上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7-3、參加展會人員,由公司統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員若無住宿發(fā)票或寄宿親友家中,則可按住宿費標準之上限補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點之旅館以雙人以上標準間住宿為原則,住宿費可按標準間費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為單位予以報銷。

7-6、公司配備通訊工具者,應按配額標準限額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費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結算時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員出差時,因工作聯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給手機卡,出差返回后及時交回手機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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