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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 個人借款擔保書(實用12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9-28 04:03:01 頁碼:12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 個人借款擔保書(實用12篇)
2023-09-28 04:03:01    小編: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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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一

中介公司:

根據 (借款人) 的申請,被借款人 同意向其提供貸款(大寫) 元 元。本保證人同意為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中介公司代表人 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貸款本金為(大寫) 拾萬 千元整 元,連帶承擔該貸款項下所發(fā)生的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貸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中介公司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包括違約金)。如我本人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貴公司委托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如賬戶中存款不足,我單位將繼續(xù)負責償還借款人應償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被借款人 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xù)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xù)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guī)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fā)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簽名:(指印)

保證人身份證號:

保證人工作單位:

保證人現住址:

保證人身份證住址住址:

保證人開戶銀行 賬號:

擔保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二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_____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于借款人借款余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guī)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fā)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范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zhí)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余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三

乙方(貸款單位):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借款人)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____________美元(或其他外幣),配套人民幣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本保證人同意為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貸款本金為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和該貸款項下所發(fā)生的利息和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xù)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xù)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fā)給營業(yè)執(zhí)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guī)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fā)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民間借貸合同?|?借貸合同?|?個人借款合同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四

身份證號:______

地址/住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債權人):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地址/住所:______電話:______

根據(下稱借款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年[個人借款]字第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______萬元,期限為個月?,F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并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F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于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后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系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占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后,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范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蜻B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愿優(yōu)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并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x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zhí)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guī)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yè)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yōu)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fā)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在《借款合同》簽署后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并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fā)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x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愿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依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fā)生其他違約行為。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并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xù)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后的《借款合同》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后的地址)發(fā)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fā)出后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guī)定。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五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用于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丙方對本次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月。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息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內按月結息(付息),月利率__________‰。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提前還款,應據實按月結算利息。)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則按日雙倍計息。甲方委托丙方代轉本息。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計劃執(zhí)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若乙方發(fā)現甲方出現不利于償還借款的情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借款。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以上就是帶擔保的個人借款合同的回答望采納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六

出借人(全稱):_____

借款人(全稱):_____

保證/抵押人(全稱):_____

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借款用途:_____。

(三)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_____開戶行:_____賬號:_____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zhí)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guī)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zhí)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借款人發(fā)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yōu)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zhèn)鶆胀耆鍍敃r終止。

第十四條聲明條款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都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地址:_____保證/抵押人(簽字):_____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七

借款人:

貸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擔保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各方當事人就個人借款一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各方當事人承諾嚴格遵守以下約定內容: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1.2借款用途: 。

1.3借款期限自 日止。

1.4借款利率。執(zhí)行月利率

第二條劃款方式

借款人的賬號/銀行卡號: 。戶名: 。開戶行: 。

第三條還款

3.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3.1.1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1.2按/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的20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并支付給貸款人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個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提前還款

借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歸還借款,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5天通知借款人,否則,加收15天利息。

第五條借款擔保

本借款合同由提供保證擔保。

第六條違約責任

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罰息。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份,貸款人份,擔保人各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 (簽章) 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名稱及號碼身份證名稱及號碼

擔保人(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八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出借人):

擔保人: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因涉訴特向乙方短期借款,為保障雙方權利義務,特依據《合同法》、《民法通則》相關規(guī)定,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用于情結原債權債務關系。

2、乙方同意向甲方借貸上述款項,并承諾該款 年 月 日前轉入甲方指定賬戶。

3、雙方約定該款利息為 ,延期給付的日違約金為本金總額的萬分之一。

4、借款期限20天,自甲方收到全部款項起算。(20xx年8月日——201年8月 日)

5、因甲方借款數額較大,自愿用公司名下 所有權、使用權作為擔保財產,并保證上述財產沒有進行查封扣押抵押擔保等任何他項權益的設定。如因到期不能清償欠款以該財產為抵押物,同時甲方承諾配合辦理全部手續(xù)并支付相應費用。

6、擔保人自愿用持有的甲方 股權作為擔保,如甲方到期不能清償欠款,以自己全部 股股權為擔保財產,作價清償抵押物不足部分債務。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任何爭議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到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處理,屆時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包括但不限于違約金、訴訟費、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以及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擔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7月31日

還款計劃書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九

出借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整,小寫rmb: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擔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據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簽字、手印或蓋章):

年月日

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

個人借款抵押擔保合同

個人信用擔保借款合同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十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貸款

1.1 貸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九條。

1.2 貸款用途:見本合同第九條。

1.3 貸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九條。

實際貸款金額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以個人貸款出賬憑證為準。

1.4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以第九條約定為準,按借款的實際天數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簽訂貸款發(fā)放前,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利率發(fā)放貸款。

(2)貸款期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分期還款(包括等額還本付息法和等本還款法)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的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非分期還款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按年進行調整。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月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基準利率調整日后的第一個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季度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貸款發(fā)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年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日為貸款發(fā)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

遇基準利率多次調整的,乙方按調整日最新的基準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浮動范圍,使得上述約定的貸款利率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下限時,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下限。

(3)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上述利率調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結息日為貸款發(fā)放日的對應日,貸款發(fā)放日如為29、30、31日的,結息日為每月28日,但合同項下貸款還款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貸款結息日為每月20日。雙周供貸款首個結息日為貸款發(fā)放日后第14日,以后結息日為前一結息日后第14日。

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次結息日,利隨本清。

第二條 貸款的發(fā)放

2.1 乙方在貸款發(fā)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并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發(fā)放貸款,此類審查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4)甲方是否滿足了乙方要求的貸款條件;

(5)甲方及擔保人民事行為能力和經濟狀況是否發(fā)生不利變化;

(6)甲方還款意愿和擔保人擔保意愿是否發(fā)生變化;

(7)甲方是否發(fā)生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8)貸款用于購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購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甲方應委托乙方將貸款資金發(fā)放后直接支付至實際收款人賬戶,貸款發(fā)放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乙方有權審核甲方提款申請及所附資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并決定是否發(fā)放貸款。如甲方申請以自主支付方式發(fā)放貸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貸款發(fā)放后,乙方有權對貸款的使用、貸款資金去向進行監(jiān)管,甲方應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發(fā)放貸款的,甲方應每季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資金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2.4 因貸款發(fā)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訊費、郵遞費、查詢費由甲方承擔。無論甲方最終是否使用貸款,乙方因貸款而收取的有關費用均不退還。

2.5 貸款發(fā)放前,如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乙方監(jiān)管部門對乙方提出控制信貸規(guī)?;蛐刨J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發(fā)放本合同項下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三條 還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方式還款:

(1)等額還本付息法,每期還本付息金額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利率調整時應還金額會相應變動)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利率*(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 [(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1 ]} * 借款金額 (注:雙周供貸款,還款總期數為雙周數,貸款利率為雙周利率;當按月還款時,貸款利率為月利率;當按季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季利率;當按年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年利率。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2)等本還款法:按月等額還本、遞減付息,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總額累計償還本金額)*月利率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3)凈息還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4)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5)其他還款方式。

3.2 在選擇雙周還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類還款法以及雙周供產品的特性(即該產品按每年實際天數計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還款26期,個別年份達到27 期),知悉雙周供貸款適合收入較為穩(wěn)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選擇雙周還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調整要求終止或利率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有權終止雙周供還款法,另行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還款方式,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有權將其調整成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

低供貸還款方式是指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計算的每期還款金額在貸款期限內分期歸還貸款本息,而在貸款期限內的最后一期還款日將剩余本金一次性償還的還款方式。該還款方式中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超過依貸款期限計算的還款期數,甲方在貸款期限內每期還款金額相對較少,但在貸款期末會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償還。

3.3 按月還款的,首期還款日為甲方貸款發(fā)放的次月結息日,以后還款日為每月的結息日,首期還款金額以借款實際天數計算為準。按季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fā)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按年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fā)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期還款日。

雙周供貸款還款的,還款日為雙周供貸款結息日。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的,貸款期內最后一期還款金額為剩余貸款本金與當期應還貸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處開立賬戶,應至少在約定的還款日前一天,將應還款項存入該賬戶內,因未足額存入資金致使乙方無法按時扣收應還款項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5 甲方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還款任一期未按時足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貸款,并對未歸還的全部貸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計收罰息。

3.6 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直接從其任何賬戶中扣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保險費、乙方對甲方的代墊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從甲方賬戶扣收款項按照先前期、后當期和先費用、利息、后本金的順序進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歸還貸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部分提前還款的,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少于一萬元,提前還款后每期還款額相應變更。

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金。該補償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補償金按提前還款金額提前還款天數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提前還款時間不到三十天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減半計收;超過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計收。

3.8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甲方在貸款發(fā)放后兩年內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貸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違約金按提前還款金額60天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

第四條 抵押與保險

4.1 丙方愿意以其擁有的房地產(見本合同第十一條)(以下稱抵押房地產)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補償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的抵押擔保。

4.2 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本合同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并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于債務期限。

抵押房地產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長期授信提供擔保的,可按年分期購買保險。

4.4 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并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還清前,甲方須辦理續(xù)保手續(xù),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5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后,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丙方保證與承諾

5.1 甲方已如實提供個人和家庭的收入、財產等乙方要求的相關材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并以個人和家庭收入、財產作為還款保障。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5.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產。

經乙方同意出租時,必須在租約內訂明:所出租房地產已抵押給乙方。

5.4 丙方保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為。

5.5 丙方接受并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事項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經濟情況惡化如失業(yè)、單位破產或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身體情況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等可能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項。

5.7 甲方、丙方變更居住地、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的,應自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丙方及其撫養(yǎng)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債務均承擔連帶清償義務。抵押房地產不可分割地全額抵押給乙方作為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擔保。如甲方違約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擔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并可依法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貸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丙方應于情形發(fā)生之日的次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蛱崆笆栈刭J款: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fā)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fā)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范圍。

5.11 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下降,已不足以作為本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fā)放后對貸款進行重新估價,查詢甲方內外部信用記錄,檢查貸款使用情形,如發(fā)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間,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超過30天(含),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下浮15%;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低于同期基準利率的,如逾期3個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逾期罰息的收取,以本合同違約條款約定為準。

甲方在出現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額清償所欠乙方逾期貸款本息,且連續(xù)6個月依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乙方在滿足上述條件后下一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復成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約定決定提前收回貸款的除外。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按合同約定利率上浮30%執(zhí)行。

5.13 本合同項下貸款如用于甲方所經營企業(yè),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經營企業(yè)的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客觀。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fā)放后對甲方所經營的企業(yè)進行監(jiān)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查詢企業(yè)信用記錄、企業(yè)工商登記情況和企業(yè)經營狀況等。如發(fā)現所經營企業(yè)發(fā)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蛞蠹追礁倪€款方式、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

5.14 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范圍的,丙方應將拆遷進程實時向乙方反映,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拆遷所有資料。丙方與拆遷方簽署拆遷補償協議后,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復印件提供給乙方。如丙方擬接受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丙方應在乙方開立專戶,并將該帳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帳戶(丙方同時為借款人的,應將其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賬戶),并將上述收款賬戶在拆遷補償協議中明確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拆遷方并抄送乙方。拆遷款到賬后,乙方有權立即扣劃用于清償甲方貸款。

第六條 違約條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即視為逾期,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金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50%計收罰息;甲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從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100%計收罰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未歸還的全部借款本金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并有權處置抵押房地產:

(2)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本息的;

(3)甲方違反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4)甲方轉移財產、逃廢債務;

(5)甲方在履行與乙方或其他銀行簽訂的其他合同時,有延遲履行等違約行為;

(6)出現可能導致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或滅失,從而使乙方的債權遭受損害的情形;

(7)甲方發(fā)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6.4 發(fā)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乙方與丙方協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6.5 甲方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監(jiān)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時,乙方有權將該行為向其所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通報,并在媒體上公告。

第七條 附則

7.1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7.2 乙方有權要求對本合同項下債務辦理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權乙方有權依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將本人個人信用信息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征信機構,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權使用人可依據規(guī)定的范圍,查詢本人個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內的信用報告。

7.4 本合同項下的出賬確認書、個人貸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其他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后的地址發(fā)出即視為已送達。

7.6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7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8 本合同經甲方、丙方簽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或個貸業(yè)務專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執(zhí)二份,甲方、丙方、登記機關各執(zhí)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于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相關法規(guī)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十一

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反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鑒于擔保人與銀行分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1.1反擔保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等情況,并充分知曉擔保協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1.5反擔保人愿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不分區(qū)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6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yè)章程和企業(yè)內部的其他規(guī)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2.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11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幣種)_____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擔保人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fā)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2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范圍

4.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fā)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保證期間

5.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5.1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1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5.1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2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6.1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2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3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6.4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6.5對擔保人發(fā)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擔保人保證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寄出回執(zhí),若反擔保人不回復,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6.6反擔保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

6.6.3反擔保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

6.6.5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6.7反擔保人在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擔保人審查后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并且書面同意之后,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6.7.1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托管;

6.7.2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4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yè);

6.7.5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6.7.6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6.8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6.9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6.10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后發(fā)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fā)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6.11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6.1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xù)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xù)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fā)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后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2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7.3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3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7.4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6.7項的規(guī)定,擔保人有權采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8.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8.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于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3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xù)有效,并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和深圳市地方法規(guī),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反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書簡單版篇十二

貸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xù)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xù)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劃款方式

貸款以現金和銀行轉帳的方式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內。

第四條還款方式

第五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按時足額歸還本金。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并接受出借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有義務向貸款人出具借款的使用情況和財務支出情況。

4、借款人、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六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質物情況。

2、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罰息、履約金或費用。

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6、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后,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還給抵/質押人。

第七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有以下情況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提供虛假的借款資料。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xù)未按貸款人要求辦妥。

(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破產、解散或發(fā)生其他影響其償還能力的狀況的。

(4)借款人、擔保人出現影響貸款人的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其他情況:

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擔保。

1、保證擔保的: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6)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fā)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2、抵/質押擔保的:

(1)借款人或擔保人同意以下列財產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質物。

(2)上述抵押物/質物作價人民幣(大寫),抵押物/質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質物的凈收入為準。

(3)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抵/質押財產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4)抵/質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質物的從物、從權利、混合物、附合物。

(5)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并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jiān)督檢查。

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出售、出租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

(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yōu)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8)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或者質物(權利)價值非因貸款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恢復質物的價值。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權利憑證),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抵/質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質押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質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由出質人在本合同簽訂前交貸款人保管。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質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質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物(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質物(權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質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質押權人行使抵/質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質押人的抵押物/質物(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違約罰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收取與乙方約定的1%履約金。逾期每天收取_______滯納金,甲方及甲方委托人上門辦理借款追收手續(xù)的,每次收取_______元手續(xù)費。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借款,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并按借款金額的1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影響抵/質押權人實現抵/質押權的行為。

第十條費用的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發(fā)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以下方式解決:

2、仲裁。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或出現權屬爭議影響貸款人實現抵/質押權。

第十三條三方約定的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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