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為雙方提供明確的行動指南,確保合作順利進行。編寫合同時,要注意使用簡明清晰的語言,避免術語過多或過于復雜。如果您對合同的寫作感到困惑,以下是一些建議的范本供您參考。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一
(1)應查看裝修公司是否具有資質證書;。
(3)應讓裝修公司先出設計草圖;。
(4)考察裝修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頒發(fā)的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5)應查看裝修公司是否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6)審核報價,看一看裝修公司執(zhí)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業(yè)指導價,否則不要輕易簽訂;。
(7)詢問裝修公司施工期間[3]他們自己是否有質檢員到施工現場巡檢,能否提供質檢記錄。
2、關于合同文件。
根據經驗,一個比較完整的家裝合同除了工程預算、設計圖紙以外,還應該包括關鍵施工項目的施工工藝、施工計劃以及甲乙雙方的材料采購單。施工工藝是一個約束施工方嚴格執(zhí)行約定工藝做法、防止偷工減料的法寶。而在合同中要有一個施工計劃,主要是因為目前家庭裝修拖延工期的現象比比皆是,而消費者又很難在施工方開始拖延工期的時候就發(fā)現問題,因此,一份比較嚴謹的施工計劃就是消費者保護自己的必要武器。
3、合同簽訂細節(jié)。
一些消費者在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時比較隨意,不認真看合同條款,對合同條款不明確,含糊的用語不問清楚,以致于產生投訴時難以確定責任。對此,消費者一定要注意在簽訂合同時,將使用的材料具體品牌、型號、裝修完工日期等在合同中寫明,以防備裝修公司以次充好,拖延工期等情況發(fā)生。
4、關于設計圖紙。
根據筆者的統(tǒng)計,很多家庭裝修的'糾紛都反映在對工程項目的理解上。比如對一些項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沒有較為詳細的圖紙,可能設計師和消費者在理解上會有一些差距,有的項目由于圖紙不明確,在具體尺寸上也會存在差距。因此,建議您在簽合同的時候,盡量把各種圖紙準備齊全。
5、裝修價格。
很多消費者擔心價格會對裝修質量有影響,害怕裝修公司在施工過程中做手腳,對裝修報價不仔細核對。對此,消費者在裝修前一定要行結合自己的實際收入,對裝修的價位心中有數。同時對所使用的材料價格作一些了解,選擇比較多家公司的裝修報價。還應注意在裝修過程慎重對待裝修公司提出的追加投資的建議,不要輕易更改裝修項目、材料的約定等內容。
6、選擇好裝修原材料。
在進行裝修時,一定要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環(huán)保型的建材,盡量避免到路邊小店購買,對裝修公司購買的原材料要堅持驗貨查收,同時查看購貨明細表,保存好購貨憑證,便于出現問題時查詢。
7、定期驗收施工質量。
施工質量差往往容易出現衛(wèi)生間滲水、乳膠漆鼓包、管線掩埋不符合行業(yè)標準等。因此,消費者在選擇家裝公司時不僅要對裝修公司的技術水平、服務質量作詳細了解,還要對裝修公司的誠信程度進行了解,確認裝修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應具備的建筑裝飾工程施工的資質證書。
8、售后服務不能忽視。
最突出的問題是保修期內出現問題,裝修公司故意拖延時間或以種種借口不給維修。因此,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就應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分期付款方式等內容,以防備裝修公司把風險全部留給消費者。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二
當在去租賃門面房的時候,是有很多的事項都得需要當事人去注意的,與此同時呢,不要忘記了,一定要簽訂好一份關于門面房租賃合同,這樣自己的利益才會有法律的保障。下面為大家列舉一些門面租賃合同注意事項,快來看看吧!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wèi)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wèi)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wěn)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xù)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xié)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xù)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xié)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yōu)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yè)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xié)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guī)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xié)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guī)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xié)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xié)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三
在外打拼的人兒都面臨著租賃房子這件事,但是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大家了解嗎?下面是愛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租房合同注意事項,供大家閱讀!
二房東出租房注意事項一,合租房注意事項
1,現在全國各地,有很多人包租了房子,然后再一間間分租出去,這樣就要注意,包租老板的相關身份證件,或與原業(yè)主簽的毛坯房時的合同等。看看包租老板與原業(yè)主簽約的期限是否到期?包租人提供必要的擔保及合法證明。
3,看合租房時也要注意,原有房人,最好也要2個人,防止來看防的人,假裝來看房的,然后騙走和偷走你的東西。去看房的人,為了注意安全,也最好2個人一同去,防止有房的人,在房間詐騙你的錢財,也能看看有房人的素質,有房人的相關證件,如在什么單位工作,可以能找到有房人的其他聯(lián)絡方法。
4,一定要看清已有房人與原業(yè)主的關系,或與原業(yè)主簽的合同,期限是否到期,有必要獲取一些對方的相關證件,如工作單位,擔保人等。
5,如果沒有把握的話,合租房,租金畢竟低,也沒必要付太多月的租金,可以按月付。這樣包租的人和出租的人也能諒解。即使有事情,你的損失也不會太大。
上海租房一般起租至少半年,正常都是一年,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房子,一般付三個月房租和一個月租金作為押金,就是所謂的付三押一。有的'房東也可以協(xié)商付款方式。5000元以上的公寓,要付一個月房租和二個月租金作為押金,所謂的付一押二。押金到租期滿,可以退回給租客。般情況下業(yè)主的租金都包物業(yè)管理費,提供租房發(fā)票。發(fā)票稅率為房租的5%,可以由當地稅務部門開?;蚰闼诜孔樱游瘯_,或由我們上海租房網代開.二房東租房注意事項上海房產中介費一般為房客要付第一個月租金35%,房東也要付35%,是一次性的收取的,寫字樓,別墅,高檔公寓,根據情況收取,房屋租賃合同都是格式的,由中介來填寫。
1,如果相關產權不明確,就要看代收取房租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等有效證件。要不就少付點款,不要一次付太多,可以付一押一。以免上當。
2,關于轉租,一定要原來房東到場簽約。看清原房東的產權證和身份證,核對無誤,才能簽約。
3,房東也要注意房客的素質,及房客的相關身份證件及護照。
4,通過中介可以適當避免風險,可以讓中介公司幫助找房子,如果您確實找的是網上個人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可以和親友一同去簽約,簽約時注意,看房東是否有真正的房產證,必須是原件,產證原件一般是一個綠色的本子,產證上有印花稅票及附帶的房屋圖紙,也有產權號碼,產權人,貸款抵押情況等等。
5,如果他本人不是房東,一定要有房東本人的寫的委托書,最好是公證過的。
1、簽合同注意事項——一切以書面為準,口頭承諾視為無效。
房屋租賃看似簡單,但是整個過程其實比較繁瑣;在確認房產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適安心,關鍵就在于租賃合同的簽訂。一些房東在看房期間表現得十分耐心和熱情,并滿口答應家具家電一應配齊并保證使用;許多租戶在簽訂合同時,被房東的熱情所麻痹,沒有將房東的口頭承諾寫進合同;在合同簽訂后,房東往往一口咬定,以簽訂的合同為準,不承認不履行之前口頭承諾的種種,此時租戶也只能吃啞巴虧。
所以,您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把相關的事項盡可能在合同中以書面的形式體現出來,任何口頭承諾均視為無效。
2、簽合同注意事項二——長租短租要寫明,轉租協(xié)議可事先約定。
目前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簽,不過租戶的實際租期卻有長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長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提前1至2個月與房東預約,簽訂續(xù)簽合同。如果實際租期不滿一年,房東卻要求簽一年的,租戶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簽訂一個轉租協(xié)議,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屆時轉租的相關事項,否則租戶臨時決定轉租,部分房東可能不愿意或者難以及時找到下一個房客,那么租戶就要承擔其中的損失。
3、簽合同注意事項三——明確房租和水電煤氣費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
租房的費用一般包括房租、水電煤氣等費用;在簽訂合同時約定這些費用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就尤為關鍵;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較普遍,業(yè)主及客戶都相對認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戶還應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有線電視費、保證金的支付額度以及支付方式,確定后期使用時產生的水電煤氣費用的交付方式及時間,取得電卡、水卡等支付憑證,以免后期使用出現麻煩。
4、簽合同注意事項四——電話、寬帶易忽視,不使用要及時停機。
因此,您在簽訂合同時要特別注意有無電話機,是否能夠順利安裝寬帶,是否拖欠費用。如果有電話,租戶在租期內并不使用,要及時通知房東或經紀公司辦理停機。
5、簽合同注意事項五——清點屋內設施,有更改需雙方簽名確認。
租戶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內,此時租戶要詳細清點屋內設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電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設備都要寫進合同;比如地面、墻面、門窗等裝修狀況,抽油煙機、燃氣灶、坐便等固定設施等等;除了寫清楚是否有該項設施外,還要明確設施的新舊程度、有無損壞;否則租期結束后,房東會根據簽訂的合同要求租戶進行賠償,如果合同沒有事先約定,吃虧的還是租戶。
因此,您一定要仔細清點屋內實施,如果所簽訂的合同有筆誤或者錯漏,在修正時,一定要租戶及房東雙方簽名確認,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發(fā)生屋內設施維修,就可以憑借合同來確定是人為損壞還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業(yè)交割也會更加順利。
1、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后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
2、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4、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guī)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5、租房合同注意事項中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
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xié)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6、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yè)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yè)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yè)管理費。
7、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yè)管理費則由物業(yè)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yè)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yè)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yè)管理費。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四
運輸。
合同。
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貨物運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票款或運費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運輸合同注意事項,歡迎參考閱讀。
概念。
運輸合同包括:客運合同、貨運合同、多式聯(lián)運合同。運輸合同的客體是指承運人將一定的貨物或旅客到約定的地點的運輸行為。
客運合同又稱為旅客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與旅客簽訂的由承運人將旅客及其行李運輸到目的地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特征。
1.旅客即是合同一方當事人,又是運輸對象。
2.客運合同通常采用票證形式。
3.客運合同包括對旅客行李的運送。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旅客的主要義務包括:持票乘運的義務;按時乘運的義務;限量攜帶行李的義務;遵守安全規(guī)則的義務。
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包括:按約定的時間將旅客運達目的地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運輸路線的義務;保障旅客在運輸途中的安全義務;提供必要生活服務的義務。
托運人的主要權利包括:要求承運人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安全運輸到約定的地點;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前,托運人可以請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貨地點或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由此給承運人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
托運人的主要義務包括:如實申報貨運基本情況的義務;辦理有關手續(xù)的義務;包裝貨物的義務;支付運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的義務。
承運人的主要權利包括:收取運費及符合規(guī)定的其他費用;對逾期提貨的,承運人有權收取逾期提貨的保管費,對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不適合提存貨物的,可以拍賣貨物提存價款;對不支付運費、保管費及其他有關費用的,承運人可以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
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包括:按合同約定調配適當的運輸工具和設備,接收承運的貨物,按期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從接收貨物時起至交付收貨人之前,負有安全運輸和妥善保管的義務;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
收貨人的權利與義務收貨人的主要權利是:承運人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持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在發(fā)現貨物短少或滅失時,有請求承運人賠償的權利。收貨人的主要義務是:檢驗貨物的義務;及時提貨的義務;支付托運人少交或未交的運費或其他費用的義務。
特殊效力:
多式聯(lián)運合同是指多式聯(lián)運經營人將分區(qū)段的不同方式的運輸聯(lián)合起來為承運人履行承運義務的運輸合同。
多式聯(lián)運合同的特殊效力體現在:
1.承運人權利和義務由多式聯(lián)運經營人享有,多式聯(lián)運之承運人之間的內部責任劃分約定,不得對抗托運人。
2.支付費用的總括性。托運人將全程不同運送設備的運費一次性支付多式聯(lián)運經營人,并取得多式聯(lián)運單據。多式聯(lián)運單據分可轉讓和不可轉讓兩種。
3.對于聯(lián)合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滅失或毀損的賠償責任以及賠償數額,首先適用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或國際公約的規(guī)定;發(fā)生損害的運輸區(qū)段不能確定的,由多式聯(lián)運經營人負賠償責任,承運人之間的內部責任依約定或法定分配。
參考法條:《合同法》[1]第31、293~303、308、311、313、314~316,317條。
違約責任。
托運人責任1、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承但賠償責任。
4、在托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字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fā)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fā)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guī)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fā)運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lián)運的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拒;。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貨運人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寫明下列主要條款:
(1)托運人和收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住所;。
(2)發(fā)貨站與到貨站的詳細名稱;。
(3)貨物的名稱(運輸標的名稱);。
(4)貨物的性質(是否屬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貨物的重量;。
(6)貨物的數量(如車種、車數、件數……);。
(7)運輸形式(零擔、速遞、聯(lián)運……);。
(8)收貨地點;。
(9)違約責任;。
(10)費用的承擔;。
(11)包裝要求;。
(12)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
2、以貨的運單形式簽訂的合同應載明下列內容:
(1)托運人、收貨人的名稱或姓名及其詳細住所或地址;。
(2)發(fā)貨站、到貨站及主管鐵路局;。
(3)貨物的名稱;。
(4)貨物的包裝、標志、件數和數量。
(5)承運日期;
(6)運到期限;。
(7)運輸費用;。
(8)貨車的類型或車號;。
(9)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五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具體來說,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
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wèi)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wèi)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xié)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住房修繕責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7.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guī)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xié)商降低房租等。
8.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xié)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現實中總是發(fā)生不少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很多都是因為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對相關事項規(guī)定的不夠規(guī)范所導致的。大家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至少要注意以下三點:
1、確認出租人、承租人的'主體身份
不管是出租者還是租房者,都必須要在簽訂合同之前,確認對方的身份,主要是要求對方提供身份證以及房屋產權證等。
2、租賃期限
按照法律規(guī)定,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3、簽約時一些必要的物業(yè)狀況可以先拍照存證
租賃合同到期時,承租人應將所租房屋回復原狀返還給出租人,而何謂“房屋原狀”常因欠缺證據,而使租賃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詞,甚至訴請法院予以解決。所以為使“房屋原狀”明確化,有必要在租賃合同訂立后交房時,將所出租房屋的狀況拍照存證,并以附件(或附圖)形式并人租賃合同。日后租賃關系結束收回房屋時,一旦和承租人產生糾紛,可作為證據幾尤其是比較高端的物業(yè)狀況更應該如此。
以上就是對“怎么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所做的解答。由于房屋租賃合同的作用很重要,所以大家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本著“宜多不宜少”的原則,也就是把想到的問題都約定清楚,這樣可以避免以后雙方各執(zhí)一詞。如果您想簽訂一份最完善的房屋租賃合同的,那最好請律師幫您起草和把關。
一、不要輕信低價虛假租房廣告。目前北京市租房市場上,阜成門、中關村、建國門等地區(qū)一居室普通住宅租價普遍在1400—1500元以上,城近郊區(qū)其他地區(qū)一居室租價也都不低于1000元,在個別房地產經紀機構發(fā)布的廣告中卻標價500—600元,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企圖以此吸引客戶,牟取不正當利益。目前市國土房管局已建立住房租賃指導價定期發(fā)布制度,通過市國土房管局各網站及各房地產經紀機構向社會公布。
二、認真查看房地產經紀機構(分支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原件。按現行規(guī)定,無論是房地產經紀機構還是其下設的每個分支機構,均應辦理注冊登記及資質核準手續(xù),并在其住所明顯位置懸掛《營業(yè)執(zhí)照》、《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正本或《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分支機構)資質證書》原件,并張貼其全部執(zhí)業(yè)經紀人《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資格考試合格證》復印件。
三、簽好房地產經紀合同。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要認真閱讀合同各項條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示的格式合同有異議的,可對該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后再簽字或簽訂補充合同。簽訂合同時要查看簽署合同的執(zhí)業(yè)房地產經紀人的資格證書。
四、租房時,要事先查驗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及身份證明。確認房屋具備出租條件后,方可簽訂租房合同。
五、做合法交易、辦正規(guī)手續(xù)。從事租房活動時,應到所在區(qū)縣國土房管局辦理北京租房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將房屋出租給外地來京人員的,要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士或外資機構的,應辦理涉外安全審查手續(xù)。從事房屋轉讓活動時,應如實填報真實成交價格、依法納稅,不給違法經紀機構制造黑箱操作、非法賺取差價的機會。
此外,租房時要盡量多跑幾家,多做比較,優(yōu)中選優(yōu),合適中選最適合自己的,同時注意四周環(huán)境是否安靜、安全、衛(wèi)生等。不要急于交訂金或租金,最好從正反兩方面來考慮自己的決定。當然,有個人在旁邊參謀一下會更好。租房合同要細。如治安費、物業(yè)管理費等要在合同中注明歸誰來交納。為了討價還價,租房者要盡量把租住期說得長一些,但一次性交納的租金還是盡量越少越好。
還要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guī)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xù)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六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有合伙人及獨資企業(yè)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要親筆簽名。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蓋章簽字。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具體:明確交貨方式、結算方式、交貨地點;
5.履行期限: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式;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xié)商、訴訟,約定本公司所在地管轄。
要跟蹤管理,出具是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yè)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yè)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并做證據保全。
發(fā)現業(yè)務人員在委托授權終止后仍以本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
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進行證據保全。
1.公司出具欠條:由簽訂合同委托代理人出具欠條,并加蓋公司印章或財務章,金額、還款期限明確,無改動。
個人出具欠條,如公司確認,視為公司欠條。
2.個人出具欠條:必須是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欠款金額、還款期限具體明確,無改動,本人簽字畫押,注明身份證號碼,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針對公司簽訂的合同及欠款問題,如連續(xù)有業(yè)務往來,時效可以順延;
如業(yè)務中斷,須盡可能采取措施,確保時效的連續(xù)性;
長期不發(fā)生業(yè)務往來的,要及時排查,要掌握時效問題;
可根據情況采取法律措施,通過調解和訴訟解決。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七
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審慎。如果你是初次開店租賃房屋,可以事先向其他同行打聽一下租房合同的詳細內容,也可以從網上了解一下。
如果是屬于轉租門面,最好能和房屋所有人共同簽訂,以防其中的內容有不實之處。若對屋主的出租權欲加以驗證,可到房產部門查閱登記簿,或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明,或在街坊鄰居間做調查。
要問清楚協(xié)議書的有效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一般由出租方確定。因為租賃合同簽訂后房租一般不再變動,所以承租方可以根據房租水平,與出租房洽談租賃期限。通常房屋契約有效期為3年。如房租在高峰時,要簽短一些,低谷時,應盡量多簽,如五年以上甚至更長。
租房合同到期后,屋主若沒有提出終止合同的要求,一般可以繼續(xù)租用,但必須及時更換合同。應要求在租賃期滿后,承租方有優(yōu)先續(xù)租權。另外,在換新協(xié)議的時候,要提防附加的更新費用或者抬高租金的情形。
選址前,最好能在主要投資路段,定期定點進行租賃市場調查,了解每一季、半年、或一年的租賃市場情形,而且要知道原承租者的租金年限,也有利于在到期前與屋主協(xié)商優(yōu)先承租。
預付屋主的押金或是繳納給屋主的租金、手續(xù)費,都要明確確定數額,標明哪些是可以在解除協(xié)議時收回,哪些可抵作租金中的費用,以免留下后患。另外,還要注意一些重要的細節(jié)問題。一般除了保證金、租金之外,還須付裝潢頂讓(不破壞裝潢而進行轉讓)金,如果店主要求押一付三,那么你的資金可能就無法周轉了。因此,需要和屋主協(xié)商,盡量避免潛在的風險和事后產生糾紛問題。
面積是確定租金的主要因素,也是參觀經營的根本要素。出租、承租雙方首先要統(tǒng)一面積的計算標準,一般應以使用面積為準。因為只有使用面積才是真正用于經營的面積。如果出租方出具的是建筑面積證明,要折算為使用面積。面積要進行實地測量,雙方簽字確認。店面的附加面積要用出租方出具有關法律文件予以確定。
合同上未言明的事項,一旦發(fā)生紕漏,經雙方協(xié)商后,應補充列入協(xié)議中,或在第三方證明下,立下備忘錄以備查考。如涉及法律的專門問題,最好請教律師或向熟悉租房屋業(yè)務的第三者請教。
總之,在簽訂租房合同時,要預先進行調查,把可能出現的情況都考慮在內,做到心中有數,就可以繞過“陷阱”,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
四、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五、乙方應注意愛惜房屋內部設施,如有損壞需照常賠償;。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1、家具型號及數量:
2、燃氣管道[]。
3、房子狀況:
十、水表起用噸數____,電表起用度數_______,燃氣表起用度數______,暖氣___方。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八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應該是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并以書面形式表達后同時簽字蓋章,然后合同才能生效。但實際上一些開發(fā)商要求買方先簽字,然后才去蓋章。開發(fā)商這樣做有很多理由,比如開發(fā)商委托中介機構售樓時,中介機構并無權在合同上蓋章,所以必須將談好的合同送到開發(fā)商那里去蓋章;還有的是開發(fā)商的公章歸某個人掌管,為了提高開發(fā)商自己的效率或自己方便或者其它的原因,開發(fā)商一般在湊足了幾份買方已事先簽字的合同后,才集中起來去蓋章。
賣方蓋章和買方簽字的時間差,對于誠信的開發(fā)商來說無需多慮,但對于個別存在有意欺詐的開發(fā)商,買方就不得不防了,比如開發(fā)商利用這個時間差,將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在空白處增加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對事先談好的補充協(xié)議不認可,可這時買方已簽字了,首付款大都交了,這會使買方處于一個不利的地位。
為了防止這種概率雖小但對買方殺傷力卻極強的細節(jié),建議買方事先將合同的空白處劃掉,并將已選擇的條款用漢字在合同的空白處表述出來,以防被改動。
最好堅持雙方同時蓋章簽字,這開發(fā)商不是不能做到,同時也是對買方的一種尊重,對合同嚴肅性的尊重。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九
起草合同是普通人的一項重要法律實踐。起草合同時要把握兩條原則:小心謹慎和深思熟慮。在此介紹起草合同中應注意的問題和方法,以便通過無可挑剔的合同,免受訴訟的困擾。 這些方法適用于各種合同,比如,租賃合同、不動產合同、買賣合同、勞動合同等等。在訴訟中所起草的和解條款與協(xié)議也可以參考這些方法。
一、動筆之前的準備工作
1、列出合同交易的要點,即合同的清單、目錄或概述,以便弄清合同有哪些重點。
2、思考可能發(fā)生的情況。好的合同不僅能夠預見到許多可能發(fā)生的情況,而且還能清楚地描述出發(fā)生這些情況后合同雙方的立場和解決辦法。通過經常向有關專業(yè)部門了解這些情況有助于發(fā)現一些可能沒有考慮到的問題。
3、查找類似的合同,找到此前保留的過去的交易記錄或者是類似合同。
4、在書本、光盤或因特網上搜索類似的典型合同范本。使用這些合同范本可以節(jié)省時間和避免打印錯誤。起草合同時,可以把這些范本當做原始資料,利用其中某些典型的條款和措詞。
往往急于簽署某些東西。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急于簽署的是有特別申明的意向書,這也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明:本意向書并非合同,只是雙方為了更好地溝通協(xié)商,而擬定的對未來條款的概述。
二、起草合同中的具體操作問題
6、從簡單、典型的合同入手。首先為合同建立一個基本框架。像房子一樣,一個合同必須有一個牢固的根基。
7、在合同的第一段寫清楚雙方的名稱。這是個簡單而又必須引起重視的問題。如果是個人,要寫清姓和名及其他身份信息等;如果是法人,為避免弄錯,寫名稱時可以到公司注冊地的工商管理部門核對一下或查看營業(yè)執(zhí)照。
8、確定合同雙方的別稱或簡稱。為便于閱讀,一般要在合同的第一段為雙方弄一個別稱或簡稱,如:將某公司簡稱為“甲方”。
9、要小心使用法定術語作為雙方當事人的別稱或簡稱。除非一方當事人在法定上就是承包人,否則不要將“承包人”作為其別稱。同樣,除非想讓一方當事人成為法律意義上的代理人,否則不要稱其為“代理人”,如果堅持要用,最好明確一下代理范圍并找到其他可以避免將來爭議的方案。
10、在合同的第一段要為書寫“簽約時間”留下空格。
常指合同雙方,法官,仲裁員等)很快地了解到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合同雙方是誰,以及他們?yōu)槭裁春炗喓贤?,等等。合同主要內容的第一段也可以加上引述語并表明是真實準確的。這樣,合同雙方將來就不會爭執(zhí):引述語作為合同的一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是否自愿簽署、雙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問題。
12、按邏輯順序列出合同段落的標題詞。合同的段落是按一定的邏輯順序組織起來。參照《合同法》第12條對合同內容的規(guī)定,這些標題詞要力求總結出每個段落或相關段落的內容。比如:撰寫租賃合同時列出下面這些標題詞: 引述語 、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標的、價款、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13、在撰寫每一段落時要內容集中,不要東拉西扯,一段一段地分別說明合同雙方同意做什么,不同意做什么。
14、隨時記下一些需要添加條款、措詞和問題。另外,將對方列出的要點和一些類似的合同范本也放在跟前,以便在起草過程中隨時查對。
相符性。
三、起草合同應注意的事項
16、標題上注明“合同”兩字。不要寫“備忘錄”、“建議書”等其他名稱。
17、盡量寫短句子。短句子比長句子讓人更容易理解。
18、盡量用主動語態(tài)而不用被動語態(tài)。相對來說,主動語態(tài)的句子更簡短,措詞更精練,表達更明白。對比下列例子:主動語態(tài)的句子“賣方將把此物賣給買方”;被動語態(tài)的句子“此物將被賣方賣給買方”。
19、在整個合同中,對合同一方只能用一個別稱(或簡稱)。
20、寫數目時要漢字和阿拉伯數字并用,如:拾(10),這可以減少一些不經意的錯誤。
21、如果用“包括”這個詞,就要考慮在其后加上“但不限于”的分句。除非能夠列出所有被包括的項,否則最好用“但不限于”的分句,來說明只是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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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十
陷阱:有些開發(fā)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復印件;或者提供小區(qū)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
對策:
1、復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準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積的多少。
3、對承諾證件正在辦理中的開發(fā)商,可約定開發(fā)商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取得該證件所要承擔的責任。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保證對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證的真實性、有效性。若因此導致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愿向買受人承擔已付房款雙倍的返還責任。
第二項:關于公攤面積。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筑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fā)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筑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fā)商并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
對策:
1、在合同第三條中寫明確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攤面積的構成。
3、按套購買使用面積,雙方不涉及公攤處理。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對公攤面積的變化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如果實測公攤面積超出暫測面積的,買受人在超出暫測面積的3%以內據實結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賣人承擔相關費用;如果實測面積少于暫測面積,買受人據實結算。
2、買受人對實測面積的承擔,僅在超出暫測面積的1平方米以內據實結算。
第三項:關于房產證。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并未說清條款中“規(guī)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赡軐е沦Y質較差的開發(fā)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辦證。
對策:
1、五證齊全的項目一般買受人得到房產證有保證,所以五證不全就免談。
2、將不能辦理房產證中行政機關的原因單列出來,開發(fā)商是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人,買受人不能起訴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如果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1種第(1)項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
2、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補充條款的第八條出賣人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
如果因買受人不依法交納辦理房產證相關費用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其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1種的處理方式及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如果因頒證行政機關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賣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出賣人應當出示蓋有行政機關公章的證明文件,否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四項:關于書面通知。
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責任。
對策:
1、將書面通知的形式約定清楚,開發(fā)商違約時,買受人就有確鑿證據。
2、如有開發(fā)商違約,買受人應一具體的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備證據。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本合同中所含書面通知義務的,雙方均應以郵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對方。
第五項:關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開發(fā)商開發(fā)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yōu)橄嗤Y構位置不好的樓層。
對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區(qū)的平面圖并標明樓號。
2、開發(fā)商應在此附圖中蓋章確認。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第六項:關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開發(fā)商為了盤活資金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而將所建樓盤抵押。如果此類房屋出售,開發(fā)商破產時,買受人得不到房屋。因為買受人還未得到房產證,不具有物權。
對策:
1,在土地管理部門、房管部門查清該樓盤有無抵押記載。
2、要求開發(fā)商將合同在房管局備案。
3、要求開發(fā)商提供保證責任。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保證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況,若因此導致買受人退房,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承擔已付房款雙倍的返還責任。
第七項:關于物業(yè)管理公約。
陷阱:《物業(yè)管理條例》今年9月1日實施,其中明確規(guī)定買受人在購房前開發(fā)商要與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物業(yè)管理公約》。否則,開發(fā)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潛在的買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產證。
對策:
1、買受人應要求前期物業(yè)應以招投標的方式介入。
2、開發(fā)商與前期物業(yè)簽訂了《物業(yè)管理公約》。
3、買受人也應簽訂三方都署名的《物業(yè)管理公約》。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在出售房屋前,應與招投標方式選擇的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物業(yè)管理公約》。買賣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訂有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署名的《物業(yè)管理公約》。
第八項:關于各方責任范圍。
陷阱:如果因開發(fā)商的各種原因(如:五證不全、一房二買、又抵又買等)情形導致買受人得不到房屋,買受人的損失范圍沒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沒明確具體范圍。
對策:
1、根據《民法通則》以及6月1日的《解釋》將實際損失細化。
2、對開發(fā)商給自己造成的損失準備好證據。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如果因出賣人的單方原因導致退房,出賣方承擔的責任范圍如下:
出賣人的責任范圍:
1、退還已付房價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計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2、賠償買受人從簽訂此購房合同時起到退房時至每平方米售價的升值差價。
3、賠償買受人對所購房屋的裝飾裝修費用(此費用僅以裝修實物和相關票據為限)。
4、對于按揭付款的買受人,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辦理按揭相關手續(xù)的費用(包括:銀行手續(xù)費、保險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問題一:
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免責的退定條款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認購書后,則需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fā)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問題二:
合同主體認定不明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fā)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fā)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問題。
另外,項目是由a公司開發(fā)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但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xù)會很麻煩。
問題三:
開發(fā)商的補充協(xié)議不對等簽補充協(xié)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開發(fā)商提供的補充協(xié)議。現在有的發(fā)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fā)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guī)避風險的一種方式。所以,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fā)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問題四:
使用語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fā)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fā)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的?其實購房者對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
問題五:
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房地產開發(fā)對資金的要求很高,開發(fā)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xié)議中,開發(fā)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開發(fā)商在尚未確定物業(yè)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yè)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對消費者是不利的。
問題六:
賣方解除合同在一些發(fā)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钡臈l款,這樣的條款顯然是不公平的。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fā)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不是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fā)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問題七:
處理結果的約定不明確很多合同中??梢钥吹竭@樣的條款,“應于_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_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后認定是開發(fā)商的過錯,您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問題八:
以偏概全這里所說的以偏概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這樣那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例如,開發(fā)商承諾臥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卻發(fā)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
問題九: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簽開發(fā)商的補充協(xié)議一樣,開發(fā)商也同樣可以拒簽購房者的補充協(xié)議。這種現象在廣州是比較普遍的,一些熱銷的樓盤也都如此。
問題十:
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寫銀行存取款時需要在金額前加寫$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現金一樣,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會給開發(fā)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機。在我國商品房交易的慣例中,一般是由開發(fā)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這樣,開發(fā)商當然可以隨心所欲地添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了。一旦這種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證,購房者即使不承認,也是口說無憑,難以舉證伸冤。
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fā)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預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現房)區(qū)別:
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
二者區(qū)別在于:
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后,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xù)。
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于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
因此,現在簽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簽出售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xù)。如果預售合同是在5月31日前簽訂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出售合同,方能辦理證戶手續(xù)。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yōu)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yè)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在簽訂上述各項條款時,購房者尤其需要關注以下幾項基本問題:
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guī)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師,而應是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2、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lián)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標明項目位置時,一定要具體、明確,如_市_區(qū)_街_號w2花園_號樓_層_房。
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筑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后,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供應能力等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同時合同中一定要確定物業(yè)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yè)管理單位以及物業(yè)的收費標準,并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guī)定。
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消費者。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
(1)簽訂認購書后,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fā)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fā)商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xù)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十一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消費者在家庭裝修的談判過程中簽合同之前往往比較仔細,節(jié)奏也比較慢;但是一旦這個過程接近面臨簽合同時,消費者就開始急躁,希望盡快和裝飾公司簽合同,盡快進入施工階段。
這樣的消費者一般都有這樣的想法:用了這么多時間和精力,就是這個吧!這樣多少給人有點撞大運的感覺。
在此建議您,前期多用些時間,后期的煩惱才會少一些。
所以這時一定要考慮清楚您與裝飾公司之間有關價格、材料、施工方案等等,是不是還有沒搞清楚的地方?心里是不是還有一些疑慮,但是又說不大清楚的地方?筆者建議您,先回家去,把裝修的事情放在一旁,兩天以后再和裝飾公司的設計師探討,到那時,大腦思路也許就會變得十分清晰。
提示:沒有進入簽訂裝修合同的階段千萬別著急,否則后面的麻煩比前面還會多!因為隱患都是自己留下的,到時候誰也解釋不清楚。
受損失吃虧,哪樣也少不了!
一個合法經營的裝飾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是必要的。
現在很多公司都開設了分支機構,對這樣的公司您還應該檢查對方是否有法人委托書。
至于人常說的資質證明,只要您的`工程不是大得驚人,沒有必要要求過高的資質等級:一般家庭裝修、裝飾公司有四級資質足矣。
提示:千萬不要和只有一張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的人談家裝工程,因為誰也不知道那是哪里來的。
可以開始進入簽訂裝修合同的階段了,首先,應該檢查裝飾公司提供的各種資料,無論這些資料是免費的還是收費的,應該盡可能齊全。
那么,應該包括哪些資料呢?第一,一個完整的家庭裝修設計方案,首先設計圖紙應該齊全,它應該包括房間的平面圖,必要的立面圖,必要的天花圖、水電圖,以及現場制作的家具圖,等等;可能有人會問,“必要”是什么意思?這里所說的“必要”就是,有設計的部位就需要設計師給消費者提供設計圖紙,而沒設計的部位就不需要圖紙了;此外需要審查設計圖紙的諸因素是否齊全,這幾個因素包括圖紙的尺寸、比例,選用的材料以及簡單的工藝做法;如果有缺項應該要求設計師補齊。
第二,審查工程預算是否已經按照雙方約定的做好,把缺項漏項在合同簽訂之前做好。
第三,檢查甲乙雙方的材料提供一覽表,對于表中的材料、種類、數量、參考價格、送達時間、驗收人應該十分明確。
第四,為保證家庭裝修的工程質量,合同當中施工工藝的說明應該占有重要位置,而不應該像目前一些消費者與裝飾公司簽訂合同時那樣,對材料重視,對工藝忽視。
提示:如果簽訂家庭裝修合同時,需要的資料不齊全,需要開工以后再補齊,也許從這時起,您就給自己下套了。
如果消費者不了解這份合同的內容,反而可能給自己留下隱患。
所以,建議您在簽合同之前,先把合同拿回家看一天,心里有了“譜”再回來與裝飾公司簽合同。
提示:您和這份家裝合同如果是生面孔,簽合同的時候就難以保證不出錯。
曾經有一個裝修過房子并且有被騙感覺的消費者說過,他在與裝飾公司簽合同的時候,被對方用某個理由支了出去。
等他回來的時候,合同內容已經填好,就等他簽字,等發(fā)現問題,一切都晚了。
所以,這項注意特意把沒有實際內容的“共同填寫”拿出來,算是給還沒有簽裝修合同的消費者一個小小提示。
對北京市通用的家裝合同,作者認為有下面幾個條款在填寫時需要特別注意:第一,合同甲乙雙方合同當事人的聯(lián)系方式,一定要填寫清楚。
有的家裝合同,在委托代理人、工程設計人以及施工隊負責人的聯(lián)系方式上都僅填寫公司的電話,這是不夠的,一旦工程發(fā)生問題時,找對方公司能夠管事兒的人就成為大問題。
第二,“合同第九條———質量標準”,大家都認為工程質量越高越理想,但是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所以如果希望過低的報價選用過高的質量標準是不現實的,因此,北京市的“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就足以滿足我們大多數消費者的要求了。
第三,關于分階段驗收的問題,由于家庭裝修的特殊性,我們隨著工程的進行對工程進行驗收是十分必要的。
大多數家裝合同把驗收階段分為———隱蔽工程驗收、飾面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
階段劃分是正確的,各階段具體到工程上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解釋,并且需要有一個時間表。
第四,關于家庭裝修付款方式中與支付二期工程款有關的一個概念“工程進度過半”。
這個概念解釋起來五花八門,有的說指工期過半,有的解釋為“木工收口”,等等,從行業(yè)角度也難以解釋,所以合同雙方填寫內容應是一個雙方都接受的概念。
第五,關于違約責任。
家庭裝修過程中甲方的違約一般是指延誤工程款的支付,乙方的違約責任是指工程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延期。
根據筆者的經驗,這個違約責任的賠償金額比例不宜過高,一般不超過3‰,如果過高,出現問題,也不一定能夠解決。
第六,由于每個家庭的裝修千差萬別,消費者希望僅憑上述內容就可以進入保險箱是不現實的。
所以,本合同還有一項條款“其他約定條款”,就是說,如果合同雙方還有某些合同條款需要加在合同里,也可以有補充條款。
第七,關于本合同的一系列表格,所反映的正是目前家庭裝修當中存在的隱患,所以填寫時應該把項目、數量、位置等搞清楚,如果合同當中不能充分地把應該說明的內容反映出來,可以用補充的表格進行詳細說明。
第八,需要強調一點,家庭裝修時甲乙雙方都有可能采購材料,但是什么時候采購運輸到工地需要根據工程進度安排,采購的材料是否能夠得到另一方的認可需要有一個驗收手續(xù)以及另一方安排好的驗收人員,所以,合同中還應該明確材料供應時間以及驗收人。
消費者常去的家裝市場里的裝飾公司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比較大型的裝飾公司在這個市場里設立的分支機構,另一種就是一些把總部設在家裝市場里的小型公司。
消費者如果與前一種公司簽訂家裝工程協(xié)議,就必須檢查與自己簽訂合同的人是否得到裝飾公司法人的授權;第二類公司,如果是法人親自簽合同,基本不會發(fā)生法律方面的問題,如果是委托其他人簽協(xié)議還應該檢查該人是否得到法人授權。
現在,消費者在家裝市場里與裝飾公司簽訂家裝合同有一個保障:就是市場的管理部門會對工程進行過程監(jiān)督,但是有一個前提,家裝合同必須經過市場相關部門的認證。
為什么要進行合同認證?原因有三:第一、市場專業(yè)人員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查,審查合同是否有不利于合同任何一方的內容;第二、市場管理部門要對合同建檔,進行合同管理;第三、對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第四、出現問題,市場管理部門出面協(xié)調解決。
而一些公司為逃避市場的監(jiān)督檢查,就會使用某些手段引誘消費者不在市場進行合同認證;消費者信以為真,也就同意場外簽訂家裝合同。
可是一旦出現問題,市場就很難出面協(xié)調解決。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十二
購房者欲變更買受人名稱或增加買受人的,應首先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變更合同,如新的買受人需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公證的應提供相關公證書。
如果購房時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則址分容易辦理,如采用商貸或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方式付款,則辦理起來比較麻煩??砂匆韵罗k理: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則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fā)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相關手續(xù)費用。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后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
預售登記后。
購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親屬關系(如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可在預售合同上更名,辦理時應出具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其他不具親屬關系的應按預售轉讓程序辦理,即由原買受人提出申請,撤銷合同備案后重新簽訂購房合同。
實踐中,開發(fā)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xù)費,一般為1%。同時,如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買受人與原買受人共同購房,則新的單獨的買受人應符主體資格條件,如已成年等。
收取更名手續(xù)費基本上是一件非常普遍的現象,對于以下三種情況進行合同更名他們都將收取同樣的費用:一是只交了定金;二是簽了正式合同并付了首付款的;三是簽了合同并已辦完按揭手續(xù)。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十三
一、不要人情擔保。
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擔保人礙于情面,對被擔保人缺乏應有的資信調查,盲目簽訂擔保合同,到時被擔保人無力償還須由自己負連帶責任時,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擔保(或稱領導干預擔保)。
這種擔保違背自愿原則,在是否設立擔保、采用何種形式擔保、擔保多大范圍的債務這些問題上不是由當事人商定,而是在領導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預的情況下設定的,容易產生糾紛。
三、不要賄賂擔保。
這種擔保往往通過賄賂錢財或禮物來達到設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辦了一個建材廠,急需流動資金。李某找到某局領導:“我們廠急需10萬元資金,貸款機構方面的工作我已經做好了,就缺擔保人,事成后再給你1萬元?!痹擃I導便以該局名義予以擔保,后李某的建材廠因產品質量問題關門停產,李某逃之夭夭,該局因此遭受損失,該領導也受到查處。
四、不要無知擔保。
有些人對被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不做審查,對擔保范圍、責任期限、責任方式也沒明確約定,便盲目在擔保合同上蓋章,還說什么“反正自己貸款自己還,我只不過蓋個章辦個手續(xù)而已”,等到出了問題,才如夢方醒。
五、不要無效擔保。
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才有資格做擔保人,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不能作為擔保人。如果由這些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作擔保,會因不合主體資格而導致?lián):贤瑹o效,這點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應多加注意。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yè),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F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十四
接受當事人委托,幫助當事人起草或審查當事人擬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署的經濟合同(本文僅探討經濟合同,以下稱合同),此乃律師常規(guī)業(yè)務。律師在起草、審查合同時,通常要進行三個方面的準備,一是要審閱當事人提供的背景材料,二是查閱合同所涉事項全部相關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國際慣例,三是研閱有關合同范本并決定是否參照。除了上述準備工作外,下列問題值得律師高度注意:
一、應注意合同的目的性
律師在著手起草或審查合同之前,應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最好是面談的形式或直接參與談判,摸清當事人擬簽合同的真正目的,包括動機。實踐中,明明是加工承攬合同,有的當事人當作買賣合同處理;明明是一般合作建房合同,有的當事人當作合作開發(fā)房地產合同處理,結果導致合同名不副實。有的當事人企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例如,明明是企業(yè)相互借貸合同,確要搞成一份合作經營合同。
只有明確合同目的,律師才能搞清合同各方的真實意思;只有明確合同目的,律師才能確定合同的性質及合同的準確名稱;只有明確合同的目的,律師才能“規(guī)劃”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只有明確合同的目的,律師才能確保合同的有效性。
二、應注意合同的有效性
保證合同的有效性,乃律師義不容辭的責任。律師要特別注意我國《民法通
則》第五十八條的規(guī)定和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判斷合同有效還是無效,除了上述規(guī)定外,還要注意一些特別法的相應規(guī)定。只要不違背我國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和禁止性規(guī)定,合同的有效性就得到了保障。律師在起草和審查某一合同時,應特別注意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當中強制性和禁止性規(guī)定。關于合同有效性問題,事實上包括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合同主體是否適格,二是合同目的是否正當,三是合同內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合同個別條款無效并不導致整個合同無效,整個合同無效并不導致合同約定的仲裁條款無效。當合同個別條款無效時,律師只需修改該個別條款;當整個合同無效時,律師就要放棄當事人提供的合同草稿,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合同。
三、應注意合同的平衡性
所謂合同的平衡性是指合同一方權利與義務要相對平衡,合同雙方權利與義務要相對平衡。沒有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的合同,一方享受了權利,就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權利與義務必須“匹配”,不應出現有權利主體而沒有義務主體、或有義務主體而沒有權利主體的情形,一方當事人的權利內容應與另一方當事人的義務相對應。過分強調一方的權利、忽略合同相對方的利益的合同草稿,要么得不到簽署,要么變成“顯失公平”!雖然律師是受合同一方委托,律師當然要注意委托方的利益,但若不考慮合同相對方的利益或者不注意合同的平衡性,絕對不是一個好律師!有的律師在起草合同時,還往往為合同相對方設立了諸多陷阱而沾沾自喜。殊不知,你的“聰明才智”遲早會被“發(fā)現”。要么你辛辛苦苦起草的合同草稿被改得面目全非或被“束之高閣”,要么你起草的合同雖然得到了簽署,但在履行過程中由于這些陷阱會逐步暴露而遭到合同相對方的種種刁難。最終,導致當事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吃虧的,還是你的當事人,甚至是你本人?!皺C關算盡反誤了卿卿性命”,教訓不可不吸!
四、應注意合同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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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十五
3、在工資的約定上,要注意試用期的工資與轉正后的工資是不同的。
4、在工作內容上,要注意看自己所在的崗位,負責何種性質的工作。
5、在用工時間上,要注意單位是實行何種工時工作制,避免簽訂不定時工作制,而單位又正好有批文的情況下,你到時是沒有加班工資的。
6、注意一些額外條款的約定,一般在合同末尾出現。
其它的問題如果其條款違法的話,你隨時可就該合同違法而主張無效。
根據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guī)定和相關立法精神、《北京市勞動合同規(guī)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勞動者在進入用人單位就職之前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建立勞動關系。根據我國《勞動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焙炗唲趧雍贤莿趧诱吲c用人單位之間,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的原則上合法訂立的,是彼此確認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書面證明。
第一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首先在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guī)定,并且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勞動者當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強迫勞動者集資、入股,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有效證件。
第二勞動合必須充分體現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鑒于目前實踐中,多是由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單位有義務向勞動者解釋說明合同內容,合同中關于權利義務的敘述要求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勞動執(zhí)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勞動者應當仔細而慎重的察看企業(yè)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yè)注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是一份無效合同。
第三法定條款。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中必須具備條款是: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勞動合同應當約定期限,主要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等三種形式。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續(xù)訂勞動合同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2)工作內容。工作內容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的工作,包括勞動者工作的時間,勞動者的工種或職務,以及在生產上應達到的質量指標和數量指標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是指用人單位提供給勞動者工作中所處的客觀環(huán)境和勞動保護措施。主要包括勞動安全和衛(wèi)生規(guī)程、勞動保護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護規(guī)定、工作時間和休息體假等內容。
(4)勞動報酬。主要包括勞動者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支付時間等內容,在勞動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資標準或工資的計算方法,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5)勞動紀律。主要包括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內容及其執(zhí)行程序等。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其內容不得違背法律規(guī)定。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違約金、賠償損失、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等。
第四意定條款。
在勞動合同中,除了法定條款之外還有意訂條款。在勞動合同中是否需要對法定條款之外的事項進行約定可以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xié)商決定。包括但不限于試用期、商業(yè)保密的保護條款、服務期條款、特殊待遇條款等。
目前的司法實踐中,關于商業(yè)秘密的保護是糾紛產生的多發(fā)地帶。在此,筆者簡要予以說明。
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三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yè)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yè)務,但用人單位應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边@個通知是我國目前規(guī)范“守密期限”這一爭議問題的較為明確的法律依據。
一言以蔽之,無論是法定條款還是意定其他條款,都必須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筆者誠望廣大求職者能夠在求職過程中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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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十六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xié)議。
02。
合同分類。
按照不同的標準,房地產買賣合同能夠劃分不同的類別:
1、按轉移產權的資料不同,可分為土地使用權的買賣和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的買賣。這種分類的好處在于法律對轉讓的限制條件不同: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受讓方務必依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對土地進行投資開發(fā)后,方可出讓;除此之外,國家嚴禁以任何方式對土地使用權倒買倒賣;對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上建有房屋的房地產的轉讓,只要不在法律規(guī)定的禁止轉讓之列,均可自由買賣。
2、按房地產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商品房的買賣、公有房屋和經濟適用房的買賣和私房買賣。這種分類的好處在于法律規(guī)定的貼合買賣的條件不同。商品房買賣專指有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設的用于出售的住宅、商業(yè)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渡唐贩夸N售管理辦法》(4月4日)、《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208月15日)專門規(guī)定了商品房買賣的條件。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房買賣的主體資格有嚴格的規(guī)定;《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對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出售條件作出了規(guī)定;除此之外,已經取得合法產權證書的私有房地產,只要不在法律規(guī)定的禁止轉讓之列,均可自由買賣。
03。
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fā)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預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現房)區(qū)別: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
二者區(qū)別在于: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后,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xù)。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于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因此,簽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簽出售合同,能夠直接辦理過戶手續(xù)。
04。
購房合同的主要資料包括以下幾方面:
1、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職責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職責等;
2、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3、乙方使用權限;
4、產權登記和物業(yè)管理的約定;
5、違約賠償職責;
6、付款約定,包括優(yōu)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職責等;
8、保修職責;
9、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10、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1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在簽訂上述各項條款時,購房者尤其需要關注以下幾項基本問題:
1、購房合同的各項資料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guī)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職責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師樓,而應是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2、合同上的項目名稱,必須要與項目位置聯(lián)系在一齊,以免日后有出入。標明項目位置時,必須要具體、明確,如××市××區(qū)××街××號××花園××號樓××層××房。房屋的戶型、面積必須要標示清楚,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筑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后,這一資料的表述必須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供應潛力等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同時合同中必須要確定物業(yè)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yè)管理單位以及物業(yè)的收費標準,并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guī)定。
5、違約職責的約定必須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消費者。一般承擔違約職責的.違約事項包括:
(1)簽訂認購書后,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fā)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fā)商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xù)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05。
簽訂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1、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合同資料,對合同條款及專業(yè)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fā)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資料。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帶給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3、合同條款就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06。
合同中的常見問題。
問題一。
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免責的退定條款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認購書后,就要交必須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fā)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問題二。
合同主體認定不明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fā)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fā)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問題。另外,項目是由a公司開發(fā)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但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xù)會很麻煩。
問題三。
開發(fā)商的補充協(xié)議不對等簽補充協(xié)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必須要看清楚開發(fā)商帶給的補充協(xié)議。此刻有的發(fā)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證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職責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狀況下能免賠,這是發(fā)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狀況下造成違約規(guī)避風險的一種方式。所以,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fā)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問題四。
使用語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fā)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fā)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取最好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好處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最好的其實購房者對這些并不能清楚地確定。
問題五。
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房地產開發(fā)對資金的要求很高,開發(fā)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xié)議中,開發(fā)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發(fā)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yè)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狀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理解物業(yè)管理服務,并理解相關約束,這對消費者是不利的。
問題六。
賣方解除合同在一些發(fā)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能夠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钡臈l款,這樣的條款顯然是不公平的。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fā)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不是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fā)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問題七。
處理結果的約定不明確很多合同中常能夠看到這樣的條款,“應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后認定是開發(fā)商的過錯,您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問題八。
以偏概全那里所說的以偏概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這樣那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例如,開發(fā)商承諾臥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卻發(fā)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
問題九。
但是,就像您能夠拒簽開發(fā)商的補充協(xié)議一樣,開發(fā)商也同樣能夠拒簽購房者的補充協(xié)議。這種現象在廣州是比較普遍的,一些熱銷的樓盤也都如此。
問題十。
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寫銀行存取款時需要在金額前加寫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現金一樣,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會給開發(fā)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機。在中國商品房交易的慣例中,一般是由開發(fā)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這樣,開發(fā)商當然能夠隨心所欲地添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了。一旦這種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證,購房者即使不承認,也是口說無憑,難以舉證伸冤。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十七
技術。
合同。
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fā)、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技術合同相關注意事項。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合同法第330、342條分別規(guī)定,技術開發(fā)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對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未作規(guī)定。
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技術合同訂立當事人應恪守誠實信用原則,技術合同不得以妨礙技術進步、侵害他人技術成果或非法壟斷技術為目的。
合同法對技術合同的主要條款做了示范性規(guī)定,包括項目名稱、標的、履行、保密、風險責任、成果以及收益分配、驗收、價款、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法和專門術語的解釋等條款。體現技術合同特殊性的條款主要有:
1.保密條款。保守技術秘密是技術合同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在訂立合同之前,當事人應當就保密問題達成訂約前的保密協(xié)議,在合同的具體內容中更要對保密事項、保密范圍、保密期限及保密責任等問題作出約定,防止因泄密而造成的侵犯技術權益與技術貶值的情況的發(fā)生。
2.成果歸屬條款。即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發(fā)明、發(fā)現或其他技術成果,應定明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和分享。對于后續(xù)改進技術的分享辦法,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達成補充協(xié)議;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參考合同相關條款及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一方后續(xù)改進的技術成果,他方無權分享。
3.特殊的價金或報酬支付方式條款。如采取收入提成方式支付價金的,合同應對按產值還是利潤為基數、提成的比例等作出約定。
4.專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條款。由于技術合同專業(yè)性較強,當事人應對合同中出現的關鍵性名詞,或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明確其范圍、意義的術語,以及因在合同文本中重復出現而被簡化了的略語作出解釋,避免事后糾紛。
技術合同的價款、報酬和使用費如何支付,可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
技術合同價款的支付有如下方式:(1)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指當事人將合同價款一次算清并全部一次性支付。這種方式下,交易風險全部由受讓方承擔,對轉讓方較為有利;但對于價格較低的技術合同,這種支付方式簡捷便利,能及時結清。(2)一次總算,分期支付。(3)提成支付方式。指受讓方將技術實施后產生的經濟效益按一定比例與期限支付給對方,作為支付給轉讓方的價金。提成支付的方式旨在使雙方當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擔交易風險,在那些技術比較成熟、市場前景穩(wěn)定、技術價格較高的技術交易項目中經常采用。(4)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方式,指受讓方首先在一定期限內向轉讓方支付一部分固定的價款,稱為“入門費”,其余的價款則采用提成方式分期支付。這種方式既可以公平分擔交易風險,又可以給已為技術投入了大量成本的轉讓方一些固定的補償,適合于履行期長、技術價格高、技術水平高的技術合同。
1.委托開發(fā)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fā)人。研究開發(fā)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fā)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可優(yōu)先受讓該專利申請權。
2.合作開發(fā)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fā)的各方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可優(yōu)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合作開發(fā)的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或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權的一方可免費實施該項專利。但合作開發(fā)的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3.委托開發(fā)或合作開發(fā)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和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依合同法第61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托開發(fā)的研究開發(fā)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開發(fā)成果前,將研究開發(fā)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當事人可以按照合理的原則,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秘密的后續(xù)改進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在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中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依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一方后續(xù)改進的技術成果,其他各方無權分享,而由后續(xù)改進方享有。
在履行技術開發(fā)合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而導致研究開發(fā)全部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負擔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可補充約定或按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除有合同法第52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技術合同無效外,根據技術合同的特點,合同法第329條專門規(guī)定: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是指通過合同條款限制對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fā),或者限制對方從其他渠道吸收先進技術,或者阻礙對方根據市場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侵害他人技術成果指侵害另一方或者第三方的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專利實施權、技術秘密的使用權和轉讓權或者發(fā)明權、發(fā)現權等的行為。
除了《合同法》總則規(guī)定的無效理由(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之外,具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情形的技術合同無效:
(1)限制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fā)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進的技術,或者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包括要求一方將其自行改進的技術無償提供給對方、非互惠性轉讓給對方、無償獨占或者共享該改進技術的知識產權。
(2)限制當事人一方從其他來源獲得與技術提供方類似的技術或者與其競爭的技術。
(3)阻礙當事人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實施合同標的技術,包括明顯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實施合同標的技術生產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數量、品種、價格、銷售渠道和出口市場。
(4)要求技術接受方接受并非實施技術必不可少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非必需的技術、原材料、產品、設備、服務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員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購買原材料、零部件、產品或者設備等的渠道或者來源。
(6)禁止技術接受方對合同標的技術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異議或者對提出異議附加條件。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十八
抵押財產應當可以進入民事流轉程序而又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抵押物合法性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為根本不能變賣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同時應對擔保人的身份進行考察,防止擔保人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致使擔保合同無效。
2.充分注意抵押財產的真實性。
抵押財產應是法律上沒有缺陷,真正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財產。抵押財產沒有其它法律負擔,在此之前沒有設置過抵押,抵押的價值沒有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抵押財產沒有設置多重抵押。
3.充分考慮抵押財產的變現能力。
對抵押財產要充分考慮其變賣的能力,即使真實合法的財產其變現能力也會因各種原因降低,從而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另外應充分考慮到抵押財產不能變現的可能性,以免出現權利人無力接受該項財產又無法變賣的情況。另外對一些價值雖然很高,但專業(yè)性很強的設備等財產應特別注意,由于專業(yè)性很強這類財產一般很難進行變現,一般不要接受這樣的抵押。
4.對保證人的資格進行認真考察。
采用保證形式進行擔保的情況,對保證人的資信能力及信譽必須進行認真的考察,同時必須應當注意擔保人是否為法律限制進行擔保的主體,以免出現因擔保主體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而使擔保無效的情況。
5.采用抵押擔保時應切實辦好法律規(guī)定的手續(xù)。
首先進行擔保應當與擔保人訂立擔保合同,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其次,按法律規(guī)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應按法律規(guī)定到不同的登記部門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三,對法律沒有規(guī)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為防止合同欺詐,可以到當地的公證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xù)。辦理抵押登記的優(yōu)點在于:登記后,抵押物可以對抗第三人的要求;在辦理登記的審查中可以發(fā)現不良苗頭,及時對可能出現的欺詐進行防范。
6.其他預防手段。
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十九
作為一名剛入行的年輕律師,內心有許多對律師行業(yè)現狀的委屈和抱怨,為此也寫了幾篇文章。但我認為針砭時弊只是表達年輕律師呼聲的一種方式,目的是希望律師行業(yè)走向規(guī)范。接收委托后,腳踏實地,勤勉敬業(yè)才是合格的律師。下面我想通過介紹本人為客戶撰寫和修改合同的過程,呼吁廣大年輕律師能夠從服務的細節(jié)做起,爭當一名合格律師。 我為客戶撰寫或修改一份合同時,通常的工作步驟是:
第一步:與客戶溝通。充分了解客戶簽訂此合同的背景、目的以及合同對方的基本情況。要求客戶盡量提供以往簽訂過的類似的合同,向客戶了解合同所涉及的有關行業(yè)知識和專業(yè)知識。這個步驟需要把握的關鍵是不恥下問,遇到不清楚的問題切不可想當然,要虛心向客戶求教,必要時要反復、多次的與客戶進行溝通。
第二步:利用互聯(lián)網進行搜索?,F在是信息時代,利用互聯(lián)網搜索技術往往可以獲知許多有用的信息。首先將客戶姓名或名稱、合同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作為關鍵字詞進行搜索,往往會得到意想不到的、令人驚喜的結果。然后,搜索合同范本,完善合同結構。最后,將合同名稱、合同內容涉及的核心主題作為關鍵字詞進行搜索,尋找最接近主題的法學理論方面或法律事務方面的專業(yè)文章,進一步完善合同內容。
第三步:充分結合以往經驗。查閱本所律師以往寫過或修改過的此類合同和類似合同糾紛案件的法院判例,同時翻閱一些合同法理論的專業(yè)書籍和法院案例選。此步工作與上一步的互聯(lián)網搜索工作是相輔相成的,基本是同時進行。
第四步:開始撰寫或修改合同。將與客戶溝通的結果和收集的資料充分結合,運用自身的法律專業(yè)知識,撰寫和修改合同的具體內容。
第五步:查找并修改錯別字。
第六步:完成后及時交客戶審閱。
以上撰寫和修改合同的六個步驟只是針對一般合同而言,遇到非常專業(yè)的重要的合同時,一名律師往往難以勝任,需要由多名律師和有關專家一起參與。
通過一份合同的撰寫和修改就可以看出律師的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量。年輕的律師有時做此類業(yè)務很難收到較高的費用,此時不妨把以上步驟所涉及的工作量告訴客戶,會有效果的。當然了,如果客戶吝嗇,律師也只能點到為止了。
案源兩個字,對于律師來說就像光棍眼里的美女,餓狗眼里的肉骨頭,那簡直是擋不住的誘惑。即便是做了很長時間的律師,也會以饑餓的人撲到面包上的姿態(tài),殺向每一個案源可能存在的地方。做了一年的律師,看到同行之間為了爭奪案源而血拼,反目成仇,互相攻擊,甚至不惜放棄人格尊嚴,向法官向一些掌握案源的實權人物卑躬屈膝,出賣肉體或者是靈魂。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再能干的律師,沒有案源也是死路一條啊。
我不是一個有案源的律師,我要是案源多的話也就沒時間坐在這里敲鍵盤了。我老是在琢磨如何開拓案源,就像初戀的時候琢磨如何泡妞一般。有時也嘗試著做了一點試驗,在跟其他的實習律師交流的時候,他們覺得我的做法雖然還沒有產生很大的效果,但是應該有一定的參照作用。在這里拿出來跟大家一起交流,請大家修正。大家要是有什么絕招的話,千萬要跟我說說啊。
我覺得,對于一個實習律師來說,案源就是市場,案源的開拓其實就是市場營銷。市場的推廣,第一個要件就是產品的質量。咱們做的不是一錘子買賣,不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所以你的產品必須不是假冒偽劣,你得有點東西。除了法律職業(yè)資格,你還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東西?你還有什么特長?一個新開發(fā)的產品要是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話,那就不要談推廣了。一個新產品,要有自己的賣點,你的賣點是什么?如果你暫時還沒有賣點的話,趁著這一年的實習期間,趕緊準備準備。起碼得讓自己在某一個方面有比一般人較為突出的優(yōu)勢。
跟產品營銷的一個區(qū)別在于,產品可以說是新出來的產品,越是新的越受歡迎。律師還是老的好,任何一個當事人不會冒著巨大的風險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拿給一個剛剛入行的新丁練刀。所以,一個剛剛入行的律師,除了在言行和裝扮方面要顯得成熟老練以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當有些客戶向你打聽你從業(yè)多久,有沒有辦理這種案件的經驗時,打死你也不能說實話?。。。?!自信一點,你就是老律師,你做這行有十幾年了?。?!這種的案子你做過無數了?。。?!如果閣下看上去永遠是那么年輕的話,我只能對你深表同情,并建議你蓄起胡須或者穿深色的服裝。愛漂亮的mm,犧牲一點青春吧。
現在進入推廣階段,也就是廣告營銷。--傳銷也可以玩玩,給當事人介紹費那是不能放在桌面討論的,大家心中有數,不必明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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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實用注意事項篇二十
勞動合同是明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法律文書,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動合同的全面推行,規(guī)范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但是一些用人單位想法設法在勞動合同中設置陷阱,規(guī)避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本文就勞動合同中一些常見的陷阱列示如下,提示勞動者注意并加以防范。
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fā)[1995]309號)第24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但是,目前絕大多數用人單位無視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以種種理由向勞動者收取押金或變相收取培訓費、服裝費、集資款、風險抵押金等,并規(guī)定勞動者因病因事請假、辭職時,收取勞動者的這些費用概不退還。這些做法,嚴重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提示:遇到這一問題,勞動者一方面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交涉,拒絕交納各種押金;另一方面可以向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進行舉報或投訴,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guī)定了勞動者應當得到經濟補償的幾種情形,主要有: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fā)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費。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發(fā)給經濟補償金。4、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發(fā)給經濟補償金。5、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的,必須發(fā)給經濟補償金。目前,有的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往往尋找各種借口,設置陷阱,利用強勢地位,不給勞動者發(fā)放經濟補償金。
提示:勞動者在遇到這一問題時,往往由于不了解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而不知道該怎么辦,以致喪失了維權的最佳時機。這種情況下維權的途徑有兩條,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的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舉報;二是根據《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钡牵械挠萌藛挝粺o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利用強勢地位,將發(fā)生工傷亡事故概不負責的條款寫入合同中,強迫職工認可,并拒不參加工傷保險,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當職工發(fā)生傷亡事故時,用人單位又想方設法逃避應負的責任,阻攔受傷害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和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致使受事故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地保護。
提示:當傷害事故發(fā)生后,用人單位和職工就該事故是否屬于工傷而發(fā)生了爭議,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不是工傷的,用人單位負有舉證的責任。職工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可按照上述規(guī)定自行進行申請工傷認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在工傷認定之后,要在規(guī)定的時效內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在完成以上步驟后,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待遇,勞動者可按照《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規(guī)定了工傷職工或患職業(yè)病所應享受的待遇項目和工傷待遇計算的辦法和標準以及工傷職工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第八章附則對《條例》中所稱職工的解釋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對“本人工資”所作的'解釋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并明確規(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發(fā)生事故傷害職工的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負擔。但是,有的用人單位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在發(fā)生工傷事故后,想法設法逃避責任,利用強勢地位,強迫工傷職工放棄享受工傷待遇,簽訂霸王協(xié)議;或在計算工傷待遇時,不按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組成部分計算,只將基本工資作為計算的依據,嚴重損害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
提示:勞動者應當明確工資的組成部分有哪些。根據國務院批準、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和《關于工資組成的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下列六種工資形式組成企業(yè)的工資總額: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是指在法律規(guī)定的特殊的情況和合同約定情況下,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約定,而不是按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它包括:1、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期間的工資;2、婚喪等事假工資;3、探親假工資;4、停工期間的待遇;5、職工半脫產學習期間的工資;6、傷病產假工資;7、年休假工資;8、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按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
根據《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用人單位在一般情況下,應當用貨幣支付勞動者工資,特定用人單位如外資企業(yè)可以用外幣支付。除法律規(guī)定或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情況外,不得用實物及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但是,有的用人單位在經營困難時,想法設法用本單位生產的產品折價頂替工資,致使勞動者因領不到工資生活發(fā)生困難?!蹲畹凸べY規(guī)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規(guī)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有的用人單位認為,單位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了食宿,這些費用再加上支付的工資已經超過最低工資標準。其實,這樣做嚴重違反了法律法規(guī),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免費食宿是單位的福利待遇,不是工資,當然更不能列入最低工資標準。雖然加上食宿的費用,用人單位實際支出的費用可能已經超過最低工資標準,但用人單位如果直接支付的貨幣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應當承擔違法后果。
提示:《勞動法》第50條規(guī)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梢?,按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秳趧臃ā返?8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因此,最低工資規(guī)定是國家的強制性規(guī)定,只要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單位就應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即使在勞動合同使用期內也不能例外。勞動者在遇到用人單位用實物代替工資或不按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工資時,勞動者可以拒絕領取并提出用貨幣支付工資的要求。如果用人單位不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根據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舉報投訴。
第73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yè)病;(四)失業(yè);(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但是,有個別用人單位在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單位不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由勞動者個人參加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些“霸王條款”既嚴重損害了勞動者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權利,也不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提示: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征集的專門資金,用于保障勞動者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或在工作中斷期間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種物質幫助制度。依法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因此,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特別注意,如果用人單位利用強勢地位,逼迫勞動者放棄應享有的社會保險權利,勞動者有權予以拒絕,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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