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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行業(yè)培訓心得體會及收獲 天然氣行業(yè)培訓心得體會及收獲怎么寫(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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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行業(yè)培訓心得體會及收獲 天然氣行業(yè)培訓心得體會及收獲怎么寫(7篇)
2023-01-10 18:38:50    小編:ZTFB

在平日里,心中難免會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會寫一篇心得體會,從而不斷地豐富我們的思想。那么心得體會該怎么寫?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我?guī)痛蠹艺覍げ⒄砹艘恍﹥?yōu)秀的心得體會范文,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有關天然氣行業(yè)培訓心得體會及收獲一

(1),其注冊地址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賣方”);

(2),其注冊地址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1)賣方已擁有一處或多處供應源,或已從一處或多處供應源獲得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的長期供應;

(注: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買方用途”);

(3)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guī)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guī)定確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_月_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_月_日起至_月_日止的連續(xù)的_( )個月;假如合同期在_月_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_月_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tài)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合理審慎作業(yè)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驗的同類業(yè)務作業(yè)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交付

3.1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交付壓力為。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適用于新項目):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并就起始日的確定進行協(xié)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年月日至

年月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fā)生,并應根據以下程序確定:

4.1.1雙方應至少在年月日前確定一個_( )天的期間,該期間應在第一窗口期內且起始日應在該期間發(fā)生(該_( )天以下簡稱“第二窗口期”),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的規(guī)定確定窗口,則第二窗口期將被視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_( )天;

4.1.2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_( )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上述規(guī)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年

月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量的最大值為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為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最大值為標準立方米/每小時(“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5.4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買方至少應提前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guī)定發(fā)出的通知起日內向買方發(fā)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5優(yōu)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fā)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模版二: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每一標準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氣的合同價格(以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為單位表示)由天然氣基礎價格(pi)和綜合服務費用單價兩部分組成。其中,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guī)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guī)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國家頒布的適用于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和本條規(guī)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guī)程見附件五。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調試期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間。

9.1.2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xù)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yè)者,任何一方可根據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guī)定。

第12條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yè)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tǒng)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guī)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_( )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fā)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規(guī)則”),由按照規(guī)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系溝通、證據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fā)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zhí)行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生效和終止

17.1生效(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xù)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guī)定的情形發(fā)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終止

如發(fā)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fā)生在先者為準:

17.2.1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2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后日內,違約方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3如任何一方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嚴重喪失商業(yè)信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4如一方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xù)年的期間累計超過年,或(b)連續(xù)日,經提前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guī)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yè)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xié)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xié)商確定。

第21條簽署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zhí)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方:

簽字人:

姓名:

職務:

買方:

簽字人:

姓名:

職務:

有關天然氣行業(yè)培訓心得體會及收獲二

(以下簡稱供方)

(以下簡稱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國務院 年頒布的《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313號令,國家經貿委 年頒布的《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暫行規(guī)定》,國務院 年頒布的《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列》規(guī)定,為確保安全、環(huán)保平穩(wěn)輸供氣,供用雙方本著“管理責任依照產權界定”的原則,就配氣站、輸氣管線等供、用氣設施各自管理的安全、環(huán)保責任等問題進行友好、平等的協(xié)商,達成本協(xié)議,本協(xié)議為雙方簽定的供用氣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

一、 安全環(huán)保責任劃分

以用方接氣點 站計量交接裝置下游閘閥的出口法蘭下端或出口管道焊縫上端為天然氣安全、環(huán)保交接點,以此來劃分安全、環(huán)保責任區(qū)。交接點前為供方安全環(huán)保責任區(qū);交接點后為用方安全、環(huán)保責任區(qū)。接氣點前屬于用方產權長輸管線

為用方安全、環(huán)保責任區(qū)。

二、 供方管理責任

1、 負責責任區(qū)的設備維護、保養(yǎng)和日常運行管理,嚴格執(zhí)行輸氣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編制應急搶險預案,并進行演練。

2、 根據輸氣量和季節(jié)變化,及時準確地調整各項工藝參數,避免天然氣管道的超壓運行。

3、 如需在用方投資的長輸管線上發(fā)展新用戶,應與用方協(xié)商,征得用方(產權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4、 承擔供方責任區(qū)內天然氣事故的全部安全、環(huán)保責任。

三、 用方管理責任

1、 負責用方管理的安全、環(huán)保責任區(qū)域內輸配氣設施及輸氣管線的日常巡檢、維護、保養(yǎng)、更換,使之保持完好,確保能安全平穩(wěn)運行。針對輸配氣設施及輸氣管線可能存在的破裂、泄漏、著火等安全、環(huán)保事故風險,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和儲備必要的物質器材,成立應急搶險隊伍,并不定期組織演練。民用氣應設立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險電話。

2、 應與管道途徑的城建規(guī)劃、公路、鐵路、氣象、水文和公安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天然氣管道設施的保護意識,避免或減輕因建設施工、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對管道安全運行造成的危害。并將輸配氣設施及輸氣管線途徑區(qū)域情況,報當地政府城建規(guī)劃部門備案。

3、 負責區(qū)域內的安全用氣常識宣傳活動和安全檢查、整改工作,燃氣公司應對管道天然氣進行連續(xù)加臭處理,對末端臭氣進行檢測。

4、 未經供方同意,不得擅自在輸氣管線上開口發(fā)展新用戶,不得私拉亂接,若有新增用氣量需征得供方同意,若有違反,供方有權采取減停氣措施。

5、 承擔用方責任區(qū)內天然氣事故的全部安全、環(huán)保責任。

6、 由于國家對燃氣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用方必須取得所屬政府管理部門的燃氣經營許可證和相關證照,具備合法經營資格。

7、 用方供氣區(qū)域:用方須在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批復同意的供氣區(qū)域,且在本協(xié)議簽訂前經供方同意已供氣的區(qū)域內進行轉供氣。截至本協(xié)議簽訂前用方轉供氣區(qū)域為:

8、 未經供方同意,用方不得自行改變用氣類型、性質、地點、范圍和供氣區(qū)域;否則,供方有權對用方采取減氣或停氣措施。若用方需要改變用氣類別、性質、范圍和供氣區(qū)域,均須事先征得供方同意并協(xié)商簽訂不愁協(xié)議和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能實施。

9、 用方應設置供用氣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若有,制定安全用氣、用氣實施管理檢修制度、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按照天然氣的有關安全規(guī)范和規(guī)定用氣。

10、 用方天然氣輸配設施及輸氣管線必須符合國家、行業(yè)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經營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證。

11、 用方輸配氣設施、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的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新(改)、擴建輸配氣、燃氣工程安全設施必須經專業(yè)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 用方應組織編制輸配氣、燃氣設備各類突發(fā)事故的燃氣應急預案和搶修方案,采取綜合措施提高燃氣應急保障能力,事故發(fā)生后,必須迅速組織搶修。

13、 根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列》的規(guī)定,用方應依照當地燃氣發(fā)展規(guī)劃從事經營活動。用方在發(fā)展燃氣用戶時,應按燃氣發(fā)展規(guī)劃中的燃氣氣源、供方有計劃同意的供應量的基礎上合理發(fā)展新的燃氣用戶。對用方超過供方有計劃同意的供應量,超規(guī)模發(fā)展市場而造成供氣不足等相關問題及后果,由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14、 按照《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列》的規(guī)定,用方應建立健全燃氣應急儲備制度,城鎮(zhèn)燃氣調峰設施建設和調峰責任由城鎮(zhèn)燃氣公司負責。城鎮(zhèn)燃氣公司必須落實燃氣供應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妥善解決用氣量的調峰和應急問題,自行建設和完善儲氣調峰設施和第二應急氣源,并應切實投入運行,以確保平穩(wěn)用氣和輸氣管網的安全。否則,由此而產生的社會影響和后果,由用方承擔責任。

四、 臨時檢修和搶修 因供方產輸氣相關設施或用方用氣相關設施出現改造、碰管等需要臨時停氣檢修的,應提前48小時書面或電話通知另一方,以便做好相應的準備和配合工作。

因供方產輸氣相關設施或用方用氣相關設施出現安全隱患或突發(fā)故障需臨時減停氣搶修的,應當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書面或電話通知另一方。

五、 當供方發(fā)現用方管線或用氣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減停氣,直至用方消除安全隱患為止。

六、 其它

1、 供氣量:以供方按書面通知的月度和日均供氣計劃為準。

2、 天然氣價格:按國家規(guī)定的結構氣價執(zhí)行。

3、 氣款的結算和付款辦法:

(1)、氣款結算實行先款后氣方式。用方每次先預付一個結算期,即 天的氣款,預付金額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

(2)、供方以天然氣交接點計量值為氣款結算依據,供方在次月1日按月向用氣方出具氣款發(fā)票。

(3)、供方在一個結算期結束或預計氣款用完的五日以前,以書面或電話通知用方預付下期氣款,用方應在上一結算期結束或預計氣款用完之日前預付下期氣款(原預付款有節(jié)余的應補齊一個結束期氣款)。若在上一結束期結束或預計氣款用完之日,供方未收到用方預付的下期氣款,供方將不通知用方,并從用方預付氣款用完之時停止供氣,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用方負責。

七、爭議的解決

1、雙方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任何事項發(fā)生爭議或分歧應首先協(xié)商解決,難以協(xié)商解決的,可向遂寧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本協(xié)議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原則上誰供用天然氣的終止而終止。

供方: 用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關天然氣行業(yè)培訓心得體會及收獲三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我縣主城區(qū)共有集中供熱企業(yè)4家,集中供熱熱源4個,總供熱能力700萬㎡。熱電聯產熱源1個,是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區(qū)域鍋爐房熱源三個,分別是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萬㎡,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8%以上,覆蓋居民5.2萬戶。

目前,主城區(qū)集中供熱由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4家企業(yè)共同承擔。

1.2工作原則

(1)統(tǒng)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在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fā)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qū)內供熱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qū)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fā)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fā)事件應對條例》、《張家口縣突發(fā)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及《河北省供熱行業(yè)重大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冬季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2.1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供熱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縣長李建富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趙小寶擔任。

2.2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指揮、處置冬季發(fā)生的供熱突發(fā)事件;對發(fā)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fā)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fā)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導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fā)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協(xié)調相關單位,做好駐軍及武警部隊供熱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第一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擔任;第二辦公室設在縣發(fā)展和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局長擔任。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xié)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縣住建局、縣發(fā)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縣供電公司和供熱企業(yè)等有關部門。

縣住建局:負責《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后分析、總結全縣供熱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縣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農村清潔取暖的供熱應急突發(fā)事件進行綜合協(xié)調。

縣發(fā)改局:負責協(xié)調本縣供熱燃料應急調運,農村清潔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實、會議組織、信息處理、應急處置和綜合協(xié)調等日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fā)生供熱突發(fā)事件而引發(fā)的社會治安問題。交警部門負責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fā)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城市低保戶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重點優(yōu)撫對象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財政局:今年煤價、氣價均高于歷史同期價格,供熱企業(yè)資金缺口大,財政部門負責本采暖季供熱資金保障工作,確保供熱能夠平穩(wěn)運行。

縣市場管理局:負責協(xié)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fā)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縣應急管理局:對供熱企業(yè)生產安全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交運局:負責協(xié)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交通保障工作。

縣生態(tài)環(huán)境局:負責協(xié)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及供熱鍋爐拆除所引發(fā)的供熱問題,監(jiān)管供熱鍋爐按時完成深度治理,并監(jiān)管供熱企業(yè)供熱過程中污染物達標排放。

縣供電公司:負責供熱電力保障,協(xié)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fā)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qū)正常供熱;協(xié)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qū)相應的供熱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供熱突發(fā)事件的先期處理、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

2.5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yè)供熱能力和區(qū)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yè)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fā)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1監(jiān)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jiān)測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fā)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fā)事件信息監(jiān)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供熱主管部門要與各供熱企業(yè)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tài)。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供熱企業(yè)(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fā)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fā)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xù)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發(fā)生供熱突發(fā)事件后,供熱企業(yè)、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fā)事件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送。

5.1響應程序

5.1.1發(fā)生供熱突發(fā)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發(fā)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時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fā)事件情況。

5.1.2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fā)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qū)域、本系統(tǒng)的應急預案,指揮協(xié)調本區(qū)域、本系統(tǒng)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5.1.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縣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5.1.4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發(fā)生供熱突發(fā)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5.2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fā)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fā)事件處置結束后,經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供熱突發(fā)事件處置結束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

6.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fā)事件處置結束后,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6.2事件調查

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fā)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6.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fā)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7.1兩級聯動協(xié)調保障

建立縣、鄉(xiāng)(鎮(zhèn))兩級聯動協(xié)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xié)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fā)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動車、安全防護用品、各類搶修設備、監(jiān)測儀器、移動電源、警示標志以及各種規(guī)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7.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農村潔凈煤保供及農村氣代煤工程的安全運行與氣源保障

建立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抓好潔凈煤托底政策的落實,增強潔凈煤保供能力,是推進農村地區(qū)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全縣農戶能安全溫暖清潔過冬,保障潔凈煤穩(wěn)定供應,及時應對上游煤源單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供應調度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出現緊急情況,出現對全縣供煤計劃不能滿足正常實際需求,且已超出縣鄉(xiāng)儲備調節(jié)范圍的緊急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7.3.1縣發(fā)改局積極協(xié)調、多方聯系潔凈煤生產企業(yè),拓寬潔凈煤煤源供應渠道。

7.3.2縣財政局籌備應急資金,應對極端氣候需求量增加、市場價格非正常上漲等情況。

7.3.3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向農戶供應蘭炭、型煤等潔凈煤工作。

7.3.4啟動生物質燃料替代清潔煤供應,保障應急需求。

7.3.5考慮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區(qū)域應急發(fā)放液化氣取暖器、電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農村氣代煤工作要建立三個責任主體,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擔燃氣經營過程的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鄉(xiāng)鎮(zhèn)、村兩級要承擔原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縣住建部門要承擔行業(yè)督查指導的監(jiān)管主體責任,以確保用戶在安全的前提下溫暖過冬。由于氣源、氣價的市場波動較大,縣住建局要協(xié)調中燃公司進行氣源保障,縣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政府預算,保障補貼資金。各鄉(xiāng)鎮(zhèn)要成立農村氣代煤安全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宣傳,保證用戶安全使用意識,防范各類問題發(fā)生,公安部門要對惡意損害燃氣管網行為進行罰戒,應急、消防、公安部門要針對農村氣代煤進行安全監(jiān)督,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4應急救助保障

縣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7.5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縣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7.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單位因客觀原因停供棄供的,經協(xié)調無效,縣政府須對供熱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7.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縣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fā)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縣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縣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wěn)定。

8.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fā)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8.2應急演練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zhàn)演練。供熱企業(yè)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9.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涿鹿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根據本預案,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9.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fā)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有關天然氣行業(yè)培訓心得體會及收獲四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計劃用氣和安全用氣,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_____》、《天然氣商品量管理暫行規(guī)定》以及其他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計劃,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執(zhí)行。

一、供氣地點

供氣壓力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時間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計量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氣類型與配套費

1.供氣人供給用氣人______________類型的燃氣。

2.用氣人應向供氣人交納供氣配套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三、施工

供氣管道、設施的施工由供氣人承擔,供氣人必須雇傭有燃氣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承擔燃氣工程的建設、安裝,保證施工質量。用氣人自行購置、安裝的燃氣設施必須經過供氣人的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施工費用由供氣人承擔。

四、增裝與變更用氣

用氣人需增裝用氣設施,擴大用氣量,必須向供氣人提出申請,由供氣人審查以后,根據國家計劃及安全用氣的原則,結合供氣能力,決定是否同意申請。如同意,用氣人須交納相應的配套費,供氣_____予施工、供氣。

用氣人如需變更用氣的時間、壓力、氣量、燃氣類型,須事先通知供氣人。用氣人如需變更用氣地點,按新裝用氣辦理手續(xù)。

五、維修與服務

供氣人應建立維修維護制度,及時排除、處理燃氣設施故障和事故,保證正常供氣。

供氣人應當公告維修電話,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接到維修電話,必須立即行動。

六、安全供用氣

1.供氣人應當建立安全檢查、事故搶修等制度,向社會公布搶修電話,設置專職搶修隊伍,配備防護用品、_____器材、通訊設備等。

供氣人應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發(fā)現或接到燃氣設施事故報告時,應立即組織搶修搶險。

供氣人應制定有關安全使用規(guī)則,宣傳安全使用常識,對用氣人進行安全用氣的指導。

2.用氣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器具和燃氣設施等。

用氣人使用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等設備,必須經供氣人同意,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安裝。

用氣人發(fā)現燃氣泄漏等燃氣事故,必須立即向供氣人報告。用氣人必須遵守供氣人制訂的安全用氣規(guī)則。

七、_____

用氣人應按每立方米燃氣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向供氣人交納氣費。

交費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收行地址)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1.供氣人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供氣壓力、時間、供氣量供氣,除應糾正錯誤,按合同規(guī)定供氣外,還應賠償給用氣人造成的損失。

由于供氣人的過錯,造成用氣人燃氣事故的,應賠償給用氣人造成的損失。

2.用氣人不按時交納氣費,供氣人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從逾期之日起向不交納氣費的用氣人收取應交燃氣費的0.3%-1%的滯納金,情節(jié)嚴重的,供氣人有權中止供氣。

用氣人違反合同規(guī)定,不安全使用燃氣,供氣人可給予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可中止供氣。用氣人擅自向他人轉供氣的,供氣人有權制止,并可處用氣人擅自供氣量氣費_______倍罰款。

用氣人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氣時間、用氣量用氣,造成供氣人設施損壞及其他事故的,應賠償損失。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供氣人和用氣人各執(zhí)一份,燃氣主管部門留存一份。

供氣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用氣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有關天然氣行業(yè)培訓心得體會及收獲五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日于中國________簽署: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_______(“賣方”);

(2) _________,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_______(“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1)賣方已擁有一處或多處供應源,或已從一處或多處供應源獲得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的長期供應;

(注:______________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 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___________(“買方用途”);

(3) 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guī)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guī)定確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________日開始至起始________日所在當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的連續(xù)的________個月;假如合同期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________日前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合同期最后________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 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_________至下一________日的_________.

1.4 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tài)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 合理審慎作業(yè)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驗的同類業(yè)務作業(yè)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 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 交付

3.1 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______,交付壓力為 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 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 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 起始________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________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適用于新項目):_______________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并就起始________日的確定進行協(xié)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_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fā)生,并應根據以下程序確定:

4.1.1 雙方應至少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確定一個九十(90)天的期間,該期間應在第一窗口期內且起始日應在該期間發(fā)生(該九十(90)天以下簡稱“第二窗口期”),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的規(guī)定確定窗口,則第二窗口期將被視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上述規(guī)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第5條 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____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 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_______,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量的最大值為_______標準立方米每供氣________日(“最大________日合同量”),最小值為_____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最大值為______標準立方米/每小時(“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5.4 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 買方至少應提前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 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guī)定發(fā)出的通知起日內向買方發(fā)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5 優(yōu)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fā)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 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 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______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________元”。

模版二: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每一標準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氣的合同價格(以________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為單位表示)由天然氣基礎價格(pi)和綜合服務費用單價兩部分組成。其中,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___________;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_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 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_____結算一次。買房應根據(結算條款)的規(guī)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他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 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 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guī)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國家頒布的適用于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和本條規(guī)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guī)程見附件五。

第9條 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 調試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的期間。

9.1.2 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 (如:______________“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 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xù)不超過_____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yè)者,任何一方可根據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 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 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guī)定。

第12條 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 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yè)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tǒng)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guī)則。

第15條 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fā)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_____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規(guī)則”),由按照規(guī)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_______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 _______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系溝通、證據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fā)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zhí)行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 生效和終止

17.1 生效(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______________)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xù)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guī)定的情形發(fā)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________.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________日即為生效________日。

17.2 終止

如發(fā)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fā)生在先者為準:

17.2.1 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2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后_____日內,違約方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嚴重喪失商業(yè)信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______________(a)在連續(xù)_____年的期間累計超過____年,或(b) 連續(xù)____________日,經提前___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 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______________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 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 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 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guī)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yè)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xié)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xié)商確定。

第21條 簽署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zhí)___ 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________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有關天然氣行業(yè)培訓心得體會及收獲六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計劃用氣和安全用氣,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_____》、《天然氣商品量管理暫行規(guī)定》以及其他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計劃,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執(zhí)行。

一、供氣地點

供氣壓力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時間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計量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氣類型與配套費

1.供氣人供給用氣人______________類型的燃氣。

2.用氣人應向供氣人交納供氣配套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三、施工

供氣管道、設施的施工由供氣人承擔,供氣人必須雇傭有燃氣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承擔燃氣工程的建設、安裝,保證施工質量。用氣人自行購置、安裝的燃氣設施必須經過供氣人的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施工費用由供氣人承擔。

四、增裝與變更用氣

用氣人需增裝用氣設施,擴大用氣量,必須向供氣人提出申請,由供氣人審查以后,根據國家計劃及安全用氣的原則,結合供氣能力,決定是否同意申請。如同意,用氣人須交納相應的配套費,供氣_____予施工、供氣。

用氣人如需變更用氣的時間、壓力、氣量、燃氣類型,須事先通知供氣人。用氣人如需變更用氣地點,按新裝用氣辦理手續(xù)。

五、維修與服務

供氣人應建立維修維護制度,及時排除、處理燃氣設施故障和事故,保證正常供氣。

供氣人應當公告維修電話,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接到維修電話,必須立即行動。

六、安全供用氣

1.供氣人應當建立安全檢查、事故搶修等制度,向社會公布搶修電話,設置專職搶修隊伍,配備防護用品、_____器材、通訊設備等。

供氣人應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發(fā)現或接到燃氣設施事故報告時,應立即組織搶修搶險。

供氣人應制定有關安全使用規(guī)則,宣傳安全使用常識,對用氣人進行安全用氣的指導。

2.用氣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器具和燃氣設施等。

用氣人使用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等設備,必須經供氣人同意,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安裝。

用氣人發(fā)現燃氣泄漏等燃氣事故,必須立即向供氣人報告。用氣人必須遵守供氣人制訂的安全用氣規(guī)則。

七、_____

用氣人應按每立方米燃氣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向供氣人交納氣費。

交費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收行地址)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1.供氣人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供氣壓力、時間、供氣量供氣,除應糾正錯誤,按合同規(guī)定供氣外,還應賠償給用氣人造成的損失。

由于供氣人的過錯,造成用氣人燃氣事故的,應賠償給用氣人造成的損失。

2.用氣人不按時交納氣費,供氣人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從逾期之日起向不交納氣費的用氣人收取應交燃氣費的0.3%-1%的滯納金,情節(jié)嚴重的,供氣人有權中止供氣。

用氣人違反合同規(guī)定,不安全使用燃氣,供氣人可給予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可中止供氣。用氣人擅自向他人轉供氣的,供氣人有權制止,并可處用氣人擅自供氣量氣費_______倍罰款。

用氣人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氣時間、用氣量用氣,造成供氣人設施損壞及其他事故的,應賠償損失。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供氣人和用氣人各執(zhí)一份,燃氣主管部門留存一份。

供氣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用氣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有關天然氣行業(yè)培訓心得體會及收獲七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用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 )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用氣雙方在供應和使用管道燃氣中的權力和義務,訂立本合同:

一、用氣性質、供氣方式、燃氣質量和用氣地址

1.用氣性質:家庭生活用氣

2.供氣方式:管道輸送。 燃氣質量:天然氣執(zhí)行標準gb17820?1999。

3.用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氣的價格、計量、結算及氣費支付的方式

1.燃氣價格:按照政府物價部門價格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燃氣計量:計量設備為燃氣流量計,計量單位為立方米。流量計如出現故障或停止計量,用氣量將按下列方式確定:①參照上次有效抄表數確定,②按近三個月有效抄表數的平均數確定。

3.抄表結算:供氣人采取每兩個月抄表一次的辦法與用氣人進行結算。用氣人應按照供氣人送達的繳費通知單上注明的期限內付清當期燃氣費。用氣人如對抄表讀數有異議,應先支付當期的燃氣費,并在抄表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供氣人提出復核申請。

4.繳費方式: 到供氣人約定的銀行、郵局并以銀行、郵局規(guī)定的方式繳費,或到供氣人所屬客戶服務中心繳費,或到約定的其他地點繳費。

三、供、用氣設施的維護管理

1.燃氣計量表設置在住宅內的,其燃氣計量表和表前燃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更新;燃氣計量表后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更新。

2.燃氣計量表設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氣管道進戶墻外側的燃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更新;燃氣管道進戶墻內側的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更新。

四、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供氣人

1.遵守國家及地方制訂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按照法定的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2.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_________),為用氣人提供咨詢、報修、投訴等服務,

3.依照相關法規(guī)有權向逾期繳納燃氣費的用氣人收取滯納金;用氣人拒絕支付燃氣費時,供氣人有權依照法律程序停止供氣。

(二)用氣人

1.按照規(guī)定安全使用燃氣;不得安裝、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不得使用與當地燃氣不相適配的燃氣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設施或者進行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等活動。

3.不得盜用或者轉供燃氣、損壞燃氣設施,不得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4.配合供氣人進行安全檢查、抄表等業(yè)務活動;發(fā)現燃氣泄漏等情況及時向供氣人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5.用氣人應當按時繳納燃氣費,逾期繳納燃氣費的,應依照相關規(guī)定繳納違約金。

五、違約責任

用氣人、供氣人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屬于長期有效合同。用氣人如將燃氣設施依附的房產轉讓給第三方時,應及時辦理過戶手續(xù),否則用氣人將繼續(x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由南京市燃氣行業(yè)管理部門調解。協(xié)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雙方同意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解決:

①提請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向用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③向供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氣人、用氣人各1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用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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