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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捐贈學位申請書簡短 學校捐贈協議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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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捐贈學位申請書簡短 學校捐贈協議書(7篇)
2023-01-11 04:24:33    小編:ZTFB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yōu)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民辦學校捐贈學位申請書簡短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 2個月。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三條 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guī)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乙方在業(yè)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于每下個月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和醫(y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guī)章制度;遵守職業(yè)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yǎng)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yōu)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fā)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并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fā)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fā)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以下列規(guī)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guī)范》;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精選民辦學校捐贈學位申請書簡短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設立____________學校,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聯合辦學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依法自愿聯合辦學。其具體項目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聯合辦學的辦學宗旨、培養(yǎng)目標、專業(yè)設置、招生計劃、招生對象、學制及_____標準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也可以用表格形式)。

第三條 雙方的出資數額與出資方式

(一)甲方的出資數額與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也可以用表格形式)。

(二)乙方的出資數額與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也可以用表格形式)。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辦學收益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其他事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爭議處理。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自_____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附:

1.民辦學校聯合辦學協議的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_____》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2.公辦學校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不得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不得影響公辦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并應當經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條件批準。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應當具有_____的法人資格,具有與公辦學校相分離的校園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實行_____的財務會計制度,_____招生,_____頒發(fā)學業(yè)證書。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公辦學校依法享有舉辦者權益,依法展行國有資產的管理義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舉辦者以國有資產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應當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的規(guī)定,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佑,根據評枯結果合理確定出資額,并報對該國有資產負有監(jiān)管職責的機構備案。

4.聯合舉辦民辦學校,在協議中要明確聯合的具體內容。在聯合辦學中,當事人有的是聯合舉辦一所學校;有的是聯合舉辦一個或兒個院、系;有的是聯合舉辦一個或多個專業(yè);有的只聯合舉辦特定的班級;有的只聯合開展對特定對象的短期培訓;還有的只是在師資、設備某些方面的聯合,總之,情況是多種多樣的,當事人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明確聯辦的具體項目。

5.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本協議的重點部分,應分甲方乙方分別明確。聯合辦學的具體項目和出資的方式不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的具體內容也會不同。當事人在簽仃聯合辦學協議時,一定要充分考慮雙方的實際情況,在此基z4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權利義務宜分條列出,盡量做到具體詳盡。

精選民辦學校捐贈學位申請書簡短三

我校始建于xxx年4月,伴隨著經濟開發(fā)區(qū)的崛起,學校已培訓的學員已達300多人,已成為經開區(qū)培訓質量較高,廣受社會好評的民辦職業(yè)培訓學校。學校裝配有多功能視頻演播微機室、投影教學教室,我校正積極與本地很多企業(yè)合作建立了訂單式培訓崗前實習基地,力爭在合肥樹立電腦職業(yè)教育的第一品牌。

為進一步擴大我校在全區(qū)的影響力,我們已經深刻意識到有更多更重要的問題需要進行改善和加強,以下從幾個方面進行學校的綜合自查,并提出科學的改善方法:

(一)辦學思想

1、校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教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統籌安排,強化落實,年初有全年的學習計劃,學期有學習重點,每月有形式多樣的政治理論學習活動,每學期要求每位教師寫出一定數量的理論學習筆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教職工理論水平、政治覺悟雙提高,為全面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打下了基礎。

2、始終堅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成立了領導小組,建立了整套管理制度確保了學校辦學方向和辦學性質。

3、注重因材施教,對不同情況的學生采用不同的人性化教學方法,做到不放棄任何學生,對品行有缺陷或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有轉化輔導措施,建立了檔案,對臨近結業(yè)的學生進行職業(yè)素養(yǎng)培養(yǎng),提升學生的就業(yè)競爭力和適應力。

(二)制度建設

1、進一步健全規(guī)章制度,符合教育法規(guī)和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并根據教育發(fā)展不斷修訂和完善,在執(zhí)行上也較為有力,管理工作運行良好,并能按學校有關管理規(guī)定兌現各項考核,進一步加大了獎懲力度。

2、學期初有工作計劃,學期末有工作總結,月有工作重點,周有工作計劃安排,目標明確,針對性強,保質保量完成好工作任務。

3、制定了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制度隨時傾聽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廣泛采納建議進行教學方法的改善,以便進一步提升教學質量。

(三)行政管理

1、我校的辦學規(guī)模雖然不大,但我們也應該做到麻雀雖小五臟具全,我們采用崗位聘任制、部門實行負責制,各部門有目標責任,有職、有責、有權,責任到人,既分工明細,又相互合作,學校整體運轉良好。

2、認真執(zhí)行區(qū)勞動就業(yè)保障局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視學校檔案整理工作,及時無誤的向相關部門提交培訓學生的月報材料。

(四)就業(yè)保障和安全保障服務

1、我校正積極與各家企業(yè)聯系,逐步建立立體化的就業(yè)系統,根據市場的不同需求,盡可能對學生進行訂單式培訓,使學生可以更容易就業(yè),目前我校正努力完善教學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制度,保障使用,無安全隱患,力求杜絕一切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2、財務管理與監(jiān)督制度健全,財產、教具、物品、賬目清楚齊全,沒有資產流失,收費符合國家規(guī)定,全額入賬,有嚴格的內部審計和控制制度,財務審計無安全隱患,力求杜絕一切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2、財務管理與監(jiān)督制度健全,財產、教具、物品、賬目清楚齊全,沒有資產流失,收費符合國家規(guī)定,全額入賬,有嚴格的內部審計和控制制度,財務審計合格,對有要求退費學生嚴格按照入學協議相關條款辦理。

(五)教育科研

1、我校一貫以活到老學到老的基本思路教育每位教職員工,要求每位員工要養(yǎng)成喜歡提高,喜歡學習的好習慣,堅持每周進行一次教學討論活動,圍繞教學理論、內容、方法進行教學改革。

2、我校設有學科帶頭人,學科帶頭人的首要任務就是進行自主式學習,并帶動所有員工學習,基本上我校每隔3—5個月就要根據市場的變化推出新的符合市場需求的教學專業(yè),或者對原有專業(yè)進行調整和改善,力求專業(yè)永不過時,盡最大努力使教學內容跟得上市場的變化和符合市場的需求。

(一)領導班子

1、我校進一步堅持實行校長負責制、副校長保證監(jiān)督、所有教師參與管理的領導模式,教學、招生、就業(yè)各部門相互配合,學校較重大工作的實施都要經全體教職員工討論通過。

2、校領導班子精神面貌較好,內部分工明確,有職、有責、有權,有縱向的管理責任目標,也有橫向的密切配合要求,相互溝通補充,形成了一個團體戰(zhàn)斗的集體,班子內部沒有內耗,各成員善于學習,工作作風好,辦事效率較高,能廉潔自律,教職工評價較高。

(二)教師隊伍1、本校非常重視“師德”問題,有要求,有檢查,比較注重培養(yǎng)“敬業(yè)、愛生、奉獻“精神,最大程度的保證我們”隨到隨學,學會為止“的社會承諾,對個別基礎較差的學生,進行手把手式的輔導教學,社會各界學生對本校的教學工作和教學質量比較滿意。

2、進一步落實教職工工作聘用制,崗位聘用制,充分體現了獎勤罰懶、多勞多得的原則,激活了教師工作熱情,調動了教師愛崗敬業(yè)、無私奉獻的精神,學校形成了一個“勤奮、多思、拼搏、向上”的濃厚氛圍,教育教學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提升。

1、嚴格按照《課程計劃》開啟開足課程及課時,無隨意增減的現象。

2、頭較為健全的教學常規(guī)制度,教學各環(huán)節(jié)都有規(guī)范的質量標準并能嚴格執(zhí)行;有較為規(guī)范的學籍管理制度,本校對所有重點教學課程均有同步教學錄像,方便學生可以預習與復習。

3、能嚴格規(guī)定訂購教學用書,除此以外一律不訂購,堅持控制亂推銷的書籍、資料等,學校自己也不濫編、印有關資料等。

4、學校教師能勝任教學工作,能準確地把握大綱和教材,能針對學生實際認真?zhèn)湔n,重視學生實踐活動,堅持啟發(fā)性教學,讓學生在教學過程中主動學習和探究,合理運用現代教學技術和手段進行教學活動,能落實教學目標,能出色地完成教學任務,85%以上課堂教學達優(yōu)良水平。四、學校安全工作學校安全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經常性的工作。我校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在去區(qū)勞動就業(yè)局官員群管理的指導思想下,我校在校長的帶領下,對學校安全進行了全面徹底的排查,建立了《安全責任制度》,先自查如下:

(一)、組織學習,提高認識利用每周校會活動時間,分期分批組織全體師生學習《安全生產法》《消防、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組織師生進行消防設施預演活動,是全體師生懂得了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持久性,樹立了師生對安全不能有半點疏忽和麻痹思想。時刻將學校安全工作擺在學校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力爭做到一切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隱患都在全體師生的監(jiān)控中,及早發(fā)現,及時排除。

(二)、教學、上級用房及設施情況學校校長領頭對學校教學用房及設施進行了全面系統檢查,不放過任何一個死角,檢查情況表明:學校房屋結構無安全隱患跡象,整個電線電路無破損,個別教室開關不靈及時進行更換;微機室、多媒體投影教室的教學設備,室用電總控設備設施安裝及材料都符合用電要求,學校各場所的消防設施均按規(guī)定要求放置,無安全隱患。

(三)、校內治安工作。通過組織教師職工學習《治安管理工作條例》和《教師職業(yè)道德要求》等一系例活動,增強了教職工相互理解,相互合作意識,到目前為止,教職工中無一例內部矛盾和糾紛,也無一例與社會人員發(fā)生矛盾沖突。

(四)、安全責任制、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zhí)行情況由學校校長任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學校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其他教學教師和員工共同參與安全工作?!皩W校教育教學質量固然重要,但師生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則,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傊?,通過對學校安全的自查,盡管學校從開辦初至今從未出現過任何安全事故,但我們決不能掉以輕心。我們必須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相信,通過我校全體師生的共同努力,團結一致,眾志成城,一定能確保不出現任何重大的安全事故。

精選民辦學校捐贈學位申請書簡短四

第一條 依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由四個部分組成,即學校所在地的行政區(qū)劃或地名、字號、專業(yè)范圍、非學歷教育修飾詞---專修、培訓或進修,一般稱為某學?;驅W院,如鄭州黃河醫(yī)學專修學院、鄭州嵩陽中學)。

第三條 學校地址:(要求寫明詳細地址,如鄭州市××區(qū)××路××號)。

第四條 學校性質:由___出資舉辦的民辦學校(教育機構)。

第五條

辦學宗旨:(要求寫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辦學公益性原則,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以及學校設立的目的等)。

第六條 本學校審批機關是___,登記管理機關是___,本校依法接受審批機關及登記機關的指導與監(jiān)督管理。

第七條 學校辦學范圍:

(一)辦學層次:中(初、高)等學歷(非學歷)教育;

(二)辦學形式:學校招生對象(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成人),教學采用(全日制、業(yè)余)等形式;

(三)教學內容(專業(yè));

(四)學制;

(五)辦學規(guī)模;

(六)其他。

第八條 舉辦者享有如下權利和義務:

(一)制定學校章程;

(二)組建首屆學校決策機構,產生決策機構負責人;

(三)提供根據學校設置標準所需達到的辦學條件,及保證學校正常運轉所需的經費;

(四)學校終止時,依法進行財務清算;

(五)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學校的決策機構是董事會(理事會或校務委員會),是學校的最高權力機構,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成員為

×人(應由五人以上組成,須為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應當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第十條 民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長(董事長或校長)擔任。

第十一條 學校首屆決策機構由舉辦者推選。每屆任期___年,屆滿可連選連任。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 董(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

(三)制定發(fā)展規(guī)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措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變更、終止;

(七) 依法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

第十三條 決策機構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1/3以上成員提議方召開。

第十四條 決策機構必須有2/3以上的組成人員出席方能召開,其重要事項須經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等諸方面全面和諧發(fā)展,且學有所長,使學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體魄心理,興趣特長等方面都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

第十六條 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不斷更新教育觀念,大力開展教學研究,積極改進教學方法,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一)鼓勵和支持教師加強教育理論、教學業(yè)務和現代教育技術的學習,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二)加強教改研究工作,積極引進教改成果,大力推廣本校教改經驗。加強學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培養(yǎng)和訓練,注意發(fā)現和培養(yǎng)學生特長,著力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教育教學管理。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抓好備課、上課、課外輔導和考試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

第十八條 本單位開辦資金___元,出資者___,金額___(開辦資金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如為多個出資人,應分別載明每位出資人的出資金額)

第十九條 學校經費來源:

(一)開辦資金;

(二)物價部門核準的學費收入;

(三)社會捐贈;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學生收取相關費用,收取的費用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校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 學校存續(xù)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二十二條 學校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yè)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

第二十四條 配備具有專業(yè)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 學校變更舉辦者必須進行財務清算;法人代表離任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二十六條 學校的資產管理,接受業(yè)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和自身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 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從辦學結余中提取合理回報,并按照有關合理回報的規(guī)定依法納稅。

第二十九條 辦學結余是指學校扣除辦學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凈收益,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并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 25% 比例預留發(fā)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提取其他必須費用后的余額。

第三十條 學校在確定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前,向社會公布與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和財務狀況。

第三十一條 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決定,經2/3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在確定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作出之日 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資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取得合理回報的時間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

第三十二條 學校提取的發(fā)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三條 學校聘任具備國家規(guī)定任教資格的教師任教;

第三十四條 學校依法與教職工簽訂聘任合同和勞動合同,并對教職工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業(yè)務培訓;

第三十五條 學校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并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學校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七條 學校自行終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舉辦者提出終止提議,經學校決策機構同意并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第三十八條

學校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學校自己要求終止的,由學校組織清算;學校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低債無法繼續(xù)辦學的,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清算。

第三十九條 學校終止的所有善后事宜處理后15日內,到相應機關辦理有關注銷手續(xù)。

第四十條 學校終止后,學校的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退還學生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應發(fā)教職工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民辦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后15日內,報審批機關同意,審批機關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須經學校的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決策機構。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審批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

精選民辦學校捐贈學位申請書簡短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第二條本單位的名稱:童樂海賓幼兒園。

第三條本單位的住所地:鶴崗市綏濱縣第二小學院內

第四條本單位的性質是利用非財政經費、自愿舉辦、從事教育事業(yè),是非盈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

第五條本單位的業(yè)務審批機關是綏濱縣教育體育局;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綏濱縣教育體育局。

第六條辦學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育和教育相結合,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fā)展。

第二章舉辦者、開辦資金和業(yè)務范圍

第七條本單位的舉辦者是任忠祥。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推薦理事和監(jiān)事;

(三)查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開辦資金:10萬元。出資人任忠祥,出資金額10萬元。第九條本單位的業(yè)務范圍:

(一)專業(yè)范圍:教育;

(二)辦學層次:幼兒園;

(三)辦學形式:全日制;

(四)辦學規(guī)模:5個班共150人。

(六)招生區(qū)域:綏濱縣綏濱鎮(zhèn)各社區(qū)

第三章組織管理體制

第九條本單位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園長負責制。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設成員為3人。

第十條本單位首屆理事會的理事由舉辦者推選。每屆任期3年,屆滿可連選連任。理事長、理事名單報審批機關、登記機關備案。第十一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罷免、增補理事;

(二)制定幼兒園的發(fā)展規(guī)劃、業(yè)務活動計劃;

(三)制定經費籌措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減少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決定本單位的合并、分立、變更、終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單位園長及內部機構負責人;

(七)制定和修改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本單位內部機構設臵;

(九)制定和修改本單位章程;

(十)決定教職工的編制額和工資標準;

(十一)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十二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長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應當召開會議。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立理事長1人,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十四條召開理事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事理會議,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理事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會議理事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贊成票和反對票數相等時,理事長有權最后決定。第十五條理事會議應由理事全體成員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舉行。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事理的過半數通過時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方可為有效:

(一)聘任、解聘園長;

(二)修改本單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單位的發(fā)展規(guī)劃;

(四)審核本單位預算、決算;

(五)決定本單位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本單位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決議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章程規(guī)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理事)會議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七條當在職理事人數少于全體人數二分之一時,本屆(理事)會宣布解散,重新組建新一屆(理事)會。第十八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guī)和本單位章程規(guī)定的其它職權。

第十九條本單位園長由理事會提出,報審批機關核準后聘任。園長負責本單位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單位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發(fā)展規(guī)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

(三)擬定本單位內部機構設臵的方案;

(四)擬定內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單位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六)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七)理事會交給的其他事項。第二十條本單位設立監(jiān)事1人。

監(jiān)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一條監(jiān)事在舉辦者、本單位從業(yè)人員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本單位理事、園長及財務負責人不兼任監(jiān)事。第二十二條監(jiān)事會或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園長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三)當本單位理事、園長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jiān)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李宛航。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zhí)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zhí)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5年的;

(五)擔任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國國內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五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和《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幼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自主組織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教育教學管理,并在教材選用和課程設臵上接受業(yè)務主管部門指導與監(jiān)督。第二十六條堅持以幼兒為本,面向全體幼兒,不進行違背幼兒教育規(guī)律,有損于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科學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促進幼兒全面和諧發(fā)展。

第二十七條本單位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第六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舉辦者個人出資;

(三)在業(yè)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費;

(四)利息;

(五)捐贈;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該條自己確定是否注明)。第三十條本單位在確定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前,向社會公布與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和財務狀況(該條如有前臵條款的需注明)。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存續(xù)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業(yè)務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存續(xù)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第三十三條本單位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yè)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zhí)行。

第三十四條本單位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建立財會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設臵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jiān)督和會計監(jiān)督。

第三十五條本單位(理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本單位的資產管理,接受業(yè)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和自身監(jiān)督。

第三十七條本單位按照《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檢。

第三十八條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對民辦幼兒園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單位遇《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六條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第四十條本單位終止,應當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審批機關審查。

第四十一條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yè)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本單位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本單位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終止,并將辦學許可證交回審批機關予以銷毀,將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印章交回登記管理機關予以銷毀,同時辦理注銷登記。第四十三條本單位自登記管理機關發(fā)了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條本單位章程的修改,須由幼兒園理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經2012年12月28日理事會表決通過。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單位理事會。

第四十七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出資人簽名:2013年月日

第二篇:民辦幼兒園辦學章程

民辦幼兒園辦學章程

一、總則

(一)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

(二)幼兒園名稱:小精英幼兒園

(三)幼兒園的性質。幼兒園的性質:本園為自愿舉辦,對學期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是基礎工業(yè)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從事非盈利性社會服務的社會組織。

(四)辦學宗旨:質量為本、服務為宗、環(huán)境為先、價值為魂。

(五)幼兒園自愿接受內蒙古烏海市教育局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管理。

(六)幼兒園地址: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qū)陽光景園小區(qū)內。

(七)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二、舉辦者、開辦資金和辦學結構

(一)本單位的舉辦者是吳靜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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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5年的;

5.擔任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6.非中國內地居民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四、幼兒園資產、財務管理及勞動用工制度

(一)幼兒園資產來源:本園由舉辦者吳靜個人出資200萬人民幣,于2013年4月19日前出齊。本園是個體單位,所有資產來源合法,資產的使用也符合章程規(guī)定的要求和業(yè)務范圍。

(二)幼兒園的辦學資金主要用于幼兒園的校園校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購置,教職員工工資、福利、繳納社會保險費,教師培訓,教育教研活動,招生宣傳,備用流動資金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幼兒園的資產。

(三)幼兒園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學生收取各項費用,收取的費用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四)幼兒園配備具有專業(yè)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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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決定,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在確定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作出之日起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六、章程的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董(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自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七、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資產處理

(一)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1.無法按照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繼續(xù)開展活動的;2.發(fā)生分立、合并的;3.自行解散的;

(二)本單位終止,應當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三)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yè)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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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民辦幼兒園辦學章程

馬莊實驗幼兒園辦學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第二條本單位的名稱:馬莊實驗幼兒園。第三條本單位的住所地:汝州市汝南區(qū)馬莊村。

第四條本單位的性質是利用非財政經費、自愿舉辦、從事教育事業(yè),是非盈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

第五條本單位的業(yè)務審批機關是薊縣教育局;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薊縣教育局。

第六條辦學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育和教育相結合,促進幼兒在身心和諧發(fā)展(可按照自行確定的內容表述)。

第二章舉辦者、開辦資金和業(yè)務范圍

第七條本單位的舉辦者是劉飛飛。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推薦理事和監(jiān)事;

(三)查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本單位開辦資金:50萬元。出資人張陽,出資金額50萬。第九條本單位的業(yè)務范圍:

(一)專業(yè)范圍:教育;

(二)辦學層次:幼兒園;

(三)學制:3年;

(四)辦學形式:全日制;

(五)辦學規(guī)模:5個班共150人。

(六)招生區(qū)域:。

第三章組織管理體制

第九條本單位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園長負責制。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設成員為5人。第十條本單位首屆理事會的理事由舉辦者推選。每屆任期3年,屆滿可連選連任。理事長、理事名單報審批機關、登記機關備案。第十一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罷免、增補理事;

(二)制定幼兒園的發(fā)展規(guī)劃、業(yè)務活動計劃;

(三)制定經費籌措及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減少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決定本單位的合并、分立、變更、終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單位園長及內部機構負責人;

(七)制定和修改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本單位內部機構設臵;

(九)制定和修改本單位章程;

(十)決定教職工的編制額和工資標準;

(十一)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十二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長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應當召開會議。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立理事長1人,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十四條召開理事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事理會議,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理事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會議理事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贊成票和反對票數相等時,理事長有權最后決定。

第十五條理事會議應由理事全體成員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舉行。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事理的過半數通過時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方可為有效:

(一)聘任、解聘園長;

(二)修改本單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單位的發(fā)展規(guī)劃;

(四)審核本單位預算、決算;

(五)決定本單位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本單位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決議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章程規(guī)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理事)會議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精選民辦學校捐贈學位申請書簡短六

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教育工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場監(jiān)管局,開發(fā)區(qū)組織人事部、城鄉(xiāng)管理局、市場監(jiān)管局、市人社局開發(fā)區(qū)辦事處,生態(tài)科技新城組宣辦、社會事業(yè)局、市場監(jiān)管局、人社辦,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qū)組宣辦、社會事業(yè)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市場監(jiān)管局、市人社局景區(qū)辦事處,市直各相關學校黨組織,各相關院校黨組織:

為進一步提升民辦學校黨建工作水平,近期,江蘇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等6部門聯合印發(fā)了《關于印發(fā)江蘇民辦學校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蘇委教〔2020〕12號),現轉發(fā)給你們,并就貫徹落實好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各級地方黨委要強化主體責任,把民辦學校黨建納入基層黨建重要任務,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根據管理權限和黨組織隸屬關系,有序開展好民辦學校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要建立歸口管理、責任明晰、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各級組織部門要落實牽頭抓總作用,教育工作部門要把民辦學校納入學校黨建總體布局,加強對民辦高校、中小學校、幼兒園和學科類培訓機構黨建工作的具體指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抓好職業(yè)技能等民辦培訓機構黨建工作的指導。民政部門在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和培訓機構登記管理工作中協同做好有關工作。民辦幼兒園、培訓機構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組織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組織關系隸屬學校黨建工作的具體指導,配合做好屬地內其他民辦學校黨的工作。

2.完善工作機制。建立民辦學校黨建工作定期會商制,每年由各級組織部門會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部門牽頭,聽取教育、人社、市場監(jiān)管、民政等部門,以及屬地黨組織抓民辦學校黨建工作情況匯報,總結經驗,發(fā)現問題,研究解決辦法,推動民辦學校黨建提質增效。

3.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各民辦學校要堅持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切實把思想政治教育與德育工作作為首要政治責任,對照重點任務清單,制定本單位具體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實行雙重上報,要于2020年12月20日前,分別報本單位黨組織關系所屬地方黨委和上級主管部門黨組織。

4.對標對表抓好落實。各民辦學校黨組織要嚴格按照要求逐條對照,務實抓好各項任務,確保黨建工作落到實處。未建黨組織的民辦學校,要主動與主管部門黨組織、屬地黨組織溝通對接,積極爭取指導,確保黨的工作在本校有充分體現,并爭取早日設立黨組織,加強黨建引領學校建設工作。

5.強化職能監(jiān)管。各縣(市、區(qū))、功能區(qū)教育黨建主管部門要對照《江蘇民辦學校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清單》,抓好本轄區(qū)范圍內的民辦學校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要督促各民辦學校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黨的建設有關內容寫入學校章程”“黨組織參與決策和監(jiān)督制度”的修改與建立,并于2021年7月15日前向主管部門及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核準(高校同時報主管部門核準)。

6.開展自查整改。要對黨組織設置、組織關系隸屬等工作進行自查并整改,各民辦高校于2020年12月10日前自查并調整到位,民辦中小學校于2021年6月30日前自查并調整到位。

7.及時做好總結。各縣(市、區(qū))、功能區(qū)教育黨建主管部門及市直學校,要于2021年8月15日前,將本地區(qū)本單位貫徹落實《江蘇民辦學校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清單》情況形成書面總結,并報送至市教育局組宣處,聯系人:陸靜;聯系電話:87361662。高校要將相關材料分別報送至市委組織部組織處和市教育局高校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處,市委組織部聯系人:xxxxxxxx。

精選民辦學校捐贈學位申請書簡短七

甘谷縣教育體育局:

為了實施科教興國戰(zhàn)略,切實提高公民素質,響應國家大力發(fā)展民辦教育的號召,為社會主義教育事業(yè)貢獻一分力量,我在深入調查、反復論證的基礎上,進行了充分的準備,特申請開辦幼兒園。我開辦幼兒園的基本情況如下:

幼兒園名稱:金川金搖籃幼兒園

幼兒園性質:自愿舉辦,從事教育事業(yè)的民辦非企業(yè)法人單位。 指導思想:堅持依法辦園,以德治園,以黨的教育方針和學前教育綱要為指導,以先進的幼兒教育理念為理論依據,以促進兒童發(fā)展為根本,全面實施啟蒙教育,為培養(yǎng)健康活潑,好奇探究,文明樂學,親近自然,愛護環(huán)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責任感的新一代兒童做出貢獻。

辦園理念:未來要靠我們去創(chuàng)造,而創(chuàng)造的最好方式是教育,幼兒是最具塑造潛能的群體,幼兒是初生的太陽,國家的棟梁,未來的希望。所以我要用最好的環(huán)境,教學,來培養(yǎng)幼兒。讓孩子在玩的過程中學,在學的過程中玩。反對傳統教學,追求新的教學方針。我園采用符合兒童身心健康發(fā)展規(guī)律的活動教學法,利用高質量、科學化的教學手段而設計合乎時代要求的課程,努力開發(fā)幼兒智力潛能,有效拓展幼兒智商,為幼兒的教育發(fā)展奠定堅實的基礎,根據幼兒的心理、生理特點和現代社會人才的發(fā)展需求,來探索成功幼兒教育的新路。金搖籃幼兒園本著"讓孩子健康快樂每一天"的原則,運用當今兒童教育領域最新研究成果與方法進行教育。

辦學目標:培養(yǎng)"健康+快樂+求知+發(fā)展"的新世紀兒童。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以素質教育為基礎,智能培養(yǎng)為目的,家長滿意為標準,"保一流幼教,育一代英才"。

人本發(fā)展:以人本管理為抓手,形成教工自我管理機制。保教工作以幼兒發(fā)展為本,關注幼兒尋常時刻。

環(huán)境教育:注重人文精神和科技精神的統一,構建我園特色課程。 隊伍建設:建立一支有個性、有特色,具有反思能力和研究能力的教師隊伍。

校園文化:構建團結協作、自主發(fā)展、敢于創(chuàng)新、求真務實的校園文化氛圍。

管理水平:根據4-6歲學齡前兒童的身心發(fā)展特點,通過愉快輕松的學習,培養(yǎng)孩子的學習能力,為孩子奠定終身教育的基礎,使孩子在未來世界嚴酷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塑造孩子卓爾不群的超凡個性。一是加大投入優(yōu)化園所資源配置。二是規(guī)范幼兒園管理,提高教育教學水平。三是落實教師待遇 實施人心工程。

資金保障:幼兒園辦園資金來源合法且充足,辦園啟動資金10萬元。

辦園地點:磐安鎮(zhèn)北坡寺村

辦園條件:

一、活動場地250平方米。

二、教室3個,建筑面積101平方米。

三、廁所1間,建筑面積10平方米。

四、幼兒玩具:組合滑梯1個,室內玩具齊全。

五、教師隊伍:目前教師6名。均為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平均年齡23歲。期中3名具有幼兒教育經歷。

六、就讀學生105名。

今后三年辦學的目標:立足原有的教育優(yōu)勢,努力在今后的三年內,把金搖籃幼兒園建成一所注重人本發(fā)展,注重環(huán)境教育,注重隊伍建設,注重校園文化,逐步走向國際化的優(yōu)秀幼兒園。

請給予批準開辦為謝!

申請人: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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