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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通用13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2 09:43:59 頁碼:9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通用13篇)
2023-11-12 09:43:59    小編: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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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一

用人單位或者受傷工人不服工傷認定,都可以以勞動局為被告對方為第三人提起行政訴訟。那么你知道工傷行政復議。

申請書。

申請人:性別:女年齡:歲單位:職業(yè):住址:x市x區(qū)x小區(qū)120幢35號被申請人: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x市路x號法定代表人:職務: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傷認定結論。

通知書。

》(x勞工傷認326號)具體行政行為,向x市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要求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事實及理由:我丈夫王系x市xx公司職工,x年x月被借調至x市x區(qū)x單位,從事崗位工作。年3月13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x單位辦公室突發(fā)病,同事當即撥打120急求電話,x市人民醫(yī)院現(xiàn)場搶救,并以“呼吸心跳驟?!笔兆≡海≡汉笤\斷為:多發(fā)腦干出血、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腦死亡。在搶救治療過程中,x單位、xx公司領導十分關心,聘請專家,醫(yī)院也是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積極采取措施救,最終王于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醫(yī)院出具死亡醫(yī)學。

證明書。

死亡原因系:多發(fā)腦干大量出血。xx公司于年3月30日向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實認為王在工作中突發(fā)疾病經(jīng)搶救155小時后死亡的情形不屬于視同認定工傷范圍。我認為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結論不正確。理由:一是王系在x單位工作崗位發(fā)病屬于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fā)疾病有4名同事證人證言為證;二、王突發(fā)疾病沒有當場死亡但病情嚴重呼吸心跳驟停送往醫(yī)院后經(jīng)醫(yī)院評定達深度昏迷7分診斷為腦死亡。后經(jīng)醫(yī)院的積極救治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有醫(yī)院的診斷證明書及搶救經(jīng)過為證。因此我認為:王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的情形應該認定因工死亡。王死亡給家庭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使本來生活拮據(jù)的家更加貧困70多歲的母親年邁體弱無收入;做為妻子的我無正式工作收入極低孩子年幼僅5歲。如果王在48小時內不經(jīng)積極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們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補償。但是王沒有在48小時搶救之內死亡的原因是醫(yī)療機構的救死扶傷的積極救治、是家人不放棄不拋棄的努力、是單位領導的全力關心才延緩了生命、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勞動保障局認為的王發(fā)病155小時之后死亡不屬于因為死亡的情形我們就得不到應有的待遇對此我們不能理解。勞動法律規(guī)范所體現(xiàn)的是傾斜立法、保護弱者的原則。提請復議。

簽名:

日期:年月日

上訴人(原審原告)銘揚(廈門)印刷包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銘揚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光義,總經(jīng)理。委托代理人張霖清,福建法正聯(lián)盟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代理人張雪玲,福建法正聯(lián)盟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廈門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劉賜貴,市長。委托代理人賈國先、林雙華,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孔德成。委托代理人李小軍,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廈門分所律師。上訴人銘揚公司因訴廈門市人民政府工傷認定行政復議一案,不服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廈行初字第3號行政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原審查明:年2月27日14時30分許,孔德成在銘揚公司工作時右手被機器割傷,經(jīng)廈門鷺海醫(yī)院診斷為右手1-5指離斷傷。年12月25日,孔德成申請廈門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仲裁。年2月25日,廈門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廈勞仲案0394號裁決,認定孔德成與銘揚公司自年12月起至今存在勞動關系。銘揚公司不服仲裁裁決,提起民事訴訟。年6月9日,廈門市同安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同民初字第1703號民事判決,判決駁回銘揚公司的訴訟請求。銘揚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年9月30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廈民終字第2395號民事判決,駁回銘揚公司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年11月9日,孔德成向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同年12月30日,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第06007號《不予受理決定書》,認定孔德成受傷至提出申請時已超過一年的時間,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及《廈門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第十九條第一項規(guī)定,對孔德成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年2月8日,孔德成向廈門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年4月7日,廈門市人民政府作出廈府行復9號行政復議決定,決定撤銷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第06007號《不予受理決定書》,并責令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行政復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重新處理。

簽名:

日期:年月日

申請人:中國××銀行××市支行,地址:××區(qū)××街46號,負責人:××,職務:行長。

委托代理人:××,中國××銀行××市支行組織人事部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中國××銀行××市支行個人業(yè)務部副經(jīng)理。

被申請人:××市××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區(qū)××處江城大道236號,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向××區(qū)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計劃財會部員工××受申請人指派于年3月2日前往××市參加××農(nóng)行組織的全系統(tǒng)財務、安全保衛(wèi)、業(yè)務交叉大檢查,當日晚飯后8時許××與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樓(××行××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jīng)西南醫(y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間后棘骨折。被申請人在××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中認為:××是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其受傷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任何條款,故認定××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是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保障受傷職工獲得醫(yī)療救治和經(jīng)濟賠償?shù)牧⒎康?屬于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受申請人指派于年3月2日前往××市參加××行組織的全系統(tǒng)財務、安全保衛(wèi)、業(yè)務交叉大檢查。按要求,為執(zhí)行檢查任務做準備,包括××在內的所有參加人員必須于3月2日集中在××分行報到并接受統(tǒng)一培訓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當日晚飯后8時許××與同事(檢查組成員)上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jīng)西南醫(y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間后棘骨折。上述事實已經(jīng)被申請人調查確認。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規(guī)定,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無疑,在因工外出期間,只要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就應當認定為工傷。申請人認為,是否“工作原因”要結合因工外出期間的具體情況分析。執(zhí)行全系統(tǒng)財務、安全保衛(wèi)、業(yè)務交叉大檢查,必然要為該任務做許多必要的準備工作,為此××分行要求檢查人員接受統(tǒng)一安排,包括吃、住、行等,這些活動和真正的檢查工作構成整個外出工作期間的工作行為,在這些行為中受到傷害,應當屬于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不應該排除在工作范圍之外。××與同事散步并一起返回住宿樓,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統(tǒng)一行動的具體表現(xiàn),應為工作原因。被申請人將“××因工外出期間與同事外出散步返回××行××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上樓時不慎摔傷右膝”認定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意外受傷”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顯然模糊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適用條件,是不恰當?shù)??!豆kU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了不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即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痢恋氖軅粚儆谶@三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

綜上,××在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及《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此致

××區(qū)人民政府 ??。

簽名:

日期:年月日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二

行政復議申請書(不服工傷認定)

申請人:重慶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慶市沙坪壩區(qū)某某街140號;法定代表人:鄧某,聯(lián)系電話:135940……。

被申請人: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小龍坎新街;法定代表人:方旺來;電話:86281xx-x。

申請復議的請求:

請求撤銷沙坪壩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之沙勞社傷險認決字第375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依法認定侯某在2015年5月27日的受傷為非因工受傷、不屬于工傷。

主要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因對沙坪壩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15年11月27日作出的沙勞社傷險認決字第375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處理決定不服,現(xiàn)依法向貴府申請行政復議。

上述《工傷認定決定書》僅僅只用寥寥五個字"經(jīng)調查核實"就當然得出"侯某于2015年5月27日因工作原因導致左手指受傷情況屬實"之結論,顯然不能成立。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既未載明勞動者侯某的工傷認定申請所依據(jù)的事實及相關證據(jù),更列明其調查核實的經(jīng)過和依據(jù),顯而易見,被申請人所作《工傷認定決定書》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f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認定辦法》第十六條關于"工傷認定決定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三)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間或職業(yè)病名稱、傷害經(jīng)過和核實情況、醫(y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之規(guī)定,屬于認定事實不清,程序違法。

其次,侯某雖系在工作場所受傷,但其受傷時并非上班時間,且在受傷前一直跟其丈夫鬧離婚,經(jīng)常無端辱罵其他同事,甚至于常常念叨不想活之情形,加之侯某受傷時,并沒有任何痛苦的表情,即便當同事發(fā)現(xiàn)后叫她,她亦表現(xiàn)出一副無所謂之狀,這是全廠皆知的事實--我們提供了在場員工的證明,也向被申請人提交的證人出庭作證的申請書,但被申請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對此只字不提,毫無只言片語。從侯某受傷的前后表現(xiàn),足以肯定其系自傷自殘。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之"自殘或者自殺的",屬于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被申請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明顯適用法律錯誤。

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地址:口口區(qū)口口街46號,負責人:口口,職務:行長。

委托代理人:口口, 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組織人事部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口口,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個人業(yè)務部副經(jīng)理。

被申請人:口口市口口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口口區(qū)口口處江城大道236號,負責人:口口,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二00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

[2015]803號),向口口區(qū)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2015]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口口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計劃財會部員工口口受申請人指派于2015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參加口口農(nóng)行組織的全系統(tǒng)財務、安全保衛(wèi)、業(yè)務交叉大檢查,當日晚飯后8時許口口與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樓(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jīng)西南醫(y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間后棘骨折。被申請人在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2015]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中認為:口口是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其受傷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任何條款,故認定口口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是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轉載自中國教育文摘http://,請保留此標記。),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保障受傷職工獲得醫(yī)療救治和經(jīng)濟賠償?shù)牧⒎康?屬于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起返回住宿樓,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統(tǒng)一行動的具體表現(xiàn),應為工作原因。被申請人將“口口因工外出期間與同事外出散步返回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上樓時不慎摔傷右膝”認定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意外受傷”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顯然模糊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適用條件,是不恰當?shù)??!豆kU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了不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即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诳诘氖軅粚儆谶@三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

口口區(qū)人民政府

申請人:公章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申請書副本壹份。

證據(jù)材料( )份。?

負 責 人:******,該公司總經(jīng)理

被申請人:岳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岳陽市得勝南路,

負 責 人: ,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2015]516《工傷認定決定書》,向岳陽市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2015]516《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國清不屬工傷。

事實及理由:******、******兩人在2015年11月掛靠申請人的名下在岳化05廠接了個小工程,申請人并沒有收取任何的管理費用。他們于該月的22日將沒有技術含量的sbs車間變壓站土建工程交由陳******施工隊承包施工,簽訂《工程包工合同》。該《工程包工合同》約定: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質量事故概由施工方自己承擔。李******不是******、******兩人請來的民工,更不是申請人的職工,與******、******兩人及申請人都不存在勞動關系。李******是由施工方陳******請來臨時做事的民工。李******的受傷,應屬雇員工傷,而非勞動法范疇的工傷。

申請人認為,李******只是被臨時受陳******的雇傭,為陳******工作,在工作中受傷應屬雇員工傷,屬人身損害賠償范疇,并非屬于勞動法范疇的工傷。其受傷只能向雇傭者主張權利,與******、******并無關系,更與申請人無任何關系。到目前為此,申請人也從未收到過相關職能部門的《工傷認定決定書》。申請人雖然在2015年6月24日在岳陽市仲裁委出庭時向該委提出過此事,但并未得到該委的說明。直到2015年9月17日該委向申請人送達《仲裁裁決書》后,我們到被申請人處查閱復制相關資料時才發(fā)現(xiàn)******、******兩人在《岳陽市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一欄內,冒充申請人名義簽署“同意申報工傷認定”意見,并加蓋偽造的申請人印章。并在毫無申請人任何授權的情況下私自簽收《工傷認定決定書》。

綜上所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之規(guī)定,特提起行政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2015]516《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不屬工傷的決定。

此致

岳陽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岳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1、本申請書副本一份;

2、岳市勞工傷認字[2015]516《工傷認定決定書》一份;

文章來源自房地產(chǎn)e網(wǎng)

申請人:xx縣xx中板廠,住所地:xx縣xx鎮(zhèn)xx號。

負責人:xx-x,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x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 ,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15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2015]xx號關于認定xx-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xiàn)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xx-x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xx-x的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xx-x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chǎn)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chǎn)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2015年10月8日上午xx-x受傷當時,xx-x所在的'生產(chǎn)組因為機長xx-x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并未開工,xx-x住在廠內,尚處于休息狀態(tài),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xx-x在廠內受傷并不等同于《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xx-x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xx-x受傷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并能創(chuàng)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xx-x的工作崗位是鋸木,http://而不是切板,xx-x剛到申請人廠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xx-x操作旋切機,xx-x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chuàng)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chǎn)的行為。

2、xx-x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chǎn)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chǎn)組根本無法工作,xx-x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guī)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xx-x為因工負傷證據(jù)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jù)的證據(jù)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jù)申請人調查均與xx-x存在親屬等利害關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jù)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lián)系,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jīng)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xx-x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xx-x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jīng)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綜上所述,xx-x的受傷并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xx-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xx-x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xx縣xx中板廠

二oo? 年 月 日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三

申請人:xx縣xx中板廠,住所地:xx縣xx鎮(zhèn)xx號。

負責人:xxx,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x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xx號關于認定xx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xiàn)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xxx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xxx的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xxx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chǎn)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chǎn)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年10月8日上午xxx受傷當時,xxx所在的生產(chǎn)組因為機長xxx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并未開工,xxx住在廠內,尚處于休息狀態(tài),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xxx在廠內受傷并不等同于《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xxx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xxx受傷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并能創(chuàng)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xxx的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xxx剛到申請人廠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xxx操作旋切機,xxx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chuàng)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chǎn)的行為。

2、xxx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chǎn)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chǎn)組根本無法工作,xxx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guī)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xxx為因工負傷證據(jù)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jù)的證據(jù)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jù)申請人調查均與xxx存在親屬等利害關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jù)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lián)系,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jīng)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xxx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xxx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jīng)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綜上所述,xxx的受傷并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xx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xxx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xx縣xx中板廠。

二oo年月日。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四

申請人: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地址:口口區(qū)口口街46號,負責人:口口,職務:行長。

委托代理人:口口, 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組織人事部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口口,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個人業(yè)務部副經(jīng)理。

被申請人:口口市口口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口口區(qū)口口處江城大道236號,負責人:口口,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二00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

[2015]803號),向口口區(qū)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2015]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口口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計劃財會部員工口口受申請人指派于2015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參加口口農(nóng)行組織的全系統(tǒng)財務、安全保衛(wèi)、業(yè)務交叉大檢查,當日晚飯后8時許口口與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樓(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jīng)西南醫(y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間后棘骨折。被申請人在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2015]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中認為:口口是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其受傷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任何條款,故認定口口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是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轉載自中國教育文摘http://,請保留此標記。),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保障受傷職工獲得醫(yī)療救治和經(jīng)濟賠償?shù)牧⒎康?屬于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起返回住宿樓,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統(tǒng)一行動的具體表現(xiàn),應為工作原因。被申請人將“口口因工外出期間與同事外出散步返回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上樓時不慎摔傷右膝”認定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意外受傷”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顯然模糊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適用條件,是不恰當?sh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了不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即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诳诘氖軅粚儆谶@三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

口口區(qū)人民政府

申請人:公章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申請書副本壹份。

證據(jù)材料( )份。?

工傷認定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xxx,女,土家族,xx歲,身份證號:xxxxx。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 年 月 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 勞社傷險認決字

[ ] 號),向xx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 勞社傷險認決字[ ] 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 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復議請求: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 人勞社字[ ] 號關于 的決定。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田明會的受傷屬于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xxx是在上班途中受的傷。申請人在xxxx工作,因工作需要(xxx年x月x日有晚自習),須xx年x月xx日回xxx, 乘車至xxxxx,在橫過公路的途中,被秦某駕駛的小型轎車撞倒,造成xxx受傷。xxx的受傷是在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qū)域之間的必經(jīng)路途,必要時間所發(fā)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之規(guī)定,xxxx的受傷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綜上所述, xxx的受傷符合認定為工的條件, ,被申請人 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x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xxxx

二o一二 年 月 日

申請人: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地址:口口區(qū)口口街46號,負責人:口口,職務:行長。

委托代理人:口口, 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組織人事部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口口,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個人業(yè)務部副經(jīng)理。

被申請人:口口市口口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口口區(qū)口口處江城大道236號,負責人:口口,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二00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2015]803號),向口口區(qū)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2015]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口口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計劃財會部員工口口受申請人指派于 2015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參加口口農(nóng)行組織的全系統(tǒng)財務、安全保衛(wèi)、業(yè)務交叉大檢查,當日晚飯后8時許口口與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樓(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jīng)西南醫(y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間后棘骨折。被申請人在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2015]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中認為:口口是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其受傷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任何條款,故認定口口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是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保障受傷職工獲得醫(yī)療救治和經(jīng)濟賠償?shù)牧⒎康?屬于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口口受申請人指派于2015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參加口口行組織的全系統(tǒng)財務、安全保衛(wèi)、業(yè)務交叉大檢查。按要求,為執(zhí)行檢查任務做準備,包括口口在內的所有參加人員必須于3月2日集中在口口分行報到并接受統(tǒng)一培訓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當日晚飯后8時許口口與同事(檢查組成員)上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jīng)西南醫(y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間后棘骨折。上述事實已經(jīng)被申請人調查確認。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規(guī)定,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無疑,在因工外出期間,只要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就應當認定為工傷。申請人認為,是否“工作原因”要結合因工外出期間的具體情況分析。執(zhí)行全系統(tǒng)財務、安全保衛(wèi)、業(yè)務交叉大檢查,必然要為該任務做許多必要的準備工作,為此口口分行要求檢查人員接受統(tǒng)一安排,包括吃、住、行等,這些活動和真正的檢查工作構成整個外出工作期間的工作行為,在這些行為中受到傷害,應當屬于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不應該排除在工作范圍之外。口口與同事散步并一起返回住宿樓,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統(tǒng)一行動的具體表現(xiàn),應為工作原因。被申請人將“口口因工外出期間與同事外出散步返回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上樓時不慎摔傷右膝”認定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意外受傷”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顯然模糊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適用條件,是不恰當?shù)??!豆kU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了不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即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口口的受傷不屬于這三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

綜上,口口在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及《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2015]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口口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此致

口口區(qū)人民政府

申請人:公章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申請書副本壹份。

證據(jù)材料( )份。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五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由:申請人因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_年12月22日在紅星路出具的編號為__的處罰決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復議。

事實與理由:

1、__366495號處罰決定處罰50元扣1分。處罰依據(jù)為“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但執(zhí)行該處罰的警官并沒有證據(jù)能證明申請人在當時未系安全帶。并且申請人認為該警官的處罰依據(jù)與事實不符。

2、__366495號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電話與其他聯(lián)系方式未做詢問,也未填寫該兩欄。由此申請人認為以上的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

復議目的與要求: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1、證據(jù)不足。2、行政處罰程序不合。

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__366495號處罰決定。并衷心希望一線警官能切實提高執(zhí)法水平也在此對廣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謝!

此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請人:

日期: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六

復議請求: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揚江人社工認字(2015)第66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依法認定***在2015年1月12日的死亡為非因公死亡、不屬于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因對被申請人于2015年6月19日作出的揚江人社工認字(2015)第66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處理決定不服,現(xiàn)依法向貴府申請行政復議。

上述《工傷認定決定書》僅僅只用寥寥幾個字“經(jīng)審定”就當然得出“***于2015年1月12日發(fā)生交通事故,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認定為工傷”之結論,顯然不能成立。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既未載明死者***的工亡認定申請所依據(jù)的事實及相關證據(jù),更未列明其調查核實的經(jīng)過和依據(jù),顯而易見,被申請人所作《工傷認定決定書》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九條關于“工傷認定決定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三)受傷害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間或職業(yè)病名稱、受傷害經(jīng)過和核實情況、醫(y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之規(guī)定,屬于認定事實不清,程序違法。

其次,***是在2015年1月12日凌晨5時左右騎電動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時值冬日,凌晨5點天還未亮,五點鐘就去上班,時間也有點太早了。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之“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屬于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對“上下班途中”的理解,應作“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限定。本案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時間是在凌晨5時,并不是在上班途中的合理時間,所以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明顯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揚江人社工認字(2015)第66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府申請行政復議,依法撤銷被申請人揚江人社工認字(2015)第66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還申請人以公道。

此致

揚州市江都區(qū)人民政府

申請人:*************

年 月 日

工傷認定行政復議申請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局長

案由:申請人對麻陽苗族自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3月30日)編號;2015002號工傷認定書 ,現(xiàn)向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

請求撤銷麻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5年3月30日作出的編號:2015002號工傷認定書,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依法認定申請人張澤和在2015年2月12日的受傷為工傷.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15年2月12日中午12點10分左右,剛下班回家就接到國土局地基股長張斤華的電話,要求慢點休息先到局辦公室查一下黃雙鄉(xiāng)宅基地發(fā)證指界人員的工作經(jīng)費出入問題,由于事發(fā)突然,鄉(xiāng)鎮(zhèn)在外工作人員都在等待核查結果。申請人為了不耽誤工作,只好從家中騎電動摩托車返回辦公室,當時,正逢趕集天中午,車輛、人群絡繹不絕道路擁堵,只好另辟捷經(jīng)走火車站貨場道路趕往局里,恰巧道路前一輛貨車塵土飛揚迎面駛來,申請人謹慎駕駛不料使入道路中的坑洼處人車一起滑倒,因貨車撒落地面的碎石、礦渣較多車子打滑摔得嚴重,經(jīng)醫(yī)生診斷申請人右腿脛骨平臺粉碎性骨裂實施手術后導致傷殘。

申請人于2015年2月15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015年3月30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編號為2015002號的不予受理書 , 認為申請人的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稱該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第十五條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因此,“認定申請人不屬于或不視同工傷”.。

對于該認定書,申請人提出以下幾點異議:

第一,該認定書認定的情形與事實不符,是工作人員不通過認真調查核實得出不負責任的認定結果通篇沒有任何關于申請的情形為什么不能被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說理性理由.

第二,被申請人存在機械解讀、曲解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現(xiàn)象.

此規(guī)定是基于這樣一個事實:國家的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國民收入水平有限,尚不能自行抵御醫(yī)療、意外等風險.基于此,國家通過立法來彌補國家保障體系的缺乏而給職工造成的損害,即只要不是該條例第十一條或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就應該認定為工傷.盡最大可能的減少職工的損失,彌補職工已經(jīng)受傷的心靈.否則,從邏輯學上來說,只適用該條例第九、十條之規(guī)定,而不適用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那么,立法就沒有必要另行規(guī)定禁止性條款,第十一條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存在機械解讀、曲解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現(xiàn)象.

第三,就本案而言,申請人的行為應認定為工傷.

綜上所述 ,申請人于2015年2月15日在上班工作時遭受的意外傷害,完全符合 《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屬于在工作的時間與工作場所內,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理應認定為工傷.但是被申請人無視《工傷保險條例》 的明文規(guī)定,做出了錯誤的工傷認定結論,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麻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依法撤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5年3月30日作出的2015002號認定書,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還申請人以公道.

此致

麻陽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簽字):

行 政 復 議 申 請 書

行 政 復 議 申 請 書

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鎮(zhèn)xx村

電話: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被申請人:xxx市社會保障局 地址:xxx市xx大道168號

行政復議請求:

1.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x社保工傷認字第gsrd2203087148號認定書”。

2. 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張xx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2012年10月29日,申請人對在工作期間實施斗毆行為的職工張xx給予辭退除名,不予任何經(jīng)濟補償?shù)臎Q定。張xx因不服此決定,向x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提起了勞動仲裁,仲裁院于2012年12月4日作出了仲裁裁決書,依法支持了公司對張xx辭退除名的決定。嗣后,張xx又因斗毆受傷向xx社會保障局謝崗分局提起工傷認定申請。xx社保分局在2015年1月8日,向公司送達了《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張xx斗毆之傷為工傷。這有悖于常理的工傷認定,不符合《xx省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原則,同時會令到企業(yè)陷于管理混亂的境地,是不利于企業(yè)投資環(huán)境和社會的健康發(fā)展的。

1 / 2

行 政 復 議 申 請 書

度惡劣;最后升級為斗毆,也說明了張xx等無視廠紀及法規(guī)。這都證明了張xx在此事件中的主觀性。

申請人認為:張xx的受傷是在車間斗歐所引起,其行為藐視了公司的廠紀廠規(guī),更嚴重的是與國家治安管理條例作對,與法律作對,這樣的行為是不能被任何方式支持的!xx社保分局將違法斗毆受傷認定為工傷,不符合正常社會價值觀和公平正義原則,不利于企業(yè)的健康發(fā)展。這應該也是《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者所不想看到的!為此,公司特向你部請求:依法查明事實,對“x社保工傷認字第gsrd2203087148號認定書”重新定義,撤消對張xx的工傷認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讓《條例》也能健康發(fā)展。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 月 日

2 / 2

申 請 人:曹基設,男,漢族,1970年5月26日生,

住泰興市橫垛鎮(zhèn)謝蕩村北謝二組54號。

身份證:321283197005261816

被 申請人: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江陰市澄江中路8號

申請復議的請求:

請求撤銷2015年3月4日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澄人社工傷認(2015)第7號《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依法認定曹基設2015年12月7日在上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中受的傷認定為工傷。

申請人曹基設因不服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5年3月4日作出的澄社工傷認(2015)第7號《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現(xiàn)依法向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行政復議, 事實和理由如下:

社會保障局作出了澄人社工傷認(2015)第7號《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該《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以事發(fā)時間與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有時間差為由認定曹基設在2015年12月7日上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中受的傷不認定是工傷。

申請人認為此認定有背工傷認定辦法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其理由如下:

1、從法規(guī)上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之規(guī)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這一條中,沒有對“上下班途中”進行明確的時間界定。從字面上理解,只要是為了趕往單位去上班或離開單位下班回家這兩個目的,不管是正點上班,還是晚點上班,或是提前上班,其在途中的路徑都應該認定為上下班途中,而不能將“上下班途中”縮限解釋為“正點上下班途中”。

2、從情理上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guī)定,“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職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職工加班加點的上下班途中,已經(jīng)解決了“上下班途中”的時間問題,也就是說,不論是正常的工作時間,還是加班加點的時間都符合“上下班途中”的時間要求。一般地,“加點”有兩種表現(xiàn)形式,一是延遲離崗而延長在崗時間,二是提前到崗而延長在崗時間。一般而言,提前上班一般都是為提前做好上班的準備,或準備“加點”,屬于加班加點的第二種形式。

3、從法理上看,《工傷保險條例》屬于勞動保障法之一,勞動保障類法律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包含提前上班在內的所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的基本人權,從而維持勞動者的正常使用價值。如果只把正點出發(fā)上班認定上班途中,給予工傷保險保護,而把提前上班不認定為上班途中,排除在工傷保險之外,顯然有悖于社會保障類法律的立法精神。同時,勞動者的基本人權是平等的,不管是提前上班的勞動者還是正點上班的勞動者,均應平等享有。把提前上班的勞動者排除在工傷保險之外,也違背這一基本人權。

4、從職業(yè)道德上看,勞動紀律和職業(yè)道德都是制裁和譴責遲到和早退等縮短在崗時間的行為,不反對甚至褒獎提前上班和加班加點。很多用人單位和政府均是如此。就社會總體而言,提前上班和加班加點可為社會創(chuàng)造更多的財富,滿足人民的物質和精神需要,道德當然要褒獎,法律適用應該與道德評價的主流價值觀保持一致。如果把提前上班途中排除在上下班途中之外從而剝奪了勞動者的工傷保險利益,顯然違背道德評價的主流價值觀,是欠公正的。

此外,通常認為,職工上下班的路線不只局限一條或幾條最近的,或近或遠都不是判斷是否為上下班途中,而應當依該途徑是否合符情理作為判斷是否在上下班途中。

54號,距離工作單位中建鋼構江蘇有限公司(所在地江陰開發(fā)區(qū)靖江園區(qū))有五六十公里遠,騎摩托車大約需要一小時三十分鐘。曹基設于2015年12月5日調休,由于家中有事,在調休當日也就是12月5日向班組長請假一天,2015年12月7日晚六點正常上班,申請人為了提前上班,而在從老家去單位的上班途中發(fā)了交通事故。按照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明的事實,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地點在距工作單位中建鋼構江蘇有限公司約十分鐘的路程,該事實足以證明曹基設是去單位上班的途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況且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也并無證據(jù)證明曹基設是去辦理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綜上所述,曹基設的交通事故符合國家關于認定工傷的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被申請人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定性不準,認定錯誤,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局申請行政復議,請求依法撤銷被申請人澄人社工傷認(2015)第7號《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還申請人以公道。

此致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人:

2015年4月29日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七

勞社月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號),向xx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認定為工傷。復議請求:。

《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

申請人:xxxx。

二o一二年月日。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八

申請書。

申請人:xx縣xx中板廠,住所地:xx縣xx鎮(zhèn)xx號。

負責人:xxx,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x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x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xx號關于認定xx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xiàn)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xxx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xxx的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xxx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chǎn)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chǎn)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x年10月8日上午xxx受傷當時,xxx所在的生產(chǎn)組因為機長xxx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并未開工,xxx住在廠內,尚處于休息狀態(tài),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xxx在廠內受傷并不等同于《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xxx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xxx受傷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并能創(chuàng)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xxx的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xxx剛到申請人廠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xxx操作旋切機,xxx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chuàng)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chǎn)的行為。

2、xxx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chǎn)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chǎn)組根本無法工作,xxx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guī)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xxx為因工負傷證據(jù)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jù)的證據(jù)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jù)申請人調查均與xxx存在親屬等利害關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jù)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lián)系,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jīng)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xxx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xxx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jīng)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綜上所述,xxx的受傷并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xx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xxx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xx縣xx中板廠。

二oo年月日。

申請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xx市建湘路號。

負責人:,該公司總經(jīng)理。

被申請人: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xx市得勝南路,

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516《工傷認定決定書》,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516《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國清不屬工傷。

事實及理由:、兩人在x年11月掛靠申請人的名下在岳化05廠接了個小工程,申請人并沒有收取任何的管理費用。他們于該月的22日將沒有技術含量的sbs車間變壓站土建工程交由陳施工隊承包施工,簽訂《工程包工。

合同。

》。該《工程包工合同》約定: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質量事故概由施工方自己承擔。李不是、兩人請來的民工,更不是申請人的職工,與、兩人及申請人都不存在勞動關系。李是由施工方陳請來臨時做事的民工。李受傷,應屬雇員工傷,而非勞動法范疇的工傷。

申請人認為,李只是被臨時受陳雇傭,為陳工作,在工作中受傷應屬雇員工傷,屬人身損害賠償范疇,并非屬于勞動法范疇的工傷。其受傷只能向雇傭者主張權利,與、并無關系,更與申請人無任何關系。到目前為此,申請人也從未收到過相關職能部門的《工傷認定決定書》。申請人雖然在x年6月24日在xx市仲裁委出庭時向該委提出過此事,但并未得到該委的說明。直到x年9月17日該委向申請人送達《仲裁裁決書》后,我們到被申請人處查閱復制相關資料時才發(fā)現(xiàn)、兩人在《xx市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一欄內,冒充申請人名義簽署“同意申報工傷認定”意見,并加蓋偽造的申請人印章。并在毫無申請人任何授權的情況下私自簽收《工傷認定決定書》。

綜上所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之規(guī)定,特提起行政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516《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不屬工傷的決定。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

2、岳市勞工傷認字[]516《工傷認定決定書》一份;。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九

申請人:

住所:

負責人:

被申請人:

負責人: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對編號的土地(以下簡稱“該宗土地”)重新評估并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以下簡稱“行政決定”),現(xiàn)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申請請求:

依法撤銷申請人對該宗土地重新評估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并按照申請人購買該宗土地的價款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

申請理由:

對該宗土地予以重新評估并以重新評估的價格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這種決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原因如下:

第一、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沒有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規(guī)定,若被申請人是依據(jù)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作出的上述決定,則應向申請人明示。

第二、被申請人的任何行政決定應當以合法的書面形式向申請人作出,而非在申請人屢次要求繳納土地出讓金后,被申請人僅以電話或口頭的形式告知申請人。

三、據(jù)申請人了解,在被申請人轄區(qū)內另一地塊與該宗土地存在一樣的情況,即購買時系劃撥性質的土地。而另一地塊所有人在補繳出讓金時被申請人是以拍賣時的評估價作為補繳出讓金的標準。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對于情況相同的兩宗土地所作出的決定差別巨大,申請人作出的行政決定既沒有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規(guī)定,也沒有以合法的書面形式作出上述行政決定。綜上,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對于編號為的土地重新評估并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請求撤銷上述行政決定。

此致

申請人:

20__年四月日。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十

收到工傷認定相關文書60日內向上一級社會保險行政機關或當?shù)卣暾埿姓妥h,行政復議機關5日內審查是否受理,60日內審理完畢。那你對于工傷行政復議。

申請書。

申請人:,女,土家族,xx歲,身份證號:。被申請人: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年負責人:,職務:。

勞社月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號),向xx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認定為工傷。復議請求:。

《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

申請人:。

20xx年月日。

簽名:

日期:年月日

申請人:xx縣中板廠,住所地:xx縣xx鎮(zhèn)號。

負責人:,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x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號關于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xiàn)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x人勞社字號關于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受傷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chǎn)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chǎn)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年10月8日上午受傷當時,所在的生產(chǎn)組因為機長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并未開工,住在廠內,尚處于休息狀態(tài),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在廠內受傷并不等同于《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受傷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并能創(chuàng)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剛到申請人廠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操作旋切機,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chuàng)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chǎn)的行為。

2、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chǎn)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chǎn)組根本無法工作,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guī)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為因工負傷證據(jù)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jù)的證據(jù)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jù)申請人調查均與存在親屬等利害關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jù)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lián)系,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jīng)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jīng)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綜上所述,受傷并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xx縣中板廠。

二oo年月日。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十一

申請人:,女,土家族,xx歲,身份證號:。被申請人: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年負責人:,職務:。

勞社月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號),向xx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認定為工傷。復議請求:。

《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

申請人:。

20xx年月日。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十二

申請人: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地址:口口區(qū)口口街46號,負責人:口口,職務:行長。

委托代理人:口口, 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組織人事部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口口,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個人業(yè)務部副經(jīng)理。

被申請人:口口市口口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口口區(qū)口口處江城大道236號,負責人:口口,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二00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

[2015]803號),向口口區(qū)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2015]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口口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計劃財會部員工口口受申請人指派于2015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參加口口農(nóng)行組織的全系統(tǒng)財務、安全保衛(wèi)、業(yè)務交叉大檢查,當日晚飯后8時許口口與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樓(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jīng)西南醫(y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間后棘骨折。被申請人在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2015]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中認為:口口是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其受傷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任何條款,故認定口口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是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轉載自中國教育文摘http://,請保留此標記。),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保障受傷職工獲得醫(yī)療救治和經(jīng)濟賠償?shù)牧⒎康?屬于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起返回住宿樓,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統(tǒng)一行動的具體表現(xiàn),應為工作原因。被申請人將“口口因工外出期間與同事外出散步返回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上樓時不慎摔傷右膝”認定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意外受傷”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顯然模糊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適用條件,是不恰當?sh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了不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即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口口的受傷不屬于這三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

口口區(qū)人民政府

申請人:公章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申請書副本壹份。

證據(jù)材料( )份。?

(范本)

(范本)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年齡、職業(yè)、住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的________(具體行政行為),現(xiàn)向你局(廳)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請求(對具體行政行為的處理和行政賠償?shù)囊螅?/p>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實和理由:

此致

(勞動保障復議機關名稱)

申請人:________(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1、申請書副本____份。

2、其他有關材料____份。

(范本)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12年8月6日做出編號12015220120256《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現(xiàn)向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請求:撤銷河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出的工傷認定不予受理通知書。

事實與理由:被申請人于2012年8月6日做出的編號為

s112015220120256號《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認定康桂英的工傷申報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二)款規(guī)定的受理條件,而不予受理。申請人對此不服,故依法申請撤銷其具體行政行為。理由如下:

查筆錄,有2001年6月天津市勞動鑒定委員會“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有單位在(2012)東民初字2289號民事判決書上申請人“自2000年1月5日開始休息,一直到2000年9月,期間按照工傷待遇對待,之后按照吃勞保對待。”的記錄。由此可見,申請人工傷事實存在。只是因為單位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報過了時效,之后又隱藏申請人的醫(yī)療資料,隱瞞申請人受傷的事實真-相,拒不申報造成申請人至今無法得到工傷保險救濟。申請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一年時間內向人事局申報,人事局答復:事業(yè)單位工傷執(zhí)行津人工(93)24號文件,申報期限兩個月,只接受單位申報,不接受個人申報。

十幾年來,申請人一直在維權。向各級領導反映情況,上訪信訪,雖然從中央到地方,出臺一系列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政策文件,但因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工傷遺留問題仍執(zhí)行津人工(93)24號文件,只接受單位申報,不接受個人申報。單位拒不申報,個人無法申報。無法申報無法認定無法仲裁,無法進入法律渠道解決。無法維護合法權益。

和社會保障局管轄,7月24日,申請人向河東勞動保障局提交工傷認定資料。8月6日河東勞動保障局以“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二)款規(guī)定的受理條件決定不予受理”下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申請人認為:2011年1月1日執(zhí)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二)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是針對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現(xiàn)的新工傷而言。對于2000年發(fā)生的老工傷,早已經(jīng)過了申報時效。但是,國務院法制辦在《關于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六十四條關于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問題請示的復函》(國法秘函)【2015】39號)中指出,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應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誤的時間。這說明一年的申請時效非不可變期間。也說明《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一年申請期間可以適用時效的中止,中斷等規(guī)定,符合國家從保護工傷職工利益的立法原則和關懷弱勢群體的立法精神。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規(guī)處

天津市求實成人中專學校教師康桂英 2012年8月9日 附:有關證據(jù)和材料:

1. 康桂英身份證工作證

4,2000年3月25日空軍醫(yī)院手術病歷卡

5,證人證言五份

6, 2001年6月天津市勞動鑒定委員會“喪失勞動能力”申報表及鑒定結論

7, (2012)東民初字(2289)號民事判決書。

8, 我發(fā)生工傷的經(jīng)過和維權經(jīng)歷。

9,信訪回復六份,人事仲裁書兩份。

工傷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怎么寫篇十三

被申請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負責人:許某職務:書記。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號,電話:_______。

復議請求:

依法撤銷或變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號文,即《關于對武未經(jīng)批準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處理決定》。

主要事實及理由:

武原為水縣xx鄉(xiāng)xx村三隊村民,xx年元月,根據(jù)國家關于對企業(yè)實行兼并、租賃、承包等多種方式尋求企業(yè)發(fā)展的政策,承包了農(nóng)工商總公司下屬的機械廠,出任廠長,承包期為年,后經(jīng)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批準,依法變更了公司名稱,為有限責任公司。

原機械廠面積為xx平方米,xx年xx月xx日領取了平方米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因當時該廠與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線的爭議,故一部分土地憑證沒有申領。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縣土地管理局申領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面積為平方米,用途為工業(yè)用地,時間是年月日。

武出任廠長后,為使企業(yè)擺脫困境,經(jīng)隊、村以及農(nóng)工商總公司同意,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經(jīng)營規(guī)模的擴大,準備新建部分廠房,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請,隊上簽署了同意辦理的意見,而恰在此時,村上與公司因承包租金問題發(fā)生爭議,不給報件蓋章并騙走了土地使用證,致使建房用地手續(xù)不夠完善。

有限公司為使企業(yè)正常運轉,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盤活土地資產(chǎn),從總體上講是符合國家關于盤活土地資產(chǎn)有關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對其進行的處理不是“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的實事求是原則,而是不顧客觀實際和后果,欲將企業(yè)一棍子打死,這有悖法律關于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合法權益的精神,是不適當?shù)?。具體來說,市土地管理局行政決定的不當之處主要是:

1.主體錯誤。市土地管理局[]號文的處理對象是武,而實際上武只是繼宏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將自然人與法人混為一體。主體錯誤,處罰不能成立。

2.適用法律錯誤。市土地管理局處理決定第一項處罰依據(j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該條文是針對非法轉讓土地,而非出租集體合法使用的建設用地。處理決定第二項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發(fā)[]號文件的“精神”進行處罰,這不符合《行政處罰法》中關于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應遵循的有關規(guī)定。再者,中央號文件下發(fā)后,自治區(qū)黨委、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亦下發(fā)了《關于貫徹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區(qū)兩個文件通知的精神實質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實保護耕地”、“凍結非農(nóng)建設項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處理文件第二項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的法律依據(jù)。

處理決定第二項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第一,繼宏公司法人代表武與三隊簽訂有合法的承包企業(yè)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業(yè)時當然包括企業(yè)用地;第二,《自治區(qū)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款規(guī)定:“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用地經(jīng)批準后,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和出讓,嚴禁買賣和荒廢。生產(chǎn)經(jīng)營停止后須將土地歸還集體。”繼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產(chǎn)經(jīng)營,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應重新安排給三隊使用。

3.查明事實不清。

(2)建房時經(jīng)過了集體土地所有人村和隊的同意;。

(3)房屋沒有辦下房產(chǎn)證是因為與村就承包費交納產(chǎn)生爭執(zhí),不蓋章無法申辦;。

(4)村將土地使用證原件騙走,導致相關手續(xù)無法申辦;。

(6)該地塊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閑地塊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將出租房屋的行為,按出租土地處理,顯然行政處罰行為不能成立。

4.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就公司來說,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機械廠時大部分為閑置土地,荒廢多年,就連集體租金都沒法上交,公司盤活土地資產(chǎn),合理利用,這符合法律有關規(guī)定?!锻恋毓芾矸ā返?條規(guī)定:“國有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或者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擴、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種權利,又是一種義務,如果我們刻意去追求一種看似合法赦質不利于企業(yè)和社會發(fā)展的形式,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決定讓公司在日內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項中又規(guī)定“如該片土地繼續(xù)出租,聯(lián)營建廠,其土地使用權必須先轉權,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這說明該片土地是允許進行工業(yè)或建設使用的,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也批準為建設用地。市土地局不讓其補辦有關手續(xù)而必須先拆除后辦手續(xù)再蓋房子是沒有合理性的。自治區(qū)黨委、政府貫徹中共中央11號文件的《通知》第四點第二段中明確規(guī)定:“對于建設項目確需占用的土地,必須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后,按有關規(guī)定補辦用地手續(xù)”,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綜上所述,綜觀本案的客觀事實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處理決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處理明顯不當,根據(jù)《行政復議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的第1、2、5、點的規(guī)定,請求上級主管部門依法撤銷或予以變更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以維護國家、集體、企業(yè)乃至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武某。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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