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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人申請書匯總 故意傷害罪申訴書范文(三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3 01:09:20 頁碼:8
故意傷人申請書匯總 故意傷害罪申訴書范文(三篇)
2023-01-13 01:09:20    小編:ZTFB

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yǎng)人的觀察、聯(lián)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yōu)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故意傷人申請書匯總一

保險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投保范圍

第二條在依法成立的學?;蛘哂變簣@注冊,身體健康,能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大、中、小學學生和幼兒,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單上所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前已領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為扣除已給付保險金后的余額。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裸位金石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二》)所列燒傷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傷程度及卞列約定給付意外傷害燒傷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fā)生在身體同一部位,保險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保險金。

2.被 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險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傷保險金,即:后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應扣除前次已給付的保險金;前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保險人不再給付后次的燒傷保險金。

3.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不同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但給付金額總數(shù)以保險金額為限。

責任免除

第四條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chǎn)、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zhí)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六)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幾,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險金額由投保人、保險人雙方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本保險合同最低保險金額為3000元,保險金額一經(jīng)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保險期間

第七條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費按年度計算。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 的詢間,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障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或按雙方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

第十一條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一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fā)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fā)送給投保人。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二條發(fā)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jù)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三條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于合理期限內提交作為索賠依據(jù)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有關故意傷人申請書匯總二

一、不要談對方不懂的話題

對方不懂,也沒有興趣,就請免開尊口。滔滔不覺地介紹,對方會認為你很迂腐,是在賣弄,是有意地在使他難堪。

二、不要只注重個人而冷落了他人

在和多人交談時,千萬不要只關注一個人而冷落了其他人。最好是用一個話題喚起大家的興趣,讓每個人都發(fā)表自己的意見。

三、不要隨便地打斷別人的談話

別人講話時,話題突然被打斷,會讓對方產(chǎn)生不滿或懷疑的心理。認為你不識時務,水平低,見識淺;或是認為你討厭,反感這類話題;或是認為你不尊重人,沒有修養(yǎng)。

四、別對陌生人夸耀你的個人生活

例如你個人的成就,你的富有,或是你的兒子怎么了不起。不要在公共場合把朋友的缺點和失敗當做談話的資料,不要老是重復同樣的話題,不要到處訴苦和發(fā)牢騷,訴苦和發(fā)牢騷并不是一種良好的爭取同情的手段。

五、不要用訓斥的口吻去說別人

朋友和同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不能自以為是,居高臨下,惟我獨尊。盛氣凌人的訓斥會刺傷對方的自尊心,這種習慣將使你成為孤家寡人。人類有一種共性:沒有誰喜歡接受別人的命令和訓斥。千萬不要自以為是,要讓別人也有自己的面子。

六、千萬不要故意地與人為難

這種處處故意表示自己與別人看法不同的人,和處處隨聲附和的人一樣,都是不老實的。口才是幫助你待人處世的一種方法,沒有人愿意做一個口才很好、卻到處不受歡迎的人。不要為了要表現(xiàn)你的口才,而到處逞能,惹人憎厭,口才一定要正確而靈活地表現(xiàn)。

七、在朋友痛苦無助的時候,不要談自己得意的事情

“處在得意日,莫忘失意時?!比绻笥严蚰惚砺妒浜屯纯啵瑑A吐心腹事,本意是想得到同情和安慰,你若無意中把自己的自滿自得同朋友的倒霉,失意相對比,無形中會刺激對方的自尊,他也許會認為你是在嘲笑他,誤會很難消除,所以講話的時候千萬要慎重。

八、對于你不知道的事情,不要冒充內行

不懂裝懂是一種不老實的自欺欺人的行為,你知道多少,就說多少,沒有人要求你作一個百科全書。即使一個很有學問的人,也必有所不知。所以,坦白地承認你對于某些事情的無知,這決不是一種恥辱。相反的,別人會認為你的談話有值得考慮的價值,因為你沒有虛偽,沒有吹牛。

有關故意傷人申請書匯總三

第一條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xié)議構成。

第二條投保范圍

一、年齡在16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不足16周歲或66周歲以上者,本公司將根據(jù)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第三條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死亡或殘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體殘疾的,本公司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的規(guī)定,按保險金額及該項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1項以上身體殘疾時,本公司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1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1項的殘疾保險金。

三、本公司所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以保險金額為限,1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保險金額時,本合同終止。

第四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險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流產(chǎn)、分娩;

七、被保險人因整容手術或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醫(yī)療事故;

八、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九、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

十、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十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十二、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fā)生以上情形,被保險人死亡的,本合同終止,本公司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五條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1年或1年以內,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險費并簽發(fā)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至約定的終止日24時止。

第六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保險金額由本合同雙方約定,但保險金額最低為人民幣50000元。

二、保險費按本公司《職業(yè)分類表》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被保險人的職業(yè)類別對應的保險費率標準計算,由投保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一次繳清。

第七條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蛱岣弑kU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八條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1人或數(shù)人為死亡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shù)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死亡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投保人指定或者變更死亡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jīng)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殘疾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第九條保險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目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十條保險金的申請

一、被保險人死亡的,由死亡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

2.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3.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4.如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5.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殘疾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3.由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yī)療機構或醫(y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4.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或第二款所列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或第二款所列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五、如被保險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六、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識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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