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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工程計劃的通知范文如何寫 上報方案的報告范文(四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3 16:22:16 頁碼:8
上報工程計劃的通知范文如何寫 上報方案的報告范文(四篇)
2023-01-13 16:22:16    小編:ZTFB

制定計劃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現狀,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礎上進行的,是依據什么來制定這個計劃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yōu)質的計劃嗎?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計劃書范文,方便大家學習。

上報工程計劃的通知范文如何寫一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

承包范圍: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

工程質量標準: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元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合同訂立時間:

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方,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fā)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設計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條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qū),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guī)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guī)范但有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的,由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圖紙

4.1 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發(fā)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5.工程師

5.1 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

5.3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條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 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 不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 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 發(fā)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fā)包人工作

8.1 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的申請批準手續(xù)(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fā)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 發(fā)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8.3 發(fā)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fā)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tǒng)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wèi);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fā)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有關損失。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 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fā)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15.工程質量

15.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fā)包人采購的,發(fā)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xù)。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fā)包人負責,如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22.2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 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 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fā)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fā)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fā)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fā)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 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 發(fā)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7.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 實行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 發(fā)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fā)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fā)包人共同清點。

27.3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fā)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fā)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fā)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fā)包人負責。

27.4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fā)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fā)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fā)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fā)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規(guī)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fā)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fā)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fā)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此發(fā)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fā)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7.6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 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工程師發(fā)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fā)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 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guī)模時,發(fā)包人應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

31.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32.竣工驗收

3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fā)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 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人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手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fā)包人。

33.3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fā)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33.5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fā)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fā)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fā)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guī)定,對交付發(fā)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 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fā)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35.違約

35.1 發(fā)包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fā)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 承包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 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guī)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fā)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fā)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 工程開工前,發(fā)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fā)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 發(fā)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0.4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發(fā)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 發(fā)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 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 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xù),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xù)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 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 在施工中發(fā)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fā)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fā)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 施工中發(fā)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fā)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fā)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 發(fā)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 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 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 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fā)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

3.3 適用標準、規(guī)范

適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

發(fā)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的時間: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時的約定:

4.圖紙

4.1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發(fā)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5.工程師

5.2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職務:

發(fā)包人委托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5.3 發(fā)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職務:

職權:

5.6 不實行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7.項目經理

姓名:職務:

8.發(fā)包人工作

8.1 發(fā)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5)由發(fā)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雙方約定發(fā)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wèi)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4)向發(fā)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huán)衛(wèi)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xù):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8)施工場地清潔衛(wèi)生的要求: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10.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3.工期延誤

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19.工程試車

19.5 試車費用地承擔: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 本合同價款采用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23.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上報工程計劃的通知范文如何寫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嚴格遵守履行。

合同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

1.1 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其沒有做出規(guī)定的,應遵守地方法規(guī)及地方有關部門的規(guī)章規(guī)定。

1.2 適用的標準、規(guī)范:本合同適用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國家標準、規(guī)范中沒有的,適用有關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以上均沒有的,適用工程所在地的有關標準、規(guī)范。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條款及合同附件

2.2 補充合同書

2.3 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

2.4 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2.5 有關設計修改、設計變更、材料代用、技術核定等書面文件

2.6 施工圖紙及設計要求

2.7 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施工圖預算書、工程結算書、工程款撥付審定表及確認單

2.8 有關會議紀要

2.9 甲方簽發(fā)的包括但不僅限于工期、進度、計劃、質量、安全、施工、技術、物資、驗收、現場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報等。

資質驗證:乙方資質情況

3.1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3.2 資質許可范圍:_________

3.3 發(fā)證機關:_________

3.4 復審有效期:_________

3.5 甲方查驗原件的人員及時間:_________

3.6 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出具簽訂本合同的法人委托書。委托單位名稱必須與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名稱相一致。委托人必須是其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每份合同均須附有“由代理人簽訂本合同的法人委托書”復印件。

3.7 應加上乙方單位詳細地址、郵編和電話。

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

4.2 工程類別:乙方施工的項目屬于類工程,但乙方的取費與此無關,乙方工程結算按本合同有關計價約定辦理。

4.3 工程地址:_________

4.4 工程規(guī)模: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層

4.5 設計生產能力:_________

工程范圍: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如下:_________

承包方式:勞務作業(yè)施工承包

工程期限:_________

7.1 合同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2 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應于開工之日起_________個日歷天完成,完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工程設立以下階段控制點:

7.2.1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2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3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4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3 實際完工日期: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等所有合約項目,以書面通知甲方后,由甲方組織檢查驗收所確認的完工之日即為實際完工日期。

7.4 竣工日期:與甲方承建的總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期相同。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工的,應不遲于本合同開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理由和補救措施的書面報告,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后48小時內給予答復,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工期不予順延,同意延期開工的,工期相應順延。

工期延誤:對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確認后,可順延合同工期:

9.1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日期開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 重大設計變更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 甲方變更計劃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對乙方工期有實質性影響,乙方停工72小時以上的時間段。

9.4 施工中,圖紙間斷供應,造成乙方停工72小時以上的時間段。

9.5 因甲供物資供應原因且非乙方錯報、遲報、漏報物資需用計劃所致者。

9.6 在國家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中,現場連續(xù)停水或停電超過48小時且當天無法調整造成乙方停工者。因業(yè)主原因應明確,以上原因應有書面的文件資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遲階段控制點的,甲方對乙方以推遲每天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0.05%累計罰款,乙方還應承擔甲方與此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質量等級:

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技術規(guī)程、技術規(guī)范、施工規(guī)范、驗收規(guī)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進行施工;嚴格按照有關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控制標準、工程評定標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tǒng)一標準、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檢驗評定;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有關標準的合格等級,按分項工程評定的合格率100%;工程一次交驗合格率必須達到100%;本建設項目為業(yè)主與甲方約定的創(chuàng)項目,乙方必須確保其施工的工程實體和質量保證資料等均不影響該項目標評定。

合同價款

11.1 合同造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實際以甲方最終審定乙方工程結算書的審定值為準。

11.2 簽約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標準執(zhí)行,無論任何價格上漲或其他任何原因,雙方均不做任何調整。

圖紙和技術資料:

12.1 圖紙: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工程范圍有關的施工圖一式一套,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圖紙;

12.2 資料:設計已有的有關院標一式一套。

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工作:

15.1 組建與建設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業(yè)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統(tǒng)一對業(yè)主、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和當地有關部門進行工作對接;統(tǒng)籌安排交工資料整理工作;統(tǒng)一向業(yè)主單位辦理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竣工結算及財務結算。

15.2 組織圖紙會審和工程技術交底,負責編制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統(tǒng)一制定各項管理指標。

15.3 組織編制施工準備計劃,協調解決施工用水、用電及現場道路,統(tǒng)籌規(guī)劃現場平面布置。應根據項目特點而定。

15.4 負責辦理工程開、竣工報告;負責組織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及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對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時組織檢查和完工認定。

15.5 建立統(tǒng)一的質量監(jiān)控機制,貫徹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地區(qū)有關規(guī)范、標準和業(yè)主的質量要求。

15.6 統(tǒng)一向業(yè)主辦理以下事宜:

15.6.1 必要的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簽收、簽發(fā);

15.6.2 書面及現場交驗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15.6.3 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申請批準手續(xù);

15.6.4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等保護工作的協調與處理。

乙方工作:

16.1 服從甲方的統(tǒng)一管理,按甲方ci達標和現場標準化管理要求,自費統(tǒng)一著裝和布置現場;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規(guī)劃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機具,搞好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現場井然有序和施工場地整潔衛(wèi)生。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并負責安全保衛(wèi)。

16.2 在施工的全過程中,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件的熟練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機具及檢驗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確保實現本合同工期目標及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項管理指標。

16.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等級。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按照有關標準和規(guī)范進行自檢,及時做好施工日志和交工資料所需的各種原始記錄。以上資料均必須分類建檔,保證完整齊全,符合交工資料要求。

16.4 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guī)定。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等樹木、地下管線和工地附近之交通、電力、通訊、給水、排水、供熱、燃氣、石油設施等保護工作。如有損壞、破壞時,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16.5 做好已完工程、在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資的保護保管工作和施工安全保衛(wèi)工作。乙方所有已完工程,已到位或已安裝的設備、儀器、儀表;在施工已投用的工程材料,已進入工地或在乙方倉儲區(qū)域的工程物資等,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前,均由乙方承擔全部保護、保管責任,倘有丟失、損壞、變質,均由乙方負責補足、修復并承擔相應費用和由此而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施工單位的已完工程或在施工工程或工程物資損壞的,均由乙方承擔由此而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6 按照本合同和項目部的規(guī)定,及時向甲方提交施工準備計劃、進退場人員名冊、進退場機具設備清單、月度施工作業(yè)計劃、季月物資需用計劃、月度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及施工統(tǒng)計報表、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工程事故報告、分部工程完工報告、乙方全部工程完工報告、施工圖預算書和工程結算書。

16.7 乙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其員工工資,不得以任何名目或借口拖欠和克扣。凡乙方拖欠或克扣其員工工資的,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后果及一切經濟損失。

16.8 根據工程和甲方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參與試車、保運。

16.9 按業(yè)主合同需由乙方承擔的其他工作。

進度計劃: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編報月度施工進度計劃。必須按照工期要求及甲方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協調、檢查、監(jiān)督。

質量與檢驗:

18.1 質量責任:

18.1.1 乙方必須設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部門并配備熟悉工程質量檢查、檢驗、評定、驗收業(yè)務的質檢人員,工程總造價大于_________元的,須配備1名持證上崗的專職質檢人員,工程總造價不大于_________元的,可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的質檢人員。因乙方未設立現場質管部門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備質檢人員的,甲方均按空缺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計處罰乙方,直至設立、配備完畢為止。

18.1.2 乙方發(fā)生質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甲方、乙方、業(yè)主等各方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此外,甲方對乙方另行處罰如下_________。

18.1.3 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等級未完全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自費整改并承擔甲方及業(yè)主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此外,甲方對乙方另行合成處罰如下:_________

18.1.4 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存在明顯質量通病或觀感質量差而影響交工驗收需返工修理的,甲方按每項次以工程結算總造價的5‰累計處罰乙方并由乙方承擔返工、修理費用和承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乙方、業(yè)主等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8.2 檢查和返工

18.2.1 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8.2.2 對乙方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約定的標準,由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3 隱蔽工程驗收:未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隱蔽工程均不能實施覆蓋,當乙方施工的隱蔽工程已自檢合格具備驗收條件時,乙方必須于當日書面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隱蔽的內容、地點、申請驗收的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對該部分工程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再報請業(yè)主、監(jiān)理進行隱蔽驗收。

18.4 重新檢驗:無論甲方、業(yè)主、監(jiān)理等是否進行驗收,當其任何一方認為已經隱蔽的工程需要剝離或開孔重新檢驗時,均由甲方向乙方發(fā)出書面通知,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若乙方原隱蔽的工程質量合格的,則乙方剝離或開孔及發(fā)生的重新隱蔽費用由甲方承擔。剝離或開孔后查明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乙方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和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8.5 中間驗收

18.5.1 中間驗收的內容包括:

a、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對應的部位;

b、交工資料有關的試驗記錄對應的試驗對象;

18.5.2 中間驗收程序:乙方自檢合格,達到驗收條件時,乙方必須于當日書面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組織或報請業(yè)主、監(jiān)理進行檢驗。

安全及文明施工

19.1 本工程控制指標

19.1.1 杜絕重傷、死亡事故,輕傷負傷率小于1.5‰;

19.1.2 杜絕重大機械事故;

19.1.3 杜絕急性職業(yè)中毒,嚴重環(huán)境污染,特大輻射事故;

19.1.4 杜絕火災事故;

19.1.5 控制噪聲、粉塵、渣土對環(huán)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擾民;

19.1.6 達到級文明工地評定標準,不影響甲方級文明工地評定。

19.2 安全責任

19.2.1 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按照國家和有關行業(yè)的規(guī)程、規(guī)范、規(guī)則、要求、方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實施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施工。乙方應辦理其自身范圍內的施工人員的意外保險。

19.2.2 乙方必須設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熟悉安全施工管理業(yè)務、經過安全管理培訓的安全管理人員,施工人數50人以上的,配備1名持證上崗的專職安全員;不超過50人的,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因乙方未設立安全管理部門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備安全員的,甲方對乙方均按空缺每天以300元累計罰款,直至設立、配備完畢為止。

19.2.3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防護不規(guī)范等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此外,甲方對乙方另行處罰如下:

a、死亡1人罰款_________元,重傷1人罰款_________元,超過1人次的部分加倍處罰。

b、發(fā)生重大機械事故的,每臺次罰款_________元。

c、發(fā)生急性職業(yè)中毒或嚴重環(huán)境污染或特大輻射事故的,每次罰款_________元。

d、發(fā)生火災事故的,每次罰款_________元。

19.2.4 按國務院令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考核,乙方發(fā)生第六十一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六十五條、六十六條情況者,乙方除承擔甲方的各種損失之外,甲方對乙方另行處以每次_________元的罰款。

19.2.5 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閉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于施工開始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并由甲方審定及送交業(yè)主、監(jiān)理批準后執(zhí)行。

19.2.6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工作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由甲方認定及送交業(yè)主、監(jiān)理批準后執(zhí)行。

19.2.7 乙方發(fā)生十七之中事故的,應立即向甲方報告,并由甲方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并通知業(yè)主,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19.3 文明施工責任

19.3.1 乙方須嚴格遵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其他有關部門關于文明施工的各項規(guī)定,做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級文明工地評定的,甲方對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2%進行處罰并由乙方承擔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19.3.2 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環(huán)境整潔的,甲方有權雇工清理,其所發(fā)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緊急補救:

無論在工程施工期間或在保修期內,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發(fā)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認為必須進行緊急補救或修理,而乙方無能力或不及時進行補救或修理時,甲方有權雇傭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若此項工作屬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作范圍的,則全部責任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物資供應

21.1 物資供應分工

21.1.1 以下物資均由甲方供應

a、永久性工程安裝的設備、儀器、儀表;

b、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中未計價而應進入預算造價的主材;

c、土建、裝飾工程的鋼材、木材、水泥、預制構件、鋁型材、幕墻玻璃、高級衛(wèi)生潔具、裝飾燈具。

21.1.2 其他材料采供分工:

a、甲方:_________

b、乙方:_________

21.2 雙方供應的物資均須具有合格證,鋼材水泥須有質保書。合格證、質保書、其他出廠檢測資料和裝箱清單、樣本、說明書等所有資料須及時分類建檔,保證做到完整齊全。

21.3 乙方采供的材料與設計或有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設計及有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的產品,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且費用由乙方自理。

21.4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編報月度甲供物資需用計劃,每季度初前10天向甲方編報季度甲供物資需用計劃。若未能按時編報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由此而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1.5 物資費用

21.5.1 永久性工程安裝的設備、儀表、儀器,乙方只辦領用手續(xù),。如發(fā)生遺失、損壞時,乙方必須照價賠償并承擔一切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21.5.2 乙方辦理材料調撥及設備領用手續(xù)后的裝、運、卸、保管、看護及必要的倉儲設施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21.5.3 所有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場價向乙方劃價轉帳,乙方亦按此價格列入工程結算。對乙方超過工程結算材料分析耗用量的材料,甲方則按市場價加價20%,在工程結算時予以扣除且對乙方的剩余物資,甲方不予辦理退庫。

21.6 材料員和領用手續(xù)

21.6.1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立專職材料員,同時,該材料員必須向甲方遞交經乙方法定代表人確認的任命信函原件一份,并遞交附有姓名的樣章印模一份。材料員自開工至完工期間不得更換,確因可以得到甲方認可同意的原因而必須更換時,乙方要向甲方遞交正式的任免函原件,且還要重復以上手續(xù)。

21.6.2 乙方材料員向甲方領用設備、材料時,必須簽辦調撥單,調撥單的簽字欄內,必須既有本人的簽字,又要蓋有經備案核準的本人印模。

21.6.3 材料員必須于每月20日編報月耗匯總報表,編報完畢后與甲方材料人員核對,核對無誤后,辦理簽辦手續(xù)。

施工機具等提供和非永久性工程物資等供應

甲方按21.1分工規(guī)定供應工程物資,除此之外的乙方施工、行政、后勤、生活等所需的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具用具、器材、設施、物資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費提供,其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22.1 國家、行業(yè)頒發(fā)的有關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中的各種施工機械和有關施工儀器儀表臺班費用定額中的各種施工儀器儀表。乙方欲使用甲方在現場已有的施工機械或儀器儀表時,必須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雙方簽訂租賃協議后方可使用,若發(fā)生丟失、損壞時,則須按市場價照價賠償。

22.2 行政、后勤、生活用車輛和上下班交通工具等。

22.3 生產、生活臨時設施,若乙方欲使用甲方已建有的臨時設施時,必須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雙方達成有償使用協議后,乙方方可使用。

22.4 辦公、空調、冷凍、家電等設備和桌、椅、柜、家具、床具、櫥具、灶具、餐具、電話機、傳真機等辦公及營房設施及生產、生活臨時用電所需配電箱、電線電纜、開關、插座、燈具等設施。

22.5 文具、紙張、帳表等辦公用品和衛(wèi)生、消防、安保等器材。

22.6 安全防護及勞動保護用品,諸如: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皮鞋、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護罩、射線防護服、射線人員報警器、絕緣、電焊手套、膠、護腳、口罩、勞動防護、工作服、工作帽、雨衣等及其他安全防護及勞動保護用品等。

22.7 各專業(yè)建設工程的作業(yè)隊、班組及任何工種人員施工所需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工具、用具、,諸如:導鏈、絞磨、三角架、龍門架、滑輪、索具、地錨、卡環(huán)、鋼絲繩及卡扣、千斤頂、電錘、沖擊鉆、射釘槍、拉鉚槍、手提砂輪機、手動試壓泵、吸塵器、電氣焊工具、氧氣及乙炔氣等氣瓶連表、工作臺、壓力鉗、高凳、作業(yè)梯、手推車、工具箱等和施工所需的任何其他工具、用具、器具、量具等。

22.8 行政、后勤、生活及臨時設施工程所需的任何物資。

22.9 各種周轉、攤銷、手段性材料,諸如:腳手架材料、模板、跳板、道木、鋼平臺、胎具、夾具、吊耳、楔子、加固件、油罐充氣頂升裝置等。

工程預結算

23.1 計價計費約定

23.1.1 按工料單價法編制,其中:

a、套用定額估價表;

b、按21.1.1中材料費下浮_________%;

c、按21.1.1中機械費下浮_________%;

d、按21.1.1中機械費不計取;

e、按21.1.1中腳手架搭拆費下浮_________%;

f、按21.1.1中超高費下浮_________%;

g、以人工費取費的綜合人工費單價_________元/定額工日;

綜合人工費單價中包括人工費和23.1.3.a內容。

h、以定額直接費取費的,綜合取費為定額直接費_________%

23.1.2 按綜合單價法編制

a、詳見合同附件綜合單價清單或

b、具體工程內容的綜合單價如下:_________

c、綜合單價中包括其他直接費、有關腳手架搭拆費、高層建筑增加費、超高費、系統(tǒng)調試費、安裝與生產同時進行增加費、有害身體健康環(huán)境施工增加費、定額其他子目系數調增費;未單獨列項的有關施工排水及降水費、砼和鋼筋砼工程模板及支架費、特型及大型機械組裝拆卸及進退場費等和23.1.3.a內容。

23.1.3 說明:

a、綜合人工費單價、綜合取費、綜合單價除包括以上內容之外,還包括以下內容:環(huán)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間施工、生產工具用具使用、檢驗試驗、遠地施工、工程排污、建筑等垃圾清理外運、工程定位復測、工程點交、場地清理、材料設備構件二次搬運等費用;生產生活臨時設施費;施工機械設備保險、員工保險、危險作業(yè)意外傷害險、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等費用;24.5.17、24.5.18、24.5.19的費用;現場管理費、企業(yè)管理費、勞動保險及統(tǒng)籌費、利潤、稅金等。

23.1.1及23.1.2的價格均不因任何價格上漲,國家或地區(qū)政策性調整和天氣、氣候、地質、場地、現場、環(huán)境等影響及其他外部干擾因素而做調整。

23.1.1及23.1.2中,乙方均不另行計取以下費用:①甲供和乙供物資的工地保管費。②乙供材料檢測、復試費③向甲方辦理調撥或領用手續(xù)后的材料、設備、構件等裝、運、卸、清理、點件、保管、防護、看護和必要的設場、設庫、及貨架、道木、蓬布、柵欄、刺網、圍墻等費用。④設備單機試運的費用

23.1.4 臨時用工的綜合人工單價

a、參加甲方牽頭的聯動試車或投料試車:技術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b、參加甲方牽頭的保運:技術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c、裝卸搬運工:_________元/工日

d、勤雜工:_________元/工日

e、不能套用定額的簽證用工:_________元/工日

23.1.5 關于調整工程費用的因素

a、以下變更可以調整工程費用并以甲方最終審定的工程結算為準: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范圍;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變更原設計標準;變更原設計的建設規(guī)模;變更原設計的建筑結構;非乙方原因,經業(yè)主批準的材料代用;因設計修改、變更造成乙方相應變更部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設計修改、變更單項次直接費凈增超過_________元者。

b、以下情況,可以調增工程費用并以甲方最終審定的工程結算為準。聯動試車;投料試車;保運;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非乙方工程范圍及工作范圍的其他工作。

23.1.6 以下變更、簽證情況,不能增加工程費用

a、乙方擅自變更設計圖紙或材料代用所發(fā)生的費用

b、乙方直接從業(yè)主或監(jiān)理收的設計修改通知單、材料代用單、工作委托單等

c、無效的簽證單:甲方項目部專業(yè)技術人員、技術科長、材料人員、材料負責人、商務經理、項目經理、項目部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手續(xù)不全或未加蓋項目部所在單位印章的材料代用和拆除工程物資回收簽證;甲方項目部專業(yè)技術人員、技術科長、預算人員、技術負責人、商務經理、項目經理、項目部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手續(xù)不全或未加蓋項目部所在單位印章的現場簽證;甲方簽證人員未寫明具體填辦內容,含糊其辭,諸如使用工程項目屬實、情況屬實、同意辦理等用語的;甲、乙雙方簽證人員在簽證單中自行填寫有關工程實體的人工、材料、機械等費用價格的;違背勞務作業(yè)層施工合同、勞務作業(yè)層招標文件有關約定、勞務作業(yè)層投標議標有關承諾以及與相關定額工作內容發(fā)生內容疊加重復等不應簽證的錯誤簽證;因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返修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變更和工程量增加等情況的;乙方只能提供復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未編號或編號有矛盾的;事后補辦的。

23.2 施工圖預算

23.2.1 編報時間:乙方收到施工圖紙后21天內。

23.2.2 編報份數:乙方向甲方編報一式六份。

23.3 工程結算:

23.3.1 編報時間:于甲方組織檢查且對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認定后28天內。

23.3.2 編報份數:乙方向甲方編報一式六份。

23.4 延誤處罰:乙方推遲23.2或23.3編報時間的,甲方均按推遲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計處罰乙方。

23.5 工程結算審核與審計: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和乙方投標、議標商務報價及合同中規(guī)定的結算辦法審核乙方工程結算,甲方對乙方的工程結算一審、二審、審計均應按乙方工程結算書原件及所附工程變更單原件、現場簽證單等原件進行審理。甲方對乙方工程結算的審核程序為:項目部一審,于收到乙方工程結算書后42天內完成;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的合同預算部門二審并在二審結算書中附列24.5扣減項費,二審應于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42天之內完成。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合同預算部門已經二審的工程結算項目,甲方將根據結算項目的具體情況和甲方審計安排而進行全面審計或部分審計或有關24.5扣減項目專項審計;甲方的審計應于二審完成后28天內確定審計內容,于確定審計內容后42天內完成審計。凡列入審計的項目,最終結算值以審計值為準,未列入審計的項目,最終結算值以二審審定值為準,只有該兩種情況并加蓋甲方法人單位預算專用章的工程結算書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結算書,甲方將不予認可。

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結算:

24.1 甲方不向乙方撥付工程預付款。

24.2 工程款撥付計算約定

24.2.1 乙方工程開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認定各期工程款撥付額=*60%-報告期應扣減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2 甲方項目部對乙方編報的工程結算已完成一審,則從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審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6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審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3 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的合同預算部門對乙方編報的工程結算已完成二審,則從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二審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70%-合同生效至完成二審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4 甲方對二審后的工程結算已完成內部審計,則從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內部審計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7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內部審計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5 甲乙雙方已辦完竣工結算,則從合同生效至甲乙雙方已辦完財務結算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合同生效至已辦完財務結算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按26.5計算的保修金。

24.2.6 乙方保修期已滿,則從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滿的累計撥付控制額為:-合同生效至已辦完財務結算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保修期間應扣減有關26.4.3的費用。

24.3 以風險共擔為原則,乙方承諾以下事項:

24.3.1 因甲方承建本建設項目時,對業(yè)主已墊資,故乙方同意按墊資額的比例分攤,分攤比例為_________%,分攤金額為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生效后7天內交付完畢。

24.3.2 在甲方未同業(yè)主辦清建設項目最終竣工結算之前,甲方可以不最終審定乙方的工程結算。

24.3.3 甲乙雙方雖然已辦完工程結算或財務結算或已結清工程價款,但是,對建設項目外部審計中,審減與乙方工程范圍及工程費用有關的審減費用,仍需再相應調減乙方的工程結算和財務結算,并由乙方向甲方退還審計所審減的相應費用。

24.3.4 甲乙雙方雖然已辦完工程結算或財務結算或保修金結算,但當期甲方對乙方的已付款占應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甲方對業(yè)主已收款占應收款的比例情況下,甲方可不受24.2及24.4約束而停止撥付工程款。

24.3.5 若因業(yè)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甲方催要無果、面臨形成呆帳、死帳情況下,經甲方申請仲裁或起訴后仍無法回收工程款的,甲方僅按其已收款占應收款的比例,等比例結算乙方工程款,乙方自愿承擔與甲方相同的損失率所對應的損失費用。

24.3.6 業(yè)主以其實物折抵甲方工程款時,乙方應無條件的接受業(yè)主折抵給甲方的實物并以業(yè)主折抵原價加運雜費計算,作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24.4 付款程序

24.4.1 乙方工程開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認定:

a、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編報月度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yè)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一式一份并附該期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一式四份。

b、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編制要求:按專業(yè)按分部分項工程編列,分部工程中僅計入其中的已完分項工程,其中的未完分項工程只有在其完工后,才能在相應的報告期列入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對于沒有任何已完分項工程的月份,乙方應在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yè)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上填寫本月無字樣而報送甲方。

c、乙方未按時向甲方報送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yè)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及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的,甲方對乙方按推遲每天以300元累計罰款。編報準確度低于90%的,每次按每相差1%以100元累計罰款。

d、每期付款申請均應在項目部審簽后報項目部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和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階段每期完成期限均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編報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和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yè)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4.2 乙方分別于工程結算經甲方一審、二審、審計完成后14天內向甲方項目部編報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yè)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一式一份。甲方項目部審簽后報其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及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類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編報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yè)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4.3 按23.5確定乙方的最終結算值后28天內,甲方對乙方依據最終結算值和24.5、26.5辦理竣工結算。在甲乙雙方已辦完竣工結算后14天內,乙方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填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yè)層尾款撥付申請表,由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及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項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編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yè)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4.4 保修期滿后14天,乙方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填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yè)層尾款撥付申請表,由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及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項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編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yè)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5 工程款計算時,從形象進度造價審定值、已審工程結算值、包括各期付款和財務結算,均應扣減下列中的有關者費用:

24.5.1 甲方供應的劃價轉帳物資費用;

24.5.2 超過工程結算材料分析耗用量按21.5.3扣罰的超領材料費用;

24.5.3 在甲方同意情況下,乙方向甲方領用的應由乙方供應的22.4至22.9者,甲方按市場價加價20%劃價轉帳的費用;

24.5.4 乙方丟失、損壞的永久性工程的設備、儀器、儀表或設備安裝專用工具或備品備件或配套器具等應賠償的費用;

24.5.5 使用甲方施工機械、儀器儀表的租賃費用;

24.5.6 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設施的分攤費用;

24.5.7 應抵扣的工程預付款;

24.5.8 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

24.5.9 乙方發(fā)生的水電費;

24.5.10 按本合同有關處罰規(guī)定考核,對乙方的罰款;

24.5.11 按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考核,乙方應承擔有關方損失的費用;

24.5.12 保修金;

24.5.13 由甲方代繳代扣的稅金;

24.5.14 勞保統(tǒng)籌費;

24.5.15 總包管理費;

24.5.16 配合費分攤;

24.5.17 當地收取的各種規(guī)費和基金:規(guī)費包括但不僅限于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費,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綜合服務費,工程定額編制管理費,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費,建筑施工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費,建筑管理費,治安聯防費,暫住證工本費、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工本費、勞動用工年檢費、建筑企業(yè)生產操作人員法定培訓費、組織機構ic卡工本費、合同公證費、合同鑒證費、合同印花稅,噪音揚塵排污費、城市垃圾處理費、城市污水處理費、綠化費等。基金包括但不僅限于防洪保安資金、城市公用事業(yè)附加費、市場物價調節(jié)基金、糧食風險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等。

24.5.18 當地收取的其他費用;

24.5.19 應由乙方支付的其他費用。

24.6 發(fā)生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均可以暫停計價及暫停付款

24.6.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簽字蓋章手續(xù)尚未辦理完畢之前。

24.6.2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足履約保證金的。

24.6.3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編報施工圖預算書的。

24.6.4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編報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的。

24.6.5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編報工程結算書的。

24.6.6 乙方進場的施工機械性能不良或外觀銹、爛,在甲方書面通知撤換而在七日內未見乙方執(zhí)行的。

24.6.7 乙方供應的材料缺少合格證、質保書等質量保證資料,在甲方書面通知補足而在七日內未見乙方執(zhí)行的。

24.6.8 乙方供應的材料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有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在甲方書面通知撤換而在七日內未見乙方執(zhí)行的。

24.6.9 乙方虧欠其在本工程上的員工工資尚未補發(fā)的。

24.6.10 乙方虧欠供貨廠商在本工程上的供貨款尚未清價完畢的。

24.6.11 乙方將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轉包的。

24.6.12 乙方開戶行或帳號與本合同附件及簽章欄內容不符的。

24.6.13 按本合同有關經濟處罰和損失賠償條款計算的費用,累計已超過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數額,乙方屆時尚未向甲方交清差額的。

文物、古跡和地下障礙:

25.1 施工中發(fā)現古器、古物、錢幣、寶藏、珍品、珍寶、埋藏物品、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或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須立即停止施工,立即通知甲方和保護好現場并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若乙方發(fā)現后隱瞞不報或擅自移動、取走或損毀,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或破壞,則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25.2 乙方在施工中,應對可能受到影響的古跡,采取保護措施,予以妥善保護。如因乙方施工方法不當或疏忽而致古跡損壞的,則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關方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25.3 地下障礙:施工中發(fā)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提出相應的處置方案。

保修

26.1 保修范圍: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實體

26.2 保修內容:本合同保修責任期內出現的質量缺陷包括:

26.2.1 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26.2.2 涉及結構安全或使用安全的。

26.2.3 出現故障、降低使用效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26.2.4 其他質量缺陷。

26.3 保修期限:按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有關規(guī)定和甲方同業(yè)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關約定而確定本工程保修期限,對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的保修責任為該工程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未規(guī)定年限的按50年保修責任期,其對應的'保修金結算期限為5年。其他工程保修期為保修期從業(yè)主對甲方承建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6.4 保修責任

26.4.1 保修期內,乙方的法人單位、法人代表、本工程乙方代表、有關職能部門等地址、通訊聯絡等發(fā)生變動時,均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以確保聯絡暢通。

26.4.2 保修期間,乙方須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日內派人到場修理,涉及結構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應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26.4.3 以下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a、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場修理而致甲方或業(yè)主另行委派或外委第三方進行修理所支出的一切費用。

b、因乙方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所有人、使用人、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賠償費用。

c、乙方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保修造成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甲方的罰款。因乙方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d、因乙方的工程質量缺陷或乙方未完全履行保修責任造成業(yè)主扣罰甲方保修金的全額費用。

26.5 保修金額:按乙方工程結算人工費、機械費、輔材費、主材費、各項取費、稅金等之和的5%計算,保修金不計利息。

26.6 保修金結算:按24.2.6和24.4.4約定辦理。

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版權

乙方在本工程中,如欲使用具有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或版權的設計、設備、材料、技術方法時,應合法取得有關商標、專利、著作或版權所有人的同意。在工程施工中或完工后,如因乙方侵犯商標、專利、著作或版權而遭受法律追訴或民事賠償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及賠償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

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已對工程造成破壞且被有關部門判定為不可抗力的風、雨、雪、洪、震自然災害。

28.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16小時內向甲方通報受害及損失情況和預計清理及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繼續(xù)發(fā)生的,乙方應每隔36小時向甲方報告一次受害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5天內,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28.3 甲方人員傷亡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人員傷亡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28.4 甲方機械設備、設施損壞和財產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機械設備、設施損壞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

28.5 停工期間,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而在施工現場留有必要的管理人員和保衛(wèi)人員。

保險

乙方必須對與之施工工程有關者辦理以下保險并支付相應費用。

29.1 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險。

29.2 為施工機械設備、機動車輛辦理保險。

29.3 為自有人員辦理保險。

乙方履約保證金

30.1 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滿。

30.2 保證范圍:本合同與乙方有關的包括但不僅限于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工驗收、保修及乙方的一切責任、義務、工作等。

30.3 保證金額:乙方按合同金額的1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生效后7天內一次性向甲方交清。

30.4 履約保證金結算:于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后14天內,按本合同有關處罰和損失賠償約定計算扣除的處罰和賠償費用后退結余款,當處罰和損失賠償費用超過履約保證金的,則由乙方屆時補交。

爭議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31.1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1.2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其它

32.1 乙方任何采購、購買、租賃、借款、招工等經濟活動均必須以乙方名義簽約、結帳、付款,甲方對乙方不提供任何擔保。如乙方發(fā)生合同糾紛或任何經濟糾紛,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任何第三方進行工作聯系或開展經營活動或辦理經濟往來。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2.2 乙方不得串通任何單位或任何自然人以乙方名義掛靠承接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工程再行分包或轉包,一經發(fā)現有分包或轉包或掛靠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不少于合同金額的5%處罰乙方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其他有關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各級罰款均亦由乙方承擔。

32.3 施工中,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工整改通知單已達兩次且乙方整改不認真、效果不佳者,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施工隊伍,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及其他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2.4 乙方必須加強其施工現場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認真審查其使用人員的身份及表現,嚴禁使用有劣跡的不法人員和負案在逃的逃犯。乙方必須成立治安保衛(wèi)組織并將所屬人員的花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報送甲方項目部備案。乙方必須杜絕刑事案件和違法違紀現象發(fā)生。因乙方發(fā)生刑事案件、違法違紀行為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32.5 乙方必須加強其現場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不得容留無準生證的孕婦和無戶口所在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拒絕計劃生育登記、不服從各級計劃生育管理等各類人員;必須確保計劃生育率、晚育率、節(jié)育率、育齡婦女孕情掌握率指標均達到100%,凡乙方違反以上約定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32.6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執(zhí)五份、乙方執(zhí)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設單位且甲乙雙方辦清竣工結算后除保修條款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結算保修款后有關保修條款亦自行失效。

32.7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報工程計劃的通知范文如何寫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村莊整潔,甲方經研究決定進行河道疏浚?,F根據最低標中標和同等價情況下,優(yōu)先本村村民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確定上述工程由乙方中標施工。為使該工程能按時、保質順利完成,現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施工合同,以此遵照執(zhí)行。

______河道疏浚工程。計劃疏浚長度 米。

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歷時 個歷日。

1.工程經費的單價按中標價 元/方結算,為綜合單價承包。

2.工程量按竣工驗收實測的土方量結算。工程的筑壩、開壩、土方圍堰費、清障費、排水費及堰體施工期維護費均列入土方單價。

3.甲方負責施工中得調節(jié),把好質量關,掌握竣工驗收中第一手資料;合同簽訂后,乙方對整個工程的費用進行墊資,待工程全部結束后憑甲方驗收單合格后方可結賬(憑支塘稅務所土方發(fā)票)。

1.工程采用兩棲式挖掘機施工的必須干河,絕不能帶水夾漿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采用水力沖泥疏浚,盡量減少工作壩,乙方應按照甲方規(guī)定的河底寬度、坡比等疏浚標準質量要求進行施工,將土方排至制定的排泥點,并做好排泥場的圍堰及排水溝的開挖工作,避免泥水淹積農田。

塌壩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全部經濟責任。

2.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將河道內的淤積土方全部清理。清理過程中的垃圾雜物應按村要求堆放到指定位置,駁岸邊垃圾、雜草、雜樹都要清理。放水后駁岸邊保持30cm水層,無垃圾。河道內有沉船負責打撈。工程結束告知有關單位,經初步驗收后才可開壩防水,否則乙方應負責任。

3.土方工程量的計算按建管所、水利站竣工驗收實測斷面土方計取上報,最終以市局驗收竣工土方為結算工程量。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切實做好工地施工安全。杜絕和防范機電事故發(fā)生。排泥管道線路的定向應盡量避免與村級交通的矛盾,管線與交通道路交叉處應做夜光警示標志和減速保護設置,確保交通安全。

5.乙方應做好工地現場的文明施工,注意環(huán)境衛(wèi)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上報工程計劃的通知范文如何寫四

近年來,隨著現代化社會發(fā)展水平的不斷提升以及科學技術的進步發(fā)展,我國的建筑工程得到了快速發(fā)展,建筑工程補充合同是怎樣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補充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建筑工程補充合同范文1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簽訂秀美夏涼生態(tài)家園示范村房屋工程合同,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在已簽訂的合同不完善條款中,增補新的條款,經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增補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從前排一號起按順序抽簽,由甲方安排給乙方銷售。

二、原簽訂合同中檢測費問題:鋼材、水泥乙方必須按甲方規(guī)定的品牌施工(指定品牌、華新、鋼材),其所征檢測費由甲方承擔,如乙方自行更換品牌,其所征檢測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其它費稅。

三、保險費:乙方必須從簽訂合同之日,進施工現場前,無條件的買足職工保險費(所買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乙方________年內沒銷售完,在乙方愿意情況下,甲方按550元平方米收回并現金支付給乙方。

五、乙方的建筑的資質由甲方提供,但乙方必須承擔費用5000元整。

六、以上補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補充合同范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商住樓工程,在雙方于年____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施工合同》中的專用條款之第47條補充條款部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一、合同承包范圍:

1.1 以施工圖圖示內容和變更內容詳見

2.4條款為準進行施工(不含門窗、樁基)。

1.2 具體承包內容如下:

1.

2.1土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級裝飾工程(不含門窗)。

1.

2.3安裝工程:室內暖通工程、室內給排水工程、室內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電話電視網絡配管及箱體預留管、消防工程的預埋預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預留預埋工程、供配電預留預埋工程、太陽能熱水器預留預埋工程。

二:合同價款的確定及調整

2.1:采用固定合同價

工程按固定總價合同一次包死,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其中:8樓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11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費等各種稅費),鋼材采用固定數量調整,8樓鋼材總用量為:噸,11樓鋼材總用量為:噸;鋼材的市場價與________年十一期信息價上下浮動超過5%時可按超出部分給予調整,其余不予調整(包括政策性調整);

2.2:工程變更簽證須經甲方、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簽字蓋章后生效,增減價款________年基礎定額,____省綜合估價表和99裝飾定額按(定額基價材料差價)(1稅金)計算;對門窗暫定價部分須經甲方指定品牌和質量標準,經甲、乙雙方詢價后,按所詢價格計取后由乙方負責施工和管理.

2.3甲方有權對下述工程進行分包:

土建部分:樁基工程、門窗安裝(包括不銹鋼及鐵藝欄桿)。

安裝工程:消防工程、電視電話網絡工程、智能化工程、供配電工程(單元電表箱上端部分)、給水水表前端等。對甲方所有分包的工程,乙方不計取肢解索賠費用及配合費用。

2.樓標書編制說明

2.

4.1工程量計算依據:樓是按施工圖紙以及國家有關規(guī)范、標準圖集。

2.

4.2采用定額:

2.

4.

2.1土建定額套用依據:________年《____省綜合估價表》;

2.

4.

2.2裝飾定額套用依據:________年《____省建筑裝飾綜合估價表》;

2.

4.

2.3費用定額套用依據:________年《____省建筑費用定額》;

x年《____省建設工程工程補充定額估價表》;

2.

4.

2.5 《____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

2.

4.

2.6《關于調整執(zhí)行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實施意見》造價33號;

2.

4.

2.7____省建筑節(jié)能定額綜合單價表;

2.

4.

2.8工程類別:土建裝飾按綜合取費15%、水電按55元平方計入總價;

2.

4.

2.9材料價格:20________年阜陽工程造價11期____市場價信息。

2.

4.3其他說明:

2.

4.

3.1 樓1-9軸3-6層廚房間隔墻圖紙標注不明,暫未計算。

2.

4.

3.2 廚房間排氣道已計算,暫按35元計價。

2.

4.

3.3 外墻面乳膠漆暫按13元2計取稅金,外墻面磚22元2計算。

2.

4.

3.4 所有戶內門、窗均未計算。

2.

4.

3.5 層面瓦暫按30元2(只計取稅金,已包括瓦基層)。

2.

4.

3.6 三層平面女兒墻面高度未注明,暫按0.7高計價。

2.

4.

3.7 外墻膠粉顆粒保溫面磚面層60元2(只計取稅金),乳膠漆面層保溫50元2(只計取稅金)。

2.

4.

3.8 外墻面磚,乳膠漆標注不詳,1-5層外墻暫按面磚計算,6層以上外墻及陽臺欄板,陽臺柱暫按乳膠漆計算。

2.

4.

3.9 所有欄桿按55元2計算,均只計稅金。

2.

4.

3.10 樓10-43軸3-6層墻體為砼空心切塊,暫按粘土實心磚計算。

2.

4.

3.11 圖紙層高

2.8米,現改為層高

2.9米,按層高

2.9米計算。

2.

4.

3.12 樓二層平面圖e軸外欄板無詳圖未計算。

2.

4.

3.13 樓進深變更增加0.3米,已計算。

2.5 樓

0.00相當于絕對標高3

1.35米。

8、11樓閣樓部分按高度增加

1.2米計入預算。

2.6 人工費、機械費及材料價格(鋼材除外)按合同簽訂時的造價文件執(zhí)行,不____市場及政策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職責:

3.

1、甲方代表及職責:

本工程甲方代表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文件或書面通知為準。

3.

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乙方駐工地負責人為 ,代表乙方負責行使與甲方所簽訂的本工程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履行。

乙方項目經理為 ,項目技術負責人為 ,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投標文件。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四、合同工期:

4.1總工期為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4.2該工期共分以下重要節(jié)點:

4.

2.1一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2.2四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2.3六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2.4主體結構驗收,完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2.5六層以下內粉,完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2.6外墻涂料施工完畢,完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2.7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完畢,完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2.8竣工驗收,完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2.9竣工移交,完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監(jiān)理及甲方核定的施工組織進度計劃執(zhí)行,并確保各節(jié)點完成日期。若達不到節(jié)點工期要求,單棟樓每延誤一次罰款3萬元;乙方最終確??偣て谌缂s完成,除四層封頂、主體結構驗收、竣工移交等三個必保節(jié)點外,其余節(jié)點如落后,但乙方在下一節(jié)點有效彌補后,甲方可退還相應節(jié)點罰款;累計罰款金額不超過30萬元。

4.4 在施工關鍵工期線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逾期,且該逾期后果確屬不可避免,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窩工費及停工費。下列情況發(fā)生后____日內,乙方就導致工期延誤的原因,向監(jiān)理及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一式三份),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各方保留一份作為延期憑證。

4.

4.1由監(jiān)理及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導致工期延誤;

4.

4.2按施工承包合同定義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義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響已由乙方在合同工期中綜合考慮);

4.

4.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開工、停建、緩建、暫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4.

5、工期不順延情況:

4.

5.

1、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等);

4.

5.

2、停水、停電、節(jié)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周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4.

5.

3、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乙方責任

5.1甲方對項目經理及技術管理人員的要求

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中擔任職務。進場施工后,招標人若發(fā)現項目經理及施工隊伍與投標文件不符時,招標人將扣除中標單位履約保證金的10%;項目經理忽視工程質量、進度、難以勝任者,招標人有權要求更換項目經理。對技術能力差、責任心不強的技術管理人員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并限時退出施工場地。

5.2工程質量:乙方必須確保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爭創(chuàng)精品;

5.3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5.

3.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5.

3.

1.1合同簽訂后7天內向甲方提供本工程詳盡的施工組織設計。

5.

3.

1.2開工后每月____日前提供當月完成進度報表及下月計劃。

5.

3.2承擔施工安全保衛(wèi)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發(fā)生工地安全、違法、違規(guī)事件,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5.4 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部分,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甲方即另行處理,并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fā)生費用的兩倍作為罰金。

5.5 乙方在施工前應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詳細審閱設計文件,有責任發(fā)現并提出設計文件中存在的問題,并對文件的可實施性負責。若發(fā)現工程按現有施工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fā)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如乙方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建商本應發(fā)現上述疑問或錯漏而未發(fā)現并繼續(xù)施工,所導致的質量缺陷及由此產生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5.6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須運輸至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建筑垃圾按照甲方現場指定地點集中堆放,并定期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5.7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________年內),由于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給本工程的社會聲譽造成影響,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每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過5萬元違約金(由甲方從乙方工程進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8 乙方的施工進度滯后于工程的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積極措施趕工,若滯后計劃工期達20天時,除乙方采取有效趕工措施符合工程進度計劃外,甲方有權暫不支付工程進度款,且甲方可另行組織施工,由此引發(fā)的工程量以監(jiān)理簽字認可的為依據,費用以乙方承包單價兩倍的價款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滯后除外。

5.9 安全與文明施工:乙方必須按政府職能部門和監(jiān)理單位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5.10 甲方將施工用電接到變壓器,變壓器以后部分均由乙方負責,施工用水、施工場區(qū)道路及硬化、施工場地圍墻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11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本工程施工許可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必須負責政府有關部門所收取的噪音費、水資源費及本工程檢驗、檢測的一切費用。

5.12 乙方應嚴格執(zhí)行聯合公約及處罰規(guī)定。

5.13 乙方在簽訂合同后,及時成立項目指揮部,配足相關人員,應將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時報與監(jiān)理單位和甲方進行審核,對不合格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乙方接到撤換通知后應及時更換,如乙方嚴重不負責,造成工程質量下滑和有重要安全隱患不按要求及時消除或工期嚴重滯后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14 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周工程監(jiān)理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jiān)理部請假、并在獲得監(jiān)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無故缺席按甲方現場管理制度處罰。

六:付款方式:

6.

1. 三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15 %,四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25 %主體封頂驗收合格付合同價 15 %,竣工驗收合格并提供齊全的竣工備案資料后付合同價的 25 %,交付使用6個月付合同價的10 %(期間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竣工驗收________年內付合同價的5%(除留5%保修金外,保修金________年內無息返還);若乙方發(fā)生嚴重的質量或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徹底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工期徹底趕上來,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其余不予順延;

6.

2、工程價款支付:

6.

2.1 若乙方發(fā)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guī)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范圍內后,甲方才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七:材料采購:

7.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規(guī)定品牌采購并且在采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jiān)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后方可采購。

7.

2、甲方對于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為有必要自行采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八:工程變更及簽證:

8.

1、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注明:事由、工作范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注明此項后無內容。

8.

2、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指定代表及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監(jiān)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8.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8.

4、乙方發(fā)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jiān)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jiān)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準后實施。

8.

5、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并由監(jiān)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核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8.

6、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jiān)理審核,按審核后的造價決算,否則不予辦理簽證、不予認可。

8.

7、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8.

8、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九:質量保修責任:

9.

1、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yè)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

2、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yè)主收房后出現滲漏水、有水區(qū)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9.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為維修并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9.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并取得業(yè)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十:銷售配合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并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一:合同解除

1

1.

2.1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發(fā)生,甲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達乙方后生效,并于合同解除后____日內退場;

1

1.

2.

1.1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1

1.

2.

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擅自停工、窩工或因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約定的工期根本無法達到的;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監(jiān)理及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1

1.

2.

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已完工程質量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經監(jiān)理及甲方要求整改卻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的,或整改后質量仍無法達到合格要求的;

1

1.

2.

1.4將乙方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1

1.

2.

1.5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監(jiān)理及甲方要求乙方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退場,而乙方拒絕執(zhí)行;

1

1.

2.

1.6乙方因其他法律糾紛或行政違法,有關司法部門要求甲方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協助執(zhí)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

1

1.

2.

1.7乙方擅自更換本工程項目經理,經甲方提出異議后一個月內不糾正的。

1

1.3因乙方的過失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乙方并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1

1.4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如下方式結算: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數量計算,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不予計算支付該部分的工程款。

1

1.5合同解除后,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內退出工程現場;

1

1.6合同解除并不解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

1

1.7總包管理及施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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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1乙方須為甲方直接分包單位提供施工配合及總包管理服務,如不按約定內容提供配合及管理,或配合管理不及時,甲方有權另行處理,并從乙方進度款中扣除所發(fā)生費用,由此影響該項直接分包工程施工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若甲方直接分包單位不配合乙方,甲方另行處理。

1

1.

7.2乙方應依據總體計劃按月提供對各分包工程的時間節(jié)點要求,并嚴格執(zhí)行甲方審定或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減少或避免各工種、工序之間的干擾和矛盾,協調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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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材料吊裝、堆放場地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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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工地現有的垂直運輸、腳手架等供各分包單位使用,如需拆除應報甲方批準。如甲方直接分包單位要求專用腳手架等,乙方應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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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5應為各分包單位提供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接點,提供臨時加工場地等;施工現場用電應提供至各樓層電閘箱部位,以后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解決,分包單位用水、用電須經乙方同意,并承擔相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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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6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及有關規(guī)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預留預埋,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返修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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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7乙方應負責對所有分包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指導、收集工作。分包單位竣工資料按相關規(guī)定整理成冊,提交乙方,所有需交質監(jiān)站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由乙方統(tǒng)一進行整理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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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8如乙方對甲方直接分包單位配合管理不好(如拒絕讓分包單位使用運輸設備、腳手架、水電接駁點等),甲方或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分包單位的投訴經查證情況屬實,甲方將根據情況嚴重性對乙方進行300至3000元的罰款。

二:合同未盡事宜,根據承包意向書條款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

四: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補充合同范文3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將____市金雞大廈項目續(xù)建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簽訂以下協議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市大廈住宅續(xù)建工程

2、工程地點:____區(qū)

3、工程承包范圍:從第四層開始及以上部分住宅施工

4、工程造價:約2200萬元人民幣(具體工程量按實際結算為準)

5、工程內容:土建、水電、裝修等工程施工

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甲方指派 為工程現場負責人

乙方指派 為工程現場負責人

二、 工程質量等級:

按國家gb503000-《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和現行頒發(fā)的驗收規(guī)范,達到合格標準。

三、 工程施工工期:

1、 本工程施工工期為____日歷天,以施工許可證下達后澆搗第一層樓板混凝土之日算起;

2、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份(如有延期開工須經雙方協商順延)

3、 發(fā)包方應做好本工程項目周邊地區(qū)與政府、居民的協調工作,因甲方原因及戰(zhàn)爭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停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及乙方的相關損失費用。

四、 竣工驗收:

大廈第層開始以上住宅工程竣工并具備驗收條件的,乙方提交大廈第四層以上的竣工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報告____日內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如到期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不予批準又不提出整改意見的,則視為竣工驗收通過。

五、 決算依據:

1、 工程量根據甲方提供的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會審紀要和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增加的工程量和價格確認函為決算依據,按現行定額計價結算,按實計算工程量。

2、 本工程結算計價套用定額:本工程所有施工項目均按省定額套用和相關文件調整,人工、機械費用按國家政策及地方現行政策文件調整。

3、 材料價格按地區(qū)當月信息價計算,信息價沒有的按雙方確認的市場價計算。當材料市場價超出施工期間材料信息價時,應按市場價調整。

4、 工程類別均按照三類進行取費,有施工地下室的工程按二類進行計算。(詳見附件,本工程預算取費計算標準)

5、 勞保費用按承包施工公司類別計取。(詳見附件:勞保核定卡計取)

6、 工程結算總價款不下浮。

7、 因工程的地理環(huán)境特殊,故費用增加,雙方約定人工費在政策性調整后再增加50%作為工程結算。

8、 由于本工程地理位置處于市中心繁華商業(yè)區(qū)和居民區(qū)。應加強外墻鋼管架安全防護,在施工前,乙方做好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建設單位及監(jiān)理公司審核,建設單位應依據乙方所報的施工方案簽證外墻鋼管架價格認證作為結算依據。

9、 有關政策性調整的時間以本工程竣工驗收時有關部門發(fā)布的政策性調整為準。

10、 鋼材、水泥、地材按實時價格確認。鋼材、水泥、地材市場價超出施工期間材料信息價時,應按市場價調整并按實際到場價格加價10%計算。

六、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乙方進場開工20天內甲方必須支付乙方備料款5% ~10%。進度款按每月____日上報工程量,甲方收到乙方上報的工程量進度單后10天內應支付給乙方85%工程進度款。若甲方未按期限付款或付款不足,乙方有權停工待款,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逾期支付達30個日歷天,乙方有權按建筑成本價對本工程項目的續(xù)建及房產進行單方處理。

2、 本工程施工完經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后一個月內,甲方應付給乙方已完成工程量97%工程款。

3、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結算書(乙方僅提供金雞大廈第四層以上的內業(yè)資料)之日起45天內完成工程決算審核,如甲方在60個日歷天內仍未審核完畢,甲方應按乙方上報的工程結算價款為準付給乙方。工程結算余下3%保修金,待期滿________年后十天內付清。

七、 工程履約保證金:本工程的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帀)壹佰萬元整,于合同簽定后____日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甲方以本項目工程的整個續(xù)建權對保證金進行擔保,保證金在合同生效后三十個日歷天內全額退還到乙方指定的帳戶,若逾期退還必須向乙方支付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退還超過六十個日歷天,乙方有權單方對本工程續(xù)建權進行處理。

八、 其他事項:

1、 由于本工程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施工部分樓層,已施工的內容不包含在本合同承包范圍內,本合同的承包范圍均不負責其相應的質量與資料。實施本合同前,建設單位應保證已施工內容的合格,不得因已施工內容影響本工程合同的實施。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乙方不予承擔。

2、 本工程中發(fā)生的占道施工、周邊居民及有關單位的協調和與之有關的事項均由發(fā)包方出面處理,所發(fā)生的一切經濟費用均由發(fā)包方承擔。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場所(包括水.電.道路三通,材料制作及堆放場所,項目部辦公及施工和管理人員的住宿及后勤場所等)并承擔其費用。

4、 本項目簽訂合同后乙方安排進場準備工作,甲方負責辦好施工許可證并承擔其費用。

5、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有補充協議,如本協議與合同范本條款有抵觸的,按本協議條款執(zhí)行。

6、 本協議在執(zhí)行中發(fā)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有____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 本協議書與該工程項目的其它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 施工任務書下達時作三方協議(銀行、開發(fā)商、施工隊)。

九、 由于該項目地理位置特殊,造成工程材料產生二次三次裝運費用,其費用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現場代表簽證為準,并入進度款和最后決算中給予補償。

十、 甲方應派專人協調公安、交通、城管、環(huán)保、建設局、周邊居民等一切協調工作,保證工程順利施工,其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fā)包方、承包方各執(zhí)兩份,本工程的款項全部結清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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