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模板19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20 06:08:00 頁碼:13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模板19篇)
2023-11-20 06:08:00    小編:ZTFB

總結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過去的經驗和教訓,避免再次犯錯。如何保持積極心態(tài),應對生活中的困難和挫折?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寫作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提高表達能力。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一

丙方:______________。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辦理扣繳稅款(包括滯納金、罰款、稅務行政性收費,下同)業(yè)務,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以乙方的申報數據(含電子申報數據)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方向乙方征收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以實際發(fā)生的應納數額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三、乙方授權甲方(或甲方上級機關)與開戶銀行(或開戶銀行的上級行)統(tǒng)一簽訂同意委托繳稅協議。

四、乙方按稅法規(guī)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繳稅方式在其存款賬戶。

戶名全稱: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中收取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等。甲方在辦理乙方退稅時,也將通過上述賬戶辦理。乙方保證存款賬戶名與國稅登記的納稅人名稱完全一致(乙方為個人或個體工商戶通過個人賬戶繳納的除外),保證納稅申報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

五、甲方符合規(guī)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guī)定劃款并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乙方作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

六、乙方保證在辦理委托繳稅時,上述賬戶應留有足夠余額用于繳納稅款,并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當上述賬戶余額不足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賬戶中的余額部分繳納稅款。乙方將未繳稅款部分資金存入上述賬戶時,應書面通知甲方進行稅款扣繳。未書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保證向丙方發(fā)出的繳稅信息真實、準確。若丙方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賬戶扣款。若丙方在沒有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而對乙方指定賬戶或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繳稅信息但誤對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數額進行了扣款,責任由丙方負責。

九、甲方、丙方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扣繳稅(費)款時,因系統(tǒng)故障、自然災害、電力中斷、通訊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乙方已及時按應急預案采用的可行性稅(費)款繳納方式仍未按期繳納稅(費)款的,乙方應予免責。因系統(tǒng)網絡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賬務差錯,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糾正。

十、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變更主管國稅機關的,均應重新簽訂協議。

十一、甲、乙、丙三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發(fā)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各方如無異議,本協議將長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協議,甲方、丙方可以書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須攜單位介紹信(個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xù)。甲方應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協議的納稅人名單。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zhí)行。

十五、乙方如注銷國稅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簽章)丙方:________(公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二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么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扣繳稅款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浙江省____________地方稅務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扣繳稅款(包括基金、費,下同)業(yè)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支付結算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應以乙方的應征信息(含電子申報、查補等應扣繳數據)為依據,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三、乙方按稅法規(guī)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并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由甲方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基金、費等。

四、甲方符合規(guī)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guī)定劃款并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納稅人作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

五、乙方保證在辦理稅款繳納時,上述賬戶留有足夠余額,并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六、甲方必須保證發(fā)出繳稅信息的真實、準確。若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均應另簽新的協議;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原已簽協議繼續(xù)有效。(因開戶銀行系統(tǒng)升級等原因自動更新帳號的除外)。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若乙方解除協議,須攜單位介紹信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xù),同時到原受托付款銀行辦理撤銷委托付款授權手續(xù)。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fā)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并將本協議其中一份隨“一戶通”委托繳稅授權書送交協議指定開戶銀行。一份即送甲方,乙方自執(zhí)一份。對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而造成乙方欠繳稅款及滯納金的,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并應及時采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各種款項及滯納金。也可根據納稅人的委托,由稅務機關按不同的銀行分別開具清單統(tǒng)一授權。

十三、本協議甲方為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實際業(yè)務處理部門為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各稅務分局。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zhí)行。

十五、乙方如注銷稅務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三

協議編號:

甲方:(主管地稅機關)。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納稅人)納稅識別號: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開戶銀行)。

地址:

聯系電話:

為簡化辦稅程序,為納稅人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guī),經乙方申請,甲、丙方確認,三方就網上申報實時繳稅費(以下簡稱稅款)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是指:乙方通過甲方網上申報納稅服務系統(tǒng)和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以實時劃款方式進行稅款的申報、繳納。

數字證書是指:甲方認可的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簽發(fā)的數字證書。

乙方自愿按照甲方關于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及本協議,采取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方式進行稅款的申報、繳納。

1第三條乙方適用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的范圍是:

1、乙方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對當期稅款的申報、繳納。

2、乙方緩、欠稅款的繳納。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保證網上申報信息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負責協調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正常運行的有關事宜。

2、向乙方提供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操作手冊,并對乙方進行操作培訓。

3、依據乙方從網上申報發(fā)出的稅款申報繳納申請,通過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向丙方發(fā)出劃款指令,并由丙方從乙方指定帳戶劃轉稅款。

4、為乙方的申請資料和網上申報實時繳稅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在網上申報系統(tǒng)或稅庫銀聯網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的特殊情況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申報、繳稅。

6、乙方需換取正式完稅憑證的,甲方按規(guī)定程序為乙方開具。

7、乙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稅務機關規(guī)定或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停止向乙方提供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服務,并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本協議約定,追究乙方責任。

8、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主管地稅機關變更的,由甲方自行調整甲方信息系統(tǒng)數據,無需重簽協議。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守地稅機關制定的與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相關的各項規(guī)定。

2、自愿采用有效的數字證書進行網上申報、繳稅。

3、對所有使用乙方數字證書所進行的任何操作均視為乙方的自愿行為,該操作所產生的信息記錄均作為甲方處理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的有效憑據。

4、對于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操作不成功的,乙方需重新辦理申報、繳稅。

5、保證指定帳戶可正常使用。乙方授權丙方直接依據甲方指令對其帳戶進行劃款,保證帳戶中存款余額不少于劃繳稅款金額。若乙方帳戶存款余額不足或帳戶凍結等情況造成丙方劃款不成功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繳稅(費)專用賬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變更。

6、保證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7、在納稅申報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應納稅零申報。

8、在網上申報系統(tǒng)或稅庫銀聯網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無法正常運行的特殊情況時,按甲方告知的申報方式在納稅申報期內進行申報、繳稅。因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發(fā)生錯誤無法成功報稅的,應攜帶納稅申報資料在納稅申報期內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手續(xù)。

9、未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期內進行網上申報的,必須攜帶納稅申報資料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手續(xù),并依法承擔未按期申報的責任。

10、有權決定終止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方式,并按規(guī)定向稅務機關提出終止協議的書面申請,到稅務機關和銀行辦理相關手續(xù)后,終止執(zhí)行本協議。

11、因乙方名稱變更的或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繳稅銀行或指定帳戶的,乙方需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批準后,終止執(zhí)行原協議,重新簽定新協議。

12、稅款扣繳成功后,可于次日起向丙方索取加蓋有效印章的《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并以此作為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乙方如需完稅憑證的,憑《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到甲方指定的辦稅服務廳換取完稅憑證。

第六條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保證本信息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2、在簽訂本協議時應確認乙方提供的帳戶名稱、銀行帳號合法有效。

3、接到甲方劃款信息后,需核對付款人戶名和賬號是否與乙方在丙方開立的一致,并查驗乙方賬戶余額大于劃款金額后,劃轉乙方賬戶資金。

4、未接到劃款指令對乙方帳戶進行劃款,或未按劃款指令對乙方帳戶進行劃款,或對乙方的非指定帳戶進行劃款,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在丙方信息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的特殊情況出現時,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以采取其他方式申報、繳稅。

1、本協議的變更需經三方協調一致,任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本協議。

2、乙方基本登記信息發(fā)生變更的或變更主管地稅機關、繳稅銀行或指定繳稅帳戶的,應在辦理有關涉稅事項的5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終止三方協議申請表》,批準后到丙方辦理原協議廢止手續(xù)。同時按變更后的內容與主管地稅機關和開戶銀行重新簽訂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的終止需經三方協調一致,任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2、甲、丙方可按有關規(guī)定解除協議,但須向乙方書面告知。

3、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應向甲方提交《終止三方協議申請表》,經甲方批準后到丙方辦理簽約解除手續(xù)。

第九條。

在協議有效期內發(fā)生糾紛,甲、乙、丙三方應協商或調解解決。經協商或調解仍不能解決的,相關當事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申請復議、仲裁或訴訟。

第十條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應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公章):

丙方(印章)負責人:

負責人:

負責人: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四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扣繳稅款(包括基金、費,下同)業(yè)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應以乙方的應征信息(含電子申報、查補等應扣繳數據)為依據,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三、乙方按稅法規(guī)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并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由甲方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基金、費等。

四、甲方必須保證發(fā)出繳稅信息的真實、準確。若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均應另簽新的`協議;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原已簽協議繼續(xù)有效。(因開戶銀行系統(tǒng)升級等原因自動更新帳號的除外)。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若乙方解除協議,須攜單位介紹信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xù),同時到原受托付款銀行辦理撤銷委托付款授權手續(xù)。

八、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九、甲乙雙方發(fā)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并將本協議其中一份隨“一戶通”委托繳稅授權書送交協議指定開戶銀行。一份即送甲方,乙方自執(zhí)一份。對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而造成乙方欠繳稅款及滯納金的,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并應及時采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各種款項及滯納金。也可根據納稅人的委托,由稅務機關按不同的銀行分別開具清單統(tǒng)一授權。

十一、本協議甲方為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實際業(yè)務處理部門為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各稅務分局。

十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zhí)行。

十三、乙方如注銷稅務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五

甲方:浙江省____________地方稅務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扣繳稅款(包括基金、費,下同)業(yè)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應以乙方的應征信息(含電子申報、查補等應扣繳數據)為依據,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三、乙方按稅法規(guī)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并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由甲方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基金、費等。

四、甲方符合規(guī)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guī)定劃款并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納稅人作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

五、乙方保證在辦理稅款繳納時,上述賬戶留有足夠余額,并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六、甲方必須保證發(fā)出繳稅信息的真實、準確。若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均應另簽新的協議;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原已簽協議繼續(xù)有效。(因開戶銀行系統(tǒng)升級等原因自動更新帳號的除外)。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若乙方解除協議,須攜單位介紹信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xù),同時到原受托付款銀行辦理撤銷委托付款授權手續(xù)。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fā)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并將本協議其中一份隨“一戶通”委托繳稅授權書送交協議指定開戶銀行。一份即送甲方,乙方自執(zhí)一份。對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而造成乙方欠繳稅款及滯納金的`,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并應及時采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各種款項及滯納金。也可根據納稅人的委托,由稅務機關按不同的銀行分別開具清單統(tǒng)一授權。

十三、本協議甲方為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實際業(yè)務處理部門為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各稅務分局。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zhí)行。

十五、乙方如注銷稅務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六

甲方:

乙方: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扣繳稅款(包括基金、費,下同)業(yè)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支付結算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應以乙方的應征信息(含電子申報、查補等應扣繳數據)為依據,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三、乙方按稅法規(guī)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并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由甲方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基金、費等。

四、甲方符合規(guī)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guī)定劃款并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納稅人作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

五、乙方保證在辦理稅款繳納時,上述賬戶留有足夠余額,并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六、甲方必須保證發(fā)出繳稅信息的真實、準確。若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均應另簽新的協議;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原已簽協議繼續(xù)有效。(因開戶銀行系統(tǒng)升級等原因自動更新帳號的除外)。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若乙方解除協議,須攜單位介紹信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xù),同時到原受托付款銀行辦理撤銷委托付款授權手續(xù)。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fā)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并將本協議其中一份隨“一戶通”委托繳稅授權書送交協議指定開戶銀行。一份即送甲方,乙方自執(zhí)一份。對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而造成乙方欠繳稅款及滯納金的,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并應及時采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各種款項及滯納金。也可根據納稅人的委托,由稅務機關按不同的銀行分別開具清單統(tǒng)一授權。

十三、本協議甲方為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實際業(yè)務處理部門為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各稅務分局。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zhí)行。

十五、乙方如注銷稅務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七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辦理扣繳稅款(包括滯納金、罰款、稅務行政性收費,下同)業(yè)務,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民法典》。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以乙方的申報數據(含電子申報數據)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方向乙方征收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以實際發(fā)生的應納數額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三、乙方授權甲方(或甲方上級機關)與開戶銀行(或開戶銀行的上級行)統(tǒng)一簽訂同意委托繳稅協議。

四、乙方按稅法規(guī)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繳稅方式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等。甲方在辦理乙方退稅時,也將通過上述賬戶辦理。乙方保證存款賬戶名與國稅登記的納稅人名稱完全一致(乙方為個人或個體工商戶通過個人賬戶繳納的除外),保證納稅申報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

五、甲方符合規(guī)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guī)定劃款并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乙方作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

六、乙方保證在辦理委托繳稅時,上述賬戶應留有足夠余額用于繳納稅款,并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當上述賬戶余額不足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賬戶中的余額部分繳納稅款。乙方將未繳稅款部分資金存入上述賬戶時,應書面通知甲方進行稅款扣繳。未書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保證向丙方發(fā)出的繳稅信息真實、準確。若丙方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賬戶扣款。若丙方在沒有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而對乙方指定賬戶或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繳稅信息但誤對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數額進行了扣款,責任由丙方負責。

九、甲方、丙方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扣繳稅(費)款時,因系統(tǒng)故障、自然災害、電力中斷、通訊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乙方已及時按應急預案采用的可行性稅(費)款繳納方式仍未按期繳納稅(費)款的,乙方應予免責。因系統(tǒng)網絡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賬務差錯,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糾正。

十、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變更主管國稅機關的,均應重新簽訂協議。

十一、甲、乙、丙三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八

乙方:xxxxx支行。

丙方:(納稅人)。

卡號或賬號。

為了適應稅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保證稅款的及時征收,方便納稅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網點,提供開在乙方的企業(yè)賬戶,作為繳稅指定賬戶,并保證在納稅期限(每月10日前)存足應繳納的各項稅款。乙方應按規(guī)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條丙方同意稅單不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由甲方憑稅單在丙方指定賬戶直接解繳稅款。

第三條丙方的納稅賬戶可納稅余額以納稅資金的`到賬日為準。丙方在納稅期限前未存足應繳稅款而造成滯納的,按《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補繳的滯納金由丙方自行負責。若繳稅指定賬戶存款足夠繳稅,由于乙方遲緩劃解造成稅款滯納,滯納金由乙方負責賠繳。

第四條因稅單差錯而造成納稅人多繳稅款,由甲方負責解釋或退還,或準予在下期應繳稅款中抵扣,乙方不負解釋責任。

第五條納稅人可向銀行查詢納稅明細。納稅人只需提供納稅賬號,銀行網點可為其查出該賬號的歷史明細。

第六條本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辦理扣繳稅款(包括滯納金、罰款、稅務行政性收費,下同)業(yè)務,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以乙方的申報數據(含電子申報數據)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方向乙方征收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以實際發(fā)生的應納數額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三、乙方授權甲方(或甲方上級機關)與開戶銀行(或開戶銀行的上級行)統(tǒng)一簽訂同意委托繳稅協議。

四、乙方按稅法規(guī)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繳稅方式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等。甲方在辦理乙方退稅時,也將通過上述賬戶辦理。乙方保證存款賬戶名與國稅登記的納稅人名稱完全一致(乙方為個人或個體工商戶通過個人賬戶繳納的除外),保證納稅申報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

五、甲方符合規(guī)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guī)定劃款并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乙方作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

六、乙方保證在辦理委托繳稅時,上述賬戶應留有足夠余額用于繳納稅款,并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當上述賬戶余額不足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賬戶中的余額部分繳納稅款。乙方將未繳稅款部分資金存入上述賬戶時,應書面通知甲方進行稅款扣繳。未書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保證向丙方發(fā)出的繳稅信息真實、準確。若丙方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賬戶扣款。若丙方在沒有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而對乙方指定賬戶或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繳稅信息但誤對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數額進行了扣款,責任由丙方負責。

九、甲方、丙方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扣繳稅(費)款時,因系統(tǒng)故障、自然災害、電力中斷、通訊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乙方已及時按應急預案采用的可行性稅(費)款繳納方式仍未按期繳納稅(費)款的,乙方應予免責。因系統(tǒng)網絡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賬務差錯,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糾正。

十、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變更主管國稅機關的,均應重新簽訂協議。

十一、甲、乙、丙三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發(fā)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各方如無異議,本協議將長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協議,甲方、丙方可以書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須攜單位介紹信(個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xù)。甲方應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協議的納稅人名單。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zhí)行。

十五、乙方如注銷國稅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公章)。

征收機關代碼:__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號:____________。

清算行行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行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十

乙方:_________。

乙方自愿到_________市_________銀行屬下網點開設儲稅存款賬戶,同開戶行建立劃繳稅款委托關系后,必須簽訂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即取得儲稅劃繳稅款資格,乙方每月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前,應到開戶行存入不低于當月應納稅金額,由開戶銀行劃繳其應納稅款。

(二)乙方在_________市_________銀行的儲稅存款劃繳以后,實現劃繳的稅款視同納稅申報。但如果實際銷售額(未開具銷售發(fā)票部分)超過核定的銷售額20%以上的,應主動到甲方申報納稅。

(三)定額加計票的納稅戶,其填開發(fā)票的應納稅款應在發(fā)票驗舊供新環(huán)節(jié)上門申報納稅。納稅戶在電話申報開通時,適應電話申報方式;電話申報開通前使用的普通發(fā)票,應自購票之日起(每本)超過三個月仍未用完的,應在三個月內,攜帶發(fā)票到甲方申報納稅;發(fā)票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乙方在儲稅劃繳稅款后發(fā)現有誤,必須到甲方辦稅服務廳查詢并辦理有關更正手續(xù)。

(五)乙方可向甲方查詢其交稅情況,可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到甲方辦稅服務廳領取完稅憑證。

(六)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應按規(guī)定時間報告甲方:變更稅務登記的,應自變更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到甲方辦理變更手續(xù);預計將出現停歇業(yè)的,應在停歇業(yè)前15日內到甲方辦理申請手續(xù);變更聯系電話或儲稅戶的,應在當天告知甲方。

(七)乙方若儲稅余額不足,導致未能劃繳應納稅款,必須自覺到甲方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逾期申報納稅的,甲方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管理部門和征收部門各存一份、乙方存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十一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辦理扣繳稅款(包括滯納金、罰款、稅務行政性收費,下同)業(yè)務,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民法典》。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以乙方的申報數據(含電子申報數據)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方向乙方征收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以實際發(fā)生的應納數額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三、乙方授權甲方(或甲方上級機關)與開戶銀行(或開戶銀行的上級行)統(tǒng)一簽訂同意委托繳稅協議。

四、乙方按稅法規(guī)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繳稅方式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等。甲方在辦理乙方退稅時,也將通過上述賬戶辦理。乙方保證存款賬戶名與國稅登記的納稅人名稱完全一致(乙方為個人或個體工商戶通過個人賬戶繳納的除外),保證納稅申報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

五、甲方符合規(guī)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guī)定劃款并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乙方作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

六、乙方保證在辦理委托繳稅時,上述賬戶應留有足夠余額用于繳納稅款,并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當上述賬戶余額不足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賬戶中的余額部分繳納稅款。乙方將未繳稅款部分資金存入上述賬戶時,應書面通知甲方進行稅款扣繳。未書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保證向丙方發(fā)出的繳稅信息真實、準確。若丙方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賬戶扣款。若丙方在沒有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而對乙方指定賬戶或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繳稅信息但誤對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數額進行了扣款,責任由丙方負責。

九、甲方、丙方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扣繳稅(費)款時,因系統(tǒng)故障、自然災害、電力中斷、通訊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乙方已及時按應急預案采用的可行性稅(費)款繳納方式仍未按期繳納稅(費)款的,乙方應予免責。因系統(tǒng)網絡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賬務差錯,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糾正。

十、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變更主管國稅機關的,均應重新簽訂協議。

十一、甲、乙、丙三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發(fā)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各方如無異議,本協議將長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協議,甲方、丙方可以書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須攜單位介紹信(個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xù)。甲方應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協議的納稅人名單。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zhí)行。

十五、乙方如注銷國稅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簽章)丙方:__________(公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文檔為doc格式。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十二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辦理扣繳稅款(包括滯納金、罰款、稅務行政性收費,下同)業(yè)務,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民法典》。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以乙方的申報數據(含電子申報數據)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方向乙方征收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以實際發(fā)生的應納數額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三、乙方授權甲方(或甲方上級機關)與開戶銀行(或開戶銀行的上級行)統(tǒng)一簽訂同意委托繳稅協議。

四、乙方按稅法規(guī)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繳稅方式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等。甲方在辦理乙方退稅時,也將通過上述賬戶辦理。乙方保證存款賬戶名與國稅登記的納稅人名稱完全一致(乙方為個人或個體工商戶通過個人賬戶繳納的除外),保證納稅申報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

五、甲方符合規(guī)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guī)定劃款并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乙方作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

六、乙方保證在辦理委托繳稅時,上述賬戶應留有足夠余額用于繳納稅款,并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當上述賬戶余額不足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賬戶中的余額部分繳納稅款。乙方將未繳稅款部分資金存入上述賬戶時,應書面通知甲方進行稅款扣繳。未書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保證向丙方發(fā)出的繳稅信息真實、準確。若丙方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賬戶扣款。若丙方在沒有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而對乙方指定賬戶或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繳稅信息但誤對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數額進行了扣款,責任由丙方負責。

九、甲方、丙方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扣繳稅(費)款時,因系統(tǒng)故障、自然災害、電力中斷、通訊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乙方已及時按應急預案采用的可行性稅(費)款繳納方式仍未按期繳納稅(費)款的,乙方應予免責。因系統(tǒng)網絡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賬務差錯,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糾正。

十、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變更主管國稅機關的,均應重新簽訂協議。

十一、甲、乙、丙三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發(fā)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各方如無異議,本協議將長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協議,甲方、丙方可以書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須攜單位介紹信(個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xù)。甲方應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協議的納稅人名單。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zhí)行。

十五、乙方如注銷國稅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簽章)丙方:__________(公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十三

甲方(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單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納稅人識別號: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做好代征稅款工作,甲、乙雙方經協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如下委托代征稅款協議。

一、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委托乙方代征稅款。

二、本協議規(guī)定,由乙方代征以下稅款:

4.代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乙方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票證管理規(guī)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有關憑證;

5.代征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據甲方提供的完稅憑證。

四、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2.甲方應依法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征稅款所需要的稅收票證;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征稅款的情況。

五、違約責任。

4.對乙方的稅收違法行為,甲方有權依法處罰,不受本協議限制。

六、出現下列情況,可以中止或部分中止協議:

1.乙方在代征過程中遇納稅人拒絕納稅,乙方已經報告甲方,甲方同意中止協議的;

2.雙方商定的其他中止協議的情形;

協議中止期滿后,或中止事件消失,由甲乙雙方協商繼續(xù)履行協議或者終止協議。

七、出現下列情況,協議終止:

1.協議期滿;

2.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變化,需要終止協議的;

3.乙方依法解散、撤銷或者因其他原因撤銷主體資格的;

4.甲方依法撤銷主體資格的;

6.雙方商定的其他終止協議的情形;

終止協議的,乙方應向甲方結清代征稅款、繳銷票證并辦理終止委托代征稅款手續(xù)。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十四

丙方:(納稅人)。

卡號或賬號。

為了適應稅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保證稅款的及時征收,方便納稅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網點,提供開在乙方的企業(yè)賬戶,作為繳稅指定賬戶,并保證在納稅期限(每月10日前)存足應繳納的.各項稅款。乙方應按規(guī)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條丙方同意稅單不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由甲方憑稅單在丙方指定賬戶直接解繳稅款。

第三條丙方的納稅賬戶可納稅余額以納稅資金的到賬日為準。丙方在納稅期限前未存足應繳稅款而造成滯納的,按《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補繳的滯納金由丙方自行負責。若繳稅指定賬戶存款足夠繳稅,由于乙方遲緩劃解造成稅款滯納,滯納金由乙方負責賠繳。

第四條因稅單差錯而造成納稅人多繳稅款,由甲方負責解釋或退還,或準予在下期應繳稅款中抵扣,乙方不負解釋責任。

第五條納稅人可向銀行查詢納稅明細。納稅人只需提供納稅賬號,銀行網點可為其查出該賬號的歷史明細。

第六條本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乙方自愿到_________市_________銀行屬下網點開設儲稅存款賬戶,同開戶行建立劃繳稅款委托關系后,必須簽訂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即取得儲稅劃繳稅款資格,乙方每月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前,應到開戶行存入不低于當月應納稅金額,由開戶銀行劃繳其應納稅款。

(二)乙方在_________市_________銀行的儲稅存款劃繳以后,實現劃繳的稅款視同納稅申報。但如果實際銷售額(未開具銷售發(fā)票部分)超過核定的銷售額20%以上的,應主動到甲方申報納稅。

(三)定額加計票的納稅戶,其填開發(fā)票的應納稅款應在發(fā)票驗舊供新環(huán)節(jié)上門申報納稅。納稅戶在電話申報開通時,適應電話申報方式;電話申報開通前使用的普通發(fā)票,應自購票之日起(每本)超過三個月仍未用完的,應在三個月內,攜帶發(fā)票到甲方申報納稅;發(fā)票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乙方在儲稅劃繳稅款后發(fā)現有誤,必須到甲方辦稅服務廳查詢并辦理有關更正手續(xù)。

(五)乙方可向甲方查詢其交稅情況,可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到甲方辦稅服務廳領取完稅憑證。

(六)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應按規(guī)定時間報告甲方:變更稅務登記的,應自變更工商登記之日起____日內到甲方辦理變更手續(xù);預計將出現停歇業(yè)的,應在停歇業(yè)前____日內到甲方辦理申請手續(xù);變更聯系電話或儲稅戶的,應在當天告知甲方。

(七)乙方若儲稅余額不足,導致未能劃繳應納稅款,必須自覺到甲方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逾期申報納稅的,甲方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十六

乙方自愿到_________市_________銀行屬下網點開設儲稅存款賬戶,同開戶行建立劃繳稅款委托關系后,必須簽訂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即取得儲稅劃繳稅款資格,乙方每月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前,應到開戶行存入不低于當月應納稅金額,由開戶銀行劃繳其應納稅款。

二、乙方在_________市_________銀行的儲稅存款劃繳以后,實現劃繳的稅款視同納稅申報。但如果實際銷售額(未開具銷售發(fā)票部分)超過核定的銷售額20%以上的,應主動到甲方申報納稅。

三、定額加計票的納稅戶,其填開發(fā)票的應納稅款應在發(fā)票驗舊供新環(huán)節(jié)上門申報納稅。納稅戶在電話申報開通時,適應電話申報方式;電話申報開通前使用的普通發(fā)票,應自購票之日起(每本)超過三個月仍未用完的,應在三個月內,攜帶發(fā)票到甲方申報納稅;發(fā)票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乙方在儲稅劃繳稅款后發(fā)現有誤,必須到甲方辦稅服務廳查詢并辦理有關更正手續(xù)。

五、乙方可向甲方查詢其交稅情況,可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到甲方辦稅服務廳領取完稅憑證。

六、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應按規(guī)定時間報告甲方:變更稅務登記的,應自變更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到甲方辦理變更手續(xù);預計將出現停歇業(yè)的,應在停歇業(yè)前15日內到甲方辦理申請手續(xù);變更聯系電話或儲稅戶的,應在當天告知甲方。

七、乙方若儲稅余額不足,導致未能劃繳應納稅款,必須自覺到甲方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逾期申報納稅的,甲方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管理部門和征收部門各存一份、乙方存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十七

稅款所屬期間: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列至角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扣繳報告表填表說明。

一、本表適用于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對下列所得,按次或按期扣繳或申報企業(yè)所得稅稅款的報告。

1.非居民企業(yè)(以下簡稱“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2.企業(yè)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3.企業(yè)在中國境內取得承包工程作業(yè)和提供勞務所得并實行指定扣繳的。

二、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稅法規(guī)定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本表,并同時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三、扣繳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按規(guī)定期限報送本表的,應當在規(guī)定的報送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可以適當延期。

四、扣繳義務人不依法履行扣繳義務的,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五、本表中所稱國家有關稅收規(guī)定除另有說明外,均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國務院、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根據稅法制定的相關規(guī)定。

六、本表要求中、英兩種文字填寫的欄目,應當使用中、英文同時填寫。七、本表各欄填寫如下:

1.扣繳義務人名稱:填寫稅務登記證所載扣繳義務人的全稱。

2.扣繳義務人納稅人識別號:填寫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證上注明的“納稅人識別號”。3.扣繳義務人地址名稱:填寫稅務登記證所載扣繳義務人的地址。

4.經濟類型代碼及名稱:按企業(yè)的經濟類型和稅務機關確認的相應代碼填寫。

《經濟行業(yè)代碼》(代碼位數6位)填寫。

6.納稅人在其居民國納稅識別號:填寫企業(yè)在其居民國(地區(qū))的納稅識別代碼。

7.居民國(地區(qū))名稱及代碼:填寫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外國企業(yè)或來華承包工程、提供勞務等的外國企業(yè)的總機構的居民國(地區(qū))的名稱和代碼。

8.納稅人在中國境內的名稱:填寫納稅人在中國境內的全稱。9.納稅人在其居民國名稱:填寫納稅人在其居民國(地區(qū))的全稱。10.納稅人在其居民國地址名稱:填寫企業(yè)在其居民國(地區(qū))的注冊地址。

11.申報所得類型及代碼:請按照如后的'類型及代碼進行填寫,股息紅利所得―10,利息所得―11,特許權使用費所得―12,轉讓財產所得―13,不動產租金―6,承包工程、提供勞務所得、其他租金―7,其他所得―21。

12.合同名稱:填寫外國企業(yè)在我國境內承包工程、提供勞務或通過其他方式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與我國居民企業(yè)簽訂的合同名稱。

13.合同編號:填寫外國企業(yè)在我國境內承包工程、提供勞務或通過其他方式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與我國居民企業(yè)簽訂合同的合同編號。

14.合同執(zhí)行起始時間:填寫合同開始執(zhí)行的年月日。

15.合同執(zhí)行終止時間:填寫合同執(zhí)行完畢或終止執(zhí)行的年月日。

16.合同總金額:填寫外國企業(yè)在我國境內承包工程、提供勞務或通過其他方式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與我國居民企業(yè)簽訂的合同上注明的應稅總金額。

17.本次申報所得的取得日期:按照合同規(guī)定取得所得的日期填寫,填寫支付日期或應支付日期。18.匯率:填寫每1單位外幣兌換人民幣的額度,按國家公布牌價折算。

19.扣除額:填寫轉讓財產所得類型中允許扣除的金額及其他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20.適用稅率:填寫稅法規(guī)定的申報的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

21.實際征收率:我國與企業(yè)居民國(地區(qū))簽訂的稅收協定或安排中對該項申報所得的稅率低于10%的,填寫稅收協定或安排規(guī)定適用的稅率。其他按稅法規(guī)定享受所得稅稅收優(yōu)惠的企業(yè),填寫在稅收優(yōu)惠期內的企業(yè)所得稅征收率。

22.聲明人簽字:由扣繳義務人或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負責人簽字。23.申報日期:填寫實際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的當日。

八、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扣繳義務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稅務機關備查。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十八

甲方(稅 務 機 關 ):

乙方(納 稅 人 ):

丙方( 銀 行 ):

丁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為進一步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簡化辦稅程序,降低納稅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省國稅局有關規(guī)定精神,甲方決定在查賬征收的納稅人中提倡推行納稅人委托銀行繳稅方式。乙方同意委托丙方扣繳稅款。為明確各方在稅款繳庫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照規(guī)定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經稅務機關批準采取郵寄、數據電文,代理申報等方式辦理納稅申報,并做到早報規(guī)范正確,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若因網上申報、代理申報等不成功或輸入數據錯誤而造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丁方為乙方提供賬戶賬號,丁方賬戶名,賬號為乙方自愿委托丙方從該賬戶中為乙方扣繳甲方提供的應納稅款數額。

三、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乙方應納稅款數額,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納稅期限從乙方提供的賬戶上扣繳稅款,并負責為乙方提供完稅憑證。

四、甲方負責提供丙方扣繳稅款時使用的完稅憑證。丙方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稅收票證管理辦法》領銷、填寫和保管稅收完稅憑證,如有丟失和損毀按期規(guī)定預以處罰。乙方在丙方扣繳稅款當年內,憑其稅務登記證副本,可以到丙方任一結算網點索取完稅憑證。

律規(guī)定對乙方予以處罰。因甲方未傳遞數據造成稅款未及時入庫的,其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因丙方未能及時扣繳而造成稅款未及時入庫的,其相關責任由丙方承擔。

六、丙方對乙方應納稅款應納稅款因其存余額不足未扣繳成功的,由甲方負責追繳乙方欠繳的稅款。

七、丙方應對乙方的納稅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乙方的納稅信息。丙方違反規(guī)定泄露乙方納稅信息,給乙方造成相關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責任。

八、丙方應嚴格按甲方的業(yè)務需求,實時提供納稅人開戶、扣繳稅款等信息。因丙方未及時傳遞信息或傳遞錯誤而造成的損失,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有權根據與丙方合作情況以及國家稅收法律、政策的變化重新修改、終止本協議的權利。甲方應在修改或終止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xù)扣繳乙方存款。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網上支付稅費服務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海關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為提高通關效率,方便丁方交納在辦理海關通關手續(xù)過程中產生的相關關稅和行政事業(yè)性費用(以下簡稱稅費),經丁方提出申請,甲方通過對丁方守法、資信等情況,乙方通過對丁方賬戶等情況的審查,允許丁方使用網上支付稅費服務。丙方為甲、乙、丁方網上支付稅費服務提供服務平臺、技術支持、電子數據的保存等服務。經各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服務內容

錄丙方的_________系統(tǒng)網站,查詢到甲方生成的電子“稅費通知”,若無異議則指定交款單位和交款賬戶,通過丙方的'_________系統(tǒng)向乙方提交“電子稅費支付”指令。乙方按照丁方發(fā)出的“稅費支付”指令辦理稅費款項的支付服務。

(二)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完善現有網上支付稅費服務項目后,乙方將根據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優(yōu)先合作為丁方提供其它可能的增值金融服務。

第二條業(yè)務流程

(一)丁方向甲方申報,甲方接受申報后,生成電子的稅費通知,稅費通知通過甲方的計算機系統(tǒng)傳至丙方的_________系統(tǒng)。

(二)丁方通過網絡登錄丙方的_________系統(tǒng),查詢稅費通知。如無異議,可選擇網上支付方式向乙方發(fā)送稅費支付指令進行支付;如有異議,需向甲方提出重新處理申請。

(三)乙方根據接收到的稅費支付指令電子數據進行預先扣款(以下簡稱預扣)處理,并將支付成功的電子回執(zhí)通過丙方的_________系統(tǒng)反饋給丁方。若由于丁方賬戶余額不足等原因造成支付失敗,乙方應將支付失敗及失敗原因的電子通知通過丙方的_________系統(tǒng)向丁方反饋。

(四)丁方可通過丙方的_________系統(tǒng)查詢稅費款項的處理進度和狀態(tài),在獲知支付成功后,可準備有關紙質單證到甲方現場辦理驗放手續(xù)。

(五)貨物放行后,乙方負責將稅費金額確定無誤的網上支付款項交納至國庫或指定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賬戶。甲方應為網上支付稅費業(yè)務開具紙質交款憑證,由甲乙雙方共同完成紙制憑證的流轉。

(六)貨物放行后,若稅費計征條件發(fā)生變化導致稅費計征結果發(fā)生變化的,按現行的退、補稅管理規(guī)定進行退補稅處理。但對退/補稅稅單,丁方只能選擇柜臺支付方式處理。

個體戶繳稅協議書篇十九

(適用于網上申報實時繳稅)。

安慶市地方稅務局。

(適用于網上申報實時繳稅)。

協議編號:

甲方(主管地稅機關):

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納稅人):

納稅識別號: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開戶銀行):

地址:聯系電話:

為簡化辦稅程序,為納稅人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guī),經乙方申請,甲、丙方確認,三方就網上申報實時繳稅費、基金(以下簡稱稅款)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是指:乙方通過甲方網上申報納稅服務系統(tǒng)和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以實時劃款方式進行稅款的申報、繳納。

數字證書是指:甲方認可的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簽發(fā)的數字證書。指定賬戶是指:乙方在丙方開立的并向甲方備案的用于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的結算賬戶。

第二條乙方自愿按照甲方關于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及本協議,采取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方式進行稅款的申報、繳納。

第三條乙方適用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的范圍是:

1、乙方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對當期稅款的申報、繳納。

2、乙方緩、欠稅款的繳納。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保證網上申報信息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負責協調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正常運行的有關事宜。

2、向乙方提供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操作手冊,并對乙方進行操作培訓。

3、依據乙方從網上申報發(fā)出的稅款申報繳納申請,通過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ǒng)向丙方發(fā)出劃款指令,并由丙方從乙方指定賬戶劃轉稅款。

4、為乙方的申請資料和網上申報實時繳稅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在網上申報系統(tǒng)或稅庫銀聯網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的特殊情況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申報、繳稅。

6、乙方需換取正式完稅憑證的,甲方按規(guī)定程序為乙方開具。

7、乙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稅務機關規(guī)定或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停止向乙方提供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服務,并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本協議約定,追究乙方責任。

8、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主管地稅機關變更的,由甲方自行調整甲方信息系統(tǒng)數據,無需重簽協議。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守地稅機關制定的與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相關的各項規(guī)定。

2、自愿采用有效的數字證書進行網上申報、繳稅。

3、對所有使用乙方數字證書所進行的任何操作均視為乙方的自愿行為,該操作所產生的信息記錄均作為甲方處理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的有效憑據。

4、對于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操作不成功的,乙方需重新辦理申報、繳稅。

5、保證指定賬戶可正常使用。乙方授權丙方直接依據甲方指令對其賬戶進行劃款,保證賬戶中存款余額不少于劃繳稅款金額。若乙方賬戶存款余額不足或賬戶凍結等情況造成丙方劃款不成功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繳稅(費)專用賬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變更。

6、保證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7、在納稅申報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應納稅零申報。

8、在網上申報系統(tǒng)或稅庫銀聯網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無法正常運行的特殊情況時,按甲方告知的申報方式在納稅申報期內進行申報、繳稅。因網上申報實時繳稅發(fā)生錯誤無法成功報稅的,應攜帶納稅申報資料在納稅申報期內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手續(xù)。

9、未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期內進行網上申報的,必須攜帶納稅申報資料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手續(xù),并依法承擔未按期申報的責任。

10、有權決定終止網上申報實時繳稅方式,并按規(guī)定向稅務機關提出終止協議的書面申請,到稅務機關和銀行辦理相關手續(xù)后,終止執(zhí)行本協議。

11、因乙方名稱變更的或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繳稅銀行或指定賬戶的,乙方需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批準后,終止執(zhí)行原協議,重新簽訂新協議。

12、稅款扣繳成功后,可于次日起向丙方索取加蓋有效印章的《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并以此作為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乙方如需完稅憑證的,憑《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到甲方指定的辦稅服務廳換取完稅憑證。

第六條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保證本信息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2、在簽訂本協議時應確認乙方提供的賬戶名稱、銀行帳號合法有效。

3、接到甲方劃款信息后,需核對付款人戶名和賬號是否與乙方在丙方開立的一致,并查驗乙方賬戶余額大于劃款金額后,劃轉乙方賬戶資金。

4、丙方劃轉稅款成功后,為乙方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并加蓋有效印章。

5、未接到劃款指令對乙方賬戶進行劃款,或未按劃款指令對乙方賬戶進行劃款,或對乙方的非指定賬戶進行劃款,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在丙方信息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的特殊情況出現時,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以采取其他方式申報、繳稅。

7、丙方應保證乙方賬戶資金安全,依法為乙方繳稅(費)專用賬戶信息保密。

1、本協議的變更需經三方協調一致,任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本協議。

2、乙方基本登記信息發(fā)生變更的或變更主管地稅機關、繳稅銀行或指定繳稅賬戶的,應在辦理有關涉稅事項的5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終止三方協議申請表》,批準后到丙方辦理原協議廢止手續(xù)。同時按變更后的內容與主管地稅機關和開戶銀行重新簽訂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的終止需經三方協調一致,任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2、甲、丙方可按有關規(guī)定解除協議,但須向乙方書面告知。

3、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應向甲方提交《終止三方協議申請表》,經甲方批準后到丙方辦理簽約解除手續(xù)。

第九條在協議有效期內發(fā)生糾紛,甲、乙、丙三方應協商或調解解決。經協商或調解仍不能解決的,相關當事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申請復議、仲裁或訴訟。

第十條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應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公章):丙方(印章)。

負責人:負責人:負責人:

附:銀行印鑒章。

您可能關注的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