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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里的奇案讀后感范本(優(yōu)質(zh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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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里的奇案讀后感范本(優(yōu)質(zhì)8篇)
2023-11-12 17:36:17    小編:ZTFB

讀后感是對書中故事和人物感情的表達和思考。在讀后感中,要注重闡述對書中人物、故事情節(jié)和主題的理解和思考。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后感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給大家一些啟發(fā)和思考。其中包含了不同類型和風格的讀后感,有勵志感慨,有思辨探究,也有情感抒發(fā)。希望大家可以從中找到適合自己的表達方式和思考角度,寫出一篇有價值的讀后感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期待你們的分享和探討。

里的奇案讀后感范本篇一

《作文里的奇案》一書由法國作家伊夫。格勒韋著,在我看來,這是一部很不錯的適合中小學生的讀物,在陪孩子讀這部小說時,他很專心且熱情高漲,我們一起讀得很輕松。

這是一部視角獨特的推理偵探小說,事情起于一堂中學生法語課,法語老師布置采風作文,范圍在一個小鎮(zhèn)上,時間是某一天的上午9:00至10:30,作文內(nèi)容是通過各自的觀察寫一篇文章。主人公埃爾萬和同班25位同學根據(jù)老師要求依時分布在小鎮(zhèn)的每個角落,把自已的所見所思所感記錄下來,沒想到與此同時,往常平靜的小鎮(zhèn)正上演著一場離奇的謀殺案,小作者們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線索。主人公埃爾萬組織幾個同學圍繞作文展開對本案的調(diào)查,最后為警方順利破案提供了關鍵線索。

孩子喜歡本書最大的原因是他熱衷于偵探小說,()以前讀《福爾摩斯探案集》就曾愛不釋手,我喜歡本書原因就多了,其一是故事情節(jié)緊湊,推理縝密,環(huán)環(huán)相扣,能激發(fā)讀者的思考;其二是故事中出現(xiàn)的人物大多是中小學生,天性爛漫天真,充滿了對社會的好奇,調(diào)皮又不失社會責任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故事中的25篇中學生作文,角度不同,體裁不一,有散文、詩歌、小說、科幻,文筆流暢又不失天真,對學生作文有很強的指導意義。老師的精彩點評也為故事增色不少。

談到讀完小說的啟發(fā),我認為有以下幾點:一是要進一步培養(yǎng)小孩的觀察能力,有良好的觀察力和觀察習慣,有利于小孩心智的成長;二是作文要思路開闊,不能拘泥于形式,不能千篇一律,要有作者對生活的理解,要天馬行空,發(fā)揮想像力,思想有多豐富,想像有多大跨度,文章就會有多精彩,國內(nèi)的學生作文指導,傳統(tǒng)呆板,很難激發(fā)學生的想像力,這種走出課堂,走向生活,從生活中就地取材的作文思路很具有借鑒意義。

里的奇案讀后感范本篇二

我讀了一本書,叫作《神秘洞穴大冒險》,這本書很幽默也很驚險,還告訴了我一些知識和道理。

故事的主要內(nèi)容是這樣的:毛毛一行人去洞穴探險,可是在觀賞時地面突然塌陷,毛毛他們進入了一個未知的洞穴。他們一直都在找出口,就是要回去吃飯。可是他們找了很多都是死路,而且食物也沒有多少了。在一次尋找中,毛毛和他的`哥哥進入了一個支洞穴,但出口突然被落下來的石頭堵住了,毛毛和他的哥哥已經(jīng)和外界隔離了,幸好毛毛發(fā)現(xiàn)了一個狗洞,他們爬了一個多小時才出來。最后,毛毛在一個瀑布里發(fā)現(xiàn)了一個洞,他們進去后發(fā)現(xiàn)水很渾濁,不能出去。這時水急速增加,他們差點就要淹死了,但是水又下降了。過了一天,毛毛的哥哥在洞里面找了兩遍,發(fā)現(xiàn)了太陽光。他們都高興極了,馬上就游泳過去。最終他們從可怕的洞穴里出來了。

這本書讓我懂得了遇到任何困難也不能害怕,放棄,只有用智慧,用勇敢解決才能走向成功。

里的奇案讀后感范本篇三

《洞穴奇案》這本書對我們最大的沖擊是,為什么要對一個虛擬的案件,從十四個法官的角度進行探討。

即便是一個真實的案件,這么多分歧也是不可想象。在普通人眼里,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這種樸素的法律、道德觀念,只要判決結(jié)果達到了預期,公正就算是實現(xiàn)了。

自從有了互聯(lián)網(wǎng)以來,越來越多的案件引發(fā)網(wǎng)民的討論,他們討論的是什么,是案件本身的正義么?顯然不是,他們實則表達自己的正義觀。

奇案這本書給我們最大的驚醒和思考正在于此。即便是專業(yè)的法官,他們具有常人所不及的專業(yè)知識,但并不能在一個案件中達到一致的認識。法律與其說是一個固定的條款,不如說是一個信仰,它是人們在這個時代觀念下的文字契約。觀念會時過境遷,文字契約固定不變,又如何能面對紛繁復雜的世界呢。

每個案件是個體獲取正義的方式,但他無所不往群體正義的實現(xiàn),這就是審判。所以,無論從多少角度去分析一個案件都是不為過的,每一次分析都是深入獲取法律條文的延展意義。在各種觀念下,我們越來越達到了正義觀的共識。

里的奇案讀后感范本篇四

《作文里的奇案》一書由法國作家伊夫.格勒韋寫的推理小說。這本書的主要人物是埃爾萬和卡桑德拉。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達萊納女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yè),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至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zhèn)上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往常平靜的小鎮(zhèn)正上演著一場離奇的謀殺案,小作者們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線索。主人公埃爾萬組織幾個同學圍繞作文展開對本案的調(diào)查,最后為警方順利破案提供了關鍵線索。書中我最喜歡的人物是埃爾萬和卡桑德拉。他們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yōu)點,很值得我去學習,讓我認識到寫作文要學會觀察,注重細節(jié)。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隱藏的聯(lián)系。在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將埃爾萬和卡桑德拉那種堅持、勇敢的精神發(fā)揚起來。當你無助、彷徨時,堅持和勇敢是你人生道路上的指明燈,照亮你前行的道路;當你失落、沮喪時,堅持和勇敢就會像清晨的第一縷陽光,溫暖你呵護你,帶給你力量和希望!當遇到困難和挫折時,不要退縮,而是應該迎頭趕上,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到達勝利的頂峰!我們在學習中也應該保持著這份堅持和勇敢。當遇到難題時,不要想著我不會做,而是應該多讀讀題目、多翻翻書本、多查查資料。山窮水復疑無路之后,必定會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這個故事非常吸引人。《作文里的奇案》是一部獨特的推理小說,故事情節(jié)緊湊,推理慎密,環(huán)環(huán)相扣,能激發(fā)讀者的思考。而且作者在描寫25篇學生作文時,角度不同,體裁不一,有散文、詩歌、小說、科幻,文筆流暢又不失天真,對學生作文有很強的指導意義。老師的精彩點評也為故事增色不少。

這么精彩的一本書,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這本書,也都去學習。并像書中的主角一樣擁有一顆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里的奇案讀后感范本篇五

“洞穴探險者”一案的是富勒教授基于部分現(xiàn)實,精心構建的一個引發(fā)人們?nèi)ニ伎嫉姆晒适?,這一模型集中的、深層次的反映了法律和道德在個案中的沖突和矛盾。關于“洞穴探險者”案件的討論,一直是激烈且多元化的。從這個故事被發(fā)表到現(xiàn)在,不同法學流派對本案的審理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見解。每種見解都像一束光,從不同的方面照亮了案件,但又或多或少的存在不能觸及和無法讓人完全信服的部分。這一案件的特殊性使得無論是支持判決有罪還是認為探險者無罪的人都有足夠的理由來支持自己的觀點,但又無法使自己的意見在法學理論家(如果是全體公民都參與討論,應該是可以形成多數(shù)意見的結(jié)論的)中間得到普遍的支持和認可。最終,無論是富勒教授還是續(xù)作者薩伯,都傾向于將本案存疑。

對于這么一個著名的,理論家廣泛探討的案件,雖然大家都想給出一個一錘定音的“最后判決”,但是可惜的是“第十五個判決”的做出并非易事。此處,我并不完全同意某位法官的意見,但是我所給出的意見又基本是基于幾個法官主要理由的綜合,所以也不能算是獨立的“第十五個判決”,而應該算是某種意義上的折中。

我認為,作為法官,應當嚴格維持法的傳統(tǒng),遵循立法至上原則,根據(jù)條文“任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者都應該被處死”規(guī)定,在對法律正常的、一般語境下的理解范圍內(nèi)做出判決探險者有罪。同時,提出懇請行政赦免的司法建議。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和內(nèi)容進行裁判。

得出這個結(jié)論的理由主要基于以下幾點考慮:

首先,判決所依據(jù)的法律是經(jīng)過合法程序由合法主體所立,且并無明顯的違背人性道德和常理的。也就是說,從一般意義上去考量這個法律條文,條文本身是沒有明顯違背道德,不屬于自然法學派所認為的惡法范疇。在本案中適用雖然可能會引發(fā)一部分人認為顯失公平,有損正義,這也只能理解為法條的漏洞和立法者的考慮不周,不能從根本上否定這一法條的效力。

其次,本案中適用法條雖然會引起不公,但是法官在裁判時還是應該嚴格以現(xiàn)行法律的規(guī)定為準。

在英美法國家,法官造法是一種常見的形式。但是在本案的假定中,聯(lián)邦法律是禁止法官造法的。在這種情況下,福斯特法官認為探險者所處的洞穴處于“自然社會狀態(tài)”,并不適用聯(lián)邦法律,而是應該適用原始的所謂的“自然法”,漢迪法官建議交由公眾以“常識”來審理,這兩種意見無疑都是對現(xiàn)行聯(lián)邦法律的規(guī)避,變相的進行法官造法。這顯然是有違聯(lián)邦立法傳統(tǒng)的,一旦開了先河,聯(lián)邦法律的權威將會受到各種“個案”的挑戰(zhàn)。這種破壞法制統(tǒng)一性和穩(wěn)定性的做法,其可能的危害性要大于收益,應該不予采納。

類似于本案中的情況,正如伯納姆首席法官所說的,立法者在立法的時候根本沒有考慮到。這就是一個典型的立法漏洞。立法者并非上帝,因此即便是再精準周全的法律,在不斷流逝的時光和無奇不有的世界中,也會有未能涵蓋的漏洞出現(xiàn)。如果能在案發(fā)前發(fā)現(xiàn)并堵住漏洞自然是最好的。然而現(xiàn)實情況卻往往是漏洞伴隨著案件的發(fā)生才被發(fā)現(xiàn)。這時如果卻有必要彌補法律上的漏洞,就不得不面臨一個艱巨的選擇:本案中直接變通適用法律,“本案彌補”;或者是嚴格的執(zhí)行有瑕疵的法律,在本案審結(jié)后由立法者進行“案后彌補”。應該說,本案中持無罪判決意見的法官們,基本都是適用了“本案彌補”這一方式。然而,這一方式無可避免的摻入了很多法官個人的情感和道德因素,是法官對法律的一種再造。即便是所有的法官都是絕對的公平正義且道德價值觀正確的“理想化法官”,這種行為也可能引發(fā)司法上的不穩(wěn)定。如果再把“理想化的法官”這個假設去除,考慮到法官的個體化差異,這種不穩(wěn)定所帶來的危害就更顯而易見了。因此,本案彌補的方式并不合適。

適用“案后彌補”的方式,顯然會造成本案的不公。這種不公會可能會引發(fā)人們對法律道德性的指責。然而,這種不公和不滿,是維持法律長久統(tǒng)一和法律權威性的必要成本。法律的道德性本身也只存在于立法活動中,這種指責只能指向立法活動,也只能由立法活動來彌補。對于從事司法活動的法官來說,就應該僅僅對法律本身負責,準確無誤的適用法律。法官應該盡量避免被公眾的呼聲,甚至個人的感情好惡影響,畢竟法官的終身制和獨立性就是為了保證法官的判斷不受社會的左右,僅僅對法律本身負責。

在法律的范圍內(nèi)部分的消除法律僵化所帶來的不公。直接的適用條文進行判決,毫不猶豫的將四名探險者處死,雖然在形式上維護了法律的權威和統(tǒng)一性,但是會讓法律本身的權威受到人們的質(zhì)疑。對于這種僵化引發(fā)的不公,聯(lián)邦法律本身就規(guī)定了行政赦免這一制度。福斯特法官認為行政赦免是法律外的行為,本身就是法律的“恥辱”,這一觀點是站不住腳的。行政赦免這一制度本身就是由聯(lián)邦法律所確立的并賦予效力的,因此,這一制度本身也是法律制度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有罪但赦免,這一看似矛盾荒唐的判決,其實恰恰是讓法律的穩(wěn)定性和正義性都能兼顧的最好折中。

里的奇案讀后感范本篇六

這個假期我閱讀了法律著作《洞穴奇案》,引發(fā)了我對于法律問題的深思。

“五名洞穴探險者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nèi)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決定抽簽吃掉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zhí)意抽簽,恰好選中了威特莫爾做犧牲者。獲救后,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并被判處絞刑?!边@就是我所讀的,北京三聯(lián)書店出版社4月版《洞穴奇案》,書封上寫的著名假想公案——洞穴奇案的簡要案情。

立法至上原則極其重要,從該原則引申出來法官有義務忠實適用法律條文。根據(jù)法律的平實含義來解釋法律,不能參考個人的意愿或個人的正義觀念。我非常懷疑謀殺是犯罪的法律條文是否確實有一種通常意義上的“目的”,最主要的是這樣的法律規(guī)定反映了人們內(nèi)心的確信,即謀殺是錯誤的,應懲罰犯有謀殺罪的人。人民不允許法官們適用自己的道德觀點,法官的任務是解釋立法機關的語詞,這些語詞反映了立法機關的道德觀點,也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道德觀點。不能以正義之名,而置法律于不顧。

我認為雖然法律的完善可能更重要,但因為法律的局限性,適當?shù)淖杂刹昧繖啾囟ㄊ呛侠淼?,否則讓法律僵化且不具可操作性。我們不可能忽略以“轉(zhuǎn)發(fā)”500次為例,此標準體現(xiàn)了可操作性,若無此種標準,則賦予裁決者的自由裁量權范圍未免太寬泛。當然人們可以批評此標準是僵化的,正因為如此,制定標準應當做到科學、合理而免受質(zhì)疑。

既然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是必須的,所以我認為不能限制法官僅使用平義解釋。我也不同意最后一句話,因為沒有一致的結(jié)論說明法官在本案的法律解釋中,應當采用何種解釋方法才是正確的。假如采用客觀目的解釋,又何謂客觀目的呢?定然是誰也無法說服誰,此時自然會有人會去批判對方加入了自己道德上的觀點,同時,絕對的、不拋棄情感的理性是不存在的。同理,我們無法說清楚何謂本案中的“正義“,因此上文所謂的“以正義之名”判無罪,不一定是置法律于不顧。

不同的人對此有著不同的看法,有些法官堅持法律的條文,認為屬于故意殺人,覺得應該按照法律條文,受到該受的懲罰,有些法官認為法律是建立在所有人都承認的道德基礎之上的,他們在洞里,所處的環(huán)境與法律所適用的環(huán)境完全不同,因此,法律對他們是沒有約束力的,還有法官認為應該跟隨自己的內(nèi)心,他們殺人也是處于迫不得已,這不同于現(xiàn)在生活中普遍的饑餓,因為在現(xiàn)在這樣的生活中,人們可以去選擇其他的方式,比如打工等,但是殺人是他們獲得食物的唯一選擇,但是,接著又有法官提出不同的看法,他們可以等到有人無法承受而死去的時候再吃死掉的人,接著就有另一個法官提出了一個想法,便是最開始提出這個想法的人可能就是覺得自己會最先死掉的那個人,那個人后來的退出,是不想?yún)⑴c這個活動,最后來通過別人對他的同情而獲得食物,但是只要一個人退出,每個人被殺掉的概率會增加很多,這對其他人來講,都是絕對不可能同意的。

這本書很小,篇幅不長,但是你在書中可以看到許多的人對這一個事件的眾多看法,而且,你可以看到后面的法官對前面法官的一些看法的批判,我個人覺得這是一本很有意義值得去細細品讀的一本書。

里的奇案讀后感范本篇七

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達萊納女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yè),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至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zhèn)上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之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一向和平的小鎮(zhèn)居然發(fā)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二十五片作文最終讓二十五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普通的學生作業(yè)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蜘絲馬跡。

在最初寫作文的時候,二十五個同學都沒有預測到自己所寫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變成破案的依據(jù)。達萊納女士也完全沒有想到,她布置的觀察寫作任務會演變成偵探任務,而派她到小鎮(zhèn)各個角落的二十五個同學,實際上成了二十五個小偵探。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這個故事非常吸引人,我買了那幾本書時,我就想一直看這本書。這本書非常容易懂。書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yōu)點,很值得我去學習,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這本書,也都去學習。并像書中的主角一樣擁有一顆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里的奇案讀后感范本篇八

一個法律、道德兩難的思想實驗。像在看一場辯論,充滿激烈的思辨碰撞。

最終兩位作者都給出了平局(逃避了責任),開放地留空間給讀者。對我而言,和書中大多法官一樣,清楚自己的偏向,但無法認定說這就是對或錯。另外受益的是從前只看到聽到道德上的討論。這里可以多看到法律相關的邏輯。

讀到故事背景就想到扳道工,一個自己已經(jīng)有了偏好的題目:為救萬人殺害一人,如果本人不同意,仍是犯罪。生命被量化會衍生出諸多問題:如書中提到的器官捐獻(搶奪),暴君主義,各種形式的社會歧視等。但1)生命神圣更像道德認知。而沒有美德未必是犯罪。如果有一半的法官或一半的人群認為此案無罪,那就更不敢說自己的道德優(yōu)于別人。2)本案比扳道工更難的是,扳道工是旁觀者,而探險者是在切實求生。

求生欲強過道德,是否也是人之常情。用設身處地的方式去想,我會迂腐地選擇餓死不會參與抽簽,可也不想指責探險者或法官12參與抽簽。更進一步,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我會選擇主動犧牲。但如果只是和陌生人呢?我不希望犧牲的人是我,甚至會暗自希望有其他人樂于犧牲。所以“道德高尚”可能只是程度的區(qū)別。無法自負地去隨意指摘。

另外也想到“救畫還是救貓”那個辯題。我是個認為貓的生命比文物重要,近處的哭聲比遠方哭聲重要的人。但確實也沒法說愛文化的人有何過錯。這個辯題很狡猾,如果把貓換成人,或換成蚊子,恐怕都沒什么好辯了。但對貓,每人的好惡不一投入情感不同,就很難界定。像法律一樣,固然可以畫一條線定下規(guī)矩,但這條線能多精準,真不好說。

同時有赦免、陪審團、聽證等方式保留特事特辦的可能,避免一刀切帶來的困境。不過再好的政策也會有漏洞。法官自身的道德和學識,合適的監(jiān)督體系,也都是關鍵。

最后,我自己對本案的裁決,應該會是“定罪不處刑”吧。像“鄧玉嬌案”和“辱母案”一樣,都認定了防衛(wèi)過當造成了故意傷害。但從其他角度做了從輕處理。這有法律的進步,更有輿論監(jiān)督的貢獻。(不過鮑毓明案覺得還是輕了。)書中基本只提到一次輿論力量(民調(diào))。但今天輿論監(jiān)督可能地位更重要。當前社會發(fā)展更快,新生事物涌現(xiàn)更多,立法有著明顯的滯后性,不少情況無法可依。對民眾教育提高,給民眾信息透明,對民眾言論開放,能促進人權的保障和社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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