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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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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模板12篇)
2023-11-17 13:40:11    小編:ZTFB

生活中有許多平凡的瞬間,卻蘊藏著深刻的哲理和感悟。寫總結時,可以借助一些寫作工具和軟件,如思維導圖、文字處理軟件等,提高寫作的效率和質量。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總結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一

為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現對公司內車輛停放作如下規(guī)定:

1.公司車輛停放:

1)公司車棚是為公司車輛停放而設,非公司車輛不得進入車棚停放。

2)公司車輛不出車時應對號入座停入專用車位,做到停放整齊。

2.員工車輛停放:

1)員工車輛應服從管理和指揮。

2)員工車輛應停放在公司規(guī)定的流動停車區(qū)域;當流動停車區(qū)域車位已滿時員工車輛應靠生產車間旁的南北向通道兩側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

3)員工車輛,在未經申請和總經理批準的情況下不得在車棚內的流動車位長期停放或停留過夜。

4)停入車棚的車輛應按車位整齊停放,不得壓線、過線、占用旁邊車位。

5)車輛停放須鎖好門窗?,F金、貴重物品及車內物品請自行保管。

6)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存放車內,否則需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3.外來車輛停放:

1)外來車輛在保安指揮下停入指定車位,無特殊情況和非經準許不得進入辦公和生產區(qū)域。

2)公司重要來賓車輛,按公司通知由保安引導停放。

3)貨車等載重車輛,應停放在工作區(qū)域內,不得停放在與之無關的區(qū)域。

1、員工車輛應整齊有序地停放在自行車棚或摩托車棚內,不得隨意停放。無特殊情況和非經準許不得駛入辦公和生產區(qū)域。

2、外來車輛應在保安指揮下停放在指定區(qū)域。

3、長期業(yè)務車輛進入公司后須停放在規(guī)定區(qū)域,不得隨意停放。非經準許不得進入辦公和生產區(qū)域。

1、使用停車棚之人員應對車棚、場地設施的安全完好負責,如有損壞,當事人應負責賠償。

2、所有停車人員應自覺遵守本規(guī)定,對違反規(guī)定、不聽從勸告者,依照公司規(guī)章制度處理。

3、本規(guī)定從xx年xx月xx日起執(zhí)行。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二

3.負責督導各車隊日常工作。

4.負責監(jiān)控經濟指標、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5.負責營運成本的控制與監(jiān)管。

6.負責監(jiān)督各車隊、各有車分公司的車輛管理工作。

7.負責各車隊相關費用的審核。

8.負責車輛單車成本核算的考核工作。

9.負責各車隊公里數、過橋過路費的測定與核對。

10.負責協助與跟蹤交通事故的處理。

11.負責各分公司、營業(yè)網點車輛需求的協調。

12.負責車輛消防與安全生產監(jiān)管工作。

13.負責駕駛員的全面管理工作。

14.負責招聘駕駛員的技術考核。

15.負責駕駛員的技術培訓。

16.負責節(jié)油、超油的考核。

17.負責車輛的審檢及相關業(yè)務工作。

18.負責車輛的安排調度監(jiān)管。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三

為加強我市城區(qū)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管理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建筑垃圾運營秩序,激發(fā)市場活力,有效防止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違法超載、拋撒滴漏等造成的揚塵污染,根據《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guī)定》(建設部第135號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第139號令)《河南省xx廳住建廳交通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工程運輸車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公明發(fā)〔2016〕344號)《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墻〔2016〕23號)《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源頭管控做好揚塵污染防治有關工作的通知》(豫建〔2017〕88號)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城區(qū)內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社會車輛,可自愿申請納入焦作市建筑垃圾特許經營運輸企業(yè)(焦作市奔騁建筑渣土清運有限公司和焦作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許經營運輸企業(yè)),統(tǒng)一實施公司化管理。

二、自愿申請納入特許經營運輸企業(yè)的社會車輛,必須手續(xù)完備、車況良好、年檢合格、已加裝衛(wèi)星定位系統(tǒng)且達到全密閉運輸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特許經營運輸企業(yè)提出納入申請。

三、向特許經營運輸企業(yè)提出納入申請的社會車輛,必須按要求于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車輛全密閉改裝,經市交警部門審核合格備案后,由特許經營運輸企業(yè)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接收工作,并到市城管局進行備案登記。

四、社會車輛納入特許經營運輸企業(yè)后,必須嚴格遵守企業(yè)內部各項管理制度,依法依規(guī)開展建筑垃圾運輸業(yè)務。

五、自2017年7月31日起,未納入特許經營運輸企業(yè)管理的社會車輛,不得在我市城區(qū)內從事建筑垃圾運輸業(yè)務。市政府將組織市城管局、交警支隊和交通局等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對城區(qū)內非特許經營運輸企業(yè)車輛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實施嚴管重罰。

六、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四

第一條:公司機關所屬的各種機動車輛用油,均實行定點加油。

第二條:公司行政部依據布局合理確定定點加油站,同時負責加油票據的發(fā)放及相關手續(xù)、結算和監(jiān)督檢查。

第三條:加油車輛以部門為單位,按照一車一本,專本專用,憑本對號加油,不得轉讓。行政部對每輛車的用油情況實行臺帳管理。每月月終根據加油站反饋的加油票據及時登記每輛車的用油情況。對于用油異常者,行政部要對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

第四條:用車人憑加油本在指定加油站加油,根據實際加油數量由加油站加油員據實填寫發(fā)票,并如實填寫加油記錄,發(fā)票上要注明車牌號、加油日期、已行駛公里數、加油工和加油人簽字。

第五條:因公外出在市區(qū)以外加油,由派車人簽字后據實報銷。

第六條:加油人(用車人)因違反規(guī)定發(fā)現在票據上冒充加工簽字造假者,一次給予200元的罰款,并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條:用油單位與定點加油站的財務結算,采用銀行轉帳方式,嚴禁現金結算。

第八條:定點加油站要按月將各單位車輛用油情況報送公司行政部車輛主管處。

第九條:本辦法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執(zhí)行。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入廠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管理,保證生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危險化學品主要包括液氨、液氯、二硫化碳、汽油、電石、炸藥、壓縮氣體、燒堿、濃硫酸等。

第三條各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公司入廠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管理全面負責,各公司供銷、安全、保衛(wèi)負責人負直接責任。

第四條各公司供銷部門在購買危險化學品前,要檢查生產企業(yè)是否具有危險化學品銷售許可證及是否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第五條各公司供銷部門要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的運輸。

第六條各公司保衛(wèi)部對入廠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查驗車輛使用證、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押運人員的操作證等證件,證件不全的車輛,嚴禁入廠。

第七條運輸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廂)運輸。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fā)生泄漏,嚴禁入廠。

第九條進入廠區(qū)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并懸掛符合國家標準的警示標志。

第十條各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加強對入廠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抽檢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九條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本規(guī)定與之不相符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條本規(guī)定由集團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六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zhí)照的員工。

1、公司行政部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公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zhí)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公司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駕駛員必須具備高度的事業(yè)心、敬業(yè)精神、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熱情為公司服務的精神。

3、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第一時間回復公司的任何聯系,并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人員,并說明原因。如果由于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公司失去聯系者,所發(fā)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4、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5、駕駛員要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如有特殊情況不適合駕駛車輛的,必須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說明。

6、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搶行、猛拐、爭道、開斗氣車等)、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由此發(fā)生事故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承擔賠償事故損失。

7、因駕駛員違章行車,造成交通事故或處罰的,由駕駛員本人負全責;如在行車中,乘車人要求駕駛員違章的,駕駛員應堅決阻止,否則責任將由駕駛員和乘車人共同承擔。

8、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例保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做好發(fā)動機維護和保養(yǎng),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對忽視安全規(guī)定、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fā)生事故的駕駛員,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除名處理。

1、負責所指配車輛的安全駕駛。

2、負責車輛出車前、收車后的車況檢查。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負責車輛的清潔和內務。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駕駛員上班不出車時間,必須在公司待命等候,臨時有事須離開,必須報行政部批準后方可離崗。

5、駕駛員發(fā)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公司行政部將根據車輛申請單進行車輛調配安排,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要求進行出車,各部門負責所屬車輛使用過程的日常管理。

2、任何員工申請用車都必須填寫《派車單》,并填寫清楚申請部門、日期、申請人、用車事由、出車路程、用車時間等事項,報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每日對此單進行整理存檔。

3、公司所有車輛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嚴禁管理人員公車私用或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嚴禁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要求駕駛員出私車,帶私貨,一經發(fā)現,初次違規(guī)處以警告,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予以懲罰。

4、駕駛員有權拒絕管理人員非因公出車的工作安排。

5、行政部對每臺車輛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的主要數據和資料,包括:車輛型號、購買時間、保養(yǎng)記錄、維修記錄、出現故障、原因以及車輛像片與各種證件復印件等。

6、凡發(fā)現車輛證件(行駛證、養(yǎng)路費、保險證明等)被盜或遺失的,須把遺失過程書面報告部門主管,并由遺失人辦理有關手續(xù),補辦費用由本人支付。

7、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賠償,由行政部辦理理賠手續(xù)。免賠部分根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或公司支付;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或罰款,由該駕駛員負責維修并賠償損失。

8、駕駛員每天工作后,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停放,違反停放規(guī)定導致車輛損壞的費用由駕駛員支付。

1、車輛出現故障必須及時書面報行政部,行政主管批準后方可進廠修理,未經批準擅自修理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本人自付。

2、維修車輛提倡勤儉節(jié)約,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yǎng),車輛確需修理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項目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后方可進廠修理。

3、出車前檢查:

駕駛員出車前,應事先對用車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檢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b、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是否堅固;

c、檢查手、腳制動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d、檢查方向盤、轉向器及擋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e、檢查喇叭、燈光、雨刷是否正常,電瓶接線是否牢固清潔;

f、檢查隨車工具是否正常;

g、檢查車輛聲音是否正常。

4、收車后的檢查:

駕駛員出車返回公司后,應對用車例行檢查后方可交車,收車后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有無松動;

b、檢查車的冷卻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電池水;

c、檢查燈及雨刷是否關閉,關好車門、車窗并鎖上保險鎖。

5、車輛的清洗:

a、駕駛員應經常整理車輛內部的雜物,保持車內及尾箱整。

b、駕駛員應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車輛清潔;

c、如需由洗車場清洗時,應經行政部同意,方可進行清洗。

1、公司車輛油料及維修費以憑證實報實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后,由行政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由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2、駕駛員出車產生的各項費用以憑證報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張貼好各項發(fā)生費用發(fā)票(注明費用項目)后,由行政部負責人簽字確認,由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1、服務要熱情友好、使用禮貌用語、保持精神飽滿。

2、必須提前五分鐘發(fā)動著車或到達所需地點。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造成損失的,駕駛員應承擔全部責任。

a、無照駕駛(包括不按準駕車型駕駛的)。

b、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由于駕駛員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

3、公司車輛如在公務途中發(fā)生事故,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急救傷患人員,并即與行政部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行政部報告。

4、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因出公務發(fā)生的駕駛員責任事故賠償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駕駛員和公司各承擔50%;因違反規(guī)定辦私事發(fā)生的駕駛員責任事故賠償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駕駛員和私事當事人各承擔50%。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七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城市建成區(qū)車輛清洗站(場)管理,維護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區(qū)(以下簡稱市建成區(qū))范圍內設立車輛清洗站(場)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市城管和行政執(zhí)法局是市建成區(qū)車輛清洗站(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會同市規(guī)劃局審查市建成區(qū)車輛清洗站(場)的新建、擴建、改建方案,負責會同市工商局對市建成區(qū)車輛清洗站(場)的經營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負責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規(guī)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四條在市建成區(qū)內選址建設車輛清洗站(場),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guī)劃和城市環(huán)境衛(wèi)生專業(yè)規(guī)劃,報市規(guī)劃局辦理相關規(guī)劃手續(xù),按規(guī)定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估,經市環(huán)保局依法審批后,方可進行建設。

第五條嚴禁占用城市道路、廣場和綠地建設車輛清洗站(場)和開展車輛清洗服務,嚴禁任意排放清洗機動車輛所產生的污水、污泥、油污等污物。

第六條車輛清洗站(場)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興建隔油池、沉淀池、排水溝等配套設施,防止污物污染環(huán)境。

第七條新建車輛清洗站(場),應向市規(guī)劃局申請規(guī)劃定點。

從事車輛清洗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向市城管和行政執(zhí)法局提出申請,并提交該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等有關資料。未經市環(huán)保局、市城管和行政執(zhí)法局審核通過,工商部門不得核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

第八條車輛清洗站(場)須按規(guī)定標明營業(yè)范圍及名稱等內容,做到文明清洗,講究衛(wèi)生。

第九條市建成區(qū)車輛清洗站(場)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管和行政執(zhí)法局責令改正,并依法處罰:

(一)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廣場和綠地進行車輛清洗服務的;

(二)擅自向城市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排放污水、污泥、油污等污物的;

(三)侵占、拆毀、損壞及其他破壞市政公用設施的。

第十條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清洗站(場),由市城管和行政執(zhí)法局、市環(huán)保局提出整改意見;對不具備車輛清洗條件、擅自占道清洗車輛、擅自排污污染路面的車輛清洗站(場),由城管和行政執(zhí)法部門、工商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對車輛清洗站(場)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廣大市民或單位可以向市城管和行政執(zhí)法局投訴。

第十二條行政執(zhí)法人員執(zhí)行職務時,應當出示行政執(zhí)法證件。對不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市城管和行政執(zhí)法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八

一、鎮(zhèn)機關車輛使用實行分口負責、統(tǒng)一管理,分管領導對車輛的使用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嚴禁司機私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fā)現,要給予經濟處罰,造成重大損失或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正常工作日司機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有事履行請假手續(xù)并報黨政辦。無出車任務時,所有司機不得遠離,等候工作安排。

四、車輛實行油耗定量制度,油料由財政所統(tǒng)一購買。具體標準為:現代每100公里公升汽油,雪佛蘭每100公里公升汽油,普桑每100公里公升汽油,商務車每100公里公升汽油。

五、車輛需要保養(yǎng)與維修的,主管領導報書記、鎮(zhèn)長同意后,由財政稅具體負責實施。車輛出差在外地維修的,由用車領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

六、節(jié)假日期間所有車輛由黨政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值班,司機要隨叫隨到,不準出現脫崗、誤崗現象。

七、車輛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在外停放,晚上要及時回鎮(zhèn)大院停放保管,對違反車輛停放規(guī)定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司機本人負責。

八、因公出車發(fā)生事故,按照交警部門劃分責任,由保險公司和單位負責賠償;私自出車造成事故,由駕車司機負責全額賠償。車輛轉借給他人駕駛造成事故的,由借車司機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tǒng)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jié)約成本,盡可能的發(fā)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yǎng)、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并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準),依據業(yè)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guī)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簽《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tǒng)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fā)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fā)的后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fā)現里程表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第十條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二條原則上公司車輛是只能用于公司業(yè)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后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在《派車申請單》上注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車,并在車輛使用完畢后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fā)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guī)、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tǒng)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zhí)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指定停車場內,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jiān)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jiān)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并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燃油費用管理:(一)公司所有車輛統(tǒng)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zhí)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并開具正規(guī)發(fā)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維修保養(yǎng)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yǎng)程序例行保養(yǎng),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保養(yǎng)。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yǎng)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tǒng)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jiān)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匯報,維修后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后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fā)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tǒng)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jié)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zhí)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干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zhí)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于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fā)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因公務用車發(fā)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1.單位公務車的證照及稽核等事務統(tǒng)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由辦公室負責人指派專人調派,車管專人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單位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填寫《派車單》;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3.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抽查一次。發(fā)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并停止其借用權利。

4.每車設置“車輛使用記錄表”,由會計于每次加油及修護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并轉辦公室稽核。

第二條車輛使用。

1.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人員使用。2.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fā)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fā)的后果負責。3.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guī)則。

4.駕駛人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經單位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者例外。

5.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guī)、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私用”,并經領導核準后轉財務部會計稽核。

7.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8.私用時若發(fā)生事故,而導致違規(guī)、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第三條車輛保養(yǎng)。

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指定各廠牌保養(yǎng),特約修護廠維修,否則修護費一律不準報銷??勺孕行迯驼?,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500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4.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yǎng),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第四條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因公務經特批的情況除外)。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即與辦公室及領導聯絡協助處理。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單位共同負擔。

公司的車輛專供于公司的業(yè)務,一切為公司服務是司機的天職,為真正起到這一作用,特做如下規(guī)定:

公司的高檔轎車只供公司中高層以上領導公出使用。

普通轎車供公司采購、業(yè)務、現場服務等使用。

其他工作人員因公務需用車時,必須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司機方可出車。個人私事一律不準動用公車。

司機不得擅自用車,不得用公車為自己或他人辦私事。

擅自用車一經發(fā)現輕者扣當月工資的50%,重者當場解聘。

汽車司機要作好汽車的養(yǎng)護工作,按使用說明保養(yǎng)汽車。

在本市一律用油卡加油(包括近郊區(qū)縣),如未經批準者用現金加油,產生的費用自付。

如因工作失誤使車輛損壞,由司機本人負責修理,所有費用由本人承擔。

本規(guī)章制度的解釋權歸企業(yè)管理部。

渤冶科聯(北京)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七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了加強公司的車輛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控制費用開支,使車輛管理和使用做到合理化、規(guī)范化,特制定本制度文件。

件,或者在不違背本制度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制定相關文件。

第三條。

第四條車輛管理部門應建立所屬公司車輛管理檔案。車輛的各種附帶證件(行駛證、保險卡、購置稅證)指定專人保管,其余由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保管。

記并存檔。駕駛員對上述物品負有保管責任。車輛移交時車用附屬品與隨車工具應全部隨車移交,如有遺失由車輛駕駛員照價賠償。

第六條公司車輛由車輛管理部門統(tǒng)一辦理車輛保險,保險手續(xù)的相關資料須留存。

第三章調度及安全使用管理。

第七條。

動處理)。司機要嚴格執(zhí)行各站點的發(fā)車時間,確保員工安全的前提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第九條各部門有用車需求時,須填寫《事件申請單》,經申請部門負責人審批、車輛管理部門批準后,統(tǒng)一安排車輛。特殊情況未能填寫申請單的,可電話申請或公司內其他員工代辦。

第十條1.2.3.4.原則上只有工作需要時,各部門才可以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用車,例如:接待公司或部門重要客人;運送大額現金、票證及其他重要文件和物品;接送部門以上領導去機場和車站;其他工作需要。

行為將予以開除處罰。如時間確實較晚無法還車,必須報分管領導批準。車輛私用時若發(fā)生事故,如違規(guī)、損毀、失竊等,除扣掉保險賠償額后其余款項全部由私人負擔。

出車回來必須如實填寫《車隊司機日清表》各項內容,登記好出車公里數,將表格交管理部門。下班后出車回來的,可次日上班再交。

匙。用車結束后,鑰匙及時交還管理部門。

要到定點外廠家維修的,須經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否則財務不予付款。

要列出維修保養(yǎng)內容明細,明確作價的添加劑不列入保養(yǎng)項目范圍。

理。

予報銷。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負責定時洗車,每月至少兩次。駕駛員負責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五章安全文明駕駛第二十二條駕駛員應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文明行車、優(yōu)質服務,積極參加各項政治和業(yè)務學習。第二十三條司機不準酒后駕車,一旦發(fā)現將作開除處理。

第二十四條車內嚴禁吸煙,如有客戶在車內吸煙時,要婉轉勸阻。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必須全天保持通訊暢通,手機24小時開機,隨身攜帶,手機接通無人接聽而耽誤完成任務、影響公司正常動作的,駕駛員要作書面檢討。

將車內談話外傳。

第六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況。

第二十八條一旦發(fā)生事故,應先救護傷員、保護現場,然后通知交警及保險公司到場處理。第二十九條事故車輛駕駛員要寫出事故報告,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2.3.4.5.6.7.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氣候;事故發(fā)生原因;對方車輛車號、駕駛者姓名、單位及聯系電話;本車車號、駕駛者姓名、所屬部門;損害情況(包括本車及對方車輛受損情況、乘客財產損失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等);現場及事后處置情況;車輛管理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有關領導批示。

濟損失。

金額后余款的10%,并寫出書面檢討。

第三十二條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第三十三條需到公司指定的油站加油。特殊情況要經得管理部門同意。

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制度文件解釋權與修訂權屬于公司所有。

第三十七條制度文件從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八條相關表單:

《事件申請單》。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表》。

《車輛日志單》。

《公司車輛配置記錄表》。

(完畢)。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十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1、職責

1.1 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 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

2.2 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 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guī)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 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后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 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tǒng)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yǎng)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 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guī)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 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tǒng)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8 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 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guī)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10 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并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 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在允許停車的區(qū)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 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1、 職責

1.1 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jiān)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jiān)控管理。

1.2 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jiān)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jiān)控管理。

1.3 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jié)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車車輛統(tǒng)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 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tǒng)計。

2.6 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xù)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上。

2.7 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tǒng)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tǒng)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a、月初余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余額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余額+本月充值—月末余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 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9 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tǒng)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核。

2.10 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 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 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4 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 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1、 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fā)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yǎng)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yǎng)、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fā)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yǎng)。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guī)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guī)發(fā)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yǎng)

2.2. 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yǎng)相關規(guī)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車輛公里與保養(yǎng)項目標準見《保養(yǎng)標準表》。

2.2.2保養(yǎng)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yǎng)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xù)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

2.2.5定期保養(yǎng)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____部門經理檢查__—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__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__—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__—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__—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__—索取發(fā)票及維修清單____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______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fā)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fā)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fā)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3.4突發(fā)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__—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__—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__—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____—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____部門經理簽字____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yǎng)、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yǎng)、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yǎng)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yǎng)、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tǒng)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yǎng),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1、車輛罰款管理

1.1 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fā)生。當發(fā)生時,駕駛員態(tài)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fā)票沖抵報銷。

1.2 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guī)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fā)生,如有發(fā)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fā)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 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guī),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yè)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 車輛在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 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于駕駛員,爾后保險公司系統(tǒng)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fā)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 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 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xù)。

2.7 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十一

一、鎮(zhèn)機關車輛使用實行分口負責、統(tǒng)一管理,分管領導對車輛的使用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嚴禁司機私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fā)現,要給予經濟處罰,造成重大損失或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

正常工作日司機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有事履行請假手續(xù)并報黨政辦。無出車任務時,所有司機不得遠離,等候工作安排。

四、車輛實行油耗定量制度,油料由財政所統(tǒng)一購買。具體標準為:現代每100公里公升汽油,雪佛蘭每100公里公升汽油,普桑每100公里公升汽油,商務車每100公里公升汽油。

五、車輛需要保養(yǎng)與維修的,主管領導報書記、鎮(zhèn)長同意后,由財政稅具體負責實施。車輛出差在外地維修的,由用車領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

六、節(jié)假日期間所有車輛由黨政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值班,司機要隨叫隨到,不準出現脫崗、誤崗現象。

七、車輛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在外停放,晚上要及時回鎮(zhèn)大院停放保管,對違反車輛停放規(guī)定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司機本人負責。

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簡短篇十二

為加強公務車輛(以下簡稱公車)的使用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嚴格用車制度,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確保行車安全,節(jié)約各項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公車的日常管理由駕駛員、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共同負責。

1、機關車輛實行定車定人管理,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的保養(yǎng)、維修、年審、保險和交納養(yǎng)路費等工作,精心愛護車輛,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保持車容整潔,使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性能狀態(tài)。嚴禁擅自將公車外借,嚴禁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公車必須在單位定點的加油單位使用ic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車輛油耗必須與車輛的技術參數及所運行的公里數相符。

3、公車保險必須在定點保險機構和險種范圍內辦理。

(1)車輛的例行保養(yǎng)、清潔按實際費用給予報銷。

(2)車輛修理實行定點維修。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向分管領導請示,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向綜合科提出,經同意后實施。除應急情況外,駕駛員不得擅自購置配件或先修后報。維修費用一次一報。

(3)過路(橋)、停車費用報銷時,應填寫報銷憑證并寫清楚起訖地點,一月一報。

(4)在定點加油單位以外加油的費用不予報銷(出差等特殊情況除外)。

5、公務用車,用車人必須向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提出申請,由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統(tǒng)一調度,統(tǒng)一派車。

6、派車本著“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的原則進行,車輛緊張安排不過來時,用車人不得無理取鬧。因公赴外地開會、出差、學習的,原則上不予專程接送。

7、所有公車全部安裝gps衛(wèi)星監(jiān)管系統(tǒng),每輛車兩張卡,分別由綜合科負責人和駕駛員保管,凡用車必須刷卡。出車前駕駛員到綜合科負責人處領取機動卡,車輛發(fā)動后五分鐘內必須刷卡。

8、非工作日用車,駕駛員需事先填寫《非常規(guī)用車申請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車,否則視為違規(guī)用車。

9、未經申請批準出現非常規(guī)用車的,駕駛員需在出車后3個工作日內填寫《非常規(guī)用車事后說明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查通過后,視為常規(guī)用車,否則視為違規(guī)用車。

10、駕駛員在出車任務完成后,及時將車輛駛入指定地點停放,并向派車人匯報出車情況。未實行定點停放的,視作違規(guī)用車。

11、不準動用公車接送子女學、親屬上下班及辦其它私事,未經審批私自出車的,視為違規(guī)用車。

12、公車使用情況實行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對公車使用情況在本單位公示欄進行定期公示。

13、凡被發(fā)現公車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當事人收取用車費用,還將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全辦通報,并將處理結果報市紀委監(jiān)察局備案。

14、下列情況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1)違規(guī)駕駛公車的;

(2)私自出車、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3)駕駛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酒后駕駛車輛的;

(5)公車在工作之余,未按規(guī)定及時進入單位指定地點停放造成損失的;

15、給予駕駛員出車以每公里0.1元的車公里補助,年終一次性領取;

16、駕駛員一年中未發(fā)生交通違章而被處罰的或處罰數額低于400元的,給駕駛員以400元差額部分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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