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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學校印章管理制度(大全11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22 14:53:20 頁碼:8
最新學校印章管理制度(大全11篇)
2023-11-22 14:53:20    小編:zdfb

總結是一種反思的過程,讓我們能夠更好地發(fā)現(xiàn)問題和解決問題。寫一封建議信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總結范文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總結的寫作方式和技巧。

學校印章管理制度篇一

1、學校、各學部、各部門本著嚴格管理、方便工作需要的原則,實行專人負責制,由各學部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辦公室建立印章管理登記冊。

2、各科室對本科室印章負有監(jiān)管責任,管印人要確保印章存放安全,印章若遺失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3、管印人員要堅持原則,對沒按審批流程執(zhí)行的用印,管印人有權拒絕當事人并向學校負責人匯報,印章原則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況須借出使用時,用印部門、單位須出具申請,由校長批準后方可借出,并派人監(jiān)印。

4、學校鋼印限于有關證書原件照片用印,不能作為文件、介紹信及其它憑證的'有效標志。

5、使用印章必須辦理使用登記手續(xù)。登記的項目包括:用印日期、事由、印文件名稱、印數(shù)、用印部門、批準人、經辦人。監(jiān)印人員在用印時要審閱、了解用印內容,核實、清點用印數(shù)量。一切用印均需履行正式審批程序。

6、監(jiān)印人員蓋章時要規(guī)范,印時要力求用力均勻,使蓋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觀。

7、印章管理人員原則上不能在空白證上加蓋印章,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并作好記錄。

學校印章管理制度篇二

1、為保持工作的.連續(xù)性和有效性,保留原辦公室印章壹套,包括:“x辦公室”公章壹枚,“x辦公室財務專用章”壹枚。

2、對外聯(lián)絡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領導小組”公章壹枚,“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壹枚。

1、印章實行專人專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員不得委托他人代蓋印章,不得私自隨意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設立用印登記冊,主要登記用印時間、用印部門、用印事由。用印數(shù)量、用印批準人、經手人等。登記冊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經以下三種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規(guī)定在文件資料上加蓋印章。

1、已經領導審簽的文件資料,可直接加蓋印章。

2、未經領導審簽的文件資料,用印經辦人先填寫“蓋章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加蓋印章。

學校印章管理制度篇三

一、公司公章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管理,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隨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臨時交接,須經董事長批準并嚴格辦理交接手續(xù)。

二、因工作需要加蓋公章,均應填寫公章使用申請表,經董事長簽字批準后方可使用并在辦公室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如董事長不在公司,需電話請示批準,隨后補辦申請表。

三、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圖形清晰。

四、原則上公章禁止帶出公司使用,如因特殊需要,須董事長批準,并由公章管理人員攜帶前往辦理相關業(yè)務,用后立即帶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jù)等。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董事長同意。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后停止使用。

六、公章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章守紀,秉公辦事。沒有董事長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不得隨意蓋章,對每一次用章要認真登記包括:用章內容、批準人、公章使用人、用章時間、用章份數(shù),公章使用人要在登記表上簽字。公章管理人員要留存用章申請表原件或用章文件復印件以備查。

七、公章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隨意亂放。下班時間和節(jié)假日期間應采取防盜措施。

八、蓋章后出現(xiàn)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如公章管理人員違規(guī)蓋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學校印章管理制度篇四

第1條為規(guī)范企業(yè)財務印章管理,減小因印章使用不當給企業(yè)帶來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涉及使用印章的所有相關人員。

第3條企業(yè)財務相關方面的印章由企業(yè)指定的部門統(tǒng)一制作,相關人員嚴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4條經相關管理人員授權后由行政部負責制作財務方面的印章,印章具體分事項印章、財務專用章與人名章三類。

第5條企業(yè)財務方面相關的事項印章由財務部指定專人進行保管,人名章由本人自己保管或本人授權他人保存,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總監(jiān)負責保管,未經授權的人員一律不得接觸、使用印章。

第6條印章的保管人員一律不得將印章轉借他人,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員負責。

第7條企業(yè)總經理可以使用企業(yè)的所有印章。

第8條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遺失、被盜或損毀,需立即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登記后申明作廢并制作新的印章。

第9條財務部制訂財務方面的印章登記薄,說明印章制作時間、內容、印章發(fā)放時間、保管人等。

第10條出納人員要將財務的有關印簽薄交予銀行,當印章變動時要及時與銀行聯(lián)系,更新印簽薄。

第11條使用印章時,使用人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時間、印章的種類、材質及申請人等。

第12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經有關領導審批后,連同需用印蓋章的文件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蓋章。

第13條印章保管人要仔細審核印章使用申請單的事項和相關管理人員的批示,若認為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可拒絕蓋章。

第14條經授權的印章代理人員使用完印章后,要將蓋章依據(jù)與印章使用申請單交予印章管理人進行審核。

第15條企業(yè)財務方面的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確需帶出企業(yè)使用,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事由,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帶出,由兩人共同使用。

第16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由各蓋章人員保存,每月月底匯總后交予企業(yè)指定部門存檔。

第17章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完印章后,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薄,說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對象、蓋章時間等并有申請人簽字確認。

第18條印章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必須將保管的印章及相關文件交割,否則不允許離職或調動。

第19條企業(yè)中任何涉及財務印章的使用事項均需按本制度規(guī)定程序執(zhí)行,嚴禁擅自使用印章。

第20條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企業(yè)財務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與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擔,后果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21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及解釋,自總經理辦公會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jiān)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的原則。

第三條、公司財務印章的分類:

(二)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現(xiàn)金收、付訖章,支票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個人人名章、稽核章、已開發(fā)票章和作廢章等。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

(一)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jù)由出納保管。

(三)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室,應履行代保管手續(xù),并注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后,應立即將印章還給保管人。

(五)企業(yè)名稱變更或印章?lián)p壞時,應立即更換相應印章,同時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六)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并迅速財務應急和防范、措施、。

(七)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五條、財務印章的使用。

(一)財務印章的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xù)完備的經營活動。

(二)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jù)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三)發(fā)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fā)票、增值稅票、營業(yè)稅票等稅票外均應審批、登記;

(四)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于規(guī)定位置;

(五)嚴禁為空白支票、發(fā)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蓋公司財務印章;

(六)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七)嚴禁將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部門或個人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jiān)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財務印章領用手續(xù),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印章,不得耽誤。

第六條、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一下行為:

(一)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二)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三)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四)為各種空白文檔加蓋財務印章;

(五)未經審批,攜帶財務印章外出;

(六)替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七)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時提供財務印章變動信息;

第七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直接負責人的責任,由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印章管理制度篇五

1、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fā)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公司總經理授權由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fā)放、回收印章,監(jiān)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印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1、公司各類印章由各級和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領取并保管。

2、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卡上予以記錄。

4、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指定兩人分別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員名單須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備案。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shù)、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征得其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辦理。如確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寫借據(jù),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帶離公司。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常現(xiàn)象或遺失,應保護現(xiàn)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一、印章的使用范圍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印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xié)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門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xié)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簽字用印的領導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xié)議類文件須報印章管理部門備案。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公司內部2個人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綜合辦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jù)的紙質文件,必須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進行登記。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jù)的紙質單據(jù)(如收據(jù)、優(yōu)惠券等)上,必須有本公司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財務負責人書面申請,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核,報集團公司審批后,予以刻制。

1、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2、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1、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使用簽批單》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關行政部門匯總存檔。

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學校印章管理制度篇六

印章是企業(yè)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yè)權力的象征。

為了保證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guī)行為、防止私刻濫用亂用印章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2.1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法人代表授權)同意,由辦公室按規(guī)定統(tǒng)一刻制;。

2.2未經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印章;。

2.5印章在發(fā)放使用前,由楊軍進行登記備案:《關于公司章新印簽備案登記及允許用印范圍》。

本規(guī)定必須規(guī)范管理和使用的印章包括:

3.1公章。

3.1.1江蘇山力漆業(yè)有限公司;。

3.2合同章。

3.2.1江蘇山力漆業(yè)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

3.3財務專用章以及董事長(法人)、總經理個人名章。

3.4各職能部門的專用章-如生產、檢驗、質量專用章、造價師專用章等。

3.1公章使用范圍。

3.1.1對內對外以及向上級部門上報的文件;。

3.1.2與相關單位聯(lián)合簽發(fā)的合作協(xié)議文件;。

3.1.3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文件;。

3.1.4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

3.1.5規(guī)章制度、命令、章程、協(xié)議;。

3.1.6員工調動、任免聘用文件;。

3.1.7企業(yè)資質證書;。

3.1.8投標文件、報價單;。

3.1.9協(xié)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3.2合同章使用范圍。

3.2.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xié)議;。

3.2.2產品銷售合同或協(xié)議;。

3.2.3采購物資合同或協(xié)議;。

3.2.4對外承接建筑防腐、保溫、防水、地坪、防火涂料等施工合同或協(xié)議;。

3.2.5對外承接涉及建筑防腐保溫二級施工資質的施工合同或協(xié)議;。

3.2.6本公司發(fā)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協(xié)議。

3.3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yè)務,由財務部門管理。

3.4董事長(法人)、總經理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個人名章的合同、財務報表、人事任免、投標文件、法人授權委托書等各類文件。

3.5除產品檢驗專用章用于質檢報告外其他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lián)系使用。

4.1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

4.2嚴禁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私自將公章、合同章帶出公司使用;。

4.3因工作需要將公章、合同章攜外使用,需經總經理同意;。

4.4印章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5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xié)議、訂購單等,由授權人專人審核后方可加蓋印章;。

4.9建筑工程合同、協(xié)議等申請加蓋合同專用章,必須:

4.9.1該合同覆蓋的項目使用本公司的建筑施工資質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

4.9.4建筑工程合同/協(xié)議內容得到總經理審議批準;。

附件:

1)關于公司章新印簽備案登記及允許用印范圍。

2)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資質使用協(xié)議書。

3)法人授權委托書(a-銷售)、法人授權委托書(b-施工)。

學校印章管理制度篇七

為維護公司印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順利開展,現(xiàn)對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2、公司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使用以及領取、歸還印章時應予以登記和審批;

3、公司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1、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保管;

4、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紙和未填好內容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合同上蓋章。

5、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時載明事項,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攜帶使用。

3.1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xù)。

3、行政部蓋章,并將蓋章的文件原件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印件存檔;

4、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行政部銷毀。

3.2財務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xù)。

2、公司其他各部門若需加蓋財務財務專用章,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3、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

5、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學校印章管理制度篇八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各類印章管理,促進學校綜合行政管理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規(guī)定。

2、以學校名義上報、下發(fā)的正式文件,視發(fā)文卡片蓋章。

3、以學校名義向上級報送的報表及資料。

4、學校外出人員介紹信,職工探親、領取郵件。

3、刻制過程應嚴格按保密要求辦事,任何人不準留樣或仿制。

1、在選擇確定印章啟用日期之后,應提前向有關單位發(fā)出正式啟用印章通知。校內部門公章或業(yè)務印章的啟用由校領導決定,并由校長在校內發(fā)出通知。

2、啟用印章通知應附印模,同時報上級單位備案,啟用通知應立卷歸檔,永久保存;

1、黨支部印章由黨支部負責保管和使用,校印、校長特制章由校長負責保管和使用。校內各部門印章也應指定專人專管。各部門印章管理,要制定印章使用與管理措施,加強對保證印章的絕對安全。

2、印章的管理,重在選擇好場所和人員。學校各類印章應放在辦公室保險柜中保管,管理人員必須政治素質好、保密觀念強、責任心強、敢于堅持原則。

3、印章管理人員不準將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代取、代用,不得隨意將印章放在桌上或不加柜鎖放在辦公室抽屈內,如果發(fā)現(xiàn)印章被濫用或盜用,應立即報告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為了嚴格手續(xù),增強制約關系,學校公章和校長特制章應分人保管。

5、印章管理人員要注意及時清洗和保養(yǎng)印章。

1、印章管理人員對超出范圍和特殊用印的,要履行批準手續(xù)。在報經校長或主管校長同意使用后。印章管理人員應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填寫用印內容與用途,并由經辦人員和審批人要簽字,以示負責。

2、對于不超出范圍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員要做到了解內容和留存原始材料,以便備查。對雖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用印,但對情況不甚熟悉的,也要及時請示主管領導。

3、對于畢業(yè)證書、結業(yè)證書、榮譽證書及應屆、往屆學歷證明(成績證明)等,要在逐一核對要蓋章的名單與原始名冊完全相符的前提下,予以蓋章。

4、補辦學生證,應與在校生的學生名冊相核對,無誤后方可蓋章,或由班主任(或專業(yè)管理人員)親辦。

5、對于有領導簽批意見的文件,需要加蓋公章的,應對簽批意見進行登記。

6、一般不允許將學校各類印章帶出辦公室外,更不允許帶出校外(特殊情況要按程序批準),印章不允許在脫離印章管理人員的監(jiān)督下使用。

7、不允許在空白憑證或空白介紹信上施印。

8、用印要嚴肅認真,蓋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便于識別。學校正式公文要在文末的落款處蓋章,并將印章蓋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壓正文,下不壓日期。

9、用學校行政公章代章,只在同級機關之間進行或為下級單位代章。

1、因某種原因停用某種印章時,應向有關單位發(fā)出通知。

2、作廢印章采用三種辦法處理:

(1)上繳批準成立單位切角封存;

(2)填制印章作廢卡片,連同作廢印章交省檔案館或學校綜合檔案室立卷備查;

(3)由本校自行銷毀,銷毀過程要有監(jiān)督人員在場并留下印模,以備查考。

學校印章管理制度篇九

一、目的:印章與證照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所有印章、證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維護印章與證照的嚴肅性,加強印章制發(fā)、使用、廢止及證照管理,提高各相關使用環(huán)節(jié)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與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所有的印章和證照。

三、管理部門:綜合管理部。

四、職責范圍: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證照管理制度,負責本制度的制定與修改。

(二)負責本制度的實施與監(jiān)督。

五、內容:

(一)印章、證照分類:公司印章包括行政專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業(yè)務專用章、部門章等。證照包括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副本、ic卡)、銀行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等。

(二)印章的刻制與注銷: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規(guī)定配置或更換印章的部門,由申請部門填寫《刻制印章申請表》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經理確認同意并批準后方可刻制或更換。印章刻制或新證照辦理或更換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負責,刻制標準或證照辦理應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三)申請新辦的印章或證照須在綜合管理部進行登記,并做好印模采樣或證照掃描、復印工作,由綜合管理部進行存檔后,原件由使用部門簽收方可進行辦理。印章刻好后由綜合管理部辦理印章登記手續(xù),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備案并留好印章樣圖。

1、公司的所有印章、證照,均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登記、留樣與存檔,印章應注明啟用時間、廢止時間、廢止原因等,證照應注明年檢年審時間,均應明確相關保管人、經辦人。

2、由于印章磨損而需要更換印章或證照年檢到期,統(tǒng)一由綜合管理部登記、留樣或辦理年檢年審手續(xù)。綜合管理部應對公司各類印章和證照保管明細進行匯總并定期更新,明細表包括印章證照名稱、主管部門、專管人、辦理日期、年檢年審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證照均由專人管理,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損壞和作廢,必須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報告。

4、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ic卡)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及使用。

5、銀行開戶許可證、銀行支付u盤、法人印章、支票購買憑證由財務室出納員負責管理及使用。

6、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室會計負責管理及使用。

7、綜合管理部專人保管《印章規(guī)范使用表》,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統(tǒng)一收歸公司財務專管。

8、印章或證照丟失、損毀、被盜,要及時向綜合管理部書面報告,并與綜合管理部商量補救措施。

9、各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辦理證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10、印章因不慎遺失或損壞,可以按下述程序補刻:公司印章遺失應于發(fā)現(xiàn)當日登報掛失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然后憑掛失公告及工商部門開具的證明到公安局指定點刻制;若各部門使用的印章遺失或要求更換新的應向綜合管理部出具書面申請。

(五)印章、證照的.使用: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手續(xù)均要填寫《用印申請表》。按《用印申請表》內容填寫完整,且由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否則將不予審批。

(六)介紹信管理:

1、介紹信種類:存根介紹(法人授權書、法人證明書等)、信箋介紹、證明信。

2、介紹信一般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歸檔保存。

3、開具介紹信要按照印章使用程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一般事宜由部門經理簽字后綜合管理部審核;重要事宜需由各級主管簽署意見后,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使用存根介紹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如使用已由法人代表簽字的空白授權書,須報總經理或法人代表本人同意。

4、因情況變化,介紹信領用人沒有使用介紹信,應及時退還。

5、如若發(fā)現(xiàn)介紹信丟失,領用人應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反映,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由申請人寫明原因(用途),并在審批表上注明為何需蓋空白資料,必須經總經理書面批準,公司綜合管理部做特別登記、追蹤管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向公司原開具處匯報登記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六、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zhí)行。

七、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學校印章管理制度篇十

(一)縣政府發(fā)文和縣委、縣政府聯(lián)合發(fā)文加蓋縣政府印章,必須經縣長簽發(fā)后方可蓋章。非正式文件確需加蓋縣政府公章,須經縣長或分管縣長簽字同意,方可加蓋。

(二)以縣政府名義向上級機關報送的報告、請示等公文,須經縣長簽字后,方可蓋章。

(三)以縣政府名義對鄉(xiāng)鎮(zhèn)或縣直單位發(fā)放的通知,須經縣政府分管領導或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蓋章。

(四)各類證件、報表、證明需加蓋縣政府公章,須經縣長或分管縣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五)機要科必須嚴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報告簽字程序,發(fā)現(xiàn)一起未經批準的私自蓋章行為,嚴肅追究機要科長責任。

(一)縣政府辦公室發(fā)文和兩辦聯(lián)合發(fā)文加蓋縣政府辦公室印章,必須經辦公室主任簽發(fā)后方可蓋章。非正式文件確需加蓋縣政府辦公室公章,須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簽字同意,方可加蓋。

(二)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向上級機關和縣領導報送的報告、請示等公文,須經辦公室主任簽字后,方可蓋章。

(三)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對鄉(xiāng)鎮(zhèn)或縣直單位發(fā)放的通知,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蓋章。

(四)各類報表、證明需加蓋政府辦公室公章,須經辦公室分管主任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五)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向財政及其它單位出具的有關財務方面的報告,須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財務主任簽字后,方可蓋章。

(六)縣政府辦公室印章由文書科負責保管和管理。文書科必須嚴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報告簽字程序,發(fā)現(xiàn)一起未經批準的私自蓋章行為,嚴肅追究文書科長責任。

(一)縣政府印章由機要科長負責保管,縣政府辦公室印章由文書科長負責保管;

(二)印章必須存放在牢固可靠的專柜內,妥善保管;

(三)凡印章出現(xiàn)遺失或不當存放情況,將依法依紀追究機要科長、文書科長責任。

學校印章管理制度篇十一

印章是公司權力的信物,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責任,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例:

第一條印章定義: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等各職能部門章。它的管理范疇:印章、使用、廢止、更換。

第二條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與公司(辦公室)辦理領取手續(xù),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xù)》并備案。(已經開始使用的需自通知日補辦理領取手續(xù))

第三條公章公章由公司經理(或辦公室)保管。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公司領導核準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蓋章后把《印章使用申請表》交予辦公室留檔。

第四條合同章合同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合同使用專章,蓋章前須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公司領導審批,財務部審核后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經手人需將簽批后申請表交由辦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記簿》簽字。

第五條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票等業(yè)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第六條財務章由財務部(或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簽等業(yè)務或發(fā)票上使用,發(fā)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fā)票蓋章。

第七條其它職能部門章主要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核該章的使用辦法。

第八條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核準后簽批后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印章遺失時應由保管人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核準后,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交由辦公室處理,如實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須登報申明。

第九條更換印章時,應由保管人對印章更換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領導核準后,交由辦公室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印章制發(fā)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第十條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的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負責人或保管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第十一條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和允許使用的權力,因此財務章的保管人對財務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保管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第十二條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jù)財務部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公司印章一般不準私自攜帶外出使用,特殊情況需外出使用時需由公司總經理(或法人)批準同意,并嚴格履行登記手續(xù),并由印章保管人等兩人以上共同外出監(jiān)督使用。

第十四條凡因公司印章帶出使用而發(fā)生嚴重后果的,公司將依據(jù)法律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任何人員都一律不準在空白紙上蓋印章,不準蓋空白介紹信。凡使用公章都必須造冊登記備查。

第十六條因公需要開出的介紹信,便函,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令的規(guī)定,不準弄虛作假,不能借公司的名義做任何損害公司聲譽的舉動。

第十七條凡發(fā)出的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其范圍如下:

(1)呈報上級機關的請示、報告。

(2)對公司各部門的通知、批示、批復、獎懲、任命、制度條例辦法等。

(3)有關重要計劃,報表,預結算等。

(4)對其它單位的公函等。

第十八條公司全體員工一切應以公司的利益為重,自覺地遵守公司用章制度,保守公司的用章機密,不得泄露任何用章的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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