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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優(yōu)質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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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優(yōu)質9篇)
2023-11-12 00:39:05    小編:zx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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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篇一

一、為加強企業(yè)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tǒng)、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機械防排煙系統(tǒng)等)的維護管理(無自動消防設施的企業(yè)本條可取消):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企業(yè)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yǎng)企業(yè),與之簽訂維修保養(yǎng)合同,對系統(tǒng)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yǎng)。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guī)范要求對滅。

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qū)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qū)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jié),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篇二

建筑消防設施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是探測火災發(fā)生、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的重要保障。對建筑消防設施實施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產權、管理和使用單位的法定職責。為引導和規(guī)范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技術標準,制定本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內容、方法和要求。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4107消防基本術語第二部分。

ga76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3術語和定義。

gb/t14107中確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術語。

巡查exteriorinspection。

對建筑消防設施直觀屬性的檢查。

3.2定義。

檢測test。

依照相關標準,對各類建筑消防設施的功能進行測試性。

的檢查。

4總則。

4.1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yǎng)、建檔等工作。

4.2建筑物的產權單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應明確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歸口部門、管理人員及其工作職責,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yǎng)、建檔等制度,確保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4.3同一建筑物有兩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應明確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對建筑消防設施實行統(tǒng)一管理,并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委托物業(yè)等單位統(tǒng)一管理的,物業(yè)等單位應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yǎng)、建擋等制度,確保管理區(qū)域內的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4.4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單位應與消防設備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企業(yè)等有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yǎng)合同。維護管理單位自身有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應明確維修、保養(yǎng)職能部門和人員。

4.5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建筑消防設施的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處于正常運行位置,并標示開、關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對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tài)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電氣控制柜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其所處控制方式宜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4.6不應擅自關停消防設施。值班、巡查、檢測時發(fā)現故障,應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消防系統(tǒng)的,應有確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

4.7城市消防遠程監(jiān)控系統(tǒng)聯網用戶,應按規(guī)定協議向監(jiān)控中心發(fā)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tài)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5值班。

5.1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應根據消防設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規(guī)程,明確操作人員。

負責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yè)資格證書,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電功能的配電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等重要的消防設施操作控制場所,應根據工作、生產、經營特點建立值班制度,確?;馂那闆r下有人能按操作規(guī)程及時、正確操作建筑消防設施。

單位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及組織預案演練時,應將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內容納入其中,對操作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

5.2消防控制室值班時間和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a)實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yè)資格證書。

b)每班工作時間應不大于8h,每班人員應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應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見表a.1)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每2h記錄一次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火警或故障情況。

c)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不應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防煙排煙系統(tǒng)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tài)。其他消防設施及相關設備如設置在手動狀態(tài)時,應有在火災情況下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5.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后,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a)接到火災報警信息后,應以最快方式確認。

b)確認屬于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見表b.1)。

c)火災確認后,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tài)(處于自動狀態(tài)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d)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

5.4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信息、控制及顯示要求滿足ga767的規(guī)定。

6巡查。

6.1一般要求。

6.1.1建筑消防設施的巡查應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或單位實施,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的工作崗位。

6.1.2從事建筑消防設施巡查的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yè)資格證書。

6.1.3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的巡查部位、頻次和內容。巡查時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見表c.1)。巡查時發(fā)現故障,應按第8章要求處理。6.1.4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頻次應滿足下列要求:

b)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巡查一次;。

c)其他單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6.2巡查內容。

6.2.1消防供配電設施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消防供配電設施”部分。

6.2.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部分。

6.2.3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tǒng)”部分。

6.2.4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tǒng)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tǒng)”部分。

6.2.5消防供水設施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消防供水設施”部分。

6.2.6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tǒng)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tǒng)”部分。

6.2.7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部分。

6.2.8泡沫滅火系統(tǒng)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泡沫滅火系統(tǒng)”部分。

6.2.9氣體滅火系統(tǒng)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氣體滅火系統(tǒng)”部分。

6.2.10防煙、排煙系統(tǒng)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防煙、排煙系統(tǒng)“部分。

6.2.11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部分。

6.2.12應急廣播系統(tǒng)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應急廣播系統(tǒng)”部分。

6.2.13消防專用電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消防專用電話”部分。

6.2.14防火分隔設施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防火分隔設施”部分。

6.2.15消防電梯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消防電梯“部分。

6.2.16細水霧滅火系統(tǒng)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細水霧滅火系統(tǒng)”部分。

6.2.17干粉滅火系統(tǒng)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干粉滅火系統(tǒng)“部分。

6.2.18滅火器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滅火器”部分。

6.2.19其他需要巡查的內容見表c.1中“其他巡查內容”部分,單位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表c.1的樣式,自行制定有關消防安全巡查記錄表。

7檢測。

7.1一般要求。

7.1.1建筑消防設施應每年至少檢測一次,檢測對象包括全部設備、組件等。設有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以及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自系統(tǒng)投入運行后每一年底前,將年度檢測記錄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備案。在重大的節(jié)日,重大的活動前或者期間,應根據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檢測。

7.1.2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的人員,應當通過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持有高級技能以上等級職業(yè)資格證書。

7.1.3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應按ga503的要求進行,并如實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記錄表》(見表d.1)的相關內容。

7.2檢測內容。

7.2.1消防供配電設施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消防供電配電設施”部分。

7.2.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部分。

7.2.3消防供水設施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消防供水設施”部分。

7.2.4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tǒng)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tǒng)”部分。

7.2.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部分。

7.2.6泡沫滅火系統(tǒng)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泡沫滅火系統(tǒng)”部分。

7.2.7氣體滅火系統(tǒng)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氣體滅火系統(tǒng)”部分。

7.2.8防煙系統(tǒng)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機械加壓送風系統(tǒng)”部分。

7.2.9排煙系統(tǒng)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機械排煙系統(tǒng)”部分。

7.2.10應急照明系統(tǒng)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應急照明系統(tǒng)”部分。

7.2.11應急廣播系統(tǒng)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應急廣播系統(tǒng)”部分。

7.2.12消防專用電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消防專用電話”部分。

7.2.13防火分隔設施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防火分隔”部分。

7.2.14消防電梯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消防電梯”部分。

7.2.15細水霧滅火系統(tǒng)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細水霧滅火系統(tǒng)”部分。

7.2.16干粉滅火系統(tǒng)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干粉滅火系統(tǒng)”部分。

7.2.17滅火器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滅火器”部分。

7.2.18其他需要檢測的內容見表d.1中“其他設施”部分。從事檢測工作的單位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表d.1的樣式,自行制定有關消防安全檢測記錄表。

8維修。

8.1從事建筑消防設施維修的人員,應當通過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持有技師以上等級職業(yè)資格證書。

8.2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fā)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相關人員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見表b.1),并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8.3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維修期間,應采取確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應進行相應功能試驗并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見表b.1)。

9保養(yǎng)。

9.1一般規(guī)定。

9.1.1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應制定計劃,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維護保養(yǎng)的內容和周期(見表e.1)。

9.1.2從事建筑消防設施保養(yǎng)的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持有高級技能以上等級職業(yè)資格證書。

9.1.3凡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筑消防設施所用稱重、測壓、測流量等計量儀器儀表以及泄壓閥、安全閥等,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校驗并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單位應儲備一定數最的建筑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9.1.4實施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時,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見表e.2)并進行相應功能試驗。

9.2保養(yǎng)內容。

9.2.1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9.2.2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二年清洗、標定一次??扇細怏w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yè)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9.2.3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有關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9.2.4泡沫、干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9.2.5以蓄電池作為后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9.2.6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

9.2.7對于使用周期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壽命的易損件、消防設備,以及經檢查測試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產品設備應及時更換。

10檔案。

10.1內容。

建筑消防設施檔案應包含建筑消防設施基本情況和動態(tài)管理情況。基本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驗收文件和產品、系統(tǒng)使用說明書、系統(tǒng)調試記錄、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筑消防設施系統(tǒng)圖等原始技術資料。動態(tài)管理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值班記錄、巡查記錄、檢測記錄、故障維修記錄以及維護保養(yǎng)計劃表、維護保養(yǎng)記錄、自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基本情況檔案及培訓記錄。

10.2保存期限。

10.2.1建筑消防設施的原始技術資料應長期保存。

10.2.2《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見表a.1)和《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見表c.1)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一年。

10.2.3《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記錄表》(見表d.1)、《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見表b.1)、《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計劃表》(見表e.1)、《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見表e.2)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五年。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61號)。

(3)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07號)。

(4)gb15630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

(5)gb5016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6)gb5026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7)gb50263氣體滅火系統(tǒng)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8)gb50281泡沫滅火系統(tǒng)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9)ga95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guī)程。

(10)ga502消防監(jiān)督技術裝備配備。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yè)結束后,應當對營業(yè)現場進行檢查,夜間防火巡查不應少于兩次。

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的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置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11.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yè)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yè)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

15.營業(yè)結束后,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求和技能,確保一旦發(fā)生火災,能夠及時發(fā)現、有效處置,防止之勢擴大和蔓延。

5.通訊聯絡組要多方搜集火場信息,保持與各部門、各戰(zhàn)斗小組和公安消防隊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提供火勢的發(fā)展和人員被困等情況。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是第一要務。這些場所的員工,必須具有火場逃生自救、互救和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期間,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門,必須保證火災時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從內部打開,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緊急出口”標志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并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7、因撲救本企業(yè)或友鄰企業(yè)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十三項最全消防安全制度匯總。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但是大部分企業(yè)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guī)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guī)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guī)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guī)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guī)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guī)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序、防范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yǎng)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報告?zhèn)浒傅纫c。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zhí)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guī)程、值班制度、突發(fā)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范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guī)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序,演練范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后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huán)境安全防范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愿)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愿)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設備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13項消防安全制度,附全文。

1、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一條為了做好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fā)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廣大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長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貫徹執(zhí)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主管安全副經理為項目部安全防火責任人,安全生產部、綜合事務部主任為本項目部防火負責人,各施工隊、班組長負責人為本隊、本班組防火負責人。

第四條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負責消防工作。

第五條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培訓,做好全員的消防常識宣傳工作。

第六條利用墻報、板報、宣傳欄、召開會議等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全體員工要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八條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油庫、氣瓶房、倉庫、發(fā)電房、變壓房、配電房、電工房等場地禁止煙火。在危險易燃、易爆場所明顯的地方設置“禁止煙火”等警示標志牌,并配備消防器材。

第九條危險場所進行電焊、氧割等動火作業(yè)前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并配備滅火器材和做好動火監(jiān)控工作,焊割作業(yè)時還應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要”,動火后做到“一清”。

第十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執(zhí)行收發(fā)、回倉登記手續(xù),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的電氣設備。

第十一條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二條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并專人負責保養(yǎng)、維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條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由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電線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不準使用銅絲或其它不合規(guī)范的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第十四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氣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禁止在倉庫或禁煙區(qū)亂丟煙頭、火種;禁止使用燈炮取暖或進行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

第十六條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規(guī)定。木材加工場的刨花、木糠要及時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齊,留出消防通道,不準亂堆亂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紗雜物不準亂丟,地上油污及時處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圍的易燃雜物。

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篇三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小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yǎng),使之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guī)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瘴莼蚱渌块苓叾逊乓兹疾癫莺臀锲?,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fā)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篇四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yè)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tài);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tài);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wěn)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yè)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yǎng)。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yǎng)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yǎng)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qū)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xx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xx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篇五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yè)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yǎng)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定期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到專業(yè)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六、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yǎng)。

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篇六

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職責。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3.2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程序細則。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

4.2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4.4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4.5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頭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tài)。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4.8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wèi)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9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tǒng)一進行配備、裝備,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guī)定處理。

4.10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每年一次換并送檢消防部門。

4.11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4.12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huán)保要求。

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篇七

2、管理人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發(fā)現消防器材有損壞丟失等問題,及時報告保衛(wèi)部門查清原因后進行維修和更換。

5、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正確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丟失、損壞。

6、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對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報告領導,給予處理。滅火器材的設置位置,保證方便可取,嚴禁隨便改變位置。

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fā)現火情時發(fā)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yè)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按照條例規(guī)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門衛(wèi)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門衛(wèi)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yǎng)消防設施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fā)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綜合部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一)廠區(qū)內各指定點的消防器材均負責統(tǒng)一管理保養(yǎng),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對于各種滅火器,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值班記錄表》。

(三)布置在廠區(qū)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廠區(qū)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fā)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yǎng)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九)消防設施不足時,綜合部負責人應填寫《設備申購單》,有總經理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十)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

小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篇九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現在,就來看看以下三篇關于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的文章吧!

一、為加強企業(yè)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tǒng)、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機械防排煙系統(tǒng)等)的維護管理(無自動消防設施的企業(yè)本條可取消):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企業(yè)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yǎng)企業(yè),與之簽訂維修保養(yǎng)合同,對系統(tǒng)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yǎng)。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guī)范要求對滅。

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qū)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qū)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jié),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yè)結束后,應當對營業(yè)現場進行檢查,夜間防火巡查不應少于兩次。

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的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置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11.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yè)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yè)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

15.營業(yè)結束后,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求和技能,確保一旦發(fā)生火災,能夠及時發(fā)現、有效處置,防止之勢擴大和蔓延。

5.通訊聯絡組要多方搜集火場信息,保持與各部門、各戰(zhàn)斗小組和公安消防隊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提供火勢的發(fā)展和人員被困等情況。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是第一要務。這些場所的員工,必須具有火場逃生自救、互救和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期間,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門,必須保證火災時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從內部打開,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緊急出口”標志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并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7、因撲救本企業(yè)或友鄰企業(yè)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十三項最全消防安全制度匯總。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但是大部分企業(yè)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guī)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guī)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guī)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guī)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guī)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guī)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序、防范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yǎng)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報告?zhèn)浒傅纫c。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zhí)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guī)程、值班制度、突發(fā)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范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guī)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序,演練范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后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huán)境安全防范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愿)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愿)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設備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13項消防安全制度,附全文。

1、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一條為了做好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fā)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廣大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長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貫徹執(zhí)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主管安全副經理為項目部安全防火責任人,安全生產部、綜合事務部主任為本項目部防火負責人,各施工隊、班組長負責人為本隊、本班組防火負責人。

第四條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負責消防工作。

第五條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培訓,做好全員的消防常識宣傳工作。

第六條利用墻報、板報、宣傳欄、召開會議等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全體員工要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八條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油庫、氣瓶房、倉庫、發(fā)電房、變壓房、配電房、電工房等場地禁止煙火。在危險易燃、易爆場所明顯的地方設置“禁止煙火”等警示標志牌,并配備消防器材。

第九條危險場所進行電焊、氧割等動火作業(yè)前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并配備滅火器材和做好動火監(jiān)控工作,焊割作業(yè)時還應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要”,動火后做到“一清”。

第十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執(zhí)行收發(fā)、回倉登記手續(xù),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的電氣設備。

第十一條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二條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并專人負責保養(yǎng)、維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條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由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電線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不準使用銅絲或其它不合規(guī)范的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第十四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氣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禁止在倉庫或禁煙區(qū)亂丟煙頭、火種;禁止使用燈炮取暖或進行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

第十六條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規(guī)定。木材加工場的刨花、木糠要及時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齊,留出消防通道,不準亂堆亂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紗雜物不準亂丟,地上油污及時處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圍的易燃雜物。

消防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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