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yè)交易中,合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能夠確保交易雙方的權益得到保護。編寫合同時應當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并兼顧對方的合理需求。在合同簽訂之前,雙方應當詳細閱讀并理解合同的條款和條件。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一
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裝修標準。
第68條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jīng)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室內環(huán)境。
第72條日照時間。
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自然通風。
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室內保溫。
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房屋隔熱。
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噪聲隔音。
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室外環(huán)境與綠化。
第78條周邊建筑。
本商品房周圍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采光保障。
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shù)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環(huán)境綠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綠地定義。
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
第82條綠地面積。
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qū)綠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qū)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氣味條款。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xiàn)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shù)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zhí)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jù)。
第84條環(huán)保噪聲。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電磁輻射。
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fā)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fā)射臺、移動電話發(fā)射臺、廣播電視轉發(fā)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社區(qū)及設施。
第86條社區(qū)名稱。
本商品房所屬社區(qū)經(jīng)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_____,本小區(qū)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qū)??紤]到社區(qū)名稱的穩(wěn)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___;如此名稱發(fā)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自用車位。
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用地面積。
本社區(qū)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標:______________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條建筑總量。
社區(qū)共有樓房_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條設施使用。
社區(qū)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qū)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參考標準。
本社區(qū)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shù)量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公共設施。
幼兒園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個,其中小學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醫(yī)院(________級________等)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停車場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郵局________個,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3條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_______公路寬度:________________道路質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qū)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居住安全。
交付時社區(qū)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jīng)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商品房標識。
社區(qū)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建設標準。
出買人承諾本社區(qū)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guī)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guī)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違約確定。
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違約責任。
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xù)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價格付款。
第99條公平價格: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yōu)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yōu)待的權利。
第100條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工期證明。
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yè)、施工企業(yè)和監(jiān)理企業(yè)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jīng)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yè)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銀行貸款。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買受人原因。
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房屋交付。
第104條交付含義。
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xiàn)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交付時間。
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區(qū)設施環(huán)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條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fā)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入住費用。
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yè)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強行入住。
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jīng)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yè)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fā)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jīng)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交付驗收。
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huán)境、社區(qū)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延遲交付。
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交付效力。
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文件內容。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初步驗收。
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保修內容。
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huán)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責任承擔。
如果入住后發(fā)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保修期間]。
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guī)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故障排除。
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shù)竭_現(xiàn)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權屬證明。
第118條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fā)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fā)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jīng)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19條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xù)交付北京市________區(qū)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區(qū)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jù),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xù)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jù)北京市區(qū)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fā)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轉移效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fā)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土地使用權。
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前期物業(yè)管理。
第122條物管公司。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yè)公司,則應當將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jù)多數(shù)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服務期限。
首期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qū)或者本樓業(yè)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物管費用。
物業(yè)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guī)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5條管理責任。
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yè)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yè)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社區(qū)安靜。
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xù)噪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xù)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服務時間。
物業(yè)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yè)管理服務。
第128條新公司選擇。
當買受人成立業(yè)主委員會后,有權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重新選擇物業(yè)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yè)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交接責任。
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yè)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yè)公司:
(2)大修基金:屬于買受人所有的用于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jù):原始物業(yè)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jù)。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yè)公司已經(jīng)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yè)管理費用。
(6)保修單據(jù):與初期物業(yè)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jù),以使業(yè)主選擇物業(yè)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交接驗收。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yè)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yè)主選擇物業(yè)公司進入后,三個月內發(fā)現(xiàn)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yè)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交接責任。
新物業(yè)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并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證明責任。
物業(yè)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yè)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yè)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業(yè)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姓名知情。
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qū)委員會或其他業(yè)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yè)主的姓名及聯(lián)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yè)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yè)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知情權利。
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jù)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jù)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組織權利。
買受人有權組織業(yè)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yè)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通知權利。
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yè)主發(fā)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yè)管理問題與其他業(yè)主進行協(xié)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yè)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財物交付。
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yè)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xù),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身份權利。
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shù)玫阶鹬睾捅Wo。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yè)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qū)內或者新聞媒介發(fā)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yè)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知情內容。
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jiān)理、測量、物業(yè)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施工進度。
出賣人將根據(jù)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xiàn)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條工程監(jiān)督。
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fā)現(xiàn),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jiān)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guī)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jiān)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jiān)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參與爭議。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二
近期筆者得知一個趣聞:某勞動者通過郵寄的方式書面向某企業(y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該企業(yè)在收到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后,亦向勞動者發(fā)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
可以說,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炒對方魷魚的事情在每時每刻都有發(fā)生,但是互炒魷魚的行為先后發(fā)生的事情鮮見。
那么究竟本案例中,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否生效呢?
筆者認為,“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不是是否生效的問題,而是該民事行為是否成立的問題。
我們知道,民事行為生效的要件有二:其一,民事行為成立,其二,該成立的民事行為沒有《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一款所列之情形。特殊的“訂立合同”,則以沒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情形為具備法律效力的前提。
也就是說,民事行為成立并不是民事行為生效的充分條件,()而是民事行為生效的必要條件;但是沒有民事行為成立,根本談不上民事行為生效。
那么民事行為的成立要件是什么的?
在我國,民事立法確認民事法律行為可采用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兩大類,其中后者應以法律規(guī)定或者雙方約定為前提。《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guī)定是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
但無論以何種形式,民事行為的成立,必然有三大基本要素:
1、民事主體的存在;2、民事客體的具備;3、民事主體與民事客體之間形成主賓關系。(這就好比“主謂賓”的關系一樣)。
在前面的案例中,勞動合同已經(jīng)由勞動者解除在先,用人單位想解除勞動合同之時,解除客體(勞動合同)已經(jīng)不存在,故其解除勞動合同的民事行為因缺乏必要的民事客體而不成立。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三
房產買賣合同(現(xiàn)售)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j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房產買賣合同(現(xiàn)售)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二、辦理房產買賣合同(現(xiàn)售)公證須提交的證明資料:。
(一)轉讓方、受讓方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須提供經(jīng)公證機構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二)轉讓方、受讓方為中國內地法人:
1、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如法定代表人授權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注冊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須辦理公證)。
(三)轉讓方、受讓方為境外法人:
1、轉讓方、受讓方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yè)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jīng)中國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jīng)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辦理轉遞;轉讓方、受讓方為澳門公司,其材料經(jīng)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辦理公證;轉讓方、受讓方為臺灣公司,經(jīng)臺灣地區(qū)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jīng)由臺灣海基會寄送。
2、轉讓方、受讓方為外國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yè)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jīng)當?shù)貒夜C人公證,并經(jīng)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認證。
(四)房地產權證書。
(五)房產信息單(可在我處現(xiàn)場申請查詢)。
(七)承辦公證員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溫馨提示:本處盡可能的向您列明辦理此項公證所需證明資料,但不排除承辦公證員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不明之處請向承辦公證員咨詢,并以承辦公證員要求提供的為準)。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四
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根據(jù)合同法第174條、第175條的規(guī)定,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的事項未作規(guī)定時,參照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互易等移轉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也參照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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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合同背景。
第1條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文字定義。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qū)”、“社區(qū)”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qū);。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合同標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合同目的。
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協(xié)商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路_____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路________號),各方應在會面協(xié)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jié)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銷售廣告。
買受人根據(jù)出賣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報第________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wǎng)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xié)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huán)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jīng)]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huán)境等細節(jié)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fā)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jù),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土地權利。
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________________;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__,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_________(商業(yè)或住宅)。
第8條權利擔保。
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規(guī)劃許可。
用地規(guī)劃批準部門為: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________,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_____________。
第10條銷售許可。
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jīng)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guī)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施工許可。
施工許可部門: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開工證:________________。建筑企業(yè):總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建筑師姓名:________________,注冊建筑師號碼:________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總監(jiān)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商品房標準。
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房屋質量。
第13條質量原則。
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yōu)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yōu)良等級。
第14條防震減災。
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墻體平直。
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防水情況。
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表面裂縫。
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yōu)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fā)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yè)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jù)。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質量文件。
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shù)臅r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jiān)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guī)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wèi)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huán)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jiān)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文件交付。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質量標準。
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guī)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guī)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質量證明。
考慮到出賣人的優(yōu)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xù)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質量評價。
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xié)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guī)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戶型空間。
第23條商品房戶型: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衛(wèi)________浴________廁________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34條房屋層高:________毫米;室內凈高:________毫米。
第35條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房屋面積。
第36條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條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jù)《房產測量規(guī)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jù)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fā)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航环亢螅ㄖ娣e、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________平方米、書房面積________平方米,客廳面積:________平方米、衛(wèi)生間面積各為:________平方米;面積的數(shù)字以出賣人現(xiàn)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露臺面積。
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yè)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jù)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面積測量。
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jīng)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guī)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測量機構。
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yè)管理機構頒發(fā)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yè)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shù)據(jù)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面積核實。
買受人有權根據(jù)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面積自測。
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yè)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測量爭議。
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jù)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通知到場。
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fā)現(xiàn)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shù)綀?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違約條件。
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違約責任。
當出現(xiàn)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建筑設備。
第51條用水供應。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________;價格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排水設施。
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個,分布在衛(wèi)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管道密封。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shù)據(jù),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xiàn)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fā)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________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yè)、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管線安裝。
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電梯使用。
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shù)量不得超過________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電梯安全。
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消防設施。
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電氣部分。
第58條電力供應。
負荷________kva,計費設備為________,插座位置________,數(shù)量________,供電平面圖___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通訊設施。
線路數(shù)量_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其他線路。
有線電視數(shù)據(jù)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61條供暖設備。
第62條設備安全。
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技術指標。
在封閉狀態(tài)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________濕度________:暖氣片數(shù)量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暖氣計費。
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計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及價格____________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條使用時間。
第66條燃氣品質。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五
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jiān)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于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房屋驗收。
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huán)境質量、環(huán)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驗收方式。
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xié)助鑒定,如出賣人或現(xiàn)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鑒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驗收文件。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欺詐責任。
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撤銷權。
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后出現(xiàn),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jiān)測報告后1年內(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消費者組織。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jiān)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權利行使。
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抵押擔保。
第150條抵押登記。
鑒于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后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xù),并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yōu)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定金情況。
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jīng)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土地抵押。
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抵押知情。
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fā)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禁止抵押。
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jīng)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jīng)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權利擔保。
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fā)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無效擔保。
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合同變更。
第157條基礎變更。
當出現(xiàn)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jīng)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買受人變更。
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家庭成員發(fā)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買受人的離婚協(xié)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設計變更。
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戶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qū)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后首先應當征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jīng)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jīng)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0條義務轉讓。
未經(jīng)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未經(jīng)買受人許可而轉讓的,買受人有權繼續(xù)向出賣人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61條權利義務轉讓/________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轉讓時出賣人應當簽字認可,并與新的買受人簽訂合同,現(xiàn)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于新的買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條款,則另行協(xié)商;買受人將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家庭成員以外的其他人的,應當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
第21部分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162條合同終止。
當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本合同終止:
(2)出現(xiàn)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時。
第163條解除條件。
出賣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者環(huán)境質量、或出賣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當事由。
第164條解除后果。
合同解除后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并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于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延遲違約金,對于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2部分退房條款。
第165條基本原則。
雙方通過協(xié)議或者判決或者仲裁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guī)定的退房程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者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為依據(jù)。
第166條退房通知。
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者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出賣人提出;有壹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系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為買受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7條退房程序。
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xù),在所述手續(xù)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出賣人應當代替買受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因請求損害賠償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68條退還房款。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發(fā)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并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還款手續(xù)。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買受人發(fā)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9條個人房款。
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0條銀行借款。
自買受人發(fā)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后,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并且向買受人出示已經(jīng)向銀行還清全部貸款及利息的協(xié)議或合同。
第171條借款合同。
出賣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出賣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同時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2條雙倍定金。
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并不影響買受人基于出賣人延遲履行合同義務而取得相應的違約金。
第173條支付違約金。
出賣人還應當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向買受人支付其他各種違約金。
第174條其他費用。
出賣人支付上述錢款后,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出賣人還應當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直接損失。
第175條退房責任。
如果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項目的最終還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延遲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6條禁止行為。
在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已購房屋出售、轉讓、抵押給其他任何人;如有前述行為的,則視為無效;買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直至出賣人清償完畢對買受人負有的全部債務。
第177條責任擔保。
無論是否經(jīng)過訴訟或仲裁,如出賣人無法歸還房款,或賠償買受人的其他損失時,則應將尚未售出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或其他財產為作擔保提供給買受人。
第23部分違約責任。
第178條責任前提。
本合同所述內容為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考慮到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可能承擔的巨大風險,如出賣人不能滿足合同中某條款中規(guī)定的義務,出賣人除承擔某條款中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本部分條款中規(guī)定的其他責任,以使買受人的權利得到充分的尊重與保護。
第179條責任種類。
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一種或幾種責任,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出賣人應當根據(jù)本合同列明的內容,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日違約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雙倍定金的價款。
第180條雙倍返還。
考慮到買受人為購買房屋所承擔的巨大風險,如果出賣人不能如實履行義務,將給買受人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失,為此出賣人承諾,當出現(xiàn)如下情況時將除退還全部房款外,另外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損失:
(1)土地權利瑕疵:指出賣人未根據(jù)土地出讓合同付清土地出讓金或其他相關價款;。
(3)房屋質量瑕疵:指出賣人提供的房屋不能獲得有關機構做出的質量優(yōu)良的等級評價;。
第181條選擇權利。
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xiàn)并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除非買受人書面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4部分買受人損失。
第182條現(xiàn)實損失。
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現(xiàn)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閱資料的費用、公證費用、誤工費用。
第183條預期損失。
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商品房設備質量造成的損失、因此可能的其他獲利機會、因房價上漲產生的價格損失,重新購買商品房時用于洽談合同的支出。
第184條傷害損失。
醫(yī)療費用、誤工損失;如因為出賣人提供的設備導致買受人或者其親友傷殘的應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繼承人。
第185條救濟費用。
買受人因為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huán)境向出賣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申請,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鑒定費用、測量費用、評估費用。
第25部分爭議與其他。
第186條救濟方式。
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果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為:北京仲裁委員會;如果選擇訴訟,則訴訟管轄地為房地產所在地法院。
第187條訴訟仲裁。
由于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于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如果就退房提出訴訟或仲裁,可以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如果法院判決出賣人應當退還上述訴訟請求的任何部分,則出賣人在收到此判決書后不但應當退還定金,而且還應當退還全部房款。
第188條通知方式。
買受人的關于主體資格、房屋設計、重大質量事件、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為合同的變更;等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在事件或者行為發(fā)生之日3日內以掛號郵件送達或者親自送達;出賣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任何變動情況,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認同,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如由此變動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則出賣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買受人不同意上述變化,則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應當于3日內退還全部已經(jīng)支付的房款;買受人也可暫不解除本合同,要求出賣人按原合同交付房屋,出賣人不能按照原合同交付的,則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相當總房價千分之一違約金直到合同解除。
第189條證明原則。
鑒于出賣人在購買過程中處于優(yōu)勢地位,而且由于出賣人保存于房屋建筑所需要的全部設計施工等文件,而買受人無法取得此類文件,故則雙方發(fā)生爭議時,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為買受人有過錯或者有違約行為。
第190條證明責任。
買受人在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時,出賣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jīng)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如果出賣人無法證明買受人曾經(jīng)書面放棄過權利,則認為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買受人有權先就證明責任向出賣人提起訴訟,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證據(jù)、文件或其他信息。
第191條民間仲裁。
考慮到正式訴訟及仲裁可能會產生較大的費用,而某些問題可能無須復雜的法律知識僅憑常識即可做出判斷,出賣人與買受人在產生爭議時可以先就某些問題自愿選擇民間人士進行仲裁,選擇的方式為雙方共同于某時某地隨機邀請三位人士,在雙方陳述各自觀點后由此三人迅速做出書面裁決;雙方應當尊重此裁決的效力,并且自愿予以履行;考慮到此裁決可能不具備強制執(zhí)行效力,但可作為有效證據(jù)在未來的訴訟或仲裁中加以使用。
第192條適用法律。
如果中央政府或者北京地方政府具有立法資格的機構頒布新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標準,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如果出賣人需要適用或者必須適用的,應當將法律文本提供給買受人,并將復印件交付買受人。本合同在適用標準時,使用最優(yōu)、最高或者最嚴等含義,均是指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如雙方發(fā)生爭議,則由買受人確定適用標準。
第193條法律沖突。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標準之間有沖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如果新法律規(guī)章中規(guī)定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guī)失效,而買受人認為應當選擇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guī)時,則應當適用于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guī),除非買受人認為這種適用對自己不利。
第194條合同解釋。
本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條款之間有不同含義,則由買受人決定適用何種條款;如本合同條款中存有缺、錯字,則由買受人進行更正解釋。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均使用漢語,文字為中央政府頒布使用的現(xiàn)行簡化漢字;其他語言的文本僅作為參考,如需變更語言,需經(jīng)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95條合同數(shù)量。
第196條合同生效。
買受人與出賣人或出賣人的代理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考慮到合同將首先由買受人簽字,而后由出賣人最后蓋章,此前全部合同均由出賣人保存,因此合同簽訂后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一份由代理人簽字的復印件,待全部合同原件簽字或蓋章后,出賣人應當承諾負有將合同原件交付給買受人的義務;如果出賣人最終提供的合同原件與簽字復印件不一致,則全部合同無效(除非得到買受人的重新認可)。
第26部分合同附件。
第197條雙方資料。
出賣人資料包括:出賣人營業(yè)執(zhí)照、出賣人資質證、出賣人代理人身份證;買受人資料包括:買受人身份證復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198條許可文件復印件。
市政府立項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包括附圖)、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入住時交付: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第199條技術文件復印件。
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200條上述及其他文件,如果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jù)為依據(jù);對于買受人提交的文件,如果在買受人發(fā)出通知后10天內,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發(fā)出沒有收到文件的聲明,則視為出賣人已經(jīng)收到。
第27部分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
第201條基本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202條其他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北京市實施《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jīng)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規(guī)劃法、北京城市規(guī)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北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guī)定(95-4-18)、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開發(fā)經(jīng)營管理條例、北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jīng)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質量面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北京市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建設部《房產測量規(guī)范》(gb/t179861-)、建設部《房產圖圖式》(gb179862-2000)、《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guī)定》、《北京房地產測繪細則》。
第204條相關技術規(guī)范。
(1)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gb50180);。
(2)住宅設計規(guī)范(gb50096-);。
(3)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
(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45);。
(5)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
(6)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gbj118);。
(7)民用建筑照明設計規(guī)范(gbj133);。
(8)民用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
(9)建筑給排水設計規(guī)范(gbj15);。
(10)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jié)設計規(guī)范(gbj19);。
(11)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gb50028);。
(12)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設計規(guī)范(jgj50);。
(13)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guī)范(bg50176);。
(14)汽車庫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100);。
(15)建設部等機構頒發(fā)的其他建筑裝修類規(guī)范及驗收標準;。
附件(略)。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六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guī)并未規(guī)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tǒng)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tǒng)一制訂的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tǒng)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tǒng)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fā)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xié)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jīng)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tǒng)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jù)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jù)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guī)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xié)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jīng)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xié)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备鶕?jù)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xié)議是在開發(fā)商取得立項、規(guī)劃、報建審批手續(xù)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yè)主權益,促進簽約,規(guī)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guī)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fā)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jù)該條規(guī)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jù)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jīng)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jīng)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jù)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就會導致依據(jù)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jù)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11條規(guī)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jù)《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guī)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shù)據(jù)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shù)據(jù)電文”為表現(xiàn)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xiàn)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jù)或發(fā)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jù)或發(fā)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jù),如果收據(jù)或發(fā)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jù)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七
自起,牡丹江市的房地產價格以另人瞠目的速度遞增,在利益的趨動下一些在賣房時沒有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的賣房人開始以各種理由主張當初的房屋買賣協(xié)議無效,此種現(xiàn)象自開始,尤為突出。
本院在審理一起原告張某訴被告蘇某、第三人某銀行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被告蘇某與第三人某銀行于簽訂了《住房借款合同(抵押加階段性保證借款)》。合同約定:第三人向被告蘇某提供人民幣貸款10萬元,被告將其名下的房屋(座落于牡丹江市愛民區(qū))作為貸款擔保抵押給第三人,并辦理了抵押登記。5月,原告張某與被告蘇某簽訂房屋買賣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被告蘇某將其名下的房屋(座落于牡丹江市愛民區(qū))賣與原告張某,房屋的交易價款為10萬元,原告張某先期付款65000元,余款35000元待辦理完過戶手續(xù)后一次付清,被告蘇某承擔過戶費用。協(xié)議簽訂時,雖然被告蘇某已告知原告張某交易房屋已作為貸款擔保物抵押給第三人,但是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沒有征得第三人的同意,也沒有向第三人履行告知義務。協(xié)議簽訂后,原告張某于205月和年6月先后兩次共支付被告蘇某購房款66000元,但原告張某并沒有代替被告蘇某清償其全部債務,使該交易房屋的.抵押權消滅。因原告張某想出讓此房,但此房還在被告蘇某名下,故要求被告蘇某繼續(xù)履行協(xié)議,協(xié)助其辦理過戶手續(xù)。但被告蘇某以該房屋買賣協(xié)議沒有告知第三人合同無效,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為由,拒絕協(xié)助原告張某辦理過戶手續(xù)。第三人某銀行以原、被告簽訂房屋買賣協(xié)議未告知其為由,主張該房屋買賣協(xié)議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jīng)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效?!吨腥A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這兩部法律關于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規(guī)定都無一例外的要求需告知抵押權人,否則轉讓行為無效(或不得轉讓)。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八
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裝修標準。
第68條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jīng)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室內環(huán)境。
第72條日照時間。
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自然通風。
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室內保溫。
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房屋隔熱。
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噪聲隔音。
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室外環(huán)境與綠化。
第78條周邊建筑。
本商品房周圍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采光保障。
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shù)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環(huán)境綠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綠地定義。
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20xx年。
第82條綠地面積。
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qū)綠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qū)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氣味條款。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xiàn)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shù)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zhí)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jù)。
第84條環(huán)保噪聲。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電磁輻射。
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fā)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fā)射臺、移動電話發(fā)射臺、廣播電視轉發(fā)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社區(qū)及設施。
第86條社區(qū)名稱。
本商品房所屬社區(qū)經(jīng)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_____,本小區(qū)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qū)??紤]到社區(qū)名稱的穩(wěn)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___;如此名稱發(fā)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自用車位。
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用地面積。
本社區(qū)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標:______________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條建筑總量。
社區(qū)共有樓房_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條設施使用。
社區(qū)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qū)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參考標準。
本社區(qū)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shù)量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公共設施。
幼兒園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個,其中小學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醫(yī)院(________級________等)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停車場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郵局________個,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3條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_______公路寬度:________________道路質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qū)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居住安全。
交付時社區(qū)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jīng)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商品房標識。
社區(qū)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建設標準。
出買人承諾本社區(qū)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guī)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guī)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違約確定。
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
合同。
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違約責任。
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xù)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價格付款。
第99條公平價格: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yōu)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yōu)待的權利。
第100條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工期證明。
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yè)、施工企業(yè)和監(jiān)理企業(yè)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jīng)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yè)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銀行貸款。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買受人原因。
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房屋交付。
第104條交付含義。
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xiàn)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交付時間。
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區(qū)設施環(huán)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條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fā)出入住。
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入住費用。
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yè)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強行入住。
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jīng)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yè)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fā)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jīng)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交付驗收。
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huán)境、社區(qū)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延遲交付。
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交付效力。
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文件內容。
商品房質量。
保證書。
及商品房使用。
說明書。
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初步驗收。
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保修內容。
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huán)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責任承擔。
如果入住后發(fā)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保修期間]。
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guī)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故障排除。
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shù)竭_現(xiàn)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權屬證明。
第118條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fā)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fā)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jīng)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19條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xù)交付北京市________區(qū)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區(qū)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jù),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xù)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jù)北京市區(qū)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fā)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轉移效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fā)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土地使用權。
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前期物業(yè)管理。
第122條物管公司。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yè)公司,則應當將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jù)多數(shù)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服務期限。
首期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qū)或者本樓業(yè)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物管費用。
物業(yè)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guī)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5條管理責任。
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yè)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yè)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社區(qū)安靜。
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xù)噪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xù)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服務時間。
物業(yè)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yè)管理服務。
第128條新公司選擇。
當買受人成立業(yè)主委員會后,有權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重新選擇物業(yè)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yè)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交接責任。
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yè)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yè)公司:
(2)大修基金:屬于買受人所有的用于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jù):原始物業(yè)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jù)。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yè)公司已經(jīng)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yè)管理費用。
(6)保修單據(jù):與初期物業(yè)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jù),以使業(yè)主選擇物業(yè)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交接驗收。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yè)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yè)主選擇物業(yè)公司進入后,三個月內發(fā)現(xiàn)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yè)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交接責任。
新物業(yè)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并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證明責任。
物業(yè)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yè)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yè)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業(yè)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姓名知情。
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qū)委員會或其他業(yè)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yè)主的姓名及聯(lián)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yè)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yè)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知情權利。
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jù)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jù)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組織權利。
買受人有權組織業(yè)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yè)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通知權利。
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yè)主發(fā)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yè)管理問題與其他業(yè)主進行協(xié)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yè)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財物交付。
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yè)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xù),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身份權利。
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shù)玫阶鹬睾捅Wo。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yè)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qū)內或者新聞媒介發(fā)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yè)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知情內容。
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jiān)理、測量、物業(yè)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施工進度。
出賣人將根據(jù)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xiàn)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條工程監(jiān)督。
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fā)現(xiàn),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jiān)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guī)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jiān)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jiān)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參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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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九
房屋贈與合同案例解析就在下面,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屬于自已所有的房屋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由于房屋的特殊性,該贈與合同也存在自已特別的屬性。
同時,為了充分保障贈與人的權利,法律還賦予其兩項撤消權:任意撤消權和法定撤消權。
具有行使這兩項權利總的原則是:交付前可任意,交付后從法定。
最后,本文還對現(xiàn)今存在的“真買賣、假贈與”行為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了相關提示。
案件回放。
20**年6月2日,張明月與李乾坤因感情不合協(xié)議離婚。
雙方通過離婚協(xié)議約定:婚生女李艷艷由李乾坤撫養(yǎng),婚后所購位于北京上地西街的一處住房歸李乾坤所有。
20**年12月,李乾坤面臨再婚,為了省卻不必要的麻煩,李乾坤與前妻張明月商量將該房產贈與給女兒李艷艷。
之后,兩人到北京市某區(qū)公證處辦理了該房屋的贈與公證。
李乾坤再婚后,后妻與女兒一直矛盾不斷,致使孩子性格叛逆,學習成績直線下降。
前妻張明月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20**年1月,張明月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變更撫養(yǎng)權。
經(jīng)過審理,法院認為張明月要求變更的理由充分,李艷艷與母親一起生活確實更有利于她的成長,便支持了她的訴訟要求。
李艷艷與母親一起生活后,張明月原租住的房屋面積明顯不夠。
隨后,張明月找到李乾坤,希望李乾坤配合辦理上地西街房屋的過戶手續(xù),并將該房騰出給母女倆居住,被李乾坤拒絕。
20**年2月,張明月遂以李艷艷的名義向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李乾坤將贈與房屋交付李艷艷,并協(xié)助辦理過戶手續(xù),過戶費各承擔一半。
庭審中,被告李乾坤辯稱:該房屋的贈與其實是附條件的贈與,條件就是李艷艷必須歸自己撫養(yǎng)。
現(xiàn)李艷艷的撫養(yǎng)權已經(jīng)變更,所附條件已然不存在,況且這是自己唯一的住房,故要求行使撤銷權,該房仍歸自已所有。
關鍵問題。
很明顯,本案的被告李乾坤將房屋贈與定義為附條件的贈與,并當庭表示撤消贈與。
那么,查明該贈與是否真的為附條件贈與,以及所附條件為真時,能否行使法定撤銷權,將成為本案的關鍵問題。
法院判決。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李乾坤所簽房屋贈與協(xié)議,經(jīng)公證確認,合法有效。
因此,被告理應依約定履行房屋贈與的法定義務。
根據(jù)《合同法》188條的規(guī)定,經(jīng)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故原告享有請求贈與人依約履行交付義務的權利。
至于被告所稱房屋贈與是以原告撫養(yǎng)權為條件的'贈與,未提供確實證據(jù)予以證明,公證書也未能體現(xiàn)。
況且,贈與協(xié)議所附條件只能基于受贈人本人設定,而撫養(yǎng)權則是基于原告李艷艷與父母的關系而產生,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關系。
因此,對于被告主張附條件贈與不予采信。
另外,被告以其無房居住為由拒絕履行贈與義務,被告并未證明自已經(jīng)濟條件顯著惡化,并不符合法定撤消權的相關規(guī)定。
綜上,法院判決被告李乾坤在一個月內配合原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并將房屋交付給原告使用,過戶費由被告及原告代理人各承擔一半。
律師說法。
本案所涉及的是房屋贈與合同。
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該贈與除具有一般贈與合同的基本屬性外,還具有以下幾個特殊屬性:
一、要式性。
根據(j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相關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的,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
這里的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方式將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因此,贈與房屋的合同,必須采用書面的形式。
二、如須辦理過戶應公證。
根據(jù)《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lián)合通知》的規(guī)定,受贈人應持“贈與公證書”和“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
如果沒有相關公證文件,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拒絕辦理。
三、如贈與房屋已交付受贈人使用,但尚未辦理過戶,該贈與不能任意撤銷。
原則上,房屋贈與的交付完成是以辦理完過戶手續(xù)為交付條件的。
但根據(jù)《民通意見》的相關規(guī)定,贈與房屋未辦理過戶手續(xù),但贈與人根據(jù)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交給受贈人,受贈人也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認定贈與有效。
此時,贈與人則不能再行使贈與的任意撤銷權。
關于房屋贈與的撤銷權,法律為了保護贈與人的權利,賦予其兩項撤銷權,即: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
原則上,贈與物交付之前(即過戶手續(xù)辦理完畢前),贈與人可行使任意撤銷權,但經(jīng)過公證和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性質的贈與合同則不能任意撤銷。
在贈與物交付完成之后(即過戶手續(xù)辦理完畢后),贈與人如想撤銷贈與,只能行使法定撤銷權。
法律一共規(guī)定了三種法定撤銷的情況:一是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是對贈與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的;三是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該權利行使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除此之外,在贈與人經(jīng)濟情況明顯惡化時,法律還給予了特別的救濟。
根據(jù)《合同法》第195條的規(guī)定,如贈與人經(jīng)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jīng)營或家庭生活的,即使贈與合同未被撤銷,但贈與人也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最后,對于現(xiàn)行社會上流行的房屋“真買賣、假贈與”的行為,其中蘊涵了巨大的法律風險。
首先,虛假的贈與合同本身為無效合同。
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自始無效。
賣房方想反悔時,很可能會以此大做文章,達到使買賣無效的目的。
其次,房屋交付使用后,如存在一定質量問題,購房者很難以贈與合同要求賣房方承擔責任。
因為根據(jù)贈與的規(guī)定,只有贈與方故意不告知或是保證贈與物無瑕疵時,才能承擔賠償責任,這個標準在實踐中要求非常高。
再次,雖然本次買賣購房者逃避了營業(yè)稅的交納,但如果該房面臨下次出售時,出賣方將承擔更重的稅費。
因為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出售所得收入-上次購買價格-規(guī)定的稅費=計稅標準,再以此為基數(shù),按20%交納。
如果“上次購買價格”為零時,就不能抵扣,此時的計稅標準顯然是不劃算的。
最后,如果該行為不幸被稅務部門查處,會被定義為偷稅漏稅的行為,輕則罰款,重則構成刑事犯罪。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十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市___區(qū)___路____小區(qū)___號樓___單元___室(建筑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guī)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xù)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xù),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入網(wǎng)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guī)定交付房產或按規(guī)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guī)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xù)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空調兩臺(型號:),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飲水機(型號:),音響兩臺(型號:),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wèi)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______(印)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十一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二)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產四至范圍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已充分了解,自愿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______幣)計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 百________拾_________遠整。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__ 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xié)議。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裝讓的房地產為[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供下列第[一][二]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為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規(guī)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轉移占有)乙方。交付標志: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市][區(qū)][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guī)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自[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所發(fā)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八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根據(jù)原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屬[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業(yè)主公約見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并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yè)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上述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戶變更登記后,甲、乙雙方共同到物業(yè)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后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戶名及有關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后發(fā)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一][二][三]款內容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jù)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jù)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驚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定][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使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旅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一)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區(qū)][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______________[市][區(qū)][縣]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本合同經(jīng)公證的公證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十二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見證人見證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況:坐落于省市區(qū)鎮(zhèn)村(社區(qū)),東起西至,南起北至。
二、該房屋及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為本人所有,經(jīng)家人同意,無任何產權、債務、財務、繼承等糾紛。
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總價格為元整(大寫:萬千百拾元整),當日當面現(xiàn)款付清。
四、經(jīng)雙方簽訂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將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屬物(包含附屬建筑樹木等)歸乙方所有,并將土地使用證交付乙方。五、甲方于年月日按照合同規(guī)定將宅基地及所屬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為購買者擁有對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權利(即:使用、改造、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所有權和處置權,也包括被征用拆遷等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產生的賠償,均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進行追償)。
六、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再將該宅基地房屋與他人簽訂《買賣合同》。
七、本合同簽訂后,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碼: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十三
甲方(賣方):
姓名: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姓名: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的基礎上,就甲方產權自有的房產出賣給乙方的事宜,約定如下:
一、房產概況:
本合同約定房產位于,房屋結構為,位于層,套內面積為平方米。
二、房產交易價款:房產價格總價為萬元(大寫:)人民幣。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以(轉賬或現(xiàn)金)形式支付給甲方先期購房款萬元(大寫:)人民幣。
2、剩余房款萬元(大寫:)人民幣,于甲方將房屋所有鑰匙及證書并將房屋實際交付給乙方之時支付,支付形式為(轉賬或現(xiàn)金)。
3、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上述任何一筆款項后均要向乙方出具收條。
4、若該房產能辦理過戶手續(xù),則甲方應當無條件協(xié)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
四、購買房產所產生的所有稅費由方承擔。
五、甲方承諾:
1、本合同約定的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甲方保證在交付乙方之時該房產沒有任何產權的爭議,該房產不存在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該房產沒有設定過任何抵押擔保,該房產沒有任何其它形式糾紛。同時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具的所有文件、單據(jù)及涉及該房產的一切單證、物件均真實有效。
2、自本合同簽訂乙方依照合同約定方式將購房款交付給甲方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先期購房款萬元(大寫:)時起,涉及該房產的所有拆遷補償所得(包含拆遷補償款及拆遷方給予被拆遷戶的其它優(yōu)惠條件)均歸乙方享有。在涉及拆遷補償?shù)南嚓P事宜中,甲方應無條件的配合乙方辦理并簽訂相關法律文書。但甲方與拆遷方簽訂的所有法律文書,必須先征得乙方的書面同意,方可簽訂。若未能在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簽訂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在拆遷方通知領取拆遷補償款時,若通知甲方,則甲方不得私自領取,必須通知乙方并與乙方一起領取后歸乙方所有;若通知乙方,則乙方單方可自行領取。
3、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先期購房款萬元(大寫:)之時起,涉及該房產的所有權利由乙方行使,所有義務由乙方履行。
六、甲方應在乙方將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約定的先期購房款通過(轉賬或現(xiàn)金)支付的同時將房屋及涉及房屋的所有產權證(包含房產證及土地使用權證)、票據(jù)、全部房屋鑰匙及與房屋相關的全部物件交付給乙方持有。
七、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若需變更必須以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由雙方共同約定并簽字蓋章后方生效,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乙方交付了本合同約定的先期購房款后,甲方違約的,甲方除返還乙方所有交付錢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時本合同項下交易房產評估價總額同等數(shù)額的賠償金(評估機構由乙方單方委托)。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十、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當事人每人均持一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十四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買賣雙方在自愿、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該轉讓之房地產具體情況如下(附件一)
(一) 該房地產坐落在廣州市 區(qū) 路 街 巷(里、弄、坊) 號 樓 房,房地產權證號:
(四)此房地產上存在【共有】【他項權利】【租賃】【其他 】關系。關系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或同意該房屋買賣的證明(附件二)。
甲方保證以上內容為真實;保證擁有上述房地產的合法權利;保證上述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說明的其他權利。
第二條 上述房地產買賣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商定房地產交易價格為幣元,大寫 仟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地產交付給乙方占有使用。
第四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申請辦理交易登記手續(xù)。
第五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自該房地產【核準登記】【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房地產交易的稅費按照國家及廣州市有關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繳。
第九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給付房款的,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補充條款或者補充協(xié)議;補充條款和補充協(xié)議是房地產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xié)議和本合同正文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和補充協(xié)議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約定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立之時起生效。
第十三條 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有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簽章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關系人聲明
【共有】【他項權利】【租賃】【其他 】
關系人意見 同意甲方出售本合同確定的上述房地產并放棄該房屋的優(yōu)先購買權。
共有人(簽章)
承租人(簽章)
抵押權人(簽章)
說明
一、本合同適用于國有土地范圍內已核發(fā)房地產權證的房地產買賣。
二、合同內的空格部分由房地產買賣雙方當事人商定后如實填寫;【】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可根據(jù)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三、不需填寫的空白處應寫無。預留空白不夠填寫,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另立附件,附件必須簽字蓋章。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十五
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確實與商品房有所區(qū)別。一般來說,職工個人取得房改房產權時支付的價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場價,而是標準價或者成本價。職工以標準價取得的產權只有部分產權,與出售單位構成共有關系,以成本價取得的產權是完全產權,房屋歸職工個人所有。但在兩種產權類型下,房屋所占土地一般還都是劃撥土地,即實際上職工個人在從單位購房時并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
1999年出臺的《河南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jīng)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河南省大部分地區(qū)都放開了已售公房的交易市場。該《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以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和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可以上市交易。第十條規(guī)定,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時,房屋產權人應到房地產交易市場辦理上市確認和交易手續(xù)。辦理手續(xù)時應持身份證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提供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上市交易的書面意見,居民個人擁有部分產權的住房,還應當提供原產權單位同意上市交易且在同等條件下保留或者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該《辦法》還規(guī)定,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應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由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
購買房改房首先要驗證原產權人是否有產權證,房改房的產權證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當?shù)龋@可以通過房管部門查驗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種種借口解釋拿不出產權證正本而只能給復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當受騙。在查驗產權證時,還要注意產權證上的名字,房主與賣房人是否同一個人?若不是同一個人,則必須搞清他們之間是什么關系?這種關系是否可靠?特別是,產權證的產權分配比例必須明確,如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存在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的問題,此外,有的房改房系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購買時必須了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其次,按規(guī)定,房改房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原產權單位擁有優(yōu)先購買權。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須經(jīng)原產權單位的同意方可進行轉賣。同時還要明確是否與原產權單位確認利益分配辦法。如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存在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的問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軍產、院產、校產的公房一般與本單位的辦公場所在一個大院里,這些單位一般被列為特殊單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這種公房在單位沒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資格。購房者應對此進行必要的查詢,明辨真假。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十六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房產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房屋結構為,房屋用途為。
2、甲方所售房屋為三室一廳的套房,建筑面積約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產權證為準)。
3、房屋為毛坯房,無任何裝修和內部設施。
4、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是和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糾紛。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并由甲方承擔由此帶給乙方的所有損失(詳見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方法)。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過戶稅費由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合同簽訂(年月日)當日以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付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付款當天甲方開具收款收條給乙方,并注明收款數(shù)額及款項用途。余款人民幣元整(大寫:萬元整)在甲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后付給。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當日將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xù)、文件及票據(jù)的原件、全部鑰匙交付給乙方。甲方如未于當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
第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1.因本房建房售房單位及其他原因,此房房屋產權證及其手續(xù)尚在辦理中,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需要,甲方自愿將此房賣與乙方。待房產證辦理下來后,甲方須將證書交予乙方協(xié)助辦理過戶手續(xù)。乙方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后,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及其過戶手續(xù)與否,將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阻撓,并應協(xié)助乙方辦理過戶事宜。
2.經(jīng)協(xié)商,乙方有權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續(xù)后,延緩辦理房屋產權證過戶手續(xù)(延緩期限不超過房屋產權證首次發(fā)證時間后年)。但如乙方有提前辦理房屋產權證及其過戶手續(xù)的需要,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該于收到通知日內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xù)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復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并協(xié)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
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過戶要求之日起逾期不超過30天(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逾期超過60天,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兩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并在90天內辦理過戶。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退還乙方,并按房價總額10%月利率,從購房之日起付給利息。
第六條甲方戶口遷出的約定及其違約責任。
甲方應在辦理產權過戶前將登記于該房的全部戶口遷出,如在規(guī)定的此房屋戶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即視為甲方違約,并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并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戶口遷出手續(x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后方能生效。
第九條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zhí)行,在履約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相關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見證方(中間人)一份,留存?zhèn)洳椤?/p>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十七
一定要審查開發(fā)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許可證,則標志著開發(fā)商具有土地使用證、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
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fā)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fā)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異議,決不能草率行事。
一定要分清房屋暫測和實測面積。對房屋預售合同上的暫測面積和交房時正式合同上的實際面積差異提出意見,并寫入正式合同的有關條款或增寫補充條款。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避免上當。
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guī)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shù)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fā)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定金,然后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fā)生糾紛可能會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一定要認準合同中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fā)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會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qū)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guī)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fā)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十八
甲乙雙方經(jīng)過有好協(xié)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見房產證;
(四)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五)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裝修、衛(wèi)生間、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雙反約定價錢付款,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為: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給甲方定金。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jù)。
第五條甲、乙雙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雙方簽訂協(xié)議后,不得就房屋買賣方面產生其他法律糾紛。
第七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全部結清。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份,乙方留執(zhí)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十九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房屋狀況:甲方的房屋位于房,三房二廳一廚一衛(wèi)二陽臺,建筑面積約平方米,屬住宅用途。
二、轉讓價格:本房屋轉讓價格為元人民幣,乙方簽定本協(xié)議時一次性支付元給甲方,以銀行轉帳付款方式,乙方付清購房款后,本合同生效。
三、交付期限:甲方收齊乙方轉讓款后,即時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四、甲方責任:甲方保證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fā)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責任:乙方對該房屋的產權情況、結構情況、目前的使用狀況在轉讓前已有清楚的認識,并對上述情況承擔該房屋轉讓后的責任。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公共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六、本房屋轉讓前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由甲方負責,轉讓后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為60年,因發(fā)生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戰(zhàn)爭等災害或自然損耗而造成不能繼續(xù)使用的,乙方不能向甲方或建設單位追索任何責任或賠償。3、本房屋如因政府的城建規(guī)劃需要征收征用的,屬于該房屋的拆遷補償歸房屋持有人(乙方)所有。
八、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執(zhí)行本協(xié)議如有爭。
議的,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建設單位意見:茲證明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上述房屋轉讓協(xié)議。
建設單位:。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二十
_計算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就_______銷售事宜,確認以下內容,達成以下條款,特簽訂此合同:
一、確認銷售內容 甲方采購物品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制造商、數(shù)量、單價、金額詳見下表: (或在同樣格式的附件中詳細列明,該附件經(jīng)雙方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完整組成部分。) 編號 產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廠商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合計(大寫):
二、甲方務必認定所選商品,因為此類商品,非質量原因不得隨意退換。
三、保修:本合同內銷售產品均提供原廠標準服務。原廠保修期限為________個月。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送貨上門。
3.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4.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時間:貨到付款。
六、付款方式:支票(現(xiàn)票)或現(xiàn)金方式支付全額貨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內容執(zhí)行,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予以賠款。
2.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第
五、六條內容執(zhí)行,甲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價款的________%向乙方予以賠款。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違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依有關法規(guī)協(xié)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a: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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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____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二十一
地址: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共有人(僅指配偶)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
乙方(下稱賣方)名稱/姓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共有人(僅指配偶)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保證提供的所有書面材料都是真實的且具備完成下述交易所需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甲乙雙方明確在簽定本合同時已征得其法定共有人(僅指配偶)的同意,并于簽定本合同的同時出具其財產法定共有人(僅指配偶)的書面同意文件。丙方是_______(甲、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甲乙丙三方經(jīng)協(xié)商簽訂如下協(xié)議:
2、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乙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
4、___(甲、乙)方委托丙方辦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手續(xù),具體委托內容為下述第________類________所描述的委托事項:
第一類:
(1)代理乙方向土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手續(xù);
(2)代理乙方代收代繳辦理交易手續(xù)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各項稅費;
(3)代理乙方向土地房產管理部門領取土地房屋權證;
(5)代理乙方與貸款銀行共同向土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6)代理乙方委托評估機構進行上述房屋的價值評估。
房屋買賣合同解析篇二十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重慶市 應屆畢業(yè)生網(wǎng) 路 小區(qū) 號樓 單元 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 2105420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 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guī)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xù)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xù),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入網(wǎng)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guī)定交付房產或按規(guī)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guī)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xù)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5648485 ),空調兩臺(型號:0152468549 ),熱水器(型號:1095874554),浴霸(型號:1025456985 ),飲水機(型號:1084759264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wèi)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買方) (?。┥矸葑C號:
住址: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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